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通论》期末考试作业答案

合集下载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788)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788)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

课程试卷(含答案)

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

1. 赵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被立案侦查,在此期间逃往

A国并一直滞留于该国。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法考真题]

A.如果赵某长期滞留在A国,应当适用时效免责

B.该案的处理与法的溯及力相关

C.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原则,赵某不在中国,故不能适用中国法律

D.该案涉及法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问题

答案:D

解析:项,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适用于哪些人。

法的空间效力,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本案对这

两方面的内容都有所涉及。

项,关于法对人的效力,我国采用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赵某不在中国,不符合属地主义管辖,但不

能排除我国基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运用我国法律对其进行管辖。

项,法的溯及力,即法溯及既往的效力,解决的是法对其生效以

前的事件和行为的适用问题。该案的处理与溯及力无关。

项,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该案中,赵某逃往国前已被立案侦查,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 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立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20年法硕(法学)真题]

A.授权立法事项在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制定法

B.有关犯罪和刑罚的事项可以被授权立法

C.被授权机关在必要时,可以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

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提出这一法治思想的是

A、柏拉图

B、亚里士多德

C、洛克

D、卢梭

2、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该规定属于

A、禁止性规则

B、命令性规则

C、义务性规则

D、权利性规则

3、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

A、法律后果

B、法律责任

C、法律制裁

D、法律行为

4、法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作用,属于法的

A、规范作用

B、维护政治统治的作用

C、指引作用

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5、根据宪法的规定,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

A、18周岁

B、22周岁

C、30周岁

D、45周岁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

A、4年

B、5年

C、6年

D、10年

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

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

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

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

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 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学通论》练习题(一)

《法学通论》练习题(一)

《法学通论》复习题一

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者数个正确答案,答案选错或未选者,该题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法的基本要素包括( BCD )

A、统治阶级的意志

B、法律概念

C、法律原则

D、法律规则

2、法律的规范作用包括( BCD )

A、规劝和号召

B、指引和教育

C、评价和预测

D、强制

3、宪法与普通法律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它的( C )

A、一般性

B、基本性

C、根本性

D、概括性

4、我国现行宪法是在( B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A、1978年

B、1982年

C、1979年

D、1984年

5、( B )年宪法修正案将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转变。

A、1988

B、1993

C、1999

D、2004

6、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B )

A、政治协商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无产阶级专政制度

7、我国的( C )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

A、民主制度

B、社会主义制度

C、选举制度

D、少数服从多数制度

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 C )的原则,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A、三权分立

B、少数服从多数

C、民主集中制

D、下级服从上级

9、下列那一项( C )不是单一制国家的特点。

A、国家只有一部宪法

B、国家只有一种司法机关体系

C、国家没有地方政权机关体系

D、公民只有一个国籍

10、( D )决定了我国的性质,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A、多种所有制

B、社会主义制度

C、市场经济体制

D、社会主义公有制

11、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法包括( BCD )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 法律的首要特征是:

A. 规范性

B. 强制性

C. 普遍性

D. 稳定性

答案:B

2. 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

A. 法律主体

B. 法律客体

C. 法律内容

D. 以上都是

答案:D

3. 以下属于公法范畴的是:

A. 刑法

B. 民法

C. 行政法

D. 商法

答案:C

4. 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通常是:

A. 制定之日

C. 实施之日

D. 通过之日

答案:C

5. 法律解释权属于:

A. 立法机关

B. 司法机关

C. 行政机关

D. 法律专家

答案:A

6. 法律的适用原则包括:

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C. 以上都是

D. 以上都不是

答案:C

7. 法律的分类中,不属于实体法的是:

A. 刑法

B. 民法

C. 行政法

D. 诉讼法

答案:D

8. 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

B. 平等的

C. 互补的

D. 无关的

答案:C

9. 法律的效力终止原因不包括:

A. 法律的废止

B. 法律的修改

C. 法律的适用

D. 法律的宣布无效

答案:C

10. 以下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A. 合同

B. 遗嘱

C. 犯罪

D. 以上都是

答案:A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 简述法律的分类。

答案:法律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照法律的适用范围,可以分为公法和私法;按照法律的内容,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按照法律的效力等级,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2. 阐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案: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法律主体、法律客体和法律内容。法律主体是指能够参与法律关系并承担法律后果的个人或组织;法律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内容则是指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答案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答案

