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的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招标)
木质家具项目工程技术标
木质家具项目工程技术标
1. 引言
本技术标旨在规范木质家具项目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规范,
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同时,本标准也可作为合同约
定的依据,供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和评价。
2. 项目概述
木质家具项目工程涉及家具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等环节。该项目的目标是提供高品质的木质家具,满足客户的需求和要求。
3. 技术要求
3.1 选材
- 所选用的木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证无明显的裂痕、
虫蛀、变形和疤痕等。
- 木材的湿度应在合理范围内,以保证家具的稳定性。
3.2 设计与制作
- 家具的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保证使用者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 制作过程中应采用合适的工艺和胶水,确保家具的强度和耐久性。
3.3 安装与调试
- 家具的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结构牢固,避免出现松动和摇晃的情况。
- 安装后应进行调试,确保家具功能正常,并及时修复任何问题。
3.4 防火要求
- 家具应符合国家相关的防火标准,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防护和延缓火势蔓延。
3.5 保养与维护
- 用户应按照说明书进行正确的保养和维护,以延长家具的使用寿命和保持良好的外观。
4. 施工规范
4.1 工艺流程
- 家具制作的工艺流程应合理安排,以确保效率和质量。
- 每个制作环节应有相应的验收标准,确保工艺过程的合格和质量控制。
4.2 施工安全
-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和施工环境的卫生。
4.3 环境保护
-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环境的保护,妥善处置产生的废料和污染物,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木工施工中的家具安装要求与验收标准
木工施工中的家具安装要求与验收标准
家具安装是木工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关乎到家具的外观美观,更关
系到家具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在进行家具安装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和验收标准。
首先,家具的安装位置需要根据功能和设计要求来确定。例如,餐桌应该安装
在餐厅区域,床应该安装在卧室区域等。在确定位置之前,我们需要仔细测量好家具和房间的尺寸,确保家具的安装不会影响到房间的功能和通行。
其次,家具的安装高度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不同的家具有不同的安装高度要求,这与人体工程学有关。例如,沙发的座椅高度应该适合人的坐姿,衣柜的挂杆高度应该适合人的衣物悬挂,书桌的高度应该适合人的工作姿势等。在进行家具安装时,我们需要根据相关标准和指导来确定家具的安装高度,确保使用者的舒适度和便利性。
第三,家具的固定和安稳性也是需要重视的一点。在进行家具安装时,我们需
要使用适当的固定件和连接件,确保家具的稳定和安全。例如,衣柜需要使用合适的固定件固定在墙上,餐桌需要使用合适的螺丝将桌腿固定在桌面上,书架需要使用合适的连接件将书架板和支架固定在一起。通过正确的固定和连接,我们可以有效地避免家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摇晃和倾倒的情况,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此外,家具安装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美观和细节。我们需要确保家具的各个部分
拼接紧密,没有明显的缝隙和松动。家具边缘应该光滑,没有毛刺和尖锐的棱角,以防触碰和割伤使用者。家具的表面应该平整、干净,并且没有明显的划痕和瑕疵。在安装完毕后,我们可以使用适当的清洁剂和工具对家具进行清洁和护理,以保持其良好的外观和质感。
木制品执行标准
木制品执行标准
一一、材质鉴定
1.1 木材品种、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1.2 木材应经过干燥处理,含水率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1.3 木制品所用油漆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二、尺寸公差
2.1 木制品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1)长度、宽度和高度尺寸允许偏差为±1.0mm。
(2)对角线允许偏差为±1.5mm。
(3)其他尺寸允许偏差为±0.5mm。
2.2 木制品的拼接和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拼接处应平整、牢固,不得有错位、松动等现象。
三、外观质量
3.1 木制品表面应平整、光滑、无瑕疵,色泽应均匀一致。
