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7) 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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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考研真题和答案

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考研真题和答案

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考研真题和答案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课后习题】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二、简答题三、论述题四、案例分析题第二部分课后习题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行政组织法第四章公务员法第五章行政行为概述第六章行政立法第七章授益行政行为第八章负担行政行为才聪学习网——考研真题、考资格证、考试题库!第九章行政机关的其他行为第十章行政司法第十一章行政应急第十二章行政程序第十三章监督行政第十四章行政复议第十五章国家赔偿与补偿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第十七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第十八章行政诉讼参加人第十九章行政诉讼证据第二十章行政诉讼程序第二十一章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第二十二章行政诉讼裁判与执行第二十三章涉外行政诉讼•试看部分内容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1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武大2007年研]相关试题:行政法律关系[武大2010年研]答:(1)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因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包括行使行政权的活动和基于实现国家或社会职能的目的所从事的公共管理活动而与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相关主体形成或因之引发的各种社会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关系经行政法规范调整后形成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联系:行政关系构成了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受法律调整形成了行政法律关系,二者具有密切的联系。

(4)区别:①性质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行政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实体内容。

行政关系是一种事实上的社会关系,具有物质关系的属性;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更多地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具有思想关系的属性。

②与行政法的关系不同。

就二者与行政法的关系来看,行政关系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行政法对行政关系调整后的结果。

③内容范围不同。

一般而言,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在内容范围上是基本一致的,但行政关系作为一种事实上的社会关系,在内容范围上要比行政法律关系更为广泛。

行政复议卷宗管理制度

行政复议卷宗管理制度

行政复议卷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卷宗的管理,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卷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复议卷宗是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相关材料、文件、记录、资料的归档管理。

第四条行政复议卷宗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科学、规范、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行政复议卷宗的管理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卷宗的完整、保密和安全。

第二章卷宗的组成第六条行政复议卷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及其附件;(二)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文件;(三)行政复议机关的处理意见、决定及裁定等文书;(四)申请人异议书、答辩意见等材料;(五)其他与行政复议案件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行政复议卷宗应当按照案件的性质、情况分类建立,确保卷宗的完整性和整洁性。

第八条行政复议卷宗的内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管理责任第九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指定专门负责行政复议卷宗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卷宗的归档、整理、保管等工作。

第十条行政复议卷宗管理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行政复议卷宗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卷宗的合规管理。

第十一条行政复议卷宗管理责任人应当制定健全卷宗管理制度,明确卷宗的归档、整理、保管、查阅等工作流程及相关责任人。

第十二条行政复议卷宗管理责任人应当做好卷宗的定期检查和保密工作,确保卷宗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卷宗的管理流程第十三条行政复议卷宗管理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行政复议受理后,负责人应当及时建立卷宗,并按照卷宗目录逐项整理卷宗内容;(二)行政复议决定后,及时将决定书等文书整理归档,并定期进行卷宗的核查和整理;(三)对于存档完成的卷宗,应当定期进行管理检查,确保卷宗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四条行政复议卷宗应当采用电子化管理,建立行政复议卷宗管理系统,方便卷宗的归档、整理和查询。

第五章卷宗的查阅和利用第十五条行政复议卷宗的查阅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对相关人员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公共行政学多选题

公共行政学多选题

公共行政学(多选)二、多项选择题1、有些学者是从“三权分立”来界定公共行政范围,认为国家可以分为(A、B、C)三种权力。

A、立法B、司法C、行政D、监察E、考试2、从广义的管理的角度来界定公共行政范围的行政学家有(A、C、D、E)。

A、怀特B、孟德斯鸠C、汤姆森D、西蒙E、斯密斯堡3、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时期,也有人称为(A、B、C)。

A、X理论时期B、静态公共行政学时期C、科学管理时期D、人际关系时期E、动态行政学时期4、提出政治与行政分离观点的公共行政学代表人物是(B、D)。

A、法约尔B、古德诺C、泰勒D、威尔逊E、韦伯5、作为行政学的学科体系的建立是由(B、D、E)完成的。

A、韦伯B、魏劳毕C、泰勒D、怀特E、费富纳6、公共行政学的特点是(A、B、C、D、E)。

A、公共行政学是应用性的学科B、公共行政学研究的广泛性C、公共行政学的发展性D、公共行政学是政治性较强的学科E、公共行政学是一门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第二章行政环境二、多项选择题1、行政环境的特点是(A、B、C、E)。

