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智库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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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2.14•【字号】浙市监知运〔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知识产权正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2〕5号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14日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评定程序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打造数字化引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作,规范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评定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示范企业申报、推荐、评议、评审、确认、复核和监管等评定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示范企业是指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评定,能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在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和管理效能方面具备典型示范意义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第四条示范企业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放开申报、专业评审、动态管理”的要求,依托“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每年组织实施,兼顾区域和产业差异,发挥产业联盟、专业机构和专家作用。

第五条省局负责示范企业组织申报、评定管理、监督指导和专家库建设;负责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的推荐考核等工作。

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县局”)负责本区域内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评定管理和培育升级工作,引导各级示范企业在知识产权组合管理、贯标推行、前瞻布局和竞争优势培育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关于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的调研报告

关于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的调研报告

关于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的调研报告为学习借鉴先进企业发展物流贸易产业的经验,4月17日至18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何烨带队,由集团公司有关部室、东华公司、东华物流公司负责人组成调研组,以“用人机制、考核分配、风险管控”为重点内容,采取实地调研、座谈讨论、对口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进行了学习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企业基本情况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是1996年由原浙江省物资局成建制转体组建的大型国有流通企业,浙江省政府直属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120家大型企业试点企业集团和20家重点培育发展的大型流通企业以及浙江省政府确定的36家重点流通企业之一,是我国最大的大宗商品流通服务集成商之一,2011年--2013年连续三年入围世界企业500强,连续六年位居浙江省百强企业首位。

浙江物产以大宗商品流通与生产性服务业为主业,经营范围涉及国内外贸易、现代物流、制造业、房地产、金融、投资“六大领域”。

集团拥有一级控股成员企业14家,各级子(分)公司416家,2家上市公司(物产中大600704、物产中拓000906),业务遍布7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03年至2013年,浙江物产集团营业收入从134.32亿元跃升到2116亿元,年均增长28.48%;利润总额从1.69亿元上升到16.3亿元,年均增长22.87%;资产总额从74.54亿元扩张到631.19亿元,年均增长21.44%;净资产从18.9亿元增加到146.02亿元,年均增长20.43%。

2013年,进出口总额48.72亿美元,上交税收24.9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达8%。

员工近2万人。

二、调研企业主要经验做法浙江物产集团能够取得快速发展,关键在于始终坚持深化改革不停步、坚持流通主业不动摇、坚持提升素质不松懈,扎实推进流通产业化,实施“五位一体”(战略、配置、机制、管理、文化)的运作模式,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从传统流通向现代流通的战略转型。

浙江物产集团现代物流发展战略研究

浙江物产集团现代物流发展战略研究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硕士论文浙江物产集团现代物流发展战略研究
浙江物产将按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的目标,深化流通
产业化,推进结构优化和企业创新,完善信息、金融、物流三大平台,以增强分
销能力为本,以供应商管理和客户管理为抓手,连接分销网络和虚拟网络,培育
数字资产,实现集团内的主业联动和集成服务,不断做强做大浙江物产,争取到
年位列全国500强第65位、服务业500强第30位、综合性内外贸批发及零售企业首
位);连续6年名列“浙江省百强企业”前2位、服务业首位,2008年再次容登浙
江省百强企业榜首。2006年实现经营规模589.8亿元,进出口总额n.19亿美元,
利润总额10.86亿元,销售钢材674.6万吨、汽车86021辆,煤炭927.01万吨,油
服务、多式联运和邮件快递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它们凭借雄厚的资金、丰富的
经验、优质的服务、一流的管理和优秀的人才,占据了“三资”企业物流供给的
大部分市场。据一些专家介绍,在中国企业一些大型的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中,往
往有10多甚至20多家企业参与投标,其中大部分都是国际著名的物流企业,这些
企业己经在国内开始了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国内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物
好的分销渠道正处于瓜分之中,预期的市场增长率很高,进入与退出屏障很小等
等,潜在进入者会借助某一方面的优势进入物流行业。
3.1.2.3替代品竞争
主要来自企业自发组织的物流活动,如海尔集团的物流活动基本通过集团内
的物流企业组织完成;麦当劳企业,面对中国缺乏铁路和公路的冷藏运输能力,
着手建立自己的运输企业,以确定稳定的产品供应;可口可乐公司组建了自己的
“十一五”期末经营规模超过1000亿元。为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发展做出应有的

