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积分管理办法
违章积分管理办法
违章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规定,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从机制上加大反违章力度,以制度和措施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建立反违章常态管理工作机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严防人身伤亡、职业病和人员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章积分考核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级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连带追究制。
采取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连带、积分处罚、奖励评优、全员控制、自我约束的方法,把处罚与积分、处罚与管理,处罚与考核相结合,最终实现消除违章的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系统从事电力生产、基建施工、多产(多经)等企业,以及厂家技术服务人员、试验调试人员、协议用工及发包工程施工等所有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违章条款依据附录的标准、规程、规定,系统各单位可根据实际调整违章积分内容,并根据本办法修订相应的违章积分实施细则,与本单位的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条本办法由省公司安生部、人资部、工会、监审部共同监督执行。
第二章违章积分管理内容及职责第六条各单位对人员违章行为进行管理,主要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反违章工作到位标准及职责,统计记载员工违章现象、次数、严重程度、积分、考核数额、下岗学习等情况,以此通过累加,评价个人的工作行为、业绩和遵章守纪情况,作为员工评比、晋级、晋职的主要依据之一,使员工自觉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遵章守纪意识,做到“四不伤害”,实现安全互保。
第七条违章积分管理职责㈠省公司职责省公司安生部是省公司系统违章积分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不定期对各单位违章积分执行与考核情况进行核查和抽查;对各级管理人员反违章到位标准的执行和对生产现场违章检查及记录情况进行核查;2.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检查各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如发现有严重违章或三人以上群体违章,及时下发《违章考核通知单》,并督促责任单位安排违章人员下岗学习考试;3.每月定期分析违章积分的执行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纠正带有倾向性、趋势性和突出问题;4.对反违章工作管理不到位的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监管意见书》或《安全生产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在省公司安全生产视频会和网站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给予考核。
新能源公司“反违章积分”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反违章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惩教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反违章工作方针,落实集团公司“强化管理、杜绝违章、遏制事故”的反违章工作要求及“违章就是事故,不处理违章就是违章”的理念,根据《集团公司违章积分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印发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的通知》,集团、发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等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章行为是指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旦造成后果,不仅对本人,还会对他人造成威胁,并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行为。
第三条反违章的目的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减少和降低作业风险。
第四条各部门、中心、场站、项目部是反违章工作的主体,要充分认识反违章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扎实做好反违章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中心、场站、项目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不处理违章就是违章”、“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我管辖的设备不能伤害人、我管理的人不能受到伤害”的安全理念。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各部门、中心、场站、项目部,外委单位纳入所在场站、项目部反违章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七条各部门、中心、场站、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反违章工作全面负责,领导本部门(单位)的反违章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中心、场站、项目部职责:(一)全面组织开展本部门(单位)的反违章工作。
(二)各部门、中心、场站、项目部负责本部门(单位)内违章行为的检查、统计、分析、考核和上报。
(三)各外委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违章行为的检查、统计、分析、考核和上报。
(四)各部门、中心、场站、项目部要定期对典型违章行为开展“违章模拟事故分析”活动。
(五)本办法中的“各部门、中心、场站、项目部”主要指新能源公司生产技术部、前期工程部、集控中心、检修中心、大理中心、文山中心以及各场站、外委项目单位,下同。
_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条例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杜绝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诱发的安全事件和风险,把好防范案件和风险关口,切实纠正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引导和促进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操作,制定本积分管理条例。
第二条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是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累计记分并据以奖惩的管理方法。
第三条积分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吉林省华兴泰丰信用担保有限司所有员工。
