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取审批表
协和医院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补贴标准摘自华中科技
协和医院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一、补贴标准(摘自《华中科技大学文件校房改[2004]1号文》、《关于调整中央在汉委部属高校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的通知》)1、2003年(含)以前的实际工龄补贴为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元。
2、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补贴为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元。
3、住房补贴面积标准:(1)院士及副省(部)级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190平方米。
(2)正厅、副厅、教授、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药师、主任护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130平方米。
(3)正处、副处、副教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技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护师、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副研究员等副高职称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100平方米。
(4)正科、副科、主管医师、主管技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等中级职称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
(5)一般科员、住院医师、护师、高级工、中级工等初级职称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70平方米。
(6)一般职工、医生、护士等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
4、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制度建立前已退休的工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工龄在6至20年(含)为70平方米,工龄超过21年(含)为80平方米(未评定技术职称或聘任职务的干部以及岗位未设技术等级的工人参照此标准执行)。
5、职工职务、职称、技术等级(以受聘任时间为依据)和现住房状况以1998年12月31日为界。
此前晋升职务(职称、技术等级)的职工,按本《细则》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测算;此后晋升职务(职称、技术等级)的职工给予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即新职务面积标准与老职务面积标准的面积差每平方米补贴450元。
原补贴状况和补贴水平不变。
二、补贴方法(摘自华中科技大学文件校房改[2004]1号文)1、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货币化补贴(1)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元)=(22×2003年(含)以前实际工龄+13×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员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员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员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职位:
部门:
入职日期:
住房信息:
房屋所有人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房屋所有人联系方式:
房屋地址:
房屋类型:
房屋面积:
租赁合同起始日期:
租赁合同结束日期:
住房补贴申请原因:
请简要说明您申请住房补贴的原因,以及您目前的住房情况。
住房补贴金额:
请填写您申请的住房补贴金额。
请注意,补贴金额将根据公司政策和您的个人情况进行审批。
附件:
请提供以下附件:
1.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2. 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房屋租金发票复印件(如适用);
4. 其他支持材料(如有)。
申请人声明:
我确认所提供的信息和附件是真实有效的,并且同意公司对我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
如有任何虚假信息,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
附件1: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所需材料原件:1、《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两份,并加盖安徽大学公章或财务章2、提取人身份证3、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4、购房款2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注:若已办理房产证,以上3、4条则不需要提供,只需提供房产证即可5、如购房人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6、如购房人为房屋共有人,须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二、购买二手房所需材料原件:1、《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两份,并加盖安徽大学公章或财务章2、提取人身份证3、契税(房屋地址和总价等信息要完整)发票4、销售不动产发票注:若已办理房产证,以上3、4条则不需要提供,只需提供房产证即可5、如购房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6、如购房人为房屋共有人,须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三、偿还住房贷款所需材料原件:1、《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两份,并加盖安徽大学公章或财务章2、提取人身份证3、自住住房借款合同4、借款银行出具已还贷款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5、如购房人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6、如购房人为房屋共有人,须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四、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所需材料原件:1、《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两份,并加盖安徽大学公章或财务章2、提取人身份证3、二级(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4、住院发票5、如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须提供户口本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五、死亡(去世人员的补贴已转入安徽大学财务账户)所需材料原件:1、《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两份,并加盖原所在单位公章。
