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方案【模板】(20210214082808)
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考核办法
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类别的培养目标和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或双导师指导等形式。
导师组指导是指多名导师结成组,对一名或多名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指导;双导师指导是指为每名专业学位研究生配备两名指导教师,即一名理论导师和一名实践导师。
第三条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从来源上分为校内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
在具体指导任务上,校内导师一般担任理论导师,侧重指导学生进行理论学习和研究;校外兼职导师一般担任实践导师,侧重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践。
第四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是培养和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应根据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遴选产生。
导师遴选工作应有利于保证和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有利于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促进导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
第五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遴选须坚持品德与业务全面考查的原则。
对品德的考查应重点关注师德表现和责任心;对业务的考查既要注重学术水平,更要注重实践背景和指导能力。
第六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和聘任。
选聘工作应坚持标准, 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第二章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职责第七条自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及我校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恪守学术道德,弘扬优良学风,注重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严谨的科学精神、精湛的专业技能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第九条积极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学位及其相关专业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并根据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际情况,为指导的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硕导遴选办法
河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6年修订稿)为适应学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和管理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对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规定及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遴选硕士生导师要有利于培养社会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有利于巩固和加强现有学位点建设,有利于调整导师队伍知识结构、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有利于提高导师队伍质量和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1、硕士生导师是本学科学术造诣较深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是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
2、学校根据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要,按需增补,有计划地遴选硕士生导师。
3、注重导师梯队结构合理,对具有博士学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5、申报硕士生导师,一般仅限在本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授权点申报,不得同时在多个授权点申报。
6、根据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的需要,可以从校外与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有长期稳定的教学科研合作关系的专家中遴选硕士生导师。
二、遴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硕士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及发展趋势。
3、目前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所从事的研究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承担有科研项目。
4、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运用外语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5、有本科教学经验,教学效果优秀;应有协助指导一届硕士研究生的经历;遴选后到退休前至少能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研究生。
(二)正常遴选条件1、申请学术型导师需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中的四条(其中第一、三条为必备条件):(1)职称与学位:具有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1966年12月31日以前(含1966年12月31日)出生者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艺术类硕士生导师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硕士生导师和任课教师遴选及聘任办法
宁夏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办法(试行)为了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做好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通过遴选产生,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的需要遴选。
2.遴选和聘任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还要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
3.遴选和聘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要有利于保证和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有利于改善导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层次结构,有利于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4.每位申请人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专业学位领域参加遴选。
已具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指我校在其他高校做兼职导师的),如果研究领域和科研成果符合相关专业学位的要求,可以兼任一个专业学位领域(或专业学位学科方向)的导师。
5.根据指导工作需要,适度增加校外兼职专业学位导师兼任专业学位导师的数量,各专业学科领域要努力加强专业学位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专业学位导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加强专业学位“双导师”队伍建设。
二、遴选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明确所从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熟悉且热心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专业修养,能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能够履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职责。
2.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讲师职称满5年;或具有讲师职称且已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校内教师45周岁以下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自愿申请并能遵守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管理规定,任职前须参加上岗培训。
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导师遴选工作是高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于培养优秀的人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导师队伍的优质化和专业化,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导师选拔的背景、目标、操作步骤和评估方法等方面,提出一份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导师遴选工作是为了保障高校教学质量,促进学科发展,提高学生科研创新能力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优秀的导师不仅在学术研究上有深厚造诣,还具备良好的教学方法和指导能力,能够培养出杰出的人才。
二、目标1. 确保导师队伍的专业化和水平的提高;2. 提高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杰出人才;3. 加强导师团队的建设,优化学科布局;4. 激励导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操作步骤1. 拟定评估指标:根据导师的职责和要求,制定评估指标,包括学术水平、科研成果、教学能力、指导学生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2. 申报材料提交:导师根据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科研成果、教学案例等。
