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附表一: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分项目标准对照表
创新学分标准一览表
文体活动
1、正式体育竞赛中,破记录者(校、省(校、省、国家)
3、获得各级中英文演讲,辩论赛奖励(校、省、国家)
国家级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省部级一等奖
3
二等奖
2.5
三等奖
2
校级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注:1、同一项目获各种奖励者,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2、获奖者不分排名先后,均取得相应的学分。
二等奖
7
三等奖
6
省部级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校级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学院级一等奖
1
二等奖、三等奖
0.5
社团竞赛获一等奖
0.5
发表
论文
与交
流论
文
1、权威学术刊物
1~3名
6
1、属独立完成者,取得相应等级的学分。
2、属2人合作完成者,依排名先后,按6:4分配相应等级的学分。
一般成员(限2人)
6
4、小发明、小创造
主要完成人
4
专家审定认可
一般成员(限2人)
2
科研
活动
1、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取得重大成果(有总结报告、学术论文)
4
有证书或指导教师认可
2、在教师指导下从事科学研究,完成计划任务
0.5~1
3、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已结题,审核通过)
0.5~2
第一作者取得相应等级的学分,其他作者为第一作者的一半分数。
1~4
社会
实践
1、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效果显著(受到国家、省、校表彰)
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培养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学分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必修学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6个以上创新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所获创新学分及相关经历将在学籍档案及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予以记载。
第三条学院将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圆满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1、学院的开放实验室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将向全体学生开放,为学生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及技术支持。
2、学院将定期举办各类竞赛、学术活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
3、学院将会积极扶持各级专业性科普、社科类社团开展各种创新性活动。
第四条学生要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业的同时,积极踊跃地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参与活动中陶冶性情,锤炼品格,提高素质,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分计算细则根据《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培养方案》学分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参见附表1。
第三章管理与认证第一条学院学生科协是学院创新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院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证监督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理学院分团委(文韬一号宿舍北楼二层)。
各班成立由科技委员、团支书及班长相关的5-7人组成的创新学分认定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的学分初审与统计工作。
(注:科技委员是本班学分统计第一负责人,团支书是本班学分统计第二负责人,班长是第三负责人。
)第二条创新学分采取分项目累加计算的办法。
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培养方案(学科专业代码0502)
“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培养方案(学科专业代码:)(内含二级学科: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翻译学)一、学科专业介绍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硕士学位学科点,内含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翻译学四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点经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于年设立,年正式招生;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于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于年开始招生。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翻译学两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于年设立。
计划年开始招生。
硕士点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在校总人数多人。
年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点定期评估中,江苏省抽检了个硕士点,评出了个优秀学科点。
我院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点被评为优秀,成为此次抽检中唯一的外语优秀学科点。
省专家评估组给出“本学科点在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工作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学科队伍水平高,研究方向稳定,学术科研成果突出,课程设置合理,抽检论文优良率高”的意见,反映了本学科点所处的实际水平。
本学科培养既具备从事外国语言文学研究和高校外语教案能力,又可在相关专业或涉外岗位择业的高层次复合型外语人才,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翻译研究()英美文化研究()普通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专门用途英语近五年来,本学院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江苏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项,出版专著部,教材部;发表论文余篇,其中被收录篇、核心期刊`篇。
目前,外文学院有硕士生导师人,其中教授人,副教授人,已形成合理的学科梯队。
所有高级职称教师都曾赴国内外知名大学进行访学研究,教师们的学术视野开阔,治学严谨,注重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已经取得了一批研究方向明确的代表性成果。
二、培养目标.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努力为祖国建设服务。
机仪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含认定表)
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为提高我院学生的创造、创新与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人才冒尖,落实《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创新学分管理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1、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取得2个创新学分,毕业时未取得2个创新学分者将按结业处理。
本科生若取得的创新学分超过2个,超出的学分可替代校级任选课学分,最多可替代同类别(人文社科A类或自然科学B类)校级任选课3学分。
2、参加创新活动并达到一定成果的本科生,除了计创新学分以外,可根据西理教字[1998]第25号《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对学生加强创新教育的规定》获得相应的创新成果奖。
如若用创新成果奖冲抵不及格课程(参照规定第二条第15款),则此项目获得的创新学分不能用于替代选修课学分。
二、活动项目创新学分不仅可以通过参加各种竞赛及科技活动获得,如: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表论文、课外科技活动、发明创造、社会实践、软件制作、体育比赛、学校社团活动和文艺演出等;而且还包括取得各类专业技能证书,如:计算机等级证、机械加工操作证、会计上岗证、外语口语证和汽车驾驶证等。
