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启斌房地产土地管理法幻灯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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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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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集体土地征收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二〕安置补助费——为安置因征地造成的农村剩余劳动
力的补助费
〔1〕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
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
法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 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建立用地使用权无偿 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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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建立用地使用权划拨 建立用地使用权划拨的含义 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 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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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闲置土地的处理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
得土地使用权进展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满2年 未开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开工 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开工开发延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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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局部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 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 让金〔即地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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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出让的含义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批租或土地一级市场〕,由国家
垄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经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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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集体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
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 立;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 立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 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立用地使用权的收回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多种原因,如使用权期间届满、提
前收回、没收等。
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处理〔住宅、非住宅〕
建立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
土地的,应当依法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
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因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
积缺乏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缺乏25%且未经批准
中止开发建立连续满1年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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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闲置土地的处理 征收土地闲置费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
得土地使用权进展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 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开工开发的, 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 地闲置费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行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展房地产开发的,
必须按照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开 发期限、土地用途、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强度开 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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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建立用地使用权划拨 建立用地使用权划拨的含义 建立用地使用权划拨——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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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局部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 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的房地产工程承担
质量责任 对质量不合格的房地产工程的处理方式
3地产开发工程管理 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对质量不合格的房地产工程的处理方式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置人认为主体构造质量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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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闲置土地的处理
闲置土地的认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建立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开工开发
建立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建立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开工开发建立
的;
已开工开发建立但开发建立的面积占应开工开发建立总面
集体土地征收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主要针对
土地上房屋、水井、地上〔下〕管线、正处于生 长阶段的农作物等 〔四〕临时用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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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指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 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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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局部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概念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开展商、建立单位、
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 人资格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 营的企业。 特征——高投入、高风险、回报周期长、综合性 强、关联效应大等
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物权法?规定,除要依法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当安
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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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集体土地征收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征地费的主要局部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
权〔未如期支付地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开发〕
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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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立用地使用权终止 建立用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中止——自然原因
〔地震、水患、塌陷等〕 建立用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者的抛弃而终止——
政治、经济、行政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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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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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立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出让最
高年限如下: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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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或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 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但未经许可不得进展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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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建立用地使用权划拨 建立用地使用权划拨的含义 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
Chapter 6
房地产法律制度
1
第六章 房地产法律制度
我国房地产的法律法规体系取得了显著成绩,该 体系的框架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 门规章、地方性政府规章、标准性文件和技术标 准等构成。
法律主要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 法?、?城乡规划法?、?物权法?
2
第六章 房地产法律制度
按法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
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 地进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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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建立用地使用权划拨 建立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国家机关用地 军事用地 城市根底设施用地 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根底设施用地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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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挂牌出让方式——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
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 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承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 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 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立用地使用权人的 行为。
地转用审批手续 征收根本农田,根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
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 其他用地和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范围内的具体工程,由省
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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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集体土地征收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
在使用土地期限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可以进展转让、出租、抵押等 经营活动,但地下埋藏物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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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出让的含义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3〕土地使用者只有向国家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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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局部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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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局部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行政主管部
门初审,报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及以下资质的审批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
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集体土地征收 征收集体土地应遵守的原那么 珍惜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那么 保证国家建立用地的原那么 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那么 有偿使用土地的原那么 依法征地的原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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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集体土地征收 征收土地批准权限 征收土地实行两级审批制度,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建立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立用地的,应办理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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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集体土地征收 征收土地 征用土地 共同点——都有一定强制性,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
法给予补偿 不同点 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强
制取得所有权的行为,其结果是权利发生转移; 征用是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有条件的使用权的改
变,是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而强制使用的行为,一旦紧 急需要完毕,被征用的土地应当如数返还给原权利人。 5
市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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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局部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 房地产开发工程实行资本金制度 工程资本金的概念 工程资本金——在投资工程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购的出
资额,对投资工程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工程法人不承担 这局部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 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 式抽出。 房地产开发工程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工程总投 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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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建立用地使用权划拨 建立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管理 划拨土地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
收益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租金中所含土地收
益上缴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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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闲置土地的处理 闲置土地的认定 闲置土地——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 的期限未开工开发建立的建立用地。
金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4〕集体土地不经征收不得出让。 〔5〕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与土地
使用者之间关于权利义务的经济关系,具有平等、自愿、 有偿、有期限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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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招标出让方式 拍卖出让方式 协议出让方式 挂牌出让方式
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
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
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
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
值的30倍〔人均耕地特别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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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建立用地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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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局部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 房地产开发工程实行资本金制度 工程资本金的出资方式 工程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必须经过有资格的 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评估其价值,且不得高估或 低估。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工 程资本金总额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 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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