材料需真实、完整。
3.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初步筛选。
4. 学术报告:选取通过初步筛选的导师进行学术报告,由专家进行评审,并对导师的学术态度、个人魅力、教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5. 公示和投票:根据专家评审和学术报告的评分,公示评选出的导师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学生、教职员工进行投票选举。
6. 最终评定:根据专家评审和投票结果,确定导师人选,并进行最终评定。
四、评估方法1. 申报材料评估:对导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考察其学术水平、科研成果、教学能力、指导学生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2. 学术报告评估:对导师的学术报告进行评估,考察其学术态度、个人魅力、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 投票评估:组织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投票,采用多数票制原则进行评选。
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升高校教学质量和培养优秀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的评估方法和严格的操作步骤,可以选拔出优秀的导师,培养出更多的杰出人才,推动学校的学科发展。
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我校对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导师遴选、管理要适应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要,依据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导师队伍建设规划,结合各硕士学位点的研究生培养规模,按需设置导师岗位。
第三条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青年专家、学者。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遴选工作要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
第四条研究生导师是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最重要因素,导师的遴选应有利于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和学科团队建设,有利于促进学科结构的优化,有利于促进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事业发展。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及管理。
第二章研究生导师职责与权利第六条研究生导师是学校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遴选聘任的具有招收、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工作岗位,不具有行政、专业技术职务和荣誉称号性质。
第七条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1.恪守职业道德,严谨治学。
能够执行有关学位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学院关于研究生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2.参与制定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并督促其实施;承担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支持和指导硕士研究生参与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为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产出科研成果创造条件。
3.参与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对所指导的研究生的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业务学习表现、科研与实践能力做出总的评价,并根据研究生的表现情况提出中期考核意见。
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导师的学术专长,现开始第十二批导师遴选工作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导师的学术专长,现开始第十二批导师遴选工作,请各有关学院认真做好本单位硕士点学科的导师遴选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一)的规定执行。
2、本次导师遴选按照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二级学科硕士点(无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学科)申报,我校可授予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二,请到相应的硕士点所在学院综合办公室申报。
3、“办法”中导师资格基本条件第九条,“连续两年”年三年中,导师平均指导研究生数连续两年少于2人/年的学科,不受理新增导师的申请。
(导师数量少于8人的学科,申请导师不受此条限制)。
4、本次申报材料有效时间范围为:至今。
5、申报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见附件三),填写内容一定要实事求是;所有论文、著作、项目等科研材料必须是申报学科范畴内的,并提供原件。
6、第九批审批的导师,应参加本次导师遴选,对应参加遴选的导师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学科导师资格。
对不能履行导师职责但尚未到遴选时间的导师,由各学院提出处理意见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为了更好地开展导师遴选工作,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本次导师遴选旨在选拔出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
良好师德和严谨治学态度的优秀导师,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指导和服务。
二、建立工作小组:学校将成立导师遴选工作小组,由校领导、教
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安排导师遴选工作。
三、制定遴选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导师遴选的具体标准
和条件,包括教学科研成果、指导学生情况、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
价指标,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广泛征集导师申请:学校将通过教务处网站、院系通知等途径,广泛宣传导师遴选的相关政策和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请。
五、组织评审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学者对申请导师的资料进行评
审,对符合条件的导师进行面试和考察,以全面了解其教学科研情况和师德师风。
六、公示和反馈:对通过评审的导师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确保遴选结果的公开透明。
七、确定导师名单: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反馈意见,确定最终的导师名单,并将其纳入学校导师库管理。
八、建立导师培训机制:为新选出的导师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导师职责,提高指导学生的能力和水平。
九、持续监督和评估:学校将建立导师工作的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对导师的教学科研情况和指导学生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导师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导师进行提醒和督促。
以上就是导师遴选工作的实施方案,希望各位领导、老师能够全力配合,共同推动导师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而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
大学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审核和遴选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导师是指负责确定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制定培养计划,指导其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关心其思想品德教育,对其培养质量承担责任的教师。
第三条研究生导师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二、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近年来,一直承担本学科、专业主要课程的教学任务,注重对学生科学思维、科学态度、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的培养与训练;能正确地、科学地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工作。
三、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不限)的教师或相关机构的科研工作者,男性不超过57岁,女性不超过52岁,能正常工作并承担起实际指导研究生的责任。
四、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实践经历和指导能力,主持或参与在研科研项目1项,本人可支配科研经费不低于2万元。
五、申请人除需具备以上4项条件以外,还需具备以下至少2项条件:1.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及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发表SCI或CSSCI或EI一篇及以上)。
2.近5年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及以上。
3.近5年以主要完成人获得校级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校级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指前三名;校级一、二等奖主要完成人指前五名;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指获得奖励证书者。
4.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