三、认定机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各班级导师负责所带班级的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组长:李言副组长:崔亚辉华灯鑫邢凯成员:刘君郗向儒杨静刘莎赵崇阳四、认定办法及操作流程1、每年5月份,由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2、学生依据“创新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如实填写《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创新学分申请表》。
3、各班级导师审核学生申请表并给出书面意见,然后将学生所获创新学分的背景材料及申请表交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如有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反映。
4、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各班级申请表、认定某些项目(如软件制作、设计新实验等)的成果及各班上报的特殊情况,认定通过后,由教务员登记成绩并将申请表和背景材料存档。
5、获创新成果奖的学生,若需用创新成果奖来冲抵不及格课程;先由获奖学生本人填写申请书(一式两份),教学院长签署意见,然后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分制度》(试行)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分制度(试行)教务处[2013]58号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全员成才”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创新创业精神与能力,落实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特制订创新学分制度。
第二条创新学分要求(一)学院本科生毕业前应至少获得8学分的创新学分,方可毕业。
原则上每学年应至少完成2学分,未按期完成创新学分的应由各系向学生提示预警。
(二)超过8学分以外的创新学分可以置换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限选课和必修课中考查课重考未通过(挂科)的学分。
最多可置换12学分。
(三)公共必修课及专业必修课程应以学院认可的同类项目成果获得的创新学分置换。
(四)创新学分总额不设上限。
学生创新学分各学期认定表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成长记录,纳入个人档案。
第三条创新学分认定范围与标准创新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专业水平与职业资格证书类、专业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竞赛与社团活动、创新创业与科研学术活动等。
具体各类项目学分认定对照标准参见附表。
各单位组织各类各项创新活动时应按以下标准明确活动成果所对应的学分标准。
(一)专业水平与职业资格证书1、国际外语类水平、资格证书考试 3-6学分2、国内外语类水平、资格证书考试 2-3学分3、国际其他专业水平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2-3学分4、国内其他专业水平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1-2学分(二)专业学科竞赛1、国际级专业学科竞赛 3-6学分2、国家级专业学科竞赛 2-3 学分3、省级专业学科竞赛 1-2学分4、院级专业学科竞赛 0.5-1.5学分5、系级专业学科竞赛 0.5-1学分(三)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国际交流、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认识实习、体验实习、就业实习)、假期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志愿者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
1、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 1-3分2、参加国际性社会实践活动 1-3学分3、参加国内社会实践活动 0.5-1学分(四)文体竞赛与社团活动1、参加国家级文体竞赛项目 1-3学分2、参加省级文体竞赛项目 1-1.5学分3、参加校级文体竞赛 0.5-1.5学分4、参加系、部级文体竞赛 0.5-1学分5、参加社团活动并表现突出 0.5-1学分(五)创新创业与科研学术活动1、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竞赛项目与科研学术活动 2-3学分2、省级创新创业训练、竞赛项目与科研学术活动 1-2学分3、校级创新创业训练、竞赛项目与科研学术活动 1-1.5学分4、其他创新创业活动与科研学术活动 0.5-2学分第四条创新学分认定组织机构(一)学院成立创新学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专升本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附件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一、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010101 010103 050101 050103 050105 050107 050201 050203 050205 050207 050209 050211 050213 050215 050217 050219 050221 050223 050225 050227 050229 050231 050233 050235 050237 050239 050241 050243 050245 050247 050250 050252 050254 050301 050304 060101 060103生专010102010104050102050104050106050202050204050206050208050210050212050214050216050218050220050222050224050226050228050230050232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050234希腊语意大利语泰米尔语世界语尼泊尔语荷兰语乌克兰语塞尔维亚语挪威语冰岛语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历史学考古学业逻辑学伦理学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化俄语法语阿拉伯语波斯语菲律宾语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缅甸语蒙古语泰语希伯莱语豪萨语阿尔巴尼亚语波兰语罗马尼亚语瑞典语土耳其语匈牙利语捷克语—斯洛伐克语普什图语孟加拉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芬兰语韩国语克罗地亚语丹麦语翻译广播电视新闻学传播学世界历史博物馆学统考科目政治外语大学语文哲学宗教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古典文献应用语言学英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梵语巴利语印地语老挝语马来语僧加罗语乌尔都语越南语斯瓦希里语保加利亚语捷克语葡萄牙语050236050238050240050242050244050246050248050251050253050255050302050305060102060104招二、艺术类(一级学科)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050303 广告学 050306 媒体创意050401 音乐学 05040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3 音乐表演 050404 绘画 050405 雕塑 050406 美术学 050407 艺术设计学 050408 艺术设计050409 舞蹈学 050410 舞蹈编导 政治 050411 戏剧学 050412 表演050413 导演 050414 戏剧影视文学 外语 0504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050416 摄影050417 录音艺术 050418 动画 艺术概论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学 广播影视编导 照明艺术音乐科技与艺术三、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招 生 专 业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学 声学 应用化学 份子科学与工程 地质学地球化学 地球与空间科学 大气科学 海洋科学 海洋管理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招民族学 中医学 蒙医学 维医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业 文物保护技术 针灸推拿学 藏医学 中药学 蒙药学生 专 060106 100502 100504 100802 100811 统考科目政治 外语 大学语文060105 100501 100503 100506 100804 地球物理学 空间科学与技术 应用气象学 海洋技术 军事海洋学 理论与应用力学 微电子学070102 070201 070203 070302 070304 070601070802 070901 071001 071003 