A、公共性B、复杂性C、不稳定性D、特殊性E、约束性2、里格斯将公共行政模式划分为(A、B、C)。

A、融合型公共行政模式B、衍射型公共行政模式C、棱柱型公共行政模式D、分散型公共行政模式E、集中型公共行政模式3、构成一个国家公共行政政治环境的因素主要有(A、B、E)。

A、政治制度B、政党制度C、阶级状况D、法律制度E、政治文化4、下列属于文化环境要素的是(A、B、C、D、E)。

A、文学艺术B、意识形态C、道德伦理D、价值观念E、教育5、组织文化包括(B、C、D、E)。

A、管理对象B、法律意识C、组织观念D、价值观E、道德感情第三章政府职能二、多项选择题1、马克思认为政府的基本职能有两种,即(B、E)。

A、组织职能B、政治统治职能C、协调职能D、计划职能E、社会管理职能2、从现代社会和各国政府行政实践来看,政府的基本职能可以分为(B、C、D、E)。

判断题1

判断题1

判断题第一章法律基础概念1.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

正确第二章公安机关督察条例2.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

正确3.邻居甲、乙因琐事发生纠纷,报警要求派出所民警予以解决。

对该事件的处置情况不属于现场督察事项。

错误4.投诉人谢某的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程序,谢某再次就该事项向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投诉的,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应当将投诉材料移交有关复议机关。

正确第三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5.甲与乙二人(系朋友)因林权争议殴打丙后,公安机关对甲和乙分别作出了处罚决定。

由于甲不在家,办案民警将处罚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乙,并让乙代签了甲的姓名。

错误6.张某盗伐李某家房屋前杨树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在询问过程中,张某不讲真实姓名,身份不明。

公安机关无法查明其身份,便在查清案件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后,以张某自报的姓名、贴附照片作出了治安管理处罚,并在处罚决定书中注明了相关情况。

正确7.2007年1月甲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2008年6月,该行为被举报至公安机关。

对甲的行为,公安机关应不再处罚。

正确8.民警对违法嫌疑人张某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其携带有两把管制刀具,遂立即予以扣押,并且开具检查证。

错误9.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

正确10.某县公安局在对某盗窃案立案侦查后,发现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便依法撤销了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办理。

此时,办案部门需重新填写行政案件受案登记表。

错误11.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调查取证人员表明执法身份。

正确第四章集会游行示威法12.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不需向有关主管机关申请,但需要向主管机关备案。

错误13.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

第十章 行政裁决

第十章 行政裁决

二、行政裁决与其他法律概念的比较 (一)行政裁决与行政调解 1、权力来源不同 2、纠纷处理范围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4、救济途径不同 (二)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 1、针对的对象不同 2、法律关系不同 3、适用程序不同

三、行政裁决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
裁决机关独立 裁决主持人独立、公正

2、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


3、行政裁决程序依当事人的申请开始 4、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决权的活动,具有法律 效力

民事纠纷当事人是否同意或是否承认,都不会影响行政裁决的成立 和其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对行政裁决不服,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行政裁决不包括单纯以调解方式处理而其调解处理协议并不 发生强制性法律效力的行为。
3)已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决 4)植物新品种的更名和无效裁决

3、其他权属争议裁决
二、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 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并造成他人合法权 益损害的,公安机关进行处罚的同时,对赔偿争议 所作的裁决。 《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的规定:“造成水污染 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 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 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 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 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 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 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 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 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 裁决

行政复议法解释全文

行政复议法解释全文

行政复议法解释全文
一、行政复议法的适用范围
本解释所称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二、行政复议机关及其管辖范围
本解释所称行政复议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

三、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四、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符合下列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五、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一)审理内容:包括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审查相关证据是否充分等。

(二)审理方式:采用书面审理为主的方式,也可以视情况组织听证。

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进行。

六、行政复议决定的形成
(一)决定内容:根据审理情况,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作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行政管理(专升本)名词解释

行政管理(专升本)名词解释

行政管理(专升本)名词解释第一章绪论1)行政(西方):是指国家机关和其他行政组织,依据国家法律和运用国家法定权利,为实现国家的社会目标和统治阶级的利益,对社会事务所进行的一系列组织和管理活动。

2)行政(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机关和其他行政组织,依据国家法律和运用国家法定权力,为实现社会主义目标,对国家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各方面事务实施科学管理活动。

