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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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建筑师之工程法规 》专业试题含答案共200题(2)含解析

2020年《一级建筑师之工程法规 》专业试题含答案共200题(2)含解析

2020年《一级建筑师之工程法规》专业试题含答案共200题(2)本资料精选选择题500题1.下列内容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方式的是( )。

A、警告B、罚金C、没收非法所得D、行政拘留【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对“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的正确理解是()。

A.建设单位只能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不能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B.在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赔偿前,均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向另一方请求赔偿C.在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赔偿后,有权依据分包合同对于不属于自己责任的赔偿向另一方进行追偿D连带责任仅限于连带赔偿责任,不连带承担其他合同义务【答案】C参考解析:《招标投标法》第48规定:“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由此可见,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当分包工程出现质量、安全或者违约责任时,建设单位既可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也可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

在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进行赔偿后,有权依据分包合同对于不属于自己责任的赔偿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故C为正确选项。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A.30B.40C.50D.80【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的是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提纲资料第二章第三章

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提纲资料第二章第三章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2Z2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Z2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2Z2020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Z20201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变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开工报告的审批机关(国家发改委)和审批条件(4项-略) ;◆ 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机关(县以上住建部门)和审批条件(8项-详) ;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2.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①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②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2)抢险救灾工程;急(3)临时性建筑;临时(4)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农(5)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有开工报告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真题 】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规,建设单位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是( )。

A.国务院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B.建筑面积200m 2 以上的农民自建低层住宅C.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D.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答案】C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Z20201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变化)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进度);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施工);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审查合格(技术);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包括需要公安机关审核的的消防设计和民使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真题】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本节包括4项内容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1Z3020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1Z302013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1Z302014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一)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1999年,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抢险救灾等工程(三)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为避免同一建设工程的开工由不同行政主管部门重复审批的现象,《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这有两层涵义:一是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务院的规定,其他任何部门的规定无效;二是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不要重复办理。

(四)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建筑法》规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奉法制定。

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资金到位情况;(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颁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

多数工程是办理施工许可证,部分工程则为批准开工报告.(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2001年7月原建设部经修改后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主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备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不按理施工许可证。

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抢险救灾等工程《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底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这几类工程各有其特殊性.所以,从实际出发,法律规定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为避免同一建设工程的开工由不同行政主管部门重复审批的现象,《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这有两层涵义:一是实行开工报告你准制度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务院的规定,其他任何部门的规定无效;二是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不得重复办理。

(四)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建筑法》规定,军用房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据此,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是否实行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筑工程开工报告制度是我国沿用已久的一种建设工程开工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法规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法规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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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2.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 1)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2)城乡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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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2.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 2.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 开工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也应按照开工报告规定的期限尽快开工, 不得随意改变和拖延时间。根据《建筑法》第十一条规定,按照国务 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因特殊 情况发生而中途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该开工报告的机关报告 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开工报告自行失效,建设单 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重新向批准开工报告的机关办理开工报告 的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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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2.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 1.施工许可证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请主体
—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 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这是因为,建设单位(又称业主或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如果建设项 目是政府投资的,则建设单位为该建设项目的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为建设项目 开工和施工单位进场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是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因此,施 工许可证的申请领取,应该是由建设单位负责,而不是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单位, 且应当在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之后,组织施工之前申请。
— 需要说明的是,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不同于建设监理中的开 工报告工作。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承包商即施工单位 在工程开工前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经总监理工 程师审定通过后,即可开工。虽然在字面上都是“开工报告”,但二 者之间有着诸多不同:(1)性质不同,前者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 政许可制度,后者则是建设监理过程中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工准 备工作的认可;(2)主体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 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3)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建设 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

关于施工许可证

关于施工许可证

关于施工许可证《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有关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及依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范围的规定。

一、本条所说的“建筑工程”,是指依照本法第二条的规定纳入本法适用范围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

对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是许多国家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所采用的作法,不少国家在其建筑立法中对此作了规定。

这项制度是指由国家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开始以前,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必备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该工程开工建设的制度。

在我国对有关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有利于保证开工建设的工程符合法定条件,在开工后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便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和了解其管辖范围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数量、规模、施工队伍等基本情况,及时对各个建筑工程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建筑活动依法进行。

二、本条第一款规定了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按照这一款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工程在开工前都要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由于小型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少、建设规模小、施工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等特点,没有必要都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上也管不过来。

因此,本法授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个限额,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施工不需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按照这一款的规定,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的建筑工程,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我国建筑市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定义、范围、申领条件、有效期限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定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对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及发放期限、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延期及废止等相关问题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范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适用于依法纳入《建筑法》适用范围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

并非所有的建筑工程在开工前都要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可以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申领条件1.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3. 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 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 资金落实到位;8.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有效期限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自领取之日起计算。