2013-2014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答案

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非主干课程)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朱丘祥试卷审核人阙占文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一:

一、案例简介:

2011年3月10日,杨某被抢劫的逃跑过程中,适逢一中年妇女丁某骑摩托车(价值7000元)缓速行驶,杨某当即哀求丁某将自己带走,在遭拒绝的情况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未受伤),夺车逃走。(事实一)杨某骑车至安全地方后,才想到摩托车怎么处理。杨某将摩托车尾部工具箱的锁撬开,发现内有现金8000元。杨某顿生贪欲,将8000元现金和存单据为已有,(事实二)并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事实三)

二、法律争议与适用:

法律争议:事实一

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争议:事实二

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争议:事实三

适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学通论期末试卷(题目)

法学通论期末试卷(题目)

江西财经大学

2012-2013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非主干课程)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秦守勤试卷审核人徐光华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

案例一(20分)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事实四)

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事实五)

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事实六)

问题:

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

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

请针对上述问题,制作一份案例分析报告(指出案例争议焦点及其法律适用,并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案例二(20分)

案情: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最新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

最新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1、法律: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共同利益,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

实施的特殊行为规范(p17)

2、宪法: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国家活动的总章程,是一个国家的母法。宪法及

其宪法相关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部门,是我国社会制度、经济制度、

国家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原则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p39)

3、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的总和(p41)

4、民法: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p40)

6、公民 : 公民是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的自然人。(p104)

7、国籍: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

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

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

9、法律的效力层次:又称法律的效力等级或法律的效力位阶,是指规范性法律文

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p49)

10、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因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

不利的法律后果。(p79)

11、法律行为的判断标准:一个行为的外在、内在方面的内容,是否经过确认以

及由谁予以确认(p64)

12、物权:物权是人和人之间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体现为

权利主体对物的支配权,获取利益权。(p124)

1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根据而获得某种利益,但却损害了他人

的利益。(p138)

14、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自己在智力劳动中所

《法学通论》试卷及答案

《法学通论》试卷及答案

《法学通论》试卷A卷及参考答案

专业:姓名:

学号:成绩:

一、名词解释(共20分,每题4分)

1、法学体系

答:法学(学科)体系是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要素

答:法律要素(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这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元素、部分、因素,法律就是这些要素构成的集合体。

3、法的作用

答: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社会生活的影响、指导、功效。

4、法律权利

答: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人或主体依法享有的具有这样或不这样行为,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某种资格、能力和自由。

5、宪法的分类

答: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宪法分为不同类别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来探求宪法的产生、发展规律,揭示宪法在不同背景和条件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二、简答题(共40分,每题8分)

1、简述法的特征。

答:法有四大特征:

A、法以行为规范为主,其内容涉及法律权利、权力与义务。

B、法主要出自国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C、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D、法具有更广泛的普遍约束力。

2、简述两大法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答:相同点:同是西方法律制度,在本质、功能、历史类型方面都是相同的,都崇尚法治、法律至上。

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源源不同;

(2)法律分类不同;

(3)法官的权限不同;

(4)诉讼程序不同;

3、简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答:(1)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至上与民主立法原则。

(2)权利与人权保障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4)合宪性原则。

(5)实事求是原则。

4、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

答:(1)宪法是根本法;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655)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655)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

课程试卷(含答案)

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

1. 马某购买了幸福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并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

为了修建高铁需要将该幸福小区予以拆迁,区政府依法及时给予马某

补偿金,这体现了哪项基本原则?()[2019年法考真题]

A.高效便民

B.权责一致

C.程序正当

D.诚实守信

答案:D

解析:项,诚实守信原则包括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信赖利益保护

原则,其中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要求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

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

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

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本题中,区政府颁发许可证后,因为公共利益(修建高铁)需要将房

屋所有权证予以撤回,小区予以拆迁,政府给马某所受到的损失予以

补偿,这体现的是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项,高效便民原则包括行政效率原则和便利当事人。

项,程序正当主要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和回避。

项,权责一致要求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

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2. 赵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被立案侦查,在此期间逃往

