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的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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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

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

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
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是家装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
到家居装修的质量和美观程度。

在进行家装木工施工时,需要按照
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

首先,家装木工施工前需要进行精确的测量和设计。

在进行家
装木工施工前,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精确的测量,确保所有的尺寸
和设计图纸一致。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施工后的效果符合预期。

其次,家装木工施工需要选用优质的木材和材料。

在选择木材
和材料时,需要注重其质量和环保性能,尽量选择正规渠道采购,
并且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木材和材料,避免出现损坏和浪费。

另外,家装木工施工需要注重细节和工艺。

在进行施工时,需
要注重每一个细节,比如拼缝的处理、角线的对齐、平整度的控制
等等,只有做到这些细节工艺到位,才能保证整体效果的美观和质
量的稳定。

此外,家装木工施工需要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标准操作。

在施工
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的工艺标准进行操作,比如在切割、拼接、
固定等环节都需要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施工质量。

最后,家装木工施工后需要进行细致的清理和保养。

在施工完成后,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清理,清除木屑、灰尘等杂物,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同时,还需要对木工装修进行保养,比如打蜡、上漆等,以保证装修效果的持久性。

总的来说,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对于家居装修的质量和美观程度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才能保证施工质量和装修效果。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

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

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是指在家居装修中,对于木工施工过程中所需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木工施工是家装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家居的质量和美观程度。

因此,制定并遵循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对于保障家居装修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首先,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要求在施工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施工环境整洁、安全;对施工所需材料和工具进行清点和准备,确保所需物品齐全;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仔细审阅,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其次,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

木工施工包括墙体拆除、木质结构搭建、家具定制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标准。

施工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另外,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还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注重细节和工艺。

木工施工需要考虑到家居环境的特殊要求,比如潮湿度、采光度、通风等因素。

施工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处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家居环境的要求。

此外,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还要求在施工结束后进行验收和整理。

施工结束后,需要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同时,还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施工环境整洁、无安全隐患。

总的来说,家装木工施工工艺标准是家居装修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家居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在家装木工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家居装修的质量和美观,让家居成为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木制品的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招标)

木制品的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招标)

木制品的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一通用技术及管理要求1.1 材质要求1.1.1木质材料无特殊注明的,均须使用多层胶合板制作;在公共区域有消防验收要求所使用的木材,须使用经国家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阻燃夹板;1.1.2木材甲醛释放量应符合国家甲醛释放量标准规定,要求所有原材料上应有厂家标识、限量标志(E1)。

1.1.3生产过程所使用的各种类型的胶水、油漆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中的规定。

1.1.4所有使用的五金件配件的品牌、规格、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的,对应富力集团装修星标等级配置,等级配置不明确的,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配置;定制类五金件,按图纸要求样式制作;所有选用五金件应满足功能要求,符合相关品种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1.1.5除设计特别标注或样板指定外,所有木皮厚度原则上不低于0.6mm,木皮的树种、纹理、底色必须与设计一致。

1.1.6木饰面所带有的不锈钢材质,除设计特别标注外,除特潮湿、重盐场所使用316不锈钢外,其余均使用304不锈钢材质。

1.2 样板管理1.2.1所有木饰面的样板,中标人在中标两周内,饰面的每个品种按设计样板要求,制作不低于300*400饰面两块,交招标人确认,经甲方(或设计单位)、招标人、中标人三方签字确认为施工样板,一块留中标人保管,另一块由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方可按照施工样板要求,批量开始生产。

1.2.2中标人须按设计要求,五金件每个品种提供两套五金件实物样板,供设计单位、招标人、中标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批量供货。

1.2.3批量施工的木饰面制作,须按招标人指定的施工楼层或区域,制作施工样板,在施工样板通过综合评审合格后,中标人须按照综合意见评审要求,进入批量生产。

1.2.4中标人在厂内批量生产过程中,有义务配合及接受招标人的过程检查及监督,对招标人依据合同约定提出的合理要求,无条件及时落实整改。

1.3 加工工艺要求1.3.1木门1.3.1.1所有木门的加工尺寸必须现场校对,测量制表,出具深化图,报请项目部审批合格后,才报备厂内组织生产。

木门采购技术要求资料

木门采购技术要求资料

木门采购技术要求资料一、引言木门作为建筑装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技术要求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本文将详细介绍木门采购的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二、木门材料要求1.木材木门的主要材料是实木,要求选用具有良好机械性能、耐用性和稳定性的木材。

常用的木材包括柚木、黄楠木、橡木等。

木材应经过脱水处理和防腐处理,以确保其稳定性和耐用性。

2.木门框木门框要求采用优质的木材制作,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承重能力。

框架结构应合理,接缝紧密,焊接牢固。

三、木门设计要求1.尺寸要求木门的尺寸要符合建筑结构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要求。

通常,木门的高度应为2.1米至2.2米,宽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开门方式木门的开门方式根据建筑设计和使用需求确定,可以是推拉式、旋转式或折叠式等。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开门方便、平稳且无噪音是基本要求。

3.防火要求根据建筑的防火等级要求,木门可能需要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

木门的防火要求包括火焰蔓延速度、火焰蔓延范围等指标。

四、木门制作工艺要求1.表面处理木门的表面应经过打磨、涂漆等处理,以保证其外观质量和抗污能力。

涂层应均匀、耐久、不易剥落。

2.铰链连接木门的铰链连接要求牢固、灵活,能够承受长期使用的开合次数。

铰链材料应选用优质不锈钢,具有防锈、耐腐蚀、耐磨损等特性。

3.气密性要求木门的气密性要求能够有效地隔绝室内外的气流交换,以保持室内环境的稳定。

门与门框的连接应紧密,门缝应无明显裂缝。

五、木门安装要求1.安装位置木门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门与门框之间应保留适当的间隙,以确保开合顺畅。