071005 071201 071203 070101 070103 070202 070301 070303 070501 070602 070801 070803 070902 071002 071004 071101 071202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理基础科学 应用物理学 化学 化学生物学 天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 影视学 书法学会展艺术与技术政治外语高数(二)050419 050422 050424 050426 050428 050420 050423 050425 050427 统考科目071204 071206 071301 071601 071701 080101 080103 080105 080107 080109 080202 080204 080206 080208 080210 080212 080301 080303 080305 080307 080309 080311 080401 080501 080503 080505 080507 080509 080602 080604 080606 080608 080611 080613 080615 080617 080619招生专业科技防卫 071205 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 071207 光电子技术科学材料物理 071302 材料化学统计学系统理论 071702 系统科学与工程采矿工程 080102 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080104 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 080106 地质工程矿物资源工程 080108 煤及煤层气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0201 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份子材料与工程 080205 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 080207 焊接技术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209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 080211 稀土工程高份子材料加工工程 080213 生物功能材料机械设计创造及其自动化 0803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 08030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080306 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080308 汽车服务工程创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 080310 微机电系统工程创造工程 080312 体育装备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2 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热能与动力工程 080502 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物理 080504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动化 080506 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风能与动力工程 080508 核技术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080609 信息工程软件工程 080612 影视艺术技术网络工程 080614 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616 光电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 080618 电气信息工程计算机软件 080620 电力工程与管理统考科目政治外语高数(二)080621 080623 080625 080627 080629 080631 080634 080702 080704 080706 080708 080710 080712 080714 080801 080803 080805 080902 081001 081003 081005 081007 081102 081104 081201 081203 081205 081207 081209 081301 081402 081404 081406 081408 081410 081412 081414 081501微电子创造工程 080622 假肢矫形工程数字媒体艺术 080624 医学信息工程信息物理工程 080626 医疗器械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628 数字媒体技术医学影像工程 080630 真空电子技术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080632 电信工程及管理信息与通信工程 080701 建造学城市规划 080703 土木工程建造环境与设备工程 080705 给水排水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0707 历史建造保护工程景观建造设计 080709 水务工程建造设施智能技术 08071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造电气与智能化 080713 景观学风景园林 080724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0808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0804 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水资源与海洋工程 080901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 080903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环境工程 081002 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 081004 灾害防治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081006 环境监察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081103 化工与制药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105 资源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 081202 交通工程油气储运工程 081204 飞行技术航海技术 081206 轮机工程物流工程 081208 海事管理交通设备信息工程 081210 交通建设与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 081403 包装工程印刷工程 081405 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 081407 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 081409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轻工生物技术 081411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081413 数字印刷植物资源工程 081415 粮食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81502 飞行器动力工程政治外语高数(二)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 质量与可靠性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 信息对抗技术 工程结构分析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建造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工程 森林工程 林产化工 消防工程 交通管理工程 公安视听技术四、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 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贸易经济 环境经济 税务 网络经济学 投资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020226 海洋经济学 国际文化贸易 农艺教育特用作物教育特用动物教育 水产养殖教育农业建造与环境控制教育 农业经营管理教育 040313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 机电技术教育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制浆造纸工艺教育飞行器创造工程 航空航天工程 航天运输与控制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地面武器机动工程 工程力学 生物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农业水利工程 生物系统工程 木材科学与工程 刑事科学技术 安全防范工程 核生化消防园艺教育 林木生产教育畜禽生产教育 应用生物教育机械创造工艺教育电气技术教育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印刷工艺教育020221 