第五条本条例所称违规行为是指《违规行为积分处罚标准》(附表)所列各项违规行为.第二章积分管理组织第六条成立积分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积分工作。
第七条积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其他负责人由其他领导及行政部为成员。
积分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一)审议积分管理的相关条例和标准;(二)审议重大、复杂的积分事项;(三)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开展积分管理工作(四)其他事项第八条积分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执行小组具体负责违规行为积分的实施,执行小组设在行政部,组长由行政部负责人员担任,部里员工为成员。
积分管理执行小组职责:(一)根据积分管理领导小组授权,起草和修订积分管理相关条例和标准;(二)根据积分管理领导小组授权,组织协调或按照程序处理一般性的积分标准;(三)执行积分管理领导小组的决议;(四)受理员工关于积分处罚的申诉;(五)建立和管理积分档案,根据员工违规行为登记积分卡和员工积分档案;(六)积分管理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积分管理第九条个人积分管理实行实分记制,最小积分单位为1分。
第十条积分周期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日至第三个月31日。
第十一条数个违规行为同时需要按照《违规行为积分处罚标准》规定进行积分的,分别积分后累计计算,并按累计积分数进行运用。
第十二条年度内因同一违规行为已受过一次积分又再犯的,以标准对应积分的1.5倍计算积分。
第十三条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违规的,对共同违规者分别积分,不因其中一人积分而免除其他人的积分。
个人违章积分管理办法
个人违章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切实坚持“全员参与、结合实际、重在实效”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反违章力度,做到以“三铁"反“三违" 、“严反违章,共筑和谐",促进反违章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积分周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公司每年初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对每名员工建立违章积分表,每人初始分值均为100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的违章(在发电生产中,凡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而构成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管理。
第二章积分要求第四条积分标准。
(一)未构成后果时(构成后果的按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本条(四)、(五)、(六)、(七)款执行),违章扣分标准按附件2执行。
(二)年度内重复发生同类、同样违章,对违章者及有关人员按第(一)条规定加倍扣减积分。
(三)经他人提示或行为中经警示仍不纠正者,对违章者按第(一)条规定加倍扣减积分.(四)因违章行为导致的后果构成异常者,对违章者按第(一)条规定加倍扣减积分;(五)因违章行为导致的后果构成二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不安全情况时,违章者按第(一)条规定扣减积分21分.(六)因违章行为导致的后果构成未遂的,对违章者按第(一)条规定加倍扣减积分;(七)因违章行为导致的后果构成人身轻伤及以上伤害的,对违章者扣减21分。
第五条班(组)长、单元长、值长、部门(专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工作时,对他人违章行为应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虽发现但未制止,与违章者扣减同等积分.第六条在工作现场发生违章时,监护人、当时在场的工作负责人与违章者同等处罚;同一处工作的其他人员未制止违章人员的行为与违章者同等处罚;同一处工作的其他人员制止了(及时告诉了监护人、工作负责人或上一级管理人员)违章人员的行为而违章者不听者不扣分。
发电厂违章计分、积分与考核管理办法
发电厂违章计分、积分与考核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作为重要的能源生产和供应单位,发电厂的安全生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能够及时防范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各级发电厂要建立严格的违章计分、积分与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发电厂的安全生产和稳定运行。
二、违章计分管理办法1. 违章计分制度发电厂应当建立健全违章计分制度,对各类违章行为实行计分管理。
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违章、纪律违章、操作规程违章、安全质量违章以及其他违章行为等。
2. 违章计分标准违章计分标准应当由各发电厂根据本单位岗位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分标准,实行分级计分。
违章计分须实行日积分和月累计,每月月末从月累计中扣除日积分,折算成月总计分,同时对月总计分进行考核。
3. 违章计分措施计分结果应该实时公示,并建立“违章计分档案”,对于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数的人员,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依据相应的规定扣发奖金或者提高其保险费率。
三、积分考核制度1. 参考标准发电厂应该建立相应的积分考核制度,并按照一定的规则对积分进行结合,以推动其职工的素质提高和安全管理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2. 考核要求发电厂应该按照年度计划或者季度计划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每个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率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等应该反映在积分考核中。
3. 奖励制度发电厂应该对达到一定积分的职工给予相应的奖励,比如金币,物品等。
四、考核管理办法1. 部门分组为推动考核的有效进行,发电厂可以按照部门分组,实行在一个团队内部形成友好竞争,推动团队共同进步的考核方式。
2. 评分标准为准确有效的实施考核工作,发电厂需要建立标准化评分体系。
评分体系应该包括个人安全生产比较特殊的知识和技能考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设备运行和维护考核、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处理质量考核、文明行为考核以及安全事故处理考核等。
3. 考核结果反馈和整改考核结果应该及时反馈于被考核的个人和团队,然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必要的整改工作。
大唐发电厂违章计分积分考核管理办法
大唐发电厂违章计分积分考核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各个行业对环保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发电行业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行业,其对环保的要求尤为严格。
