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0]177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0〕1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商洛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我市矿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发改委等十二个厅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0〕1号)精神,制定本整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按照“生产能力与储量规模相适应、开发与保护相协调、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相统一”的原则和“控制资源、深度加工、扶大限小、做大产业”的要求,优化矿产资源配置,调整矿产开发结构,延伸产业链,加快发展深加工项目,推动产业升级;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降低资源耗竭速度,促进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立足治本、全面整治,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科技含量高、资源利用充足,环境无污染、安全有保障,管理科学、运行有序的矿产开发新机制,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
二、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加快推动矿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矿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龙头,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布局,全面提升我市矿业综合竞争力。
(一)2010年目标任务1、矿山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22-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22-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29•【字号】商政办函〔2022〕121号•【施行日期】2022.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22-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州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2022-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9日商洛市2022-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持续推动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按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打造“中国康养之都”目标,大力实施健康商洛工程,加强健康环境建设,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为群众打造良好的健康宜居生活环境,实现爱国卫生工作与健康城市建设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指标要求,全面做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复审范围复审范围为商洛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含商州区四办两镇。
三、主要任务及指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要求,主要实施以下重点任务:(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制定有爱国卫生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3•【字号】商政办函〔2024〕23号•【施行日期】2024.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价指标的通知》(商政办函〔2023〕114号)要求,市政务公开办近期对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亮点从考核结果情况看,各县区和多数市政府部门单位能够紧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工作情况较好。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及时修订机构职能、更新人事任免,建成商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并动态调整,规范发布政务服务清单,主动公开减税降费政策、财政资金下达、经济发展数据,“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等方面信息,以公开助力“三个年”活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运维管理。
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管理,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均完成“一号登录”、无障碍与适老化升级改造。
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申请开设、建设维护、监管备案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错误表述问题和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安全、准确、及时。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形势与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实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等业务内容,对全市110多名政务公开工作业务骨干,进行专题辅导,充分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9•【字号】商政办函〔2021〕80号•【施行日期】202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商政办函〔2021〕8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省级部门驻商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强全市“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全市“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组长:周秀成副市长副组长:俞远明市城管局局长周波市资源局局长王林山市住建局局长李旭光市交通局局长XXX兵市政府办督查专员成员:余红松市纪委常委余篇军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副部长周世安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委李书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宏玉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副主任刘学智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副主任李德彬市工信局副局长赵念强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培市司法局副局长魏晓风市财政局副局长周育市资源局副局长曹可海市环境局二级调研员贾建刚市住建局副局长李建洲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马卫军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叶赟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林市文旅局副局长杨明市应急局副局长王超锋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敏市林业局副局长王永平市信访局副局长刘军斌市审批局副局长董建强市城改中心副主任吴建省市公安交警支队三级高级警长瑚波市气象局副局长李强国网商洛供电公司总经理王敏辉电信商洛分公司总经理王颖移动商洛分公司总经理闫刚联通商洛分公司总经理曹程广电商洛分公司总经理王小宁铁塔商洛分公司总经理李录虎商州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亚锋洛南县副县长薛伟丹凤县委常委、副县长张贤慧商南县委常委、副县长陈开锋山阳县副县长焦荣煜镇安县副县长李浴溱柞水县副县长张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由俞远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洲、刘刚才(市城管执法支队四级调研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15•【字号】商政办发〔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15日商洛市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为常态化提升“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秦务员”平台)支撑能力,全面推进我市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推动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迅速落地见效,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陕西省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4〕16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服务载体建设,推动办事方式多元化1.持续推进线下办事再集中。
健全完善市、县区、镇办、村社区一体联动、集约高效、权责清晰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
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综合办理大厅集中,原则上不再新设政务服务场所,有关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场所、窗口应逐步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对暂未整合或不具备整合条件的实行一体化管理。
