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单位自用成品油管理办法
单位燃油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燃油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燃油管理,保障单位油料的安全使用,提高单位燃油的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燃油管理工作,包括石油、天然气等各种类型的燃油。
第三条单位燃油管理工作应遵循经济合理、节约节能、安全环保的原则,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确保燃油使用的安全和节约。
第四条单位应当配备专门负责燃油管理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的燃油管理组织体系,确保燃油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燃油采购管理第五条单位在采购燃油时,应根据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制定燃油采购计划,并经过审批程序确定采购数量、品种和供应商。
第六条单位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根据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价格及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采购的燃油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燃油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采购的燃油品种、数量、质量标准和供货时间等要求。
第八条单位接收燃油时,应进行验收,检查燃油的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有燃油质量不合格或缺少数量,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燃油入库管理制度,确保燃油的安全储存和保管,避免燃油泄漏和损坏,同时要做好燃油的防火防爆工作。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燃油使用台账,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记录燃油的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燃油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燃油的使用,控制燃油的消耗,提高燃油的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燃油使用计量管理制度,对燃油的消耗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制定节能减排措施,促进单位燃油的节约使用。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燃油使用考核制度,对各部门的燃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奖惩措施,激励单位内部各个部门节约用油。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燃油节能减排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提高燃油的利用效率,减少燃油的消耗,降低单位的燃油排放量。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加强燃油监测和监控,建立燃油使用数据分析系统,及时发现燃油的使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燃油使用计划。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最新版】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商务部负责起草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国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第六条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地市级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政府商务主管部门。
由省级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第七条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1. 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或者2.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或者3.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4.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三)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四)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五)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正文:----------------------------------------------------------------------------------------------------------------------------------------------------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12月4日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公布,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商务部负责起草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国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第二章成品油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第六条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
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成品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
第四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大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机制,保障成品油质量安全。
第五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条加强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有利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章成品油质量管理第七条成品油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八条成品油贮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贮存管理制度,加强对成品油储罐、管道等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发生泄漏事故。
第九条成品油运输单位应当配备专业驾驶员和合格的运输工具,对成品油进行安全运输,不允许超载和超速。
第十条成品油销售单位应当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一条成品油使用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加强设备检查和维护,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严格处罚。
第三章成品油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成品油生产单位应当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成品油贮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贮存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成品油运输单位应当对运输工具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不得使用超龄车辆和不合格车辆进行运输。
第十六条成品油销售单位应当加强售后服务,对客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障客户权益。
第十七条成品油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成品油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涉及成品油生产、销售、储运等环节的各类经营主体。
三、成品油生产3.1 生产资格成品油生产企业须持有合法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3.2 生产安全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生产过程中无事故发生。
同时,企业应定期进行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3 环境保护成品油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备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对废水、废气、废渣等进行安全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成品油销售4.1 销售资格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持有合法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4.2 产品标识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在产品包装上标识明确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种类、产地、规格、批号等,确保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
4.3 价格管理成品油销售价格应遵循市场原则,不得搞垄断行为,不得操纵市场价格。
同时,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4.4 质量监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执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相关部门可以对销售企业进行质量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公布相关信息。
