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高通起诉魅族:即便专利只是门生意,也请尊重做生意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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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起诉魅族:索赔5.2亿人民币

高通起诉魅族:索赔5.2亿人民币

高通起诉魅族:索赔5.2亿人民币
佚名
【期刊名称】《商业观察》
【年(卷),期】2016(000)007
【摘要】6月24日,美国高通公司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对魅族科技的诉讼,案由是魅族正在使用高通基本专利,包括3G及4G无线通信标准的相关专利,但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用,对此,高通方面向魅族索赔5.2亿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于6月24日正式受理此案。

【总页数】1页(P11-1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22.2
【相关文献】
1.高通诉魅族案的启示 [J], 张义忠;王路凯;
2.高通诉魅族案的启示 [J], 张义忠;王路凯
3.不仅是双赢:魅族与高通签订专利授权协议背后 [J], 孙永杰
4.高通在多国起诉魅族侵权 [J], 项立刚
5.苹果公司起诉高通滥收专利费索赔10亿美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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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回应高通诉讼哪些是事实

魅族回应高通诉讼哪些是事实

魅族回应高通诉讼:哪些是事实近日,高通诉魅族专利侵权一事在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为此魅族还特意召开媒体沟通会,就高通控告魅族侵犯其3G和4G专利之事进行了回应。

与诉讼本身一样,魅族对于媒体的回应和解释也同样引起了争议。

那么通过魅族的回应我们究竟能否看到哪些是事实?哪些又是避重就轻的扯皮?通过魅族的媒体沟通会可以确认(魅族自己承认)以下事实。

首先是魅族确实使用了高通的相关专利,且专利应该被保护,应该付费。

那么我们疑惑的是,从2009年就和高通沟通,历时7年左右的时间,期间还经历了中国高通按照中国发改委的要求调整了授权费的标准且双方达成了一致,但依旧迟迟没有与高通达成授权协议。

需要说明的是,在高通与发改委就授权费标准达成一致后,中国目前已经有包括主流手机厂商在内的100多家企业与高通就此达成了专利授权。

可见这一新的标准就是业内认可的不存争议和理应自觉执行的标准。

此种情况下为何魅族敢顶风而上?在此我们惟一的解释就是,魅族自称的所谓专利应该被保护,应该付费的观点不仅是叶公好龙的欺世之举,更与我们国家目前大力倡导的保护创新,知识产权强国的大环境和政策背道而驰。

实际上,不仅是高通,魅族从来没有与任何3G、4G的专利持有者(例如华为、中兴、爱立信、诺基亚等)签订任何专利许可协议。

而事实上,魅族在其产品中都或多或少地在采用上述某些厂商的专利。

其次魅族承认其专利主要不在通讯技术方面,且魅族不是一个基础核心技术领先的品牌,专利主要在外观设计方面。

而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基础核心专利才是创新的核心价值,当然我们在此并非否定魅族所谓外观设计专利的重要,但如果缺少了基础核心专利的支撑,其他专利只能是空中楼阁,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从这个意义上看,魅族能够走到今天,高通核心专利的支撑才是根本。

而对此,魅族理应心知肚明。

即便如此,魅族在长达7年左右时间内仍以各种理由拒绝与高通签订授权协议再一次证明其对于自己所言的专利应该被保护,应该付费理念的叶公龙之举。

高通起诉魅族三大“命门”:国产手机与巨头“专利”争夺战

高通起诉魅族三大“命门”:国产手机与巨头“专利”争夺战

高通起诉魅族三大“命门”:国产手机与巨头“专利”争夺战“高通公司在中国的专利许可协议的条款,其具体内容都是经过中国主管部门审核和认可的。

从2015年初以来,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与许多中国厂商进行了广泛的接触、磋商,到现在为止已经与华为、中兴、TCL、小米、联想、宇龙和海信等100多家中国商业合作伙伴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

而个别公司的行为伤害了整个商业环境,破坏了市场秩序,因为他们通过侵权获得了不公平、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我们积极与其谈判但无效果,因此只能寻求司法机构的裁决”。

近日,高通全球高级副总裁赵斌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6月24日,高通以魅族未经授权使用高通旗下3G以及4G无线通信标准相关的专利为由,宣布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提出5.2亿元索赔金额。

这是该公司首次对中国手机厂商发起诉讼。

6月28日,针对这起诉讼,魅族召开了一个简短的媒体沟通会,核心内容是:魅族在诉讼之前就已经和高通有过谈判,而且一直是有诚意的,但高通的谈判条件并不公开透明,收费标准也不统一,无法保证市场公平和公正。

赵斌在采访中说,高通的专利许可商业模式就是通过许可,把自己的专利技术拿出来与行业从业者进行共享,保持开放的心态,吸收正能量、与产业同仁协作不断推进技术的发展演进,不断投入最前沿技术的研发。

“正如高通公司在中国一直遵循国家大力提倡的五大发展理念: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和共享。