2.安装固定木门应采用合适的固定方式,如采用螺丝固定时,螺丝应尺寸适合且固定牢固。

3.摇头和挂件木门必须配备可靠的摇头和挂件,以确保门的平稳开闭和安全使用。

六、木门质量检测要求为了保证木门的质量和使用效果,建议在采购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测。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外观质量检测检查木门的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无明显划痕、凹陷和涂层起泡等问题。

木门制作安装合同

木门制作安装合同

木门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牡丹江市大东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刘明哲(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福鼎家园小区35#~38#四栋楼木门制作、安装委托给乙方,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设计要求:设计室内为木制门。

二、选用主材:门框主材为章松,门扇为实木框胶合板面层,面层刷
一遍底漆三遍灰色面漆。

三、质量要求:门的几何尺寸,物理性能及外观均应符合设计及施工
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保证木制品正常验收交工。

四、双方责任:乙方负责木门制作、运输、安装、刷底漆、防火漆、
五金小件、玻璃制作安装及交工、保修全过程,并接受甲方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同时提供产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

价格:木制门为均价每套188元/套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每天保证一层楼木门
框进场及安装约50套)保证工期并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安装完。

供货日期2009年8月3日签订协议,2009年8月5日前木制门套进场安装并保证以后每天进场及安装50套。

结算方式:乙方安装完1栋楼的全部门套甲方付乙方门造价的40%,乙方安装完所有门窗、玻璃门扇、框刷完防火漆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至95%,其余5%作为保修款,应于次年保修期结束后一次付清。

六、附则:
1、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结清工程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在本合同之外签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牡丹江市大东建筑总公司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2009年8月3日。

木工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择与工艺规范

木工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择与工艺规范

木工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择与工艺规范在木工施工中,材料选择和工艺规范是至关重要的,它们直接关系到成品的质量和持久性。

本文将探讨木工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择和工艺规范,并重点关注木材的选择、加工、修整和涂装等方面。

1. 木材的选择木材是木工施工中最基本的材料,其选择直接影响着成品的质量和美观度。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木材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例如,对于室外使用的家具或装饰品,应选用防腐木材或经过特殊处理的木材,以防止受潮、腐朽或虫蚀。

其次是木材的外观和纹理。

根据施工项目的需要,可以选择有特定纹理和颜色的木材,以增强成品的美观度。

同时,还要注意木材的质量和加工难度,确保所选木材具备良好的工艺可行性。

2. 木材的加工木材的加工直接影响着木工成品的精度和稳定性。

在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尺寸和角度,确保各部件的相互契合和精确度。

为此,木工师傅在操作时,通常会使用专属的木工工具,如锯子、刨子、钻子等,以确保加工的精度和质量。

另外,还需要注意加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木工施工时,应使用合适的工作台和工作台固定装置,避免工作过程中的意外伤害。

同时,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如护目镜、手套和口罩等,以减少尘土和木屑对操作者的伤害。

3. 木材的修整和涂装修整是在木工成品制作完成后的一个重要步骤。

它主要包括去毛刺、打磨、修复瑕疵等工序。

修整的目的是使木工成品的表面光滑、无划痕,并确保各部件之间的契合度。

修整过程中需要注意避免过度修整,以免损坏木材的结构和造型。

涂装是木工成品的最后一个环节,它可以增加木材的美观度和保护木材的表面。

在选择涂装材料时,应根据施工项目的需要选择合适的涂装材料,如清漆、漆膜或油漆等。

涂装过程中,要控制好涂料的厚度和均匀度,以确保涂装效果的质量和一致性。

总之,在木工施工过程中,材料选择和工艺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合理选择木材、精确加工和修整、细致涂装可以保证木工成品的质量和美观度。

因此,木工师傅们在施工中应该加强对这些方面的注意和理解,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

家装木工验收标准

家装木工验收标准

家装木工验收标准
家装木工验收标准是家庭装修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木工的质量
直接关系到家居的使用寿命和美观程度。

因此,在验收木工时,需
要仔细检查各项指标,确保木工质量达到标准,以下是家装木工验
收标准的具体内容。

首先,对于木工的基本材料要求,需要检查木材的种类和质量。

木材应该选择防腐处理过的材质,保证木工在使用过程中不易受潮、变形或者腐烂。

此外,木材的表面应该平整,无裂缝和明显的疵点,确保木工制成的家具外观美观、质量可靠。

其次,对于木工的加工工艺要求,需要检查木工的连接部位和
拼接工艺。

连接部位应该牢固可靠,拼接工艺应该精细,无明显的
接缝和瑕疵。

此外,需要检查木工的开榫工艺,确保榫头和榫眼的
精准度和稳固性,以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开裂或者松动的情况。

另外,对于木工的表面处理要求,需要检查木工的表面光滑度
和涂漆工艺。

木工的表面应该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划痕和凹陷,确
保家具的手感和外观质量。

涂漆工艺应该均匀一致,无漏刷和起泡
现象,确保木工的防水性和美观度。

最后,对于木工的安装要求,需要检查木工的安装位置和稳固性。

木工的安装位置应该符合设计要求,无偏差和错位现象,确保
家具的使用效果。

安装后的木工应该稳固可靠,无晃动和松动现象,确保家具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家装木工验收标准涉及到木材的基本材料、加工工艺、表面处理和安装要求等多个方面,需要仔细检查各项指标,确
保木工质量达到标准。

只有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才能保证
家具的质量和使用效果,为家庭装修增添一道坚实的保障。

木工工程的技术要求与质量控制方法

木工工程的技术要求与质量控制方法

木工工程的技术要求与质量控制方法木工工程指的是利用木材进行打造和搭建的各种建筑和家具。

作为一项古老而重要的手艺,木工工程在现代社会依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无论是建造住宅、办公楼还是制作家具,木工工程都需要遵守严格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方法。

