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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灭火措施

矿井防灭火措施

矿井防灭火措施矿井火灾根据发火性质可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按发火位置又可分为井口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

因此对不一样位置,不一样性质旳火灾应采用不一样旳防灭火措施。

一、井口地面火灾旳防灭火措施:1.矿井旳所有地面建筑、煤场、矸石山、风机房、木料场、绞车房等处必须有防灭火制度,设备符合消防规定。

2.木料场、矸石山与进风井口距离不得不不小于80米。

木料场与矸石山旳距离不得不不小于50米。

木料场和矸石山不得设在进风井主导风向上风测,也不得设在有漏风旳采空区上方旳塌陷范围内。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并不得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用灯泡和火炉取暖。

4.井下和井口不得从事焊接工作,如必须在井下焊接时,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总工同意并指定专人现场检查监督,符合作业条件时方可进行焊接工作。

5.井下严禁寄存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使用过旳润滑油、棉纱等必须有专人送往地面不得在井下乱仍。

二、矿井内因火灾管理矿井内因火灾防治本着“防防为主,加强预测,重点治理”原则从设计、掘进、回采、停采、封闭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

1.必须采用正规开采次序依次回采2.在重要进风巷和采区巷道设置煤层自燃发火观测点。

每班要有安全员对一氧化碳和温度进行测量,并记录存档,发现异常及时向矿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用措施。

3.根据煤层自燃发火期对采煤工作面进行设计。

必要时可以对需回采旳煤层进行阻化处理,延长其自燃发火期。

4.确定合理旳开采方式和回采推进速度。

5.采区设计时应同步设计消防灭火系统,包括消防水管和注氮管路。

6.选择合理旳通风方式,减少采空区漏风。

7.采煤工作面底煤必须清理洁净,以防浮煤自燃发火。

8.选择合理风量对采煤工作面供风,每10天测定一次风量变化状况,发现变化较大时,应及时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9.每班必须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风巷进行一氧化碳测定,并与监控室查对。

10.对自燃危险区进行重点检测,并进行喷浆处理,防止危险区扩大。

矿井防灭火措施

矿井防灭火措施

防灭火安全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1、木料场、矸石山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4、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5、每月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井下防火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

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掘进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

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

矿井掘进巷道应设置消防管路。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4、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灯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矿井瓦斯灾害防治和防灭火讲座

矿井瓦斯灾害防治和防灭火讲座

我国安全生产形势
总体稳定 趋于好转:2002~2015经济总量 增长4.6倍,事故107万起降到28.2万起, 73.6%,死亡14万人降到6.6万人,52.9%, 连续13年双下降;重特大生产事故起数死亡 人数下降70.3和67.2%;亿元GDP生产死亡 率、工贸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 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92.6、 73.6、96.7和84.8%。
3. 黑龙江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瓦斯 爆炸事故,22人死亡,3W/Y;

一是该矿采矿许可证于2016年8月24日过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4年11月3日过期,被黑
龙江煤矿安监局于2016年9月5日依法注销;

二是没有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 统;

三是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入井作业。
到工作面后,于21时30分许,工作面70m延长段装完9 个炮眼,两名回风顺槽风门外放炮警戒,到达约20分钟 后听到工作面方向传来响声,风门突然被吹开,一股黑 烟吹出,伴随有呛人的气味,看不清周围东西,紧接着 又有一股气流冲出,两人被冲倒。二人在原地等了约30 分钟后,孔德车经风门进入回风顺槽察看,走了约 200m后发现满巷烟雾,看不清里面,于是退出,到一 盘区变电所打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了井下情况。 约22时08分,矿调度员马xx发现监控系统显示8117工 作面CO浓度超限,井下工业电视黑屏,紧接着接到中 央变电所值班人员电话汇报说:“变电所门被吹坏”, 主斜井井口人员电话汇报说:“井口吹出黑烟”。矿调 度员立刻向上级汇报。
4. 内蒙古赤峰市宝马煤矿“12•03”特别重大瓦斯 爆炸事故,32人死亡。 该矿45w/y,低瓦斯矿井。 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181名作业人员正在进行作业, 事故发生后,共有149人安全升井,其中平庄救护 队井下救出5人。 问题:低瓦斯采煤面电焊,与进风巷相连的通采空 区巷道瓦斯突然涌出,电焊点燃烧——爆源点爆炸 2016年年3月,内蒙古煤监局发现该煤矿存在越界 开采问题,责令其停产整顿,撤出设备,但该企业 却长期进行非法生产。