020223 020225 020227 020229 020221 020223 020225 020227 040301040303 040305 040307 040310 040312 040314 040315 040317 040319 081504 081506 081508 081602 081604 081606 081702 081901 081903 081905 082001 082003 082102 082104 082106 081503 081505 081507 081601 081603 081605 081701 081801 081902 081904 081906 082002 082101 082103 082105 经济学 财政学国民经济管理保险金融工程 信用管理 体育经济 政治外语高数(二)政治外语高数(二)020222 020224 020226 020228 020220 020222 020224 040302 040304 040306 040308 040316 040318 040320040321 040322 040324 040326 040327 040329 040331 040333 040335 040337 070401 070403 070405 070407 070409 070411 070701 070703 071401 071403 071501 100801 100806 100809 110101 110103 110105 110107 110109 110201 110203 110205 110207 110209 110211 110213 110215 110217 110301橡塑制品成型工艺教育食品工艺教育染整工艺教育化工分析与检测技术教育建造材料工程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文秘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040328040330040332040334040336070402070404070406生物化学与份子生物学070408植物生物技术生物资源科学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科学资源环境科学心理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辟海洋药学管理科学工业工程工程造价产品质量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商品学电子商务国际商务特许经营管理资产评估商务策划管理行政管理纺织工艺教育化工工艺教育建造工程教育装璜设计与工艺教育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生物技术生物信息技术动植物检疫医学信息学动物生物技术生物安全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生态学应用心理学药物制剂应用药学药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审计学物流管理物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公共事业管理政治外语高数(二)071502100803100807100810110102110104110106110108110202110204110206110208110210110212110214110216070410070412070702070704071402040323040325110302五、法学030101030103030201030202030301030303030305030402030404030406030408030501030503030505030507030509030511030513 六、教育学040101040103040105040107招生专业法学030102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030120 监狱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社会学家政学女性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治安学边防管理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消防指挥公安情报学公安管理学招教育学特殊教育小学教育人文教育030302030304030401030403030405030407030409030502030504030506030508030510030512生040102040104040106040108社会工作人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外交学国际文化交流国际事务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侦查学火灾勘查警犬技术边防指挥警卫学犯罪学专业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科学教育统考科目政治外语民法统考科目政治外语教育理论110303 劳动与社会保障110304 土地资源管理110305 公共关系学110306 高等教育管理110307 公共政策学110308 城市管理110309 公共管理110310 文化产业管理110311 会展经济与管理110312 国防教育与管理110313 航运管理110314 劳动关系110315 公共安全管理110316 体育产业管理110401 农林经济管理110402 农村区域发展110501 图书馆学110502 档案学110503信息资源管理040109040201 040203 040205 七、农学生090102 090104 090106 090108 090201 090302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 090503 动物医学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族科学与技术八、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 业预防医学 妇幼保健医学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放射医学 康复治疗学 医学技术 医学实验学 口腔医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护理学华文教育运动训练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与健康专 业 园艺茶学植物科学与技术应用生物科学 草业科学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基础医学卫生检验 营养学 麻醉学 医学检验 眼视光学 精神医学 听力学 医学美容技术 口腔修复工艺学 法医学招 生100201 100203 100301 100303 100305 100307 100309 100311 100401 100505 100701 农学 植物保护烟草种子科学与工程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林学090101 090103 090105 090107 090109 090301 090303 090401 090403 090502 090601 090701 090703 100101 100202 100204 100302 100304 100306 100308 100310 100312 100402 100601 言语听觉科学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 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 政治外语 生态学基础040110 040202 040204 040206 政治 外语医学综合 蜂学 动物药学090402 090501 090602 090702 水产养殖学 统考科目统考科目招。
黑龙江工程学院综合教育学分认定标准一览表
第一作者获得各级相应学分,第二、第三作者将各级第一作者得分,依次乘以80%、60%取整记分。
各系部
国内核心期刊
4
其他公开发行学术期刊及论文集
3
参与教师著作、教材编写等
2
科研项目
学院创新基金或其他科研项目立项并通过验收
3
项目负责人计3学分,主要参与人员计1学分。
团委、科研处
专利
发明专利
6
第一专利人获得学分为规定学分,第二专利人以下(含),依次乘以调整系数90%、80%、70%、60%并取整记分。
实用新型专利
5
专利转让
4
科技学术讲座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讲座.5学分。
科研处、各系部
创新性
实验
利用开放实验室完成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提交实验报告
每项1学分
各系部
素
质
拓
展
学
分
各类认证
资格考试
国家级注册水平(资格)证书类
每项6学分
不同类型学分可做累计,同一类型学分以最高学分为准,不做累计。
团委
国家级奖
6-9
省部级奖
4-7
校级奖
2-5
思想
教育讲座
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思想教育讲座
最多累计2学分
每听1次学院组织的讲座计0.5学分
团委、各系部
道德修养
综合测评成绩
2
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标准,学生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60分以上者(含)计0.5分,四年总计2学分
各系部
体育类
获奖
国家级奖
6-9
优胜奖或鼓励奖为各级奖项分值的下限,每上升一个等级增加1分,特等奖可在各级别上限基础上加1分。
创新学分申请理由
创新学分申请理由篇一:创新学分申请表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注:此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教务处、二级学院各存一份。
