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系统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的步骤如何撤销简易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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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系统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的步骤
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
二、点击下方“企业信息填报”,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资料,然后点击“登录”按钮
三、企业正常登录后,进入“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
里面包括 3 个功能,一是公告填报、二是公告查看、三是公告撤销。
1、公告填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该模块在线录入
简易注销公告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注册号、登记机关、公告期自、公告期至、全体投资人承
诺书。其中:“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登记机关”
为系统自动关联出来,无需填写,“公告期自、公告期至”由系统自动计算,无需填写,当事人只需上传全体投资人签名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书为 JPG 版本,上传完毕后点击“保存并公
示”即可。
2、公告查看:企业登录后,可通过此模块随时查看自己的公告
情况以及被异议的情况。
3、公告撤销:企业登陆后,可通过此模块撤销自己的简易注销
公告。
注意事项:
1、一个企业只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
2、企业应当在公告期结束后30 天(自然日)内向登记部门正式提交简易
注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