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采公司关于建设“采访线工程”的实施方案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采公司关于建设“采访线工程”的实施方
案
为贯彻自治区党委外宣办、自治区、自治区关于搞好“采访线工程”建设会议精神,落实中央批准的《关于抓住奥运契机做好展示我国良好形象的对外宣传工作意见》和国务院第477号令(《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加强公司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外部舆论氛围,促进我监新闻宣传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始终围绕公司工作中心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规范宣传工作,使其更好的为公司工作改革与发展服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面引导、内外有别的工作原则,围绕公司工作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层次地建设采访点(线),不断扩大公司工作的社会影响,树立公司和公司人民领导的良好形象,为公司工作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二、组织建设
中采公司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访点(线)工作的组织、指导。领导小组下设新闻工作站,具体负责“采访线工程”建设的协调、采访、审核、提供服务等工作。
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治委员担任,副组长由副
政治委员担任,成员由各副公司长与宣传教育科、组织干部科、监察室、办公室、狱政管理科、教育改造科、刑罚执行科、后勤保障中心主要领导组成。
新闻工作站:站长由副政治委员担任,副站长由宣教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宣教科工作人员组成,按照《中采公司新闻工作站暂行规定》开展工作,工作职责主要有:
1、按照上级要求,准确把握公司宣传的政治导向和工作重点,负责宣传口径的审核。
2、制定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并组织通讯员落实,做好宣传稿件的登记、审核、发稿。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为来监采访单位和记者提供协助和后勤服务。
采访点(线)新闻发言人由副政治委员担任,负责回答记者采访有关问题,联系人由宣传教育科科长担任,负责做好采访沟通、联系、安排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决维护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严肃性,从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出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内外有别的原则,不宜公开的内容不予报道。
(一)采访审批
1、新闻机构采访报道公司工作,须报自治区公司局批准。
2、对前来采访报道公司工作的新闻单位和记者应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由采访单位向公司宣传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记者应出具本单位介绍信和记者证,并提交详细的采访提纲。
3、新闻记者到公司采访后形成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应逐级报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