3)行政管理:是指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在执行法定职能及具体运行的过程中,对于所经历的程序、环节,以及所处理的事项和解决的问题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4)行政管理学:是一门以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地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为目的,系统地研究现状现象及其活动规律的科学。

5)公共权力:公共权力应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推动国家公务的权力。

第二章行政管理原理6)行政管理原理:是人们在长期行政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行政管理活动规律的理性把握和认识,是揭示行政现象、行政过程内在本质联系以及行政发展过程的公认的普遍规律。

7)封闭原理:是指系统内的管理内的管理过程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形成有效的管理运动,且自如的吸收、加工和做功的完整过程。

8)能位原理:就是根据人的才能,吧人员放到匹配的岗位或职位上。

9)弹性原理:管理必须保持充分的弹性,以及适应客观事物各种可能的变化,才能有效实现动态管理。

10)权变原理:是根据管理系统所处的内外环境因素,因势利导,随机应变,适时调整管理对策和管理方法的一种管理理论。

11)可比性原理:不同事物间只有同量纲的因素才可以用来比较。

因此,通过研究投入智力劳动和得出成果之间的关系,寻求衡量治理劳动相对价值的可比性因子,则是干部考核科学化必须解决的问题。

12)优化原理:是指企业在一定的人力、物力的条件下,如何通过强化管理创造出最大的产值和利润;或怎样一最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实现一定的产值和利润的目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订)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订)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订)【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5号【修改依据】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发布部门】公安部【发布日期】2012.12.19【实施日期】2013.01.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5号)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2012年12月19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证据第五章期间与送达第六章简易程序第七章调查取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受案第三节询问第四节勘验、检查第五节鉴定第六节辨认第七节证据保全第八章听证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第三节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第四节听证的举行第九章行政处理决定第一节行政处罚的适用第二节行政处理的决定第十章治安调解第十一章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理第十二章执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罚款的执行第三节行政拘留的执行第四节其他处理决定的执行第十三章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第十四章案件终结第十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措施的案件。

本规定所称公安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第三条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四条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第七章至第十章)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第七章至第十章)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第七章至第十章)第七章行政行为原理第一节概念一.概念多歧的行政行为(1)行政活动(2)行政行为(3)行政处理(4)行政决定(5)行政处分(6)其他。

二.行政行为的不同含义(1)最广义:行政机关作出的所有行政行为(2)广义:公法性的行政行为(3)狭义:公法性的行政法律行为(4)最狭义:具体行政行为三.行政行为的定义(1)定义: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作出的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的公法行为(2)特征1.公法行为2.包含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3.包含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第二节分类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区分标准(1)对象是否特定(2)效力朝向(3)发生效力的方式二.外部行政行为与内部行政行为三.违法的行政行为与合法的行政行为四.作为的行政行为与不作为的行政行为(1)作为义务来源:法定、约定、先行行为、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上级机关交办、检察建议等(2)作为义务的形式:程序性义务(作出答复)与实体性义务(作出实质性履行的行为)五.程序性行政行为与实体性行政行为(1)程序性行政行为是指为了保障实体性行政行为的作出而产生的行为,例如受理、通知、送达、组织听证、调查等行为。

实体性行为是指最后产生的结果(2)传统的行政法理论,关注的是行政行为的结果,即行为的“瞬间摄影”,而对于行政的过程是关注不足的第三节功能一.设定权利与义务二.形成权利与义务三.确认权利与义务第四节形式(1)书面形式:最为常见的行政行为形式(2)口头形式:【法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订)第87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3)动作形式:比如交警指挥交通(4)电子形式:例如交通信号灯(5)默示形式: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2024年二建《法规》新旧教材大纲对比1

2024年二建《法规》新旧教材大纲对比1

202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新旧教材大纲对比【提示】实际变动以2024年新教材发布后的终版为准1.2024年的二建法规科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章节构架发生了整体的调整,由8章改为了十章。

2.并且章节内部的顺序也发生了较大的调整。

如第十章“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这一章虽每一节内容都保留了下来,但章节顺序全部改变。

3.知识点发生了以节为单位的删除与增加。

如“融资租赁合同”被整体删除了,第七章中的第二节“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度”为完全新增的章节。