”赵斌表示,但凡涉及费用到底是否应该收取、费率应该是多少等,这些问题其实都经过了中国主管部门的审核,而高通与中国手机厂商协商、达成的专利许可协议都是遵循了国家主管部门的决定。

根据高通与国家发改委达成的解决方案,对于面向在中国销售使用的品牌设备的3G、4G必要中国专利的授权,高通将对3G设备(包含多模3G/4G设备)收取5%、对不执行CDMA或WCDMA网络协议的4G设备(包含3模LTE-TDD设备)收取3.5%的专利费;每一种专利费的收费基础是设备销售净价的65%。

苹果上的魅族齿痕

苹果上的魅族齿痕

无疑是不幸的 , 外部环境并没有给予
我们 的企业从优 秀到 不是所有的 企业都能从容转身, 寻找下一个梦想
之她 。
辑 牵引, 在道与术 , 在势与事 , 累 在积 和原 罪等诸 多问题上 , 太多让本土 有
创业 家们前进 一步就是天堂 , 后退一 步就是悬崖的两难抉择 。 而 同时 ,魅族 和黄章 又是 幸运 的 ,依托 一个广袤 而复杂 的 内需市
奎 TA o I 评论
魅 近的 入官。 苹 司 卷了司 族 主知产 场 果 地 一 最 动识权 与 公
的纠纷最开始是对方要求魅族把 自
样 的。
想做大的憧憬和想改变产业格局的雄 心, 惹的是 自己不甘 人后, 意图一较长 短的梦境空间。
黄章的答案是转型 , 品上市 新产
逃 按照魅族的官方表达 , 们与苹果 是 主 动 转型 , 避 强敌 的 打 压是 被 动 他
早期也有过复制或者 直榭 : 袭的行 拒 绝投机 , 以基业长青的心 态和姿势
为, 但他们持续在所在 的市场进行投 入, 并开始有序地 转型 , 开始形成 自
己独特的 中国式创新之路 , 虽然很是
开始创建属 于 自己的企业。 从这 个角度上处罚 , 即便是魅族 的 自我炒作 , 也不妨我们继续把这场

场多么富有趣味的盗梦空间 ! 啊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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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和黄章惹谁了, 其实并没有
惹乔布斯, 也没有惹苹果, 惹的是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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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 都是转型。 过去 3 年 来中国的商业历史其 0

希望有个说法

希望有个说法

希望有个说法魅族媒体沟通会:希望高通对用户有个说法。

今日,魅族在北京就高通起诉事件,召开了媒体沟通会,魅族副总裁李楠出席了会议,并就此事件发表了讲话。

李楠表示,魅族一直都遵守法律,尊重专利保护也愿意付费,对高通的专利费缴纳也愿意与高通进行谈判。

魅族愿意与高通继续谈判,但需公平,相互尊重。

在高通起诉后,魅族称,魅族与高通一直有沟通,并且在发改委出发高通后双方有过多次深入的交流,但谈判不顺利起诉魅族是高通的权利,魅族欢迎高通来魅族公司继续谈判。

在今日的媒体沟通会上,李楠对高通的单方面要约的公平,合理、歧视提出疑问,并称高通在与魅族谈判不顺利后,将魅族告上法庭是没有谈判诚意的行为。

对于高通起诉魅族事件,魅族会积极应诉,欢迎继续谈判,但需要高通平等,相互尊重和有诚意。

李楠将高通的合同要约比喻为一个黑盒子,“高通给了你一个黑盒,要求你一定要接受,盒子里的条款是不公开不透明的,也就无法保证市场的公平和公正,所以我们一定不能简单接受高通单方面的条件。

”李楠说,谈判不顺利固然遗憾,但是按照不平等的标准缴纳费用是错上加错。

对于用户问题希望高通能有说法。

李楠说,当有用户问到“为何32G内存要多付出专利费”时,因为需要跟高通谈判,魅族给不出答案。

说到用户问题,那就需要了解高通的专利收费模式。

高通专利费不向芯片厂商收取的,而是向设备制造商收取。

并且与其他芯片产商按照芯片售价进行收取专利费不同,高通是按照整机售价进行收取专利费的,去年发改委处罚高通规定高通只能按照整机65%的售价收取专利费。

通信模块对于一部智能手机来说,占比已经非常的小。

一部手机因为采用了更好的屏幕、相机,这些与高通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也需要向高通缴纳专利费,明显不合理。

我们来打个比方,一个处理器售价10美元,但是整部手机的售价是200美元,按照5%的专利费计算,ARM收取的专利费只要10*5%=0.5美元,而高通则是200*65%*5%=6.5美元。

