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8.20”瑞昌路226号青岛海信环湾大厦裙楼一楼装修工程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青岛事故调查报告
青岛事故调查报告青岛事故调查报告引言:青岛事故是近期引起广泛关注的一起重大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深入调查事故原因,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事故发生的背景、调查过程和结果,以及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能对未来的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事故背景:青岛事故发生在某化工厂,该厂主要生产有机溶剂。
事故当天,由于某设备的故障,导致有机溶剂泄漏,随后引发爆炸,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据初步统计,事故造成了数十人死亡,数百人受伤,同时还对周边环境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二、调查过程:为了全面了解事故的原因,调查组采取了多种调查手段。
首先,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和拍照记录,以便后续的分析。
其次,调查组对事故涉及的设备和工艺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查看了相关的操作记录和维护记录。
此外,调查组还与事故现场的目击者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以了解更多的细节信息。
三、调查结果:经过调查组的努力,我们初步确定了导致青岛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首先,设备故障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但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缺陷。
在事故发生前,该化工厂存在着一系列的安全隐患,例如设备维护不及时、操作人员培训不到位等。
此外,事故现场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也存在不足,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事故的发生。
四、建议和改进措施:基于对事故的调查结果,我们向相关部门提出了以下建议和改进措施,以提高类似化工厂的安全管理水平:1. 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化工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设备维护、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方面,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
2. 提高操作人员培训水平:化工厂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设备并应对突发情况。
3. 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化工厂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触电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触电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一、事故背景近年来,触电伤害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置触电伤害事故,保障人们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方案,以指导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二、事故现场处理步骤1. 确保安全事故发生时,首要任务是确保自身和救援人员的安全。
在确保没有危险电源情况下,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助。
2. 断电与紧急救援事故现场出现触电情况,立即通知有关方面切断供电。
然后,进行紧急救援,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务必保证受伤者的生命安全。
3. 事故现场保护为了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
设置警戒线,确保无关人员远离事故现场,并保留现场照片和相关证据。
4. 伤员转运在急救之后,将伤员迅速转移到医疗机构救治。
在转运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并监测伤员的生命体征,确保其生命安全。
5. 事故调查完成紧急救援后,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通过评估事故现场、获得相关证据和信息,进一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三、应急处置要点1. 快速反应:对于触电伤害事故,需要迅速反应并立即采取行动,以最短的时间内切断供电,展开紧急救援。
2. 合理保护:事故现场保护是确保救援人员和无关人员安全的关键。
采取安全警戒措施,确保现场秩序,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3. 急救措施:必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迅速将伤员转移到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治疗。
4. 事故调查:对触电伤害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调查,确保事故不再重演。
调查结果将为以后改进和预防提供指导。
四、事故处置的需注意的问题1. 安全第一:在触电伤害事故处置过程中,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原则。
救援人员和现场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并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2. 专业救援:触电伤害涉及电力领域,处置过程需要依靠专业人员进行救援。
尽量避免非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3. 实时通知:当触电伤害事故发生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报告上级领导,确保及时反应和有效处置。
黄岛区青岛阳光博澳投资开发公司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区731青岛阳光博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7月31日17时许,在青岛阳光博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艾美度假酒店3号楼厨房5-HT3货梯井道整改作业现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3〕63号)文件要求,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局牵头成立了由区监察局、黄岛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和青岛临港经济区管委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认真进行了调查。
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询问和技术分析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有关单位情况及工程概况(一)井道整改工程发包方基本情况青岛阳光博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澳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19日,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2688号,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经营范围:旅游项目的开发(不含房地产)、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等,法定代表人张楠,常务副总彭永峰负责公司日常工作;该公司制订了《青岛阳光博澳大酒店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施工管理规定》,2013年取得黄岛区城建局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黄建竣备字第13-280号);目前正在进行后期的内装饰和机电安装项目,项目部经理刘玉奇、土建工程师马武忠、机电工程师李培建等,各人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博澳公司下设分公司青岛西海岸隆和艾美度假酒店。
