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脱硫技术协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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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项目

技术协议

甲方:热电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二O一年七月

目录

一、总则 (3)

1 总述 (3)

2 供货范围 (3)

3 法规和标准 (6)

4 基本设计条件 (8)

5 总的技术要求 (10)

6 性能保证 (11)

二、工艺系统和设备 (15)

1 总述 (15)

2 湿式吸收塔系统 (18)

3 烟气系统 (22)

4 石膏脱水系统 (22)

5 石灰浆液制备和供应系统 (23)

6 工艺水系统 (23)

8 泵 (24)

9 搅拌设备 (28)

10 箱体和容器 (29)

11 钢结构、楼梯、平台 (29)

12 管道、阀门 (30)

13 材料、锻件与铸件 (30)

14 防腐内衬及玻璃钢 (31)

15 保温、油漆 (31)

16 检修起吊设施 (32)

三、电气系统 (32)

1 总则 (32)

2 采用标准 (32)

3 供货与设计界限 (33)

4 防雷接地系统 (33)

5 照明 (34)

6 电缆和电缆构筑物 (35)

四、仪表控制系统 (36)

1 总则 (36)

2 自动化水平 (37)

3 主控制系统 (37)

4 设备 (38)

5 仪表控制清单 (41)

五、设备规范 (44)

六、设备清册 (55)

1 工艺设备清册 (55)

2 仪表设备清册 (58)

七、经济技术分析 (61)

1 运行费用表 (61)

2 运行电耗表 (61)

八、培训及售后服务 (62)

九、技术资料交付 (63)

十、工程进度和设备交付进度 (68)

一、总则

1 总述

1.1.本项目为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完整的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改造

项目,(甲方:热电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1.2.本脱硫工程采用EPC总包式建造。本技术协议包括满足热电厂循环流化

床锅炉脱硫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型、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系统内的所有项目的设计、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性能考核试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1.3.本工程供货原则为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和材料、安装、调试等均

由乙方负责,整套脱硫装置的性能保证工作由乙方负责。

1.4.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初步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

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规范和标准的条文。乙方提供满足本规范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设计、设备及其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等强制性标准,都满足招标书要求。

1.5.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乙方保证甲

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甲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

执行。

2 供货范围

2.1 供货和工作范围

乙方提供整套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装置。

工作范围为整套脱硫装置、公用系统和附属系统等全部脱硫工程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试验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吸收剂制备及供应系统

-- 烟气系统

-- 湿式吸收塔系统装置

-- 石膏脱水系统

-- 石膏浆液排空及回收系统

-- 工艺水供应系统

-- 保温和油漆

-- 检修起吊设施

-- 电气系统

-- 控制系统

-- 防腐(包括旁路挡板门及旁路烟道等)

乙方在投标书中列出主要设备,所有配供设备及材料乙方均有资质和业绩的厂家作为备选厂名单,甲方有权在名单中进行挑选,直接确定该设备的分包商。

2.1.1 机械设备

乙方负责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1.2 电气设备

乙方责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1.3 控制和仪表设备

乙方负责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1.4 土建工程

乙方负责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1.5 安装工程

由乙方完成。

2.1.6 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验收试验等

乙方负责完成。

2.1.7 乙方参与其他与FGD有关的工作

2.2 供货和工作界限

乙方供货和工作范围是完整的,在供货和服务界限之内的所有设备都是乙方供货和工作范围的一部分。

与岛外各种管道接口为脱硫岛区域外1米。

所有脱硫岛与岛外系统的接口(焊口等),均由乙方负责完成。

脱硫岛与单元锅炉以及其它辅助车间的信号传输电缆的设计、供货与施工均由乙方完成。

本技术协议中供货和工作界限不是最终的。在合同确定之前由甲方提供接口位置,乙方应承诺对接口位置的改变不提出追加费用。供货和工作界限暂定如下:·烟气

入口:原烟气从甲方引风机出口烟道接出。

出口:净烟气接入甲方进烟囱的混凝土烟道上。

其中,脱硫系统的原烟气挡板门、净烟气挡板门、旁路挡板门由乙方负责供货并安装。自混凝土烟道至脱硫吸收塔之间的钢烟道和脱硫吸收塔至混凝土烟道之间的钢烟道属乙方供货并负责安装。烟气入口和出口范围内的所有防腐(含旁路挡板门)均由乙方负责供货安装。

·石膏

进口:脱硫岛

出口:石膏运出(包括石膏贮存间、装车设施)。

·FGD装置的石灰浆液制备:

进口:从石灰卸料斗(包括卸料斗)开始。

出口:FGD岛。

·工艺水、给排水

接口:脱硫岛区域外1m,所有给排水接口集中规划在一个区域,位置由甲方提供。FGD工艺水箱入口处应设置流量计量装置。雨水排水在脱硫岛外30m 内就近的雨水井,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

·废水排放

进口:FGD系统内和烟囱凝结水。

出口:脱硫岛废水站出口。

接口:脱硫岛区域外1m,所有给排水接口集中规划在一个区域。

·压缩空气:

进口:脱硫岛外1米。

出口:FGD岛内部。

·电源

进口:400V电源:脱硫系统400V动力进线柜。

出口:工艺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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