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距离无线通讯产品认证简介(胡)
智能家居zigbee技术与产品介绍
ZigBee技术产品十三大特性
• 9:采用安全性更强128位加密技术(AES, 比银行卡的DES加密安全十倍),目前在全 球还没有攻破的先例,相比传统的智能家居 降低了安全隐患。
智能家居系列产品
• 场景界面 - 主面板
当您要在家中看电影时,您要:开启电视 或投影仪、放下幕布、打开音响、调暗灯 光、拉上窗帘……这是“影院”场景。
当您要睡觉休息的时候,您要:关闭窗户、 光比灯光、打开安防设备、将空调调节成 睡眠模式、夜晚起来方便的时候,走道灯 光会自动亮起……这是“睡眠”场景。
• 无线技术
WIFI
一种短程无线传输技术,能够在数百米范围内 支持互联网接入的无线电信号。它的最大特点就是 方便人们随时随地接入互联网。但对于智能家居应 用来说缺点却很明显,功耗高、组网专业性强。高 功耗对于随时随地部署低功耗传感器是非常致命的 缺陷。另一个致命缺陷是安全性,随意买一张蹭网 卡就可以轻松破解wifi的账号和密码,这对于居家 安全是不利的。虽然wifi非常普及,但在智能家居 的应用中只是起到辅助补充的作用。
结论:智能家居产品的用户是万千普罗大众,也只有他们 才能给产业带来无穷的利润。如果不考虑普通用户的需求, 产品安装复杂,又存在着技术方面的先天缺陷,必然不为用 户所接受。无法快速打开市场,损失绝大部分的利润。
ZigBee与其他同类技术的比较
• 对比总结
使用感官对比:
物联传感ZigBee产品:ZigBee具有双向通信功能,家里灯 光电器的状态实时可见。响应速度超快,一个网关同时操作 2500个设备,全部开启时间不过1.2秒。
短距离无线通讯产品认证简介(胡
精心整理无线通讯产品验证一、前言近年来,由於无线产品之发展日新月异,产品不断普及,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应用市场亦随之蓬勃发展,虽然从设计、研发以至於制造技术不断创新,然而市场之竞(DGT (一)(二) 1.2.3.4.5.6.7.8.9.(三)1.收发信机成套销售者,收发信机应一并送审,或提出经DGT型式认证合格之对应收、发信机之证书影本(盖公司大、小章)。
2.经型式认证合格之低功率射频电机,其型号、设计、射频性能或功能如有变更,应重新申请型式认证。
3.无线网路卡内键於笔记型电脑,允许以无线网路卡名称申请认证,申请书受)6.听觉辅助器材,系指用於传送声音以辅佐残障人士之电波收发信器材,故72-73MHz及216-217MHz频带不适用家用音响之无线传输。
7.待测物之输出功率可由软体控制,则测试时应将功率调至最高或其出厂之预设值。
8.申请认证之产品,其工作频率较高(如76-77GHz),国内通过电信总局认可之实验室无法测试,电信总局可接受国外实验室之报告,相关文件亦应备齐。
9.工作在5.25-5.35GHz之无线资讯传输设备,应在说明书上注明“限於室内使用”。
特别规格(依频率范围)● 1.705~10MHz(FCC15.223)●13.553~13.567MHz(FCC15.225)●26.29~27.28MHz(FCC15.227,26.96~27.28MHz)●40.66~40.70MHz及大於70MHz(FCC15.231)防盗器40.66~40.70MHz非间歇性发射。
●●●●●,但●(FCC15.247,亦包含902?928MHz,但不含24?24.25MHz)使用跳频(Frequencyhopping)或直接序列展频(DirectSequenceSpreadSpectrum)(1)使用频率:2400?2483.5MHz5725?5875MHz其他任何发射型式:应符合2.8节。
●2435~2465MHz,5785~5815MHz,10500~10550MHz,24075~24175MHz(FCC15.245)电场扰动侦测器(不含防盗器)其他任何发射型式:应符合2.8节●2.9~3.26GHz,3.267~3.332GHz,3.339~3.3458GHz,3.358~3.6GHz车辆识别系统其他任何发射型式:应符合2.8节特殊器材规格●●●、●民用无线电对讲机227.1~227.4MHz,229.4~230.0MHz,230.1~231.9MHz,794.0~806.0MHz 三、美国FCC无线产品之型式认证(一)申请作业流程(二)申请申请认证1.授权书(AuthorizedLetter) 5.说明书(UserManual)2.电路图(Schematics) 6.标签格式及其位置(FCCIDLabel&Location)3.方块图(BlockDiagram)7.工作原理说明(PrincipleDescription)4.产品规格(Specification)(三)贴於产品本体之FCC标签图解范例(四)制作文件有何应注意事项?1.厂商除了在标签上应注明FCCID:XXXOOOO,产品名称、型号与制造地点,如果产品本身亦应符合FCCDOC(如NotebookPC内键无线网路卡),则应标上mark,此外,下列文字应标注在标签上,如果标签位置大小,亦允许放在说明书上。
