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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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监事薪酬管理,保障监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监事,包括内部监事和外部监事。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公平、合理、透明的监事薪酬体系,激励监事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三部分构成。

第五条基本薪酬:1. 内部监事的基本薪酬参照公司同级别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确定。

2. 外部监事的基本薪酬参照行业平均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绩效奖金:1. 监事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监事会工作质量及个人履职表现综合评定。

2. 绩效奖金发放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监事履职情况确定。

第七条福利待遇:1. 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为监事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监事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如体检、节假日慰问等。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八条监事薪酬按月发放,于每月固定日期发放。

第九条监事在任职期间,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有权扣除或停止发放其绩效奖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条监事离职后,已发放的薪酬不予退还。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对监事薪酬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薪酬管理委员会每年对监事薪酬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对薪酬标准、考核办法等进行调整。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旨在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监事薪酬体系,激发监事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和市场变化,不断完善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保障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独立董事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独立董事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部监事和外部监事。

本制度所称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

本制度所称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2.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3.与绩效挂钩的原则;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5.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证券公司的高效运作和良好治理而建立的制度。

它涉及到董事、监事的考核评估和薪酬激励管理。

1. 董事、监事考核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考核是一种定期评估董事、监事履行职责和业绩的制度。

考核标准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公司治理:包括是否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是否充分发挥董事、监事的作用等。

- 经营业绩:包括公司是否实现了设定的经营目标、是否取得了良好的财务业绩等。

- 风险管理:包括公司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事件等。

- 公司声誉:包括公司与外部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公司的社会责任等。

董事、监事考核通常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结果会对董事、监事的任职续任或解聘等产生影响。

2. 薪酬管理
薪酬管理是指以激励和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和管理制度。

它的目的是确保董事、监事能够得到合理的报酬,同时激励其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利益最大化做出贡献。

董事、监事的薪酬通常由公司执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并根据其职责、业绩、贡献等因素确定。

薪酬管理制度通常包括
以下要素:
- 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股权激励等。

- 薪酬指标:包括公司的经营业绩、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

- 薪酬调整:根据董事、监事的业绩和市场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调整。

- 薪酬披露:公开披露董事、监事的薪酬情况,增加透明度和监督效果。

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引导董事、监事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公司薪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绩效考核体系及职能第四条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总经理组成。

第五条董事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审批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负责将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工作。

第六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起草或提议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报董事会审批;审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检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第七条总经理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拟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第三章绩效考核流程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和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2018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津贴管理制度

2018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津贴管理制度

2018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津贴管理制度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付出的劳动,在公司决策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及体现的价值,切实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公司实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津贴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办法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体成员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依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不同,董事由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构成;监事由股东监事、职工监事构成;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具体为:(一)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以担任公司某一业务主管,负责管理公司有关事务的董事(例如:董事兼任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所聘任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四)股东监事:指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

(五)职工监事:指在公司任职的职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

(六)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规定并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津贴发放原则:(一)公平原则1、公司提供的津贴与市场同等职位相比较具有竞争力。

2、公司提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足以体现其对公司的价值,能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相匹配。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三)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标准如下:1、董事(除独立董事外):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务的董事的报酬,依照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确定,未兼任公司职务的董事不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2、独立董事: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领取固定津贴,按季度发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3、监事:兼任公司相关职务的监事报酬,依照其与公司的劳动。

监事报酬管理制度

监事报酬管理制度

监事报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监事的报酬管理,促进公司监事的履职尽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酬构成公司监事的报酬主要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1. 基本报酬:公司每年对监事固定支付基本报酬。

2. 绩效报酬:根据公司经营绩效,对监事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报酬。

3. 长期激励: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对有效履职的监事进行授予公司股票或其他长期激励。

三、报酬标准1. 基本报酬:公司按照监事履行职责的工作量、工作难度等因素确定基本报酬,基本报酬水平应该具有市场公平性和竞争力。

2. 绩效报酬:绩效报酬考核主要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监事个人履职情况综合评定,对于在公司经营业绩和监事履职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监事,给予一定比例的绩效报酬奖励。

