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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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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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辩证统一的关系
B.因果关系
C.内因和外因的关系
D.等同关系
正确答案:A
13、相对主义运动观认为( )。
A.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B.运动和物质是不可分割的
C.运动的形式是多样的
D.只存在绝对运动而无静止
正确答案:D
14、“让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逐渐扩展,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这体现了( )。
1、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具体科学的关系是( )。
A.普遍和特殊的关系
B.整体和局部的关系
C.代替和被代替的关系
D.有限和无限的关系
正确答案:A
2、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是( )。
A.保守和进步关系
B.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C.主要与次要的关系
D.对立统一的关系
正确答案:D
3、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不存在( )。
A.适应时代的需要
B.满足统治阶级的需要
C.反映劳苦大众的需要
D.适应思想创新的需要
正确答案:A
26、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是( )。
A.古希腊朴素唯物主义哲学
B.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哲学
C.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
D.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
正确答案:D
27、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之说的错误在于它割裂了( )。
正确答案:C
33、“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体现的哲理是( )。
A.要重视外因的作用
B.要重视内因的作用
C.要重视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D.要重视外因通过内因作用
正确答案:C
34、“一个地区的发展会产生全国效益”强调的是(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参考答案.doc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参考答案.doc

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对一年特殊诉讼吋效的规定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最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2.【答案】Bo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休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

这一原则也是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

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山、婚姻自山、遗嘱自山。

3.【答案】Bo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 一栏只写了 "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儿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

显然甲方的行为没有违反其意志,因此不违背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亦没有滥用权利的情形。

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止确答案。

4.【答案】C。

解析:甲、乙、内、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亨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因此ABD止确。

四人対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5.【答案】Ao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

因此A项应选。

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和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

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白然可以解决。

6.【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7.【答案】Bo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宙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

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捉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
1. 以下属于合同的要素的是()。

A.行为人的行为
B.行为人的意思
C.合同目的
D.均不对 2.自然
人可以行使的权利包括 (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部分民事行为能力
C.无民事行为能力
D.均无 3.婚姻是 ( )。

A.一夫一妻制
B.一夫一妾制
C.一夫多妻制
D.一夫多妾制 4.本
人或者其他人虽为义务人,履行应用他方财产抵偿的债务,应采取以下选项中的措施 ( )。

A.占有义务人的财产
B.强制占有他人的财产
C.要求异议人履
行 D.附条件履行 5.侵权行为主体是 ( )。

A.自然人
B.法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均可 6.债权人对债务
人主张的权利是 ( )。

A.请求义务人履行债务
B.收取债务
C.不能转让
D.兑现权 7. ()可作为担保财产。

A.可以直接显失的动产
B.抽象未来财产
C.不法所得
D.均可 8.
因合同取得的收益属于()。

A.绝对财产
B.相对财产
C.全民所有制
D.个人所有制
以上是《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的部分内容,希望对大家复习民法知识有所帮助。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通则题目解析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通则题目解析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通则题目解析1、没过户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汽车买卖必须由车辆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向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生效。

如未履行该项手续,只是把车交付给买主,买卖并未完成。

所以,尽管买主交了钱,也拿到了车,但是仍然没有取得车辆所有权,还不是车主。

买主作为肇事司机应当承担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

同时,卖主因车辆所有权还没有转移仍是车主,他也要依照具体情况承担车主应承担的责任。

2、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负责?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3、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再小的或者是精神智力有障碍的人都属于无行为能力人,这些人都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造成的交通事故需由其父母(没有父母的,则为其他合法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尽到了监护的责任,应当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4、机动车因质量不合格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交通事故如果只是因为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的,驾驶人本身并没有操作上的失误,也没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也就是说,驾驶人本人实际也是事故的受害人。

他可以向两个单位要求损害赔偿:一个是汽车的制造者,也就是生产商;另一个是汽车的承销商,也就是经销公司。

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5、父母可以用子女的财产来赔偿其造成的损失吗?未成年人损坏他人财产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原则上应该由未成年人进行赔偿。

