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电网室深度规范测绘标准
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测量部分)
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测量部分)SDGJ35—84(试行)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关于颁发《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测量部分)》SDGJ35—84(试行)的通知(83)水电电规技字第136号为提高电力勘测设计制图水平,更好地为电力建设和生产服务,根据原电力建设总局(79)火技字第6号文的通知,由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和北京电力设计院(现华北电力设计院)负责编制《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经主编单位几年的努力工作,广泛地征求全国有关电力设计院意见,多次进行修改和补充,于1982年7 月完成送审稿,我院于1982年9月和10月会同有关单位分两次召开了对该规定综合部分和21个专业部分的审查会议。
现批准《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测量部分)》SDGJ35—84为电力规划设计院院颁标准,自1984年2月颁发试行。
由于机构调整与变动,本规定自颁发后由华北电力设计院负责管理和具体解释工作。
在试行本规定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华北电力设计院并抄送我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 为了使工程测量专业制图达到基本统一,符合勘测设计和施工的要求,以利于提高电力测绘效率,保证电力测绘质量,适应电力建设的需要,现根据国家测绘总局颁发的《地形图图式》和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颁发的《火力发电厂测量技术规程》及原水利电力部规划设计管理局颁发的《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制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 本规定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变电所、架空送电线路和电力系统规划的新建或扩建工程的工程测量专业制图。
第1.0.3条 工程测量专业制图除应遵照执行本规定外,还应遵照执行现行的国家测绘总局颁发的《地形图图式》和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颁发的《火力发电厂测量技术规程》及原水利电力部规划设计管理局颁发的《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220kv~500kV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220kv~500kV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不得翻印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一94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一94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西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实施日期:1994年10月1日关于颁发«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94的通知电规送〔1994〕6号各电管局、电力局、各电力〔勘测〕设计院:为适应电力进展的需要,我院托付西南电力设计院修订了«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94。
经组织审查,现批准颁发,自1994年10月 1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觉不妥或需要补充之处,请随时函告我院及负责日常治理工作的西南电力设计院。
有关征订和出版发行事宜由我院另行安排。
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六日目次l 总那么 (1)1.l 适用范畴 (1)1.2 应遵守的规定和程序 (1)1.3 内容深度的差不多要求 (1)2 总的部分 (3)2.1 概述 (3)2.2 所址概况 (4)2.3 要紧技术原那么及存在问题 (4)2.4 技术经济指标 (5)2.5 初步设计有关文件 (5)3 电力系统部分 (7)3.1 电力系统 (7)3.2 系统继电爱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8)3.3 系统通情 (8)3.4 所内通情 (9)3.5 系统调度自动化 (9)3.6 电力系统部分图纸 (10)4 电气部分 (12)4.2 短路电流及要紧设备选择 (12)4.3 绝缘配合及过电压爱护— (13)4.4 电气设备布置及配电装置 (13)4.5 所用电及照明 (14)4.6 微机监测装置 (14)4.7 一次接线 (14)4.8 直流系统 (15)4.9 元件爱护及自动装置 (15)4.10 电缆设施 (15)4.11 辅助设施及其他 (15)4.12 电气部分图纸 (15)4.13 运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20)5 土建部分 (23)5.l 概述 (23)5.2 所区总布置与交通运输 (24)5 3 建筑 (26)5.4 结构 (27)5.5 采暖通风 (28)5.6 土建部分图纸 (28)5.7 运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31)6 水工部分 (34)6.l 所区自然条件 (34)6.2 供水方案及给水系统 (34)6.4 水工部分图纸 (35)6.5 运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36)7 消防部分 (38)7.1 概述 (38)7.2 消防给水 (38)7.3 其它消防措施及消防供电 (39)7.4 消防部分图纸 (39)7.5 运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39)8 环境爱护 (40)8.1 自然和社会环境 (40)8.2 变电所污染防治措施 (40)8.3 变电所绿化规划设计 (40)9 劳动安全卫生 (41)9.1 概述 (41)9.2 变电所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41)10 概算部分 (42)10.1 概述 (42)10.2 编制原那么和依据 (43)10.3 投资分析 (45)11 施工组织设计大纲 (46)11.1 概述 (46)11.2 施工总平面布置 (47)11.4 施工操纵进度 (48)11.5 交通运输条件及大件设备运输 (48)11.6 附件 (49)11.7 图纸 (49)12 要紧设备材料清册......................................................〔5l〕 12.l 编制内容及要求 (51)12.2 编制说明............................................................〔5l〕 12.3 编制分项 (52)附录A 本规定用词说明 (53)附加说明 (53)1 总那么1.l 适用范畴1.1.l 本规定适用于220kV~500kV新建变电所的二段制初步设计,改扩建和其他变电工程可依照具体情形参照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9部分:330~75.