进一步优化大厅导办、咨询、帮办、办理等全流程综合服务,全力打造便捷高效、暖心舒心的办事环境。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解决工业经济发展有关困难问题工作责任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解决工业经济发展有关困难问题工作责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5•【字号】商政办函〔2019〕71号•【施行日期】2019.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解决工业经济发展有关困难问题工作责任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省级部门驻商有关单位:为了有效应对我市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工业对稳增长、稳增收、稳投资、稳就业、稳预期的重要支撑作用,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尽快解决工业经济发展、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年初工业经济调研督导和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座谈会上梳理出的各县区在工业发展方面的困难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部分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工业项目建设面临的困难问题、停产半停产工业企业的困难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辖区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政府大会交办、责任单位直接承办或联合会办、市政府督查办和市工信局督办、办理结果公开通报销号的办法,把协调解决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县区和部门,限期予以解决。
一是各责任(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联系配合单位,根据交办的工作任务,确定具体领导,抽调专人负责,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各配合单位要确定具体人员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
二是各责任单位要深入县区、企业、项目实地调研,加强对接,对能够马上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立即协调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拿出具体方案限时解决。
三是市政府督查办、市工信局要成立联合督办组对交办问题协调解决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重点问题的协调解决要现场督办,对企业开展满意度调查,办理结果通报销号,对拖延办理、敷衍办理、企业不满意的责任单位公开通报,责令重办,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有效果。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策研究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专班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策研究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8•【字号】商政办函〔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策研究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专班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深化推进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有效提升国家、省级政策性资金项目储备和争取质量,巩固拓展全市高质量项目建设成效,市政府决定成立政策研究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组长:李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刘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宇鹏市发改委主任成员:杨春华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张晓刚市财政局局长王河市住建局党组书记何汉涛市城管局局长贾建刚市交通局局长傅强市水利局局长闫亚军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韩东文市商务局局长巩文超市文旅局局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王宇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杨科、市财政局副局长高昌武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一)专班职责任务。
围绕国家和省级政策性资金,开展政策研究和资金争取工作。
定期召开项目谋划和资金争取碰头会,由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涉及专班成员以外相关行业领域的,邀请该行业主管部门参会。
当前主要政策资金具体如下:1.中央预算内投资。
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农”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和结构调整等领域。
2.省级预算内资金。
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陕南发展专项资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国家重点战略项目等领域。
4.专项补助资金。
符合国家和省级行业领域发展规划的专项补助资金。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追赶超越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通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追赶超越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3•【字号】商政办函〔2017〕214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追赶超越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通报商政办函〔2017〕2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切实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8月31日至9月3日,市发改委会同市工信局、市统计局组成三个专项督查组,赴各县区对全市“追赶超越”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一)“追赶超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生产总值。
上半年,洛南、丹凤、商南、镇安4个县分别为9%、9.3%、9.6%、9.3%,均低于全市10%增长目标和9.8%的平均水平。
(2)城镇居民收入。
上半年,7个县区增速均低于全市10%的目标,其中山阳、洛南、商南3个县分别低于全市8.4%平均水平0.3、0.2、0.1个百分点,商州、丹凤两个县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
(3)农村居民收入。
上半年,7个县区增速均低于全市10%目标,其中商州、商南两个县分别低于全市8.4%平均水平0.3、0.1个百分点,丹凤、山阳两个县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
(4)地方财政收入。
1-7月份,商州下降14.4%,低于目标23.03个百分点;洛南下降12.5%,低于目标20.89个百分点;丹凤下降12.6%,低于目标23.12个百分点;商南下降8.7%,低于目标18.22个百分点;山阳增长4.6%,低于目标0.3个百分点;镇安下降17.5%,低于目标29.89个百分点;柞水下降2.3%,低于目标10.81个百分点。
(5)规上工业增加值。
1-7月,商州增长12.2%,低于目标1.3个百分点;洛南增长12.8%,低于目标0.7个百分点;丹凤增长13.1%,低于目标1.9个百分点;商南增长13.3%,低于目标1.7个百分点;山阳增长14.4%,低于目标1.6个百分点;镇安增长14.2%,低于目标0.8个百分点;柞水增长12.6%,低于目标0.9个百分点。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30•【字号】商政办函〔2021〕72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30日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为全面落实市委打造“一都四区”战略部署,坚决彻底整治城市违建乱象,提升全市城区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2021-2023),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在中心城区〔含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各县城规划区(以下简称“全市城区”)及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用1个月时间完成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拆除整治任务;按照锁定现状、消除存量、杜绝增量、规范管理的原则,用6个月时间在全市城区完成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整治任务;用3年时间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城市管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市民营造功能完善、秩序良好、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安全、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任务(一)开展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拆除整治专项行动1.全面拆除全市城区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主要任务:全面拆除整治以下户外广告设施,并根据需要同步实施美化提升。
(1)依附于建筑物设置的各类广告,包括楼顶广告牌、墙体广告牌、竖式广告牌(含灯箱)、一店多牌的门店招牌及建筑物外墙张挂、张贴的广告喷绘布幔、条幅。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21•【字号】商政办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2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地方志工作质量,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要求,围绕打造“一都四区”总目标,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镜鉴、资政辅治、教化育人作用,不断提高志鉴编修质量,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全市地方志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志鉴编修质量1.推进地方志法治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精心编制“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志法治体系,强化地方志法治意识,规范志鉴编纂流程,严格执行编修制度,确保政治观点正确、结构合理、资料翔实、内容恰当、行文规范、印刷合规。
2.规范地方志书审验流程。
探索科学规范的审验方法,建立大纲审查验收机制,各县区地方志鉴编纂大纲经市地方志工作部门审定后报省地方志办公室验收,严格落实初审、复审和终审的“三审”制度,严把志鉴质量关。