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

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

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计划方案,做好单位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更是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您浏览的《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正文如下: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一、矿井灭火: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严格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防灭火意识。

2、及时扫净浮煤,并且采取洒水消尘,铺洒阻燃剂。

防止采空区自燃发火。

3、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特别是电器电缆管理。

对设备电缆线路老化及时检修或更换。

4、不留废弃巷道,及时封堵旧区旧巷,对已有的火区要及时采取封闭措施。

5、井下发生火灾时,根据火源种类和位置,火势大小,瓦斯情况,风流方向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灭火。

6、通知所有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撤出险区,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了解火源种类、地点、范围及性质。

7、采用积水、灭火器及隔绝灭火法灭火,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确定控制风流的措施。

9、第一时间与矿山救护大队取得联系,救护大队立即奔赴现场处理。

二、火区管理:1、矿井应绘制火区关系位置图,并说明火区发生的时间、地点、火区范围和已采取的灭火措施。

2、防火墙附近应设置栅栏和警标,墙外记录板,注明墙内外瓦斯浓度和温度及CO浓度。

3、经常检查墙体有无漏风情况,观测内外空气成份和温度,将观测情况记录清楚,备查。

4、严格清理防火墙附近的堆积物,加强其附近的支护情况。

三、火区启封1、只有在确认已经熄灭的情况下,才能启封火区封火墙。

2、启封已封闭的火区,必须制订专门的计划和安全措施。

3、预先确定排放火区有害气体的方法和回风路线,准备好重新封闭火区所需的材料。

4、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的有无CO,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通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5、启封火区时必须由矿山救护大队人员帅领或指挥施工。

矿井防灭火措施

矿井防灭火措施
6、高冒处应做好明显的标记以备通风防火检查。 7、对空帮、空顶、空肩窝经处理后瓦斯超限的地段,必要时采取措施处理。
(四)综合防尘 1、工作面掘进前,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搞好综合防尘。 2、供水管路吊挂平、直、稳、齐,其吊挂高度为1.2m。 每根管子吊挂点不少于2处。 3、装煤岩前洒水冲尘。
4、在距迎头150m范围设置三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净化喷零。第一道距迎头不超过 50m。 拌料、喷浆、装岩、截割时正常开启。
5、在各转载点安设一道喷雾,保证完好并坚持正常使用。 6、防尘水管每50m 要设一个三通闸阀,迎头30m 内设防尘喷头。 7、必须定期冲刷巷帮顶部及风筒上积尘,严禁煤尘堆积。
8、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 9、综掘机开启时风,净化风流,防止煤岩尘飞扬。 11 、巷道内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设置隔爆水棚。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戴电子表,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物品。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等易燃物品,必须放在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
3、一旦发现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 灭火,控制火势,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按照避火灾路线将火灾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至 安全地点。
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5、掘进中发生冒顶要用木垛接实顶板,同时设专人观察冒落区内的气温并进行分析,发 生异常应立即汇报处理。