五、成品油储运5.1 储存管理成品油储存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设施安全可靠,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5.2 运输管理成品油运输企业应持有合法的运输资质,专业从事成品油运输工作。
运输过程中,应及时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运输安全稳定。
5.3 应急准备成品油储存和运输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减少事故损失。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成品油供应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成品油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第三条成品油市场经营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从事虚假宣传、价格垄断、串通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国家对成品油市场经营实行事前许可制度,市场主体依法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国家对成品油出厂、运输、储存等环节实施监管,确保成品油质量安全。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替代能源,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二章成品油生产和销售第七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取得石油加工业务许可证,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生产成品油,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监控和检测。
第八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取得石油产品批发零售许可证,明码标价,公开销售信息。
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确保油品来源可追溯。
第九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销售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进行价格欺诈行为。
第十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合理安排供应,保障市场需求。
不得擅自限制供应,不得哄抬价格。
第三章成品油价格管理第十一条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机制。
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依据市场行情和相关政策进行定价。
第十二条成品油价格调整应当公开透明,合理公正。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应当及时发布价格调整方案和依据,向社会公众公开。
第十三条成品油价格调整方案实施后,销售企业应当及时调整销售价格,不得擅自提高价格,不得抢占市场。
第十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能源政策进行成品油价格干预,合理调控市场价格。
第四章成品油市场监管第十五条国家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和产品的监督检查。
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成品油管理规章制度
成品油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成品油管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成品油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和有效运营,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成品油生产、储存、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条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对成品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成品油生产管理第五条成品油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生产成品油。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计划,保证产品质量。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当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成品油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做好应急预案。
第三章成品油储存管理第十一条储存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储存条件,确保成品油品质。
第十二条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储存管理制度,保证成品油安全储存。
第十三条储存单位应当对储存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储存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储存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储存单位应当加强现场管理,保证储存环境卫生整洁。
第四章成品油运输管理第十六条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成品油运输。
第十七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运输安全和顺畅。
第十八条运输单位应当保证车辆状态良好,符合运输要求。
第十九条运输单位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驾驶员具备相应技能。
第二十条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成品油运输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成品油运输过程安全。
第五章成品油销售管理第二十一条销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从事成品油销售。
第二十二条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成品油销售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十三条销售单位应当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保证销售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一、总则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和管理成品油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利益而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成品油市场销售、经营等活动的管理。
二、成品油市场准入
1. 企业资质
凡有销售成品油资质的企业,需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方可进入成品油市场从事销售活动。
2. 标准要求
销售的成品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偷工减料或伪冒伪劣产品。
3. 安全要求
销售成品油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成品油市场行为规范
1. 价格合理
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应当遵循市场价格,不得操纵价格,保持价格合理稳定。
2. 营销行为
销售企业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不正当手段,维护市场诚信。
3. 服务规范
销售企业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
四、监督管理
1. 主管部门
相关主管部门应对成品油市场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加强对销售企业的监管。
2. 投诉处理
消费者如对成品油销售行为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 处罚机制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有权对销售企业进行处罚,直至吊销销售资质。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动,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为确保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所有相关企业应切实落实本办法的要求。
以上是关于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有效规范和管理成品油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作业区自用成品油管理规定
****作业区自用成品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作业区油料管理,规范油料的使用,严格控制油料消耗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油料为设备使用的汽油、柴油。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油料消耗量包括在定点油库加注油料、使用对外料单领取的油料和现金购买的油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作业区自用油。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生产运行科是****作业区油料消耗的职能管理部门,具有以下管理职责:㈠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油料使用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生产,对油料的使用实行全面管理。
㈡负责组织制订、修订作业区油料管理规定及车辆油料消耗定额标准,每季度根据各单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考核。
㈢负责统一领取加油结算单并发放到各使用单位。
㈣根据各单位油料消耗报表,掌握单车油料消耗情况。
同时对油料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消耗情况汇总上报。