浙江物产-企业特色

浙江物产-企业特色

第一部分:一、浙江物产以生产资料流通为主业,经营范围涉及国内外贸易、现代物流、配供配送、流通加工、金融服务等领域,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11家、参股企业3家和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旗下共有两家上市公司(中大股份600704、南方建材000906),员工17000余人。

浙江物产形成了“三个共同”(企业与时代共同前进、企业与客户共创价值、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和“以人为本、团队精神、绩效理念、追求卓越”的核心理念,并造就了一支善经营、会管理,事业心、责任心强,能逆境生存,有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经受完全市场竞争考验的经营管理团队。

核心业务①金属材料金属材料板块是浙江物产集团核心业务板块之一,目前经营品种主要包括钢材、铁矿砂、铁合金、钢、电解铜、电解铝等,并与首钢、鞍钢、武钢、马钢、唐钢、菱钢、攀钢、沙钢、邯钢、太钢、建龙等六十余家大中型国内钢厂以及斯坦科、奥钢联、蒂森克虏伯等众多国外钢厂建立了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

市场范围和业务网络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区域、重点城市及欧盟、东南亚、中东、拉美、独联体等国家和地区,年销售规模超过320亿元,钢材实物量超过650万吨,在浙江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以上。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浙江物产集团金属材料板块将通过产业链对接、供应链服务、价值链优化,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并按照内外贸一体化、贸工一体化的经营方式,不断创新经营业态,大力发展上下游资源供应链服务、配供配送、钢材连锁分销、项目招投标、大宗电子交易等新业态,实现金属材料经营量与质的同步扩张,成为国际金属材料贸易领域重要的贸易和服务商之一,中国金属材料流通行业的领先者。

②汽车业务汽车板块是浙江物产集团核心业务板块之一,也是最早实施品牌战略的业务板块。

业务范围包括国内外品牌新车销售和二手车交易、汽车维修、养护、租赁、拍卖、紧急救援、汽车俱乐部等汽车后服务。

目前浙江物产集团先后被美国通用、日本丰田、瑞典沃尔沃、一汽大众、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东风日产、北京现代、戴克-三菱等近60家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授权为特许经销商,集团已建成近100家集产品销售、配件供给、维修服务、信息反馈为一体的国际化4S汽车销售服务店,已累计销售各类汽车60万辆,约占浙江省新车上牌量的16%。

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物产中大集团

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物产中大集团

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与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2010年4月8日本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由下列双方于2010年4月8日在杭州市签署: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方)住所: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法定代表人:胡江潮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股份”,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方)住所: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法定代表人:陈继达鉴于:1、物产集团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现持有注册号为33000010038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中大股份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注册号为33000010075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600704。

3、中大股份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9,175,408元,总股本为439,175,408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截至本协议书签署日,物产集团持有中大股份149,389,807股股份,占其股份总数的34.02%,系中大股份的控股股东。

4、中大股份拟向包括物产集团在内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物产集团同意按照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和条件认购中大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基于上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有关物产集团认购中大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释义本协议中的下列语词含义如下:1、本次发行:中大股份201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交易:物产集团作为发行特定对象在本次发行时以其自有资金认购股份的行为。

3、发行的特定对象:中大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发行对象,即包括物产集团在内的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4、本次发行完成日:中大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股票认购完毕之日。