因此,各个电厂都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环保意识和环保水平。
其中,对于违章行为的管理尤为重要。
大唐发电厂作为国内知名的发电企业之一,在发电过程中,也应当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和标准,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为了加强对发电厂违章行为的管理,提高违章点数考核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制定本管理办法,规范违章计分积分考核。
二、违章计分管理1、违章行为的分类为了严格管理违章行为,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等级,将违章行为分为重大违章、一般违章、轻微违章三类。
•重大违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在生产经营中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涉嫌安全责任事故。
•一般违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操作、违规操作、工作失误等。
•轻微违章: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轻微违章行为,如规定时间未打卡、脱岗、晚到早退等。
2、违章计分制度根据违章行为的等级,建立相应的违章计分制度。
具体如下:•重大违章:直接扣除100分。
•一般违章:根据违章行为造成的危害程度,计分在5至80分之间。
•轻微违章:计分在1至5分之间。
3、计分周期计分周期为一个月,每月初重点检查前一个月的违章点数统计情况,计入考核积分。
4、积分考核按照每月的违章计分情况计算考核积分,具体办法如下:•每月积分标准为100分。
•根据违章计分情况,扣除相应的积分。
•未出现任何违章行为的部门,奖励积分。
•每月的部门考核积分乘以一个权重系数,计算出最后的得分。
•根据得分高低,进行奖惩。
三、计分积分管理的责任制度1、违章计分管理责任制度•生产经营部门是违章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安环部门是环保管理和违章行为监督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公司的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对违章行为进行核查和处理。
新违章积分规则
新修订的违章积分规则主要包含以下变化:
记分值的调整:原规则中的一次记分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新增记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驾驶机动车号牌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
减少记分项目的调整:如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由6分降为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由三分降为一分等。
记分增加的项目:如驾驶机动车与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由两分升为三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由两分升为三分。
记分增加的经济处罚:对于累计或一次性达到一定分数的情况,除了记分增加外,还会伴随相应的经济处罚,如5分以上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8分以上需要额外培训并通过考试,而10分以上则可能需要交纳保证金等措施。
记分周期的管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记分达到12分,将被扣留驾驶证,并需要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考试。
考试合格后才能清除记分并领回驾驶证。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记。
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职工违章行为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它不仅会导致员工个人的安全危险和企业的财产损失,还会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为了有效地管理职工的违章行为,许多企业采用了积分考核的办法。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的实施细则。
一、积分分类职工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违规和重大违规,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对违规行为进行积分,具体如下:1. 一般违规:如未佩戴安全帽、未检查设备、超时加班等行为,每次扣2分。
2. 重大违规:如严重危害生命安全、恶意破坏企业设备、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每次扣5分。
二、扣分限制职工每月的违规行为积分必须在10分以内,如果积分达到或超过10分,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措施。
同时,在考核期内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通报批评、降薪、辞退等惩罚,以起到警戒作用。
三、奖惩机制为了激励员工规范行为,企业还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或奖金激励。
例如,在考核期内,积分达到或者低于5分的员工,将得到200元奖金或加班时间的调整。
四、数据统计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数据统计系统,对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
具体操作包括记录和管理职工违规行为情况、每位员工的得分情况、奖惩措施及效果等。
通过数据分析,企业可以了解员工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为后续的安全改进提供参考数据。
综上所述,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是企业有效管理员工安全的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它有助于规范员工违规行为,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保障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合理、公正、科学地制定考核标准、统计数据、严格执法以及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以达到企业长远发展和员工满意度的目标。
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积分标准第三章积分管理程序第四章积分结果运用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解决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问题,引导和督促各级机构和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轻微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是指工作人员违反银行规章制度,不足以按照《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进行处理,但有必要按照本办法对工作人员及其直接管辖行进行累计积分并据以处理的管理方法。