ICS 29.240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166.9—2010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九部分:330kV~750kV变电站Code of content profundity for preliminary design for transmission anddistribution projects of STATE GRIDPart9: 330kV~750kV Substation2010-××-××发布2010-××-××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Q/GDW166.9 — 2010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总的部分 (25 电力系统 (66 电气部分 (87 二次系统 (118 土建部分 (179 水工及暖通部分 (2210 消防部分 (251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节能减排 (2612 劳动安全卫生 (2613 施工条件及大件设备运输方案 (2614 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2615 专题报告 (2716 附属工程 (2717 概算部分 (2818 附件 (29本规定用词说明 (30修订说明 (31IQ/GDW166.9 — 2010前言为贯彻落实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规范工程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能力,全面推广应用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推进基建新技术应用,适应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要求,对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变电站》(Q/GDW 166.2-2007进行修订,形成以下系列标准:Q/GDW 166.2-2010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二部分:110(66kV变电站Q/GDW 166.8-2010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八部分:220kV变电站Q/GDW 166.9-2010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九部分:330~750kV变电站本次修订,紧紧围绕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强设计管理,强化应用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和方法,依托“三个目录”(标准化建设成果目录、基建新技术研究目录、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目录,提高“三通一标”应用率,推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工程设计的精益化、标准化水平。
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初稿)
贵州电网公司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设计(含初步设计方案)内容深度规定(修订稿)贵州电网公司2011年1月贵阳前言为规范贵州电网公司10千伏配电网工程施工设计(含初步设计方案)工作的内容和深度,满足项目在实施中有近期实用、远近同筹、合理、经济、可行的原则,提高电网项目建设投资效益,为工程项目顺利开展提供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贵州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管理中心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由下列人员编审:批准:审定:审核:主要起草人:2习水县土城变~民化变35KV线路工程可研2010.1总则1.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贵州电网系统内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含初步设计方案)工作。
1.1.1 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项目:包括中、低压的变、配电装置及中、低压线路的配网主体及附属设施(含附件)工程。
配电网中压:10kV;配电网低压:1.27kV 及以下。
1.1.2 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工程:包括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和电力电缆线路,及其在线路中的户外式柱上配电变压器和台变、柱上分断开关(含跌落式熔断器)、柱上式电容无功补偿器、柱上式计量装置及柱上配电变压器控制保护装置。
1.1.3 10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指10千伏开关站(环网柜)、变电站(箱变)及其配套的户内式电容无功补偿、通讯及二次保护(综合自动化)装置。
1.1.4 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项目的设计含土建、结构、电气三大部分的设计。
1.2 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立项依据:1.2.1 应以各级审定的电网规划为依据,必须贯彻国家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1.2.2 项目符合投资来源的规定,符合现行的投资对象项目,经各级确立的建设项目。
1.2.3 具有费省效宏、各级确认公众利益的项目。
设计文件应遵守国家及其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规范和审批办法的规定。
1.3 施工设计(含初步设计方案)工作。
必须贯彻国家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执行有关专业的设计规程和规定,本着技术上科学、经济上合理、投资项目规范可行的原则,推进技术进步,控制工程造价。
变电所设计深度要求
第一部分:室内变电所工程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一、图纸目录应逐条说明整份设计中各图纸名称、图号、张数等,并注明哪些图纸为标准设计图纸。
二、设计说明书1、设计依据包括设计委托书、依据的规程规范以及《广东电网公司10kV 配网工程标准设计》等。
