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银行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
范
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范
1. 前言
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是为了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行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所有参与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外汇经纪商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部门。
2. 定义
2.1 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
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
直接投资主体将资金直接投入境外市场,并进行外汇交易的行为。
2.2 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
项目直接投资主体与外汇经纪商进行的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
2.3 外汇经纪商
外汇经纪商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从事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
接投资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3. 业务流程
3.1 开立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账户
3.1.1 材料准备
投资者在开立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账户前需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文件
•银行开户信息
•申请表格(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部门提供)
3.1.2 提交申请
投资者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部门,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3.1.3 审核
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部门对投资者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资本项目操作指南
资本项目外汇
业务操作指南
(银行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资本项目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管理要求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管理
第二部分: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
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外汇资金(包括价款及交易保证金)托管及结算专用外汇账户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入账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
境内机构或个人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售付汇
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股权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售付汇
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国投资者所得资金售付汇
投资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第三部分:境外直接投资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减资、转股、清算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境外放款还本付息资金汇回
第四部分:信贷管理业务
外债及外债转贷款专用账户
外债项下结汇
外债项下还本付息售付汇
外债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国内外汇贷款业务
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售付汇
国内外汇贷款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银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
一、引言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是为了规范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
务操作,保障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而制定的。本指引适用于外汇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银行、企业和个人开展资本项目
外汇管理业务的行为。
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
关规定,不得违反国际贸易和外汇管理准则。
2.安全原则: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必须保护资金安全,防范风险,
确保资金按照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的原则进行使用。
3.公平原则: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不得设
置壁垒,不得歧视任何企业和个人。
4.便利原则: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应便利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高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效率。
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的操作程序
1.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和变更:
b.变更资本项目外汇账户需要提供变更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并经
审核确认后执行。
2.资本项目外汇的收付和使用:
a.资本项目外汇的收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真实有效的交易凭证进行,不得使用虚假交易、转移资金风险。
b.资本项目外汇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用于
非法活动和洗钱行为。
3.资本项目外汇的结汇和购汇:
a.结汇申请需要提供结汇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国家相关规
定办理结汇手续。
b.购汇申请需要提供购汇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国家相关规
定办理购汇手续。
4.资本项目外汇的转账和划拨:
a.资本项目外汇的转账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且必须经过核实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
(2024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4.04.03
•【文号】汇发〔2024〕12号
•【施行日期】2024.05.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外汇管理
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
版)》的通知
汇发〔2024〕1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精简业务流程,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附7
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登记及变更登记
审核材料
一、境外放款登记
1.《境外放款登记业务申请表》(必要时附书面说明)。
2.放款人和借款人依法注册成立及其股权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
3.境外放款协议。
4.放款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变更登记(需向银行出示相关业务登记凭证)
1.《境外放款登记业务申请表》(必要时附书面说明)。
2.变更后的境外放款协议。
3.放款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审核原则
一、登记
1.依法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境内非金融企业可向与其具有股权关联关系的境外企业放款。股权关联关系企业为具有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的两家企业,或由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两家企业。
2.放款人(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除外)在办理本外币境外放款业务前,应在所属外汇分局辖内银行办理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办理登记前,需核实企业实际情况、申请信息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需核实原因,待相关信息一致后再办理新的登记业务。银行应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境外放款(变更)登记,打印《业务登记凭证》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后交给申请人。
3.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为其所有者权益的80%,放款人本外币境外放款余额不得超过境外放款余额上限。
4.境外放款的利率和期限等应符合商业原则,放款规模应与境外借款人的经营规模相适应。
5.境外放款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等相关规定,不得变相规避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管理要求。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南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南(银行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管理要求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管理
第二部分: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
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外汇资金(包括价款及交易保证金)托管及结算专用外汇账户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入账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
境内机构或个人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售付汇
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股权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售付汇
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国投资者所得资金售付汇
投资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第三部分:境外直接投资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减资、转股、清算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境外放款还本付息资金汇回