4.2024年二建法规教材的改版为近几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改版。

2023年2024年章节目章节目2Z20100 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Z2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建设工程法律基础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2Z2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2z201021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共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二)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2z201021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共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2.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2Z2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三)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著作权制度2Z20103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2.专利权制度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2Z201041物权的主要种类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3.商标权制度2Z201042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四)建设工程侵权责任制度1.侵权责任主体和损害赔偿2Z2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2Z20105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2.产品责任2Z201052建设工 3.建筑物和物件损程债的常见种类害责任2Z2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2Z20106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五)建设工程税收制度1.企业增值税2Z20106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2.环境保护税2Z2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2Z201071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六)建设工程行政法律制度1.行政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2Z201072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2Z20107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七)建设工程刑事法律制度1.刑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2Z2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2Z201081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2.犯罪概念、犯罪构成、刑罚种类和刑罚裁量2Z20108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3.建设工程常见犯罪行为及罪名2Z20109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2Z201091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一)建筑市场主体的一般规定1.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Z201092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2.建设工程委托代理2Z201093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二)建筑业企业资质制度1.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和等级2Z201094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2.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许可、延续和变更2Z20200 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Z20201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三)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建造师考试2Z20201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2.建造师注册、受聘和执业范围2Z20201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3.建造师基本权利和义务2Z20201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四)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1.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分类任设2Z2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2Z202021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2.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2Z202022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3.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2Z202023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五)营商环境制度1.营商环境优化2Z20202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保障2Z2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2Z202031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三、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规划许可证的申请2Z202032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2.规划条件的变更2Z202033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2Z202034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施工许可证的申请2Z202035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2Z20300 0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2Z2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2Z203011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四、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发承包的一般规定1.建设工程总承包2Z203012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服解发包、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2.建设工程共同承包2Z203013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3.建设工程分包2Z203014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1.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2Z203015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处理2.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2Z203016违法行为应承握的法律责任3.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和中标2Z203020建设2Z203021建设工 4.招标投标异议、工程承包制度程总承包的规定投诉处理2Z203022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三)非招标采购制度1.竞争性谈判2Z203023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2.询价2Z20302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单一来源采购2Z203030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2Z20303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4.框架协议采购2Z203032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五、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合同的基本规定1.合同的订立和效力2Z20303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2.合同的履行2Z203034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3.违约责任2Z20400 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2Z2040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1.施工合同的效力2Z204012建设工程工期和价款的规定2.建设工程工期、质量和价款2Z204013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3.施工合同的变更和权利义务终止2Z204014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三)相关合同制度1.买卖合同2Z204015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2.借款合同2Z204016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3.保证合同2Z204017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与作用4.租赁合同2Z204020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2Z204021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5.承揽合同2Z204022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如终止6.运输合同2Z204023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一)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4024劳动保 2.勘察、设计单位度护的规定的安全责任2Z204025劳动争议的解决3.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402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机械设备、检验检测等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4030相关合同制度2Z204031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和条件2Z204032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撤销2Z204033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三)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2Z204034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2.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2Z204035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3.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2Z204036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4.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2Z204037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Z20500 0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2Z20501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2Z205011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1.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2Z205012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2.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费用2Z205013施工现场水污染防治的规定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2Z205014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五)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2Z205015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Z205020施工节约能源制度2Z205021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2Z205022施工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的规定(六)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2Z20502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政府主管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及执法职权2Z205030施工文物保护制度2Z205031受法律保护的文物范围3.安全生产举报处理、相关信息系统和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2Z205032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七、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一)工程建设标准1.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2Z205033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2Z20503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制度2Z20600 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2Z206010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Z20601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二)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度1.无障碍设施建设2Z20601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督的规定2.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2Z20601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管理2Z206020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Z20602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三)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6022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2.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6023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3.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6024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四)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2Z20602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2Z20602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建筑材料、设备等的检验检测2Z20603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2Z20603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4.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2Z20603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安全费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定5.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2Z206033施工现(五)建设工程 1.竣工验收的主体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竣工验收制度和法定条件2Z206034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2.规划、消防、节能和环保验收2Z206035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竣工验收备案2Z206040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2Z20604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4.应提交的档案资料2Z20604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六)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1.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2Z206043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2.工程质量保证金2Z20604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八、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制度1.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2Z206050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2Z206051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2.建设工程水污染防治2Z20605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3.建设工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2Z206053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4.建设工程噪声污染防治2Z206054机械设备等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二)施工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1.受法律保护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范围2Z206055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2.在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2Z20700 0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2Z207010工程建设标准2Z20701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十、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一)劳动合同制度1.劳动合同订立2Z20701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2.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2Z20701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保障1.劳动用工管理2Z207020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2Z207021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2.工资支付保障和义务2Z20702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三)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1.劳动安全卫生2Z207023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2.劳动保护2Z207024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四)工伤保险制度1.工伤认定2Z207025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2.工伤保险待遇2Z20702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五)劳动争议的解决1.劳动争议调解2Z207030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7031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劳动争议仲裁2Z20703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工程争议和解、调解制度1.和解2Z207033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调解2Z207034政府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二)仲裁制度1.仲裁协议2Z20704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2Z207041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2.仲裁的申请和受理2Z207042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3.仲裁庭的组成、开庭和裁决2Z207043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三)民事诉讼制度1.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2Z207044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2.民事审判组织、诉讼参加人2Z207050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2Z207051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3.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2Z207052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4.民事诉讼时效2Z20705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5.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2Z208002Z208010建设2Z208011建设工(四)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范围0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制度2Z208012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2.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2Z208013行政纠份的法律解决途径(五)行政诉讼制度1.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法院管辖2Z208020民事诉讼制度2Z208021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2.行政诉讼参加人2Z208022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3.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和举证责任2Z208023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4.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2Z208024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5.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2Z208025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2Z208026民事诉讼的执行2Z208030仲裁制度2Z208031仲裁协议的规定2Z208032仲裁案件的申请和受理2Z208033伸裁审理的法定程序2Z208034仲裁裁决的执行2Z208035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2Z208040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2Z208041调解的规定2Z208042和解的规定2Z208043争议评审机制的规定2Z208050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2Z208051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的种类及法定程序2Z208052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Z208053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2Z208054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2Z208055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2Z208056行使行政职权时侵权的赔偿责任。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 第十章公务员依法行政常见违法问题在线练习满分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  第十章公务员依法行政常见违法问题在线练习满分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第十章公务员依法行政常见违法问题1、(单选题)行政越权以行政主体的()为衡量标准。

