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考评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图
(一)申报程序
(二)资格审查
(三)考核鉴定 1)技术业务理论考核
2)操作技能考核
(四)成绩确认
(五)证书核发
一、考前的准备工作
1、鉴定中心于考前15
天将考前准备通知单和各级别应考人数送交鉴定所。
2、鉴定所按准备通知单要求准备场地、设备、工具及原材料,并留有足够的备用件。
3、鉴定所根据实际条件(设备、工量刃具、工位数等),安排出各级别考试的具体时间、批次、每批应考人员的名单,及时上报鉴定中心审查。
4、鉴定中心提前10天将准备通知单发给应考人员,并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通知考生本人。
5、鉴定中心选派考评人员。
每一考评项目不得少于3名考评员。
6、考试前1天,鉴定中心派质量督导员和考评员验收并封查考场。
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备料准备情况
(2)工位及考试环境。
每个工位必须在明显的位置上编号,各工位之间应留有符合考试公正性要求、适合操作的空间。
(3)安全性检查。
(4)考场的标志性标牌。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试卷(件)验封:考前40分钟,总监考对试卷(件)验封。
2、领取试卷(件):考前30分钟,主考到考务组按本批次应考人数领取试卷(件)、准考证存根,考评员在考场检查准备情况。
3、考生到达考点后,考点引导员应将考生引入候考室休息和准备,考场应全部封闭,保卫人员要尽到职责,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4、组织考生入场:考生于考前30分钟,佩带准考证、携带允许的工量刃具和身份证证明,在考点引导员的带领下到达各考场。
考评员在场外组织考生点名后,核对考生证件、检查各项要求。
合格后,考生方可进入考场,经考评员引导,对号入工位。
检查要求:
(1)应考人员的姓名、考号与规定的本批次应考人员的名单相同。
(2)应考人员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齐全,工作服穿戴整齐。
(3)应考人员本人和所佩带的准考证以及监考员手中的准考证存根,三方一致,
准确无误。
(4)应考人员携带的工具等符合规定的要求。
(5)应考人员必须佩带准考证。
5、应考人员入场后,由主考宣读考场规则,考评员对各工位的考生重新进行复查,同时对每位考生的工位号和考号登记在册。
应考人员按要求在各自的工位摆放自带的工量刃具、检查原材料、熟悉设备。
主考宣读完考场规则,清场后,可当众拆封,分发试卷。
6、考试:开考时间一到,由主考统一发令开始操作,计时员计时。
考试按操作技能考试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要求进行,并做到:
(1)考试按试题要求分项目各自独立进行,各项考试的场地应独立划分,并相互隔离,非本场地考试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2)每一考评项目应安排不少于3名考评员进行现场考评打分。
(3)考试过程要严格按照考题要求进行,不得降低考试要求。
(4)考评员按评分标准要求独立行使职责和现场考评打分,不得相互暗示或交流,不得现场总分。
(5)考评员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逐项打分,要认真填写评分表和现场记录并在规定处签名;如有涂改须另行签名证明。
注意事项:
(1)对违纪者,考评员经合议后,视情节轻重可分别给予违纪者批评教育、警告;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经报请总监考和质量督导员同意后,可宣布其试卷作废,取消其考试资格。
但要详细做好考场记录,并保留各种原始资料备案。
(2)考评员必须严肃认真履行工作守则,认真负责地做好巡视、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在现场对应考人员的操作进行指点和评价,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在现场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3)考评员要高度重视安全文明生产,把安全文明生产放在头等重要位置,把重点放在应考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上,把事故排除在发现苗头之时。
发现考场、设备等有事帮隐患时立即停止应考人员的操作,待事故隐患排除后,放可重新开考,考试延误时间可由监考人员记录并顺延;发现应考人员违犯安全文明生产操作规程,要立即停止其操作,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考评员可取消其考试资格。
对应考人员的安全文明生产、操作时间、违纪情况、实考和缺考情况等,按规定要求详细填入考场记录,并签字备案。
三、考试结束后的工作
1、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评员要立即宣布考试结束,停止应考人员的操作,并组织考生依次退出考场。
2、每批次考试结束后,考评员审核打分表并签名,考评组长核实准考证存要及考场记录后连同考评表一起密封交总监考。
考件由考评员在适当的位置上用胶布和透明带纸贴上该考生完整的考号,经检查核对无误后,交有关负责人验收。
3、记分员汇总
(1)计算单项分。
单项分为该考项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分。
(2)计算总分。
按考试评分标准要求计算每名考生总得分。
(3)登记造表,记分员和总负责人签字。
(4)经质量督导员审核签字后,成绩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