首先,木工工程的技术要求包括对木材质量的考量和对结构设计的要求。

在选择木材时,首要考量是其质量和稳定性。

优质的木材应当具备一定的硬度,抗压抗弯能力强,并且具备一定的耐腐蚀性能。

同时,木材的水分含量也需要严格控制。

过高的水分含量会导致木材变形,而过低的水分含量则容易导致开裂。

因此,在进行木工工程时,需要合理控制木材含水量,通常要求其在10%以下。

其次,对于木工工程的结构设计,需要综合考虑使用功能和美观性。

在建筑方面,木工工程的结构设计要求通常包括承重能力、抗震能力以及保温性能等。

而对于家具等装饰物来说,结构设计要求则更加关注于美观性和人体工程学。

具体来说,木工工程师需要考虑到使用者的人手大小、身高以及坐姿和站姿的舒适度,从而设计出更加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家具。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空间的利用率以及与其他家具或装饰品的协调性。

除了技术要求外,木工工程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质量控制方法来确保工程的品质。

首先,严格的工程验收制度是质量控制的基础。

木工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规范。

其次,合理的工艺流程和施工工具也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木工施工应遵循标准化工艺流程,合理利用各种工具,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此外,质量控制还应包括材料采购和加工的控制措施,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在木工工程的质量控制中,监督和检测也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监督是指对施工现场和工程进展的持续监控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检测则是指对木工工程成品的各项指标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这些监督和检测工作通常由专业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木工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方法也在不断创新和提升。

木工工程的施工标准和装饰效果验收标准

木工工程的施工标准和装饰效果验收标准

木工工程的施工标准和装饰效果验收标准木工工程是指以木材为主要材料,运用木工加工技术进行加工、制作并安装的工程。

它广泛应用于建筑、家具制作和室内装饰等领域。

为了保证木工工程的质量和装饰效果,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施工标准和装饰效果验收标准。

一、施工标准1. 材料选用:在木工工程施工过程中,首先要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建筑要求的优质木材。

木材的选择应该考虑到其材质、纹理和湿度等因素,保证木材的质量稳定和使用期限长久。

2. 加工工艺:加工工艺是影响木工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木工加工应该遵循相应的工艺流程,包括测量、切割、拼接、组装和修饰等步骤。

每个步骤都需要遵循正确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保证加工精度和质量。

3. 安装要求:安装是木工工程的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安装要求包括支撑、校正、固定和美观等方面。

木工制品安装应该牢固可靠,不得出现松动、变形或损坏等现象。

同时,安装后的木工制品应该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形成统一的整体效果。

4. 环境保护:在木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采取措施保护环境。

例如,控制木屑和尘埃的产生,避免木材的浪费,妥善处理废弃物等。

同时,施工现场应该保持整洁,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和他人的正常生活。

二、装饰效果验收标准1. 视觉效果:装饰效果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室内环境的美化。

验收时应该注意观察木工制品的表面质量、色彩搭配和整体效果等。

木工制品的表面应该平整光滑,没有明显的刮痕、磨损或凹凸不平的现象。

在色彩搭配方面,应该与周围的装饰风格相协调,形成和谐统一的整体效果。

2. 功能要求:木工制品作为室内装饰材料,除了要具备装饰功能外,还应该具备一定的功能要求。

例如,柜子的抽屉应该打开灵活、关闭严密;门的开闭应该顺畅,不得出现卡阻现象;地板的防滑性能应该好等。

验收时应综合考虑这些功能要求,确保木工制品的正常使用。

3. 安全标准:安全是进行装饰验收时非常重要的方面。

木工制品的施工要符合相关建筑安全规范,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木饰面技术要求

木饰面技术要求

木饰面生产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饰面的结构、分类、制作(拼贴、涂饰)要求、制作工艺、产品检验、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木饰面生产厂的要求,同时规定了项目现场木饰面安装的质量要求。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木饰面由木质材料(主要包括各类大幅面人造木板)为主要材料,经工厂化加工制作而成的各种装饰面板(俗称“成品木饰面”或“木挂板”),本标准简称“木饰面”。

2.2挂装式木饰面通过金属挂件或木楔子将面板与基层挂合安装的木饰面。

2.3粘贴式木饰面通过胶粘剂将面板粘贴于基层上的木饰面。

2.4阳角木饰面指两块木饰面不在同一平面上,且两木饰面正面间的外夹角大于180°的木饰面组合部件。

2.5阴角木饰面指两块木饰面不在同一平面上,且两木饰面正面间的内夹角小于180°的木饰面组合部件。

3木饰面分类3.1按使用基层材料分为:实木木饰面、胶合板(细木工板)木饰面、刨花板木饰面、纤维板木饰面。

3.2按饰面材料分为:油漆实木皮饰面、三聚氰胺木饰面。

3.3按油漆外观效果分为:混油饰面木饰面、清漆木饰面、高光漆饰面木饰面、亚光漆饰面木饰面、开放漆饰面木饰面、封闭漆饰面木饰面。

3.4按照饰面板形状分:平面木饰面、弧面木饰面(内弧面、外弧面)、组合木饰面(阳角木饰面、阴角木饰面、包柱木饰面)。

4木饰面制作4.10木饰面工艺槽工艺规定1工艺槽一般分为:水平工艺槽、垂直工艺槽和交叉工艺槽(包括正交叉和斜交叉)2工艺槽宽度V5mm,应在工厂对修饰缝槽完成与大面颜色相近的色漆。

3工艺槽宽度25mm,应在工厂对修饰缝槽贴与大面相同的单板(木皮),并完成涂饰。

4V型断面工艺槽应全部在工厂对修饰缝槽贴与大面相同的单板(木皮),并完成涂饰。

5产品检验5.1产品检验包括:日常自查、质检巡查、部门例检、上级抽查、出厂检验等,企业内部各种检查、例检可根据本节要求,单独或合并设计表单。

5.2制作检验5.2.1组装固定的木饰面零部件的结合处应牢固无松动、无开裂。

木工施工中的材料选择和工艺规范

木工施工中的材料选择和工艺规范

木工施工中的材料选择和工艺规范引言木工是一项古老而重要的手工艺,它涉及到木材的选择、加工和制作,以及最终的饰面和保护工艺。

在木工施工中,材料的选择和工艺的规范对最终作品的质量和实用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木工施工中的材料选择和工艺规范,并分享一些经验和建议。