第六条技术监督站的管理职责㈠积极组织开展节约用油的宣传工作,树立节油光荣的思想。
㈡每月对各单位油料管理制度的执行、考核与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季度油料管理的检查评比之中;对油料管理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
第七条基层单位的管理职责㈠基层单位主管领导是油料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较强责任心的专职或兼职管理及统计人员,负责油料的管理和统计核算工作。
㈡专兼职管理人员应负责本单位的油料消耗工作,管理加油结算单,建立档案,发放时登记加油量及本次行驶公里数,每月到生产运行科按编号领取销售公司的加油结算单。
㈢根据车辆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基层单位年度油料消耗计划,每年11月份编报第二年全年油料消耗总量并报送生产运行科。
㈣专兼职统计人员负责本单位车辆油料消耗的统计上报及统计分析工作。
每月25日各单位将本单位的油耗统计表和加油单第四联交到生产运行科。
㈤严格执行油料管理规定,根据油料消耗定额每季对本单位单车的油料消耗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章加油结算单发放与管理第八条加油结算单一式四联每月25号领取,领取时交回已用加油结算单第四联,加油结算单必须盖有财务科专用印章方可有效。
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品油质量管理,确保成品油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成品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责任到人、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成品油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成品油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下设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生产部门:负责成品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成品油。
(二)储存部门:负责成品油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储存设施完好、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三)运输部门:负责成品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运输工具安全、运输路线合理。
(四)销售部门:负责成品油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五)使用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成品油质量管理,确保成品油使用安全。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确保成品油质量。
第八条生产过程中,对原料、设备、工艺、环境等关键因素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成品油质量。
第九条生产部门应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便于追溯和改进。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条储存部门应建立健全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设施完好、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储存过程中,对储存环境、储存设施、储存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储存物资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确保储存物资的安全。
第五章运输管理第十三条运输部门应建立健全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的成品油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运输工具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运输工具安全。
第十五条运输过程中,对运输路线、运输时间、运输环境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成品油质量安全。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本月修正2023简版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油气管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品油的生产、流通、销售等活动,以及与成品油市场管理相关的行为。
第二章成品油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第三条成品油生产、流通、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取得相应的许可证、证书,并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能力进行生产和经营,严禁无序投产、降低产品质量以及虚构销售。
第五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第六条成品油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标准进行销售,不得从事掺假、夹杂、混充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依法办理退出手续的成品油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并进行相应的公告,保护消费者和法人等权益。
第三章成品油价格管理第八条成品油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但价格形成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九条成品油价格应当根据市场价格、成本、税费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备价格,并在显著位置公示销售价格,保证消费者充分知情。
第十一条成品油价格调整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违反成品油价格管理规定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四章成品油市场监管第十三条成品油市场监管应加强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依法处罚。
第十四条成品油市场监管机构有权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相关记录和资料进行调查核查。
第十五条成品油市场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成品油产品质量检验的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六条成品油市场监管机构应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七条成品油市场监管机构应定期公布成品油市场现状和监管情况,促进市场透明和公平竞争。
成品油监督管理制度规定
成品油监督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对成品油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成品油市场上的成品油生产、流通企业,以及成品油相关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条成品油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开、高效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成品油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监督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成品油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成品油质量监督第五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质量规定进行生产,并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指标。
第六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成品油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配备质量监督人员,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八条成品油流通企业应当在产品进入市场前,对成品油进行质量检测,并确保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第九条成品油流通企业应当对存储和运输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成品油质量的稳定。
第十条成品油流通企业应当对进货、销售等相关资料进行完备记录,并配合有关监督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抽检。
第十一条油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抽检机制,确保对市场上的成品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第十二条油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成品油监督抽检结果,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第三章违规处理和监督执法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成品油产品,油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责令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企业,油品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暂停生产经营,并可能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恶意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油品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有关部门报告,建议吊销企业相关资质。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成品油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成品油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所有成品油的生产、经营、销售等活动。