3.2 木制品表面不应有裂纹、起泡、变形等质量问题。
3.3 木制品的雕刻、镶嵌等工艺应精细,线条应流畅。
四、力学性能
4.1 木制品的承载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经过相应
的力学性能试验。
4.2 木制品的结构应牢固,连接处应无松动、脱落等现象。
五、安全性
5.1 木制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如防火、防腐、防潮等。
5.2 木制品使用的油漆、粘合剂等材料应符合环保标准,不得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六、耐久性
6.1 木制品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能经受得起长期使用和外界环境的影响。
6.2 木制品的表面处理层应具有较好的耐候性和耐磨损性。
七、包装标识
7.1 木制品应进行包装,并应有产品标识和合格证书。
7.2 包装材料应符合环保标准,标识应清晰、准确。
木制品的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招标)
木制品的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
一通用技术及管理要求
1.1 材质要求
1.1.1木质材料无特殊注明的,均须使用多层胶合板制作;在公共区域有消防验收要求所使用的木材,须使用经国家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阻燃夹板;
1.1.2木材甲醛释放量应符合国家甲醛释放量标准规定,要求所有原材料上应有厂家标识、限量标志(E1)。
1.1.3生产过程所使用的各种类型的胶水、油漆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中的规定。
1.1.4所有使用的五金件配件的品牌、规格、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的,对应富力集团装修星标等级配置,等级配置不明确的,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配置;定制类五金件,按图纸要求样式制作;所有选用五金件应满足功能要求,符合相关品种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1.1.5除设计特别标注或样板指定外,所有木皮厚度原则上不低于
0.6mm,木皮的树种、纹理、底色必须与设计一致。
1.1.6木饰面所带有的不锈钢材质,除设计特别标注外,除特潮湿、重盐场所使用316不锈钢外,其余均使用304不锈钢材质。
1.2 样板管理
1.2.1所有木饰面的样板,中标人在中标两周内,饰面的每个品种按设计样板要求,制作不低于300*400饰面两块,交招标人确认,经甲方(或设计单位)、招标人、中标人三方签字确认为施工样板,一块留中标人保管,另一块由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方可按照施工样板要求,批量开始生产。
1.2.2中标人须按设计要求,五金件每个品种提供两套五金件实物样板,供设计单位、招标人、中标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批量供货。
1.2.3批量施工的木饰面制作,须按招标人指定的施工楼层或区域,制作施工样板,在施工样板通过综合评审合格后,中标人须按照综合意见评审要求,进入批量生产。
木作安装现场执行标准
木作安装现场执行标准
一、前期准备。
1. 在进行木作安装前,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勘察和测量,确保安装的木作尺
寸和结构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2. 对于需要进行拆除或改动的部分,必须提前与业主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
取得必要的许可和审批文件。
二、材料准备。
1. 所有木作安装所需的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按照设计要求,对木作所需的材料进行预加工和加工,以保证安装时的准确
度和稳固性。
三、安装过程。
1. 安装前,必须对安装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安全和整洁。
2. 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安装的准确
性和稳固性。
3. 在安装过程中,必须加强与其他工种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对于需要进行现场加工的部分,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确保加工的准确度和质量。
四、验收和清理。
1. 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全面的验收和检查,确保木作的质量和安全性符合要求。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部分,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和修复,直至符合要求。
3. 完成验收后,必须对安装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安全和整洁。
五、安全措施。
1. 在整个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工作人员和现场的安全。
2. 对于需要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操作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六、文明施工。