意味同一款手机,16GB存储版本的32GB存储版本的专利费用是不一样的。

魅族该不该向高通交专利费?如果你认同劣币驱除良币

魅族该不该向高通交专利费?如果你认同劣币驱除良币

魅族该不该向高通交专利费?如果你认同劣币驱除良币6月24日,高通起诉魅族,索赔专利费5.2亿元,这也是高通首次对中国手机厂商发起诉讼。

6月28日,魅族也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回应。

一场高通和中国手机厂商之间的专利诉讼案持续升级。

那么面对高额罚金,魅族该不该向高通补偿专利费呢?众所周知,高通在中国的专利授权业务分水岭事件发生在去年2月,即高通按照国家发改委整改要求对中国市场的智能手机专利授权做出多项调整。

截至2016年4月18日,高通已经重新与一百家中国手机厂商、零部件厂商、模块厂商达成新的专利许可协议。

在2015年中国手机厂商销量排名TOP10中,华为、小米、联想、中兴、TCL和酷派,都已经和高通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

可以发现,魅族作为TOP10中国市场手机企业,并没有和高通签署相关专利许可协议。

两者之间的专利纠纷基础就在于,魅族没有取得高通的专利许可就长期使用了高通的专利技术。

所以,魅族是否该付专利费已不言自明。

在魅族昨日发布上,其高级副总裁李楠也在做出“积极应诉”的回应后,期望与高通进行“有诚意”的谈判。

而具体到底是5.2亿元还是其他数字,则需要双方协商而定。

专利大战的演绎其实智能手机红海市场专利大战不仅发生在拥有大量通信专利的产业链上游企业高通和手机企业之间,也已经成为智能手机厂商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专利诉讼是一种正常的解决商业纠纷的一种方式。

因此,对于智能终端产品具有很高价值的涉案专利,也成为手机厂商向竞争对手发起进攻的有效“武器”。

比如,近期华为与三星、苹果都已经在专利问题上碰撞出很多火花。

此前,华为公司已与苹果公司签署了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公布的许可备案登记信息显示,去年华为向苹果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

之后,华为又起诉三星。

在与苹果公司签署专利交叉许可协议的大背景下,华为公司发起此次诉讼的最终目的不仅是欲与三星公司签署专利交叉许可协议,还存在从产品销量方面赶超三星公司的考虑。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诉夏普株式会社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权异议纠纷案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诉夏普株式会社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权异议纠纷案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诉夏普株式会社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权异议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案号】(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517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21.08.19裁判规则一、在确定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纠纷的管辖时,可以考虑当事人就涉案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磋商时的意愿范围,许可磋商所涉及的标准必要专利权利授予国及分布比例,涉案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者的主要实施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营收来源地、许可磋商地,当事人可供扣押或可供执行财产所在地等。

二、在当事人具备达成全球许可的意愿且纠纷与中国具有更密切联系时,即便当事人未达成管辖合意,中国法院仍有权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作出裁决。

正文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诉夏普株式会社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权异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51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夏普株式会社(SharpCorporation)。

住所地:日本国大阪府堺市堺区匠町1番地。

代表人:野村胜明,该株式会社执行副总裁、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庆辉,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立,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JapanCorporation)。

住所地:日本国大阪市阿倍野区西田边町1丁目19-20号。

代表人:高原直幸,该株式会社法律部部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志兴,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烨,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媛芳,女,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被同龄人抛弃的魅族

被同龄人抛弃的魅族

被同龄人抛弃的魅族作者:阮星来源:《财经天下周刊》2018年第08期谁都不能否认,黄章是个顶级的产品经理。

但管理则是另一回事,这位创始人回归魅族后,几年前还是“青年良品”形象的企业,迅速老成了“佛系中年”。

领导人的气质终究会渗透到企业,李彦宏之于百度,刘强东之于京东,莫不如此。

相比前几年的新锐风光,魅族淡出公众视野已久,最近一次上热搜,却是因为公司内讧。

营销总监实名怒怼分管市场营销的副总裁,随后被公开通报开除。

围观这场公开互撕大战的网友们,大多数不会知道,这家公司在上个月还更换了总部大楼logo。

原本显眼的蓝色“魅族”两字被扣掉,换成一个玺印标识,用篆体写着“惟精惟一”;大楼一角的拼音“Meizu”标识,换成了“Simple More”字样;另一处的魅族商标则更换为“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将公司理念印上总部大楼,替换掉企业logo,绝非常规做法。

这些理念的提出者,正是这次事件的当事人——魅族科技高级副总裁杨柘、被下属公开讨伐的人。

有意思的是,“惟精惟一”这句话,出自杨柘,却并不是他为魅族打造的“惟一”。

2015年12月,时任TCL通讯全球首席运营官兼中国营销本部总裁的杨柘,在回复网友时提到,他为TCL写下“惟精惟一”。

被TCL辞退后,杨柘到了魅族,换了新瓶,酒还是旧的。

这瓶“惟精惟一”的旧酒,却能替换掉公司logo,堂皇印在总部大楼上。

彼时,距离杨柘入职空降,还不到一年。

当然是黄章给的底气。

杨柘是这位创始人请来的营销高管,“惟精惟一”用篆体刻上总部大楼也不是偶然——2011年,魅族发布M9手机,屏幕右上角的机身上,有黄章亲手刻的“魅族”二字,用的即是小篆。

拿着千万年薪,杨柘负责的是魅族的市场营销,要下苦心研究的到底是这个手机品牌,还是老板黄章的胃口?篆体、佛系风格,是否该跟手机这种要精尖、要酷的科技行业绑定在一起?也许杨柘更适合卖的不是手机,而是茶具?类似以上的内部质疑,在魅族高管内讧事件发生后,在网上传开了。

在这场诉讼中,魅族是否有与高通博弈筹码?