短距离无线通信设备检测第三章-无线通信设备测试参数及测试流程
3.3.6.发射机杂散发射功率
发射机的杂散发射功率是指当设备处于发送或待机状态时在 规定的频率范围以外的辐射功率。根据国家标准GB13421-92 《无线电发射机杂散发射功率电平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的规 定,杂散发射的表示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绝对电平表示法, 它是以“”或“”表示的杂散发射的平均功率或波峰包络功 率;另一种表示方法为相对电平表示法,它是以分贝表示的 杂散发射平均功率或波峰包络功率相对于发射波峰包络功率 的衰减量。
3.2.2. 同轴转接头
射频信号有其自身频率特点,所以此类信号在传输过程中需 要特殊媒介,从而相应同轴转接头在进行无线通信设备检测 过程中必不可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BNC接头。 (2)N接头。 (3)SMA接头。
3.3 无线通信设备常用检测参数
3.3.1.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即为设备的最大发射功率,它指的是卫星
3.1.3 缩略词
3.2 检测连接设备
3.2.1. 连线 在低频情况下,良好的连接就是指导线之间要相互接触,称
之为简单的连续性;而在射频情况下,阻抗失配是很严重的 问题,这意味着良好的连接不仅要确保导线相互接触,而且 要求连接器也要正确的扭转在一起。因此,射频制造商常采 用7英尺 磅大小的扭矩,以确保连接器之间具有很好的接触 和最小的电阻(射频术语称为插入损耗)。
3.3.4.跳频扩频技术要求
对于使用跳频扩频调制的设备其技术要求主要体现在延迟时 间、跳频信道、跳频序列三个方面。
,又称作介质访问控制,它与逻辑链路 控制(LLC)同属于数据链路层。媒体访问控制层是数据链路 层的底级组成部分,主要负责解决与媒体接入有关的问题和 在物理层的基础上进行无差错的通信。
2.功率单位 射频信号的功率是表征信号强度的物理量。功率是描述做功
短距离无线通信设备检测无线通信设备测试参数及测试流程课件
REPORT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 Y
03
无线通信设备测试流程
测试准备
确定测试目标
明确测试的目的和要求,如设 备性能、覆盖范围、信号质量
等。
选择测试场地
根据测试目标和要求,选择合 适的测试场地,如室内、室外 、开阔地、建筑物内等。
准备测试设备
包括无线通信设备、测试仪表 、连接线缆等,确保设备处于 良好状态并符合测试要求。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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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SUMMARY
短距离无线通信设备 检测无线通信设备测 试参数及测试流程课 件
目录
CONTENTS
• 短距离无线通信设备概述 • 无线通信设备测试参数 • 无线通信设备测试流程 • 无线通信设备测试案例 • 无线通信设备测试常见问题及解决方
案
REPORT
连接速度
评估设备在建立连接时的速度 ,确保满足实时通信需求。
兼容性
测试蓝牙设备与其他设备的兼 容性,确保能够正常建立连接 和数据传输。
案例二:Wi-Fi设备测试
总结词
Wi-Fi设备测试主要 包括信号强度、传输 速率、覆盖范围和稳 定性等方面。
信号强度
测试Wi-Fi设备的信 号强度,确保在正常 工作范围内信号稳定 。
总结词
多径效应是指无线信号在传输过程中 经过不同的路径到达接收端,导致接 收端接收到的信号存在时延和相位偏 移,影响通信质量。
详细描述
多径效应可能是由于建筑物、障碍物 等引起的。在测试过程中,应确保测 试场地周围没有明显的多径传播源, 同时采取措施减少多径传播的影响。
REPORT
《关于发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的通知》(信部无〔2005〕423号)