2、死亡证明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和法定有效证明(身份证和户口薄)备注:凡符合以上5种支取条件任一条件,都可申请提取补贴。
账户信息登记表
账户信息登记表
收款账号(每四位数字间留一空格):
收款人:
收款行名称:银行支行
联系电话:
注:收款人必须为提取人本人姓名或开发商名称。
公积金到账时间为个工作日(提取日次日算起,不含周六、周日)。
未到账咨询电话:。
如帐户信息填写有误,请于当日时前电话更正,否则需等该款项退回后再次支付。
以上的银行账户信息由本人提供并已确认,如因银行账户信息错误造成的迟延支付等问题,由本人承担。
提取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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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高校分中心有关信息:
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地址:武昌区小洪山东区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栋层(武汉大学西门对面)电话:
公积金缴存银行:建行武汉学苑支行()
账号
华中师范大学单位账号:缴交比例:
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服务咨询电话及网站:
武汉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查询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业务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关信息、查询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武汉公积金网站:
注:以上信息收集于公开信息以便员工,数据更新至年月日,如有出入,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高校分中心为准。
三、建行茶港支行
地址:武昌洪山水果湖街洪山侧路号电话:
四、工行华师教职工津贴发放存折开户行:工行洪山支行()。
有关住房货币补贴政策解答
有关住房货币补贴政策解答发布日期:2009-8-26队长电话:0561 - 2115221 队办电话:0561 - 21153251、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主要有哪些?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为无房户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2、无房职工如何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视为无房职工。
(1)本人及配偶均未购买公有住房;(2)本人及配偶均未租住公有住房(3)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福利性分房。
(4)租住公房拆迁时,未领取拆迁补偿费。
3、辞职、停薪留职、买断工龄、退养回乡安置等不在岗位的人员,能否享受住房补贴?对辞职、停薪留职、买断工龄等已和单位终止劳务关系的不在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住房补贴。
4、对无房或住房不达标的已故老职工,是否补发住房补贴?对1999年10月18目前亡故的,不再补发住房补贴,‘1999年10月18日(皖直房组字【1999】03号印发之日)后亡故的补发住房补贴,由继承人代为领取。
5、职工拥有单位奖励的住房,能否作为无房户享受住房补贴?单位奖励职工住房后,该职工仍可作为无房户享受住房补贴。
6、对离婚前已购买、离婚后房子判给对方的职工住房补贴如何处理?职工离婚前已按房改优惠政策买了住房,离婚后房子判给对方的,不能再按无房户补贴,若住房面积没达到标准的按差额补贴。
7、职工职级变动,住房补贴应如何执行?单位住房补贴没开始时,职工职级(职称)发生变动的可按当年的住房补贴发放标准予以补贴;单位住房补贴后,职工职级(职称)发生变动的,可分段计发住房补贴,有职称但未聘不能按已聘的发放。
8、1999年1月1日后按月计发的住房补贴基数如何确定?1999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按月发放。
发放标准为职工本人月工资与确定的月补贴比例之乘积,职工本人月工资基数按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确定。
9、“老人”与“新人”如何划分?所谓“老人”是指1998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
所谓“新人”是指1999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
公有住房租赁申请表
华中科技大学公有住房租赁申请表
注:1、提交申请表时,需附申请人工作证复印件、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未婚由单位出具证明)、学校与申请人签订的聘用合同等材料。
如属学校特殊引进人才,在申请周转房时,须出具学校人才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职称职务,以填写申请之日时的任职级别为准;
3、本人及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可前往政府房管部门查询,各市区政府房管部门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新进博士安家费提前支取申请表
年 月 日
所属部门意见
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购房仅限XX市市区(不含周边县市);博士类型填写A类或B类、是否博士后。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
2.携带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新进博士安家费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所在部门
入校时间
联系方式
博士类型
已支付安家费金额
本次申请支付金额
购房人
房产地址
房产名称
购房金额
付款方式
申请原因
佐证材料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个人承诺书
本人承诺申请提前支付安家费用于本人在XX市本地购房,以上填写信息及提供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因材料不真实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厦门职工如何申办支取住房货币化补贴