浙江物产:抓牢供应链话语权

浙江物产:抓牢供应链话语权

是最重要 的,近年来我们
更 关 注 的是 企 业 增 长 质 量 和模式。”
重点培 育发展 的 2 0家大
型 流 通企 业 集 团之 一 。 集
价 格 发 现 权 的
弱 点
过 去 6年 中 ,浙 江 物 产 经 营 规 模 从 1 1亿 元 6
团以 生产 资料 流 通 为 主 业 , 已形成金属材料 、 现 汽 车服务 、 源 、 工 、 代 能 化 现
伯等众 多国外钢厂建立了
长 期稳 固 的战 略 合作 关
贸 易 量 的 2 % 和 2 % 的 5 0
标 杆一
日本三 井 。近 几年 , 团在 发展 过程 中, 强 了与上 下 集 加
汽车新车销售份额 。
浙 江 物产 集 团 公 司 的

游企业 的合作 。 渐在供 应 链 中 占据 了主 导地位 , 团经 营业 绩 逐 集
能力的提高和新型商业模 式的建立 。 事实上 , 正是这
家不 为人 熟 知 的 物 产 集 团
钢 、 钢、 邯 太钢 、 建龙等 6 0
多家大中型国 内钢厂以及
占据 了浙江省 内钢材市场
做 了 5 牟 流通 生 意的 浙江物 产迷 惑 了 。 0 于是他 们 找到 一 个
斯坦科、 奥钢联 、 蒂森克虏
汽一 大众、 海大众、 西 海 用、
Y  ̄R 、 京现 代 、 J 产 北 戴克 、 三

菱等近 6 0家国内外知 名汽 车品牌的特许经 销商 。 0 3 20
年 , 通 公 司 就 已 占有 浙 江 元 省 新 车 上 牌 量 的 1 %。 6
方财 务数据的细节 , 江物 浙 产还是找到了学习的路径。 在近年的发展 速度 上 , 三 井物产 与 浙江 物产 基本 持 平 。三 井 的 年 报 显 示 ,

浙江物产—胡江潮

浙江物产—胡江潮

《浙商》——胡江潮:世界500强的路径胡江潮:世界500强的路径“从中国500强到世界500强,我们花了整整10年时间,但这绝不是终点。

”胡江潮说,世界500强每年都要重新排序,如果增幅低于10%就面临出局,浙江物产要进得去、稳得住、做得好。

世上的很多巧合,背后往往蕴藏着必然的逻辑。

日本是资源小国,却诞生了三井、三菱等一批推动流通贸易的综合商社,它们的影响力甚至与一国的经济命脉息息相关。

而同样在资源并不丰沛的浙江,也诞生了一家流通业巨擘—浙江物产,其董事长胡江潮说,“三井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标杆。

”事实上,三井与浙江的渊源比想象得要深。

三井物产发源于日本近江国(今属滋贺县),杭州城的南面也有一个称为近江的地方。

2011年7月7日,美国《财富》杂志揭晓的2011年“世界500强”排行榜,浙江物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物产)以2010年度200.01亿美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484位,打破了浙江企业入围“世界500强”企业的零纪录,这是浙江物产第一次与“偶像”三井等企业并肩而立。

10年,400余家成员公司,2000亿营收……这些数字记录了胡江潮执掌的浙江物产的成长过程。

也许很多人并不能理解这家处于完全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过去十年如此“肆无忌惮”的扩张,但胡江潮却像抓着风筝线的那个人,牢固而清晰地把握着风筝飞扬的方向。

“浙江物产要成为一家引领时代的企业。

”这声音背后是胡江潮用学者般睿智的目光对浙江物产未来十年乃至更久远的日子所作出的精密规划。

世界500强的光环固然是对浙江物产“江湖地位”的肯定,但在胡江潮的带领下,围绕综合商社路径而展开的深刻蜕变才是这家公司最吸引人的。

胡式改革,十年红利黄昏,杭州飘雨。

《浙商》记者与胡江潮的访谈约在浙江物产位于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的总部,这栋由德国设计师设计的写字楼拥有从东北方向观赏西湖的最佳视野,在建造之初因设计风格超前还显得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如今却已成为这个商业区块最标志性的建筑之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6.29•【字号】浙科发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浙科发金〔2020〕31号各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省级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自然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章程》(浙科发〔2015〕164号)进行了修订。