一、材料选择1. 木材的选择木材是木工施工中最主要的材料之一,对最终作品的质量和外观有重要影响。

在选择木材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木材的种类:不同的木材有不同的特性和用途。

一些常见的木材种类包括橡木、松木、胡桃木等。

根据项目的需求和预算,选择适合的木材种类至关重要。

- 木材的质量:木材应该是干燥、均匀和坚硬的。

应该避免选择有裂纹、虫蛀或变形的木材。

- 木材的颜色和纹理:不同的木材有不同的颜色和纹理,这将直接影响最终作品的外观。

选择与项目风格和设计相符的木材可以增强整体效果。

2. 辅助材料的选择除了木材,木工施工还需要一些辅助材料。

例如,胶水、螺丝、填缝剂等。

在选择这些辅助材料时,应尽量选择质量可靠、耐久性强的产品,以确保最终作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二、工艺规范1. 测量和规划在木工施工开始之前,准确的测量和规划是非常重要的。

测量和规划的准确性直接影响最终作品的尺寸和结构。

应使用合适的测量工具,并按照项目要求进行仔细的规划。

2. 切割和加工切割和加工是木工施工中最基本的步骤之一。

在进行切割和加工时,应掌握正确的技巧和安全操作方法。

合适的切割工具和机械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

此外,应注意避免木材的翘曲和损坏,确保最后的尺寸和形状符合要求。

3. 拼接和固定拼接和固定是将木材组装在一起的关键步骤。

使用适当的胶水、螺丝和其他固定设备可以确保拼接的稳固性和可靠性。

在拼接和固定过程中,应确保每个连接点都牢固、平直,没有松动和震动。

4. 饰面和保护饰面和保护是木工施工中的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合适的饰面技术可以增强木材的美观和耐久性。

例如,上漆、打磨、抛光等。

木箱质量控制规定

木箱质量控制规定

木箱质量控制规定标题:木箱质量控制规定引言概述:木箱作为一种常用的包装材料,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木箱的质量符合标准,制定了一系列的质量控制规定。

本文将从原材料选择、制作工艺、质量检验、包装标识和运输储存五个方面详细介绍木箱质量控制规定。

一、原材料选择1.1 木材种类:应选择具有良好耐久性和抗压强度的木材,如松木、柳木、榉木等。

1.2 木材湿度:木材湿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一般应控制在12%以下。

1.3 木材表面处理:木材应经过防腐处理,以防止虫蛀和霉菌滋生。

二、制作工艺2.1 结构设计:木箱的结构设计应合理,保证箱体稳固性和承载能力。

2.2 拼接工艺:拼接处应采用榫卯结构或者钉子连接,确保连接牢固。

2.3 表面处理:木箱表面应做好打磨和涂漆处理,保证外观美观并防止刮伤。

三、质量检验3.1 外观检查:木箱外观应无明显裂缝、变形和漆面破损。

3.2 尺寸检测:木箱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能够放置物品。

3.3 承载力测试:对木箱进行承载力测试,确保能够承受运输过程中的振动和压力。

四、包装标识4.1 标识内容:木箱应标明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产品名称和承载能力等信息。

4.2 标识位置:标识应清晰明了,放置在易于识别的位置。

4.3 标识方式:可以采用贴纸、喷印或者烙印等方式进行标识。

五、运输储存5.1 包装方式:木箱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

5.2 堆放要求:木箱应垂直堆放,避免受潮或者挤压变形。

5.3 存放环境:木箱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和霉菌滋生。

总结:通过严格执行木箱质量控制规定,可以确保木箱的质量符合标准,提高木箱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保障货物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希望相关企业和生产厂家能够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提升木箱的质量水平,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木工施工中的材料检测与施工要求

木工施工中的材料检测与施工要求

木工施工中的材料检测与施工要求在木工行业中,材料的检测和施工要求是确保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合格的材料和正确的施工方法不仅能够提升产品质量,还能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本文将从材料检测和施工要求两个方面来探讨木工施工中的相关问题。

一、材料检测1. 原材料检测在木工施工前,首先要对原材料进行检测。

木材是施工中常用的原材料,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

因此,在选择木材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测要求。

首先,要检查原木的表面是否有裂缝、翘曲等现象,以及有无腐朽、虫蛀等问题。

这些情况都会影响木材的使用寿命和强度。

其次,需要对木材进行湿度测试。

湿度过高的木材容易受潮发霉,而湿度过低则容易开裂变形。

可借助湿度计对木材进行测试,确保其湿度在合理范围内。

最后,还要检查木材的密度和颜色是否均匀。

密度不均匀的木材容易出现弯曲、开裂的问题,颜色不均匀可能影响产品的外观。

2. 辅助材料检测除了木材之外,还有一些辅助材料在木工施工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比如胶水、钉子、刷漆、亮光剂等。

这些材料的质量也需要进行检测。

对于胶水来说,要检查其粘度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其是否具有足够的粘接强度。

而钉子则需要检查其是否锋利且完整,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同时,涂料的质量也需要重视。

要确保涂料符合环保标准,不含有害物质。

刷漆时还要注意涂层的平整度和附着力等方面的要求。

二、施工要求1. 设计和制图在木工施工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设计和制图工作。

这可以帮助施工人员了解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步骤,从而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设计时要考虑到产品的功能和美观性,保证设计与实际施工的可行性。