煤矿安全培训-矿井防灭火1

煤矿安全培训-矿井防灭火1

某矿井属于高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较高,存在较大的火灾风
险。
02
防灭火技术应用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矿井火灾,该矿井采用了多种防灭火技术,如注氮
防灭火、喷洒阻化剂、均压通风等。
03
效果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应用和实践,这些防灭火技术取得了显著效果,有效降
低了矿井火灾的发生率,保障了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
消防栓
固定安装的消防供水设备, 可用于扑灭较大火灾。
喷水灭火系统
通过喷水来扑灭火灾的水 灭火系统,适用于扑灭固 体物质火道
用于隔离火源,阻止火势蔓延的墙体 结构。
用于人员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的通道, 应保持畅通无阻。
防火门
具有防火功能的门,用于阻止火势蔓 延。
矿井防灭火器材
灭火器箱
用于存放灭火器的箱子,应保持 清洁、干燥。
消防器材架
用于放置消防器材的架子,方便 取用。
消防报警装置
用于及时发现火灾并进行报警的 装置,包括烟雾报警器、温度报
警器等。
矿井防灭火案例分析
04
案例一:某矿井火灾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经过
某矿井在采煤过程中,由于通风不畅导致瓦斯积聚,达到一定浓度 后引发火灾事故。
矿井防灭火安全管理
05
制度与措施
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防灭火管 理制度,明确各级管 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 和义务。
建立火灾应急预案, 明确应急组织、通讯 联络和应急处置程序。
建立火源管理制度, 对火源进行严格控制 和管理,防止火源带 入矿井。
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对入井人员进行严格的火源检 查,禁止携带火源进入矿井。
定期进行防灭火演练与培训

《煤矿防灭火细则》解读专题培训课件2024.03

《煤矿防灭火细则》解读专题培训课件2024.03

第 一 条 为了加强煤矿防灭火工作,有效防控煤矿火灾事故,保障煤 矿安全生产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 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制定《煤矿防灭火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 八 条 煤矿应当遵循灾害协同防治的原则,综合考虑多种


灾害因素影响,选择合理的开拓布置、矿井通风方式、采煤

方法及工艺、巷道支护方式等。
(1)火灾灾害与冲击地压灾害并存时,应当综合考虑矿井 防灭火与防冲需求,合理选择工作面开拓布置方式,优化设 计煤柱留设尺寸,科学确定工作面推进速度。
(2)火灾灾害与瓦斯灾害并存时,应当综合考虑工作面采 空区自燃火灾防治与瓦斯抽采的需求,合理调整抽采负压 及抽放量,科学布置抽采位置,优化选择采空区自燃火灾 防治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无法对自然发火征兆之前的预兆作统一具体数值规定。如 果在出现自然发火预兆时及时采取措施,可实现井下火情的早处置。煤矿防灭火 日常工作中应根据煤层氧化早期的一氧化碳或者采空区温度确定自然发火预兆的 预警值,以实现早期的监测预警。
煤矿必须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温度等反映自然发火进程的 指标,并根据自然发火监测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工检查结果综合进行分析, 实现煤层火灾早期预警,并作为综合防灭火措施优化改进的依据。
第三条 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 单位防灭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灭火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煤矿企业、煤矿应当明确防灭火工作负责部门,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 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度。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应当配备满足需要 的防灭火专业技术人员。责任制和机构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章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章

第二节煤炭自燃
煤炭自燃的条件
从煤的氧化自燃过程可以看出,煤炭自燃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煤炭具有自燃的倾向性,并呈破碎状态堆积存在;
(2)连续的通风供氧维持煤的氧化过程不断地发展;
(3)煤氧化生成的热量能大量蓄积,难以及时散失。

二、煤的氧化自燃过程
其过程如图图2-1-1所示。

(1)潜伏期。

(2)自热期。

(3)自燃。

在《矿井防灭火规范》中规定出现下列现象之一,即为自燃发火。

三、煤炭自燃倾向性影响因素及分类
1、煤的自燃倾向性影响因素;煤的变质程度;煤岩的成分;煤的含硫量;煤的水分;煤的粒度
2、煤的自燃倾向性分类:分为容易自燃,自燃,不易自燃三类
四、煤层自燃的外部条件及自燃发火期
1、煤层自燃的外部条件
煤层地质赋存条件;开拓、开采条件;通风条件
2、自燃发火期:自燃发火;煤层自燃发火期。