在这场诉讼中,魅族是否有与高通博弈筹码?

在这场诉讼中,魅族是否有与高通博弈筹码?6月24日,高通发布将魅族正式告上法庭并索赔5.2亿元人民币,从起诉状上看,魅族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高通旗下3G以及4G通讯专利。

随后魅族召开媒体沟通会,并在会后的采访中透露与高通从2009年就展开了沟通。

漫长的七年时间魅族都没能与高通谈拢,这是铁了心要一拖到底了。

在专利诉讼官司面前,魅族仍理直气壮,驳斥高通谈判是黑盒子,可谓是火药味十足。

起诉的背后,折射出来的是高通与魅族之间微妙的关系。

高通作为一家美国企业,虽然在国际市场上已经拥有了非常丰富的维权经验,但在国情特殊的中国还是希望本着沟通和解的方式期望与魅族能够达成一致,而最终让这件事情不得不走上法庭的,应该还是魅族方面拒绝沟通的强硬态度。

上法庭对于双方来说都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因此相信一个思路清晰的企业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选择这种艰难的维权方式,但对于魅族而言,选择这种“能拖就拖”的策略,也是由企业内部的现状所决定的。

那么,这场较量中,魅族是否有与高通博弈筹码呢?首先,不管是否存在传说中与阿里对赌的投资协议,在销售上魅族都必须快速上量,这也就给魅族的产品规划与供应链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手机产品想要上量,消费潜力巨大的低端市场就不能忽视,于是我们也就看到了魅族是如何在四月份做到魅蓝这个低端品牌三连发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在于,即便是在低端市场也还有红米和荣耀两个对应的品牌虎视眈眈,于是销量的问题就被简单粗暴的转化成为了“如何在价格上获取竞争优势”,但对于供应链能力并不优秀的魅族而言,想要依靠供应链和产品设计降低成本已经是困难重重,自然而然就把Cost Down的目光投向了专利费用,最终迈出了铤而走险的一步。

然而,魅族在专利方面几乎没有能够和高通掰手腕的能力,这也是问题的关键。

平心而论,对于任何一家手机厂商而言,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都有可能落入其他厂商的专利权益范围,这在行业中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因此几个主流大厂也都对于这部分可能发生的成本制订了对应的预案:华为由于同时身处在通讯行业的局端和终端,因此在通讯专利方面已经有了非常丰富的积累,这也是华为之所以能够在专利方面与三星甚至苹果掰手腕的原因;而作为后起之秀的小米由于在通讯专利方面并不具有长时间的积累但有着广大的用户基础,因此可以与微软置换到相关的通讯专利,并通过自己所占有的海外市场优势与高通谈判最终获得了专利互相授权。

高通诉魅族案的启示

高通诉魅族案的启示

高通诉魅族案的启示作者:张义忠王路凯来源:《中国工业评论》2017年第07期在全球手机专利布局激烈博弈的过程中,高通公司是最早在我国开展专利布局的跨国公司之一,平均每年在我國有数百件专利申请,无论是专利数量,还是专利质量,均居市场领先地位。

近几年,高通公司与苹果、三星、华为等全球知名手机厂商专利纠纷不断,由此来自美国、欧盟、中国、韩国、日本等的监管机构在其专利授权、芯片销售等方面的多重调查也不断开展,诉讼与反诉讼、授权许可谈判、应对反垄断调查等已经成为其掌控产业链关键环节的重要策略。

2015年5月13日,高通向魅族科技(下称魅族)发出了无线标准必要中国专利的许可条件,该条件与其他中国国内手机厂商签订的许可条件实质相同。

2016年6月,高通分别向北京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诉讼魅族,索取巨额赔偿;10月,高通在美国、德国和法国采取行动,包括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诉,向慕尼黑地方法院起诉魅族侵犯公司专利,以及在法国倡导侵权扣押行动,收集魅族在法国可能出现的侵权行为的证据,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向魅族发动了专利攻势。

2016年12月,高通与魅族达成专利许可协议。

高通和魅族同意终止或撤回在中国大陆、德国、法国和美国的所有专利诉讼。

高通诉魅族案给我国制造企业带来警示。

在我国制造企业的重点领域,尤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应借鉴学习高通的模式,强化专利与标准的协同运用,加快提升全球话语权。

国内品牌手机生产商应及时研判我国执法监管部门对高通公司的处罚决定及监管部门认可的高通公司的整改承诺。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全球知识产权博弈空前激烈,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各制造强国争夺产业变革主动权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成为跨国巨头掌控产业链关键环节的重要利器。