第四部分:信贷管理业务
外债及外债转贷款专用账户
外债项下结汇
外债项下还本付息售付汇
外债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国内外汇贷款业务
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售付汇
国内外汇贷款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银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2024年度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了解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银行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时,应了解投资项目的基本 情况,包括项目类型、投资规模、建设周期、预期收益等 。
分析投资项目可行性
银行应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项目的市场前景 、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等,以确保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 可行性。
关注投资项目风险
银行应关注投资项目的风险情况,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 险、政策风险等,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评估和 投资建议。
2024/3/24
建立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业务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18
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检查
01
制定完善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内控制度,包括业务流
程、操作规范、风险管理等方面。
02
定期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
度的有效实施。
03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完善内
2024/3/24
25
未来政策走向预测和应对策略
未来政策走向预测
未来我国将继续推进跨境资本流动便利 化,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和分析,防 范金融风险,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
VS
应对策略
银行应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加强内部管理 和风险控制,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 量和效率,积极应对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 和机遇。
发展趋势
未来,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和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 深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将更加活跃。银行应不断提升服务 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跨境金融服务需 求。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一、背景
二、业务范围
三、操作流程
1.风险评估与合规审查
银行应对交易对手进行风险评估,并对其进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贪腐等合规审查。
2.业务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交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包括投资方案、相关合同和协议等文件。
银行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核实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3.外汇审批
银行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审批。
4.外汇交易
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额度和条件,为客户进行外汇交易。交易金额必须符合外汇管理局的规定。
5.结算与报告
银行应及时为客户进行结算,并按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交易信息。
四、操作要求
1.合规性要求
银行应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确保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合规性。不得接受、居间或参与任何非法、违规的资金流向。
2.信息报告
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其报告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交易信息。同时,应妥善保管业务资料,提供备查。
3.风险防控
银行应加强与交易对手的风险管理,监测并防范交易风险。在较大风险的情况下,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并停止或暂缓该项业务。
4.内部控制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并进行内部审查与风险评估。
五、监管要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对银行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进行监管,包括审批、抽查、核查和行为监管等。银行必须配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报表。
六、风险提示
1.汇率风险:外汇业务受汇率波动的影响,银行应向客户充分说明汇率风险,客户需承担相应的汇兑风险。
第三部分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第三部分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相关说明
一、资本项目信息登记是申请人办理后续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前提。申请主体应先到注册地银行或外汇局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登记手续,并领取《业务登记凭证》(加盖银行或外汇局业务专用章),作为办理资本项目下账户开立和资金汇兑等后续业务的依据。
二、申请人与银行应严格按照本操作指引办理相关业务。申请人承担申请事项真实、合法的责任,其提交的申请材料是保证申请事项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三、银行应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业务登记,凭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的登记信息和额度控制等信息为申请人办理后续外汇业务,并制定与本操作指引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相适应的、完备的内控制度,用于保证本操作指引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操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并完整保留相关业务办理资料,以备外汇局实施事后核查和检查。
四、本操作指引中规定收取或审核的相关材料,仅限于外汇局要求的部分,申请人办理业务时仍须按照其他管理部门规定和银行展业原则(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及自身制度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除申请书、登记表等要求留存原件外,银行收取或审核相关材料时,应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应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五、银行为境内相关市场主体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时,应首先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查询市场主体是否处于业务管控状态,不得为处于业务管控状态的市场主体办理资本项目业务,并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和银行展业原则要求,加强对资本项目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和合规性审核管理。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银行版)
附件2: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银行版)
目录
一、外商直接投资项下
1.1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2)
1.2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4)
1.3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6)
1.4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8)
1.5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10)
1.6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 (11)
1.7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 (13)
1.8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结汇 (14)
1.9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5)
1.10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6)
1.11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划转 (18)
1.12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境内原币划转 (20)
1.13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22)
1.14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 (24)
1.15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所得资金汇出 (25)
1.16外国投资者所得利润、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 (26)
1.17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27)
1.18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因未购得退回的人民币
购房款购汇汇出 (28)
1.19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
购付汇 (29)
1.20 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 (30)
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
2.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31)
2.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回 (32)
直接投资外汇信息系统操作手册(银行版)21-38页
⏹点击要反馈的核准件编号,进入打印页面。
⏹打印反馈的核准件,进入反馈页面。
⏹点击『反馈』按钮,对该核准件反馈;也可以点击『返回』按钮,在
第一个页面打印后勾选要反馈的核准件编号,点击『批量反馈』按钮.