1. 在安装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文明施工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
2. 对于产生的垃圾和废料,必须进行分类和妥善处理,确保环境卫生和整洁。
木业产品安装标准规范及验收统一标准
木业产品安装规范及验收标准
一、标准柜安装
第一步:用垫布垫好地板,先从靠墙一端宽侧板开始组装,将宽侧板平放于地面上(离后墙面保持700mm 距离)。首先将填好三合一胶塞板件,平放在垫布上,检验孔距和图纸相符,并装上三合一单连杆。然后将固层钉上木塞,固定于宽侧板上面,顶板大柄孔朝上,其它固层全部朝下,脚线大柄孔朝内(中间固层和L 架高度一致,即底板到固层内空为960mm,现场打层板孔)。放上侧板,钉上木塞,木塞要求连通两边固层。在第二个柜固层上面装好双连杆,注意双连杆上面大柄只能锁住二分之一,即90°。当两件固层和侧板固定后再同时拧紧大柄。装第三个柜时反复第二个柜安装步骤。
第二步:钉背板。把装好整体柜侧放在垫好垫布地板上面,垫平侧板成同一平面。用拉尺量好柜子对角尺寸,调至相等,从宽侧板处开始装第一块背板。背板钉和侧板相对应边保持 15°倾斜,先固定背板四个角,校直侧板后钉上背板,注意假如中间有固层需钉钉子时,先用铅笔画好固层中心线,再钉钉子。
第三步:L 架安装。用L 架侧板在对应侧板上画一平行线,然后上移 9mm 画出三合一胶粒中心线,用L 架顶板在相对应底板上面画一平行线,平线内进9mm 画出三合一胶粒中心线。用10mm 钻头开孔,孔深10~12mm。装上单杆。L 架装好后在背板上加钉子固定。
第四步:清理衣柜安装位杂物,左右各站一人,衣柜向后稍斜,用力提起,向后移到所需位置,注意不要刮花地板、墙壁。
第五步:抽屉、格子架、裤架安装。
抽屉安装方法:
1、将三合一胶粒填入①抽屉孔内;
2、将②、③侧板和抽面连接;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与质量标准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与质量标准
一、总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门窗制作与安装的施工要求、方法及质量控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中木制门窗制作与安装的施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内容随最新版本更新适用于本标准。
GB 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210—201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醒释放限量
GB 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823—2008建筑门窗术语
1 技术准备
1.1 图纸已通过会审与自审,存在的问题已经解决。
1.2 门窗洞口的位置、尺寸与施工图相符,按施工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 物资准备
木料按设计图纸要求准备,其质量要求如下:
2.1 板均不许有脱胶鼓泡,一等品上允许有极轻微边角缺损,二等品板的面板上不得留有胶纸带和明显的胶纸痕。公称厚度6mm以上的板,其翘曲度:一、二等品板不得超过1%,三等板不得超过2%。
2.2 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2%
3 施工设施准备
3.1 施工机械
电刨、电锯。
3.2 工具用具
手电钻、电锤、锯、刨、木工斧、羊角锤。
3.3 监测装置
水准仪、水平尺、木工三角尺、吊线坠。
4 作业条件准备
4.1 门窗框和扇进场后,及时组织油工将框靠墙靠地的一面涂刷防腐油漆。然后分类水平堆放平整,底层应搁置在垫木上,在仓库中垫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200mm,临时的敞棚垫木离地面高度应不小于400mm,每层间垫木板,使其能自然通风。木门窗不应露天堆放。4.2 安装前先检查门窗框和扇有无翘扭、弯曲、窜角、劈裂、榫槽间结合处松散等情况,如有则应进行修理。
技术性招标:木饰面
技术性招标:木饰面
背景
我们公司正在寻找供应商为我们的项目提供木饰面。木饰面是
一种常用的装饰材料,能够提供美观的外观和舒适的环境。为了确
保我们选择到最合适的供应商,我们决定进行技术性招标。
招标要求
1. 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的经验和资质,能够提供
高质量的木饰面产品。
2. 产品质量:木饰面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耐久
性和美观性。
3. 价格竞争力: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合理且具有竞争力。
4. 交货时间:供应商必须能够按时交付所需的木饰面产品。
5. 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维修和更换。
招标流程
1. 发布招标公告:我们将在适当的渠道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
标要求和截止日期。
2. 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可以通过提交相关资料报名参与招标。
3. 技术评审:我们将对报名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供应商。
4. 报价评审:对符合要求的候选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选择
价格合理且具有竞争力的供应商。
