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其他信息”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表6“联络员信息”及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6“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合作社自产自销备案申请书
合作社自产自销备案申请书
致XX市商务局:
我们是XX合作社,是一家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我们的主营业务是种植和销售各种农作物及农副产品。
为了方便我们的农产品销售,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现向贵局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产自销备案手续。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名称:XX农民专业合作社
注册地址:XX县XX乡XX村
经营范围:种植、销售蔬菜、谷物、水果等农产品
会员人数:XX人
二、自产自销产品情况
主要产品有:XXX等,上述产品均为本合作社自主种植。
三、销售区域
产品主要在本县乡镇和XX市区范围内销售。
随附以下材料:
1.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产自销产品目录及简介;
3.合作社章程;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予以审核,如有需要补充的材料,我们将及时提供。
申请单位:XX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称备用名称1备用名称2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生产经营地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情况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成员总数(名)成员中的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
成员中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业务范围□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备案分支机构备案事项□增设分支机构□注销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其他□章程初次备案□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章程□成员名册□财务负责人□联络员□注销注销原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责令关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解散情形:。
分支机构注销情况□已办理完毕□无分支机构清税情况(国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清税情况(地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清算公告情况公告报纸名称公告日期□申请人声明本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清算组负责人(仅限于已清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签字:盖章年月日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络员信息”、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多证合一”涉企事项申报表市场主体名称:注:1.本附表适用在申请设立、变更登记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多证合一”涉企证照整合事项的备案。
2.营业执照等7项涉企证照事项为必选项,其他事项请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勾选。
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范本
**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名称:** (合作社全称)**申请人地址:** (合作社详细地址)**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申请人基本情况**1. 本合作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成员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 本合作社的宗旨是: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3. 本合作社的业务范围:(详细描述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如农业种植、养殖、加工等)**二、合作社基本情况**1. 合作社名称:(合作社全称)2. 合作社地址:(合作社详细地址)3. 合作社负责人:(负责人姓名)4. 合作社成员数量:(具体成员数量)5. 合作社出资情况:(详细描述合作社的出资情况,包括成员出资额度、出资方式等)**三、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特此向贵局申请办理合作社登记备案手续。
**四、申请材料**1. 合作社章程;2. 合作社成员名册及身份证明;3. 合作社负责人身份证明;4. 合作社出资证明;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承诺与保证**1. 本合作社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 本合作社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
特此申请!申请人:(合作社全称)日期:年月日注:本申请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在提交申请书时,请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成员总数:(名)
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业务范围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名称
出资总额
经营范围
□备案
分支机构
□增设
□注销
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登记日期来自章程□初次备案□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章程
□申请人声明
本社依法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为本社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清算组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其他
□成员名册□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注销
注销原因
□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__________________
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情况
清算公告情况
公告报纸名称
公告日期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 本申请书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二十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4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5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6财务负责人信息非公党建人员信息表(仅限民营企业填写)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现向登记机关申请(市场主体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本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市场主体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正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市场主体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全体出资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全体合作社成员签署。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办理江阴市**苗木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事项。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委托人(全体设立人□**年**月**日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类文书签收告知书注: 1、上述所列文书中由当事人签收的,应当在□中打√2、收件人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审核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 本申请书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附表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成员出资总额:(元)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3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二十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4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5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表6
财务负责人信息。
合作社备案申请书范本
合作社备案申请书范本尊敬的有关部门:您好!我代表XX合作社向您提交我们的备案申请。
请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审阅,并给予批准。
一、合作社基本信息1. 合作社名称:XX合作社2. 合作社地址:XX省XX市XX县XX乡XX村3. 邮政编码:XXXXXX4. 联系电话:XXXXXXXXX5. 合作社负责人:XX6. 合作社成员总数:XX人7. 农民成员数量:XX人,占比:XX%8. 非农民成员数量:XX人,占比:XX%9.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
二、备案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合作社需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我们希望通过备案,规范合作社的运营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备案材料1. 合作社成立文件2. 合作社章程3. 合作社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4. 合作社负责人身份证明5. 合作社经营场所证明6. 其他相关材料四、承诺我们承诺,所有备案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们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我们承诺,在合作社运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五、期望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审批我们的备案申请,让我们合作社能够正式纳入国家管理体系,合法开展经营活动。
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管,努力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水平,为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们的备案申请,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批准。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此致敬礼!XX合作社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
名 称
太和县XX专业合作社
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阜阳市太和县**镇**村**号
生产经营地
阜阳市太和县**镇**村**号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
邮政编码
236000
□设立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注销
注销原因
□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因合资或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__________________
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情况
清算公告情况
公告报纸名称
公告日期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社依照依法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为本社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
成员总数:5(名)
其中:农民成员4(名)所占比例80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业务范围
为本社成员提供**服务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备案
分支机构
□增设
□注销
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章程
□初次备案 □章程修正案 □修改后的签字: 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名:2021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联络员信息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络员信息”、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 本申请书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二十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4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5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6财务负责人信息非公党建人员信息表(仅限民营企业填写)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现向登记机关申请(市场主体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本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市场主体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正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市场主体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全体出资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全体合作社成员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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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
案申请书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其他信息”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表6“联络员信息”及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6“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优先顺序填写“名称”和“备用名称”。
8.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社保登记号仅限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写,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填写。
9.“业务范围”栏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0.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清算人签署,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11.“从业人数”为社保部门所需信息,请按登记时实际用工人数填写。
1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2.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3.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