(二)井道整改工程组织方基本情况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通力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8日,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1号楼4103户,负责人袁建绪,质量安全主任孙志刚分管质量与安全工作,具有江苏省质监局颁发的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编号:TS3332499(21)-2016,有效期至2016年11月15日),艾美度假酒店电梯供货及安装承包方;韩传奇任通力公司艾美度假酒店项目监督,经与博澳公司商谈后联系、安排王龙龙提供井道整改工程劳务,接收了博澳公司提供的6000元井道整改工程劳务款项,是艾美度假酒店3号楼厨房5-HT3货梯井道整改工程组织人。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一、事故概述触电事故是指人体接触带电物体或者触及电流传导部分导致电流通过人体而引起的意外事故。
触电事故常见于电力、建筑、工业等行业,在不适当的环境下,接触电源、电线、电设备等可能导致触电事故发生,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因此,对触电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进行规划和训练是十分必要的。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二)1. 事故现场评估当接到触电事故报警后,立即派遣专业救援队伍前往现场。
在到达现场之前,需要通过电话或其他途径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事故现场的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人员受伤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等。
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评估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处理难度,为救援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2. 现场安全保障在进行现场救援前,必须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救援人员必须戴上安全帽和防护手套,穿戴适当的防护服装。
同时,需要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和隔离,确保只有向他们发出的指令才能进入事故现场。
(2) 断电:在触电事故现场,第一步是切断电源。
尽量通过控制开关、拔插头等简单方法切断电源,如果无法切断,可以考虑用木棍或非导电材料将触电的人员推开,并迅速将其拉远。
(3) 防止二次触电:在切断电源后,要防止二次触电的发生。
在触电人员除离电源后,确保将其与带电部分迅速、彻底地隔离。
3. 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在保证现场人员的安全后,救援人员可以进入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在进入现场前,应了解现场的环境情况,包括现场是否有可燃、易爆物品,是否有危险气体泄漏等。
根据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救援工具和装备,为进一步救援做好准备。
4. 高风险处置如果触电事故发生在高处,例如工地施工台架、楼顶等,救援人员需要通过合适的装备和工具进行高处救援。
救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高处救援的技能和知识。
在高处救援中,救援人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使用合适的防护装备:救援人员应戴上头盔、防护带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的安全。
2024年触电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024年触电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____年触电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一、引言触电事故是一种常见但危险的事故类型,经常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有效应对触电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一套完善的现场处置方案至关重要。
本方案旨在以____年为背景,针对触电人身伤亡事故的现场处置提供详细的指导。
二、事故现场处置流程1. 发现事故现场(1) 发现触电人员:如有人员发现他人触电,应立即停止接近触电点,确保自身安全。
(2) 发现事故现场:如有人员发现触电事故现场,应提醒周围人员及时报警,并及时进行隔离和保护现场。
2. 现场安全隔离(1) 确保自身安全:首先,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确保自身的安全,如有必要,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 警示标识:以可见的方式标示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识牌,防止其他人员误入事故现场。
(3) 采取措施隔离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置隔离带或隔离区,维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4) 断开电源:确保事故现场的电源已被切断,避免进一步的触电事故。
3. 紧急救助措施(1) 呼叫急救:立即呼叫急救人员,向其提供准确的事故地点和相关信息,并详细描述触电人员的状况。
(2) 判断触电人员状况:触电人员可能会处于昏迷、呼吸困难、心跳停止等情况下,目测判断其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
(3) 施行心肺复苏术:如果触电人员没有呼吸或心跳,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术,直到急救人员到场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4) 确保通风:如果触电人员在触电之后呼吸困难或昏迷,应确保触电人员处于通风良好的环境中。
4. 现场保护工作(1) 危险品处理:如发现事故现场存在危险品,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防止进一步的事故发生。
(2) 搜救失踪人员:如有人员在事故中失踪,应组织专业搜救人员进行搜救工作,确保所有人员的安全。
(3) 现场照明:为了保障现场救援工作的进行,在黑暗环境下或灾后晚上,应及时安装照明设备,确保救援人员的工作效果。
市北区“8.0”瑞昌路6号青岛海信环湾大厦裙楼一楼装修工程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市北区“8.20”瑞昌路226号青岛海信环湾大厦裙楼一楼装修工程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8月20日11点左右,市北区瑞昌路226号海信环湾大厦裙楼一楼装修期间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北区人民政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第236号令)的规定,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区监察局、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和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安监站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市北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任事故调查组组长。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相关单位、人员及事故现场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北京千里驹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里驹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19号28号平房2-1室;法定代表人:张闪闪;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时间:2004年10月15日;经营范围: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形象设计、经济贸易资讯、劳务派遣、家居装饰及设计、技术推广服务、舞台灯光音箱设计、销售建材和五金交电;资质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5月17日),于2014年9月25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9月25日)。