5. 合同签订: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交货时间、售后
服务等具体条款。
评审标准
1. 供应商资质:评估供应商的经验、资质和相关证书。
2. 产品质量:评估木饰面产品的材料、加工工艺、外观效果等。
3. 价格竞争力:评估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的比较。
4. 交货时间:评估供应商能否按时交付所需产品。
5. 售后服务:评估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
时间计划
1. 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1月1日
2. 供应商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1月15日
3. 技术评审:2022年1月16日-2022年1月20日
木制品销售合同模板
木制品销售合同模板
木制品销售合同模板
木制品销售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1、乙方的货物质量、技术要求除无特殊约定外,应由甲方或者外商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验货报告或外商派员检验的验货报告为准。
2、乙方的产品如属于国家法定出口商检范围内的,乙方应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并承当相应费用。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乙方应根据约定安排消费并保证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
2、乙方根据指令应按时负责将货物送至甲方或者外商直接指定的地点,费用由乙方承当。
三、包装标准要求以及其他
1、符合出口包装的标准要求。
2、乙方对出口货物以及包装如涉及商标、专利等其他知识产权纠纷,乙方自行向权利人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收到外商货款后,根据乙方开具的真实、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商的验货报告以及双方签署的其他结算协议书在扣除甲方应收取的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延期交货等原因导致外商索赔或不付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当一切法律责任。
2、如甲方在收汇后不付款或者付款不及时,应当承当付款责任并承当乙方造成的利息损失。
3、乙方在此确认,因乙方产品质量、延期交货等原因,导致甲方局部或者全部未收汇,乙方放弃要求甲方支付未收汇局部货款的权利,自愿承当该风险责任。
六、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的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如有其他约定的那么按其他约定办理。
木饰面技术要求
木饰面生产标准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饰面的结构、分类、制作(拼贴、涂饰)要求、制作工艺、产品检验、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木饰面生产厂的要求,同时规定了项目现场木饰面安装的质量要求。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木饰面
由木质材料(主要包括各类大幅面人造木板)为主要材料,经工厂化加工制作而成的各种装饰面板(俗称“成品木饰面”或“木挂板”),本标准简称“木饰面”。
2.2挂装式木饰面
通过金属挂件或木楔子将面板与基层挂合安装的木饰面。
2.3粘贴式木饰面通过胶粘剂将面板粘贴于基层上的木饰面。
2.4阳角木饰面
指两块木饰面不在同一平面上,且两木饰面正面间的外夹角大于180°的木饰面组合部件。
2.5阴角木饰面
指两块木饰面不在同一平面上,且两木饰面正面间的内夹角小于180°的木饰面组合部件。
3木饰面分类
3.1按使用基层材料分为:实木木饰面、胶合板(细木工板)木饰面、刨花板木饰面、纤维板木饰面。
3.2按饰面材料分为:油漆实木皮饰面、三聚氰胺木饰面。
3.3按油漆外观效果分为:混油饰面木饰面、清漆木饰面、高光漆饰面木饰面、亚光漆饰面木饰面、开放漆饰面木饰面、封闭漆饰面木饰面。
3.4按照饰面板形状分:平面木饰面、弧面木饰面(内弧面、外弧面)、组合木饰面(阳角木饰面、阴角木饰面、包柱木饰面)。
4木饰面制作
4.10木饰面工艺槽工艺规定
1工艺槽一般分为:水平工艺槽、垂直工艺槽和交叉工艺槽(包括正交叉和斜交叉)
2工艺槽宽度V5mm,应在工厂对修饰缝槽完成与大面颜色相近的色漆。
3工艺槽宽度25mm,应在工厂对修饰缝槽贴与大面相同的单板(木皮),并完成涂饰。
木制品招投标文件
新湖.青蓝国际一期1#-5#楼
木
制
品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中瀚置业
2016年7月
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招标说明
一、工程简介
二、招标围及要求
三、投标须知
四、供应计划
五、投标报价
六、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以及密封
八、无效投标
九、发标时间
十、投标时间
十一、开标
十二、询标
十三、联络方式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表
一、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投标须知前附表
新湖·青蓝国际一期1#-5#楼