经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省科技厅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6月29日附件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三章资助管理第四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六章监督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保障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设立,受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对独立运行,负责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项目设置和评审、立项、监督等组织实施工作。

浙江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受省政府委托管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法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估。

第三条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浙江省财政拨款,同时吸纳地方政府、相关行业和企业等多元投入,引导带动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智库建设规章制度模板

智库建设规章制度模板

智库建设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智库建设,规范智库内部管理,提高智库研究成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智库建设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智库机构,包括政府直属的智库、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智库、社会组织的智库等。

第三条智库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体现智库特色。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我国实际,积极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充分体现我国智库特色。

(二)坚持高端定位,服务决策。

高起点推进、高水平建设,适应决策需求,注重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储备性,提供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

(三)坚持研以致用,问题导向。

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注重研究的实用性,强化问题意识,形成特色品牌。

(四)坚持改革创新,健全运行机制。

遵循智库发展规律,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沟通联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经费投入机制和国际合作交流机制。

(五)坚持人才为先,凝聚高端人才。

选好首席专家,建强研究团队,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形成开放、竞争、流动的人才格局。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智库应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决策智库的发展战略、研究方向、重大事项等。

第五条智库应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指导研究方向、评审研究项目、监督研究成果的质量等。

第六条智库应设立研究部门,负责具体开展研究工作,并根据研究需要设立若干研究所、实验室等。

第七条智库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科研项目管理、成果转化与推广等。

第三章研究项目与经费管理第八条智库研究项目应根据国家需求和智库特色进行申报,经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

第九条智库应积极争取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经费支持,确保研究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智库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确保经费的合理、高效使用。

第四章研究成果的产出与传播第十一条智库应注重研究成果的产出,包括政策建议、研究报告、学术论文、专著等。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2•【字号】浙政办发[2009]189号•【施行日期】2009.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8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一)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地区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知识产权事业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持续提高。

然而,也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还不能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能力不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与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已成为我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必然选择,对于推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提升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浙江物产商业模式

浙江物产商业模式
我国最大的大宗商品流通服务集成商之一20112014连续四年入围世界500强企业连续七年蝉联浙江省百强企业首位油品174万吨化工产品351万吨汽车1845万辆位列全国经销商第6位相当于全国汽车产量的08钢材2918万吨位列全国经销商前3位相当于全国粗钢产量的37铁矿石2323万吨煤炭4331万吨2013年销售实物量10392万吨位列全国经销商第1位相当于全国煤炭产量的12位列全国经销商前3位相当于全国铁矿砂进口总量的28位列全国经销商第5位对现代流通的认识现代流通企业是供需双方的桥梁流通企业供应链物流现代流通企业是金融与实业之间的桥梁流通企业金融实业现代流通企业的双桥功能物产集团金融实业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位一体的供应链集成服务流通业十二种商业模式集成提升产业组织依靠差价模式依托优势模式服务增值模式管理提升模式客户价值导向集成服务合作博弈产业链整合供应链管理价值链提升生态链维护现代流通企业进行产业组织的基本路径?纵向嵌入基于制造企业产业链的垂直绑定?横向嵌入基于制造企业供应链配套性嵌入?立体嵌入基于系统解决方案的平台化运营现代流通进行产业组织的四大结合产销结合虚实结合期现结合贸融结合浙江物产的初步实践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四流联动浙江物产供应链集成服务商业模式典型案例配供配送盈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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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价值
贸易通道
产品出口通道 产品进口通道 国内贸易延伸 。。。
资金通道
国内银行融资 境外融资通道 海外仓单质押 。。。
.
物产的使命和宗旨
世界 五百强
产业 组织者
服务 集成商
物通全球 产济天下
.
沈光明博士 浙江物产集团副总经理
shengm@ 13750880218