制图时要准确绘制各个零部件的尺寸和位置,以便进行后续的加工和安装。

2. 加工工艺木工施工中的加工工艺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

要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加工方法和工具,确保整个加工过程顺利进行。

首先,要注意切削工具的选择和使用。

切削工具的刃口要保持锋利,切削速度要适中。

切削时要控制好力度和角度,以避免木材破损或者塌陷。

木制品施工工艺标准

木制品施工工艺标准

木制品施工工艺标准一、细木制品的基本要求:1.人造木板、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

2.木板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潮湿部位固定橱柜、木门套应做防潮处理4.框架应采用榫结构。

5.表光滑,无毛刺和明显钉痕,采用贴面(包括防火成形板)应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不起翘,防火形板的表面无划痕、无色差。

6.贴面板]线条应用黏合剂贴后再用钉子固定。

二、吊顶施工要求:1.材料的选用:必须使用烘干白松木龙骨,标准为:250x 350㎜,板面无设计要求时必须采用9㎜纸面石膏板。

2.木龙骨架需三面涂刷防火涂料,吊顶木方间距≤300x 300㎜,必须缝系密实。

3.吊顶采用轻钢龙骨直接石膏板,部分造型处可用木龙骨代替,膨胀螺钉为国标D8x10,吊筋(D≥8)间距≤900,主龙骨(38,壁后1.0)间距与吊筋相同,副骨间距为400x 600㎜,一般轻钢龙骨采用直卡式或吊式。

4.石膏板接缝应留4-6㎜,宜开“八字缝”石膏板接缝处必须打绷带或布,防止开裂。

5.使用的自攻螺钉帽必须低于板平面1㎜,并涂防绣漆,钉距以150㎜为宜。

6.吊筋间距为900㎜。

7.阳角拼接处必须大面压小面,将拼接缝留至隐蔽处。

8.直角拐弯处纸面石膏板必须整板套割,不可拼接,缝隙不能留在拐角处,用错开拐角处200㎜以上,石膏板吊顶必须立面压平面。

9.重型灯具、电扇等其他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必须加膨胀螺钉及吊杆固定。

10.工艺要求:接缝高低差≤1㎜,接缝直线度≤3㎜,表面平整度3㎜。

三、门窗套施工要求:1.门窗套的材料、造型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2.门套采用细木工板打底,九厘板外贴奥松板或饰面板做企口,上合页边须双层大芯板(第一层可用≥60㎜板条打底),门套线条厚度不能少于10㎜,另一边不能少于5㎜,采用双排钉固定,钉距以100㎜为宜,均匀有序,混油门套线与奥松板做企口状,用防裂宝处理,上线条必须用白乳胶,可避免线条与面板间产生裂缝,窗套哑口基层为单层细木工板,外贴澳松板或饰面板,线条厚度应≥10㎜,另一边不能少于5㎜(特殊设计要求除外)。

招标技术规格:木饰面

招标技术规格:木饰面

招标技术规格:木饰面1. 概述本招标文件旨在明确木饰面的技术规格要求,以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我们的质量和美观标准。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技术规格书,并在投标书中明确表示其产品是否符合本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2. 技术规格2.1 材料要求- 木材种类:投标方需提供所使用的木材种类,并说明其来源、特性及可持续性证明。

- 木材纹理:应选择纹理美观、自然、无明显瑕疵的木材。

- 木材含水率:木材含水率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具体要求将根据使用环境和地区气候确定。

- 甲醛释放量:木饰面材料需符合国家关于甲醛释放量的强制性标准。

2.2 加工要求- 尺寸精度:木饰面的尺寸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执行,允许的尺寸公差应符合行业标准。

- 表面处理:表面处理应均匀,无明显色差,涂层应耐磨、耐刮、易清洁。

- 接缝处理:接缝应平整、严密,不得有明显的缝隙或翘曲。

2.3 耐久性要求- 抗老化性:木饰面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抗老化性能,在规定的使用环境下不易褪色、开裂。

- 抗冲击性:应具有一定的抗冲击性能,不易损坏。

- 防水性能:木饰面应具有一定的防水性能,以适应不同的使用环境。

2.4 环保要求- 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不含有害物质。

- 生产过程应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废弃物产生。

3. 检测与验收3.1 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检测、工艺检测和环保检测。

3.2 验收标准应按照本技术规格书、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 包装与运输4.1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4.2 供应商需提供运输时间表,并确保按时交付。

5. 售后服务5.1 供应商应对其产品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维修、更换等。

5.2 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流程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交以下文件:- 投标书- 产品样品- 质量检测报告- 生产能力证明- 售后服务承诺7. 其他本技术规格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木护墙木筒子板安装工艺标准

木护墙木筒子板安装工艺标准

木护墙木筒子板安装工艺标准1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高级民用建筑及有特殊要求建筑的木护墙及木筒子板工程的安装。

2施工准备2.1材料要求:2.1.1木材的树种、材质等级、规格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1.2龙骨料一般用红、白松烘干料,含水率不大于12%,材质不得有腐朽、超断面1/3的节疤、壁裂、扭曲等疵病,并预先经防腐处理。

2.1.3面板一般采用胶合板(切片板或旋片板),厚度不小于3mm(也可采用其它贴面板材),颜色、花纹要尽量相似。

用原木材作面板时,含水率不大于12%,板材厚度不小于15mm;要求拼接的板面、板材厚度不少于20mm,且要求纹理顺直、颜色均匀、花纹近似,不得有节疤、裂缝、扭曲、变色等疵病。