木制品招标说明
各投标企业:
中瀚置业(以下简称“招标方”)就新湖·青蓝国际一期1#-5#楼户木制品招标作如下说明:
一、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新湖.青蓝国际一期项目1#-5#楼户木制品;
2、工程地点:青云路306号。
3、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静安区青云路306号,项目共有5幢高层,总建筑面积约为
15万㎡;青兰国际一期项目住宅1#-5#楼总计724套,11套样板房已完成(不在
本次招标围),其余为713套在本次招标围。
二、招标围及要求
1、本次招标围为:新湖青蓝国际一期1#-5#楼户木制品的供应和安装。
投标方需按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全部报价,招标方根据投标报价情况并结合实际施工情况,暂划分5个标段,五栋楼每栋楼作为一个标段。招标人可以根据投标结果授予中标人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但投标金额及综合单价不得调整。中标单位将根据招标方安排的相应标段实施。
注:包含各户所有木制品供货容,如户型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木制品饰面板要求为多层板柳桉芯贴影木木皮或科技橡木木皮,木皮厚度0.6mm。木
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木质板材
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木质板材
人造木质板材是由木材纤维或其他纤维原材料与胶合剂组成的板材,常用于家具、地板和装饰材料等领域。以下是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中对人造木质板材的要求:
1. 原材料要求:使用的木材纤维或其他纤维原材料应当来自可持续管理的森林资源,符合环境保护和植被保护的要求。
2. 有害物质限制:板材中不得含有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害的物质,如甲醛、苯、重金属等。甲醛释放量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 胶合剂要求:所使用的胶合剂应当符合有关环保标准,尽量选择低甲醛或无甲醛胶合剂。
4. 能源消耗:生产人造木质板材的过程应当合理利用能源,尽量减少能源的消耗和排放。
5. 水资源保护: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减少水的消耗,并合理处理和利用废水。
6. 废弃物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当进行合规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7. 质量控制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以上是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中对人造木质板材的一般要求,具体的要求还可能根据不同类型和用途的人造木质板材而有所区别。购买人造木质板材时,消费者可以寻找持有国家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以确保所购买的板材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
木钉的国标标准
木钉的国标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木钉的尺寸要求,包括长度范围和直径范围。
一、长度范围
木钉的长度应在一定范围内,以满足不同的使用需求。根据国家标准,木钉的长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长度范围:12mm至30mm。
●长度公差:应符合GB/T 3170-2009中e级的规定。
二、直径范围
木钉的直径大小也会影响其使用效果。为了确保木钉的质量和性能,国家标准对木钉的直径做出了以下规定:
●直径范围:2mm至8mm。
●直径公差:应符合GB/T 3170-2009中e级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用途的木钉可能有不同的长度和直径要求。因此,在实际使用中,应根据具体需求选择符合标准的木钉。同时,还应关注木钉的其他性能指标,如强度、韧性等,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要求。
木制品施工工艺标准
木制品施工工艺标准
一、细木制品的基本要求:
1.人造木板、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
2.木板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潮湿部位固定橱柜、木门套应做防潮处理
4.框架应采用榫结构。
5.表光滑,无毛刺和明显钉痕,采用贴面(包括防火成形板)应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不起翘,防火形板的表面无划痕、无色差。
6.贴面板]线条应用黏合剂贴后再用钉子固定。
二、吊顶施工要求:
1.材料的选用:必须使用烘干白松木龙骨,标准为:250x 350㎜,板面无设计要求时必须采用9㎜纸面石膏板。
2.木龙骨架需三面涂刷防火涂料,吊顶木方间距≤300x 300㎜,必须缝系密实。
3.吊顶采用轻钢龙骨直接石膏板,部分造型处可用木龙骨代替,膨胀螺钉为国标D8x10,吊筋(D≥8)间距≤900,主龙骨(38,壁后1.0)间距与吊筋相同,副骨间距为400x 600㎜,一般轻钢龙骨采用直卡式或吊式。
4.石膏板接缝应留4-6㎜,宜开“八字缝”石膏板接缝处必须打绷带或布,防止开裂。