3.全面做好地方志书编修。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29•【字号】商政办函〔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9日商洛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入河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117号)精神,全面加强我市排污口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加强排污口排查溯源、分类整治、严格监管,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2023年底前,推进全市丹江干流、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
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黄河流域、长江流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建成科学规范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三、重点工作(一)开展精准溯源1.组织全面排查。
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依据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等规定,以前期溯源排查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开展深入排查,摸清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情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排污口排查全域覆盖。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1.10•【字号】商政办函〔2013〕39号•【施行日期】201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陕政发〔2012〕4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我省大多数单位能自觉贯彻执行《条例》,较好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但仍有部分地方和单位在年休假制度执行中存在着制度不健全、安排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现提出如下意见:1.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从关心群众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9•【字号】商政发〔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全年发展目标,奋力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一)总体要求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市政府各部门负责)2.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打好“四提攻坚战”,实现“六个做示范”,加快打造“一都四区”,推进富民强市,奋力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二)主要预期目标3.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6%、8%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粮食总产量48万吨以上。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以上。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1•【字号】商政发[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发〔2009〕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市政府决定把2009年作为政府系统“工作落实年”,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作风、求真务实,顽强拼搏、克难而上,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加快发展第一要务,按照“职能不交叉、工作无遗漏”的原则和要求,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强化政府执行力,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好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抢抓发展机遇,推进突破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改善民生,确保全面实现既定任务目标,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努力建设务实、创新、诚信、效能型政府。
二、任务目标1、强化政府执行力。
扎实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使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能够全面贯彻,既定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能够有效落实,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目标能够如期实现,人民群众和社会反映的各类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2、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积极构建“政令畅通、运转协调、权责明确、执行有力、奖罚分明”的运行机制,使各项行政管理程序合法、操作规范、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各项行政服务方式简便、态度热情、全面周到、快捷高效。
3、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部门分工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部门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12•【字号】•【施行日期】2021.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部门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经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我市经济社会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6%和7%左右,CPI涨幅控制在3%左右,粮食总产46万吨左右,单位GDP能耗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予以明确,请各工作主管领导牵头抓总,推动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联系实际,细化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紧盯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一、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夯实经济稳增长基石(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实施高质量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强化重大项目领导包抓责任制,全年建设市级重点项目200个,完成投资380亿元。
加快推进西十、西康高铁和丹宁高速丹凤至山阳段、西北核桃物流园、新雨丹中药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力促延长氟系列产品开发等一批项目开工,做好商洛支线机场、澄商高速公路、丹宁高速镇安至宁陕段、商洛电厂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以大项目促进大投资、支撑大发展。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二)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建立“亩产论英雄”的导向、约束、评判等机制,引导“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土地、资金、能耗指标等要素保障,着力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堵点难点问题,优先支持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我市“十一五”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我市“十一五”
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7.03
•【字号】商政办发[2007]83号
•【施行日期】2007.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我市“十一五”环境保
护重点目标任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7〕83号二OO七年七月三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我省“十一五”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任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办字[2007]19号)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商政发[2007]6号)制订的环保目标,为全面完成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个主要污染物的消减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十一五”重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予以分解,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以实现上述主要污染物减排为重点,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出具体工作计划,抓紧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任务。
请各县区政府于2007年7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每季向社会公布一次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上述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
市政府将于每年年底前组织进行年度考评并将结果进行通
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商政办发〔2016〕61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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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商政办发〔2016〕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市发改委等33个市级部门行政职权共4257项。