2、装修工程监理单位:青岛理工大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大学监理公司”),住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法定代表人:宋修海;注册资金:叁佰万元整;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日;经营范围: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的建设监理及技术培训、咨询服务;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触电亡人事故的调查报告【模板】
关于XX镇国贸中心商务区22栋二楼室内装修工地“2016.8.2”触电亡人事故的调查报告2016年8月2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在XX镇国贸中心商务区22栋二楼室内装修工地上,XX市思泽冷暖工程有限公司外包安装工刘坤登上带电的金属人字梯(220V护套绝缘线外皮破损,带电金属导体碰及金属人字梯)安装顶部空调通风软管时,因触碰处于地电位的金属钢结构顶架,构成220V电压的电流回路而触电,经送江苏盛泽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16时死亡。
事故发生后,XX市XX区公安局、安监局、XX镇相关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指导和调查处置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市XX区人民政府决定由XX区安监局牵头,区监察局、区公安局、区总工会、XX镇组成XX镇国贸中心商务区22栋二楼室内装修工地“2016.8.2”触电亡人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副局长王建忠担任组长,同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1、事故单位概况。
(1)XX市思泽冷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银波,住所XX区XX镇绸都锦绣天地16幢-36铺。
经营范围:采取工程设计、施工;制冷设备安装及销售;中央吸尘系统、水处理设备设计、安装;空气净化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苏州项王故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前路,住所XX市XX区XX镇市场中路599号,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餐饮服务;制售中餐、西餐、自助餐、快餐、酒,饮料;餐饮管理咨询;餐饮项目策划及投资;食品技工技术咨询及转让;餐饮资源整合管理;餐饮文化交流及餐饮产品展览。
2、事故发生时间:2016年8月2日15时30分左右;3、事故发生地点:XX镇国贸中心商务区22栋二楼室内装修工地;4、事故类别:触电;5、事故等级:一般事故;6、伤亡人员情况:死者:刘坤,男,36岁,身份证号码,安徽省XX市谯XX区淝河镇程寺行政村程寺自然村82号;7、小型建筑和装修不在住建部门监管范围,目前处于监管盲区,没有相关部门跟踪监管。
装饰装修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提高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装饰装修工程所有施工区域,包括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区、施工临时用电设施等。
三、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触电事故应急指挥部(1)指挥长:由项目经理担任,负责全面协调、指挥触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副指挥长:由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担任,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
(3)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2. 各部门职责(1)安全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触电事故应急演练;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用电安全。
(2)技术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对触电事故进行技术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3)施工部门:负责落实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应急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4)物资部门:负责为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5)医疗部门:负责为触电事故伤员提供紧急救治。
四、触电事故预防措施1. 加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施工用电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并定期检查。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应采用绝缘导线,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4)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2. 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1)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触电事故预防知识和应急措施。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拆改、损坏用电设备。
五、触电事故应急响应1. 发生触电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3. 安全部门负责组织现场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3篇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精选3篇(一)调查报告事件概述:在2020年7月5日下午2点左右,发生了一起触电事故。
事故地点位于XX工厂的工作车间,该工厂是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工厂。
事故导致一名工人受伤,其它人员无恙。
调查过程:1. 调查人员首先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受伤工人的工作位置附近有一台正在运行的电器设备。
该设备的外部线路没有明显损坏迹象。
2. 接着,调查人员对该设备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发现设备的内部接线存在问题。
具体来说,设备的一个电线接头没有正确连接,导致电流无法正常通过。
3. 调查人员与事故现场的其他工人进行了访谈。
其中一些人证实,受伤工人在事故发生前曾报告过设备有电流问题,但该问题并未得到及时解决。
4. 调查人员进一步调查了工厂的安全制度和操作流程。
发现工厂未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并缺乏相关的安全培训。
调查结论:根据调查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该触电事故是由设备内部接线问题导致的。
设备未及时处理的电流问题导致了漏电,进而造成了工人触电受伤。
2. 事故发生后,工人报告了设备问题,但未得到及时解决。