煤矿开采安全管理培训课件(54页)

煤矿开采安全管理培训课件(54页)

(二) 煤尘爆炸
1 .煤尘爆炸的条件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 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 l )煤尘具有爆炸性.(有的不具有爆炸性。
) 一般认为煤的挥发分大于 10 %时基本 上届于爆炸性煤尘。
(2)煤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达到一定的浓度。
我国煤尘的爆炸下限浓度:褐煤为45~55克/m3; 烟煤为110~335克/立方米。上限浓度一般为 1500~2000克/立方米。 爆炸力最强的煤尘浓 度为 300 一 400 g / m3。
第二节 矿井通风
煤矿“一通三防”: “一通三防”指的是加强矿井通风,防瓦 斯、防煤尘和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搞好“一通三防”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 的重中之重,也是杜绝重大事故,实现煤 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
(一)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
1 .供给井下人员呼吸所需要的氧气。 2 .稀释和排除井下的各种有害气体和矿 尘。 3 .调节井下气候条件,创造良好的作业 环境。
(四)瓦斯涌出形式
( l )普通涌出,普通涌出是指瓦斯从采落煤(岩) 层的微小孔隙长时间地、均匀地放出的形
式,它是矿井瓦斯涌出的主要形式。 ( 2 )特殊涌出。特殊涌出包括喷出和突出。在 短时间内,大量处于高压状态的瓦斯,从采掘工 作面的煤岩裂隙中,突然涌出的现象叫喷出;如 在突然喷出的同时,伴随有大量的煤(岩)抛出, 并有强大的机械效应,则叫煤(岩)与瓦斯突出。
(二)矿井瓦斯防治
广义上讲,矿井瓦斯是矿井所有有毒、有 害气体的总称。
由于其中沼气的含量占 80 %以上,所以, 习惯上又把沼气叫做瓦斯。
在有的场合,沼气也叫做甲烷,瓦斯是煤 矿五大自然灾害之首。
瓦斯事故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
(三)瓦斯的性质
1 .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 2 .瓦斯密度为 0.554 。 3 .瓦斯扩散性很强,是空气的 1.6 倍。 4 .瓦斯微溶子水。 5 .瓦斯不助燃,但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 后,遇火源可燃烧、爆炸。 6 .瓦斯本身无毒,但空气中瓦斯浓度增加,氧 含量相应减少会因缺氧使人窒息。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府谷县老高川乡恒益煤矿有限公司2020年矿井防灭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火灾是煤矿主要灾害之一,根据其引火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自燃火灾)。

结合以往矿井处理火灾的实践,矿井火灾处理一般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自燃火灾)处理。

一、可能发生火灾的地点1、主平硐硐口,此处风速较大,经常存放木料等可燃物等,各种电缆较多,遇到火源、高温易发生火灾。

2、井下变电所、水泵房等机电硐室。

3、各掘进迎头,由于电器设备短路等,容易引发火灾。

二、预防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一)、加强火源管理的措施1、(1)、井口不准堆放木料等易燃物,及时清理易燃物,更不准长时间存放坑木、棉纱、布头、各种油类等易燃物。

(2)、井口由安检科负责,该区域要安排人负责物料和火源的检查。

(3)、井口附近的电缆检查维修由机运科负责,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和检查维修制度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电缆、开关、插销、接线三通等出现损坏、过负荷、短路等引起电火花,继而引燃可燃物。

(4)、井口附近烧焊,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审批后按措施要求执行,烧焊完成后,施工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5)、安检科必须严格按要求,对井口附近进行巡回检查,严禁井口房附近20m内有烟火、电炉、大灯泡取暖等。

(6)、井上必须设置标准的消防材料库,并直通井口,材料、工具的种类、数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详见消防材料、工具配备表),并经常进行检查和更换。