A.行政方式B.行政权限C.行政地位D.行政效率2、(单选题)应回避的人员仍参与作出行政决定这属于哪一种行政违法的错误类型?()A.行政公务人员意思形成错误B.法律适用错误C.行政机关的意思形成错误D.步骤顺序错误3、(单选题)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在作出决定时,主观武断、蛮横无理、耍特权是属于哪一种行政滥用职权表现形式?()A.因不合法考虑致使行为结果失去准确性B.独断专行和任意无常C.故意迟延或者不作为D.强人所难,违背客观规律4、(单选题)()是整个案件处理的基础。

A.事实认定B.法制健全C.法官个人素质D.法律适用5、(单选题)行政程序违法违反的是()。

A.行政许可法B.行政赔偿法C.行政程序法D.行政实体法6、(单选题)下列哪一项属于行政程序违法中的方式违法?()A.采用非法手段调查取证B.某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申请结婚登记人申报财产C.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满60日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D.先施行行政强制后发出决定通知7、(单选题)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搪塞、拖延,或干脆置之不理,是属于哪一种行政滥用职权表现形式?()A.故意迟延或者不作为B.独断专行和任意无常C.强人所难,违背客观规律D.因不合法考虑致使行为结果失去准确性8、(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A.应适用此条款,却适用了其他条款B.适用了尚未生效的法律规范C.应适用甲法却适用了乙法D.在法律选择时先适用上位法9、(单选题)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否则即为()违法。

A.方式违法B.期限违法C.实体违法D.步骤违法10、(单选题)某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申请结婚登记人申报财产是属于行政程序违法中的哪一种形式?()A.步骤欠缺B.步骤颠倒C.步骤重复D.步骤增加11、(多选题)行政滥用职权的表现形态有哪些?()A.强人所难,违背客观规律B.故意迟延或者不作为C.独断专行和任意无常D.因不合法考虑致使行为结果失去准确性12、(多选题)法律事实与一般事实有重要区别,具体表现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修正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修正案
第十六条 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应当出示办案人员执法件及县级以 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办案机关需委托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调查、取证的,必须出具书面委托证明,受委托的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简单程序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章 管辖
第四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县(区)、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的案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管辖应当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及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 复杂的案件。
根据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00号令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依照本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开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 (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三)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五)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六)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业务领导和监督。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回复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回复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回复《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引言:市场监督管理法(简称“《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一部法律,为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文将详细解读《法》的全文内容,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该法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了该法律的立法目的和依据,旨在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同时,该法律还明确指出,市场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法治原则和风险管控原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第二章主要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权限和职责。