2、设计范围说明本次设计的设计范围。
3、供电方式说明引入电源情况以及供电方式。
4、变配电装置(1)变电所的选址情况;(2)变电所供电负荷情况;(3)短路电流计算及无功补偿计算;(3)主要设备选择情况:包括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避雷器以及直流电源等;(4)电缆选择情况(载流量及热稳定校验);(5)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配置情况;(6)接地装置5、计量说明本工程采用的计量方式。
6、拆除工程概况。
三、材料表列出甲供材料、主要乙供材料以及拆除工程材料,并列出新增材料在物资系统中对应的物资编码。
四、变电所接入配电网系统图说明变电所接入现有配电网的具体位置以及相应的联络关系等。
五、系统主接线图整个高低压系统接线应完整,各符号表达应准确,并标注主要设备型号、CT、PT变比等。
此图是做模拟图板的依据。
六、10kV配电系统图标注设备型号,并应说明高压柜开断容量,动、热稳定值,以及CT变比、准确级数等。
在图纸中自上至下标注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容量、二次接线方案编号等。
七、0.4kV配电系统图应标明负荷大小,设备名称,计算/额定电流,电缆型号及规格、柜子型号、宽度和柜内主要元件型号及参数。
对于GCK3抽屉式柜还应标明抽屉高度。
八、变电所电气布置平面图要求主、次分明,标明变电所方位、标高、各配电室名称,以及绘出主要轴线标号、尺寸等。
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开关柜、控制屏、电容器柜、母线、穿墙套管、支架等设备的平面布置、安装尺寸,以及进出线电缆沟或桥架的敷设、走向等。
九、变电所电气布置断面图平面上表示不清楚的设备安装方式应画断面,断面图应标清设备位置尺寸、电缆沟及支架安装尺寸以及电缆敷设方式等。
测绘标准规范
测绘标准规范测绘标准规范是为了规范测绘行业的工作流程和质量要求,确保测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保护相关利益的一种标准体系。
下面将介绍测绘标准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测绘标准规范的总则包括测绘工作的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其中,测绘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提供精确的测绘数据,用于土地规划、工程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等领域的需要;测绘工作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可靠性;适用范围包括测绘活动的类型、对象和环境等方面。
二、测绘设备与仪器测绘设备与仪器的规范包括设备的选用、配置和使用要求。
对于测绘设备的选用,应考虑其精度、稳定性和可靠性等因素;配置和使用要求包括设备的校准、检验和维护等方面。
此外,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更新,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三、测绘数据处理测绘数据处理的规范包括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存储要求。
对于数据的采集,应按照一定的采样方法和技术要求进行;对于数据的处理,应使用专业的软件和算法进行处理和校正,同时,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监测机制;对于数据的存储,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存储介质和方法,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四、测绘成果报告测绘成果报告的规范包括成果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审查要求。
成果报告应包括测绘项目的基本信息、测量结果和数据分析等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的格式规范和标准;审查要求包括成果报告的审核、签字和归档等程序。
五、测绘质量管理测绘质量管理的规范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等方面;运行要求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外部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的质量记录和档案,以反映测绘工作的质量状况和改进措施。
六、法律法规和安全环保测绘标准规范还应包括对法律法规和安全环保要求的规范。
测绘工作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相关利益和权益;在测绘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确保工作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综上所述,测绘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总则、测绘设备与仪器、测绘数据处理、测绘成果报告、测绘质量管理和法律法规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内容。
测绘技术中的测绘标准与规范
测绘技术中的测绘标准与规范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测绘技术在社会各个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从城市规划到土地管理,从交通建设到环境保护,测绘技术都为决策者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基础数据。
然而,要保证测绘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就需要严格遵循一系列的测绘标准与规范。
测绘标准是指在测绘工作中,为了保证测绘质量、统一测绘操作流程和数据交换方法,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则和要求。
在测绘标准中,各项操作都有明确的规范,从测量仪器的选择使用到数据处理的方法,都是经过科学论证和实践检验的。
首先,测绘标准对测量仪器的选择和使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测绘仪器是测绘工作的核心工具之一,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测绘结果的精度。
根据不同的任务需求,测绘标准要求选择合适的仪器,并确保其精度符合要求。