2、(1)、完善各种岗位责任制、包机负责制和检查维修制度,做到分工明确,处理及时。

(2)、机电运输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机电设备、皮带运行状况、各部件完好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出现电器失爆、机械摩擦、撞击等产生明火。

(二)、杜绝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1、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口房和通风机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煤矿安全培训-矿井防灭火PPT课件

煤矿安全培训-矿井防灭火PPT课件
通过向封闭火区注入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等),降低氧气浓度,抑制燃 烧的技术。
详细描述
惰性气体防灭火是通过向封闭火区注入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等),降低 氧气浓度,抑制燃烧,从而达到扑灭火灾的目的。该技术主要应用于控制煤自燃 和采空区遗煤自燃。
阻化剂防灭火
总结词
利用阻化剂的化学性质,降低煤体中的水分,抑制煤氧化反应,达到防灭火目的的技术。
矿井火灾的危害
01
02
03
人员伤亡
矿井火灾可能导致矿工伤 亡,尤其是在火灾发生时, 烟雾和高温环境可能导致 人员窒息或烫伤。
财产损失
矿井火灾可能对矿井设备 和设施造成严重损坏,导 致巨大的经济损失。
环境破坏
矿井火灾产生的烟雾和废 气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 染和破坏。
矿井火灾的分类
外因火灾
由外部热源或火源引起的火灾,如电 火花、机械摩擦、瓦斯爆炸等。
煤矿安全培训-矿井防灭火ppt课件
目录
• 矿井防灭火概述 • 矿井防灭火技术 • 矿井防灭火设备与设施 • 矿井防灭火安全管理制度 • 矿井防灭火事故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01
矿井防灭火概述
矿井火灾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矿井火灾是指在矿井内的火灾, 通常发生在地下煤层或采空区。
特点
由于矿井空间的限制和通风系统 的复杂性,矿井火灾往往具有燃 烧速度快、火势难以控制、容易 产生有毒气体等特点。
泡沫防灭火是向火源区域注入泡沫灭火剂,使火焰与空气隔离,降低燃烧物体的温度, 从而扑灭火灾。常用的泡沫灭火剂有蛋白泡沫、氟代烃泡沫等。该技术主要应用于控制
煤自燃和采空区遗煤自燃。
03
矿井防灭火设备与设施
矿井通风系统

煤矿安全规程防灭火

煤矿安全规程防灭火

煤矿安全规程-防灭火第五章防灭火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百一十五条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第二百一十七条新建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对现有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第二百一十八条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开采下部水平的矿井,除地面消防水池外,可利用上部水平或生产水平的水仓作为消防水池。

第二百一十九条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第二百二十条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通风机房位于工业广场以外时,除开采有瓦斯喷出区域的矿井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外,可用隔焰式火炉或防爆式电热器取暖。

暖风道和压入式通风的风硐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并应至少装设2道防火门。

第二百二十一条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第二百二十二条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第二百二十三条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矿井防灭火培训制度范本

矿井防灭火培训制度范本

矿井防灭火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矿井防灭火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火灭火规范》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井防灭火培训制度旨在加强矿井防灭火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提高员工防灭火意识和技能,降低矿井火灾事故风险。

第三条矿井防灭火培训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提高员工应对矿井火灾的能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矿井应设立防灭火培训组织机构,负责矿井防灭火培训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矿井防灭火培训组织机构应制定矿井防灭火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对象和方式等。

第六条矿井防灭火培训组织机构应定期对矿井防灭火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七条矿井防灭火培训组织机构应建立防灭火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培训情况,便于考核和追踪。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方法第八条矿井防灭火培训内容应包括:防灭火基础知识、防灭火设施操作与维护、火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九条矿井防灭火培训方法应结合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采用专题讲座、实战演练、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

第十条矿井应定期组织防灭火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实战能力。

第四章培训对象与要求第十一条矿井防灭火培训对象包括矿井全体员工,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设施操作人员。

第十二条矿井防灭火培训要求:(一)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防灭火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二)在岗员工应定期接受防灭火培训,不断提高防灭火意识和技能;(三)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质,并进行定期复审。