六、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评定,原则上以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实践基地)为基础和依托,申请者在相应行业领域内具有5年以上实践、管理或研究工作经验,年龄在57周岁以下(女53),且应具备以下至少2项条件:1.具有相关行业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能够给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习实践期间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研究条件。
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导师遴选是学校教学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对于保障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学习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导师遴选的背景意义、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质量保障等方面,提出一套完整的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二、背景意义导师在学生的学习生涯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仅是学术指导者,更是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和朋友。
因此,导师的遴选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合理的导师遴选工作可以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和指导者,对于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目标任务1.明确导师遴选的目标任务,即通过遴选出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导师,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术指导和人文关怀。
2.建立科学合理的导师遴选标准和程序,确保导师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3.提高导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学和指导服务。
四、实施步骤1.明确导师遴选的标准和条件,包括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要求。
2.组织导师遴选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设立遴选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学术领军人物组成,对申报的导师进行评审和筛选。
3.开展导师遴选的公示和公开课环节,让全校师生参与其中,对导师的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进行评价和监督。
4.组织导师遴选的考核和培训工作,对通过遴选的导师进行考核和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水平。
五、质量保障1.建立导师遴选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导师遴选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导师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2.加强对导师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的导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励导师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3.加强对导师的培训和学术交流,鼓励导师参与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提高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六、总结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学校教学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合理的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可以保障学生的学习质量,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大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XXXX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大会、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遴选标准和程序,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快推动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发展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发展的意见》(教研〔20XX〕9号)、《学位条例》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
第三条校内导师从本校专任教师中遴选,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坚持基本路线,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无师德失范行为。
(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讲师职称和博士学位,退休之前能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
(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一般承担过2门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其中至少1门应为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效果良好;同时,能承担1门及以上的本专业硕士生必修课或选修课教学任务。
有研究生授课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经验,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取得一系列科研成果,近五年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完成2项C级学术论文,或1项B级学术论文。
2.完成1项C级学术专著。
3.主持完成2项C级或1项B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或参加B级科研(教研)项目、排名前3位,且完成1项C级学术成果;或参加A级科研(教研)项目、排名前5位,且完成1项C级学术成果。
4.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人文社科10万元及以上、理工科40万元及以上,且完成1项C级学术成果或挂职锻炼6个月以上。
5.获得B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级、省部级奖项一等奖前9名、省部级奖项二等奖前7名、省部级奖项三等奖前3名)。
(五)外语水平应适应指导硕士生的要求。
第四条来自实务部门,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工作业绩突出的校外专业人员,可以申请校外导师资格,与校内导师共同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高等院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高等院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规范导师遴选及管理工作,促进导师提高科研水平和指导研究生的能力,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7〕3号)以及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导师是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要因素,导师的遴选应有利于为国家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有利于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有利于发展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
第二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导师的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应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导师工作职责第三条导师工作职责:一、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政策与法规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培养单位关于研究生工作的决定和安排;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严谨治学。
二、关心研究生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健康成长,切实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及品德教育;对研究生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教育研究生端正学习态度,注重对研究生学术道德、治学态度和协作精神的培养。
三、参与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认真完成学业;注重培养研究生的专业学习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以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承担研究生相应的教学任务;承担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协助培养单位完成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支持和指导研究生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指导研究生选择研究课题和制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审查论文开题报告,指导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系统审查学位论文,做出学术评价,提出是否同意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
XX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模板】