厦门职⼯如何申办⽀取住房货币化补贴厦门职⼯申办⽀取住房货币化补贴须知⼀、按原住房货币化补贴审批⽅式办理的(⼀)需提供的材料:1、经审批的“⼀次性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申请表”或“离退休职⼯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申请表”原件、复印件;2、银⾏出具的住房货币化补贴余额查询单(经银⾏盖章确认);3、申请⼈⾝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份证原件、复印件);4、申请⼈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受遗赠⼈申办⽀取的,提供经公证的继承证明或法院的判决书原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1、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层C厅国⼟房产综合服务厅(⼆)(湖⾥区云顶北路842号)公积⾦窗⼝办理;2、凭住房公积⾦管理中⼼开具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取凭证》、⾝份证到受托银⾏住房公积⾦业务承办⽹点办理⽀取。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单位因改制、解散、倒闭等原因⽆法为职⼯办理住房货币化补贴异动,且职⼯符合⽀取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的⾝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银⾏出具的住房货币化补贴余额查询单(经银⾏盖章);3、购房⼈为配偶的,须提供夫妻关系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结婚证或居民户⼝簿);4、根据不同提取原因,分别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原件抵押在银⾏的,复印件应经按揭贷款银⾏盖章确认,同时须提供按揭借款合同原件):(1)购买新建商品房:⼟地房屋权证,或商品房销售专⽤发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属⽹上登记的,还须提供备案证明单)。
(2)购买⼆⼿房:⼟地房屋权证,或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转让的购房合同、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并与单位终⽌劳动关系:厦门市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鉴定证明。
(4)⾮本市户籍与单位终⽌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外地户籍证明(如户⼝簿、外来⼈员有效暂住证)。
关于我校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实施细则
关于我校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和湖北省房改办关于《中央在汉部委属高校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办法》(鄂房改办[1999]13号、《关于调整直管高校住房货币化分配有关政策》(鄂房改办[2003]1号)、《关于调整中央在汉部委属高校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的通知》(鄂房改办[2009]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对象1.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或单身职工)均未购买公有住房(含集资房)的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
2.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双职工家庭(或单身职工)已购买公有住房(含集资房),其中一方或双方未达到(鄂房改办[2003]1号)文件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未达标老职工)。
3.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3年12月31日以后职务、职称、技术等级晋升的职工。
4.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
二.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方式1.无房和未达标老职工按照一次性补贴和逐月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给予住房补贴。
2.新职工按照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给予住房补贴。
3.无房和未达标老职工家庭配偶双方的住房补贴,按照住房补贴标准,由各自所在单位分别计发。
三.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面积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面积标准(m2建筑面积)科员级、助理级、中级工、高级工 70 m2科级、中级、技师80 m2处级、副高级、高级技师100 m2厅级、正高级130 m2四、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办法1.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1)一次性住房补贴(元)=(22×1998年(含)以前实际工龄+13×建立公积金制度前工龄)×职工标准住房面积;(2)逐月补贴(元)=月工资总额×20%(从1999年1月1日开始计发)。
宜昌市调整住房货币化按月补贴说明材料
宜昌市调整住房货币化按月补贴说明及实例一、说明1、此次调整范围限于2008年1月1日后仍在职的职工;2、表格中购(租)公房面积是指实物分房面积、货币化补贴中补足32年工龄的面积之和;3、填表顺序:表一-﹥表二-﹥表三,不是新参加工作(调入)的,又无职级面积变化的,直接填表三。
二、清册填报及实例:1、新参加工作或从外地(外单位)调入的职工(表一、表三)。
这部分职工的按月补贴要测算两块:①应补发2007年12月以前的按月补贴(表一):以该职工调入或参加工作时、未调整前的工资为基数测算,从调入或参加工作当月发放至2007年12月;以前已申报过的,不得重复申报。
②2008年的按月补贴(表二):新按月补贴从2008年1月开始执行,以该职工2007年10月工资为基数测算。
另外,在外地未购租公有住房且未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异地交流干部,凭市委组织部的证明材料计算调入前工龄的一次性住房补贴。
举例如下:1.1:一职工1995年10月参加工作,在外地未购(租)公有住房且未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2006年1月从外地调入,无房,科级,未调整前的基础、级别、职务、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为900元,2007年10月职务、级别工资之和为1300元。
那么,①应补发2007年12月以前的按月补贴(表一)按月补贴额=900×28%×80÷80=252元,补发按月补贴额=按月补贴额×到2007年12月的月份数=252×(12+12)=6048元;按月补贴时间起、止分别为2006年1月、2007年12月。
若为易地交流干部,则还应补发一次性住房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12×10+5.4×0)80=9600元(在备注栏中填写,同时附市委组织部证明材料)。