其中规定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统筹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还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职责、查封、扣押、没收和罚款等执法手段的执行条件和程序。

第三章市场监管行为第三章明确了市场监管行为的范围和内容。

规定了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的目标和措施,包括查处虚假广告、违法销售、生产伪劣商品等行为。

同时还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包括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执法信息、监督抽查商品和服务等。

第四章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第四章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明确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是市场竞争的基础,规定了对于生产、销售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查封、扣押、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章食品安全监管第五章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目标和措施。

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食品抽样检验、风险监测等监管行为,对违法食品进行查封、扣押、罚款等处罚措施。

同时还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和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六章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和措施。

规定了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的范围和程序,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消费者组织开展维权活动。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第十章公务员依法行政常见违法问题在线练习满分答案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第十章公务员依法行政常见违法问题在线练习满分答案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第十章公务员依法行政常见违法问题1、(单选题)行政越权以行政主体的()为衡量标准。

A.行政方式B.行政权限C.行政地位D.行政效率2、(单选题)应回避的人员仍参与作出行政决定这属于哪一种行政违法的错误类型?()A.行政公务人员意思形成错误B.法律适用错误C.行政机关的意思形成错误D.步骤顺序错误3、(单选题)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在作出决定时,主观武断、蛮横无理、耍特权是属于哪一种行政滥用职权表现形式?()A.因不合法考虑致使行为结果失去准确性B.独断专行和任意无常C.故意迟延或者不作为D.强人所难,违背客观规律4、(单选题)()是整个案件处理的基础。

A.事实认定B.法制健全C.法官个人素质D.法律适用5、(单选题)行政程序违法违反的是()。

A.行政许可法B.行政赔偿法C.行政程序法D.行政实体法6、(单选题)下列哪一项属于行政程序违法中的方式违法?()A.采用非法手段调查取证B.某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申请结婚登记人申报财产C.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满60日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D.先施行行政强制后发出决定通知7、(单选题)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搪塞、拖延,或干脆置之不理,是属于哪一种行政滥用职权表现形式?()A.故意迟延或者不作为B.独断专行和任意无常C.强人所难,违背客观规律D.因不合法考虑致使行为结果失去准确性8、(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A.应适用此条款,却适用了其他条款B.适用了尚未生效的法律规范C.应适用甲法却适用了乙法D.在法律选择时先适用上位法9、(单选题)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否则即为()违法。

A.方式违法B.期限违法C.实体违法D.步骤违法10、(单选题)某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申请结婚登记人申报财产是属于行政程序违法中的哪一种形式?()A.步骤欠缺B.步骤颠倒C.步骤重复D.步骤增加11、(多选题)行政滥用职权的表现形态有哪些?()A.强人所难,违背客观规律B.故意迟延或者不作为C.独断专行和任意无常D.因不合法考虑致使行为结果失去准确性12、(多选题)法律事实与一般事实有重要区别,具体表现在()。

行政程序法律(2024版)

行政程序法律(2024版)

行政程序法律(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立法宗旨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第二章:行政程序的一般规定2.1 行政程序的公开性2.2 行政程序的公正性2.3 行政程序的及时性第三章:行政决策程序3.1 决策的提出与论证3.2 决策的审议与决定3.3 决策的公布与执行第四章:行政执法程序4.1 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4.2 行政执法的程序要求4.3 行政执法的监督与责任第五章:行政听证程序5.1 听证的适用范围5.2 听证的组织与实施5.3 听证的结果与效力第六章:行政复议程序6.1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6.2 行政复议的审理6.3 行政复议的决定与执行第七章:行政诉讼程序7.1 行政诉讼的提起7.2 行政诉讼的审理7.3 行政诉讼的判决与执行第八章:行政赔偿程序8.1 行政赔偿的请求与受理8.2 行政赔偿的审理与决定8.3 行政赔偿的支付与监督第九章: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程序9.1 行政合同的订立与履行9.2 行政指导的实施与监督9.3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的法律责任第十章:行政程序的监督与法律责任10.1 行政程序的监督机制10.2 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责任10.3 行政程序违法的救济途径第十一章:附则11.1 法律的解释权11.2 法律的施行日期11.3 法律的过渡性规定第十二章:签字栏12.1 制定机关代表签字12.2 签署日期12.3 签署地点(以上为《行政程序法律》合同目录)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立法宗旨本法旨在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

