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有哪些权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债权人有哪些权利

一般来讲,债权人就是债主,是与债务人相对应的法律术语。债权人的权利一般有三种,即代位权、撤销权、免除权等权利。下面是赢了网网的小编为您详细阐述的这三种权利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债权人

债权人俗称债主,是与债务人相对应的法律术语。如果甲方(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法人或政府等)有权要求乙方主张特定的服务或财产,则称甲方为“债权人”,称乙方为“债务人”。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会基于债务人将向其偿付等价值的服务或财产的假定下而向乙方提供一定价值的财产或服务,而该假定一般是由合同支持的。比如甲方向乙方支付了货款购买乙方的产品,在乙方收到资金但尚未将产品交付甲方时,甲方为乙方的“债权人”,乙方为甲方的“债务人”。

一、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法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

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行使主体

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都有权行使代位权,但是如果其中一个债权人已经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并且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被行使完毕,则其他债权人就不能就该项权利再对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二、免除债务权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关于免除的性质有不同的学说,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契约。理由是:

1、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不能仅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

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一种恩惠,而恩惠不能滥施于人。

3、债权人免除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免除

权损害债务人利益,免除应经债务人同意。

另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理由是:

1、免除使债务人享受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征得同意。

2、如果免除一定要债务人同意,债务人不同意的,等于限制了债权对权利的处分。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

三、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74条、75条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由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往往会妨碍交易安全,影响第三人的权益,因而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法律效果。在此意义上,债权人撤销权又被称之为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

债权人撤销权,与债权人代位权同为对于债权人保护债务担保力所设

的制度,二者皆为对于债权的相对性的突破。法律在一定条件下,于债务人有积极减损其财产的行为时,准许债权人撤销其行为,以回复债务人的资力;于债务人消极的不行使其权利时,准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维持债务人的资力。前者重在回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后者重在维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我国合同法虽然设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但由于没有具体的规定,理论与实践中仍有若干问题有待研究,其中撤销权的性质、效力及撤销之诉的被告为撤销权制度中的难题。

由此可见,债权人享有这三种权利是有法律依据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解答的关于债权人权利内容的问题,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及时联系赢了网,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地法律服务。

来源:(债权人有哪些权利/zw/199632.html)债权债务.相关法律知识

∙做贷款中介犯法吗 /zw/704150.html

∙个人欠款能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吗/zw/704149.html

∙法国警员暴力执法遇到暴力执法怎么办/zw/704148.html

∙小学校长用笔扎学生脸扎出17个洞残忍行径枉为人师/zw/704147.html

∙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保证人仍保证/zw/704146.html

∙股东负债债权人如何强制执行股权/zw/704145.html

∙著作权的转让及转移 /zw/704144.html ∙邱淑贞15岁爱女惊艳曝光民事责任年龄如何划分/zw/704143.html

∙网友写“天津爬楼攻略”热传自己作死不要拉上别人/zw/704142.html

∙杭州小区泳池漏电致三人电伤物业上演碰瓷神技拒绝采访/zw/704141.html

∙欠条模板是什么样子的/zw/704140.html

∙追偿权纠纷 /zw/704139.html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 /zw/704138.html ∙11岁孩子瞒着父母独自买手机父母不知情能否退回/zw/704137.html

∙女子15楼扔瓜砸烂车窗精神病人责任由谁承担/zw/704136.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