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制度的目的和意义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对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可以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报告制度的内容和程序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范围和分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范围主要包括:食品中毒事故、食品污染事故、食品掺假事故、药品不良反应事故、药品质量事故等。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2.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方式和时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书面报告和电子报告。
书面报告应当采用规定的报告表格,电子报告应当采用规定的报告系统。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时限为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
4.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报告制度的实施和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突发公共卫生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报告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幼儿园内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及时控制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二、报告内容
1. 疫情信息: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2. 传染病监测信息:包括传染病监测、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等。
3. 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食品卫生安全、食源性疾病发生情况、食物中毒事件等。
4. 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包括学校内发生的涉及师生健康状况的其他突发事件。
三、报告时限
1. 幼儿园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食品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部门报告。
2. 幼儿园未在第一时间上报的,将责园所主要领导在上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幼儿园应定期对门卫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要求门卫严格把关,凡进园人员必须进行体检。
四、报告方式
1. 电话报告:各幼儿园应明确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确保通讯设备畅通。
2. 上报材料:对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按照要求准备上报材料,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责任追究
对于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幼儿园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六、附则
本报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将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执行。
XXX幼儿园。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一、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人员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食物(食品)事故(不包括突发交通事故、职业中毒事故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
三、组织领导及其职责(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依法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查处。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二)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报告,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和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镇直有关部门负责受理所属单位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和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开展救援和查处工作。
四、报告内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一)初次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
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初次报告在知悉事故后2小时内报告。
(二)阶段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等。
阶段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三)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
五、其它事故(一)凡在长宁镇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食品安全追究责任制
学校食品安全追究责任制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中心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餐饮中心主任是餐饮中心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
中心主任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餐饮中心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心内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餐饮服务中心主任和各食堂主任、特色经营负责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按岗位和职位不同,对食品安全负相应的责任,出现问题或安全事故,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餐饮中心主任全面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各食堂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管辖食堂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与各食堂配合,严禁可疑校外人员进入学校食堂,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贮间,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中心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各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餐饮中心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学校报告,及明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餐饮中心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
的报告制度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场,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中心卫生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育局、镇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食物中毒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食物中毒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一、事故概述:食物中毒事故是指因食用、摄入受污染或有害物质超标的食物及饮品,导致人群出现身体不适、中毒甚至死亡的紧急情况。
二、应急响应机制:1. 应急指挥部成立: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立即成立食物中毒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医疗机构、食品监管部门等组成,负责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2. 信息通报和发布:指挥部负责及时通报事故的情况、受影响的地区和人数,并发布食物中毒预警,以便公众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3. 人员救援与分流:应及时调派医疗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对受害者进行救治和分流,并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三、应急措施:1. 隔离病源和污染源:立即将病源人员隔离,同时对有关食品和饮水进行封存、采样、检测和分析,查明中毒原因。
2. 救治受害者:尽快将中毒的人员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注意分级救治,优先救治重症患者。
3. 疫情防控:加强受污染区域的疫情防控,进行人员的排查、隔离和观察,同时注重环境的清洁和消毒。
4. 公众宣传与教育:加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1. 成立调查组:事故发生后,成立调查组,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2. 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或单位进行追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检查和改进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
五、事故后续工作:1. 事故处置报告:指挥部负责编写事故处置报告,详细记录事故的经过、救援措施和效果,供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备案。
2. 救援总结与改进:总结救援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改进应急救援预案,提高救援效率和能力。
3. 事故善后处理:指挥部负责组织受害者赔偿工作,同时加强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心理疏导和帮助。
六、应急培训与演练: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应定期组织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职责学校法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必须建立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核算员和学校卫生技术人员,依据《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好用人关,具体职责如下:一、学校开办食堂的决策应通过学校教代会研究决定。
应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学校教代会研究决定,定期组织教职工、学生、家长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评议。
(一)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关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食堂必须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及竣工后的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依据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五条有关食堂选址卫生要求:一是学校食堂不得设在易受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二是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 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三是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三)遵循食品加工流程,学校食堂各功能间布局及流程应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四)无餐厅学校必须设备餐专间,并在备餐专间使用加盖餐具分餐后运送到各个班级。