工厂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不够及时,且缺乏相关的安全培训,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建议措施: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以下建议措施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1. 工厂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工厂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员工如何正确使用设备和处理设备问题。
3. 工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护、员工培训、隐患排查等环节,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这份调查报告总结了触电事故的调查过程和结果,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措施。
以上建议的实施将有助于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精选3篇(二)触电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如下:1. 自身安全优先:在发生触电事故时,首先应确保自身的安全。
切勿直接接触触电者,避免触电事故蔓延。
2. 切断电源:如果触电者处于带电状态,应立即切断电源,可以通过掐断电源开关或者熔断器来断电。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滨莱高速公路淄博西至莱芜段改扩工程施工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二分部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年月日颁布令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滨莱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的保证职工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望认真落实本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
颁布人:年月日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编制目的为了加强中交三公局滨莱高速二标段项目部二分部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管理和作业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触电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及时对事故进行施救,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201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201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 )《关于加强企事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国办发(2007)13号《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 ) 24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 T 29639-2013)《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31号(2013年)《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交股厅发〔2015〕754号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分部施工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办公室四、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S29滨莱高速是山东省高速公路网发展规划纵三“无棣(冀鲁界)-莱芜-临沂(鲁苏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北连G25长深高速,南接G2京沪高速,与其共同构成贯穿鲁中南北的公路主通道。
黄岛区“7·28”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般触电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区“7·28”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般触电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7月28日上午7时50分左右,董家口港内青岛海业摩科瑞罐区302号罐内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3]63号)文件规定,由区安监执法局牵头,组织区监察局、青岛港公安局董家口分局、区总工会和泊里镇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邀请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依法对该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程及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一)工程基本情况2014年12月青岛海业摩科瑞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科瑞公司)摩科瑞油品罐区一期工程开始施工,于2016年6月30日完工;2016年3月23日将青岛海业摩科瑞油品罐区二期储运安装工程发包给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建公司)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承包范围:12台10万m3和3台2万m3原油储罐制作及附属全部工艺设备安装调试,包含罐组三、罐组四、罐组五储罐制作安装及调试。
2014年11月1日胜利油田新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监理)与青岛海业摩科瑞仓储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明确监理范围为10万立方原油储罐24座、2万立方原油储罐3座,配套泵房、装车台、管廊架、污水处理站、配电站、控制室及新建办公楼等全部配套工程。
2024年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024年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____年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一、背景介绍电力事故是指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发生的因电气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不慎导致的事故。
触电事故是电力事故中最严重的一类,不仅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还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事故,给社会和经济造成巨大损失。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制定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势在必行。
二、触电事故现场处置组织机构1. 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触电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由相关单位派遣应急人员组成。
2. 救援组:由消防、医疗、警务等相关部门派遣人员组成,负责现场的拯救、救助工作。
3. 电力抢修组:由电力公司派遣人员组成,负责现场的电力设备抢修和安全检查。
三、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流程1. 事故报警与现场营救(1)接到事故报警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派救援组迅速赶往现场。
(2)救援组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佩戴防护设备进入现场进行营救。
(3)救援组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现场是否存在危险源和次生事故风险,适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和消除。
