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15)供方绩效评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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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绩效评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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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供应商绩效评价标准,确保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公司技术、质量标准及交付要求,促进供应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品质量,满足公司对产品的各项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供应商配套产品的业绩评价的管理。

3 职责
3.1配套部
3.1.1采购组
3.1.1.1负责对供应商采购方面(包括准时供货、订货数量完成满足率、《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月度综合评价。

3.1.1.2负责在供应商月度评价分数不及格时,通知其公司领导,在我司要求的时间,到我司与相关人员进行面谈。

3.1.1.3负责将供应商月度评价结果传递给相关供应商。

3.1.1.4负责在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时,填报“供货配额变更申请表”。

3.1.2成本控制室
3.1.2.1负责评价供应商的零部件价格商务谈判的配合情况。

3.1.2.2负责在供应商因价格原因不能达成商务谈判时,填报“供货配额变更申请表”。

3.1.2.2负责根据品质部、技术部、采购组反馈的情况,拟订零部件各供应商的配套份额,组织各部门召开配套份额的评审会,确定各类别供应商下一次的配套份额;及比例执行的管理、维护和监控,并有权提出考核建议。

3.2技术部负责对供应商技术方面(包括供应商技术响应程度、《技术协议》执行情况)进行月度综合评价。

3.3财务部负责对供应商财务工作配合方面(包括发票的反馈及时性、财务对帐的准时性和申请提前付款次数)进行月度综合评价。

3.4品质部
3.4.1负责对供应商质量评价方面(包括免检产品资格、供应商产品厂内外产品质量水准评价、售后服务质量、《质量协议》执行情况、质量整改)进行月度综合评价。

3.4.2负责将各部门的评价进行月度汇总分析,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组织召开评价会议,向公司各相关部门传递评价结果。

3.4.3负责根据月度、季度、年度考评汇总结果,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3.4.4负责按供应商月度评价汇总结果。

3.5生产部参与供应商评价的专题会议,有权提出评价异议。

3.6公司总经理负责供应商月度绩效果评价结果的批准,并对成本控制室根据此结果拟订的下一次供应商配套份额调整报告予以审批。

3.7各部门开评审会时会签确定各类别供应商下一次配套份额。

4 术语和定义
4.1产品分类:根据供应商供应产品的重要性,对零部件重要度划分为A类、B类、C类。

具体见技术部编制的“关重件明细表”。

4.2配套份额定级:根据绩效评定结果,对各供应商配套份额高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4.3一般性质量问题: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4.4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4.5评分不合格:月度绩效综合评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为评价不合格。

4.6审核小组:指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对供应商现场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小组。

4.7 SQE人员:由品质部进厂检验人员担任,在供应商现场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人员。

4.8财务配合评价:对供应商与我司财务配合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有发票反馈及时性、财务对帐的准时性、申请提前付款次数。

4.9价格评价:指供应商当月同一零部件价格高低以及根据我司量产,配合合理降价情况的评价。

4.10采购供货评价:指供货及时性、订货数量完成率、《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

4.11技术评价:指对日常技术交流程度、供应商技术开发能力和《技术协议》落实情况的评价。

4.12质量评价
4.12.1供应商零部件厂内评价:对供应商当月同一零部件(含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质量水平进行评价。

4.12.2供应商零部件三包退件评价:对供应商每月出现的三包事故,属供应商质量问题的情况进行评价。

4.12.3售后服务评价:指供应商产品在厂内、及市场发现问题时,需供应商进行售后服务,对供应商售后服务活动完成好坏情况的评价。

4.12.4质量整改评价:指公司发出质量整改通知的次数,以及整改效果的评价。

4.13比例异常:指供应商实际供货配额比例超过计划供货比例规定的偏差。

5 作业程序
5.1绩效评价项目
5.2评价要求
5.2.1各责任部门根据A类、B类、C类零部件的划分要求,对同类别产品供应商的各方面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5.2.2评价频率:A、B类供应商每月进行一次汇总评价;C类供应商每3个月进行一次汇总评价。

5.2.3配套部成本控制室根据品质部提供的月度评价结果,确定下一次各供应商配套份额的具体比例,拟订的下一次供应商配套份额调整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配套部按比例实施采购。

5.3评价项目及评价准则
5.3.1财务配合评价(共5分):发票反馈及时性、财务对帐准时性评价(3分);申请提前付款次数评价(2分)。

5.3.2价格评价(共8分):分为同一零部件价差(8分)、降价配合评价(5分)
5.3.3采购评价(共23分):分为准时交货评价(10分)、订货数量完成满足率评价(8分)和《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评价(5分)。