其中:市级保留事项3132项、属地管理事项1027项、审核转报事项73项、取消下放交由社会组织管理事项25项(详见附件)。
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职权,对保留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取消事项不得随意设定条件或扩大范围,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对下放事项要确保放到位,并指导做好承接工作。
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努力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市监察局、市编办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推行顺利,取得实效。
附件: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审核汇总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结束——。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函[2015]117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函[2015]1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15日商洛市“河长制”实施方案为推广镇安县“河长制”经验,全面加强全市河道管理,维护河道清洁和水质安全,明确各级各部门水环境治理责任,促进河道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河道安全、清洁、生态为目标,以流域为单元,落实各级领导负责制,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建设幸福商洛提供安全的水环境保障。
二、目标任务2015年底前在全市全面实行“河长制”管理。
各县区按流域和行政辖区,确定县、镇、村三级河长,由河长负总责全面抓好控源、截污、清障和修复等各种管护措施落实,有效遏制乱挖采、乱占建、乱倒排等现象,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突发水环境事件,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一)河岸整洁。
堤线完整,无严重塌损;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
(二)河面清洁。
河面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无恶臭。
(三)河流畅洁。
河中无障碍,无砂坑,无严重淤塞,无非法采砂。
(四)河岸绿化。
因地制宜选择草木,提高河道堤防绿化效果,主要河道两岸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商洛年鉴》(2024)编纂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商洛年鉴》(2024)编纂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商政办函〔2023〕135号•【施行日期】2023.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商洛年鉴》(2024)编纂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年鉴》是由市政府主办、市地方志办公室具体承编,按年度连续出版的综合性、实用性、资料性文献,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社会各界了解、宣传、建设商洛的资料性工具书。
为认真做好《商洛年鉴》(2024)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纂原则《商洛年鉴》(202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加快建设“生态康养之都”目标,全面反映2023年度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基本状况,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支撑,为奋力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编纂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年鉴编纂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年鉴编纂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编纂任务。
(二)落实专人负责。
选派并确定一名思想政治水平高、文字功底好、对本单位业务熟悉的撰稿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年鉴撰稿和报送工作。
为保证工作连续性,更换上年度撰稿人的单位,新的撰稿人请于1月10日前加入年鉴编纂工作群(QQ 群号:438661669)。
(三)确保编纂质量。
严格按照年鉴编写规范要求,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及条目撰写工作,做到观点正确、体例规范、内容翔实、数据可靠、文字精练,充分反映本单位、本行业2023年度工作重点和特色亮点。
三、供稿规范1.稿件需按照各单位供稿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详见附件1),可根据单位实际,增加特色亮点工作内容。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31•【字号】商政办发[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政办发〔2012〕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中省驻商各单位:为进一步拓宽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经市政府同意,“中国·商洛”网站对“市长信箱”办公软件进行了改版升级,新版市长信箱办公软件已于近期开始运行。
为确保市长信箱高效运转,现将《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长信箱是市政府听民言、察民情、知民心、聚民智、解民难的重要载体。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意识,高度重视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人员,具体负责“市长信箱”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确保权责明晰、人员明确、上下贯通、反应迅速、协调一致、运转高效。
(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联系电话:0914--2321063)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使“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其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政府工作高效运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长信箱”在“商洛市政府网站”设立,是市政府主管的通过网络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和窗口。
第三条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市长信箱”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信箱中的邮件进行整理、筛选、登记、分发、发布,并负责维护“市长信箱”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市长信箱”邮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的原则,由市政府门户网站受理,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是“市长信箱”的直接办理单位,要确定专人定时查看邮箱并及时处理“市长信箱”批转的群众诉求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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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
实施方案操作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商政办发[2009]75号
【发布部门】商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26
【实施日期】2009.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操作办法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9〕75号)
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现将《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操作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操作办法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操作办法:
一、落实事项的确定
根据实施方案,工作落实年落实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①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社会稳定等直接涉及政府职能的重大决策和部署;②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承诺事项以及人民代表意见、建议、批评和政协委员提案,特别是扶贫开发、“三农”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公共管理和服务、民生工程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③市委常委会、全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全体会、经济形势分析会、市长办公会、专题会等会议确定的事项和任务;④市委及其办公室、市政府及其办公室下发各类文件中明确的各项任务;⑤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由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各类事项;⑥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文件或批示办理的各类事项。
工作落实年落实事项的确定,除有明确要求外,分别由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各业务科室拿出具体意见,提请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确定。
确定具体落实事项时,在突出上述六个方面重点的基础上,注重把握三条原则:一是直接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任务和重大事项;二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社会各方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三是直接涉及群众利益和政府形象,影响投资发展环境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具体问题。
对一般常规性、临时事务性、部门和县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