5.使用的自攻螺钉帽必须低于板平面1㎜,并涂防绣漆,钉距以150㎜为宜。6.吊筋间距为900㎜。
7.阳角拼接处必须大面压小面,将拼接缝留至隐蔽处。
8.直角拐弯处纸面石膏板必须整板套割,不可拼接,缝隙不能留在拐角处,用错开拐角处200㎜以上,石膏板吊顶必须立面压平面。
9.重型灯具、电扇等其他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必须加膨胀螺钉及吊杆固定。
10.工艺要求:接缝高低差≤1㎜,接缝直线度≤3㎜,表面平整度3㎜。
三、门窗套施工要求:
木作工程施工验收要求
木作工程施工验收要求
一、前期准备工作
1. 签订合同:在施工前必须与承包商签订书面合同,详细规定施工内容、施工期限、费用支付方式等条款。
2. 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从事木作工程的相关证书和资质。
3. 施工方案确认:确认施工单位的木作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进度、人力配备、材料采购等内容。
4. 现场勘察: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评估施工环境是否适宜进行木作工程施工。
二、施工验收标准
1. 木材选择:选择优质木材进行施工,木材应无裂痕、有色差、虫蛀等现象,符合设计要求。
2. 加工工艺: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木作加工,确保木作工程的准确度和美观度。
3. 施工工艺: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4. 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5. 设备检查:对施工所用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因设备故障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
三、施工验收程序
1. 施工过程监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木作工程施工,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 施工验收:在木作工程施工完毕后,进行验收,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若有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3. 完工验收:施工完工后,进行最终验收,确认木作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及设计要求,由甲方签字确认。
四、施工验收标准
1. 木材选材:选用的木材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色差、无虫蛀、无裂痕等。
2. 加工工艺:木作加工工艺应准确无误,符合设计要求,边角线条圆润,无毛刺。
(GY801-1996)木门窗安装工艺标准
8—1 木门窗安装工艺标准(801—1996)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木门窗安装。
2 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木门窗:木门窗加工制做的型号、数量及加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且应要求木门窗制作时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2%。
2.1.2木制纱门窗:应与木门窗配套加工,型号、数量、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压纱条应与裁口相匹配,所用的小钉应配套供应。
2.1.3 防腐剂:氟硅酸钠,其纯度不应小于95%,合水率不大于1%,细度要求应全部通过1600孔/cm2的筛。或稀释的冷底子油,涂刷木材面与墙体接触部位。
2.1.4墙体中用于固定门窗框的预埋件、木砖和其它连接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2.1.5小五金及其配件的种类、规格、型号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并与门窗框扇相匹配。且产品质量必须是合格产品。
2.1.6主要机具:粗刨、细刨、裁口刨、单线刨、锯、锤子、斧子、改锥、线勒子、扁铲、塞尺、线坠、红线包、墨斗、木钻、小电锯、担子板、笤帚等。
2.2 作业条件:
2.2.1门窗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检查验收。门窗框和扇安装前应先检查型号、尺寸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窜角、翘扭、弯曲、劈裂,如有以上情况应先进行修理。
2.2.2门窗框靠墙、靠地的一面应刷防腐涂料,其它各面及扇活均应涂刷清油一道。刷油后应通风干燥。
2.2.3刷好油的门窗应分类码放在存物架上,架子上面应垫平,且距地20~30cm,码放时框与框、扇与扇之间应垫木板条通风。如在露天堆放时,需用苫布盖好,不准日晒雨淋。
2.2.4安装外窗前应从上往下吊好垂直,找出窗框位置,上下不对者应先进行处理,窗安装的高度,应根据室内50cm的平线,返出窗安装的标高尺寸,弹好平线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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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制品的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