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比如别人赠送的钱,那么父母就可以用未成年人的钱来支付赔偿的费用;如果未成年人没有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不够进行赔偿的,那么父母就应当用自己的钱来赔偿。

民法基础知识单元测试

民法基础知识单元测试

民法基础知识单元测试一、选择题1. 下列概念中,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A. 平等自由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原则D. 社会效益原则2. 民法通则规定,能够与民事权益相对应并可以财产化的权利是:A. 劳动权B. 人格权C. 知识产权D. 公民权利3.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A. 行为能力B. 责任能力C. 物权能力D. 手续能力4. 《合同法》规定,以下哪种合同不需要形式?A. 不动产买卖合同B. 劳动合同C. 租赁合同D. 借款合同5.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合同无效原因的是:A.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B. 恶意串通订立合同C. 不符合公序良俗D. 违背当事人意思表示6. 某市户籍管理规定,未履行军事义务的青年不得在当地购买住房,这种规定属于以下哪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A. 受限制B. 须由监护人代理C. 完全无行为能力D. 拘束7. 按照我国民法,下列哪种权力是排他性权力?A. 所有权B. 财产权C. 个人权D. 公民权8. 以下不属于侵权行为的是:A. 故意杀人B. 过失致人死亡C. 盗窃行为D.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9. 《民法总则》规定,以下哪种情形下民事主体具有行为能力?A.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B. 精神病患者C. 短暂或部分丧失辨认能力D. 一切自然人10. 民法的任务不包括以下哪项内容?A. 协调社会利益关系B. 保护人格权C. 统一市场经济秩序D. 规范各类民事法律关系二、判断题1. 民法的基本特征之一是私法性。

()2.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人之间或者组织之间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3. 民法的基本原则中,平等自由原则体现了公民的权利平等和自由选择的原则。

()4. 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行使、实施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5. 《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如果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

()6. 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特定权利和接受特定义务的能力。

2015江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答案解析

2015江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答案解析

2015江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答案解析2015江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答案解析1.【答案】B。

解析: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组织的既定目标。

故本题说法错误。

2.【答案】A。

解析: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要把保障和激励机制结合起来。

故本题说法正确。

3.【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统一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它享有终审权、最重大案件审判权和最高的调卷权。

故本题说法正确。

4.【答案】A。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故本题说法正确。

5.【答案】A。

解析:行政法、民法、刑法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三大基本法律部门。

故本题说法正确。

6.【答案】B。

解析:在生产资料中,起最重要作用的是生产工具,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发展状况的最主要标志。

故本题说法错误。

7.【答案】B。

解析:汇率是一种货币折算成另一种货币的比率或比价,因此在计算和使用汇率时,首先要确定是以什么货币为标准,不同的货币,折算比率也不同。

8.【答案】C。

解析:从过程的角度看,行政职能主要有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五项。

1.计划职能是指公共行政的目的性和规划性的职能。

计划职能具有指导、预测和安排的作用,是行政管理运作程序中的首要职能,是管理的核心。

2.组织职能是体现政府行政管理整体性和凝聚性功能的职能。

3.协调职能是行政管理过程中平衡各类行政关系、调节各种利益因素的职能。

行政协调的范围包括协调行政系统各部门之间、中央行政机构与地方行政机构之间、政府部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行政活动各环节之间的关系。

4.控制职能是指行政组织掌握行政目标实施过程,防止和纠正偏离目标行为的职能。

故本题答案为C。

9.【答案】B。

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83条的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
1.甲同学趁乙同学午睡之机,为捉弄乙同学,将其头发用剪刀剪去部分。