《关于发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的通知》(信部无〔2005〕423号)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5-9-6 8:36:00[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文号]:信部无〔2005〕423号[发布日期]:2005-09-05[生效日期]:2005-10-01[失效日期]:[有效性]:有效关于发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的通知信部无〔2005〕4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全军无委办公室:为促进各种无线电业务协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管理,现发布重新修订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凡与本《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不相一致的其它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等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二○○五年九月五日附件: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一、具体技术指标(一) 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A类设备1.使用频率为:9kHz-190kHzB类设备1.使用频率:1.7-2.1MHz,2.2-3.0MHz,3.1-4.1MHz,4.2-5.6MHz,5.7-6.2MHz,7.3-8.3MHz,8.4-9.9MHz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9dBμA/m(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4.6dB带宽不大于200kHzC类设备1.使用频率:6.765-6.795MHz,13.553-13.567MHz,26.957-27.283MHz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42dBμA/m(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4.杂散辐射:对于13.553-13.567MHz频段设备,频段两端偏移140kHz频率范围的限值为9dBμA/m(10米处,准峰值)。
无线通讯产品SRRC认证介绍及认证流程
无线通讯产品SRRC认证介绍及认证流程
一,型号核准认证(SRRC)简介
根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进口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试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对其发射特性进行型号核准(SRRC)后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
二,型号核准认证产品范围
凡带WIFI、蓝牙、2/3/4G通讯的无线产品,都属于强制认证范围。
家电产品、照明产品、开关插座产品、车载产品等,只要带有上述的通讯方式都属于强制认证范围。
三,型号核准测试项目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最大功率谱密度、频率范围、占用带宽、载频容限、杂散发射……
四,型号核准(SRRC)检测流程。
短距离无线通信标准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一、具体技术指标(一) 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A类设备1.使用频率为:9kHz-190kHz磁场强度发射限值B类设备1.使用频率:1.7-2.1MHz,2.2-3.0MHz,3.1-4.1MHz,4.2-5.6MHz,5.7-6.2MHz,7.3-8.3MHz,8.4-9.9MHz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9dBμA/m(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4.6dB带宽不大于200kHzC类设备1.使用频率:6.765-6.795MHz,13.553-13.567MHz,26.957-27.283MHz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42dBμA/m(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4.杂散辐射:对于13.553-13.567MHz频段设备,频段两端偏移140kHz频率范围的限值为9dBμA/m(10米处,准峰值)。
D类设备1.使用频率:315kHz-30MHz范围内排除上述A、B、C类设备外的频率。
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对于315kHz-1MHz:不大于-5dBμA/m(准峰值);1MHz-30MHz:不大于-15 dBμA/m(准峰值)。
