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10.16
•【字号】商政办函〔2019〕106号
•【施行日期】2019.10.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规划发展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
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2019年第29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商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为加快构建商洛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定国土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指导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构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营造高效有序的空间秩序和山青水秀的美好幸福家园,加快建设“三个商洛”。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重大招商项
目跟踪服务机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5.23
•【字号】商政办发〔2022〕16号
•【施行日期】2022.05.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重大招商项目跟踪
服务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商洛市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市第五次党代会要求,围绕建设“一都四区”总目标,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打造“服务理念最新、办事效率最高、保障政策最活、创业生态最好”营商环境最优区,强化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速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以
高质量招商引资推动商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招商引资项目适用本工作机制:
(一)列入省、市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
(二)省、市重大招商活动上签约的10亿元以上合同项目;
(三)市委、市政府决定适用本机制、事关全市长远发展的重大招商项目。
二、工作流程
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共分为项目交办、项目落地、项目开工、项目投产、管理服务五个阶段。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
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商政办发[2011]12号
【发布部门】商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1.26
【实施日期】2011.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发〔2011〕12号)
镇安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商洛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含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改革,促进县级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0]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明确县级医院功能定位,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体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努力提高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试点范围
为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我市确定镇安县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由镇安县人民政府申报,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报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11.03
•【字号】商政办函〔2023〕118号
•【施行日期】2023.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十六条
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单位:
《商洛市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十六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商洛市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十六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入推进“五大责任”体系建设,通过重塑风险防范理念、重构消防责任体系、重建火灾防范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火灾防控工作质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就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党委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一)建立“议消”工作机制。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工作,消防救援机
构定期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市、县政府常务会每半年审议消防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市、县、镇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例会,涉及消防安全突发问题和紧急情况的,应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部署火灾防范工作。
(二)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不少于1次实地检查消防安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特殊时间段前,分领域组织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督导。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考评的重要参考。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
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3.10
•【字号】商政办发〔2023〕8号
•【施行日期】2023.03.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
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调研论证,将《商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确定为今年的政府立法任务。为充分开展立法调研和立法项目储备,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切实提升我市法制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
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重点聚焦“一都四区”建设,注重“小切口”和“小快灵”要求,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效,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加快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立法项目安排
2023年共安排政府地方立法项目11件,其中,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立法项目3件,提请市政府审议的规章立法项目1件;实施调研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2件,储备调研的地方立法项目5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解决工业经济发展有关困难问题工作责任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解决工业经济发展有
关困难问题工作责任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4.25
•【字号】商政办函〔2019〕71号
•【施行日期】2019.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运行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解决工业经济发展有关困难
问题工作责任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省级部门驻商有关单位:
为了有效应对我市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工业对稳增长、稳增收、稳投资、稳就业、稳预期的重要支撑作用,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尽快解决工业经济发展、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年初工业经济调研督导和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座谈会上梳理出的各县区在工业发展方面的困难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部分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工业项目建设面临的困难问题、停产半停产工业企业的困难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辖区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政府大会交办、责任单位直接承办或联合会办、市政府督查办和市工信局督办、办理结果公开通报销号的办法,把协调解决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县区和部门,限期予以解决。
一是各责任(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联系配合单位,根据交办的工作任
务,确定具体领导,抽调专人负责,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各配合单位要确定具体人员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
二是各责任单位要深入县区、企业、项目实地调研,加强对接,对能够马上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立即协调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拿出具体方案限时解决。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函〔2017〕120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工作方案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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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函〔2017〕120号
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省级部门驻商有关单位:
《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工作方案
为有序推进各单位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确保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期建成运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新模式,构建依法规范、全民均享的政务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建成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核实事项,整合审批职能,规范审批程序,明确进驻人员,加快推进进驻工作,确保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按期建成,实行“一厅式办理”,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应进必进”原则。凡涉及企业和群众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受理。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
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3.23
•【字号】
•【施行日期】2007.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商洛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商洛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
“双高普九”工作实施方案
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而实现高质量、高水平“普九”,是国、省“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强国富民的奠基工程。
2006年4月,我市被省政府授予“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市”称号,全市义务教育工作步入新阶段。但由于我市教育基础薄弱,“两基”攻坚时间跨度长,资金投入不足,工作力度不大,“两基”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县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实施水平不均衡。先期实施“两
基”的县(区)危房比例较大,实验部室建设水平偏低,标准下降,挤占比较普遍;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手段不配套;普及程度稳定性不够;部分乡镇“两基”档案没有及时规范续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不到位。为切实落实国、省巩固提高“两基”实施水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新型商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发〔2015〕62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新型商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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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新型商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发〔2015〕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按照《陕西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方案》(陕政发〔2014〕18号)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通过全面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创新型商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2日