1.2 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及授权组织的行政程序。

1.3 基本原则行政程序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公开性、及时性和便民性原则。

第二章:行政程序的一般规定2.1 行政程序的公开性行政程序应公开透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2 行政程序的公正性行政机关应公正执行职务,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石家庄市统计局行政复议办法-

石家庄市统计局行政复议办法-

石家庄市统计局行政复议办法正文:---------------------------------------------------------------------------------------------------------------------------------------------------- 石家庄市统计局行政复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统计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的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统计部门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统计局及各县(市)区统计局执法部门。

第二章接待登记办法第三条对申请行政复议人员,由统计局政策法规处指定人员接待,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必须进行登记,并出具《行政复议材料收取凭证》交付申请人。

第四条对县级统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石家庄市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石家庄市统计局应当受理。

对不属行政复议申请范围的事项或者不属本部门处理的行政复议事项,接待人员应即时告知并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

第五条对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接待人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本人基本情况的有关证件和被申请人作出的处理决定;接受他人委托申请行政复议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对内容欠缺且不能当即补正的申请书,应当要求申请人另行补正,受理期限从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提出口头申请的,要做好记录,予以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

第三章受理立案办法第七条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日内审查完毕。

其中,承办人应当在2日内进行审查,填写《行政复议立案审批表》,提出办理意见,由政策法规处长审批。

立案人员对复议申请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否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二)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三)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四)是否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五)是否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6.12.18•【文号】公通字[2006]82号•【施行日期】2006.1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2006]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建设,规范公安法制部门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法制部门在公安法制建设中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推动等职能作用,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及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范围第三章立法和制度建设第四章劳动教养和收容教养案件审核、审批第五章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法制服务、培训、调研和宣传第八章机构和队伍建设第九章内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建设,规范公安法制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安法制部门应当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执法工作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

第三条公安法制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加强法制业务基础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法制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公安部法制部门领导全国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全国公安法制建设。