**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10年6月30日第六届七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遵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1995]20号)及《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9号)文件精神,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的选聘和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选聘研究生导师的原则1.研究生导师是指导、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岗位,并非教授职务中的固定层次和终身荣誉称号。
凡招收并实际指导研究生者即为研究生导师,不招生或不指导研究生者则不能作为研究生导师。
学校根据研究生教育的规模,有计划地选聘研究生导师,建立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估和质量保证体系,不定期进行导师资格的再认定,实行有增有退的动态管理机制。
2.选聘研究生导师必须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内进行,并从学校学科建设的全局出发,有利于巩固和加强现有学位授权点,有利于培养社会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3.选聘研究生导师应注意导师梯队结构合理,保证学位授权点的持续招生。
对具有博士学位,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选聘研究生导师应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切实做到按需增补。
5.申报研究生导师者,仅限在本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授权点申报。
6.可从我校教学医院或相关学科、专业有长期稳定教学、科研合作关系(需提供校级协议)的外单位中选聘该学科、专业的专家作为兼职研究生导师。
二、研究生导师的选聘条件(一)研究生导师任职的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应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及临床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及发展趋势。
3.目前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所从事的研究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承担有科研项目,并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导师选讲师工作计划范文
导师选讲师工作计划范文您好!感谢您给予我这次申请作为导师选拔讲师的机会。
针对这一职位,我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认可和支持。
一、工作目标1、全面了解学生需求,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2、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为学生就业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不断接受专业领域的培训和学习,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二、工作内容1、收集学生需求信息,建立学生档案,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兴趣特长及家庭背景,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课程学习计划。
2、制定有效的教学方法,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提高教学效果。
3、参与学科教研活动,与同事共同分享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4、及时跟踪学生学习情况,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在学习上的困惑和问题,协助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困扰。
5、带领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等,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创新意识。
6、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7、定期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学生的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案和教学方法。
8、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学生的视野,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
9、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0、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制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11、提高自身教学水平,不断进行教育培训和学习,积极参加学科领域的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三、工作措施1、完善学生档案信息,建立学生需求数据库,为学生提供全程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2、制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提高教学效果。
3、开展学科教研活动,组织学科教学团队进行教学体验交流和课改研究,提高教学水平。
4、建立学生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学生家长会,及时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5、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开设讲座,积极邀请业内人士参与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
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
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不仅承担着研究生培养的责任,还推动了科研成果的提升。
因此,良好的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讨论研究生导师遴选的一些原则和具体的办法。
研究生导师遴选的原则主要包括公正、公平、公开和科学。
首先,公正意味着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导师的资历和能力进行评估,避免主观偏见和个人喜好的干扰。
其次,公平意味着每个导师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遴选,并且遴选过程中没有歧视和偏见。
再次,公开是指遴选的过程和结果应该公开透明,任何对遴选过程有异议的人都有申诉的权利。
最后,科学意味着遴选过程和决策应该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以确保选出的导师能够在研究生培养和科研指导方面发挥良好的作用。
研究生导师遴选的具体办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评估导师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
可以通过查阅导师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和获奖情况来评估他们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其次,评估导师的教学经验和研究生培养能力。
可以通过查阅导师的教学评价和研究生毕业情况,了解他们在教学和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表现。
再次,评估导师的团队建设和合作能力。
可以通过参观导师的实验室或研究团队,与导师和他们的学生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合作方式和团队氛围。
最后,可以采用面试或演讲的方式来进一步评估导师的能力。
面试可以包括常规问题和专业问题,以评估导师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还需要明确一些具体的程序和标准。
首先,需要确定导师遴选的时间和流程,并公布给所有申请人。
流程包括申请、初审、面试/演讲、评估、公示和决策等环节。
其次,需要确定评估导师的标准和权重。
可以制定一个评估表,将不同方面的评估指标和权重明确规定。
例如,学术水平可以占30%,教学经验可以占30%,团队建设和合作能力可以占20%,面试或演讲可以占20%。
最后,需要成立一个导师遴选委员会来负责整个遴选过程。
委员会成员应该具有一定的学术声誉和教育背景,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导师的能力。
导师选拔实施方案
导师选拔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导师选拔是学生学业生涯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良好的导师资源能够对学生的成长产生积极的影响。
因此,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导师选拔实施方案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至关重要。
二、目标确定本次导师选拔的目标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导师资源,促进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同时,也要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实施方案1. 制定选拔标准根据学生需求和导师资源情况,制定导师选拔的基本标准,包括导师的学术水平、指导经验、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也要考虑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选拔标准符合实际需求。
2. 制定选拔程序确定导师选拔的具体程序,包括申请、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等环节。
在程序设计上要注重公开公正,确保每个申请者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选拔。
3. 完善选拔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导师选拔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导师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指导学生的能力等方面的因素。