在有效期内,建设单位应当完成建筑工程的施工。

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施工期限,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废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废止施工许可证:1.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或者具备竣工条件;2. 建设单位申请撤回施工许可证;3. 发证机关发现施工许可证发放不当,依法应当废止的。

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意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有助于确保建筑工程的合法性、合规性,防止无序施工、违章建筑的出现。

通过对施工许可的审批,相关部门可以对建筑工程的施工条件、施工单位、施工方案等进行全面了解,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资质有效 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3个月),申请办理 资质延续手续。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 5年。
(三)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
1.办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的程序——必考点
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 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 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企业资质证书变更走2步(工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
——不同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受“资质等级低” 限制;如甲是房屋建筑工程(类别)特级(等级), 乙是公路工程(类别)一级(等级),甲乙组成联合 体是房屋建筑工程特级,公路工程一级。(教材p54)
——联合共同承包一般适用于①大型或②技术复 杂的建设工程项目。
——联合承包各方都必须具有与其承包工程相符 合的资质条件,不能超越资质等级去联合承包。
201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法规》冲刺班
主讲老师:郭炜
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2Z2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2Z2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太小 的、太大的、太急的、临时的、保密的——重点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施工许可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 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 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撤销——撤销→违法颁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 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建筑业 企业资质(——违法颁发):(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 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的;(4)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建筑业 企业资质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 情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 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二级建造师考试《施工许可制度》知识点: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

二级建造师考试《施工许可制度》知识点: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

二级建造师考试《施工许可制度》知识点: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知识点一: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制度开工报告制度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提示】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抢险救灾工程;3.农民自建低层住宅;4.军用房屋建筑;5.按规定领取施工报告的工程。

【例题·多选题】以下工程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有( )。

A.某公园喷泉工程投资额38万元B.某配电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C.已领取开工报告的污水处理工程D.为修建青藏铁路而建的临时性建筑E.某省军区建的军事指挥用房『正确答案』B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无需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有如下五类: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选项A需要领取,选项B不需领取);抢险救灾等工程;农民自建低层住宅(选项D不需领取);军用房屋建筑(选项E不需领取);按规定领取施工报告的工程(选项C不需领取)。

【例题·多选题】下列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是( )。

A.开工报告已获得批复B.某工厂建设食堂,建筑面积280平方米C.军队建设宿舍,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D.学校建设教学楼,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无需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有如下五类: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抢险救灾等工程;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军用房屋建筑;按规定领取施工报告的工程。

【2015考题·单选题】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规,建设单位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工程是( )。

A.国务院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B.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C.建筑面积200m2以上的工程D.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3--施工许可证解析

3--施工许可证解析

3.2.1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 (1)资质等级与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 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 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级别)。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 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2)资质申请与审批 1.资质申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 期受理。
3.1.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3.1.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3.1.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3.1.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1.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1.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1)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1999年,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 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 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 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模块三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 案例导入 ]
2006年,某市一服装厂为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建设一栋综合 大楼, 16 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 30000㎡。服装厂于 2006年 8月 16日与本市一家三级资质建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合同价款6200万元。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进入现 场施工。2006年 9月 15日,在施工过程中,经当地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服装厂的综合楼工程存在如下问题: 1. 无规划许可证和开工审批手续; 2. 施工企业的资质与本工程不符; 3. 实际担任项目经理的人员无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注册证书。 试对本案中以上三个问题有何不妥行为及处罚情况,分析具体 原因?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0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提示】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或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抢险救灾工程;3.农民自建低层住宅;4.军用房屋建筑;5.按规定领取开工报告的工程。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注意】必须是国有土地,只需要批准,不需要拿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消防等。

【提示】与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有关的时间内容时间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开工的最长日期 3 个月开工延期的时间 3 个月(可延期两次)中止施工,提出报告的时间 1 个月中止施工后需核验施工许可证的 1 年以上因故不能开工需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 6 个月02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一、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四个方面: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

(一)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企业级别企业净资产一级企业 1 亿元二级企业4000 万元三级企业800 万元二、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资质序列业务范围施工总承包可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可委托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可劳务分包施工劳务劳务作业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一)施工企业的申请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二)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 年;可届满延期,应在届满 3 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二章 建设许可法规

第二章 建设许可法规
2.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 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 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
护管理工作,以防止建设工程在中止施工期
间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保证在恢复施工时可 以尽快启动。
1.背景(P54) 简略:批准2008年元月15日起开工建设该项目,该项目 开工报告被批准后,因故未能按时开工。该水利管理局于 2008年3月10日、5月10日两次向省水利厅报告工程项目开工 准备的进展情况,一直到2008年7月1日方始开工建设。 2.问题
建造师管理体制遵循“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的原则。各省建设厅和同级的各专业部门负责本省 和本专业的二级建造师监督管理。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遵循“分级别、分专业”
的原则。一级设置10个专业,二级设置6个专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有六大标准作为支撑, 即执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
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
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 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抢险救灾等工程
抢险救灾、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
2.2.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依法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发包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 件的,准许工程进行发包的一项管理制度。
2.1.1 建设工程报建的内容和程序
建设工程报建的主要内容有:工程名 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 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开工、竣工日期, 发包方式,工作筹建情况。
2.1.1 建设工程报建的内容和程序