5.3.3技术评价(共13分):分为技术响应及支持情况评价(8分)和《技术协议》执行情况评价(7分)。

5.3.3.1技术响应支持情况评价标准(共8分):分为技术交流情况评价(5分)和技术开发能力评价(3分)。

5.3.3.2《技术协议》执行情况(共7分):
5.3.4质量评价(共46分):分为免检产品资格评价(8分)、零部件合格率评价(20分)、售后服务评价(8分)和质量整改评价(5分)。

5.3.4.1免检产品资格评价(共8分):凡属于免检产品的,且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出现质量问题在“零部件质量情况评价”项目中扣除),该评价分数为满分8分。

5.3.4.2零部件质量情况评价(共20分):分为零部件质量评价(20分)和三包退件评价(5分)。

a.零部件质量评价(共20分:
b. 三包退件评价(共5分):
5.3.4.3售后服务评价标准(共8分):分为顾客抱怨解决及顾客满意度处理(5分)和《质量协议》执行情况评价(3分)。

a. 顾客抱怨解决及顾客满意度处理(共5分):
b. 《质量协议》执行情况(共3分):
5.3.4.4质量整改评价(共5分):
整改通知回复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回复的加扣2分
5.4考核奖惩标准
5.4.1月度评价结果做为下一次各供应商配套份额比例分配的主要制订依据,同时作为年度评优的基础数据,并以供应商上一年度绩效评定综合汇总结果为依据,进行下一年度各供应商配套份额的分配,即同类产品的全年累计排名高低,是下一配套年度各供应商Ⅰ、Ⅱ、Ⅲ级配套份额定级的依据。

5.4.2加分标准
能对我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方面提出中肯的意见,并被采纳实施的提案,在整个评价分数中每采纳一条加2分做为奖励。

5.4.3配套份额转移、分配及奖励原则
5.4.3.1评价不合格导致其排名为同类别产品供应商中的最后一名的供应商配套份额,均转移到同类产品评价中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即第一名的供应商可在原配套份额基础,再获得评价不合格供应商转移的配套份额。

5.4.3.2当月若因各种原因其配套份额被公司取消或无配套份额,其当月评价分为0分,并将不能参加年度评优。

5.4.3.3 在绩效评价中若出现最后综合得分完全一致的情况,同类供应商的排名将以质量评价得分高低来进行排名划分。

5.5.4考核细则及配套份额分配
5.5.4.1 在运行绩效考评中,当月评价总分为60(含60分)-70分(不含70分),对各类别、相同产品供应商当月评审不合格,且连续两个月评分为60-70分,在第三月采取取消
该供应商下一次配套份额的方式进行考核,其配套份额分配给同产品的评价排名第一名供应商,排名为第二名的供应商其配套份额保持不变。

如两家或三家分数都在此得分区域内,此条无效,各供应商配套份额按原来的份额分配。

5.5.4.2我司搭建体系、优化成本期间,凡是属于我司合格供应商体系的厂家,月供货配额参照成本为导向的比价原则制定相应分配标准,同一零部件的具体份额分配由配套部成本控制室按价格差异的大小予以编制,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5.4.3体系搭建完善、成本控制比较成熟的情况下,成本控制室负责根据绩效评价排名(由公司品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予以分配比例,同一产品存在两家供应商时,最高比例不超过70%;超过两家供应商的情况下,最高比例不超过60%;新批量的厂家第一个月比例不得超过30%。

5.5.4.4在运行绩效考评中,凡属于我司合格供应商体系的厂家,由于供应商的质量、供货、发展方向、开发能力、高层管理人员异动、价格调整等情况的出现,使月供货配额需发生变更的,由配套部、成本控制室、品质部、技术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填写“供货配额变列申请表”,经相关部门会签,由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各部门在提出供货配额变更申请时,比例变更的理由需充分,对上报的申请签字不完善的,配套部成本控制室有权不接受配额变更申请或对变更申请中的某一项进行否决,同时,对不规范的配额变更申请提交总经理裁决。

5.5.4.5在运行绩效考评中,当月评价总分在60分以下,各类别、相同产品供应商当月评审不合格,采取无限期暂停其配套资格的考核方式,并由配套部负责通知供应商公司领导,原则上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司,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商谈,确定整改要求,整改合格的重新供货按新进入的供应商进行。