(4)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尽快将重伤员转送至医疗单位救治。
2. 现场电力抢修与设备检查(1)电力抢修组在救援组确认现场安全后,即可进入现场进行电力设备的抢修工作。
(2)电力抢修组对事故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不存在电击、短路等故障,同时采取措施避免电力设备二次事故。
(3)对事故设备进行绝缘测试,确认设备绝缘性能可以达到安全要求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3. 事故现场警戒与善后处理(1)警务组在救援组确认现场安全后,设置警戒线,防止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引发次生事故。
(2)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以便后续的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3)善后处理包括现场清理、设备还原、记录整理等工作,确保事故现场恢复到正常状态。
四、处置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1. 现场救援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设备,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帽等,确保救援人员不会受到电击伤害。
神州租车服务管理(福建)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吴涛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神州租车服务管理(福建)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吴涛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12【案件字号】(2020)鲁02民终14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晓静林伟光刘昭阳【审理法官】陈晓静林伟光刘昭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神州租车服务管理(福建)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吴涛【当事人】神州租车服务管理(福建)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吴涛【当事人-个人】吴涛【当事人-公司】神州租车服务管理(福建)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神州租车服务管理(福建)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被告】吴涛【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上诉人应否支付被上诉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防暑降温费。
《人力资源管理手册》载明的违纪事项与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一致,故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其应向被上诉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证据不足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原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上诉人应否支付被上诉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防暑降温费。
关于赔偿金,被上诉人于2019年3月6日参加上诉人组织的例行月考,成绩为88.89分。
上诉人以被上诉人的考试成绩未达成90分为由,依据《人力资源管理手册》4.7.2规定约定:“个人绩效考核、考评结果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系严重违纪事项"和5.6.2规定“构成严重违纪事项终止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与被上诉人解除劳动关系。
对此,本院认为,《人力资源管理手册》载明的违纪事项与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一致,故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其应向被上诉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青岛一老板未配置漏电保护装置致员工触电身亡获刑两年
青岛一老板未配置漏电保护装置致员工触电身亡获刑两年
老板未在用电设备上配置漏电保护装置,员工从事电镀作业时触电身亡。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安全生产审判庭审结了一起未在用电设备上配置漏电保护装置的情况下员工触电身亡的案件。
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诸葛某某作出一审判决,以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诸葛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某等五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万3千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7月,诸葛某某在未给电镀槽、行车等用电设备配置漏电保护装置等的情况下,安排李某某等人在其位于青岛市黄岛区胶南办事处某村北的电镀加工点车间内从事电镀工作。
8月份的一天,李某某在电镀车间内作业时触电身亡。
经法医鉴定,李某某系受到电击作用可以造成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诸葛某某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其作为个体经营业主不论是从制度制定执行方面还是从生产条件配备方面,均不符合国家规定,未给职工发放电镀槽、行车等用电设备配置漏电保护装置的行为严重侵犯被害人李某某的权益,应依法处罚。
鉴于诸葛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某五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理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被告人诸葛某某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和交通费共计人民币33598元。
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声明。
市北区“”青岛市兴华装饰材料公司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市北区“5.11”青岛市兴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5月11日16点左右,市北区辽阳西路100号青岛新业广场内F2-18商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第236号令)的规定,市北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开发建设局、区房管一处,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经过及原因,对事故性质取得一致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及现场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情况1、青岛市兴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业广场F2-18商铺实际装修单位,无相关装修资质;法定代表人:赵明水,住所:青岛市李沧区河南庄村西大院;注册资本:伍拾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加工制造:家具、装饰材料、铝塑门窗,普通锯材、商场展柜展台;展示展览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批发、零售;装饰材料。
2、青岛卡登内着服饰有限公司,新业广场F2-18商铺租赁单位;法定代表人:许利雄;住所:青岛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区海尔大道东、店子河北;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经营范围:生产纺织品、高档织物面料的后整理加工。