具体职责是:(一)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推动解决公安执法问题;(二)编制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三)办理重大执法问题的请示和答复,对公安法律、法规、规章作应用性解释;(四)指导、监督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审批工作;(五)指导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六)组织、指导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七)组织、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八)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九)组织、开展法律应用研究、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十)参与内地与港澳台警务合作协议的起草、磋商和重大案件处置等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十一)参与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国际警务合作协议的起草、谈判和重大涉外案件处置等涉外法律事务;(十二)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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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定的形式 《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行 行政复议法》 31条第2款规定: 条第 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 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据此可见, 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据此可见, 行政复议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行政复议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应制作 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是行政复 议决定的载体。 议决定的载体。
(3)履行决定。履行决定,是指行政 履行决定。履行决定, 复议机关经过审查, 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定被申请人具有不 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时, 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时,对被申请人作出 的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决 定。
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履行法 定职责的,若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 定职责的,若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复议 终止;若申请人不撤回复议申请的, 终止;若申请人不撤回复议申请的,复议机 关应继续审理原不作为案件, 关应继续审理原不作为案件,并作出确认违 法决定。 法决定。 必须要履行仍有意义。 必须要履行仍有意义。若履行已经没有 实际意义,则应作出确认违法的决定。 实际意义,则应作出确认违法的决定。
(2)撤销决定。撤销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 撤销决定。 经过审查, 经过审查,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 不当,因而作出否定其效力的复议决定。 不当,因而作出否定其效力的复议决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 28条第 款第3项和第4 条第1 根据《行政复议法》 第28条第1款第3项和第4 项的规定,撤销决定包括全部撤销、 项的规定,撤销决定包括全部撤销、部分撤销和撤 销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等三种形 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作出撤 销决定: 销决定: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B.适用依据错误; 适用依据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 违反法定程序; D.超越职权; 超越职权; E.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 F.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G.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过程中的法定义务。 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过程中的法定义务。
第七节
行政复议的决定
பைடு நூலகம்
• 一、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 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重要问题
• 1.掌握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掌握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 2.重点掌握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重点掌握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一、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驳回复议申请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 经过审理, 经过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的对 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予以否定的复议决定。 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予以否定的复议决定。
(4)变更决定。变更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 变更决定。 经过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经过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认为 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 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作出改变该具体行政 行为的决定。 行为的决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47条的规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7条的规定, 条的规定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 以决定变更: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以决定变更: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认定事实不清, 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认定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 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的。 证据确凿的。
县公安局认定甲殴打孕妇乙, 县公安局认定甲殴打孕妇乙,故对甲决定拘留 15日 罚款1000 1000元 甲认为处罚过重, 15日,罚款1000元。甲认为处罚过重,向市公安局 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查,发现乙并非孕妇, 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查,发现乙并非孕妇,故县 公安局认定事实有误,导致处罚过重。在此情况下, 公安局认定事实有误,导致处罚过重。在此情况下, 市公安局可以作出下列何种复议决定? 市公安局可以作出下列何种复议决定? ——决定撤销县公安局对甲的拘留,并责令县 ——决定撤销县公安局对甲的拘留, 决定撤销县公安局对甲的拘留 公安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决定变更, 公安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决定变更,即撤销 县公安局对甲的拘留, 县公安局对甲的拘留,并对甲直接重新作出适当的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
(5)确认决定。确认决定是指行政复 确认决定。 议机关经过审查,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 议机关经过审查,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 确认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复议 决定。 决定。
确认决定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 确认决定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 A.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但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 已无实际意义的。 已无实际意义的。 B.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 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内容的。 内容的。 C.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D.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事实行为的。 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事实行为的。 E.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 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作出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作出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 并责令被申请人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造成损害的, 并责令被申请人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 决定其承担赔偿责任。 决定其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48条第1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的 条第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1.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 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2.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 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 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 的。
刘某对县工商局决定不予颁发其个体 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行 政复议机关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刘某不符合 颁发执照条件,应当作出何种复议决定? 颁发执照条件,应当作出何种复议决定? ——驳回复议申请决定。 ——驳回复议申请决定。 驳回复议申请决定
甲被区工商局处罚款3000元 甲被区工商局处罚款3000元。甲不服依法向区 3000 政府申请复议,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局将罚款3000 3000元 政府申请复议,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局将罚款3000元 变更为罚款300 300元 但甲不撤回复议申请, 变更为罚款300元。但甲不撤回复议申请,区政府 经审理认为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合法且适当。 3000元的处罚决定合法且适当 经审理认为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合法且适当。据 区政府应当作出何种复议决定?为什么? 此,区政府应当作出何种复议决定?为什么? ——驳回复议申请决定。因为罚款3000元决定 ——驳回复议申请决定。因为罚款3000元决定 驳回复议申请决定 3000 在法律上已被罚款300元取代,不具法律效力, 300元取代 在法律上已被罚款300元取代,不具法律效力,当 然无法决定维持。 然无法决定维持。
3.决定的种类与适用条件 (1)维持决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 维持决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未超越职权, 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未超越职权, 未滥用职权,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未滥用职权,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这些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这种 这些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这种 具体行政行为应是作为。 具体行政行为应是作为。
如果是不作为方式,即使合法, 如果是不作为方式,即使合法,也不得作出维 持决定,而应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持决定,而应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该具体行政行为即使合法、适当,还应该存在 该具体行政行为即使合法、适当, 并且还可以继续保持其效力, 并且还可以继续保持其效力,若不存在或不可以继 续保持其效力,需要依法变更或者废除, 续保持其效力,需要依法变更或者废除,则作出驳 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对于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对于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可以提起行 政诉讼,也可以请求上级行政机关处理。 政诉讼,也可以请求上级行政机关处理。 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驳回行 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 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责令其恢 复审理。 复审理。
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1.决定程序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 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提出审查意 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 ——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员或者集体 见——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员或者集体 讨论通过作出复议决定。 讨论通过作出复议决定。
(6)赔偿决定。赔偿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 赔偿决定。 经过审查, 经过审查,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犯 申请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 申请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作出由被申请人予 以赔偿的复议决定。 以赔偿的复议决定。 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赔偿请求, 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赔偿请求,而又需要举证 证明损害的存在、 证明损害的存在、损害程度及行政侵权行为与损害 之间因果关系的,则不能作出赔偿决定。 之间因果关系的,则不能作出赔偿决定。
齐某不服市政府对其作出的决定, 齐某不服市政府对其作出的决定,向省政府申请 行政复议,市政府在法定期限被提交了答辩,但是没 行政复议,市政府在法定期限被提交了答辩, 有提交相关证据、依据。 有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开庭时市政府提交了作出行 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并说明由于市政府办 公场所调整,所以延迟证据提交。 公场所调整,所以延迟证据提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 确的? A.省政府应接受市政府延期提交的证据材料 B.省政府应中止案件的审理 C.省政府应撤销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D.省政府应维持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参考: 参考: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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