本办法所称的轻微违规行为,是指未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第四条实施积分管理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发现工作人员的轻微违规行为,应当对违规当事人及其直接管辖行连带等值积分。
但直接管辖行自查发现的,不对本行积分。
对工作人员的积分为个人积分,对其直接管辖行的积分为机构积分。
第六条个人自查发现的轻微违规行为,能够立即纠正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免除积分.第七条本办法生效之后发生的轻微违规行为,发生的当年未发现或未处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积分的,积分记入处理生效年度.第二章积分标准第八条发现工作人员轻微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所附《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进行积分,分值为1-5分。
第九条积分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最小积分单位为1分。
个人积分上限为24分.一个积分年度内,个人积分达到24分的,给予停职检查、调整岗位、待岗培训等处理后,积分从零分起算。
每个积分年度,个人积分和机构积分均从零分起算。
第十条2人或2人以上共同违规的,分别给予积分,不因其中一人积分而免除其他人的积分。
第十一条一次发现同一工作人员数个轻微违规行为,分别进行积分后累计计算,但最高不超过10分.第十二条一次发现一名工作人员因同一轻微违规行为同时触犯《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多项规定的,依照该行为对应的积分分值最高的条款进行积分.第十三条对及时有效制止、举报违规行为,堵截案件,化解风险,避免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工作人员,如果当年有积分,经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可减轻或免除积分处理。
违章积分制管理制度
违章积分制管理制度为了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的安全和财产,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实行了违章积分制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一种通过给予交通违法行为者相应的违章积分,累积一定数量的违章积分将导致相应的处罚和惩罚的管理体制。
下面将对违章积分制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解读。
一、违章积分的划分1. 违章积分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进行分类,每一项违规行为都会对应一定的违章积分。
违章积分一般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
2. 轻微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划分为一分,包括如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未系安全带等。
3. 一般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划分为三分,包括如闯红灯、超速行驶等。
4. 严重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划分为五分,包括如酒后驾驶、逆向行驶等。
二、违章积分的累积和处理1. 当驾驶人的违章积分达到一定数量时,根据不同的积分数值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一般违章积分在12分以下会被视为正常,此时驾驶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交罚款、接受教育等方式恢复积分。
3. 当违章积分达到12分时,将被视为累积过多违章行为,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4. 部分严重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直接被吊销驾驶证,严重影响行驶安全的违法行为将被纳入交通违法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三、违章积分的优惠和减免1. 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发生新的违法行为,有权申请进行违章积分减免。
2. 申请减免违章积分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是因故意或疏忽造成的、须提交相关书面申请等。
3. 遇到节假日、特殊情况等特殊情况下,可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积分的特殊处理。
四、违章积分制度的意义1. 违章积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守则意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2. 违章积分制度可以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纳入管理和惩罚体系,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3. 违章积分制度能够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标准,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综上所述,违章积分制管理制度是一种有效的交通管理手段,通过设置违章积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和优惠政策,能够有效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的安全和财产。
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规章制度〔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进一步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搞好班组“零违章”保“零事故”活动,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创建无违章班组,全面实施职工作业行为量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班组。
第三条考核办法:安全积分制采取个人积分和班组积分两种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条个人积分以零为基数,实行加分制。
发生第七条第十款、第十一款现象的,每条记1分,累计2分,脱岗培训一周;其它严重违章作业1次或发生1起险肇事故的,脱岗培训半个月;违章作业或确认制度执行不够发生1起轻伤事故的,上班后脱岗培训一个月。
第五条班组积分以100分为基数,实行减分制。
在分厂和生产技术部检查时,查出有发生第七条现象的,每次扣5分;违章作业发生险肇事故的,每次扣10分;违章作业发生轻伤事故的,每次扣20分。