②2008年的按月补贴(表三):新按月补贴额=1300×28%×80÷80=364元,原按月补贴额为252元,新增按月补贴额=364-252=112元,新按月补贴额时间起、止分别为2008年1月、2026年12月。
中国计量大学引进人才综合住房补贴首期提取申请表
人事处 意给予综合住房补贴首期金额
元(大写:
元)。
审批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注:1、此表一式两份,由后勤服务中心房产管理办公室和人事处各执一份;2、“住房性质”可选择 填写:校内周转房、校外租房、购买商品房;3、购买住房的另须提交《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 《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复印件并查验原件,由后勤服务中心房产管理办公室留存。
中国计量大学引进人才综合住房补贴首期提取申请表
姓名 进校时间
性别
所在
学院
身份证号码
配偶 姓名况
地址 1 地址 2
申请综合住房补贴 □ 购买住房 □ 校外租房 理由(选择一项) □ 其他:
购买 地址 住房 购房时间
交房时间
学历 学位 联系 电话
住房性质 住房性质 综合住房 补贴首期
金额 建筑面积 住房性质
万元 m²
其他事项说明
个人 承诺
本人申明以上所填内容完全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同时由 本人承担提取综合住房补贴的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所在学院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房产管理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经审核,
同志符合我校引进人才享受综合住房补贴的条件,同
住房补贴申请办理须知
住房补贴申请办理须知一、发放程序1、个人申请无房教职工领取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审核表》,由二级单位汇总,于2008年3月7日5:00前交国资处住宅科。
2、造册公示住宅科收到《审核表》后,及时统计汇总,编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住房补贴清册》,并在校内公示15天。
3、核准发放公示结束后,将《清册》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逐月发放至本人工资。
在公示期间,如有教职工反映问题或举报,国资处将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外调工作,逐一落实,并报校房改领导小组最终审核。
二、一次性预支“住房专项补贴”程序无房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凭证,经单位审查,报国资处审核同意,签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无房教职工预支住房专项补贴协议书》后,由财务处支付。
三、注意事项申请住房补贴的教职工须认真填写《审核表》,如实反映自己及配偶的住房情况;调入我校的教职工须及时提供原工作单位的证明资料。
如有弄虚作假而领取住房补贴者,一经查实,五年内取消其住房分配货币化资格。
已领取住房补贴的,除限期责令退还住房补贴款本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复利计息)外,同时加收已领取补贴额10%的罚金,并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审核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件西建大[2008]15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无房教职工住房专项补贴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缓解无房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住房压力,稳定教师队伍,在执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规定的住房补贴基础上,学校根据财力状况,决定发放住房专项补贴(以下简称“本补贴”),具体办法如下:一、补贴对象学校事业编制内的无房教职工。
包括:1999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简称老职工;2000年1月1日(含)后参加工作的教职工,简称新职工。
教职工如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第七、八条所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本补贴。
山东大学新聘教师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
产权性质
是否在原工作单位参与房改并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原工作单位房改部门(公章):
经县市级以上)(公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是否在曾工作单位参与房改并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曾工作单位房改部门(公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曾工作单位属地房改办(县市级以上)(公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其它需要说明问题:
其它需要说明问题:
表中以上所列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报,一经发现,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校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房改办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人事处审核意见:
责任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备注:
此表反正面打印,一式五份。申请人、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房改办公室各执一份,存本人档案一份。
出生日期申请人配偶姓名出生日期参加工作聘任职务专家类别申请金额万元聘任职务专家类别申请金额万元所在地身份证所在地身份证产权租赁住房地址现居住信产权租赁住房地址新购住房住房地址新购住房住房地址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筑面积产权性质是否在原工作单位参与房改并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山东大学新聘教师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申请人配偶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
时间
入校时间
学位
参加工作
时间
入校时间
学位
聘任职务
专家类别
申请金额
万元
聘任职务
专家类别
申请金额
万元
户口
所在地
新入职博士周转房申请审批表
周转房使用时间
经办人签字:Biblioteka 年月日人事处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后勤管理处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周转房安排情况(由后勤管理处房管科填写):