A国并一直滞留于该国。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法考真题]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527)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527)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

课程试卷(含答案)

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

1. 马某购买了幸福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并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

为了修建高铁需要将该幸福小区予以拆迁,区政府依法及时给予马某

补偿金,这体现了哪项基本原则?()[2019年法考真题]

A.权责一致

B.程序正当

C.诚实守信

D.高效便民

答案:C

解析:项,诚实守信原则包括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信赖利益保护

原则,其中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要求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

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

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

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本题中,区政府颁发许可证后,因为公共利益(修建高铁)需要将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撤回,小区予以拆迁,政府给马某所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这体现的是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项,高效便民原则包括行政效率原则和便利当事人。

项,程序正当主要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和回避。

项,权责一致要求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2. 李某起诉吉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A市B区法院判决驳回,李某上诉,在上诉状提交后第三天,李某车祸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年法考真题]

2021第一学期法学通论期末考试试卷

2021第一学期法学通论期末考试试卷

20XX第一学期法学通论期末考试试卷

XX财经大学

20XX-20XX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试卷代码:37012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非主干课程)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试卷命题人喻晓玲试卷审核人吴德昌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

案例一(20分)

案情】

甲生意上亏钱,乙欠下赌债。二人合谋干一件“靠谱”的事情以摆脱困境。甲按分工找到丙,骗丙使其相信钱某欠债不还,丙答应操纵钱某的小孩以逼钱某还债,否则不放人。

丙按照甲所给线索将钱某的小孩骗到自己的住处看管起来,XX告知甲操纵了钱某的小孩,甲通知乙行动。乙给钱某打XX:“你的儿子在我们手上,赶快交50万元赎人,否则撕票!”钱某看了一眼身旁的儿子,回了句:“骗子!”便挂断XX,不再理睬。乙感觉异常,将情况告诉甲。甲来到丙处发现这个孩子不是钱某的小孩而是赵某的小孩,但没有告诉丙,只是嘱咐丙看好小孩,并从小孩口中套出其父赵某的XX号码。

甲与乙商定转而勒索赵某的钱财。第二天,小孩哭闹不止要离开,丙恐被人发觉,用手捂住小孩口、鼻,然后用胶带捆绑其双手并将嘴缠住,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甲得知后与乙商定放弃

勒索赵某财物,由乙和丙处理尸体。乙、丙二人将尸体连夜运至城外掩埋。第三天,乙打XX给赵某,威胁赵某赶快向指定账号打款30万元,不许报警,否则撕票。赵某当即报案,甲、乙、丙三人很快归案。

问题】请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与刑法原理分析甲、乙、丙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即罪名、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等),制作一份分析报告(要求注重说明理由,并可以同时答出不同观点和理由,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最新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最新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最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 法律的首要特征是:

A. 法律具有普遍性

B. 法律具有强制性

C. 法律具有规范性

D. 法律具有指导性

答案:B

2. 以下哪项不属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

A. 主体

B. 客体

C. 内容

D. 法律行为

答案:D

3. 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通常是:

A. 法律公布之日

B. 法律生效之日

C. 法律制定之日

D. 法律实施之日

答案:B

4. 法律解释权属于:

A. 立法机关

B. 司法机关

C. 行政机关

D. 法律顾问

答案:A

5. 以下哪项是法律关系客体的典型例子?

A. 个人财产

B. 知识产权

C. 合同义务

D. 个人名誉

答案:A

6. 法律规范的分类不包括:

A. 强制性规范

B. 任意性规范

C. 禁止性规范

D. 指导性规范

答案:D

7. 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型包括:

A. 国家机关

B. 法人

C. 自然人

D. 所有以上选项

答案:D

8.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A. 法律关系的产生

B. 法律关系的消灭

C. 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

D. 法律关系的变更

答案:C

9. 法律行为的效力包括:

A. 有效

B. 无效

C. 可撤销

D. 所有以上选项

答案:D

10. 法律适用的原则是:

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 法律适用的普遍性

C. 法律适用的及时性

D. 法律适用的公正性

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1. 以下哪些属于法律的基本原则?