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班组的违章行为积分表,按月进行统计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安全合格班组及班组长评先选优的重要考评条件。
建议各分厂末尾淘汰制度,连续3个月班组积分排在最末尾,建议单位对该班组长停职培训或撤换。
第六条各班组对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差、违章蛮干、经常饮酒等具有事故频发倾向的人员结对子,实施重点监控,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
第七条“人的不安全行为”具体内容: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设备;2.开动、关停机器设备时未给信号或未进行联系确认;3.操作失误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4.忘记关闭机器设备;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6.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操作错误;7.违章驾驶机动车辆;8.酒后作业;9.客货混载;10.工件紧固不牢;11.用压缩空气吹铁屑;12.用氧气、乙炔气或其它易燃气吹扫衣物;13.加热炉或锅炉炉堂未检测或进行爆发实验,点火作业;14.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打动火报告、没有采取防范措施;15.未开展伤害预知预警,未做到“五不准干”进行检修或处理临时故障。
“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
“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1. 引言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是指在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行为被记录下来,并根据固定的积分规则进行累积和管理的制度。
这项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增强工作安全性和效率,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能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定义2.1 三违:指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工作纪律等,严重影响工作安全和工作效率的行为。
3. 累积积分规则3.1 积分标准:不同违章行为对应不同的积分,积分标准由公司制定,并在相关培训中向员工进行宣讲。
3.2 积分周期:积分周期一般设定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3.3 积分累积:在积分周期内,员工每次发生违章行为,根据违章行为的轻重程度和后果,对应累积一定积分。
3.4 积分清零: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将员工的积分进行清零,重新开始计算新的累积积分。
4. 积分管理与处罚4.1 积分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积分管理系统,对每位员工的积分进行记录和管理,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4.2 处罚措施:根据累积积分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超过一定积分将暂停或降低奖金发放,甚至可能导致降职或解雇等。
5. 奖励机制5.1 奖励措施:公司将设计相应的奖励机制,对积极遵守规章制度、无三违行为的员工进行奖励,例如额外的奖金或福利待遇等。
5.2 激励效果:通过奖励机制,可以激励员工更加注重工作细节、提高工作质量和积极性,以避免违章行为的发生。
6. 培训与宣传6.1 培训内容: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向员工传达“三违”积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等。
6.2 宣传推广:通过内部刊物、企业内部网站、会议宣讲等方式,加强对“三违”积分管理制度的宣传,并提醒员工时刻保持警惕。
7. 监督与检查7.1 监督责任: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工作行为和遵守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通用10篇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通用10篇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各级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合规经营、自觉遵章守纪,有效解决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和屡查屡犯问题,完善处罚规定、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积分管理是指在一个周期内,通过对机构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负向累计记分,或对机构和工作人员制止违规违纪、堵截案件等行为进行正向累计记分,并据以进行考核的管理方法。
第三条积分管理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惩并举、分级管理,逐级考核,鼓励自查自纠的原则。
第四条积分管理实行员工与所在机构均实行正负双向积分,机构和个人负向积分与正向积分抵免计算,机构负向积分扣除主动积分的计算方法。
第五条应对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累计积分设立警戒线分值,并进行考核。
第六条通过内部日常管理、业务检查、审计、案件调查、信访核查及外部金融监管机构检查、客户投诉、媒体报道等途径发现的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均按本办法进行积分考核。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邮政储汇机构及其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积分原则第八条积分管理实行机构积分和工作人员个人积分并行的方法。
个人积分包括个人负向积分和个人正向积分。
机构积分包括机构负向积分和机构正向积分,机构负向积分又分为负向主动积分和负向被动积分。
负向积分是对机构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的警戒性积分。
正向积分是对机构和工作人员自觉加强管理、制止违规违纪、堵截案件、避免损失等行为给予的鼓励性积分。
各级机构主动检查发现辖内违规行为,已对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负向积分,并已督促整改落实的,属于机构主动积分。
上级机构或外部监管、审计机构等检查发现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并对其本人及机构进行负向积分的,属于机构被动积分。
本机构主动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已督促整改并对违规人员进行积分的,在整改期间,被上级机构、外部监管、审计机构检查再次发现同一问题的,免除对该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负向积分;超过整改期的,被上级机构、外部监管、审计机构检查再次发现同一问题的,应对该机构和违规人员进行负向积分。
2024年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积分考核办法(三篇)