同时,仪器的使用和校准也需要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以保证测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其次,测绘标准规定了测量方法和流程。
不同的测量任务需要采用不同的测量方法,而测绘标准为各种测量方法提供了详细的操作规程。
例如,在地理测绘中,测绘标准规定了大地坐标系的建立方法和转换参数的计算方法,确保了地图上各个点之间的位置关系准确无误。
这些方法和规程的制定,既为测绘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又为测绘结果的质量提供了保障。
此外,测绘标准还关注数据处理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在测绘工作中,采集到的原始数据需要进行处理和分析,得到最终的测绘产品。
测绘标准规定了数据处理的方法和流程,要求数据的整理、校核、差值、平差等环节都要按照标准规定的步骤进行。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测绘结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此外,要保证测绘工作的质量,还需要测绘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测绘标准也规定了测绘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机制。
测绘人员需要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关的资质证书,才能从事测绘工作。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测绘人员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能够按照标准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综上所述,测绘标准与规范在测绘技术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标准
电力工程是一种具有技术含量的专业施工项目,在完成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测量精度,施工工作质量,能够确保工程完工后能够正常运行。
为了确保电力工程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效率,现就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标准进行介绍。
一、电力工程施工测量的目的
1、满足电力工程完工要求,确保施工的质量安全。
2、提高施工精度,减少施工成本,提高施工效率。
3、保证施工材料的正确使用,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误差。
4、确保施工的可靠性,防止不规范施工造成的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二、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标准
1、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标准主要涉及施工测量数据和汇编要求。
2、施工测量数据包括:测量范围和容错范围、精度要求、测量尺寸和工程尺寸,以及施工测量所涉及的各种参数。
3、汇编要求主要涉及施工指令完成时间、测量结果、有效性评定等要求。
4、为了保证施工测量的准确,要求施工测量必须依据严格的标准,以确保施工效果。
三、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技术
1、基本技术: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是通过人工计量和仪器测量技术实现的,施工的主要技术包括:数控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测量与
测控技术、电子与光学检测技术等。
2、检测技术:为了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施工过程中引入了检测技术,其有效性评定方法包括:专业经验,统计分析,电子测量仪器检验,实体部件检验等。
四、结论
电力工程施工测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确保施工测量质量,提高施工精度,保证施工材料的正确使用,确保施工可靠性,提高施工效率。
完善施工测量标准,科学施工测量技术,得到有效应用,能够有效提高电力工程施工质量。
工程测量内容及深度技术标准
1.0 地质专业1.1地质用图工程地质用图,是在地形图的基础上加入如下内容:1)不同岩性的分界点位置及高程。
2)探槽、探沟的位置及高程。
3)测注出水点的位置及高程。
1.2工程地质钻孔放、收及数据测量1)把设计孔位放样到实地位置,并作好点位及孔号的标记。
2)勘察完毕,测量实际孔位的坐标及高程,并提交成果表。
3)可根据需要,测量钻孔的地下水位标高。
2.0 剖面图2.1纵剖面图1)剖面图中高程点的密度根据地形的变化及地物而定。
2).纵剖面图线路与已有的道路、管线、线路交叉时,应根据需要测量交叉角,与架空管线交叉时,测出净空高。
3)线路上的地物可根据需要实测平面位置及高程,4)线路的拐点、拐角以及曲线部分的曲线半径、偏角、直圆点、圆直点剖面交点应测注在平面图中。
5)剖面图中的里程桩(累加距),可在剖面的起点、终点、拐点、直圆点、圆直点及重要地物上标注。
6)架空管线的剖面图测量,除测出架空管线部分的剖面外,还应测出对应地面的剖面图。
2.2横剖面图横剖面图测量方法与纵剖面图相同。
但横剖面图一般不需要在图中标注测量数据及平面图。
3.0地形图1)高程点的密度为不大于图上的3厘米。
建筑区的高程点可适当减少,以保证图面的清晰。
2)设计用图,铁路应单线表示,线宽0.3毫米。
铁路的路挡、岔心、岔号、曲线元素都应根据需要标注在图上。
并加注轨面高。
3)地形坡度较大时,道路、河流、沟渠等地物应两侧分别测量,以保证等高线的准确性。
4)沥青或水泥路面的道路应在道路中心测注高程点。
可根据需要标注道路的等级。
5)矩型建筑物、构筑物要测轮廓的外角,并标有适量的高程点。
重要的建筑物要测注室内地坪高。
6)圆形建筑物、构筑物要标注半径。
7)管线类应有起、终、转、交叉点及塔(杆)、支架的位置及相映的连线。
根据需要,可注明通过铁路、公路等的净空高。
8)桥涵类建筑测注实际位置,涵洞应测注进出口的底部高程。
9)河流、湖泊、坑塘等水系应测注水面高,水位随时间的不同有大的变化时,可根据需要加注施测日期。
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4.5.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
4.5.2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重复使用图。