5.5.4.6在运行绩效考评中,年度累积扣分达300分(含300分)以上时,下一配套年度开始时,暂停配套资格2个月,由公司下达整改通知,整改合格后恢复供货按新进入的供应商进行,其配套份额分配给其他供应商。

5.5.4.7在特殊情况下,暂时无法实施处理意见的,可经供需双方确认,转为临时采购。

5.5.4.8原则上公司配套供应商采取2+1方式,若确实有必要向第四家供应商采购产品,也采取临时采购方式进行。

5.5.4.9供货配额的制定、执行、监督与考核:
a. 配套部成本控制室根据品质部提供的月度评价结果,确定下一次各供应商配套份额的具体比例,拟订的下一次供应商配套份额调整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按比例实施采购。

b. 供货配额执行的最大偏差为5%。

c. 对因公司内部原因造成超供货配额偏差的,对责任部门和人员最多按造成损失的50%考核。

d. 对因公司外部原因造成超供货配额偏差的,对责任单位按公司与之签定的相关合同进行考核。

e. 对因事前申请、不可抗力或其它客观特殊原因造成配额不能执行的,由总经理审批通过,可免于考核。

5.5.4.10单列考核要求(出现下列情况将直接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a. 工程更改未得到公司确认的,取消下一次配套份额,供应商补办变更手续,经公司确认后,方可恢复供货;出现2次类似问题,直接取消配套资格,考核责任部门为技术部。

b. 新产品送样连续3次不合格(对同一产品而言),将停止该供应商正在进行的新产品开发项目,并取消当年新产品配套布点的资格,原则上今后的新产品开发任务将不再交给该供应商,考核责任部门为技术部。

c. 供应商现场审核活动中发现该产品的质量风险较大,暂停配套资格,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重新供货,考核部门为审核小组。

d. 违反《保密协议》中关于知识产权中的相关要求,将直接取消其配套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e. 供应商产品交付后,经公司验证有关性能或型式试验系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其配套资格。

5.5.4.11评价奖励
a. 月度奖励——在月度绩效考评中,对各类别排列前3位的供应商,下一次的配套份
额在现有基础上,奖励10%的配套份额。

b. 年度奖励——在运行绩效考评中,对过程控制好、产品质量稳定、服务到位、价格适宜、供货及时且全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发生,年度总计评分排名前列的各类别供应商,优先推荐为本公司当年度的“优秀供方”,年度评优共计10家,A、B类厂家占9家,C类厂家占1家,以年度总计分排分高低进行评选,发给“优秀供方证书”,并在下年度给予以下奖励:
⑴公司新产品开发时,该供方在同类产品供方中可享有优先开发、增加同类产品加工数量和接受订单的待遇。

⑵在下一年度的配套份额分配上给予政策倾斜考虑。

⑶在年度总结会上给予一定金额的现金奖励。

5.5.5评价结果输出
5.5.5.1考评采取电子文档形式进行,各相关部门分别填写各自负责项目的评价。

5.5.5.2次月3日前,各部门将考评结果,传品质部。

5.5.5.3次月8日前,品质部将质量评价及各部门的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后,传配套部成本控制室。

5.5.5.4配套部成本控制室在次月15日前,根据月度绩效评价及配套份额分配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各类别供应商的配套份额的具体分配比例讨论会,确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传配套部库房执行。

5.5.6评价考核结果的执行
5.5.
6.1对考核靠前的供应商,公司综合产品开发需求情况,将把其设为新产品开发的预选供应商。

5.5.
6.2考核结果公布方式:每月对供应商的考核结果由配套部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供应商(只通知排名前后3位的供应商),并采取多种形式对最优、最差供应商进行公布。

5.6该办法目前暂为试行版本,将未来视公司发展情况,及评定要求和份额分配实际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完善、修订。

6相关文件
6.1 XYQF/B-14 《供应商控制程序》
6.2 XYQF/B-15 《采购控制程序》
6.3 XYQF/C-22 《供方引进管理办法》
6.4 XYQF/C-25 《免检产品管理办法》
8 供货配额变更申请表
填表说明:
1、在申请理由栏注明申请理由,若有数据资料可在申请理由栏注明上月交验合格率、准时供货率、成本优势等有关供货、质量、价格的具体的数据。

2、请说明是长期变更还是临时短期变更,短期变更请说明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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