3. 长期激励:公司可以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长期激励计划对有效履职的监事进行授予公司股票或其他长期激励,激励标准和激励对象应当经过股东大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

四、监事报酬管理程序1. 监事报酬的确定:公司监事报酬的确定应当经过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定应当载入公司章程或监事报酬管理制度中。

2. 监事报酬的支付: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司财务部门向监事支付基本报酬、绩效报酬或长期激励。

3. 监事报酬的调整:公司监事的报酬实行动态管理,应当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变化、监事个人绩效等因素进行调整,对于履职不尽责的监事应当调整其报酬水平。

4. 监事报酬的公示:公司应当公示监事报酬情况,包括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和长期激励等内容,并向公司股东大会、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的近亲属以及公司内部员工公示监事报酬情况。

五、监事报酬的监督1. 公司监事报酬应当接受公司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监督。

2. 公司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应当就公司监事报酬制度和具体报酬情况进行审议,并指导公司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3. 公司内部控制部门应当对公司监事报酬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董事和监事的薪酬管理,并确保其合理性和透明度,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制定本《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董事和监事,包括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董事监事的薪酬公平公正,激励其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

二、薪酬管理制度2.1 薪酬结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待遇构成。

2.1.1 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董事和监事根据其职位和层级确定的固定薪酬,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地区和个人职责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2.1.2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根据董事和监事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或惩罚的薪酬,具体考核指标和权重将在下文中详细规定。

2.1.3 福利待遇福利待遇包括企业提供的各项福利,如社会保险、住房补贴、交通费用和其他相关福利。

2.2 薪酬管理标准2.2.1 合理性薪酬应根据董事和监事的岗位职责、业绩表现和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薪酬标准。

2.2.2 公正性薪酬的确定应公平公正,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和利益输送,遵守企业治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2.2.3 透明度薪酬的确定和调整应当公开透明,相关薪酬政策和程序应向公司全体员工和投资者公示。

2.3 薪酬考核标准2.3.1 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应根据董事和监事的职责和工作目标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业绩、战略规划、风险控制、治理合规等方面。

2.3.2 绩效考核权重绩效考核权重应根据董事和监事的职位和层级确定,高级管理岗位的绩效考核权重应更高,以激发其为企业长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3.3 绩效考核程序绩效考核程序应包括设定绩效目标、收集绩效数据、评估绩效结果、确定绩效薪酬等环节,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

三、行为准则董事和监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忠实勤勉:董事和监事应以最高程度的忠实和勤勉履行职责,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现在的社会⽣活中,越来越多⼈会去使⽤制度,制度⼀般指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动准则,也指在⼀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定的规格。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是⼩编为⼤家收集的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1 ⼀、⼯资⽅案执⾏范围: 本⼯资⽅案仅适⽤于本校教师、⽣活辅导⽼师。

⼆、教师⼯资的核定 本⼯资⽅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资收⼊⽔平与对学校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原有⼯资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了⼯作岗位⼯资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结构中福利的⽐重,增加了根据能⼒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资⽐重,因此教师的实际⼯资⽔平将在年度总收⼊中加⼤差距。

教师年度⼯资收⼊=⽉⼯资X⼯作⽉数+基本⼯资X寒暑假⽉数+节⽇福利+年度考核奖励+诚信奖+其他奖励。

其中: (⼀)⽉⼯资 组成项⽬:基本⼯资、⼯作岗位⼯资、浮动⼯资、津贴 发放办法:根据下述各组成项⽬的⼯资标准和核定办法确定教师⼯资结构⽔平后,每⽉⼯资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度考核(包括⼯作数量和⼯作质量)进⾏调整。

⼯资结算币种为⼈民币,由学校财务部为教师统⼀办理⼯资卡,按规定⼯资结算⽇(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教师本⼈⼯资卡中。