2024年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积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有效遏制生产违章行为,将事故关口前移。
按公司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违章积分管理办法,总分为200分。
一、违章扣分的细则违章分为4个类别: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按照各类违章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恶性违章、严重性违章和一般性违章3个等级,分别按100分、50分、20分进行违章扣分。
1、发生第一项的恶性违章行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100分。
2、发生第二项的严重性违章行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50分。
3、发生第三项的一般性违章行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20分。
4、在同一起违章作业中,同一人发生有2种及2种以上违章行为时,按其违章行为种单种违章扣分最高的执行,不重复扣分。
5、不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的,每次扣30分:①各班组每个月开展安全教育学习一次,有内容有记录;②每周星期五报送下周工程施工计划表;③未按要求填报施工现场重要危险源辨识表。
6、对每次违章扣分应收集保管好现场证据。
7、对在一个考核周期内(1年)违章扣罚积分超过200分的单位,除按本办法进行处罚外,实行重新评价,暂停工作。
二、处罚措施(一)经济处罚公司检查发现的违章,按以下原则进行经济处罚:1、恶性违章:一次性扣罚违章者xx元,并分别联责扣罚违章者所在班组xx元,单位负责人1000元。
2、严重性违章:一次性扣罚违章者1000元,并分别联责扣罚违章者所在班组长(施工工作负责人)1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
3、一般性违章:一次性扣罚违章者400元,并分别联责扣罚违章者所在班组长(施工工作负责人)2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4、各外协单位使用的员工(含农民工),以报送相关人员资质文件为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本办法对工作负责人或用工负责人进行同责违章扣分和经济处罚。
(二)提高风险抵押金对在一个考核周期(1年)内发生违章行为的单位,按以下原则提高次年安全风险抵押金:1、当年发生1次恶性违章,提高次年50%安全风险抵押金。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细则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细则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旨在加强内部管理,有效解决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问题,引导和督促全行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全行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合规。
2适用范围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本行辖内各部门、营业网点全体员工。
3定义、缩写与分类3.1定义1)员工:是指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2)违规行为:是指违反本管理细则所附《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附件一,以下简称违规行为积分标准)的行为,以及违反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可能带来风险、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3)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是指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累计积分,并据以进行处罚的管理活动.3。
2缩写无3。
3分类无4职责与权限5原则与基本规定5.1原则1)客观事实原则。
如实全面地记录、报告违规事件,不得回避或者掩盖问题的真相,更不得袒护、包庇违规行为人。
2)公平公正原则。
在积分管理中,要做到标准公平、结果公正,避免随意制定或变更标准、暗箱操作。
3)有据可依原则.对违规事件的积分应严格按照本积分管理细则进行,避免随意性。
4)考核兑现原则。
个人违规行为积分应作为员工提拔使用、竞聘上岗、年终评先、绩效工资考核等事项的参考依据。
5。
2基本规定1)本管理细则生效后发生的违规行为,当年未发现或未处理的,何时发现何时进行积分处理。
积分管理细则生效前发生的违规行为,不予积分。
2)由于应积分而没有积分或积分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要给予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纪律处分。
3)因人员配备、设施等客观因素导致违规行为发生的,可免于积分。
4)违规行为已按本细则进行积分处理的,不影响或抵销其他相应处理。
6.管理规定7检查监督8附件附件一:《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附件二:《XX农村银行扣减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附件三:《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记录单》附件四:《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台账》附件五:《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统计表》附件一: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存款管理会计、出纳联行、结算、中间业务附件二:XX农村银行扣减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附件三: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记录单注:如有异议,请在5日内提出复议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视同接受积分。
安全违章积分管理办法
安全违章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反违章常态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管理的考核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力争实现零违章,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安全违章工作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重点管理和日常工作相结合,旨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作业行为,以实现安全工作的预控、可控、在控。
第三条全员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要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员工自我保护能力,培育企业良好的安全管理文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成立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