(五)学校必须在卫生许可证规定的有用期限、经营范围内经营。
对食品从业人员及分餐人员实行每一年安康体检和卫生培训,获得安康证前方能上岗。
(六)学校应挑选责任心强,吻合规定的人员担任食堂管理员。
二、建立学校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3、建立突发事件(停水、停电、停气、食物中毒等)的应急处置预案和运行机制。
四、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明白责任报告人。
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提高报告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的人员。
三、工作流程1. 接收报告:接收部门/人员负责接收来自医疗机构、检验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渠道上报的食源性疾病报告。
2. 核实信息:核实报告中的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包括患者姓名、联系方式、发病时间、症状等。
3. 调查疫情:及时组织调查,确定患者相关就餐信息、食品来源等,追踪病原体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
4. 报告通知: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公安机关等部门上报食源性疾病疫情情况。
5. 统计分析:对报告的食源性疾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编制相关报告,并及时上报给上级机构。
6. 公众宣传: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向公众宣传相关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工作要求1. 保密性: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对报告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2. 及时性:接收报告后,应及时核实信息,并立即启动调查工作,确保及时控制疫情扩散。
3. 准确性:核实信息时,要仔细核对每一项数据,确保报告准确无误。
4. 协作性:与相关部门/人员之间要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及时沟通和合作,确保信息流动畅通,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5. 统计规范:统计分析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6. 宣传力度:公众宣传工作要不断加强,通过多种渠道传播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绩效考核1. 及时上报率:按规定时间上报食源性疾病疫情情况,不得拖延。
2. 准确性评估:对上报的食源性疾病报告进行核实比对,评估准确性。
3. 调查工作效果:评估调查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查清疫情传播途径。
4. 防控效果评估:评估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效果,控制疫情扩散。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制度
⾷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案制度⾷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案制度(通⽤1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作扎实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案,⽅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性的特点。
⽅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编为⼤家整理的⾷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案制度(通⽤1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案制度1 为了切实掌握⾷品安全⼯作信息,加强⾷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保证信息的准确、畅通和共享,提⾼⾷品安全监管效能,建⽴⾷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健全⾷品安全信息管理协调机制。
成⽴⾷品安全协调领导⼩组。
要加强⾷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完善⾷品安全监管信息⽹络。
确定⼀名信息员,负责⾷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作。
⼆、⾷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对营养改善监管⼯作情况为必报内容,每⽉上报⼀次;⾷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要及时上报;有关⾷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重⼤事项和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对⾷物中毒、突发⾷品污染事件及⼈畜共患病等涉及⾷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随即向⾷品安全协调领导⼩组报告。
三、规范⾷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
⾷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综合发布⾷品安全监管信息。
信息发布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四、发⽣重⼤⾷品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同时,及时上级主管部门。
造成重⼤经济损失,产⽣重⼤影响的其它⾷品安全事故。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时间、地点、事故性质、范围、死亡及患病⼈数、可能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案制度2 ⼀、保持餐厅环境整洁。
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蝇、蟑螂、蚊⼦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
保证供⽤餐者使⽤的洗⼿设施运转正常。
⼆、必须使⽤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做好台⾯调料、⽛签、台布、餐⼱、餐具等清洁卫⽣⼯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餐饮具等。
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4篇范文)
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4篇范文)【第1篇】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台东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1.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长。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6.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第2篇】z镇幼儿园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镇幼儿园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轻微食物中毒1、及时救治中毒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详细讲述事情发生经过。
2、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安抚好其他轻微的中毒者,并立即与医院联系,送往治疗。
3、保护现场,关闭有关通道门,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并通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4、进行内部清理,并由部门负责人寻找中毒原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5、留样食品及留样记录备好送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化验。
二、重大食物中毒1、立即停止食物销售供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并向司法和卫生部门报案。
2、封闭内部通道,关闭大门,不准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准备好员工健康证及食品留样记录、留样食品。
3、保护好现场,进行内部清理,寻求中毒原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如实回答调查人员问话。
4、化学性食物中毒要追究原料来源源头,看是否是人为破坏,并对所有现场人员进行现场询问,检查有无放化学毒素,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工作。
5、把留样食物及留样记录及时送往有关部门检查、化验,并准备好各种餐用具送交卫生部门进行辅助化验。
6、对轻微中毒者无需送医院的,要现场进行安抚、救护,进行疏导,保持现场稳定。
7、积极做好一切善后亲属的安慰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使影响降低到最低点。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深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我校食物中毒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控制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制订食物中毒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食源性疾患是指因进食食品引起的疾患。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是指因进食食品而引起的、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重大安全事件。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一、组织与指挥(一)学校成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事务、食源性疾患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由校长担任组长,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职。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组长:锋副组长:洲成员:姣以及各班班主任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负责总体的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工作安排;(2)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教育、食药监局等主管部门,必要时应同时报告公安部门;(3)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调查统计或者实施救助工作,及时准确掌握事态变化和施救过程;(4)根据调查处置资源的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2.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2)完成组长布置的相关控制和救治措施,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原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3)安排收集教师开展相关的调查统计或者实施救助工作的情况并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4)负责做好安抚师生及家长的工作和解释工作,负责并协助教育、卫生行政主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急救等部门工作;(5)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6篇】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6篇】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物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模版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群众健康,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及相关监管机构。
第三条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目的是及时、准确的掌握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情况,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条食源性疾病的报告管理是指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在发现食源性疾病疑似病例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二章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第五条监测机构应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并定期进行食源性疾病监测。