4.5.3施工设计说明] 工程设计概况:应将经审批定案后的初步(或方案)设计说明书中的主要指标录人。
2 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
3 设备定货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4 防雷及接地保护等其它系统有关内容(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5 本工程选用标准图图集编号、页号。
4.5.4设计图纸1 施工设汁说明、补充图例符号、主要设备表可组成首页,当内容较多时,可分设专页。
2 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1)标注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道路、地形等高线和用户的安装容量;2)标注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室外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容量;3)架空线路应标注: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挡数、档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附标准图集选择表);4)电缆线路应标注:线路走向、回路编号、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式(附标准图集选择表)、人(手)孔位置;5)比例、指北针;6)图中未表达清楚的内容可附图作统一说明。
3 变、配电站1)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图中应标明母线的型号、规格;变压器、发电机的型号、规格;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继电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整定值。
图下方表格标注: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导体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方案号,(当选用分格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
2)平、剖面图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补偿柜、支架、地沟、接地装置等平、剖面布置、安装尺寸等,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标注进出线回路编号、敷设安装方法,图纸应有比例。
3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内容深度规定
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内容深度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8月目录1 范围 (1)2 总则 (1)3 评审条件 (2)4 变电工程(含换流站) (2)5 输电线路工程 (9)6 系统及电气二次部分 (16)7 技经部分 (18)附录 (22)附录1初设会议通知 (22)附录2初设会议纪要通知 (23)附录3初设评审意见 (30)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内容深度规定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评审的内容及深度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35kV及以上新建、扩建、改建交直流输变电工程项目。
2 总则2.1评审工作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贯彻执行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的要求(如环保、节能、节地、节水等);2)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已批复的意见(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3)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条款的要求;4)符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有关管理规定和办法;5)确保概算动态总投资不超过已批复的可研估算。
2.2评审的原则要求:1)坚持“独立、公正、科学、可靠”原则;2)保证评审质量,主要技术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优质工程、技术先进、合理造价等;3)在工程评审中,充分考虑业主方建设、计划、调度、生产运行和管理各方面的合理要求。
2.3初步设计评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2.3.1 确定变电站(换流站)工程建设规模、主接线型式、电气布置、主要设备选择、总平面布置和主要建筑结构型式等;2.3.2 确定线路工程路径、气象条件、导地线、绝缘配置和杆塔基础等;2.3.3 确定各专业主要工程量;2.3.4 确定专题项目和费用;2.3.5 对外委单项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或确认;2.3.6 对环境保护(含水土保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以及消防等专篇与地方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会审;2.3.7 对预规中没有规定的特殊费用提出处理意见;2.3.8 审定工程概算投资。
2.3.9 确认主要设备技术规范书。
某设计院发电工程施工图总图内容深度标准
1 目的为统一发电工程施工图总图内容深度标准,提供设计评审依据,提高发电工程施工图总图设计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发电工程、调度通信工程施工图总图设计。
3 职责3.1 设计人员按本规定的内容深度要求编制发电工程、系统规划施工图总图。
3.2 设计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科长、主要设计人和全校人按岗位职责和本规定的内容深度要求校审发电工程施工图总图。
4 内容和要求4.1 总的要求4.1.1 设计依据及原始资料进行施工图总图设计时,应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a)初步设计的审批文件;b)设计总工程师编制的工程设计计划大纲和主要设计人编制的专业设计计划大纲;c)有关通用、定型、典型设计;d)新产品试制协议书;(必要时)e)在产品目录中查不到的设备技术资料;f)协作设计单位的设计分工协议和必要的设计资料;g)外部条件(如施工图阶段的勘测报告、试桩报告等)。