下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技术部。
第六条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制定本公司反违章积分管理办法,指导公司各单位的反违章管理工作;(二)对反违章管理工作进行管理考核;(三)组织交流反违章管理工作经验,负责推广反违章管理工作好的做法。
第七条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具体负责全厂反违章积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监督各部门反违章积分考核的公示情况.(二)负责监督检查全公司各部门反违章积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不严格执行或隐瞒等行为追究责任,加以经济考核。
(三)监督指导各部门对违章职工进行培训、教育及考试工作。
第三章日常管理和考核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将反违章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杜绝违章指挥,并负责组织本部门反违章积分的管理和考核。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主体,要充分认识反违章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扎实做好反违章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要通过日常监督找出违章趋势,完善反违章管理办法,实施责任的逐级追究。
第十一条反违章工作的开展要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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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积分管理办法批准:审定:审核:编写:2016年04月01日违章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违章行为,建立反违章常态管理工作机制,创建无违章企业的目标。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违章积分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本违章积分制管理办法。
第二条“违章积分管理”就是把各种违章行为量化为分值,违章行为一经发生,就将相应的既定分值记入个人违章积分档案,逐次累积,根据已积分值实施不同的教育方式和手段,从而实现对职工违章行为进行量化评价和动态控制的一种管理模式。
第三条反违章工作首先要做到有章可循,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其次要做到有章必循,坚持以制度为依据,坚持合理性,不得生搬硬套、简单粗暴;第三要以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规范员工行为为目标,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员工安全素质。
第四条安全监察部对反违章、违章积分情况每月进行总结,在网上对违章行为、违章积分情况进行曝光,并在月度公司安全分析会上予以通报,对违章和差错行为实施量化管理,每月评选出无违章集体、班组及个人。
第五条为有效警示违章人员,教育他人,安监部在纠违中对违章行为要给予当面教育,并告之该违章行为考核的分数。
违章人员对纠违考核有异议时,可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反映,并可越级汇报,不可与纠违人员纠缠,一旦发生,按严重违章进行考核。
第六条违章是指凡是违反国家和行业制订的有关安全的法规、规程、条例、指令、办法,以及违反本单位制定的现场规程、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指令而进行的工作和作业的行为,或所管的设备系统以及管理系统中存在与上述制度、规定、办法、指令不相吻合甚至相抵触的情况。
分为行为性违章与安全设施不完善违章。
行为性违章:行为性违章是指职工在工作中的行为违反规章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违章。
安全设施不完善违章:是指设备、设施、工作现场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规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违章。
第七条违章的表现形式:作为型违章、不作为型违章。
作为型违章:指违反有关制度中诸如“严禁”、“不准”、“不得”、“禁止”等条款的规定进行作业的行为。
缺位、不作为型违章:缺位,指该到位检查、指导、监督、参与的工作未到位;不作为,指违反有关制度中诸如“必须”、“应当”、“要”等条款的规定进行作业的行为。
第八条反违章的内容:规章制度安全知识教育、遵章守纪行为培养、违章事件发现处理等环节内容。
第九条反违章责任主体为设备部、发电部、辅网运行部、燃管部、物资部、总经部、思政部和项目部。
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鲁北发电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部及外委单位。
适用于人身伤害未遂以下不安全事件处理。
第二章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第一条各部门(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将反违章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杜绝违章指挥。
并负责组织本部门反违章积分的管理和考核。
第二条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主体,要充分认识反违章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扎实做好反违章工作。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树立“我管辖的设备不能伤人、我管的人不能受伤”的安全理念。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要通过日常监督找出违章趋势,逐步完善反违章管理办法,实施责任的逐级追究。
第四条各部门(项目部)要每月对反违章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分析。
将日常全面管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对集中暴露的违章行为,结合积分管理,从违章人员的心态、管理的漏洞等方面认真分析其产生的根源。
第五条各管理部门、运行值、专业、项目部、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人员反违章日常管理和考核:1、各职能(权)部门的违章行为的考核管理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
2、设备部各专业违章行为的考核管理以专业为单位,由专业负责报设备部安全员统一管理。
设备部安全员有权对设备部及所辖外委维护人员的违章行为进行考核。
3、发电部、辅网运行部各运行值(班)违章行为的考核管理以值为单位,由运行值负责报发电部安全员统一管理。
4、检修运营公司鲁北项目部违章行为的考核管理,项目部以专业队为单位,由外委项目部安监部统一管理并负责考核。
5、各临时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违章,以施工单位整体为考核单位,由发包部门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统一管理并按公司其它有关考核制度(不包括本办法中的考核条例)进行考核。