3、青岛海之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业广场F2-18商铺装修备案单位,室内装饰企业施工乙级资质(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2017年4月11日颁发,有效期至2018年4月11日),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林再美;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杨戈庄9号楼1单元503户;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施工,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保温防水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及维修等。
4、青岛家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业广场物业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朱洪任;住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100号地下停车场办公区;注册资本:伍拾万元;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服务;零售:日用百货、建筑装饰材料、家具、五金交电。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一)20XX年1月29日,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热电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张家港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1.永兴热电公司成立于20XX年4月,住所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注册资本8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技术服务。
法定代表人屈某某现已离职,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总经理沈某。
2.事故地点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永兴热电公司,10KV 开关室102柜(1#炉送风机高压开关柜)处。
3.伤亡人员情况:尤某某,男,1991年2月出生,江苏射阳人,永兴热电公司电气检修辅工,于20XX年5月申领“低压电工作业”类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证书编号T3209241991######,有效期至2022年5月。
4.涉事电气设备情况:永兴热电公司对该开关柜内部编号“102”,系1#炉送风机电机配套开关,额定电压12kv。
该设备为铠装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型号为KYN28A-12Z,柜体长*宽*高为800*1600*2300毫米,由上部的继电器仪表室及母线室、中部的断路器室、下部的电缆室四部分组成部分组成。
当断路器移出,母线侧静触头即被隔板(活门)阻隔,但母线侧静触头仍带电。
本次事故发生在该开关柜中部的断路器手车室内母线侧静触头处。
5.部门、属地履职情况:(1)作为全市非省调度地方电厂行业主管部门,市发改委每年春、冬两季分别对全市电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XX年12月6日,对永兴热电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工作票执行不规范、起重机械管理员及叉车管理员等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锅炉外(内)部检测(验)超期未检等问题,都在随后的检查通报材料中予以指出,要求企业落实整改;(2)永兴热电公司厂区所在为张家港市凤凰镇魏庄村,而企业注册地则为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安庆村于20XX年12月28日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年前安全管理工作;2月13日,安庆村与永兴热电公司签订20XX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承诺书,并同步开展年后复查检查工作。
青岛安奇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1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青岛安奇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1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2月19日上午9时左右,青岛安奇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平度市李园街道门村工业园青岛盛孚泰家纺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内粉刷防火涂料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李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对这起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经过及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取得了一致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相关单位概况1、青岛安奇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5日,法定代表人:毛安奇,注册资本200万元。
该公司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辛安街道办事处西南辛社区居委会329室,主要从事装饰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和涂料粉刷等,公司已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无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公司有3名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且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公司建立了部分规章制度施工规程。
2、青岛盛孚泰家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21日,法定代表人:孙莉,注册资本30万元,该公司位于平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11-1号,主要从事床上用品加工等,从业人员20多人。
2013年12月,该公司负责人孙莉之夫于志刚以年租金25.35万元的价格租赁了青岛平中源仓储有限公司位于李园街道门村工业园的两个车间,准备搬迁位于平度市开发区的青岛盛孚泰家纺有限公司。
因新租赁的厂房需要进行消防验收,于志刚口头以18万元的价格将消防工程承包给青岛安奇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当时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青岛安奇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上午开始组织施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2014年2月19日上午7市30分,青岛安奇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于德民临时雇用王存谟、代芳泽等6人(7人均无架子工证),在青岛盛孚泰家纺有限公司位于李园街道门村工业园的租赁厂房内,进行厂房房梁刷防火涂料作业,王存谟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的防护用品,站在一个宽1.25米、长2.2米、高约5米的移动脚手架上刷防火涂料,上午约9时30分,王存谟刷完一段涂料后坐在脚手架子上并示意代芳泽自己坐好了,就在代芳泽准备为王存谟移动脚手架时,王存谟从高约5米无防护围栏的脚手架上坠落,头部着地,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王存谟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触电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触电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各基层企业发生触电事故后,应当进行详细调查。