第三条成品油市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管,并依法实施计划管理和市场调节。
第五条成品油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生产。
第六条成品油的销售企业应当具备销售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质量标准销售。
第七条成品油的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成品油市场的价格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存在价格垄断、串通涨价等不正当行为。
第九条成品油的销售行为应当真实记录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相关信息,不得炒作、谋取不当利益。
第十条成品油市场经营者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违法行为将采取封停、吊销许可证等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则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润滑油等各类石油产品。
本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本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成品油管理暂行规定
成品油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xx集团公司及xx油田有限公司有关成品油管理的精神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管理工作,结合矿区工作实际,在保证矿区所属各单位生产、维修、服务、生活等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成品油支出,避免浪费,降低消耗,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部门和职责第三条事业部生产运行处是事业部成品油管理部门,相关专业科室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并设专(兼)职油料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成品油管理工作。
第四条矿区成品油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能源管理规定,按照矿区节能委员会的相关决定开展各项工作。
(二)负责对消耗的成品油进行管理,编制矿区成品油消耗定额、规划、分配计划指标、制定节约措施和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和考核矿区各成员企业的成品油使用情况及节油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统计分析矿区成品油消耗与节约情况,及时填报各种成品油报表,制定节油措施,推广成熟的节油产品和技术。
(四)负责制定成品油管理奖惩办法,并依照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各用油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成品油管理部门,大力加强对成品油的管理,严格控制成品油使用指标,并做好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本单位的节油管理水平。
第三章成品油管理内容第六条成品油的计划管理(一)年度计划。
按照油田公司主管部门下达成品油年度计划后,由事业部生产运行处根据实际生产、生活的需要按定额分配给各单位每年的成品油计划指标,并进行预算控制。
(二)月度计划。
事业部下达年度成品油计划后,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车辆数量、车种和车型、百公里耗油、运营里程、车辆的用途和其它设备的耗油量逐台逐项分解成品油使用计划,并按照全年指标制定出月度计划,并结合实际消耗情况,每月20日前将下月需求计划上报生产运行处,生产运行处根据车辆台数及油耗定额等情况,把事业部月度购入计划送交成品油供销总站,不及时报计划的单位按照下个月不需要用油理解,一旦影响生产或办公等工作,责任自负。
财政部成品油管理规定范本(2篇)
财政部成品油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成品油管理规定适用于我国从事成品油生产、销售、运输、储备和使用的单位、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成品油,是指经脱硫、脱蜡等工艺处理的原油。
第四条成品油管理应当遵循需求平衡、安全可靠、节能减排、市场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成品油管理应当坚持市场化原则,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第六条国家鼓励成品油生产企业推进绿色发展,创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七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生产许可,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九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原油采购管理,确保供应稳定可靠。
第十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维护和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环境保护,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十二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秩序和产品质量。
第十三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依法办理销售许可,确保销售行为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溯源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
第十五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加强产品信息公示,提供准确、完整的产品信息。
第十六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加强市场监测,掌握市场动态,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十七条成品油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办理运输许可,建立健全运输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成品油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成品油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辆维护和管理,确保运输工具良好状态。
第二十条成品油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驾驶员培训,提高运输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成品油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运输信息追踪系统,及时掌握运输情况。
第五章储备管理第二十二条成品油储备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储备许可,建立健全储备管理制度。
单位成品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成品油管理,确保成品油的安全储存、运输和使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成品油储存、运输、使用的部门和个人。
三、成品油安全管理要求1. 成品油储存安全管理(1)储存场所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爆、防泄漏等。
(2)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烟火。
(3)储存场所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储存场所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5)储存场所内的成品油应按照种类、规格、用途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2. 成品油运输安全管理(1)运输车辆应具备合法的营运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照,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运输车辆应配备有效的防泄漏、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3)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得超速、超载。
(4)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掌握成品油安全特性、装卸油作业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等。
(5)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品泄漏、溢出。
3. 成品油使用安全管理(1)使用成品油的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2)使用成品油的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成品油安全特性、操作规程等。
(3)使用成品油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4)使用成品油后,应及时清理现场,防止污染环境。
四、责任与奖惩1. 成品油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得到落实。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在成品油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成品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成品油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使用成品油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成品油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成品油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成品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 防火防爆措施(1)严格执行成品油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防火防爆规定。