作为创新主体,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必须积极参与、主导国际规则的制订。

作为国际化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国内手机生产商的生产经营均须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框架下开展。

我国执法、监管部门对跨国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做出的处罚决定,以及跨国巨头对我国执法、监管部门做出的整改承诺,是多方治理主体权衡利弊后达成的符合我国产业发展需要的规制机制,国内企业应及时深入学习研判相关处罚决定和跨国巨头的整改措施、承诺对自身发展的影响,及时在知识产权策略、市场开拓等方面做出应对和调整,避免因应对不足,影响企业声誉和核心业务发展。

多次沟通未果,高通对魅族提起诉讼

多次沟通未果,高通对魅族提起诉讼

多次沟通未果,高通对魅族提起诉讼日前,高通公司宣布,在多次沟通未果后,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控告魅族公司,称其侵犯3G和4G专利。

无论是在中国市场还是在海外市场,知识产权都是无法回避的问题,继续鸵鸟策略不可取。

高通发起总攻,在中国对魅族提起诉讼高通宣布其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对魅族的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和高通所承担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义务。

该起诉状同时请求法院判决高通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构成高通与魅族之间针对移动终端中所实施的高通中国基本专利的专利许可协议的基础。

前述高通中国基本专利包括与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相关的专利。

为了与魅族达成专利许可协议,高通向魅族发起了多轮交涉,试图通过诚信谈判与其达成协议。

高通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协议的内容,与高通在2015年向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并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的整改方案的条款一致。

虽然高通更希望无需付诸诉讼就能与魅族解决争议,但遗憾的是,魅族始终缺乏通过诚信谈判与高通在前述整改方案条款的基础上达成专利许可协议的意愿。

与此同时,魅族继续不公平地利用高通的创新来拓展其业务,并拒绝向高通支付使用其有价值的技术的费用。

高通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唐·罗森博格表示:“高通的技术是所有移动终端的核心组成部分。

魅族选择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这些技术,不仅违反法律,而且对那些诚信经营、尊重专利权的被许可厂商更是不公平的,最终必将损害移动生态系统和消费者的利益。

高通一直是中国的良好合作伙伴,乐于见到中国移动生态系统的蓬勃发展。

中国智能手机厂商正在国内和全球市场中获得成功,高通致力于助力中国厂商取得更大成果。

高通期待着能够继续不断提升对中国无线通信和半导体生态系统的投入和投资。

”目前中国知识产权法院还并未宣布受理此次诉讼,但如果真的打起专利官司,并最终宣判高通胜诉的话,魅族将有可能面临巨额的专利费赔偿。

魅族的悲情牌

魅族的悲情牌
话 , 只 不 过 主 角 直 指 苹 果 公 司 的CE O史 蒂 夫 ・ 布斯 。 乔
“ ca e t y s ol Be us he t e our i as nd de a
itl cu l rp r ( nel ta p o et 因为他 们偷 窃 了我 e y 们 的创意和 知识 产权) 。”黄章 在 自家论 坛 突然 披露 了 “ 布斯 ” 的这么一 封 邮 乔 件 ,说 是 由于苹 果公 司对魅 族M8 外观 问
题 向广东 省知识 产权 部 门提起诉 讼 ,使
得魅族M8 被要求停止生产及销售 。
“ 布 斯 ” 的 邮 件 惜 字 如 金 、 言 简 乔 可 以 肯 定 的是 ,M8 已经 获得 了手 机
意赅 ,倒也 颇像 他一 贯风格 。但 消 费电 子行业 专家 王斌 第一 时 间撰 文质 疑魅 族 此举 目的其 实是想清理M8 的库存 ,由于 魅族 已经准 备推M9 ,所 以在 退市之前 的 库存需 要清 理 ,使 用这 种招 数 ,只是制
品的魅 族C O黄 章 ,但 是对 于一 部连 卜 E 市 时间都无法 确定 的魅族 M9 ,你用什么
来 吸 引用 户 ,一 厢 情 愿 的炒 作 么 ?藏
NE CONOM Y 31 W E l
在论 坛 面对诸 多媒 体质 疑的最 新 回复 ,
炒 作 ,并 且模 仿苹 果 的饥 饿 营销 ,而魅
族 在 MP 上 面 就 一 直 模 仿 i o 却 没 有 被 3 Pd 起诉 。 早 在 2 0 年 德 国 汉 诺 威 国 际 信 息 及 08
时, 向侵权产 品销售 地 的知 识产权 局进 会
产是 没有 任何依 据 的 ,因为他 们可 以拿
生产 许 可和入 网许 可来 为 自己辩 护 , 中国法 律会 予以保 护。