创新型商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陕西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提升我市区域创新能力,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创新型商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强化市场导向,突出企业主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支撑循环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循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构建具有商洛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5〕11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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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发〔2015〕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4年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商洛市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智慧城管”项目建设步伐,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意见》(国发〔2013〕36号)、住建部《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建城〔2009〕119号)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测绘局《关于数字商洛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项目立项的批复》(国测国发〔2013〕3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围绕科学化管理、精细化作业、人性化服务的城市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现代信息技术支撑,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
理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整合各类城市资源,进一步建立“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不断提高城市日常管理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过紧日子工作专班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过紧日子工作专班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3.27
•【字号】商政办函〔2024〕36号
•【施行日期】2024.03.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过紧日子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市政府决定成立过紧日子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李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尹章银市政府秘书长
郭浩敏市委副秘书长、市事务局局长
刘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晓刚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李剑文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主任
王宇鹏市发改委主任
屈鹏市审计局局长
余艳市接待处处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晓刚同志兼任。专班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依据《市政府系统改进作风十八条措施》《市政府系统过紧日子二十条》《全市政府系统减支出转作风提效能十条措施》《政府系统节俭办节会八条措施》等相关规定,对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举办(承办)的各类重大节会、招商展演、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和由财政资金支付的工程项目、公务接待等新增支出事项进行前置性审核,从严控制各类非必要支出。同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行督导检查,常态化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审计,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部门分工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部门分工的通
知
正文: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部门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经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我市经济社会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6%和7%左右,CPI涨幅控制在3%左右,粮食总产46万吨左右,单位GDP能耗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予以明确,请各工作主管领导牵头抓总,推动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联系实际,细化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紧盯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一、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夯实经济稳增长基石
(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实施高质量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强化重大项目领导包抓责任制,全年建设市级重点项目200个,完成投资380亿元。加快推进西十、西康高铁和丹宁高速丹凤至山阳段、西北核桃物流园、新雨丹中药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力促延长氟系列产品开发等一批项目开工,做好商洛支线机场、澄商高速公路、丹宁高速镇安至宁陕段、商洛电厂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以大项目促进大投资、支撑大发展。(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3.29
•【字号】商政办函〔2023〕23号
•【施行日期】2023.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商洛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入河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117号)精神,全面加强我市排污口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干净商洛”创建提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干净商洛”创建提级管
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2.08
•【字号】商政办函〔2024〕19号
•【施行日期】2024.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干净商洛”创建提级管理有关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干净商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干净商洛”创建工作,市政府成立了7个市级督导组和2个暗访组,采取明查与暗访双线推进,深入各县区实地督导,对20个重视程度不高、行动迟缓、成效较差的镇办实行提级管理。通过市级下沉督帮、县区驻镇指导,商州区沙河子镇等15个提级管理镇办(详见附件1)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经镇级自评申请、县级全面验收、市级实地核查,市政府同意退出提级管理,并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同时,通过本轮市级督导和县区自评,经综合研判,决定将商州区刘湾街办等20个镇办(详见附件2)列入第二批提级管理。
希望本次退出提级管理的镇办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持续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创建成效。市级各督导组要对县区“干净商洛”创建工作开展常态督导,尤其对第二批提级管理镇办要加大督帮力度,对整改成效突出的镇办按程序报请退出,
滚动更新提级管理镇办名单。各县区、各部门要聚焦“六个干净”目标,结合“干干净净迎新春、热热闹闹过大年”系列活动,落实县级领导包抓,持续常态推进“干净商洛”创建工作,指导提级管理镇办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压实整改责任,逐项整改销号,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干净、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4.19
•【字号】商政函〔2022〕23号
•【施行日期】2022.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南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商洛市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商洛市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及环境保障工作实施方
案
为切实做好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洛卢高速)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洛卢高速项目设计方案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洛卢高速项目建设要求,加强领导、依法征迁、合理补偿、妥善安置,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安置任务,切实维护被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确保洛卢高速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6〕66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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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发〔2016〕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商洛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6〕38号)要求,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市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防范风险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规范互联网金融业态,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和经济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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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
实施方案操作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商政办发[2009]75号
【发布部门】商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26
【实施日期】2009.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操作办法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9〕75号)
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现将《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操作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操作办法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操作办法:
一、落实事项的确定
根据实施方案,工作落实年落实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①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社会稳定等直接涉及政府职能的重大决策和部署;②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承诺事项以及人民代表意见、建议、批评和政协委员提案,特别是扶贫开发、“三农”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公共管理和服务、民生工程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③市委常委会、全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全体会、经济形势分析会、市长办公会、专题会等会议确定的事项和任务;④市委及其办公室、市政府及其办公室下发各类文件中明确的各项任务;⑤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由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各类事项;⑥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文件或批示办理的各类事项。
工作落实年落实事项的确定,除有明确要求外,分别由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各业务科室拿出具体意见,提请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确定。确定具体落实事项时,在突出上述六个方面重点的基础上,注重把握三条原则:一是直接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任务和重大事项;二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社会各方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三是直接涉及群众利益和政府形象,影响投资发展环境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具体问题。对一般常规性、临时事务性、部门和县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