内江师范学院创新学分审核登记表学院级专业填表时间:年月日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签章)教务处(签章)学校(簦章)注:此表一式二份,经审核后教务处、二级学院各一份。
篇二: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个人模板附表广东金融学院大学生20xx ~ 20xx学年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注:本认定表必须同项目证明材料一同申报、存档。
归真堂“活熊取胆”的公共关系困局作者:沈志勇pr 文章来源:品牌中国网 20xx-3-1归真堂恐怕没有想到自己的上市之路会引发轩然大波,引发争议的不是产品质量本身,而是其赖以生存的“活熊取胆”模式,尽管归真堂及相关协会一再声称,目前的取胆技术,熊并不痛苦,甚至还很舒服。
但很显然“舒服论”不能令人信服,反而招致舆论更猛烈的批评。
而现在,对于归真堂的争议声音已经从最初的动物保护组织延伸到各界社会名流,各主流媒体也纷纷参与报道,归真堂陷入一场空前的公共关系困局。
成立于20xx的归真堂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熊胆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企业之一,主要经营以熊胆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和保健品。
据归真堂的官方网站介绍,“归真堂黑熊生态养殖基地作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福建)基地”,承担国家林业总局的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经营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养熊场符合规范标准的起草。
”“20xx年7月,公司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MP认证,具备散剂、合剂、胶囊剂、口服液、含茶制品等品类的生产能力。
”可以说,如果不论“活熊取胆”,归真堂是一家合法的优秀中药企业。
再看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据环境法博士杨朝霞介绍,我国目前既无专门的动物福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现行国家立法也无直接规定动物福利保护的条款。
所以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能取缔归真堂“活熊取胆”、阻止其上市的法律资源严重不足。
“合法”或许也是归真堂一直以来态度强硬的底气,但是这并不能阻止动物保护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批评。
常用表格教务处(2017版)
教学工作表格汇编教务处二〇一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教师用表 (1)实践教学地点更换申请单 (1)理论课程教案 (2)实践项目教案 (7)《×××》课程教学大纲 (11)《×××》实践项目教学大纲 (15)理论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 (18)实践教学进度计划表 (21)丽江师专校级任选课教师上课情况登记表 (2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________学院课堂教学情况反馈表 (25)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听课表 (26)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调、停、代、补课申请表 (27)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聘教师申请表 (28)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 (29)“十二五”规划教材申报书 (35)教育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41)丽江师专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52)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54)教学名师推荐表 (60)教学团队建设申报表 (67)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合同书 (89)质量工程中期检查/验收自查报告表 (95)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 (97)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升本专业建设经费预算表 (99)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 (100)特色专业申请书 (11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汇总表 (119)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120)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情况登记表 (12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登记表 (122)《XXXX》课程考核大纲 (12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试卷答题纸样例 (134)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样例 (140)丽江师专取消学生考试资格审批表 (14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班级成绩汇总表 (142)丽江师专学生成绩变动审批表 (143)第二部分学生用表 (144)丽江师专学生休学申请表 (145)丽江师专学生复学申请表 (146)丽江师专学生退学申请表 (147)丽江师专学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申请表 (148)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149)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请假申请表 (150)丽江师专学生缓考课程申请表 (151)丽江师专学生免考课程申请表 (152)丽江师专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 (153)第一部分教师用表实践教学地点更换申请单注:1、由于实践教学的需要,在校内更换实践教学地点(时间、人员不变),须由任课教师填写此表,由教研室主任和学院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教务与实验实训科备案即可,无需到教务平台中申请,但任课教师必须保证通知到学生,不影响到教学的正常进行;若更换至校外进行实践,还必须报教务处审批;若到校外实践的时间超过1天,由教务处审批后还必须报主管教学副领导审批。
创新学分认定标准2013
1、本《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是依照2009年版《本科培养计划》中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表(实践模块)中有关安排,并参考各学院反馈意见后制定的;
2、除“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和“校级大学生英语竞赛”由教务处认定外,其它各项由各学院本着“有利于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就业能力”的原则自行认定。
3、表中未尽事宜,请学院先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执行。
4、本标准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院级竞赛一栏表
注:以上竞赛是各学院在2012年(含2012年)前组织举办的竞赛。
附表2、校级竞赛一栏表
附表3、省级竞赛一栏表
附表4、国家级竞赛一栏表
附表5、各类课外科技活动一览表
附表6、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一览表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基本概念》(/gb/ywzn/2006-02/14/content_106387.htm)。