“零专利费”是高通的一着棋

“零专利费”是高通的一着棋
了一 系列 的 高端 芯 片 , 成 立 了一 个独 资 子 并
获 得 “ 费 用 ” 不 零 , 过 ,高通 仍 然 可 以 从 联 发科 的 销 售 中 获得 好 处 ,不 信 就 留意 一 下 高 通 今 年 的财报 。
公 司 , 门 发 展移 动 开 源 平 台 . 日的 已非 专 其 常明了。
该说 网上 的诽 谤 、 骂 与诋 毁 和 网下 的性 质 辱
意, 商场 中的网络公关 、 “ 水军” 或许正在向商
业 之 外 的领域 进 军 。 也许 , 不经 意 之间 , 们 我 的意 见就 被众 多 虚假 的 帖子 给 “ 表 ” , 代 了 而 我们 普通 网 民是无 力改变这 种状 况 的。因 为 我 们 不可 能 整夜 去 发 帖 、爆吧 ” “ “ 、刷屏 ” 而 , 有些 人却 能 。 假如任 由他们 肆意 发展 的话 , 那
以联 发科 自然 可 以
联 发 科 的 市场 名 誉 也 将 逐渐 被 ‘ 扶
从而 光 明正 大地 向国科拿下高通
议 昔日 “ 山寨 王 ”有 望代 工 高端 品
产业 ” 2 0 年 1月 2 日) ,09 2 0 。
这 让 高通 不得 不 担忧 。 因为 以 上的 对手 主要 是 针对 中低端 市 场 的 , 联发 科 瞄 准的 正好 与 是 同一 个 市场 , 以 , 于高 通 而 言 , 有 比 所 对 没 借联发科这把“ ” 刀 灭掉 竞 争 对 手 更 好 的办
念 。 如 , 上有 精 心 策划 的制造 “ 例 网络 网络 红 人” 的帖子 , 刻 意 吹捧 某 品牌 的 帖子 , 侵 有 有
犯 隐私权的“ 肉搜索” 人 帖子 , 有诽谤 、 辱骂 个人的帖子 , 有诋毁商业竞争对手的帖子等

高通负责人回应起诉魅族: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高通负责人回应起诉魅族: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高通负责人回应起诉魅族: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人民网北京6月24日电(赵超)今天,美国高通公司宣布,该公司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对魅族的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高通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和高通所承担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义务。

该起诉状同时请求法院判决高通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构成高通与魅族之间针对移动终端中所实施的高通中国基本专利的专利许可协议的基础。

高通公司法律及政府事务全球高级副总裁赵斌在接受人民网通信频道采访时表示,高通对魅族提起诉讼,在保护专利权益的同时,更大的意义是保护整个无线生态系统的公平、公正、平等。

赵斌表示,高通公司一直专注于创新,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的资源,来保证公司在无线通信领域的技术领先性。

所以,我们非常看重技术研发和由它衍生出来的专利。

高通公司在全球开发并保持了很多件重要的专利。

这其中就包括在3G、4G无线通信技术领域,与标准相关的专利。

这些专利都是非常有价值的。

谈及此次起诉魅族的背景,赵斌介绍,依据与国家发改委达成的整改方案,高通公司制定了新的无线通信标准必要3G/4G中国专利许可协议,并与大量的中国厂商、设备厂家进行了谈判、协商。

目前已与超过100家厂商签署了新的3G/4G中国专利许可协议。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少数公司不愿意履行,作为专利使用人所应当履行的职责。

尤其是有些公司,采用一些方式,来进行拖延,没有诚意与高通我们进行有诚意的的谈判,并支付使用专利的对价。

在这种情况下,高通公司别无选择,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我们的利益。

在保护我们专利权益的同时,更大的意义是保护整个无线生态系统的公平、公正、平等。

赵斌强调,高通已经与超过100家中国的设备厂商签署了新的3G/4G中国专利许可协议。

如果个别公司持续地不支付使用专利的对价,那么,相较于大多数尊重知识产权、支付使用专利对价的厂商,势必形成了一种不公平的市场环境。

所以,我们采取这个法律行动,其实也是为了保证和维护无线通信领域的公平、公正、平等的市场秩序。

起诉魅族,或显示高通对中国法制环境充满信心

起诉魅族,或显示高通对中国法制环境充满信心

起诉魅族,或显示高通对中国法制环境充满信心面对魅族的拖延战术以及毫无诚意的谈判态度。

高通对魅族接连提起了两轮诉讼。

这背后显示了高通对中国法制环境的信心。

虽然我们会觉得,在中国起诉,一个外国企业,可能中国法院会倾向中国企业,但是在法制越来越健全,中国社会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的大背景下,相信判决会是公正的。