h)当应业主要求进行参考设计时(设备未进行正式招标),设总或有关部门应下达可参考设计指令,有关单位填写参考4.1.2 基本要求a)施工图总图内容深度应符合本规定。
b)制图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制定的制图标准,投影正确,线条清晰,简单明了,图面美观。
c)图面上的说明必须表达准确,文字通顺简练,避免繁琐。
现行版本:B修改码:0XBZ-JS06-2002 页号:2/70 d)计算书的原始资料和数据正确可靠;计算项目齐全无缺;计算公式合理,符合现行规程、规定;计算正确无误;计算书清晰整齐。
当采用电算时,应使用经过鉴定的电算程序;电算输入数据及计算结果整理后应和计算书一样归档。
e)专业间互提资料,内容必须完整正确,表达清楚;已提出的资料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经过审批通知接受方;对已变更过的作废资料,提出方与接受方均应标识清楚,以防误用。
各提资或接受专业划分简称如下:机(热机)、煤(运煤)、灰(除灰)、化(化水)、电(电气)、控(热控)、总(总图)、建筑(土建建筑)、土结(土建结构)、暖(暖通)、水(供水)、水结(水工结构)、信(通信)、继保(继电保护)、远(远动)、系统(电力系统)、环(环境保护)。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变电站工程)0927
Q/GDW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变电站)Content profundity guide for preliminary designing substation(报批稿)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1)5 设计总说明 (2)6 电力系统部分 (6)7 电气部分 (10)8 土建部分 (17)9 水工部分 (24)10 消防部分 (26)11 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 (27)12 劳动安全卫生 (28)13 主要施工方案及大件设备运输 (28)14 概算部分 (29)15 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30)本规定用词说明 (32)前言《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变电站)》的编制工作认真总结了目前输变电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网省公司、建设管理、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意见,充分吸收了电力行业标准化、信息化研究推广应用的成果和工程实际经验。
本规定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贯彻电力建设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投资合理、运行高效、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工业化的原则,通过技术创新和依靠科技进步,突出展现设计方案的可靠性、经济性、先进性。
为使本规定符合电网建设的新发展,对原《变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94)中部分已不适应电网发展需求的内容,在规定编制中进行了修改;并对近年来电网建设中出现的成熟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和推广提出指导性意见。
本规定根据电网建设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补充和扩展了相关内容,如对防雷接地、全站时钟同步系统、安全监视系统、水土保持等在专门章节论述。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管理。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李一凡、于刚、郭日彩、梁政平、李勇伟、李宝金、沈维春、许子智、李敬如、易建山、王静、薛春林、段松涛、张伟、宋大钢、骆雪梅、王代荣、郎旭海、廖宗高、徐东杰。
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60—88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关于颁发《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60—88的通知(88)水电电规规字第20号我局于1984年颁发了《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60—84(试行),原水利电力部于1985年颁发了《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为了进一步做好电力系统设计工作,我局安排华东电力设计院在总结“七五”电力系统设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的有关要求,修改补充原《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华东电力设计院1986年提出了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了送审稿。
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计划、生产调度、基建、水电规划设计和电力设计等单位进行了审查,对送审稿做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现将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60—88颁发实行,原《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60—84(试行)作废。
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告我局规划处。
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电力系统设计是提出电力建设整体发展方案的文件,它一般是在审议过的电力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
在电力系统设计中:应进一步论证电源的合理布局,提出网络设计方案并论证其经济合理和安全可靠性,进行必要的电气计算;应贯彻国民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考虑能源的合理利用;正确处理近期与今后发展的关系;提出发、输、变电协调的建设方案,并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创造条件。