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篇一:金融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金融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提交审议稿)教育部高等学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4年7月1日目录1、前言................................................................................................. . (2)1.1 学科意义................................................................................................. .. (2)1.2 专业概述................................................................................................. .. (2)1.3 人才培养特色................................................................................................... .. (2)2、学科代码与适用专业范围................................................................................................. .. (3)2.1学科代码................................................................................................. (3)2.2适用专业范围................................................................................................... (3)3、培养目标................................................................................................. .. (3)4、培养规格................................................................................................. .. (4)4.1学制与学位................................................................................................... . (4)4.2知识要求................................................................................................. (4)4.3素质要求................................................................................................. (5)4.4能力要求................................................................................................. (5)5、课程体系................................................................................................. .. (6)5.1课程体系总体框架................................................................................................. (6)5.2课程设置................................................................................................. (7)6、教学规范................................................................................................. (11)6.1教学过程规范................................................................................................... . (11)6.2 教师行为规范................................................................................................... (12)7、师资队伍................................................................................................. (12)7.1师资队伍结构................................................................................................... . (13)7.2 教师背景与水平要求................................................................................................. .. (13)8、教学条件................................................................................................. (14)8.1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充足的信息资源 (14)8.2为教学提供足够数量和功能的教学设施 (14)8.3保证充足的教学经费投入...............................................................................................149、教学效果................................................................................................. (15)9.1教学成果................................................................................................. . (15)9.2课堂教学效果................................................................................................... . (15)10、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 (15)10.1质量保障目标............................................................................................................................15 10.2质量保障规范与监控 (15)11、名词释义................................................................................................. . (16)附表1 .................................................................................................... .. (17)附表2 .................................................................................................... .. (18)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使金融学类专业高等教育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教育部高等学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并推行《金融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4年10月22日制定,2016年4月22日第1次修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讯评议通过2019年5月7日第2次修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讯评议通过为了推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社会需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通知》和《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总则。
一、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
面向特定职业领域,培养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形成产学结合的培养模式。
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行业和专业组织在培养标准制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建立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相结合的专业化教师团队和联合培养基地。
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强化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
大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
(二)具体要求1.培养方案是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学分要求、课程设置、专业实践、毕业/学位论文、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内容,学院(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内容。
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核查。
2.培养方案要遵循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规律,体现学校、学院(系)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应为制订专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不同的安排。