E类设备1.使用频率:40.66-40.70MHz2.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3.频率容限:100×10-6F类设备本类设备是指工作于2400-2483.5MHz频段,除数字无绳电话、蓝牙设备和无线局域网设备以外的其它短距离无线电设备。
1.使用频率:2400-2483.50MHz2.发射功率限值:10mW(e.i.r.p)3.频率容限:75kHzG类设备1.使用频率:24.00-24.25GHz2.发射功率限值:不大于20mW(e.i.r.p)(二)通用无线遥控设备不得用于无线控制玩具;若使用频率与当地声音、电视广播电台频率相同时,不得在当地使用;若对当地声音、电视广播接收产生干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消除干扰或调整到无干扰频率后方可重新使用。
无线通信产品FCC认证及测试方法介绍
无线通信产品FCC认证及测试方法介绍一、FCC认证的概念和重要性FCC认证是指通过FCC的测试和评估程序,确保无线通信产品符合美国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障产品的无线信号质量、辐射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等方面的性能。
FCC认证是无线通信产品上市和销售的必要条件,也是保证产品符合市场要求并具备竞争力的重要方式。
二、FCC认证的分类FCC认证按照产品所属的无线频段和对应的法规要求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Part 15:属于自愿性的认证,适用于一些低功率无线设备,如家用电器和电子设备中的无线模块。
2. Part 18:适用于工业、科学和医疗(ISM)频段的设备,如微波炉和医疗设备。
3. Part 22:适用于移动通信系统,如手机和基站设备。
4. Part 24:适用于无线电通信设备,如Wi-Fi设备和无线路由器。
5. Part 90:适用于公共安全和商业通信系统,如警用无线电和企业对讲机。
三、FCC认证的测试方法FCC认证是通过一系列测试来验证无线通信产品是否符合相关的无线电性能、辐射安全和电磁兼容性等标准。
以下是常见的FCC测试项目和测试方法的简介:1.射频性能测试:此测试旨在评估无线设备在无线频段内的发送和接收性能。
主要测试项目包括发射功率、接收灵敏度、频道选择和频谱占用等。
测试方法主要使用射频测试仪器和测试软件,如频谱分析仪和信号发生器。
2. SAR测试:Specific Absorption Rate(特定吸收率)测试用于评估无线设备对人体组织的电磁辐射吸收情况。
测试方法包括模拟人体模型和计算电磁场的分布情况,通过测量辐射功率和人体吸收率来计算SAR 值。
测试需使用专业的SAR测试设备和人体模型。
3.电磁兼容性测试:该测试用于评估无线设备在工作时对其他电子设备和无线电频谱的影响。
测试主要包括辐射和传导干扰测试。
辐射干扰测试主要使用辐射场室和场强仪器,传导干扰测试主要使用电磁兼容性测试设备和探针。
短距离无线通信相关标准包括
短距离无线通信相关标准包括
以下是一些短距离无线通信相关标准:
1. 蓝牙(Bluetooth):蓝牙技术是一种短距离无线通信标准,用于在移动设备、配件和电脑之间传输数据。
它支持较低的功耗和高速数据传输,用于设备之间的连接和数据交换。
2. Wi-Fi(无线网络):Wi-Fi是一种局域网无线通信标准,用于在设备之间传输数据。
它支持较高的传输速度和范围,并广泛用于在家庭、办公室和公共场所进行无线网络连接。
3. RFID(射频识别):RFID是一种无线识别技术,用于通过无线射频信号识别和跟踪物体。
它可以用于库存管理、物流追踪和身份验证等应用。
4. NFC(近场通信):NFC是一种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用于在设备之间进行近距离的数据传输。
它常用于移动支付、电子门票和设备连接等应用。
5. Zigbee(Zigbee Alliance):Zigbee是一种低功耗、短距离无线通信标准,用于在低速率和低功耗设备之间传输数据。
它常用于物联网应用,如智能家居和工业控制。
这些标准在不同领域和应用中有不同的使用场景和优势,根据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标准进行短距离无线通信。
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rfid
制造业
用于生产过程中的物料追踪和 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 量。
身份识别与门禁控制
用于人员和物品的身份验证和 出入控制,提高安全性和便利 性。
02
RFID系统组成与工作原 理
RFID系统组成