则甲侵犯了乙的何种权利?
A.身体权
B.健康权
C.生命权
D.名誉权
答案:A
2.某实验室老师在学生做实验时,离开实验室接听私人电话。

学生在老师离开之后,随意触碰老师的实验用品,导致学校实验室失火,幸而没有人员伤亡。

该老师的行为。

A.触犯了刑法
B.属于不作为侵权
C.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D.没有违法
答案:B
3.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人格权受到侵害,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是。

A.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B.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C.名誉权、隐私权、健康权
D.配偶权、监护权、亲属权
答案:B
4.某校一名学生在跑八百米时突然死亡,后查明该生患有严重的心脏病。

学生家长事先将此事告知过该生的班主任。

该班主任的行为。

A.触犯了刑法
B.属于不作为侵权
C.没有违法
D.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答案:B
5.某报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了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只是甲备受同学的嘲讽和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从而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该报的行为应认定为。

A.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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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102)

2015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102)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5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102) 1.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为( )。

A.按份共有
B.其同共有
C.以按份共有为主,共同共有为辅
D.以共同共有为主,按份共有为辅
答案:B
2.下列关于夫妻共有问题说法错误的是( )。

A.夫妻的婚前财产,是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B.是婚前财产在婚后经过长期共同使用,财产已经在质和量上发生很大的变化,就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将财产的全部或部分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C.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如果对共有财产进行重大修缮,通过修缮新增加的价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D.夫妻之间除婚前财产外,其他都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确定为婚后共同财产
答案:D
3.以下共有财产中,不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是( )。

A.家庭共有财产
B.丈夫婚前财产。

江苏省公共基础知识习题及答案

江苏省公共基础知识习题及答案

江苏省公共基础知识习题及答案江苏省公共基础知识习题及答案(一)1、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人类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的传统戏剧是()。

A、京剧B、昆曲C、吕剧D、粤剧2、张某给田某寄去一张有奖明信片,并戏称:“得奖了别忘了请客。

”田某将此明信片转送给金某,并与其约定一旦得奖则奖金两人平分。

开奖时,该张明信片中了2000元奖金。

为此奖金的分配,张某、田某与金某发生争执。

依据民法原理,此笔奖金应()。

A、归张某所有B、由田某、金某所有C、归金某所有D、由张某、田某共有3、甲欲杀乙,某日携带炸药前往乙家要炸伤乙,乙刚好出差不在家。

甲蹲守一夜后未见乙归,就没有将乙家炸毁。

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4、毛泽东同志在其诗词中描写过许多历史事件,“万木霜天红烂漫,天边怒气冲霄汉。

雾满龙冈千嶂暗,齐声唤,前头捉了张辉瓒”描述的是()。

A、湘赣边秋收起义B、八一C、红军次反“围剿”D、北伐军进军湖南5、下列权利中不属于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的是()。

A、平等权B、劳动权C、生育权D、受教育权6、明清两朝统治者曾把《水浒传》列为禁书,主要因为该书()。

A、具有反专制的民主思想B、揭露了统治者的腐败C、歌颂了人民的反抗精神D、在民间广泛传播参考答案及解析1、【答案】B。

解析:昆曲,又称昆剧、昆腔、昆山腔,是中国最古老的剧种,也是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中的珍品。

昆曲发源于14世纪中国的苏州太仓南码头,后经魏良辅等人的改良而走向全国,自明代中叶独领中国剧坛近300年。

昆曲糅合了唱念做打、舞蹈及武术等,以曲词典雅、行腔宛转、表演细腻著称,被誉为“百戏之祖”。

昆曲以鼓、板控制演唱节奏,以曲笛、三弦等为主要伴奏乐器,其唱念语音为“中州韵”。

昆曲在2001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故本题答案为B。

2、【答案】B。

解析:奖金应当归田某和金某所有,张某给田某寄去明信片的时候,戏称:得奖别忘了请客,这不属于一个约定的行为,可以视为一个戏谑行为,无法律效力,明信片的所有权随寄信行为的发生,转移给收信人。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习题(带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习题(带答案)

民法常识习题(带答案)1.下列各项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B.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C.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D.破产宣告后成立的债权答案:A2.甲公司因负债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