物 产 金 属
产 中 大 元
物 产 国 际

浙江物产集团社会责任报告(摘要)

浙江物产集团社会责任报告(摘要)

浙江物产集团社会责任报告(摘要)浙江物产集团公司是浙江省国有大型骨干企业集团,也是国家在流通领域重点发展的20家大型流通企业集团之一。

2021年度“世界500强”排行榜中,浙江物产集团以2021年258.33亿美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426位。

这一排名比2021年的第484位大幅提升了58个位次。

浙江物产以生产资料流通为主业,经营范围涉及国内外贸易、物流、加工、金融投资四大领域,并形成了钢铁、汽车、能源、化工、商业地产、金融等六大业务板块。

“十二五”期间,浙江物产按照“战略升级、提升发展”的战略方针和“产业领先,布局全国;国际视野,跨国经营;追求卓越,引领未来”的战略思路,以提升发展为核心,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自主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的,继续深入推进流通产业化,努力将浙江物产打造成为集现代流通产业、流通方式与现代企业制度为一体、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现代流通企业集团。

一、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1、提升企业治理水平一直以来,浙江物产认真贯彻落实国资监管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国有独资、流通行业、完全竞争领域等特点,不断健全集团成员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及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明确各机构责任机制与制衡机制,建立起了权力与监督机构外部化、决策执行机构内部化及董事会、经营班子、党委会一体化的公司治理架构,并不断强化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治理。

2、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企业内部管理,以规范化、制度化、协同化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为核心,不断加强战略管控型的管理模式建设,逐步形成了统分结合、激励相容、协同运作、高效科学的战略管理型母子公司管理体系。

2021年,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企业面临的外部风险环境复杂严峻。

浙江物产积极响应省国资委的部署,大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对重大风险实施重点监控和管理,并及时调整风险策略,全年未出现重大风险损失,确保了集团安全稳健运行、可持续发展。

智库联盟章程 -回复

智库联盟章程 -回复

智库联盟章程-回复《智库联盟章程》引言:智库在当今世界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和指引。

然而,智库活动的规范和协调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确保智库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可持续发展,智库联盟应运而生。

本章程旨在为智库联盟的组织结构、活动范围和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第一章:组织结构1.1 联盟成员智库联盟主要由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大学和非政府组织等各方共同组成。

会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研究能力,并认同智库的独立性原则。

1.2 主席团智库联盟设立主席团,由各会员单位的代表组成,由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主席。

主席团负责联盟的整体运作和决策,并代表联盟在外界进行沟通和协调。

1.3 秘书处智库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和相关事宜的协调。

秘书处由联盟成员共同支持,并选举产生秘书处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

第二章:活动范围2.1 研究与分析智库联盟将开展相关研究,深入分析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和科技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并就这些问题向政府部门和社会提供建议和政策选项。

2.2 公共参与智库联盟将开展公众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重大时事和政策问题的认知和理解,并鼓励公众参与决策过程,增强民主治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2.3 国际交流与合作智库联盟将积极参与国际智库联盟和国际会议,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扩大联盟的国际影响力,并吸收和借鉴国际智库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思维。

第三章:工作机制3.1 研究项目智库联盟可根据各会员单位的需求和资源进行研究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研究项目应当符合联盟的宗旨和目标,并在主席团和秘书处的协调下进行。

3.2 会议和座谈会智库联盟将定期召开会议和座谈会,以便会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会议和座谈会应当充分发挥参会人员的智力和经验优势,形成共识和共同行动的方案。

3.3 报告和政策建议智库联盟将定期出版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向政府部门和决策者提供参考。

报告和政策建议应当准确客观,具有可操作性,并充分保护智库成员的知识产权。

浙江物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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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浙江物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浙江物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浙江物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售:预包装食品、酒类(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物产中大智链(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物产中大智链(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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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社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粮食局
•【公布日期】2021.03.30
•【字号】浙发改规划〔2021〕108号
•【施行日期】2021.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现将《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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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智库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浙江物产集团流通产业发展,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决定成立物产智库。

