2024年公司现金管理内控制度范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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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现金管理内控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现金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部及各下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应设立专职稽核员,负责现金收支计划及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第三条现金收入涵盖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所有现金收入及支用款项的退还等。

第四条现金支出范围包括:
1. 职工工资及各类工资性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如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

3. 支付给个人的奖金,包括国家规定颁发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 各类劳保、福利费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转业、复员、离休、退职、退休费等。

5.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 支付各企业间在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五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库存限额一般为日常零星开支需要的天数。

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出部分应在当日存入银行。

每日下班前,剩余现金应存入保险箱。

库存限额不足时,应从银行存款账户提取。

第四章现金收付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公司现金收付由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基于合法凭证,由出纳人员仔细核对后办理。

第八条出纳人员对违反规定的收支有权拒绝办理。

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有误的凭证,应退回并要求补充手续或更正错误。

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层报告。

第九条收付完成后,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第十条现金收入应在当日存入开户银行,如有困难,应按银行规定时间存入。

支付现金,只能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直接从现金收入中支付。

第十一条公司提取现金,需注明用途,经有效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提取。

第十二条公司派人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签发汇票或将款项汇往采购地设立的专用账户。

第十三条不得挪用现金,不得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得套取库存现金,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公款私存,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十四条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时,应根据会计人员编制并经稽核人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收付款,并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每日业务结束后,应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核对,确保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应定期核对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确保账账相符。

第十六条为及时发现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错,财务部经理或指定的其他财务人员每月末必须与出纳人员共同盘点库存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十七条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预借的现金,未支用部分应连同相关业务凭证(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留存未报,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由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第二十条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无预借款直接报账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第二十一条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规定天数内报账,对过期未报,财务部应通知该部门报账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可暂停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

第二十三条业务人员出差借款一定金额以上的差旅费,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
2024年公司现金管理内控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提升资金循环与周转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并合理安排其流向,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现金,涵盖公司持有的所有现金及银行存款。

第三条本制度所规定的现金管理,涉及公司现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第四条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公司所有现金活动必须纳入预算管理范畴;
2. 秉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财务原则;
3.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收入上缴公司财务部,支出亦需通过财务部办理;
4. 除财务部外,公司严禁其他部门涉足现金收支业务;
5. 所有现金收支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五条公司现金使用范围明确如下:
1. 职工工资及津贴的发放;
2. 个人劳务报酬的支付;
3. 依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类奖金,如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
4. 各类劳保、福利费用及其他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支出;
5. 向个人收购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物资价款;
6. 出差人员必需的差旅费用;
7. 结算起点____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 经核准确需以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现金管理应坚持收有凭、付有据的原则,杜绝因手续不全、收支不清导致的任何漏洞。

收款凭证需加盖“现金收讫”章及收款人个人印章;付款凭证则需报销人签字、会计人员审核无误签字、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付款并加盖“现金付讫”印章。

第七条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确保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

第八条每日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财务部负责人需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检查、核对现金库存,并设立现金检查登记簿以记录检查结果。

第九条现金支付应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出,严禁坐支现金收入。

第十条各部门及个人的借款申请,必须严格按照《四川朗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及支出报销审批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形式的公款私存行为。

第十二条严禁公司员工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企业套取现金。

第十三条公司设定库存现金限额为____元,以规范现金管理。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银行账户的开设与日常管理由财务部统一负责。

第十五条银行账户账号应严格保密,非业务需要不得外泄。

财务部应定期检查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及时清理不再需要的账户。

第十六条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时,必须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严禁出租、出借账户。

第十七条公司银行账户的开设、资金存储分配及销户应基于与银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考虑,避免因个人关系而转移账户。

第十八条财务部应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逐日记录收支及结存情况,并按月与各开户银行对账,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确保公司银行账目与银行账目一致。

银行对账单需按账号顺序装订归档。

第十九条对外汇款时,经办部门需依据合同、协议等文件填制请款单,经相关人员签字审批,并符合合同、协议条款后,方可交由出纳办理汇款。

第二十条公司对外付款时,应优先选择以下结算方式:支票、汇兑、银行汇票,最后为现金。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024年公司现金管理内控制度范本(三)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现金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执行与监管由财务部及各下属企业财务部负责。