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违法的有( )。

A.乙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1年前查封的甲公司的土地B.甲公司向某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C.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缴税款10万元D.甲公司以自己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形成的债权抵销了所欠某公司的债务16万元答案:ABCD3.按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带来的法律后果是( )。

A.继续执行B.中止执行C.终结执行D.与破产程序合并执行答案:B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债权中,需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的有( )。

A.税收债权B.社会保障债权C.职工劳动债权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答案:ABD5.债务人甲企业破产,乙企业依法对甲企业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乙企业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乙企业可以行使表决权的事项有( )。

A.通过和解协议B.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答案:BC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 )行为无效。

A.对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B.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C.为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D.放弃自己的债权答案:BCD2.甲企业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

经查,该企业有净资产(一栋办公楼)150万元,2005年5月和10月分别欠下乙、丙两家企业各100万元,2006年3月欠丁企业100万元(以甲的办公楼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四)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四)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四)
1.合伙人对于合伙的债务,承担( )。

A.按份之债
B.连带责任
C.以出资额为限
D.有限责任
答案:B
2.英国驻华领事上街购物乘坐的汽车被我国公民王某撞坏,该领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赔偿损失。

本案适用( )。

A.中国民法
B.英国民法
C.国际惯例
D.第三中立国民法
答案:A
3.法人以其( )为住所。

A.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B.登记地
C.注册地
D.主要纳税地
答案:A
4.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 )。

A.董事会
B.董事长
C.总经理
D.党委书记
答案:B
5.某厂业务员被派去某商场买原料,得奖券5张,其中一张中了3000元,此奖则属于()。

A.某厂所有
B.业务员所有
C.某厂给业务员的奖励
D.二者共有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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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础测试题及答案

民法基础测试题及答案

民法基础测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物权B. 债权C. 继承权D. 行政权2. 民法中所说的“善意”指的是什么?A.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恶意B.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C.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D.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3. 以下哪项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A.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C. 意思表示真实D.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是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抵押权C. 租赁权D. 用益物权5. 以下哪种情况不构成侵权行为?A.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B. 故意损害他人名誉C. 正当防卫D. 恶意诋毁他人商誉6. 以下哪项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A.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B.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C. 合同必须书面形式D. 合同标的明确7. 民法中所说的“无效合同”指的是什么?A. 合同当事人未达成一致意见B.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C. 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D. 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且未承担违约责任8. 以下哪项不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恢复原状C. 赔偿损失D. 刑事处罚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属于继承的方式?A. 法定继承B. 遗嘱继承C. 遗赠D. 赠与10. 以下哪种情况下,行为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A. 行为人故意造成他人损害B. 行为人过失造成他人损害C. 行为人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D. 行为人因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以下哪些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A. 物权关系B. 婚姻家庭关系C. 合同关系D. 刑事责任关系12.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情形?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 意思表示不真实D. 合同内容违反公序良俗13. 以下哪些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A. 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B. 一方当事人违约C.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D. 合同期限届满14.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责任的免除情形?A. 不可抗力B. 正当防卫C. 紧急避险D. 过失相抵15. 以下哪些属于继承遗产的顺序?A. 直系血亲B. 兄弟姐妹C. 配偶D. 法定继承人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参考答案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对一年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2.【答案】B。

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

这一原则也是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

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

3.【答案】B。

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

显然甲方的行为没有违反其意志,因此不违背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亦没有滥用权利的情形。

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

4.【答案】C。

解析: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因此ABD正确。

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5.【答案】A。

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

因此A项应选。

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

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

6.【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7.【答案】B。

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

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提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模拟题解析(2)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模拟题解析(2)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模拟题解析(2)1、【题目】甲在超市购买服装,在甲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甲立即找超市经理要求赔偿。