建筑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筑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筑施工许可证制度《建筑法》第七条至第十一条规定了建筑施工许可证制度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建筑工程”,是指依法纳入《建筑法》适用范围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

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工程在开工前都要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可以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开工报告是建设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准予开工的文件。

根据《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的建筑工程,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1.建筑施工许可证必须在开工日期之前领取。

根据国家计划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工日期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计划开始施工的时间,以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为准,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

建设单位未依法在开工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便开工建设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按照《建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2.建筑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的。

这里所说的“建设单位”,是指投资进行该项工程建设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即该项建筑工程的“业主”。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施工许可证的审查和发放机关。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该项职责,对经审查符合法定开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及发放期限《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l.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是建筑工程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必经程序,只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才能开工。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并组织建设单位与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依法商定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3)建设用地的申请,依照法定批准权限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建设进度一次或者分期划拨建设用地;(4)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工程施工后置许可证

工程施工后置许可证

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行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然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工程项目在施工完成后,才申请办理相关许可证。

这种现象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给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潜在风险。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逐步推行工程施工后置许可证制度。

二、适用范围工程施工后置许可证适用于以下情况:1.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3.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

4.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三、办理流程1.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等。

3. 审查合格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申请人颁发工程施工后置许可证。

4. 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按照规定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四、法律责任1.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未取得工程施工后置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

2. 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责令整改,直至达到规定标准。

3.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总结工程施工后置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工程施工后置许可证,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4.已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的建筑企业资质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但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其现有工程设计资质等级。
(二)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可届满延期,应在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手续;可延续5年。
(三)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或:特、一、二
专业承包 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可劳务分包 60个 1-3个等级
或:不分等级
劳务分包 劳务作业 13个 分一级、二级
或:不分等级
三、施工企业的资质许可
住建部许可 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2)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企业级别 企业经理工程管理经验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 建造师人数 财务负责人
一级企业 10年/高级职称 (总工程师)10年+高级职称 一级建造师12人以上 总会计师高职
总经济师高职
二级企业 8年/中级职称 8年+高级职称 二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中级以上
三级企业 5年 5年+中级职称 三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初级以上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的资质办理
合并 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二建法规-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例题解析

二建法规-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例题解析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第01讲施工许可法律制度(一)【知识框架】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知识点一: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知识点二:申请主体和批准条件知识点三:延期、核验和重新批准★★知识点一: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 15、14单选】一、基本要求1.掌握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及适用范围;2.了解项目开工报告和监理开工报告区别。

二、重点内容回顾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提示】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抢险救灾工程;3.农民自建低层住宅;4.军用房屋建筑;5.按规定领取施工报告的工程。

2.开工报告和建设监理开工报告的区别主体不同建设单位向政府申报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内容不同审核建设单位具备开工条件审核施工单位具备开工条件三、典型题目演练【例题·单选题】建筑施工企业确定后,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许可证D.安全生产许可证『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参见教材P45。

【例题·多选题】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下列工程项目无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是()。

A.北京故宫修缮工程 B.长江汛期抢险工程 C.工地临时职工宿舍 D.某私人投资工程 E.部队导弹发射塔『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抢险救灾工程;3.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4.军用房屋建筑;5.按规定领取施工报告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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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颁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

多数工程是办理施工许可证,部分工程则为批准开工报告。

(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2001年7月原建设部经修改后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主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备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不按理施工许可证。

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抢险救灾等工程
《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底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这几类工程各有其特殊性。

所以,从实际出发,法律规定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为避免同一建设工程的开工由不同行政主管部门重复审批的现象,《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这有两层涵义:一是实行开工报告你准制度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务院
的规定,其他任何部门的规定无效;二是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不得重复办理。

(四)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
《建筑法》规定,军用房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据此,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是否实行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筑工程
开工报告制度是我国沿用已久的一种建设工程开工管理制度。

1979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了这项制度。

1984年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中将其简化。

1988年以后,又恢复了开工报告制度。

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资金到位情况;(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

1995年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源头控制的通知》、《关于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通知》中,均提到了开工报告审批制度,近些年来,公路建设项目等已由开工报告制度改为施工许可制度。

需要说明的是,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不同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承包商即施工单位在工程呢个开工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通过后,即可开工。

虽然字面上都是“开工报告”,但二者之间有诸多的不同:(1)性质不同,前者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后者则是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的认可;(2)主体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3)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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