评价体系应该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
4. 加强宣传和培训在选拔过程中,加强宣传工作,让学生和教师都了解选拔的标准和程序。
同时,也要为申请者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和面试。
5.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也要及时处理申诉和投诉,保障申请者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效果评估在导师选拔实施结束后,要对整个选拔过程进行评估,包括选拔标准的合理性、程序的公正性、评价体系的科学性等方面。
同时,也要关注选出的导师对学生学业发展的影响,以及学生对导师选拔工作的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
五、结语导师选拔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因此,制定科学、公正、公开的导师选拔实施方案,对于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通过本次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导师资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方案
为了加快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有利于新一轮博、硕士点的发展,根据
《XX师大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XX师大关于硕士生导师职责、遴选和流动的暂行规定》(见《XX 师大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基本要求,学校将开展2019 年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认定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遴选与认定的要求
1.关于本学科申请者
须符合《XX师大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请要求。
2.关于跨学科申请者
除须符合《XX师大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请要求外,且应同时符合以下申请要求:
(1)所从事的研究项目和成果与申请学科相关度高;
(2)除满足基本条件中的要求(包括科研、专著、项目等)外,申请者还需要近5 年内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青年基金项目);发表过跟申请学科高度相关的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理科需A刊、B刊及以上论文各一篇、文科需两篇B刊及以上论文)。
(3)对所申请学科博士点建设做出过或能做出重要贡献;
(4)承诺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符合申请学科的学术要求
3.关于副高申请者
(1)所在学科须为我校博士点的学科,且该学科的博士生导师队伍较为薄弱;
(2)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的职责;
(3)具有博士学位;
(4)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5 年(含)以上,且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时间
截至申报当年的5月1 日),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取得过突出成绩;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特别突出,近 5 年内科研成果或获奖须同时符合以下申请要求:
①文科:以独立或第一(通讯)作者在CSSCI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至少达到我校认定的“ A类”刊物1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第一作者)1部。
理工科:以独立或第一(通讯)作者在SCIE三区及以上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6篇,其中至少达到我校认定的“A类”刊物1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第一作者)或在SCIE二区及以上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②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青年基金项目);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前五名、二等奖的前三名、三等奖的第一名;或获得省部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第一名;或获得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三名、二等奖的前二名,三等奖的第一名;或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名;或获得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的前三名、一等奖的前二名;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第一名。
4.关于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者
(1)对于已在外单位担任博士生导师者,我校有相关一级学科博士点,可提出直接认定的申请。
(2)对于已在外单位担任博士生导师者,我校无相关一级学科博士点,可按“跨学科申请者”的要求进行申请。
二、学术型硕士生导师遴选与认定的要求
须符合《XX师大关于硕士生导师职责、遴选和流动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申请要求。
三、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的要求
1.须符合《XX 师大关于硕士生导师职责、遴选和流动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申请要求,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中级职称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有过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并有较好的教
学和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其任职资格要求具体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院学科实际
情况负责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认定的操作程序
1.博士生导师遴选与认定的程序
基本按照《XX 师大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程序进行。
对于跨学科申请者,学校将组建相关学科评审小组(以一级学科学位点建设委员会成员为主)进行限额评审。
申请者和相关学院须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者须提交《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4 份)。
(2)本学科申请者,须提交代表作4套。
文科:学术专著(第一作者) 1 部,高质量专业学术论文(CSSCI及以上期刊)6篇;理工科:高质量专业学术论文6篇,学术专著1 部或本人主持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任务书(1份)。
文理工科均须提交本人承担的国家级或省部级或其他有重要价值的科研项目(任项目负责人或前两名参加者)任务书( 1 份)。
(3)跨学科申请者,须提交代表作4套。
文科:学术专著(第一作者) 1 部,高质量专业学术论文(CSSCI及以上期刊)6篇;理工科:高质量专业学术论文6篇,学术专著 1 部或本人主持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任务书(1份)。
文理工科还须提交主持的国家级科研项目(1 份)。
(4)副教授申请者,须提交代表作4套。
文科:高质量学术论文(CSSCI及以上期刊)6篇,学术专著1部,本人主持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任务书(1份)或获得各类奖项的证明书(1份);理工科:高质量学术论文(SCIE三区及以上期刊)6 篇, 学术专著1部或在SCIE二区及以上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本人主持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任务
书( 1 份)或获得各类奖项的证明书( 1 份)。
5)资格认定者,须提交原评定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出具的导师资格证明(1 份)、填写并提交《导师资格认定表》( 1 份),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评审后须提交《博士生导师认定名单和投票结果》( 1 份)。
(6)以上各类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评审后须提交《博士生导师初选名单和投票结果》(1 份)。
2.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遴选与认定程序
按照《XX 师大关于硕士生导师职责、遴选和流动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程序进行。
申请者和相关学院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者须提交《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1 份)。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评审后须提交《硕士生导师初选名单和投票结果》(1 份)。
(3)资格认定者,须提交原评定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出具的导师资格证明(1份)、填写并提交《导师资格认定表》( 1 份),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评审后须提交《硕士生导师认定名单和投票结果》( 1 份)。
3.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遴选程序
按照《XX 师大关于硕士生导师职责、遴选和流动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学院须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表》( 1 份)。
五、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认定的时限和时间本次申报论文、项目、证明书等材料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1日至2019年5 月1 日。
各学院的初选工作在 5 月23 日之前完成,并将申报的材料上交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年5月5日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