高通敢于在中国起诉,也是相信中国的法律不会因为它是外企,就偏向对方。

这里不想讨论这次官司的最后结果,只想说说我们应该对待知识产权的态度。

今天中国在世界通信业,已经再不是一个边缘化的国家,只有少数的企业和产品。

通信设备制造,中国已经拥有了世界上第一大设备制造商,中国企业群体占据了世界通信设备的近半壁江山。

手机,全世界5大手机制造商,中国拥有3个,全世界10大手机制造商,中国拥有7个,全世界的手机7成是在中国生产制造的。

也就是说,中国已经在世界通信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个通信产品的生产大国,不能只是一个装配大国,它必须拥有研发能力,拥有自己的技术与知识产权,在未来,中国企业应该不仅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而应该成为世界上知识产权权力维护的带头企业,通过知识产权形成对自己的保护。

事实上绝大部分中国企业也是这样做的,近年来,很多年份,专利申请全球第一的企业都是中国企业,尤其是新技术,如4G、5G技术,很多中国企业都居于领先地位。

这一切是怎么得到来的,靠随意侵犯别人知识产权?靠逃避责任显然不能实现,靠的是真正的技术投入,靠的是遵守规则。

华为的崛起与成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每年华为要交3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这一是笔巨大的支出,但是华为人却认为这很划算,交纳了3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华为通过努力取得了600亿美元的收入,同时通过自己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华为公司不但要交专利许可费,它还向其它企业收专利许可费,包括向苹果公司收专利许可费,苹果公司向华为交的知识产权费远远高于华为向其支付的许可费。

正是做到了两点,一是实实在在的投入研发,积累技术和能力,自己掌握了大量的专利。

高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高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高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高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规,经我局依法查明,高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擅自垄断行为高通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利用自身在通信技术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市场地位,采取授权许可不公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自由等手段,对相关企业实施横向垄断和纵向垄断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不正当定价行为高通公司在与合作企业签订合同及授权许可协议过程中,以霸王条款、不合理定价等方式约定高额专利授权费用及其他合同权益,限制合作企业自主决策和交易自由,造成市场不正当竞争。

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高通公司通过对自身拥有的专利技术实施滥用,以垄断定价、限制合作伙伴选择、卸责敷衍等不正当方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规,我局决定对高通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罚款鉴于高通公司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严重侵害了市场竞争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对高通公司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二、责令改正行为高通公司需立即停止并纠正其擅自垄断行为、不正当定价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确保今后在市场竞争中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行政监管鉴于高通公司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市场危害性,我局将对其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其合规经营,并加强对相关市场的监测与管理。

四、解除合同高通公司与相关企业签订的涉及不正当定价和限制交易自由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重新谈判或解除合同。

五、其他决议事项高通公司应当公开发布整改措施,并向受影响的合作伙伴和消费者进行书面道歉,恢复市场公正竞争秩序。

高通公司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依法向我局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也可以选择接受本处罚决定。

慕尼黑法院认为苹果公司的产品违反看高通公司的专利,因此颁布禁售令

慕尼黑法院认为苹果公司的产品违反看高通公司的专利,因此颁布禁售令

慕尼黑法院认为苹果公司的产品违反看高通公司的专
利,因此颁布禁售令
 根据StreetInsider报道,高通在与苹果公司的专利战中再下一城,慕尼黑法院裁定高通赢得针对苹果公司的禁令。

 据了解,慕尼黑法院认为苹果公司的产品违反看高通公司的专利,因此颁布禁售令,允许高通禁止苹果在德国销售部分型号的iPhone手机。

 但是,该禁令不会立即生效,高通还需要启动单独的执法程序。

 报道称,苹果可以对此禁令上诉。

 高通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唐·罗森博格表示:“仅在过去两周内,两个法域的两家受尊敬的法院确认了高通专利的价值,并认定苹果公司侵权,判决禁止iPhone在德国和中国这两个重要的市场销售。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为避免与芯片制造商高通发生法律纠纷,苹果已采取特殊措施,仅为德国用户更新其iPhone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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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高通起诉魅族:即便专利只是门生意,也请尊重做生意的规矩
摘要:对于魅族而言,考虑到身上背负的重重压力,还真的有这个心情一次又一次与专利方唇枪舌剑讨价还价么?建议还是多留点时间和精力放在企业发展上吧,面对已经成为血海的手机市场,魅族真的一分钟也耽搁不起了。

本周五上午高通发布公告称,已经将魅族正式告上法庭并索赔5.2亿元人民币,从起诉状上看,魅族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高通旗下3G以及4G通讯专利,是这次高通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的主要原因,而魅族在经历过了4月份扎堆开新品发布会的高潮之后也再次吸引了媒体和公众的眼球,只不过在心情上那是相当的不情愿呀……
在这个案例中,除去高通作为世界一流通讯厂商的知名度以外,另外一个能够将话题引爆的关键词,应该就是“专利”二字了。

虽然专利这个词在中国已经被赋予了包含国家科技实力在内的众多深层含义,但从本质上来说,专利依然还是一门生意,是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利润增长点,也是高通长期以来投入巨大研发资源进行积累的关键,可以说高通整个公司的运作都是围绕其专利核心积累进行的,因此当投入海量资源却不能够在一个倡导公平交易的商品社会中获取合理合法的报酬显然是高通公司所不能忍受的,最终也成为了高通最终选择将魅族告上法庭的导火索。