第六条监测机构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第七条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样本库,对食品样本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食品;(二)收集和分析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情况,及时传达监测结果;(三)开展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食品中毒的病因和传播途径。
第八条食源性疾病监测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向公众公开。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应主动配合监测工作,提供所需的样品和相关信息。
第三章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工作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在发现食源性疾病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隔离病例,确保不再继续传播;(二)立即向当地卫生局报告,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三)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所需的样品和信息。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掌握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的能力。
第十二条监管部门应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系统,及时接收、整理、分析和报告食源性疾病疑似病例。
第十三条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结果应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公众公开。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相关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
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法规要求介绍
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法规要求介绍一、有关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简介学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群最为集中的地方。
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守法,食堂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尽责,严格按规章办事,直接关系到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那么,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活动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呢?可以这么说,凡是国家、地方、部门针对食品饮食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均与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活动息息相关。
具体地讲国家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基本法律后,相关部门又制定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以规范食品饮食行业的经营活动.制定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条例、规章,对食品的采购、贮存、制作、销售等环节,以及食堂硬件设施、食堂管理等方面作了全面具体要求,规范了食品饮食行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办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四川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评分细则》、《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等规章,统一了行业标准,为饮食行业的监督、考核和评估提供了科学依据。
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条例及规章,则为处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所有这些法律、条例和规章都是我们必须无条件遵循的,从事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活动人员也必须以此为准则,自觉规范我们的经营管理活动.二、法律法规对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要求有关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较多,为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做好学校食堂的经营和管理工作,我们针对学校食堂工作实际,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将法律法规对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要求进行了如下归纳:(一)对食堂的管理与监督的基本要求1、学校要建立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2、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范本(四篇)
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范本为贯彻落实____《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旦发生卫生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特制定本校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卫生突发事件的内容1、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有____人(含____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群体发热。
一个教学班内有____人(含____人)以上发热____度以上症状。
3、法定传染病。
有____人诊断为法定传染病。
4、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或其他卫生异常事件:参照上述情况。
二、卫生突发事件上报的时间凡发生上述卫生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____小时内)打电话以口头形式上报教育局、卫生局有关部门,然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三、卫生突发事件应同时上报的部门发生卫生突发事件同时上报的部门有。
区教育局体卫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卫生突发事件上报的内容1、卫生突发事件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2、本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如:盒饭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3、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五、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管理1、救治病人。
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通知家长。
2、配合调查。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控制事态。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4、保护现场。
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必须停止供餐,保留造成或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六、卫生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如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视情节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 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 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采取有效措施, 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 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二)墙壁应有1. 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 具有一定坡度, 易于清洗与排水;(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 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 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
采用化学消毒的, 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 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 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 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一、背景。
食物中毒是指人体摄入了被污染的食物或饮水后引起的急性疾病。
食物中毒可能会导致腹泻、呕吐、发热等症状,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二、责任部门。
1.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监测食物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报告食物中毒事件。
2. 公安部门,负责调查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和责任人,并维护社会治安。
3. 医疗机构,负责对食物中毒患者进行救治和医疗救护。
4. 食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进行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三、应急预案流程。
1. 监测和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定期监测食品安全情况,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
2. 紧急处理,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展开调查,查明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和责任人,同时对受害者进行救援和医疗救护。
3. 公众警示,卫生健康部门在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后,立即发布警示通告,提醒公众避免食用相关食品,以免造成更多的中毒事件。
4. 食品召回,食品监管部门对涉及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品进行召回和销毁,防止继续对公众造成危害。
5. 媒体宣传,各部门通过媒体渠道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宣传和警示,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警惕。
四、应急预案的执行。
1.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信息的共享和沟通,确保应急预案的迅速执行。
2. 针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应急预案,确保应对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维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部门要加强合作,做好预防和应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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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场,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委、县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巧马镇孔屯小学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