第五章培训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矿井应建立防灭火培训考核制度,对员工防灭火知识和技能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四条矿井防灭火培训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两部分,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第十五条员工经防灭火培训考核合格后,矿井应颁发防灭火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六条对防灭火培训成绩优秀的员工,矿井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一、通风部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工作。

二、防灭火措施(一)内因火灾防治措施:1、生产技术部在设计盘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如留足保护煤柱,盘区分隔管理,严禁井巷与采空区贯通等。

2、生产技术部、通风部要优化通风系统,降低通风系统的阻力,以便减小采空区两侧的压差,尽可能地减少向采空区漏风。

构筑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均应按防治自然发火的要求正确选择位置,应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煤柱裂隙处的漏风压差,减少漏风量。

3、综采队在进行工作面回采时必须跟顶、跟底回采,不得留顶煤、底煤,不得向采空区丢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提高煤炭回收率。

煤巷冒顶垮帮处,由生产技术部安排采取充填封闭等措施。

不得把材料、棉纱、油脂等易燃品丢入采空区,每班的安全员必须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发现有此类问题,追查责任者,队组工程质量降级。

对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在进入采空区以前应将托板取掉,以保证采空区顶板能够充分垮落密实。

4、通风队对于自燃发火区认真做好观测记录,如果发现温度、气体超标,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汇报部、矿有关领导。

5、通风部要提高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对采空区、废弃的巷道、废弃的煤库及时封闭消除漏风。

6、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支架等设备应尽快撤出,通风队及时进行永久性封闭,最迟不得超过45天。