2.1.4辅料:2.1.4.1防潮卷材:油纸、油毡,也可用防潮涂料。

2.1.4.2胶粘剂、防腐剂:乳胶、氟化钠(纯度应在75%以上,不含游离氟化氢和石油沥青)。

2.1.4.3钉子:长度规格应是面板厚度的2~2.5倍;也可用射钉。

2.2主要机具:2.2.1电动机具:小台锯、小台刨、手电钻、射枪。

2.2.2手持工具:木刨子(大、中、小)、槽刨、木锯、细齿、刀锯、斧子、锤子、平铲、冲子、螺丝刀;方尺、割角尺、小钢尺、靠尺板、线坠、墨斗等。

2.3作业条件:2.3.1安装木护墙、木筒子板处的结构面或基层面,应预埋好木砖或铁件。

2.3.2木护墙、木筒子板的骨架安装,应在安装好门窗口、窗台板以后进行,钉装面板应在室内抹灰及地面做完后进行。

2.3.3木护墙、木筒子板龙骨应在安装前将铺面板面刨平,其余三面刷防腐剂。

2.3.4施工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安装好,接通电源,并进行试运转。

2.3.5施工项目的工程量大且较复杂时,应绘制施工大样图,并应先做出样板,经检验合格,才能大面积进行作业。

3操作工艺3.1工艺流程:找线定位→核查预埋件及洞口→铺涂防潮层→龙骨配制与安装→钉装面板3.2找位与划线:木护墙、木筒子板安装前,应根据设计图要求,先找好标高、平面位置、竖向尺寸,进行弹线。

木饰面装修招标技术规定

木饰面装修招标技术规定

木饰面装修招标技术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木饰面装修招标的技术规定,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木饰面装修的招标项目。

2. 技术要求2.1 木材选择- 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木材,确保材质均匀、无明显疵点和裂纹。

- 木材应符合装修设计方案的要求,包括颜色、纹理和粗细度等。

2.2 木饰面安装- 木饰面应采用环保胶水进行粘贴,确保无异味、无污染。

- 粘贴过程中应注意对饰面板的定位、对齐和平整度,确保装饰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2.3 环境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环境的干燥、通风良好,避免湿度过高或过低对木饰面材料的影响。

- 施工现场应维持适宜的温度,以确保胶水的固化效果。

2.4 品控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品控机制,对木饰面装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 检查应包括饰面板的平整度、粘贴牢固度以及装饰效果的达成情况。

2.5 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 施工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手套等。

3. 技术验收3.1 验收标准- 木饰面装修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 验收标准应包括饰面板的平整度、装饰效果、无明显疵点和裂纹等。

3.2 验收程序- 完工前,施工方应邀请相关验收单位进行技术验收。

- 验收单位应对木饰面装修进行全面检查,并出具验收报告。

4. 技术保证4.1 保修期限- 木饰面装修的保修期限应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装修质量问题,施工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4.2 保修责任- 施工方应承担木饰面装修质量的保修责任。

- 在保修期内,施工方应积极响应并解决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

5. 结论本文档制定了木饰面装修招标的技术规定,明确了木材选择、安装要求、环境控制、品控要求、施工安全、技术验收和技术保证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遵守本规定,可以确保木饰面装修工程的质量和效果达到预期要求。

木制品的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招标)

木制品的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招标)

木制品的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一通用技术及管理要求1.1 材质要求1.1.1木质材料无特殊注明的,均须使用多层胶合板制作;在公共区域有消防验收要求所使用的木材,须使用经国家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阻燃夹板;1.1.2木材甲醛释放量应符合国家甲醛释放量标准规定,要求所有原材料上应有厂家标识、限量标志(E1)。

1.1.3生产过程所使用的各种类型的胶水、油漆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中的规定。

1.1.4所有使用的五金件配件的品牌、规格、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的,对应富力集团装修星标等级配置,等级配置不明确的,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配置;定制类五金件,按图纸要求样式制作;所有选用五金件应满足功能要求,符合相关品种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1.1.5除设计特别标注或样板指定外,所有木皮厚度原则上不低于0.6mm,木皮的树种、纹理、底色必须与设计一致。

1.1.6木饰面所带有的不锈钢材质,除设计特别标注外,除特潮湿、重盐场所使用316不锈钢外,其余均使用304不锈钢材质。

1.2 样板管理1.2.1所有木饰面的样板,中标人在中标两周内,饰面的每个品种按设计样板要求,制作不低于300*400饰面两块,交招标人确认,经甲方(或设计单位)、招标人、中标人三方签字确认为施工样板,一块留中标人保管,另一块由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方可按照施工样板要求,批量开始生产。

1.2.2中标人须按设计要求,五金件每个品种提供两套五金件实物样板,供设计单位、招标人、中标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批量供货。

1.2.3批量施工的木饰面制作,须按招标人指定的施工楼层或区域,制作施工样板,在施工样板通过综合评审合格后,中标人须按照综合意见评审要求,进入批量生产。

1.2.4中标人在厂内批量生产过程中,有义务配合及接受招标人的过程检查及监督,对招标人依据合同约定提出的合理要求,无条件及时落实整改。

1.3 加工工艺要求1.3.1木门1.3.1.1所有木门的加工尺寸必须现场校对,测量制表,出具深化图,报请项目部审批合格后,才报备厂内组织生产。

定制家具的招标评审标准

定制家具的招标评审标准

定制家具的招标评审标准
1、衣帽柜、办公桌、床头柜、茶具柜要求:底漆面漆均须符合环保要求,经五底三面先进油漆工艺处理。

2、办公椅:面料选用进口黑色西皮,手感幼滑,纹理细腻,柔软且富于弹性;靠背座垫选用PV高能发泡海绵。

3、组合沙发:2套的,面料采用优质牛皮,柔软贴手,透气性好。

坐垫采用PV高能发泡海绵,软硬适中。

4套的,面料选用进口黑色西皮,手感幼滑,纹理细腻,柔软且富于弹性;靠背座垫选用PV高能发泡海绵。

4、组合会议桌:优质防火板,具有防火阻燃、耐高温、抗老化特性,同时具有耐酸碱、永不褪色等特性。

暗红色胡桃木皮,底漆面漆均须符合环保要求,经五底三面先进油漆工艺处理。

5、会议用椅:料选用优质西皮,手感幼滑,纹理细腻,柔软且富于弹性;实木椅架,靠背座垫选用PV高能发泡海绵。

6、单人木床:采用细木工板,贴暗红色胡桃木木皮;杉木铺板,1.8公分厚,床厅为10CM×8CM。

床头直立高靠背,床尾设计一抽屉,床下设鞋架。

7、所有木制品及运输过程中的铺垫物、包装物均不得使用松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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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制品的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一通用技术及管理要求1.1材质要求1.1.1木质材料无特殊注明的,均须使用多层胶合板制作;在公共区域有消防验收要求所使用的木材,须使用经国家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阻燃夹板;1.1.2木材甲醛释放量应符合国家甲醛释放量标准规定,要求所有原材料上应有厂家标识、限量标志(E1) 。