年月日,租住楼号房间;退房时间为年月日。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备注:办理完毕,请将此表交人事处综合科(行政楼房间)备案,则入住时间以人事处登记时间为准。
新入职博士周转房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婚否
工作单位
移动电话
申请资质
□校特聘教授□博士后研发基地在研人员
□海归博士□国内博士
申请理由:
备注:新入职博士享受租房补贴或租赁博士周转房时限为一年。如租住周转房,请按《医学院博士周转房租赁协议》按时办理退房手续,逾期不退将按协议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房屋租金。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核定【范本模板】
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核定、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核定、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武汉市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武政〔1999〕10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住房补贴,是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以后,按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有关政策,由单位向符合补贴条件的职工发放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
第三条本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下列职工均属于住房补贴对象:(一)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均未租住或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二)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虽已租住或购买公有住房,但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未达标老职工”);(三)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
第二章住房现状认定第四条下列住房核定为职工已租住或购买的公有住房:(一)职工及其配偶按政府规定租金承租的公有住房;(二)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价格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三)职工及其配偶按政府解困政策购买的解困住房;(四)职工及其配偶按低于(等于)综合成本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五)职工及其配偶自行转让、赠与、过户给他人的原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六)职工及其配偶居住已故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七)职工及其配偶获得货币补偿的被拆迁的公有住房。
第五条下列住房不核定为职工已租住或购买的公有住房:(一)职工及其配偶购买的商品房、私房和以政府定价个人全额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二)职工及其配偶自建的住房(周边城区除外);(三)职工及其配偶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四)职工及其配偶以市场价购买使用权的公有住房;(五)职工及其配偶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房。
第六条特殊住房情况的核定:(一)职工及其配偶历次分房,累计分房面积达到或超过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不享受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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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购买自住住房的 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 租赁自住住房的 4 离退休的 5 离职或调离本省的 6 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7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 出国、出境定居的 房改办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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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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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并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人事编号: *住房性质 年 月 日 贷款(万元)
申请人签字: 住房地址
面积(平方米) 总价(万元)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有 效 身 份 证 支取条件 户 口 本 结 婚 证 ( 所 有 权 为 配 偶 ) ** 相 关 合 同 发 票 收 据 或 支 付 凭 据 还 款 明 细 清 单 ( 贷 款 ) 投 入 资 金 的 预 算 或 决 算 离 退 休 证 或 证 明 单 位 离 职 或 调 离 证 明 死 亡 证 明 医 院 伤 残 证 明 单 位 终 止 劳 动 关 系 证 明 护 照 或 通 行 证 、 签 证 或 签 注
年
月
日
注: * 住房性质包括:商品房、存量房、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周转房、租住等,租赁类不用填写面积、总 价及贷款。 ** 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房产证则不需要提供购房合同。 1、 职工办理支取时,填写本审批表,连同需提交的有关证明资料,到房改办办理审核支取手续。 2、 标注“●”符号表示需同时提供;标注“☆”符号表示特定情况下需提供。 3、 本审批表一式两份,房改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一份。
华中科技大学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取审批表
本人_____________,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符合以下第______项支取条件, 现申请支取本人名下(8或9位数住房货币化补贴专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支取 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