调查的目的是查明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以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调查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在事故报告未填写完成前,对发生触电事故的现场除受害者之外,严格禁止任何变动。
事故报告的格式由劳动部门制定,对规定的项目应当填写得详细而具体,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电气设备在事故前、后的情况,生产环境、周围空间和地面,以及其他有关的辅助情况都要填写清楚。
特别要注意记载清楚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包括触电者在触电前、触电时、触电后的情况,触电的部位和伤势、救护的经过等等。
然后根据这些已知情况推断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推断违反了哪些运行技术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
最后,根据综合分析,对事故责任和处理方法提出了建议,同时提出今后防止类似事故的措施等等。
各级劳动部门应根据事故报告进行综合技术分析,把基层企业对触电事故技术分析的结果,按规定项目加以整理并计算出百分比。
统计和分析的项目可以按不同方式设立,如发生事故的部门、企业;发生事故的电压等级;触电者的年龄、职业、工种;造成触电的原因,如违反规程、设备不良等。
这些从实际中得来的统计资料正是改进电气设备设计、制造和运行管理的最好材料。
山东某化工厂触电事故案例分析
山东某化工厂触电事故案例分析山东某化工厂触电事故案例分析日,山东沂南某化工公司在原北大门传达室西墙外发生一起触电事故,死亡1 人。
一、事故经过日下了一夜雨,23 a 5时,该公司复合肥车间按照预定计划停车进行设备清理和改造。
8时,当班人员王某和韩某接班后,按照班里的安排,负责清理成品筛下料仓积存残料,约8时20分左右,王某离开了车间。
8时30分左右,韩某出来,到车间北面找工具时,发现在车间外东北角的原北大门传达室西墙外趴着1人,头朝东南面向西,脚担在一个南北放置的铁梯子上,离传达室西墙约2m多。
这时韩某忙跑到车间办公室汇报,公司和车间领导等一齐跑到现场,当时发现从传达室西窗户上有下来的电线着地,车间主任于某急喊拉电闸,副经理杜某急忙用手机联系并跑去找车辆。
当拉下复合肥车间电源总闸后,车间职工李某手扶离王某不远的架棒管去拉王某时,乂被电击倒,当时,车间主任于某发现不是复合肥车间的电,就急忙跑到公司配电室,在电工班长张某的配合下,迅速拉下公司东路电源总闸。
这时,联系好车辆乂跑到现场的杜某和闻迅赶到的2名电工立即将王某翻过身来,III 电工李某对其实施人工呼吸进行抢救,大家一起把王某抬到已开到现场的车上,立即送往县医院抢救。
在送医院途中,2名电工一起给王某做人工呼吸。
送到医院时间约在8时40分左右,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通过组织人员对现场勘察和调查分析认为,漏电电线是多年前老厂从办公楼引向原北大门传达室和原编织袋厂办公室的照明线,电线外表及线头之处非常陈旧,该公司******月份整体收购原*******厂后始终未用过该线路,原企业电工不知何时在改造撤线时,线头未清除干净,盘在原北大门传达室窗户上面,6月22日夜10时至23日早5时,一直大雨未停并伴有4至5级的大风,将盘挂的电源线刮落地面。
死者王某到事故发生地寻找丄具当脚踏平放的铁梯子时不慎摔到,面部触及裸露的电源线头,发生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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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8.20”瑞昌路226号青岛海信环湾大厦裙楼一楼装修工程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8月20日11点左右,市北区瑞昌路226号海信环湾大厦裙楼一楼装修期间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北区人民政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第236号令)的规定,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区监察局、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和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安监站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市北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任事故调查组组长。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相关单位、人员及事故现场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北京千里驹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里驹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19号28号平房2-1室;法定代表人:张闪闪;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时间:2004年10月15日;经营范围: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形象设计、经济贸易资讯、劳务派遣、家居装饰及设计、技术推广服务、舞台灯光音箱设计、销售建材和五金交电;资质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5月17日),于2014年9月25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9月25日)。
2、装修工程监理单位:青岛理工大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大学监理公司”),住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法定代表人:宋修海;注册资金:叁佰万元整;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日;经营范围: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的建设监理及技术培训、咨询服务;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3、一楼展厅产权单位:中车集团青岛四方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四方公司”),住所:青岛市四方区瑞昌路231号;法定代表人:孔军;注册资本:壹拾贰亿玖仟万元整;成立日期:1994年6月10日;经营范围:车辆及零部件、车辆配套设备,铁路及民用高新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等。
4、事故涉及的中央空调安装施工单位:青岛安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安装公司”),住所:青岛市四方区开封路26号;法定代表人:王栋;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成立日期:1996年12月30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等;资质等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二)相关人员情况1、王琪,男,32岁,千里驹公司市场部经理,青岛海信环湾大厦裙楼一楼装修工程现场负责人。
2、卜祥峰,男,35岁,无工作单位,组织劳务人员长期跟随千里驹公司进行装修工程施工,未与千里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施工合同,2017年8月7日,卜祥峰组织人员进驻青岛海信环湾大厦一楼装修工程开始装修作业。
3、彭科,男,26岁,无工作单位,卜祥峰找来的装修施工人员(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4、死者黄振飞,男,21岁,无工作单位,卜祥峰找来的装修施工人员(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5、张海斌,男,41岁,青岛安装公司第一项目公司副经理,青岛海信海湾大厦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项目经理。
(三)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1、青岛海信环湾大厦于2012年开始建设、2014年底竣工,2015年1月29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