(二)外因火灾防治措施:1、加强全矿电气设备的管理,消灭电气设备失爆。

坚持使用“三大保护”,严禁带电检修,并定期遥测电缆的情况,防止电气开关、电缆线及皮带摩擦发火。

电缆敷设符合规定,严禁用铁丝吊挂,并避免撞击挤压;接线盒严禁在淋水地点或反向吊挂,防止受潮产生短路和电火花。

由机电部及各队机电队长负责。

2、井下所有变电所、机电硐室、备件库、油脂库、移变处、胶带输送机驱动位置、井下火药库等处的沙箱、灭火器、消防斧、消防锹、消防桶等必须按规定配备充足,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存放地点,定期检查,过期的器材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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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矿井火灾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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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火灾的特点及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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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井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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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建立防火制度 防止火烟入井
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 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 得小于50 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 不得设在表土10 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 陷范围内。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 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取暖
如遇到烟气可能中毒时,立即戴上自救器,尽快通过附近风门进入新鲜风流。 确实无法撤离险区时,进入避难所或构筑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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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时控制风流的措施
保持正常通风,稳定风流。 维持原风向,适当减少供风量或停止主要
通风机供风。 局部风流短路。 矿井反风或区域性反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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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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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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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灭火时的注意事项
①灭火人员站在火源的上风侧,先从火源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 水流,以免生产大量的水蒸气和灼热的煤渣飞溅,伤及灭火人员, 影响灭火速度;
②应有足够的水量; ③应保持正常的通风,以使高温烟气和水蒸气直接导人回风巷中; ④扑灭电器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 ⑤由于水比油的密度大,油类火灾不可用水灭火。 ⑥要有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测瓦斯浓度
岩松散、涌水增大等情况。 6.炮眼内,煤岩粉没清除干净,炮泥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或无水炮泥。 7.工作面正在打眼、装矸石。 8.发现炮眼缩小、坍塌或有裂缝时,以及炮眼深度与最小抵抗线小于《规程》规定。 9.过断层、冒顶区无安全措施。 10.有冒顶、透水、瓦斯突出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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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第138条规定:
装药前,首先必须掏净煤粉或岩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 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 母线与运输设备、电器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 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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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第139条规定: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 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封泥长度符合《规程》 329条规定。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 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3.防火墙管理
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每 个防火墙都要有编号,还应设记录板,记录防火墙内外瓦斯浓度、温 度、压力和检查日期及检查人姓名。
4.加强火区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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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区熄灭的条件
火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已熄灭: ①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
门”。 指定专职人员检查瓦斯及其它气体的浓度。并戴上自救器在回风
口观测火区温度、烟流和一氧化碳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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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墙的位置选择
在保证灭火效果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条件下,使被封闭的火区范围尽可能的小、密闭 墙的数量尽可能减少。
为便于作业人员的工作,封闭墙的位置不应离新鲜风流远,一般不应超过10m,但 也不要小于5m,以便留有复墙位置。
《煤矿安全规程》第135条规定:
装药前,由施工队负责把足够的炮土运送至爆 破作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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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第136条规定:
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工作地点
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 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损坏脚线绝缘层。 和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 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 结成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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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风压对矿井风流的影响与防治
经过火源的空气温度急剧升高,火烟流经井巷的气温也随之升高,空 气体积膨胀,密度减少,就会产生与自然风压相似的火风压
火风压能改变通风网络的压力分布,引起井巷中的风量增加或减少, 甚至引起某些巷道的风流逆转,破坏正常通风系统,扩大事故范围, 增加了灭火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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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第134条规定:
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箱内 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或将雷管装在身上。爆炸材料箱 要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及导电体的放 炮作业地点附近。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在警戒线以 外的安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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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路存在,以免火区封闭后风流逆转,将有爆炸性的火灾气体和瓦斯带回火源而发 生爆炸。 不管有无瓦斯,封闭墙的位置,特别是在进风侧应距火源尽可能近些,这样使火区 空间小,爆炸性气体的体积小,发生爆炸时威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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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灭火法--在火区封闭后,然后向火区注入泥浆、
惰性气体或调节风压等方法,使火灾尽快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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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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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自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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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自燃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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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自燃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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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发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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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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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煤炭自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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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开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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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化学灭火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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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绝灭火—用防火墙封闭火源或火区,隔绝空
气使火源窒息的灭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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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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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火区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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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火区时注意事项
封闭火区用的材料充足、供应及时。 封闭的速度要最快。 封闭墙快完成时,留有“龙门”,进、回风口要同时封堵“龙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 火器材进行灭火。
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 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灾区人员要迎着新鲜风流,沿着避灾路线,有秩序地尽快撤离危险区,同时 注意风流方向的变化。
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 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 应每隔50 m设置支管和阀门
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设置防火门 设置消防材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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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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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说明书必须符合下列 要求:1.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大和打眼范 围或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 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2.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 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 序。3.必须编入作业规程,并及时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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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区的管理
1.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
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每一处火区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 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必须永 久保存。
2.建立火区管理卡片
每个火区都要建立一份火区管理卡片,详细记录发火日期、原因、位置、 范围、防火墙厚度、建筑材料、灭火处理过程、注浆量和火区地质条 件及开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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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规定:
放炮撤人规定:
1.采煤工作面撤人距离不得小于30m。 2.掘进工作面撤人距离(直巷),煤巷不小于75m;半煤岩及岩巷不小
于100m,并有掩体;拐弯巷道不小于50m,拐弯后不小于10m。 3.当需贯通的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m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
空气温度相同。 ②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0%以下。 ③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逐
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④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
相同。 ⑤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1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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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区的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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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漏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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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灌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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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化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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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矿井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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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时的行动原则
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 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 定,将所有可能受到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封闭墙前后5m范围内的围岩应稳定,没有裂隙,否则应用喷浆或用喷混凝土将巷道 围岩的裂缝封闭。
运送材料方便,保证能迅速完成封闭墙的砌筑。 为保证封闭墙面的密实性,砌好墙后,应在封闭墙面上刷上一层水泥或防漏风涂料。 为了防止火区密闭后,引起火灾气体或瓦斯爆炸,在封闭墙与火源之间不应有旁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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