显而易见的是,包括魅族在内的中国手机厂商们都是通讯技术快速发展的受益者,而在这个发展过程中,高通公司在技术上面的创新可谓功不可没。

我们除了重视其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巨大贡献以外,对于高通公司作为一家商业化运作的企业的本质也应该给予同样的关注。

提升自身的商业价值并给股东以源源不断的回报是高通公司进行专利开发的价值所在,如果这样的投入并没有能够获取包括魅族在内的手机生产企业所提供的合理报酬,那么高通等公
司长久以来所建立的商业模式将会被大大弱化甚至不复存在,这对于通讯行业的发展将会是灭顶之灾。

其实不仅仅是高通,任何一家有志于技术创新的通讯企业如果面对这样的市场现实,相信都会做出更加现实的选择-那就是商业转型,很可能会大大推迟新通讯技术的落地从而严重阻碍行业的发展,而对于手机厂商所在的上下游企业而言,这也并不是一个好的结果。

如果说技术创新所着眼的还是未来发展的话,魅族对于专利授权的无视在当下就有可能引发更大的问题,那就是相对于其他与高通达成正常合作厂商的不正当竞争优势。

手机厂商作为行业中处在下游的企业,本身所依靠的就是多方整合上游供应链的先进技术最终给用户们提供良好的使用体验,这其中每一项先进技术的整合都会在最终的手机生产成本(BOM)中得到体现,如果用一句中国的俗语来打比方那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可是货到了但是不给钱,显然不符合正常的商业规则。

魅族当然可以利用拖欠专利费用的方式在某一时间段获得成本乃至售价上的的优势,但这种近乎无赖的方式对于老老实实做生意的华为以及小米们,则成为了彻头彻尾的不公平竞争:大家站在同样的起跑线上,凭什么只有你要违反规则抢跑?当然,相比较被“抢跑”,小米和华为们更担心的是,如果裁判对于这种恶意抢跑的行为不管不问,又该怎么办?高通对于这样的情况当然不会坐视不理,于是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纸诉状。

起诉的背后,折射出来的是高通与魅族之间微妙的关系。

高通作为一家美国企业,虽然在国际市场上已经拥有了非常丰富的维权经验,但在国情特殊的中国还是希望本着沟通和解的方式期望与魅族能够达成一致,而最终让这件事情不得不走上法庭的,应该还是魅族方面拒绝沟通的强硬态度。

上法庭对于双方来说都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因此相信一个思路清
晰的企业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选择这种艰难的维权方式,但对于魅族而言,选择这种“能拖就拖”的策略,也是由企业内部的现状所决定的。

其一,不管是否存在传说中与阿里对赌的投资协议,在销售上魅族都必须快速上量,这也就给魅族的产品规划与供应链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手机产品想要上量,消费潜力巨大的低端市场就不能忽视,于是我们也就看到了魅族是如何在四月份做到魅蓝这个低端品牌三连发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在于,即便是在低端市场也还有红米和荣耀两个对应的品牌虎视眈眈,于是销量的问题就被简单粗暴的转化成为了“如何在价格上获取竞争优势”,但对于供应链能力并不优秀的魅族而言,想要依靠供应链和产品设计降低成本已经是困难重重,自然而然就把Cost Down的目光投向了专利费用,最终迈出了铤而走险的一步。

其二,魅族在专利方面几乎没有能够和高通掰手腕的能力,这也是问题的关键。

平心而论,对于任何一家手机厂商而言,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都有可能落入其他厂商的专利权益范围,这在行业中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因此几个主流大厂也都对于这部分可能发生的成本制订了对应的预案:华为由于同时身处在通讯行业的局端和终端,因此在通讯专利方面已经有了非常丰富的积累,这也是华为之所以能够在专利方面与三星甚至苹果掰手腕的原因;而作为后起之秀的小米由于在通讯专利方面并不具有长时间的积累但有着广大的用户基础,因此可以与微软置换到相关的通讯专利,并通过自己所占有的海外市场优势与高通谈判最终获得了专利互相授权。

上述这些其实都是手机厂商解决专利问题的方式,但非常可惜的是,由于受到自身发展的限制,魅族无法模仿华为和小米的竞争策略从而只能老老实实付费,而增加成本这件事情这也恰恰击中了魅族的“命门”。

其实对于这次的起诉案,不管是涉案的双方还是在一旁隔岸观火的媒体以及行业评论者,都清楚地知道本案的结果一定是走上和解之路,双方所需要博弈的无非是最终以一个什么样
的商务条件达成共识,这种时间和精力上的耗费对于高通而言无非是自己维权道路上必定要走出的一步,但对于魅族而言,考虑到身上背负的重重压力,还真的有这个心情一次又一次与专利方唇枪舌剑讨价还价么?建议还是多留点时间和精力放在企业发展上吧,面对已经成为血海的手机市场,魅族真的一分钟也耽搁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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