射频识别系统主要由标签、 读写器和天线三部分组成。
读写器用于读取和写入标 签信息,并通过天线与标 签进行无线通信。
影响力
ISO/IEC标准被广泛采纳和应用,成为全球范围内通用的 RFID技术标准。
EPC Global标准
1 2 3
制定机构
由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CC)和国际物品编码 协会(EAN)共同发起成立。
内容
EPC Global标准包括EPC编码、标签数据格式、 空中接口协议等,主要用于物流和供应链管理领 域。
02
天线的形状和大小取决于其工 作频率和应用场景,常见的天 线类型有偶极子天线、微带天 线等。
03
天线的性能指标包括增益、阻 抗匹配、方向性等,这些指标 直接影响着读写器的读写距离 和数据传输速率。
工作原理
当标签进入读写器的工作区域时,受 到读写器发出的射频信号激励,产生 感应电流,进而被激活并向读写器发 送存储的信息。
读写器接收到标签发送的数据后,对 其进行解调、解码等处理,最终将数 据传输到计算机或其他设备进行处理。
03
RFID技术标准
ISO/IEC标准
制定机构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联合制 定。
内容
ISO/IEC 18000系列标准涵盖了不同频率和不同应用场景下的 RFID技术规范,包括空中接口协议、测试方法、数据编码等。
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 rfid
目录
短距离无线通信相关标准包括(一)
短距离无线通信相关标准包括(一)短距离无线通信相关标准短距离无线通信是指用于在相对较短的距离内进行无线传输和通信的技术和协议。
以下是与短距离无线通信相关的标准内容的简要介绍:蓝牙(Bluetooth)标准内容: - 蓝牙核心规范:包括蓝牙协议栈、蓝牙连接方式、蓝牙数据传输和蓝牙设备互联等 - 蓝牙配置文件:定义不同应用场景下蓝牙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 - 蓝牙音频规范:用于支持音乐播放、电话通话等声音传输功能 - 蓝牙低功耗规范:为了满足对电池续航时间要求较高的设备,蓝牙使用了低功耗模式Wi-Fi(无线局域网)标准内容: - Wi-Fi Alliance认证标准:用于确保Wi-Fi设备之间的互操作性和兼容性 - IEEE 系列标准:定义了Wi-Fi网络的通信协议和物理层规范 - Wi-Fi安全性标准:包括WEP、WPA、WPA2等协议,用于保护Wi-Fi网络数据的安全性 - Wi-Fi定位标准:用于实现Wi-Fi设备的室内定位和位置服务功能NFC(Near Field Communication,近场通信)标准内容: - NFC论坛标准:用于确保NFC设备之间的互操作性和兼容性 - ISO/IEC 18092标准:定义了NFC设备之间通信的物理和数据链路层规范 - NFC数据交换格式标准:规定了NFC设备之间传输的数据格式和协议 - NFC标签类型标准:定义了不同类型的NFC标签和它们的功能ZigBee(低功耗无线个人局域网)标准内容: - IEEE 标准:定义了在低功耗、低速率场景下进行无线通信的协议和物理层规范 - ZigBee联盟标准:用于确保不同厂商生产的ZigBee设备之间的互操作性和兼容性 - ZigBee网络协议标准:包括ZigBee设备的组网方式、路由选择和安全性等规范无线电频道标准标准内容: - 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频段规定:定义了无线通信设备在不同频段上的工作规范和限制 - ETSI(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频段规定:规定了欧洲范围内无线通信设备的频段分配和工作规范 - ARIB(日本无线通信产业联盟)频段规定:用于规定日本地区无线通信设备的频段和规范要求以上是短距离无线通信相关标准的主要内容和说明。
无线通讯类产品CE认证介绍
无线通讯类产品CE认证介绍一、R&TTE指令简介R&TTE( Radio and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 Directive),无线电及通讯终端指令。
出口欧盟的无线遥控产品、通讯产品,必须符合R&TTE指令(无线电及通讯终端指令)-1999/5/EC要求。
二、R&TTE指令所包括的产品1、短距离无线遥控产品(SRD)例如:遥控玩具汽车、遥控报警系统、遥控门铃、遥控开关、遥控鼠标、键盘等。
2、专业无线电遥控产品(PMR)例如:专业无线对讲机、无线麦克风等。
有绳电话、传真、MODEM、电话答录机、小总机(PABX)、无绳电话CTO、CT1、CT1+…、ISDN(数字电话产品)、DECT(增强型数字无绳电话)、GSM、CDMA…3、蓝牙产品例如:蓝牙耳机。