1、基本⼯资: 起点标准——幼⼉园650元,⼩学700元,初中750元,⾼中800元。

核定办法: (1)本⽅案实施前上岗的教师,99年5⽉1⽇之前参与筹建的可增长15%,其他教师99年9⽉1⽇前上岗的本次调整的额度为10%。

(2)根据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及本⼈⼀贯的⼯作表现,凡在实际教育教学⼯作中确能体现出认可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的,或者⼯作兢兢业业对学校的忠诚度堪为楷模的,或者对维护学校声誉有杰出贡献的,可以每年核定⼀次增加50——200元。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基本⼯资酌减100—300元。

长江证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18年5月)

长江证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18年5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18年5月21日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〇一八年五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薪酬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人员为《公司章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的董事。

根据董事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内部董事,是指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第三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相适应、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三)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具体负责制订公司董事薪酬构成、标准及调整方案。

第五条董事的薪酬构成、标准及调整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六条公司根据董事的工作性质,以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其薪酬构成及标准如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为年度津贴,公司按照每年税前20 万元的标准,向其按月分批发放。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董事薪酬为年度津贴,公司按照每年税前 20 万元的标准,向其按月分批发放。

(三)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度》等领取报酬。

(四)如股东单位对其外派的董事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董事在外担任其他职务,外部法律法规对其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018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18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18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董事薪酬管理 (3)
第三章监事薪酬管理 (5)
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6)
第五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董事、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二)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
(三)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四)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五)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监事的薪酬管理,激励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监事队伍的稳定和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范围公司监事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年终奖金和福利待遇组成。

其中,基本工资是保障监事的日常生活需求,年终奖金是对监事工作业绩的一定程度奖励,福利待遇是公司给予监事的一定福利和保障。

三、薪酬构成1.基本工资:公司根据监事的岗位职责、工作岗位、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水平,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2.年终奖金:公司将根据监事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表现优秀的监事将获得相应的年终奖金。

3.福利待遇:公司将为监事提供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四、薪酬管理流程1.薪酬核算:公司薪酬管理部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薪酬核算。

2.薪酬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应的薪酬标准进行支付,保障监事的基本生活需求。

3.薪酬调整:公司将根据监事工作表现、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薪酬调整。

五、薪酬管理原则1.公平性原则:公司将根据监事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进行薪酬分配,确保薪酬的公平合理。

2.激励性原则:公司将通过年终奖金、福利待遇等方式激励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保密性原则:公司将对监事的薪酬情况进行保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麻烦。

4.合法性原则: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薪酬管理,并保证监事薪酬的合法性。

六、薪酬管理监督公司将加强对薪酬管理的监督,确保薪酬管理工作的合规、公正、公开和透明。

七、薪酬管理责任1.监事: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根据自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争取取得相应的薪酬。

2.薪酬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薪酬核算和支付等工作。

3.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薪酬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薪酬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薪酬管理制度的宣传公司将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宣传,确保监事了解到相关规定和要求。

九、薪酬管理的调整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证券公司:董事丶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董事丶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董事丶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目录H 总贝丨J 2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2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决策体制 4第四章投资管理程序11第一节投资研究12第二节投资决策13第三节投资执行16第四节投资跟踪与总结17第五节投资核对与监督17第五章证券备选库的建立与维护18第六章基金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1第七章投资禁止与限制22第八章投资授权管理24第九章投资风险控制25第十章附则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第四条基金投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基金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

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格) 制定相应的投资原则。

第八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条适应市场波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险)及基金投资目标,适当开展相机抉择投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首要原则是要充分了解基金投资者,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收益期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的眼光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第一条绪论为了规范公司监事的薪酬管理,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制定本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薪酬结构公司监事的薪酬结构应当合理、公平、竞争性和稳定。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和补贴等组成。

1. 基本工资:公司监事的基本工资应当与其职责和业绩相匹配,确保基本生活水平和工作动力。

2. 绩效奖金:公司监事的绩效奖金应当按照公司的业绩和个人的表现进行考核和发放,激励监事积极工作。

3. 福利和补贴:公司监事应当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和补贴,保障监事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薪酬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包括薪酬制度设计、薪酬调整和薪酬审核等。

薪酬管理的具体内容如下:1. 薪酬制度设计:公司应当根据监事的职责和业绩设计合理的薪酬制度,明确薪酬的构成和发放标准。

2. 薪酬调整:公司应当定期对监事的薪酬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监事的表现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