同时,设立专职稽核员,专项负责现金收支计划及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金收入与支出范围
第三条现金收入涵盖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所有现金流入,以及退还的支用款项等。

第四条现金支出范围包括:
1. 职工工资及各类工资性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如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业服务报酬。

3. 发放给个人的各类奖金,如科技、艺术、体育等国家规定的奖金。

4. 各类劳保、福利费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 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 单位间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五条库存现金实施限额管理,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设定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满足日常零星开支约__天的需求。

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出部分需于当日存入银行。

每日下班前,剩余现金应存入保险箱。

库存限额不足时,可从银行存款账户提取。

第四章现金收付业务日常管理
第七条公司现金收付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

所有收付需基于合法凭证,由出纳人员仔细核对后办理。

第八条出纳人员对违反规定的收支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或数字错误的凭证,应退回并要求补充手续或更正错误。

发现伪造、涂改凭证等行为,应及时上报管理层。

第十条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第十一条现金收入应于当日存入银行,如有困难,需按银行规定时间存入。

第十二条公司支付现金,只能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直接从现金收入中支付。

第十三条提取现金需注明用途,经有效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提取。

第十四条对于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签发汇票或汇款至采购专户。

第十五条严禁挪用现金、利用银行账户代存代支、白条抵库、套取库存现金、保留账外公款或私设小金库。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根据会计人员编制并经稽核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办理收付款,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束时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确保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定期与会计人员核对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确保账账相符。

第十八条每月结束时,财务部经理或指定财务人员应与出纳人员共同盘点库存现金,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九条公司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需连同相关凭证于收进日(最晚次日)交至财务部,不得挪作他用或留存。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预借的现金,未使用部分应及时连同相关凭证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留存挪用。

第二十一条预算内零星采购,需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写明用途、金额,由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第二十二条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第二十三条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需经办部门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借领现金(差旅费借款除外),必须在__天内报账。

对逾期未报账的部门,财务部有权暂停其现金借领业务,必要时追回现金。

第二十五条业务人员出差借款__元以上,不得以现金支付,可开具支票转入个人信用卡(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章公司与其他单位使用现金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七条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凭证,借款需持有效借据,不得以非正式单据替代。

第二十八条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2024年公司现金管理内控制度范本(四)第一条,本规定旨在强化公司现金内部控制与管理,提升使用效率,确保现金安全。

其制定依据包括《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制度所涵盖的现金涵盖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形式。

第三条,公司需实施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机制。

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及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应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在现金管理中的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及责任。

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经办人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被授权人应根据授权制度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经办人须按审批人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超出授权范围的审批,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及时上报授权部门。

第六条,对于大额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需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以控制风险。

第七条,财务部门为公司现金管理的主导部门,负责按照以下流程处理支付业务:
1. 支付计划:相关部门或个人需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相关合同或采购计划。

2. 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拒绝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申请。

3. 付款审核:财务部门在确认审批有效后,审核人应审核付款计划并安排资金,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等。

4. 办理支付: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由付款经办人员复核,确认无误后进行支付。

第八条,财务部门内部管理规定:
1. 设立专职的现金和银行出纳,负责现金收支及管理工作,遵循《现金管理条例》。

2.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及收支、费用、债权、债务登记工作,不得一人办理全程现金支付,定期轮岗。

3. 取得的货币资金需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设账。

4. 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出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5. 超出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6. 定期盘点库存现金,确保账实相符,保障现金安全。

7. 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确保账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 对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操作需规范进行,设立登记簿记录,防止空白票据丢失或被盗。

9. 对接收的应收票据,需仔细审核并详细记录,有问题的要及时处理,妥善保管。

10. 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财务专用章、名章,按规定使用,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责任人负责。

11. 财务部门需培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品格,从思想上防范现金安全风险。

第九条,因业务需要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

第十条,如公司资金出现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需报请公司相关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每月仅允许开具一次银行承兑汇票,超过特定金额时,需经公司领导及采购部门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超过特定金额,需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

第十三条,无论金额大小,若因资金紧张需贴现承兑汇票,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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