三、电子电器产品CE认证-R&TTE指令相关的协调标准EN50360:2001说明移动电话符合有关人类暴露于电磁场(300MHz-3GHz)基本限制的产品标准EN50364:2001对于工作频段为0Hz-3GHz的、用于电子物品监控(EAS)、无线电频率识别(RFID)及类似用途的装置,人体暴露于其电磁场的限制EN60215:1989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安全要求EN300065-2V1.1.1(04-2001)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接收气象或导航信息的窄带电报打印设备(NAVTEX);部分2:含R&TTE指令第3.2条主要要求的EN协调标准EN300065-3V1.1.1(04-2001)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接收气象或导航信息的窄带电报打印设备(NAVTEX);部分3:含R&TTE指令第3.3e条主要要求的EN协调标准EN300152-2V1.1.1(07-2000)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海洋紧急位置指示器无线电信标(EPIRBs),用于121,5MHz或121,5MHz及243MHz导航频率;部分2:含R&TTE指令第3.2条项下主要要求的EN协调标准EN300152-3V1.1.1(04-2001)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海洋紧急位置指示器无线电信标(EPIRBs),用于121,5MHz或121,5MHz及243MHz导航频率;部分3:含R&TTE指令第3.3e条项下主要要求的EN协调标准EN300162-2V1.1.2(12-2000)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用于水移动通讯业务VHF波段的无线电话发射器台及接收器;部分2:含R&TTE指令第3.3e条项下主要要求的EN协调标准EN300162-3V1.1.1(04-2001)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用于水移动通讯业务VHF波段的无线电话发射器台及接收器;部分3:含R&TTE指令第3.3e条项下主要要求的EN协调标准EN300219-2V1.1.1(03-2001)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地面移动服务;主要用于模拟对话、带内或外射频连接器的无线电设备;部分2:含R&TTE指令第3.2条项下主要要求的EN协调标准.EN300220-3V1.1.1(09-2000)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短程设备(SRD);功率为500mW,占用频率2525MHz-1000MHz之间的无线电设备;部分3:含R&TTE指令第3.2条项下主要要求的EN协调标准EN300224-2V1.1.1(01-2001)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现场页面调度;部分2:含R&TTE指令第3.2条项下主要要求的EN协调标准EN300296-2V1.1.1(02-2001)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地面移动服务;带模拟对讲的整体天线的无线电设备部分2:含R&TTE指令第3.2条项下主要要求的EN协调标准EN300328-2V1.2.1(11-2001)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宽带传输系统;工作频带为ISM2,4GH、使用展频调节技术数据传输设备;部分2:含R&TTE指令第3.2条项下主要要求的EN协调标准EN300330-2V1.1.1(06-2001)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短程设备(SRD);频率为9kHz-25NHz及环行感应天线频率为9kHz-30NHz的无线电设备;部分2:含R&TTE 指令第3.2条项下主要要求的EN协调标准EN300339:1998(05-1998)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电讯设备的一般电磁兼容性(EMC)EN300341-2V1.1.1(11-2000)电磁兼容性及无线电频谱标准(ERM);地面移动服务(RP02);使用整体天线,向接收器发送特殊应答传输信号的无线电设备;部分2:含R&TTE 指令第3.2条项下主要要求的EN协调标准R&TTE申请的流程R&TTE申请的流程是根据产品的频段不同而有一定的不同点的,对于低频无线的产品,我们通常指的是27MHZ,49MHZ,40MHZ,433MHZ,315MHZ,88-108MHZ,35MHZ,72MHZ。
短距离无线通讯产品认证简介胡修订稿