1.1.3生产过程所使用的各种类型的胶水、油漆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中的规定。

1.1.4所有使用的五金件配件的品牌、规格、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的,对应富力集团装修星标等级配置,等级配置不明确的,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配置;定制类五金件,按图纸要求样式制作;所有选用五金件应满足功能要求,符合相关品种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1.1.5除设计特别标注或样板指定外,所有木皮厚度原则上不低于0.6mm,木皮的树种、纹理、底色必须与设计一致。

1.1.6木饰面所带有的不锈钢材质,除设计特别标注外,除特潮湿、重盐场所使用316 不锈钢外,其余均使用304 不锈钢材质。

1.2样板管理1.2.1所有木饰面的样板,中标人在中标两周内,饰面的每个品种按设计样板要求,制作不低于300*400 饰面两块,交招标人确认,经甲方(或设计单位)、招标人、中标人三方签字确认为施工样板,一块留中标人保管,另一块由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方可按照施工样板要求,批量开始生产。

1.2.2中标人须按设计要求,五金件每个品种提供两套五金件实物样板,供设计单位、招标人、中标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批量供货。

1.2.3批量施工的木饰面制作,须按招标人指定的施工楼层或区域,制作施工样板,在施工样板通过综合评审合格后,中标人须按照综合意见评审要求,进入批量生产。

1.2.4中标人在厂内批量生产过程中,有义务配合及接受招标人的过程检查及监督,对招标人依据合同约定提出的合理要求,无条件及时落实整改。

1.3 加工工艺要求1.3.1木门1.3.1.1所有木门的加工尺寸必须现场校对,测量制表,出具深化图,报请项目部审批合格后,才报备厂内组织生产。

1.3.1.2所使用的木材须经过烘干或自然通风晾干,同一套的门套、门扇木皮必须纹理大小一致,走向相呼应,衔接合理。

1.3.1.3户内开启门套除特殊要求外,均须采用AB 套的方式生产,门套须整体加工成型到现场,严禁到现场拼装的方式生产,止口宽度不低于15mm带, 闭门器上部止口宽度不低于20mm。

1.3.1.5木门套及门扇表面木皮砂光均匀,表面无毛刺、起泡、锤印等瑕疵;裁口准确,拼接严密。

1.3.1.6门套合页位置须在厂内开具,严禁现场开凿。

1.3.1.7门套指口的胶条,必须在厂内粘接成品,严禁现场粘接。

1.3.1.8酒店类宴会厅、会所等超高、超大类门体,须采用轻钢结构,确保门体不变形;采用中轴门铰的,下部与转轴结合部位,应采用薄壁钢板补强处理,上部的转轴位置,门铰位置除采取补强处理外,须采用能满足承受本门体重量频繁开启需求的中轴。

1.3.1.9管井门、设备房门等特潮湿场所,门体严禁采用木框两侧封板结构,框体必须采用轻钢结构制作。

1.3.1.10二、三星装标无底框的门套制作,靠墙一侧,须采用防潮、防腐涂料补强处理。

1.3.1.11木门套及门扇的漆面制作,须在无尘、洁净专业油漆车间制作生产,严禁在现场喷漆施工。

1.3.1.12允许偏差项目:1.3.2木饰面1.3.2.1所有木饰面的加工尺寸必须现场校对,测量制表,出具深化图,报请项目部审批合格后,才报备厂内组织生产。

1.3.2.2所使用的木材须经过烘干或自然通风晾干的要求,同区域位置的木皮必须纹理大小一致,走向相对称或相呼应,衔接合理。

1.3.2.3木饰面表面木皮砂光均匀,表面无毛刺、起泡、锤印等瑕疵;裁口准确,拼接严密。

1.3.2.5木饰面板块间的拼接,须按设计要求施工,设计无明确要求的,应采用专项留槽处理,拼接槽须在厂内加工成型,严禁采用硬拼的方式拼接。

1.3.2.6木饰面的板块安装方式采用承插槽式安装,承插槽的制作须在厂内加工成型,现场定位安装。

1.3.2.7除设计特别注明外,木饰面制作成品厚度不低于15mm。

1.3.2.8单块饰面板过宽过大时,为防止版面变形,应按饰面的实际情况,采取后背开槽断筋、后背加肋等方式予以预控处理。

1.3.2.9构件较小异形饰面,应在厂内整体加工成型,现场安装的方式组织生产。

1.3.2.10异形楼梯、异形构件、异形模型台等特殊造型,中标人须按现场的定位尺寸,制作模板,再回厂内组织生产。

1.3.2.11所有异形楼梯扶手转角、壁龛、木饰面阳角拼接等,须在厂内加工成型,瑕疵安装的方式组织生产。

1.3.2.12木饰面的漆面制作,须在无尘、洁净专业油漆车间制作生产,严禁在现场喷漆施工。

1.3.2.13木质门安装允许偏差项目:1.3.3 柜体类1.3.3.1所有饰柜的加工尺寸必须现场校对,测量制表,出具深化图,报请项目部审批合格后,才报备厂内组织生产。

1.3.3.2所使用的木材须经过烘干或自然通风晾干,同一套饰柜或相邻饰柜木皮必须纹理大小一致,走向相呼应或对称,衔接合理。

1.3.3.3柜体表面木皮砂光均匀,表面无毛刺、起泡、锤印等瑕疵;裁口准确,拼接严密。

1.3.3.4所有柜体除设计有注明外,框体周边材料所使用的板材为单块板材时,厚度不得低于15mm柜, 体较大时,厚度不低于18mm.1.3.3.5大型饰柜门、衣柜门,须采取中空双面夹板处理,中空须采取竖向摆放薄壁钢方通防变形措施。