第1.0.2条批准的电力系统设计应为编制和审批工程设计任务书、工程初步设计、近期计划及下一轮电力规划提供依据。
第1.0.3条本规定适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级的电力系统一次部分设计,包括大区系统、省一级系统和地区性系统,系统专题研究内容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1.0.4条电力系统设计应符合其内容深度规定的要求,根据系统具体情况在统筹全局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突出若干个重点进行。
第二章设计依据、设计范围和设计原则第2.0.1条设计任务的依据和上级对设计计划的要求。
(整理)测绘规范1
测绘规范及限差《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发布与实施时间:1993-03-26发布,1993-08-01实施,适用范围:城镇、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和能源等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生产(运营)阶段的通用性测绘工作。
内容:控制测量、采用非摄影测量方法的1:500~1:5000比例尺测图、线路测量、绘图与复制、施工测量、竣工总图编绘与实测和变形测量。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发布与实施时间:1993-06-25发布,1993-12-01实施适用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阶段的测量工作。
内容:控制测量、放样的准备与方法、开挖工程测量、立模与填筑放样、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测量、地下洞室测量、辅助工程测量、施工场地地形测量、疏浚及渠堤施工测量、竣工测量、施工期间的外部变形监测。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发布与实施时间:1998年6月1日施行适用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及其场地的各种沉降(包括上升)测量和位移测量。
《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发布与实施时间:1999-02-10发布,1999-07-01施行适用范围:城市规划、城市地籍管理和城市各项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竣工以及城市管理的通用性测绘工作。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 73-97)发布与实施时间:1997-04-25发布,1997-10-01施行适用范围:城市各等级控制网测量,城市地籍控制网测量和工程控制网测量。
当进行城市地形形变监测控制网测量时,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表1 光电测距附合(闭合)导线技术要求注:表中所列的技术要求,符合最弱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10mm(三、四等)和20mm(五等)1.当导线网作为首级控制时,应布设成环形结点网,各导线环的长度不应大于表1中规定总长的0.7倍。
2.加密导线,宜以直伸形状布设,附合于首级网点上。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送审稿)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送审稿)ICS备案号:DL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 DL/T XXXX-20XX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Code of content profundity for working drawing design for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总则及一般规定5 一般线路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施工图总说明书及附图平断面定位图及塔位明细表机电施工图及绝缘子串组装图杆塔结构图基础施工图通信保护施工图OPGW光缆施工图主要设备材料表线路走廊清理杆塔工程地质一览表水文气象报告施工图预算6 大跨越线路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大跨越施工图说明书及附图平断面定位图及塔位明细表机电施工图及绝缘子串组装图杆塔结构图基础施工图工程地质报告水文气象报告主要设备材料表预算书I前言本规定根据国能科技〔20XX〕163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
本规定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贯彻电力建设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投资合理、运行高效、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工业化的原则,依靠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努力实现工程设计方案的可靠性、经济性、先进性。
为满足“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更好地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工程量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认真总结了架空输电线路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网省公司、基建管理、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意见,充分吸收了电力行业标准化、信息化研究推广应用的成果和工程实际经验。
本规定共分6章,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及一般规定、一般线路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大跨越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