青岛安装公司作为青岛海信环湾大厦的中央空调工程承包单位,于2013年9月1日开始进行了中央空调设备、管道、保温及设备安装工程。
2、2016年11月12日,中车四方公司与青岛海信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购买了青岛海信环湾大厦裙楼1-3层,及主楼19-27层,双方于2016年12月19日进行了房屋验收交付。
(三)监管情况2017年6月21日,兴隆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市北消防大队、街道综治办、安监办对青岛海信环湾大厦消防和用电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对于查出的隐患,提出了整改要求。
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在对青岛海信环湾大厦检查时,裙楼一楼装修工程未开始施工。
(四)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现场位于青岛海信环湾大厦裙楼一楼南侧顶部,该层层高为4米。
离地3米以上的空间布设了消防管线和中央空调系统(冷凝水管、空调风管)等。
经查,消防管线和中央空调系统属于青岛海信环湾大厦竣工验收(2015年1月29日)前完成的施工内容。
事故发生时,千里驹公司未制定现场吊顶安装施工方案,且正组织人员在事故发生区域进行吊顶悬吊支架的安装作业。
现场密布消防管线、中央空调系统(冷凝水管、空调风管)及其吊杆,以及十数根卷帘门滑轮的钢丝等,吊杆安装作业人员上下出入困难,使用约2.5米高的简易人字木梯上下。
经勘查,位于死者黄振飞触电正前方离墙壁大约20厘米的镀锌吊杆(通过膨胀螺栓固定在楼板上)有明显锈迹(分析属于电解反应)且存在较明显的弯曲,其他镀锌吊杆均光滑明亮,该吊杆间距分别约5厘米的楼板上另有三处钻孔,其中一处钻孔内有明显的红蓝电线,另两处钻孔内有明显的预埋钢筋。
卸下吊杆后,吊杆固定端膨胀螺栓有明显的放电熔化痕迹。
电线的铜丝因外力冲击由圆柱形呈扁平形。
经核实,受外力冲击而裸露电线为预埋应急疏散指示灯线路,存在明显锈迹且弯曲的吊杆为中央空调冷凝水管道的镀锌吊杆。
经检测,应急疏散指示灯电源开通时,裸露电线带电锈迹的吊杆带电(见图七)。
经分析,青岛安装公司在进行中央空调凝水管吊杆安装时,击穿预埋应急疏散指示灯线路并与之连接,吊杆另一端固定的中央空调冷凝水管外层包裹了保温层(绝缘材质),因此工程结束后接通应急疏散指示电源时,吊杆虽然带电但未形成电流回路。
裙楼一层展厅装修时,千里驹公司作业人员黄振飞接触后,电流回路形成,造成触电。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2017年8月20日7点左右,黄振飞和彭科来到施工现场,因黄振飞和彭科原先一起干活的人有事未到,黄振飞和彭柯临时自行组成一组,安装裙楼一层左侧通道楼板上的吊顶吊杆,工序为:用冲击钻在楼板上打孔后,使用膨胀螺栓安装吊杆。
由于现场管线纵横交错,黄振飞就通过简易木质人字梯上到离地约3米的空调风管上安装吊杆。
11点左右安装最后一吊杆时,因该吊杆预留钻孔位置与正下方的应急灯位置交错,不便于安装吊杆,黄振飞就把应急照明灯拆开(经查,当时应急照明灯处于熄灭状态),灯管和灯罩放在地上,灯架放在了空调风管上。
吊杆安装完毕黄振飞通过人字梯下来时,彭科感觉其正在手扶的梯子突然歪了一下,抬头看见黄振飞斜躺在空调风管上,左手抓着一吊杆,右腿仍在空调风管上,左腿悬空,且浑身发抖,彭科立即上梯扶黄振飞,发现黄振飞身上带电,接着喊人拉闸断电。
周边其他工友听到呼喊,赶过来后迅速将临时用电箱的电闸切断,但仍发现黄振飞身上带电,于是坚持把带电的黄振飞救了下来。
随即工友拨打了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在电话中按照医疗急救人员的指导,对黄振飞进行心肺复苏救援。
约10分钟后,120医疗急救车赶到了事故现场,黄振飞经青岛海慈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1点30分左右,青岛睿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备部员工仇兆群接到报告后,赶到事故现场切断了总配电箱总闸,并按照青岛睿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任王鹏的要求,将事故现场进行了封锁。
事故发生后,千里驹公司现场负责人王琪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报送至青岛市安监局。
区安监局、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兴隆路街道办事处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三、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万元(主要用于工亡赔偿)。
四、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1、违规进入不安全环境作业。
千里驹公司作业人员黄振飞在未经本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保障自身作业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贸然进入密布消防管线、中央空调系统(冷凝水管、空调风管)及其吊杆,以及十数根卷帘门滑轮钢丝的复杂环境,手触中央空调冷凝水管的带电吊杆,造成触电。
2、青岛安装公司在安装中央空调冷凝水管道吊杆时,将预埋应急疏散指示灯线路击穿,使电线裸露,与膨胀螺栓、吊杆长期接触并带电。
(二)间接原因1、千里驹公司未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未建立符合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建立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对黄振飞、彭科等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缺失。
(1)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作业前未组织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环境。
本单位及其作业人员严重的忽视了事故带电镀锌吊杆与周边吊杆有明显外观区别(存在严重锈蚀),一层楼顶板原有的部分管线的吊杆周边存有废弃钻孔,尤其是事故吊杆旁另有两处钻孔(其中一处的孔内电线裸露明显)等隐患和异常现象,导致作业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
(2)对黄振飞等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缺失,导致黄振飞安全意识淡薄,盲目进入不安全环境作业。
(3)未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未建立符合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缺失。
(4)项目现场负责人王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力,未督促、检查本单位负责的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导致事故发生。
2、青岛安装公司中央空调安装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
安装中央空调吊杆进行钻孔作业时,多次废弃钻孔,多次更换安装位置,尤其是在钻孔作业时已触楼板内预埋疏散指示灯线路后,在约5厘米间距旁更换位置,继续进行钻孔以致击穿楼板内同一预埋应急疏散指示灯线路,安装后的吊杆在应急疏散指示灯线路电源接通后也带电;安装完毕后,未及时排查并治理吊杆带电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
3、理工大学监理公司履职不力,未有效督促千里驹公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全面隐患排查以保障作业环境安全、制定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对千里驹公司未制定吊顶安装施工方案的问题监督不力,且事发当日现场无监理人员,造成现场安全监管缺失。
五、事故性质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未对作业现场安全风险分析、施工环境不安全、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缺失,导致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一)黄振飞,违规进入不安全环境作业。
在未经本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保障自身作业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贸然进入密布消防管线、中央空调系统(冷凝水管、空调风管),以及十数根卷帘门滑轮钢丝等存在复杂的导体环境,手触中央空调冷凝水管的带电吊杆,导致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