(2)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对静电、易燃易爆物质的监控,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5. 应急预案(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及时。
(2)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XX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XX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补充和修改。
成品油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品油经营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成品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成品油经营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企、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成品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治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第十二条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三条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措施和程序。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第六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加强安全设施与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定期对安全设施与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第十八条对安全设施与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第七章责任追究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成品油管理办法
成品油管理办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成品油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品,对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成品油市场的正常有序运行,维护能源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成品油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探讨成品油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成品油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1.市场化原则:成品油管理办法应当依据市场经济原则,实行市场供需调节,增强市场竞争力,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均衡供需原则:成品油管理办法应促进供求的合理平衡,确保市场供应充足,满足国家和社会的能源需求。
3.公平竞争原则:成品油管理办法应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的公平参与,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价格透明原则:成品油管理办法应建立完善的价格监管机制,确保价格信息公开透明,防止价格操纵和不合理涨跌。
5.保护环境原则:成品油管理办法应加强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二、成品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市场准入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情况,制定成品油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成品油生产、储运等企业的管理和监管。
2.价格管理:建立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制定成品油价格政策,对价格进行监管和调控,并及时公布价格信息,防范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3.质量监管:加强对成品油质量的监管,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机制,确保成品油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成品油进行处罚和整治。
4.储备管理:建立国家成品油战略储备制度,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和应急供应能力。
制定储备规模和建设标准,加强储备油品的管理和监测,确保储备油品的质量和有效利用。
5.市场监管: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油品和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升监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三、成品油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1.促进市场竞争:通过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扩大市场竞争主体,确保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的有效竞争;同时,通过价格和质量监管,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健康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牛东采油区块自用成品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对能源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做到合理用油、节约用油、降低成本、提高油料利用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三塘湖采油厂各类设备自用成品油管理。
第三条计划经营科负责采油厂自用成品油计划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成品油消耗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编制上报采油厂自用成品油计划表;
3、落实和执行公司下达的自用成品油计划。
第四条生产运行科负责现场成品油使用的管理工作,根据各用油单位生产实际,合理分配各单位成品油的现场使用量,其主要职责:
1、检查监督各用油单位制定成品油管理制度,做到合理用油,防止浪费,提高油料利用效率;
2、根据各项油料消耗定额指标,负责审核各用油单位的月度自用成品油计划,汇总上报计划经营科;
3、及时组织自用成品油的拉运车辆的调度,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4、建立自用成品油管理台帐,指导分析各区块油品成本使用情况;
5、汇总编制各区块成品油消耗记录台帐,定期分析油品消耗,及时了解各区块成品油使用现状。
第五条各采油区块负责本单位自用成品油的储存管理以及月度自用成品油计划的编制与上报,其主要职责:
1、根据设备运转情况,结合油料消耗定额,《自用成品油计划表》,并于每月20日前(冬季成品油计划于每月10日前)上报生产运行科;
2、负责自用成品油的储存管理,每旬进行自用成品油盘库,将盘库数据以及铅封使用记录上报生产运行科;
3、根据自用成品油的库存情况,及时向生产运行科提出自用成品油拉运计划;
4、建立健全本单位成品油使用与储存管理办法及相应的处罚管理办法。
第六条维修工区负责核实运转设备日均油耗,其主要职责:
负责核实运转设备小时数,做好记录,并将相关资料上报生产运行科和计划经营科。
第七条储运工区负责自用成品油的拉运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其主要职责:
1、按照生产运行科的要求落实成品油运输车辆,组织自用成品油的拉运及办理相关手续;
2、负责现场成品油车辆的过磅记录。
第八条保卫科科负责对自用成品油安全储存的监督与管理,落实各区块油品安全存储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成品油计划管理
第九条各用油单位根据运转设备数量及运转时长,结合设备日均油品消耗定额,按月测算编报自用成品油计划,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0日前(冬季成品油计划在每月10日前)上报生产运行科进行审核。
生产运行科于每月25日前(冬季于每月15日前),审核汇总采油厂月度《自用成品油计划》,生产运行科负责人审定签字后,上报计划经营科。
第十条计划经营科根据生产运行科上报的月度自用成品油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油田公司规划计划处。
第三章成品油的拉运、使用与储存第十一条生产运行科审核汇总各单位成品油拉运计划,将需拉运数量通知计划经营科,计划经营科对照公司下达的成品油计划,与规划计划处联系落实成品油拉运数量,将落实数量反馈生产运行科,由生产运行科安排运输车辆,同时通知储运工区组织拉运,并打好铅封。
冬季成品油拉运由生产运行科直接与新疆销售哈密分公司联系即可。
第十二条成品油配送至现场后,由生产运行科通知用油单位检查铅封,并现场监督过磅情况,确认无问题,则由用油单位接管成品油配送车辆,完成卸油工作。
卸油结束后,配送车辆必须再次过磅,储运工区负责期间过磅记录填写,并报生产运行科。
第十三条自用成品油使用与储存由各用油单位负责,各单位必须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现场自用成品油,每次用油前,必须由两人现场检尺,用油后,再次检尺,卸油口打铅封,记录用油前后的检尺数据以及铅封号,认真填写设备成品油消耗记录,用油量必须与设备油品消耗量对应。
对于长期不使用的油品,要对油罐出口打铅封并上锁,专人负责登记铅封号,钥匙由各单位业务员负责管理,不得由用油人员管理,使用钥匙必须经由用油单位领导同意,同时每旬检尺一次,与上旬检尺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当与实际账面对应不上时,及时汇报生产运行科和保卫科。
第四章成品油的结算
第十三条生产运行科、计划经营科、设备维修工区物资器材部门,负责自用成品油的结算工作。
根据成品油实际使用量,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章处罚
第十四条各用油单位制定严格的成品油管理制度,对于油品浪费或者记录不全者,予以相应考核。
第十五条严禁用油易物,转让或倒卖油品。
对于用油易物,转让或倒卖油品者,按照公司和采油厂有关治安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并移交油田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三塘湖采油厂生产运行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