1.3.3.6柜体内拼接严密,表面平整,无明显色差及瑕疵,各种预留孔洞开口位置准确,收边细致。

1.3.3.7悬挑式地柜制作,须采用预埋件安装方式插入安装,深化设计及厂内制作时,应充分考虑柜体安装方式,预留钢构插入位置,形成合理的空间布局;严禁现场采用螺钉锚固墙面的方式固定。

1.3.3.8除设计注明外,所有柜子严格按照地柜配套踢脚板、吊柜配套收口顶板方式加工,严禁出现成品柜直接顶天立地的方式制作。

1.3.3.9除设计注明外,所有柜子门板、抽屉门板须保证带阻尼功能。

1.3.3.10各类展示饰柜、书柜、衣柜、洗手台柜等柜内的照明灯具线路、变压器等辅助设备,须在深化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安装位置,厂内开具孔洞,敷设线路,安装灯具(灯具、变压器等由招标人提供),现在安装完成后,接线并配合专业单位做调试。

1.3.3.11所有柜体(除抽油烟机外)可见光背面必须安装背板。

背板饰面与柜内其他饰面相一致。

1.3.3.12洗手台柜体背板,须采用对开活动背板方式制作,排水口在现场精准套割,每块活动背板用门碰固定;柜体下部须采用铝箔板包裹,做防潮处理。

1.3.3.13洗手台为落地式无钢构支撑时,上部盖板须采用不低于15mm夹板制作,双面做防潮处理,按招标人提供的洗手盆尺寸,开具孔洞。

1.3.3.14卫生间镜柜的柜体及玻璃安装,须在厂内生产完成,成品到现场安装,安装的方式采用隐藏悬挂方法,悬挂件位置须提前在厂内预留补强措施。

1.3.3.15卫生间大型镜柜开启门,无论设计图纸是否有预留,强制执行双气鼓设置;同时,柜体内需预留手纸盒、皂液器安装位置。

1.3.3.16厨房地柜、吊柜的制作,凡煤气管道、灶具等经过的位置,柜体表面须做透气处理。

1.3.3.17厨房地柜下部特别潮湿位置,洗菜盆、洗碗机下部,均需做铝箔板包裹处理。

1.3.3.18镜柜、厨柜、衣柜等“容差”收口板,表面须与大面饰面相一致,在厂内提前生产。

1.3.3.19 各类柜体的漆面制作,须在无尘、洁净专业油漆车间制作生产,严禁在现场喷漆施工。

1.4安装工艺要求1.4.1木门1.4.1.1到货验收管理:进场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对应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书等技术证明资料,及时通知招标人验收,产品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做退货处理。

1.4.1.2工序交接管理:中标人有义务对招标人负责的上道工序做检查,检查出基层存在的问题,书面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须在两周内落实整改,配合中标人的工作;如由于中标人不落实工序检查义务,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及工期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1.4.1.3门套安装牢固,侧面锚固点间距不大于400mm,锚固螺钉、钉眼严禁外露饰面;门套线须与墙面安装紧密,见光面大小45一致;度拼角采用台锯切割,试拼合格后,用300 号砂纸研磨切割口,确保交界位置接口精细,不起毛边。

1.4.1.4入户大门、卫生间等的门套线,须精准落在门槛石预留位置上,门套线下压门槛石露光面大小一致,两边对称。

1.4.1.5每扇门合页数量原则不少于三个,合页、闭门器、门锁位置开凿准确,周边收口细致,无崩边、划花现象;合页螺丝安装完整、齐全,无遗漏现象。

1.4.1.6二、三星装标项目,户内推拉门上部预留间距超过50mm 的,由招标人负责焊接钢构或预埋木制基层板;中标人负责安装导轨,导轨须与钢构或木基层过栓连接;预留间距在50mm内的,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安装制作基层,基层须采用8mm膨胀螺栓可靠锚固在过粱上。

1.4.1.7酒店类及四星装标以上项目,户内推拉门、大型推拉门,均由招标人负责制作门套基层,中标人负责导轨安装。

1.4.1.8二、三星装标项目,户内均不制作门套基层,门套与墙面一侧的间隙灌浆、注胶处理,由中标人负责。

1.4.1.9所有门套周边的注胶收口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须安排专业的注胶人员操作施工,屡次整改施工工艺不达标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4.1.10中标人有义务对施工后期的一户一验整改工作履行职责,对门套、门扇、注胶收口、五金件安装等各种瑕疵进行修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所有产生的费用,按1.5 倍处罚中标人。

1.4.2木饰面1.4.2.1到货验收管理:进场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对应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书等技术证明资料,及时通知招标人验收,产品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做退货处理。

1.4.2.2工序交接管理:中标人有义务对招标人负责的上道工序做检查,检查出基层存在的问题,书面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须在两周内落实整改,配合中标人的工作;如由于中标人不落实工序检查义务,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及工期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1.4.2.3所有木饰面的安装,须在安装前采取预拼验收工序管理,重点部位的,应提前通知招标人到场,现场对版面纹理控制、板块交接拼接、拐角拼角等做预验收工作,合格后,才允许上墙安装。

1.4.2.4靠墙面安装的木饰面,相对应的顶棚位置,内侧应预留疏气孔,中标人安装前,有义务对此项工作做检查,不合格的,须及时通知招标人落实整改;如由于此项工作的疏漏,导致的后期饰面发霉,中标人带连带责任。

1.4.2.5所有大型饰面的固定,均采用承插式方式安装,再局部结合免钉胶的方式固定,局部隐蔽位置,可以打钉固定;严禁在饰面明显位置打钉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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