3.培养方案应符合国家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要做到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突出职业导向,明确品格、知识、能力等具体培养要求。
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学分要求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获得学分 0 2 0 0 0 0 0 0 0 0 4.50 0 0 0 0 0 0 1 0 1.50 0 0
学年 合计
学期
获得学分
本专业共73人 平均学分绩点:3.53
不及格课程及学分
未通过学分
学分绩点总和:91.70
绩点
备注
绩 标 成 成 名称
记绩绩
重 课程
修 英文
标 名称
记
艺术、体 育与卫生 1 健康
4.80 98
教务 处
16 171 尔雅视 频课
4.0 4.50 95 0
0
人文社会 3
科学系列
4.90 99
教务 处
16 171 尔雅视 频课
2 3.70 87 0
1.0 3.60 86 0
1.0 1.60 66 0
2/2
人文社会 1
科学系列
4.90 99
2.0 2.50 75 0 3.0 1.70 67 0
2.0 2.80 78 0
1.0 2.50 75 0
自然科学 与技术系 2 列
4.90 99
3.0 2.90 79 0
0
数学
科学
0
学院
武装 0
部
教务 处
16 171 尔雅视 频课
音乐 0
学院
音乐 0
学院
马克 思主
课程归属名称 教师教育课程 人文社会科学系列 专业基础 专业拓宽 医学信息与科研方法 语言类 电子开放实验 物理开放实验 化学开放实验 历史开放实验 合计 生物开放实验 影视开放实验 政社开放实验 地理开放实验 体育开放实验 心理学开放实验 自然科学与技术系列 艺术、体育与卫生健康 教师教育系列 开放实验项目 创新创业系列
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件.doc
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题教学环节学分实施细则(试行)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与就业竞争力,根据《关于制(修)订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常工政〔2017〕15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创新创业教育”专题教学环节。
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创业教育”专题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学分认定等相关工作,现将“创新创业教育”专题教学环节实施细则公布如下:一、学生在修业期间必须取得2学分的创新创业类学分,作为审核学生毕业资格条件之一。
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创新创业类讲座”和“创新创业类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参与教师科研教改项目;主持科研教研项目;参加社团;参加专业类志愿服务;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考取就业类相关证书;参加市级以上专业类相关学科竞赛;发表论文等)。
三、符合以下情况者可认定获得创新创业学分(一)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创新创业类讲座”5次以上,同时参加“创新创业类实践活动”。
“创新创业类实践活动”包括:参与教师科研教改项目;主持科研项目;参加社团;参加大型专业类志愿服务;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考取就业类相关证书;参加市级以上专业类相关竞赛;发表论文等。
各类型项目与对应分值详见“外国语学院创新教育学分考核标准表”(附件1)。
(二)“创新创业类讲座”统计以学院认定为准。
四、学生须填写“外国语学院创新创业类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2)并出示必要的证明材料。
由各专业系在每学年第二学期予以确认,修满即可,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核依据。
五、对在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创新学分,并根据《常州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本实施细则从2018级学生开始实施。
外国语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考核标准表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创业学分申请表。
铜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wlp
铜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创新创业学籍管理办法第一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创新创业模块和创新创业学分,创新创业模块分为创新创业课程、创新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三部分。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取得8个创新创业学分,其中创新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至少取得2个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创新创业学分,其超过学校规定的创新创业学分部分,可转换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第四条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成果、创新创业训练成果、创业实践成果等,经学院认定后,可替代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学生在四类以上学术期刊上公开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专著(教材)、或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可直接认定为毕业论文(设计)。
论著必须注明作者单位为铜陵学院。
自主创业的学生能够提供创业相关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和创业实践报告,也可直接认定为毕业论文(设计)。
第六条学生通过立项开展的创新实验、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经认定可作为一门专业课课程学习。
第七条获得A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已注册创业公司,或创业项目已入驻创业园区运营6个月以上的学生,可根据创新创业兴趣、意愿和需求申请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第八条对已注册创业公司或已入住创业园区的学生,可办理相关手续后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确定休学年限,创业休学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第九条学生休学创业期满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恢复学籍,继续学业,达到毕业条件,可获取毕业证书。
第十条学生休学创业期间所获得的奖励、开展的创新实验、发表的论文,以及自主创业经历等可按规定认定学分。
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标准表
院级立项并结题
1
横向课题
课题经费20万元及以上
5
结题后,由科技处或社科处认定
课题经费5万元及以上
3
课题经费2万元及以上
2
课题经费5000元及以上
1
参加教师科研项目工作
0.5
课题负责人考核认定;学院制定管理办法
开放实验
按开放实验管理办法认定学分
科技竞赛
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专业(技能)比赛
国家级第1名或一等奖及以上
1
校级比赛第1名或一等奖
1.5
校级比赛第2名或二等奖及以下
1
校级竞赛培训、比赛参加者
0.5
由承办学院考核
承办学院制定考核管理办法
创业训练
创业教育
KAB课程
2
创新学分
按课程考勤、考核情况
制定考勤、考核细则
校内创业实践
获一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
4
按“华夏创业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评定等级
获二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一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3
获三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二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2
其他创业团队负责人、获三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1
其他创业团队成员
0.5
校外创业实践
拿到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进入地方创业基地
2
相关证明
人文素质
理论、人文与艺术类社团活动
在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和团委认可的一个社团中连续参加活动两学期以上,且参加一次以上大型演出、读书研讨活动等。