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 法律的普遍适用

C. 法律的稳定性

D. 法律的强制性

答案:A, B, D

12. 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

A. 法律关系的产生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作业答案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作业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的体系

答: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

答:宪法修改又称“宪法修正”,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

答: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

答: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5.诉讼时效

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 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1)法律规范又称为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法律上的某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2)法律规范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由国家强制的行为规范;b.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与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c.法律规范是普遍适用、并能反复适用的;d.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e.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2.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内容。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司法:

2.立法:

3.行政行为:

4.权利救济:

二、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 分)

1.我国司法原则主要是:。

2.法律解释方法的两大概论:。

3.法律监督主体:。

4.事物的作用是的基本标志。

5. 是法的内在价值的集中体现。

6.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主要有:。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特点:。

8. 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9. 是指以防止人为原因造成的生态系统破坏,以保存生物多样性为目的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称生态保护法。

10. 是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者依照法律追究责任。

三、简述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法的定义?

2.法治国家的概念?

3.外商投资企业法。

4.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

四、论述题:(每小题8分,共40分)

1.法律监督的形式

2.法治的基础

3.刑法各论研究的基本内容

4.国家责任。

5.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是以司法权的存在为基础的,是行驶司法权的具体表现。司法权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权利。

2.立法:立法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社会政治、法律现象。立法的目的是从社会生活中提炼规则,即把社会生活的法律需要上升为法,形成法律规范的体系。立法是我国实行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人们对立法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狭义的立法是指专门国家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解释以及认可法律规范的活动。广义的立法则可以指,参与立法活动的主体依据一定规则的制定法的活动。

江西财大《法学通论》期末考试题与答案

江西财大《法学通论》期末考试题与答案

江西财经大学

2013-2014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课程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非主干课程)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吴德昌试卷审核人阙占文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

案例一(20分)

案情:

2010年1月1日,甲与乙经朋友介绍后双方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位于城郊的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该别墅屋顶有漏水现象,但不是很严重,对基本居住没有影响。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当时对此未置可否,一次性付清租金后,甲与丙就入住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认为严重影响居住,于是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其中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在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2010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2011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来,2010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问题:

1.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答案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答案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答案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答案

法学概论是学习法学的基础,以下是店铺整理的法学概论期末考试答案,欢迎参考阅读!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小题)

1.法律是一种()。

A、道德规范

B、社会规范

C、强制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2.法制是指()。

A、依法办事的制度

B、治理国家的方式

C、具体的法律制度

D、法律制定的程序

3.法治指的是()。

A、一种治国方式

B、有法可依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违法必究

4.我国的国体是()。

A、民主集中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社会主义制度

5.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包括()。

A、国家行政机关

B、人民法院

C、行政相对人

D、公安局

6.法律是()的体现。

A、多数人意志

B、被奉为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

C、广大劳动人民意志

D、统治阶级意志

7.下列哪一个组织不享有法律议案的提议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人民政协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

8.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

A、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9.肖像权在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地位应属于()。

A、物

B、行为结果

C、智力成果

D、精神财富

10.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机构不包括()

A、假定

B、处理

C、权利义务

D、制裁

11.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不包括()。

A、有限责任公司

B、无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

12.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

A、新法与旧法相比,如果新法量刑较轻,则适用新法

B、新法原则上无溯及力,但是,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则适用新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期末作业考核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的体系

答: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

答:宪法修改又称“宪法修正”,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

答: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

答: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5.诉讼时效

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 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1)法律规范又称为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法律上的某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2)法律规范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由国家强制的行为规范;b.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与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c.法律规范是普遍适用、并能反复适用的;d.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e.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2.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内容。

答:(1)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由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2)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3. 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

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4.简述犯罪既遂的四种类型。

答:犯罪既遂的四种类型如下:

(2)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

(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

罪等。

(3)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

(4)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例如我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

三、论述题(共15分)

1.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基本地位。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因为:

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而依宪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宪法至上。这就意味着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的法律地位。同时,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需要统一的市场规则,更需要统一的法律制度。保持法制统一,首先要保持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统一。统一到哪里?统一到宪法。宪法所确立的原则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宪法与法律的这种关系,通常被称为“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即:宪法为母法,法律为子法。

第二,宪法与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