第二条 智库为非盈利性的企业内部研究机构。

第三条 智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物产集团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宗旨和任务
第四条 智库的宗旨
发挥各方优势,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构建多层次产业研发体系,为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发展提供背景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与咨询服务,促进企业科学决策,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智库的主要任务
1、围绕现代流通产业发展开展背景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

2、开展现代流通产业跟踪性研究,为浙江物产集团产业发展提供战略性建议。

3、举办流通产业发展相关的论坛或研讨会。

4、加强科研交流与合作,推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5、收集国内外流通产业发展的相关文献资料。

第三章 领导和组织
第六条 智库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负责确定智库的建设目标、宗旨和研究课题安排等重大事项。

理事会成员由省物产集团公司领导、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集团公司董事长任理事长,总经理任副理事长,集团公司其他领导、主要成员公司(控股以上)董事长、浙经院党委书记、院长任常务理事,主要成员企业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理事。

第七条 智库的主体为学术委员会,聘请知名教授、政府研究部门、行业协会领导、集团内部专家等组成,在学术上确定产业研究方向并提供学术研究指导。

第八条 物产集团流通产业研究中心为物产智库的秘书处,负责智库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研究人员
聘请国内流通产业领域德高望重的专家型领导担任总顾问;聘请流通产业经济学术造诣深厚,熟悉浙江物产发展战略的专家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聘请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地位的专家、学者和集团内部实战型专家担任专家委员。

具体成员按照一定的标准由集团和成员单位等推荐,报理事会审核批准并经本人同意后确定,由物产集团颁发浙江物产集团流通产业研究中心(物产智库)特约高级研究员/研究员聘书,聘期两年,到期后可连聘。

第四章 运行机制
第十条 每年召开一次由智库理事会全体成员参加的年度工作会议,主要听取上年度工作总结,讨论本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研究课题,审查经费使用情况,批准本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一条 智库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例会、研讨会、评审会等,由智库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组织召开。

参加人员主要包括课题负责人和智库聘请的兼职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提出研发课题建议,进行学术交流,以及开展研发课题评标、成果评审等工作。

第十二条 物产集团对外招标的研发项目(课题)的评审、鉴定专家主要从智库的专家中产生。

第五章 经费来源与使用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智库经费主要来源于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科研经费的投入,主要用于聘请学术委员会专家、支付专家相应劳动报酬、举办学术沙龙、研讨活动、支付科研项目经费等智库开展各项工作所需费用。

经费根据年初核定预算执行,按实列支。

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
1、经费由流通产业研究中心根据集团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按需申领使用。

建立课题对外招标委托研究制度,由研究中心按课题委托协议书要求对课题承担人进行监督、考核。

2、研究中心负责定期向智库理事会汇报经费使用情况,并接受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监督。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智库理事的权利
1、听取秘书处关于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的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审核批准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的遴选、聘任。

3、审查研发经费使用情况,审议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六条 智库理事的义务
1、遵守物产智库章程。

2、参加理事会会议,完成理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3、积极为物产智库建设、研究人才培养、研发课题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智库专家的权利
1、同等条件下智库专家优先承接物产集团对外公开招投标的研发项目。

2、参与物产集团对外公开招投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3、参与物产集团招投标研发项目、博士后专项课题等研究成果的评审、鉴定工作。

4、获得一定数额的书报费、交通费、信息资料费等补贴以及参与各项工作相应的报酬。

第十八条 智库专家委员的义务
1、遵守理事会章程,完成理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参与评标、评审等。

2、积极参与物产集团的研发项目和课题研究工作。

3、为物产集团流通产业化发展建言献策,为产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提供学术指导、咨询。

4、为物产集团提供相关专业领域前沿理论、最新研究成果等信息动态,积极为智库学
术刊物投稿。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订权由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行使。

第二十条 本章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补充。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集团公司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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