3. 薪酬审核:公司应当建立独立的薪酬审核机构或专门委员会,对监事的薪酬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薪酬的公正和透明。

第四条薪酬报告公司应当定期向监事和股东公开薪酬报告,包括监事的薪酬结构、薪酬水平和薪酬调整等情况。

薪酬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的薪酬情况,促进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第五条监督机制公司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对监事的薪酬进行监督和评估。

内部监督主要由公司自身管理机构和监事会进行,外部监督主要由国家有关部门和股东会进行。

第六条法律责任公司监事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公司制裁。

第七条附则本监事薪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公司监事应当按照本制度执行,如有违反,公司将依法处理。

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调整程序将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制定并公布。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合理制定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监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以更好的促进公司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薪酬管理制度所指董事、监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除外)的全部成员。

其中,董事由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构成;监事由内部监事和外部监事构成。

(一)内部董事是指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二)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三)内部监事是指与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四)外部监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一)内部董事1.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

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其所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利润目标达成情况评定后在次年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公司内部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只领取外部董事津贴。

外部董事津贴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事项,由公司与外部董事另行具体约定。

第四条公司监事会成员薪酬(一)内部监事公司内部监事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按其工作岗位领取岗位薪酬,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二)外部监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只领取外部监事津贴。

外部监事津贴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事项,由公司与外部监事另行具体约定。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时亦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1X 年X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也为了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事宜,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的人员;(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第三条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二)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四)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根据以下情况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作相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三)通货膨胀水平;(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2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高管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

第二章薪酬与考核的确定权限第六条董事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监事的薪酬与考核由监事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董事会确定。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及发放方式第八条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固定工资与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董监高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薪资水平确定。

第九条固定工资的核定原则及发放董监高人员的固定工资根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个人综合能力素质及市场薪酬调研数据等因素综合确定。

挂名监事薪酬制度范本文件

挂名监事薪酬制度范本文件

文件名称:挂名监事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公司监事会制度,规范挂名监事的薪酬管理,激励挂名监事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挂名监事的薪酬管理,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挂名监事薪酬体系,确保挂名监事能够获得与其职责相匹配的合理报酬,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二、挂名监事薪酬构成第三条挂名监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其他福利三部分构成。

第四条基本薪酬:根据挂名监事的职责、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适当的基本薪酬水平。

第五条绩效奖金:根据挂名监事在任期内的绩效表现,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的发放应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业务发展和挂名监事的个人绩效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六条其他福利:挂名监事可享受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如健康保险、退休金计划等。

三、薪酬决定与发放第七条挂名监事的薪酬水平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挂名监事的薪酬发放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定期对挂名监事的薪酬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其合理性。

四、绩效考核第九条挂名监事的绩效考核应以其在任期内的履行职责、业务成果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贡献为主要评价指标。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定期对挂名监事的绩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其薪酬。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归董事会所有。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办理。

六、结束语通过以上规定,我们期望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挂名监事薪酬体系,激励挂名监事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我们也期待挂名监事能够珍惜这一机会,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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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2018年5月21日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二〇一八年五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监事考核、约束与薪酬调整机制,保障公司监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人员为《公司章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的监事。

根据监事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一)股东代表监事,指经股东单位推荐,通过公司监事会及股东大会选聘的监事;
(二)职工代表监事,指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

第三条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相适应、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公司监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监事的薪酬构成、标准及调整方案。

第五条监事的薪酬构成、标准及调整由监事会提出方案,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管理
第六条公司根据监事的工作性质,以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构成及标准如下:
(一)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薪酬为年度津贴,公司按照每年税前8万元的标准,向其按月分批发放。

如股东单位对其所外派的监事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度》等领取报酬。

(三)监事在外担任其他职务,外部法律法规对其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公司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情况发放薪酬。

第四章考核管理
第八条监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就监事的履职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第九条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或部分发放津贴或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监管规定,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撤销任职资格、予以行政处罚、采取一定期限内市场禁入或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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