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台塔吊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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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品江南6#、13#、14#、16#、17#楼及相应部位地下室工程
多台塔吊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重庆市华升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专项方案审批表
万州区建设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
专项方案审批表
目录
一、编制说明 (7)
二、工程慨况 (7)
三、编制依据 (8)
四、安全防护 (9)
五、安全技术措施 (10)
六、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12)
七、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15)
八、安全使用措施 (17)
九、应急措施 (25)
十、应急预案 (26)
多台塔吊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编制说明:
根据施工现场塔吊具体布置情况,为确保我公司承建的凯帆·一品江南二期工程施工过程中垂直运输作业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生产必须保证安全”的管理方针理念,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或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二、工程概况
1、项目简介
序号项目内容
1 工程名称壹品江南6#、13#、14#、16#、17#楼及相应部位地下室工程
2 工程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
3 建设规模75000㎡
4 建设单位重庆大全置业有限公司
5 监理单位重庆市永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 勘察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7 设计单位重庆大有建筑设计院
8 施工单位重庆市华升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9 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发包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说明、招标书及答疑、设计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为准。
10 工期要求日历工期:480天。
2、工程概况
壹品江南6#、13#、14#、16#、17#楼及相应部位地下室工程,建筑总面积75000㎡,基础采用柱下大直径人工挖孔嵌岩桩基础,剪力墙下钢筋砼承台梁+人工挖孔嵌岩桩基础。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结构类别为乙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各栋号工程概况表:
3、塔吊慨况:本工程塔吊位置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布置,16号楼安装1台QTZ50塔式起重机,17号楼安装1台QTZ40塔式起重机,6号楼安装1台QTZ40塔式起重机,13号楼安装1台QTZ40塔式起重机,
14号楼安装1台QTZ40塔式起重机
三、编制依据:
1、结构施工图;
2、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5、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6、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建设部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8、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9、施工组织总设计;
10.已批准塔吊安装及使用专项方案
四、安全防护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对塔吊、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上的各类电器进行保护接地和工作接零,并使用参数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确保“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安全用电规定。
3、塔吊底部设置专用电箱,采用三相五线制,将保护零线从配电箱位置引出与塔身可靠连接,并装设重复接地装置和防雷接闪器。
4、登高检修与保养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胶底鞋并将鞋底淤泥清除干净,系好安全带,工具应收入在工具袋内,地面有监护人,方可登高作业。
5、在驾驶室内安放二氧化碳灭火机,防止电路起火。
6、在作业前司机和指挥应对塔吊基础的地脚螺栓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吊装前的试吊。要求吊钩到地后再起吊,以
便检验索具、吊钩的安全性能情况及作业人员操作、指挥的熟练程度,确认正常后才能吊装作业。
7、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随着塔吊使用中的自由摇晃所产生的螺帽松动现象,定期应对标准节螺栓有否松动进行检查。必需带电修理时,应有专业人员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派专人现场监护。
8、在开始作业之前,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按规定对塔吊做好班前检查工作,特别是保险和限位装置必须确保灵敏可靠;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与地面指挥人员约定好指挥信号的种类及有关事宜,塔司与指挥配合要默契,确保信号畅通;
4)查看前一班作业的各种记录(如检查、运行、安全记录等)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5)开始操作时,先鸣号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9、根据天气预报,在下雨天来临之前,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各种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线路短路而引发事故。
10、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参加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吊索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起吊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钢丝绳以及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立即停止使用,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垂直运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严禁超重,多塔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4、吊运物件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吊大型物件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多种物件吊运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散装物件必须采用专制的钢性吊桶。
5、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使用千斤顶必须上下垫牢,随起随垫,随落随抽垫木。
6、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物件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7、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低,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8、严格执行塔吊“十不吊”规定。
①、在起重臂和吊运的重物下方,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②、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③、细长的多根物件及构件,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不吊。
④、锐口、棱角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吊。
⑤、零散物品不使用夹具、箱、笼、桶盛器的不准吊。
⑥、埋入地下物件不准吊。
⑦、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⑧、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⑨、露天作业,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⑩、超载、歪拉斜吊不准吊。
9、起吊前应讲清起吊点和落吊点及运行线路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
10、起吊时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绷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1、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