OPGW设计深度规定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设计深度和技术规定目录前言 (1)1 总则 (2)2 引用标准 (2)3 术语和定义 (3)4 OPGW的设计内容深度要求 (3)5 OPGW线路设计 (5)6 导引光缆的选型和设计 (10)7 OPGW的技术要求 (11)8 OPGW的试验与验收 (15)9 OPGW金具的技术要求 (20)10 OPGW金具的试验和验收 (22)附录1 本规定用词说明 (24)附录2 典型OPGW的特性参数表 (25)附录3(资料性附录) G.652B光纤的主要技术指标-ITU G.652(03/2003) (29)附录4(资料性附录) G.652D光纤的主要技术指标-ITU G.652(03/2003) (30)附录5(资料性附录) G.655B光纤的主要技术指标-ITU G.655(03/2003) (31)前言光纤复合架空地线(以下简称OPGW)是目前广东电网通信系统重要的通信通道方式,良好的设计和产品质量是保障电力通信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
为规范和完善OPGW及金具的设计和技术要求,保障OPGW工程的建设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广东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起草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电力通信中心、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1 总则本规定规范了广东电网各电压等级架空送电线路上架设的OPGW的设计(从本端机房ODF~对端机房ODF)深度规定和OPGW及金具产品的技术要求,并提供了必要的数据。
适用于广东电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OPGW工程。
OPGW的设计和技术要求,除按本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建筑电气初步设计深度规定
建筑电气初步设计深度规定建筑电气初步设计深度规定3.6.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
3.6.2设计说明书1 设计依据1)建筑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等;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3)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方设计要求;4)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标准及法规。
2 设计范围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分工;2)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
3变、配电系统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类负荷容量;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电源由何处引来,电源数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电缆埋地或架空、近远期发展情况;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4)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5)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方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8)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前后的结果;9)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压设备操作电源和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10)工程供电: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
4 配电系统1)电源由何处引来、电压等级、配电方式;对重要负荷和特别重要负荷及其它负荷的供电措施;2)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4)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建筑电气设计深度规定-总则
建筑电气设计深度规定-总则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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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建设】设计院电网室深度规范
测绘标准
随着我局标准化工作的不断开展,设计院的标准化工作也在如火如荼的推进着,测绘标准是设计院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一个版块,测绘的标准化的完善有助于设计的质量的提高。
根据CH/T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测绘标准适用于测绘生产项目的项目设计和专业技术设计。
测绘项目是一组有起止日期的、相互协调的测绘活动组成的独特过程,该过程要达到符合包括时间、成本和资源的约束条件在内的规定要求的目标,且其成果(或产品)可提供社会直接使用和流通。
测绘技术设计是将顾客或社会对成果的要求(即明示的、通常隐含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转换为测绘成果(或产品)、测绘生产过程或测绘生产体系规定的特性或规范的一组过程。
在测绘标准化的建立的过程中,还需将实际勘测的数据转换成纸质成果。
还需准备如测绘项目合同或任务书、专业技术设计书(专业技术补充规定)、专业技术总结、“俩级检查”记录及报告、测绘验收报告、仪器检定/校准证书、软件测试/鉴定报告、起算成果的溯源证明、图幅结合表或展点图、成果成图及相应的原始记录、计算纸质数据等一系列相关的资料。
在2017年8月17日开展的乌海市《关于开展2017年度测
绘地理信息监督检查》的工作中,设计院将已经建立好的测绘标准化相关的资料提供给内蒙古自治区测绘质监站工作人员,供他们检查指导。
2017年9月8日,在乌海市国土局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测绘成果监督检查的总结大会上,设计院的关于测绘工作成果得到乌海市国土局领导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测绘质监站的各位领导的一致好评。
设计院
温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