恰好该超市的保安人员怀疑甲在购物中有盗窃行为,强行将甲带到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甲与超市间因何法律事实发生何法律关系?【答案】本案中,首先,甲在超市购买服装,由此发生了作为买方的甲与作为卖方的超市之间的买卖关系。

第二,甲在超市内,因地面太滑而摔伤,身体受到伤害,在甲与超市间发生了人身损害赔偿关系。

第三,该超市的保安人员怀疑甲在购物中有盗窃行为,强行将甲带到办公室。

超市保安身为超市工作人员,仅凭怀疑而将甲强制带到办公室,侵犯了甲的人身自由权,此时甲与超市间发生了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

2、【题目】小张是某市一彩票投注站经营者。

作为该彩票投注站常客的小李,因工作繁忙,为了避免因外出漏买彩票,张李二人口头约定,小李在每期彩票开奖前打电话选号,由小张代买彩票,小李则按月与小张结账。

二人合作半年后,小李选的一注彩票中了福彩二等奖,奖金高达50万元。

但是,小张以彩票是自己出资购买为由,拒绝归还小李的彩金。

张李二人协商未果,小李将小张告上法院。

问题:(1)小张、小李的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假如你是小张,遇到此类情况会如何处理?为什么?【答案】(1)小张、小李之间的口头约定有效。

根据张、李二人口头约定的内容来看,李某委托张某购买彩票,彩票款按月结算,双方之间成立的是委托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本案中,当事人以口头方式订立合同,且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有效。

(2)如果我是小张,我会将奖金交给小李。

因为诚实信用是我国的传统美德。

只有做到诚实守信,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才能引来新客户、留住老客户,自己的事业才能越办越红火。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
1.表见代理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 )的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

A.善意相对人
B.第三人
C.双方
D.公民
答案:A
2.下列关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客观上存在使善意第三人信任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B.第三人善意而且没有过失
C.无权代理人的行为符合代理的表面特征
D.无权代理人不知道自己没有代理权
答案:D
3.以下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行为的是( )。

A.转委托
B.自己代理
C.隐名代理
D.表见代理
答案:B
4.下列各项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是( )。

A.超越代理权
B.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C.表见代理
D.双方代理
答案:D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表见代理行为(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需具体分析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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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通则题目解析(二)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通则题目解析(二)

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通则题目解析(二)1、官司的“保质期”是多久?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但是,还有以下一些特殊的诉讼时效: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的或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就是1年;但如果身体伤害是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就应该适用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中诉讼时效为3年的规定;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

另外还需注意,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而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2年。

但是,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但无论如何,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自杀撞车行为,司机要承担责任吗?对于行人故意造成自身伤害的行为,司机不承担任何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无限度的宽容。

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一方故意造成的,再让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本案中,该女子撞车自杀是故意行为,应由其自负损失,而马建设没有任何违章行为,还积极协助救助,不存在过错或过失,所以马建设不需承担责任。

3、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来负责?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果未按规定操作,因此造成通行人员及车辆受损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相关施工负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在公共场所、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如果未能按规定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的,施工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这一规定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制定的。

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基于这种考虑,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机动车驾驶人需尽高度注意义务,防止因疏忽大意、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这充分体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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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练习题(二)
1.民事法律关系中具有主导作用的要素是( )。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主观
答案:C
2.下列社会关系中,应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

A.王某代李某去传达室领取信件的关系
B.王某和李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C.王某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关系
D.王某因驾车违章与交管部门形成的处罚与被处罚的关系
答案:B
3.甲知道自己临河的房屋将被征用,而与想买一套临河住房的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则甲违反( )原则。

A.情势变更
B.公平
C.自愿
D.诚实信用
答案:D
4.我国诉讼时效的中止,只能发生于时效期间的( )。

A.最后3个月内
B.最后6个月内
C.最初6个月内
D.一年内
答案:B
5.甲向乙表示,如自己死后才把房屋借给乙使用,则此行为为( )。

A.附生效条件行为
B.附失效条件行为
C.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D.为停止条件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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