一通用技术及管理要求
1.1材质要求
1.1.1木质材料无特殊注明的,均须使用多层胶合板制作;在公共区域有消防验收要求所使用的木材,须使用经国家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阻燃夹板;
1.1.2木材甲醛释放量应符合国家甲醛释放量标准规定,要求所有原材料上应有厂家标识、限量标志(E1) 。
1.1.3生产过程所使用的各种类型的胶水、油漆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中的规定。
1.1.4所有使用的五金件配件的品牌、规格、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的,对应富力集团装修星标等级配置,等级配置不明确的,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配置;定制类五金件,按图纸要求样式制作;所有选用五金件应满足功能要求,符合相关品种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1.1.5除设计特别标注或样板指定外,所有木皮厚度原则上不低于
0.6mm,木皮的树种、纹理、底色必须与设计一致。
1.1.6木饰面所带有的不锈钢材质,除设计特别标注外,除特潮湿、重盐场所使用316 不锈钢外,其余均使用304 不锈钢材质。
1.2样板管理
1.2.1所有木饰面的样板,中标人在中标两周内,饰面的每个品种按
设计样板要求,制作不低于300*400 饰面两块,交招标人确认,经甲方(或设计单位)、招标人、中标人三方签字确认为施工样板,一块留中标人保管,另一块由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方可按照施工样板要求,批量开始生产。
1.2.2中标人须按设计要求,五金件每个品种提供两套五金件实物样板,供设计单位、招标人、中标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批量供货。
1.2.3批量施工的木饰面制作,须按招标人指定的施工楼层或区域,
制作施工样板,在施工样板通过综合评审合格后,中标人须按照综合意见评审要求,进入批量生产。
1.2.4中标人在厂内批量生产过程中,有义务配合及接受招标人的过
程检查及监督,对招标人依据合同约定提出的合理要求,无条件及时落实整改。
1.3 加工工艺要求
1.3.1木门
1.3.1.1所有木门的加工尺寸必须现场校对,测量制表,出具深化图,报请项目部审批合格后,才报备厂内组织生产。
1.3.1.2所使用的木材须经过烘干或自然通风晾干,同一套的门套、门扇木皮必须纹理大小一致,走向相呼应,衔接合理。
1.3.1.3户内开启门套除特殊要求外,均须采用AB 套的方式生产,门套须整体加工成型到现场,严禁到现场拼装的方式生产,止口宽度不低于15mm带, 闭门器上部止口宽度不低于20mm。
1.3.1.5木门套及门扇表面木皮砂光均匀,表面无毛刺、起泡、锤印
等瑕疵;裁口准确,拼接严密。
1.3.1.6门套合页位置须在厂内开具,严禁现场开凿。
1.3.1.7门套指口的胶条,必须在厂内粘接成品,严禁现场粘接。
1.3.1.8酒店类宴会厅、会所等超高、超大类门体,须采用轻钢结构,确保门体不变形;采用中轴门铰的,下部与转轴结合部位,应采用薄壁钢板补强处理,上部的转轴位置,门铰位置除采取补强处理外,须采用能满足承受本门体重量频繁开启需求的中轴。
1.3.1.9管井门、设备房门等特潮湿场所,门体严禁采用木框两侧封板结构,框体必须采用轻钢结构制作。
1.3.1.10二、三星装标无底框的门套制作,靠墙一侧,须采用防潮、防腐涂料补强处理。
1.3.1.11木门套及门扇的漆面制作,须在无尘、洁净专业油漆车间制作生产,严禁在现场喷漆施工。
1.3.1.12允许偏差项目:
1.3.2木饰面
1.3.
2.1所有木饰面的加工尺寸必须现场校对,测量制表,出具深化图,报请项目部审批合格后,才报备厂内组织生产。
1.3.
2.2所使用的木材须经过烘干或自然通风晾干的要求,同区域位置的木皮必须纹理大小一致,走向相对称或相呼应,衔接合理。
1.3.
2.3木饰面表面木皮砂光均匀,表面无毛刺、起泡、锤印等瑕疵;裁口准确,拼接严密。
1.3.
2.5木饰面板块间的拼接,须按设计要求施工,设计无明确要求的,应采用专项留槽处理,拼接槽须在厂内加工成型,严禁采用硬拼的方式拼接。
1.3.
2.6木饰面的板块安装方式采用承插槽式安装,承插槽的制作须在厂内加工成型,现场定位安装。
1.3.
2.7除设计特别注明外,木饰面制作成品厚度不低于15mm。1.
3.2.8单块饰面板过宽过大时,为防止版面变形,应按饰面的实际情况,采取后背开槽断筋、后背加肋等方式予以预控处理。
1.3.
2.9构件较小异形饰面,应在厂内整体加工成型,现场安装的方式组织生产。
1.3.
2.10异形楼梯、异形构件、异形模型台等特殊造型,中标人须
按现场的定位尺寸,制作模板,再回厂内组织生产。
1.3.
2.11所有异形楼梯扶手转角、壁龛、木饰面阳角拼接等,须在
厂内加工成型,瑕疵安装的方式组织生产。
1.3.
2.12木饰面的漆面制作,须在无尘、洁净专业油漆车间制作生产,严禁在现场喷漆施工。
1.3.
2.13木质门安装允许偏差项目:
1.3.3 柜体类
1.3.3.1所有饰柜的加工尺寸必须现场校对,测量制表,出具深化图,报请项目部审批合格后,才报备厂内组织生产。
1.3.3.2所使用的木材须经过烘干或自然通风晾干,同一套饰柜或相邻饰柜木皮必须纹理大小一致,走向相呼应或对称,衔接合理。
1.3.3.3柜体表面木皮砂光均匀,表面无毛刺、起泡、锤印等瑕疵;裁口准确,拼接严密。
1.3.3.4所有柜体除设计有注明外,框体周边材料所使用的板材为单块板材时,厚度不得低于15mm柜, 体较大时,厚度不低于18mm.
1.3.3.5大型饰柜门、衣柜门,须采取中空双面夹板处理,中空须采取竖向摆放薄壁钢方通防变形措施。
1.3.3.6柜体内拼接严密,表面平整,无明显色差及瑕疵,各种预留孔洞开口位置准确,收边细致。
1.3.3.7悬挑式地柜制作,须采用预埋件安装方式插入安装,深化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