【数据指标】
➢无
【注意事项】
➢确认该核准件信息有效后方可反馈
1.1 银行备案管理
1.1.1 银行正常关户备案
【功能描述】
用于银行正常关户备案。
【操作权限】
➢银行业务员
【操作流程】:
➢备案页面
--------------------------------------------------------------------------------------------------------------------------------------------
---------------------------------------------------------精品 文档---------------------------------------------------------------------
点击菜单上『银行登记管理 -银行正常关户备案』的连接。
--------------------------------------------------------------------------------------------------------------------------------------------
⏹输入查询条件,查询需要关户的核准件编号。
[VIP专享]汇发[2012]59号 附件2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银行版)
附件2: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银行版)
目录
一、外商直接投资项下
1.1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2)
1.2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4)
1.3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6)
1.4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8)
1.5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10)
1.6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 (12)
1.7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 (14)
1.8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结汇 (15)
1.9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6)
1.10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7)
1.11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划转 (19)
1.12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境内原币划转 (21)
1.13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23)
1.14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 (25)
1.15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所得资金汇出 (26)
1.16外国投资者所得利润、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 (27)
1.17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28)
1.18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因未购得退回的人民币
购房款购汇汇出 (29)
1.19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
购付汇 (30)
1.20 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 (31)
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
2.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32)
2.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回 (33)
2020年(项目管理)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项目管理)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银行版)
目录
一、外商直接投资项下
1.1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3)
1.2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5)
1.3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8)
1.4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9)
1.5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11)
1.6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 (12)
1.7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 (15)
1.8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结汇 (16)
1.9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7)
1.10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8)
1.11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划转 (19)
1.12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境内原币划转 (21)
1.13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23)
1.14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 (24)
1.15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所得资金汇出 (25)
1.16外国投资者所得利润、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 (26)
1.17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27)
1.18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因未购得退回的人民币购房
款购汇汇出 (29)
1.19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付
汇 (29)
1.20 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 (30)
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
2.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31)
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附件2
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相关说明 (2)
1.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的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3)
2.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3)
3.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4)
4. 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5)
5. 直接投资所涉结汇待支付账户的开立、使用和关闭 (6)
6. 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9)
7. 境内直接投资所涉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 (10)
8. 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2)
9. 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3)
10. 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3)
11. 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开立、关闭外债账户 (14)
12. 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注销登记 (15)
13. 金融机构为境内非金融机构开立、关闭国内外汇贷款账户 (16)
14.金融机构为非金融机构办理国内外汇贷款账户内资金支付与结购汇.. 17
15.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18)
16. 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21)
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相关说明
一、资本项目信息登记是申请人办理后续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前提。申请主体应先到注册地银行或外汇局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登记手续,并领取业务登记凭证(加盖银行或外汇局业务专用章),作为办理资本项目下账户开立和资金汇兑等后续业务的依据。
二、申请人与银行应严格按照本操作指引办理相关业务。申请人承担申请事项真实、合法的责任,其提交的申请材料是保证申请事项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程》09年版-银行外汇指南
第九部分银行直接办理业务操作指南
第九部分外汇指定银行操作指南 (1)
9.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核准 (2)
9.2境内机构或个人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核准 (3)
9.3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核准 (4)
9.4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核准 (5)
9.5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核准 (6)
9.6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购汇汇出核准 (7)
9.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核准
9.2境内机构或个人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核准
9.3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核准
9.4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核准
9.5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核准
9.6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购汇汇出核准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范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范
一、前言
为规范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保障资本项目直接投资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制定本操作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范适用于从事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
三、操作程序
1.风险评估和准入审批:
(1)金融机构应对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包括对投资主体的信誉状况、项目的市场前景、相关政策法规等进行综合分析。
(2)根据评估结果,金融机构应对投资项目的准入进行审批,确保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2.外汇资金调拨和结算:
(1)金融机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境内投资者自有外汇资金进行投资,不得使用非法渠道或违规资金。
(2)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结算应使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操作方式,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性。
3.外汇风险管理:
(1)金融机构应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外汇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对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对冲风险的控制。
(2)金融机构应建立外汇风险管理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外汇风险。
四、合规要求
1.守法合规:
(1)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外汇交易或其他违法行为。
(2)金融机构应建立内部合规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外汇业务的合规性。
2.信息披露:
(1)金融机构应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及时和完整的外汇业务相关信息,包括投资项目的风险提示和回报预期等。
(2)金融机构应定期向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披露外汇业务的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
3.财务管理:
(1)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外汇业务的资金安全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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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银行版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附件2: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银行版)
目录
一、外商直接投资项下
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
1、银行应严格按照本指引要求为申请主体办理相关业务,并将业务办理相关资料完整保留,备外汇局现场和非现场核查。
2、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规定不明确的,应及时请示所在地外汇局。
3、银行应以申请人通过上年度外汇年检作为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的前提。
4、银行为企业办理境内划转时,如划出资金存在划回可能性的,银行不得将划出账户关户。
5、银行于外汇局系统中已经登记备案信息需冲销备案记录的,应说明并记录原因。
6、本规程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或相关产品收益,可区分归属开立经常项目账户保留或凭利息、收益清单直接结汇。
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
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
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结汇
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划转
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境内原币划转
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
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所得资金汇出
外国投资者所得利润、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
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因未购得退回
的人民币购房款购汇汇出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
所得资金购付汇
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回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
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注销
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入账、结汇
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利润汇回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注销
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境外放款资金汇回入账
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