第六条公司检查各部门(项目部)人员违章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对个人违章考核积分同时连带相关责任人,由安监部负责统计考核;公司检查出的临时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人员的违章,由安监部除按照公司有关考核制度(不包括本办法)对行为者实施考核外,对发包部门管理者、监督者和领导按照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按照本办法进行连带违章积分和曝光。
第三章违章积分与考评第一条违章积分制分为个人违章积分制,连带责任积分制,分别进行统计、考核。
第二条一次记分的分值,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章行为、较为严重违章行为、一般违章行为三种。
参考考核标准见附表。
第三条严重违章行为:一旦造成后果,不仅对本人,还对他人造成严重威胁,有可能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行为,或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国务院九条禁令》中规定的行为,一次行为者记12分、连带管理者3分、连带监督者1分、连带领导1分。
第四条较为严重违章行为:违章行为对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带来影响,有可能造成设备停运的;或违反《安全工作规程》中“禁止……”的行为;一次记行为者4分、连带管理者2分、连带监督者1分。
第五条一般违章行为:违反规程、制度,尚未构成前两条规定的其它违章行为。
一次记行为者2分、连带管理者1分。
第六条同时有两种及以上违章行为的,累计积分。
第七条每发生一次集体违章(3人以上),连带考核管理者、监督者、领导6分。
第八条个人违章(一般违章、较重违章)每积满20分,除正常连带相关责任人外,连带分管安全员1分,部门(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1分。
第九条同一部门(项目部)累计发生3次同一类型、同一性质一般违章行为的,除按以上条款积分外,对监督者和领导分别积分1分,从达3次之日起,每发生一次同一性质、同一类型的一般违章对监督者和领导追加积分1分。
第十条同一部门(项目部)累计发生3次同一类型、同一性质较为严重违章行为的,除按以上条款积分外,对监督者追加积分1分,对领导积分2分,从达3次之日起,每发生一次同一性质、同一类型的较为严重违章行为的,对监督者和领导追加积分2分。
第十一条同一部门(项目部)累计发生3次同一类型、同一性质严重违章行为的,除按以上条款积分外,对监督者和领导追加积分3分,从达3次之日起,每发生一次同一性质、同一类型的严重违章行为的,对监督者和领导追加积分4分。
第十二条违章行为者与连带责任者积满20分下岗培训一个月。
职工下岗学习由所在部门(项目部)组织,管理人员下岗培训学习由安监部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恢复上岗,重新记分。
第十三条外委单位人员下岗,由外委单位领导结合实际情况,保证最低生活费外扣除该人员所有工资奖金;短期外委作业人员发生较为严重及以上违章,除正常考核外,当即劝离生产现场。
第十四条个人违章积分不构成下岗的按每分50元考核,半年无违章记录返还违章人员。
如果半年内出现二次违章,除考核被违章外,上次考核不再返还。
违章考核需要当日上交到安监部,当日不交者加倍考核,再不交者将加倍考核从月度奖金中扣除,项目部人员不交者将考核建议抄送检修公司安监部处理。
第十五条行为者就是违章者;管理者(班长、点检长、机组长)就是给予行为者直接下达命令的人;监督者就是违章事件中管理者的直接上级管理者、在重大违章中就是指部门(项目部)分管安全员和分管部长;领导就是部门(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十六条违章积分考核,采取的是从上至下的记分方式,即班长发现考核工作负责人与行为人,不连带班长;部长发现考核副部长、值长(点检长)、机组长(班长)、行为人,依此类推,在上述条款中未规定的连带人员考核,按最低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各部门(项目部)每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违章积分考核自查情况报安监部,安监部负责对全公司各部门每月的违章积分情况进行统计,并在月度安全分析会上进行通报。
第十八条积分周期为一年,每年1月1日自动复零。
第十九条年度内个人违章积分累计达15分,本人必须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深入分析,认真学习《安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文字材料并在本班组安全学习时对自己违章行为当众进行一次谈认识。
第二十条分管部长(项目经理)对点检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值长)违章检查情况每月不少于2次检查,同时不少于2次进入现场检查;点检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值长、)对分管班长(机组长),违章检查情况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同时不少于1次进入现场检查。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项目部)自己考核的违章积分,由本部门(项目部)指定的专人负责考核统计,公司不二次考核;公司检查违章积分,由安监部负责考核统计。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正式职工按照鲁北公司等同对待,其派遣人员违章考核分管专业主任,外派违章人员考核金额项目部从其安全风险抵押金(或月度工程结算资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设备部外包工程外来人员违章,按照以上规定考核金额从其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工作负责人或者监护人和点检员按照直接管理者进行考核,并连带监督者和领导。
第二十四条对于全年未发生违章积分的班组,公司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四章曝光管理第一条鲁北公司各部门(项目部),通过自查、互查、联查的形式,以班组为单位每日及时进行内部曝光,通过OA邮件系统及时发给相关人员进行警示。
第二条部门(项目部)每月开展一次反违章积分班组评比活动,剖析存在的深层问题,并在每月1日前,将上月个人违章累计达到15分及以上者发至0A公告栏进行全公司公告。
第三条安监部每周进行违章积分情况汇总,并在周一安全分析会上予以通报,每月进行一次当月累积积分通报,年终进行总体汇总评价。
第四条各部门(项目部)每月在安全分析会上通报违章自查情况并进行分析,安监部每月在安全分析会上对违章曝光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评比分析。
第五条每周违章次数超过3次的班组、当月违章积分最多的班组、发生比较典型违章的班组由部门(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带队组织结案会,向鲁北公司生产主管领导说清楚。
第六条曝光事件采用文字与照片相结合的描述方式,班组每周一将上周曝光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
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本办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弃2011年大唐鲁北公司违章积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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