10
创新学分
有正式刊号的学术类刊物,提供刊物目录和录用文章;核心期刊按当年“宁波大学核心期刊目录”确定
集体成果按《宁波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有关科研工作量分配的规定计算个人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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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国家对外俄语水平考试
初级
3
一级
4
二级
5
三级
6
四级
6
法语国际等级测试
DELF/DALF
3
DELF/DALF
4
DELF/DALF
6
西班牙语CELU等级测试
CELU
INTERMEDIO
4
CELU
AVANZADO
6
西班牙语DELE考试
B1
3
B2
4
C1-C2
6
TOPIK(韩国语能力考试)
初级1级
3
初级2级
1.5
以相关证书为准
在省级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1
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校级创新创业训练、竞赛项目与科研学术活动
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并顺利结题
1.5
以结题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
参加相关竞赛项目取得较好成绩
1
以相关证书为准
在省级期刊或、公开发行的各级报纸、校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1
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创新创业活动与科研学术活动
3
中级
4
高级
6
伦敦工商会职业资格证书考试(LCCI)
FCE
4
CAE、CPE
6
雅思IETLS
5~5.5分
3
6~6.5分
4
7分及以上
6
托福TOEFL
500~549分
3
此标准为托福笔试分数标准,若新托福或托福机考分数可按相应标准进行换算后认定
550~599分
4
600分以上
6
日语国际能力考试
一级
6
二级
4
三级
3
以境外机构颁发的证明、证书或成绩单为准;同时需要学生提交学习心得体会报告,由相关部门考核认定
其他国际性社会实践活动
2
参加国内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学院、系、部统一组织的集中就业实习
3
集中实习由承办部门考核,教学系认定;其他项目需提供相关证书或活动
2
参加学院、系、部统一组织的认集中识实习
国家级
2
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初级
1
艺术、体育类等级证书参照执行;具体等级由相关教学系确定
中级
1.5
高级
2
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甲等级及以上)
1
其它技能证书(如驾照等)
1
参加学校、系、部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类培训活动
1
以承办部门考核为准,教学系认定
2
专业学科竞赛
国际级专业学科竞赛
特等奖或第一名
6
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
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竞赛项目与科研学术活动
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并顺利结题
3
以结题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
参加相关竞赛项目取得较好成绩
2.5
以相关证书为准
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2
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省级创新创业训练、竞赛项目与科研学术活动
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并顺利结题
2
以结题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
参加相关竞赛项目取得较好成绩
二等奖、单项奖
5
三等奖
4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3
国家级专业学科竞赛
特等奖或第一名
3
二等奖、单项奖
2.5
三等奖
2.5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省、市级专业学科竞赛
特等奖或第一名
2
二等奖、单项奖
1.5
三等奖
1.5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
院级专业学科竞赛
第一名或一等奖
1.5
由承办部门考核,教学系认定
第二名或二等奖及以下
3
中级3级
4
中级4级
5
高级5级
6
高级6级
6
其他国际外语类水平、资格证书考试
4
国际其他专业类水平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ACCA(国际会计师)
基础
2
技能
2.5
高级
3
其他国际专业类水平考试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2
国内外语类水平、资格证书考试
专业英语(其他语种)八级
优秀
3
英语专业学生
良好
2.5
合格
2
专业英语(其他语种)四级
参加学院组织的赴国外冬(夏)令营活动,并取得相应成果
2
由学生提交活动心得体会报告,由相关部门考核认定
参加学院组织的赴国外3~6个月短期学习与交流项目,并取得相应成果
2
以境外机构颁发的证明、证书或成绩单为准;同时需要学生提交学习心得体会报告,由相关部门考核认定
参加学院组织的赴国外6~12个月长期学习与交流项目,并取得相应成果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初级
1
以相关证明、证书为准,同一项目不同等级以最高分计
程序员等参照此标准
中级
1.5
网络工程师、软件工程等参照此标准
高级
2
计算机等级证书
省级
1
非计算机专业学生
国家级
2
其它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类证书
1
职业资格证书
省、部级
1
如会计证、物流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导游证、酒店考评员、人力资源师、教师资格证、调酒师、茶艺师、外贸英语跟单员、报关员、外销员、国际商务师助理、理财规划师、中国餐馆业职业经理人、中国市场营销职业经理人等与专业有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由相关教学系参照确定
附表一: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分项目标准对照表
序号
项目
等级或内容
分值
认定依据
备注
1
1
国际外语类水平、资格证书考试
剑桥英语五级证书考试(MSE)
PET
3
以相关证明、证书为准,同一项目不同等级以最高分计
FCE
4
CAE、CPE
6
剑桥金融英语证书考试(ICFE)
优秀
6
合格
3
剑桥商务英语证书考试(BEC)
初级
1
竞赛培训、比赛参加者
0.5
系级专业学科竞赛
系级比赛第1名或一等奖
1
系级比赛第2名或二等奖及以下
0.5
3
3
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国际性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国际性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学院组织的赴国外工作实习、社会调研活动,并取得相应成果
2
以境外机构颁发的证明、证书为准;同时需要学生提交境外考察报告,由相关部门考核认定
3
“三下乡”活动取得较好反响
1
“三下乡”参与活动
0.5
假期社会实践取得较好效果
1
假期社会实践
0.5
社区服务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1
社区服务活动一般参与
0.5
志愿者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1
志愿者活动一般参与
0.5
勤工俭学
0.5-1
其他国内社会实践活动
0.5
4
文体竞赛与社团活动
国家级文体竞赛项目
第一名至第三名
3
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
第四名至第六名
2
第七名及以下
1.5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
省级文体竞赛项目
第一名至第三名
1.5
第四名及以下
1
校级文体竞赛
第一名至第三名
1.5
由承办部门考核,教学系认定
第四名及以下
1
参加者
0.5
系、部级文体竞赛
第一名
1
第二名及以下
0.5
参加社团活动并表现突出
0.5-1
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为准
5
创新创业与科研学术活动
优秀
2.5
良好
2
合格
1.5
大学外语六级
优秀
3
非本专业学生
良好
2.5
合格
2
大学外语四级
优秀
2.5
良好
2
合格
1.5
外语翻译岗位证书
初级
1
中级
2
高级
3
大学英语口语证书
2
如商务英语口语等级证、大学英语口语B级以上等
第二外语等级证书
2
如日语、法语、西班牙语、朝鲜语等
国内其他专业水平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国内其他专业水平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取得发明专利
2
以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自主创业
1.5
小发明小制作
1
其他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