短距离无线通讯产品认证简介胡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无线通讯产品验证一、前言近年来,由於无线产品之发展日新月异,产品不断普及,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应用市场亦随之蓬勃发展,虽然从设计、研发以至於制造技术不断创新,然而市场之竞争日益激烈,产品之生命周期一再缩短,早日上市已成为制造商追求之利基,因此,缩短认证之时程,已是不可或缺之一环。
个人仅就低功率无线产品交通部电信总局(DGT),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及欧洲Radio & Telecommunication Terminal Equipment(R&TTE)认证之工作经验,提供厂商及测试工程人员参考,以期能缩短申请认证之时程,达到产品早日上市之目的。
二、电信总局低功率射频电机型式认证(一)申请作业流程(二) 应准备文件资料1. 申请书2. 产品型录申请认证注: 接获补件通知, 应於一个月内补正, 逾期驳回其申请。
3.使用手册(或说明书)4.规格资料5.电路方块图6.电路图7.测试报告8.营利事业登记证影本9.电信管制射频器材经营许可执照影本※书面资料均需盖公司大小章(三)申请应注意事项1.收发信机成套销售者,收发信机应一并送审,或提出经DGT型式认证合格之对应收、发信机之证书影本(盖公司大、小章)。
2.经型式认证合格之低功率射频电机,其型号、设计、射频性能或功能如有变更,应重新申请型式认证。
3.无线网路卡内键於笔记型电脑,允许以无线网路卡名称申请认证,申请书应注明置於何厂牌、型号之笔记型电脑,并标示天线厂牌、型号;申请者相同,无线网路卡已通过认证,使用不同天线或装置在不同笔记型电脑上,只要追加测试Transmitter Spurious Emissions、TransmitterOutput Power及Out-of-band Emissions三项即可。
CE-RED
欧盟CE-RED无线产品认证介绍及流程CE认证是属于欧盟的强制性认证,凡是想进入欧盟的产品,必须取得CE认证的情况下在欧盟成员国的海关才能清关,没有取得CE认证的产品在海关检查的时候是没有办法清关的。
CE-RED认证是无线电设备指令,于2014年5月22日在欧盟官方期刊上发布,并将于2016年6月12日取代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R&TTE)指令。
制造商的产品符合R&TTE指令再遵守无线电设备指令一年。
欧盟关于无线遥控产品、通讯产品,必须符合RED指令(无线电及通讯终端指令)-1999/5/EC要求,新无线电设备指令按照2014/53/EU要求(RED指令)。
2016年开始强制执行。
CE-RED认证产品:1、短距离无线遥控产品(SRD)例如:遥控玩具汽车、遥控报警系统、遥控门铃、遥控开关、遥控鼠标、键盘等;2、专业无线电遥控产品(PMR)例如:专业无线对讲机、无线麦克风等;3、无线电话CTO、CT1、CT1;4、ISDN(数字电话产品);5、DECT(增强型数字无线电话);6、手机GSM、CDMA测试;7、蓝牙产品例如:蓝牙耳机;8、工作频率<9 kHz的感应数据传输设备;9、无线广播接收机设备CE认证RED指令测试项目:1、电磁兼容测试(EMC测试)2、安规测试LVD(新指令中,对于电池输入的RF产品,也要求进行此项测试)3、根据欧洲ETSI标准进行无线电通讯设备测试(RF测试)4、欧洲允许频谱的信息通告(Notification)5、CTR(TBR)测试6、电器安全及健康防护测试(SAR评估)CE认证需要准备资料:1、申请书(制造商名称、地址)2、产品的名称、型号、产品说明书3、产品电路原理图,方框图和线路图等(4、关键元器件或原材料清单CE认证流程:1、确认产品2、填写申请表3、提供样品4、安排测试5、测试合格出草稿件确认6、草稿件确认无误出正式件。
WIFI产品SRRC认证标准及项目介绍SRRC认证机构
WIFI产品SRRC认证标准及项目介绍SRRC认证机构
比如WIFI路由器,通过WiFi无线路由器把网络信号转换成无线信号,共支持技术相关电脑、手机、pda等接收,比如家里的ADSL,小区宽带之类的,只要接一个WiFi路由器,就可以实现WiFi设备的无线上网。
SRRC认证是为了加强进口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我们市场上无线产品变的越来越多,产品在进入到国际市场上进行销售,必须要满足市场上的基本要求,SRRC认证是对无线电子产品进行一定的测试,像我们市场上的蓝牙设备,无线设备在进入到市场上进行销售时,必须要进行SRRC认证测试。
WIFI产品SRRC认证执行标准,由低功率无线电设备(SRD)管理,受监管产品是大多数无线电传输设备。
测试内容:
频率范围,
频率容限,
发射功率,
占用带宽、
杂散发射限值。
HUAWEI华为 MateBook D 15 2022款 用户指南 认证信息说明书
认证信息
在产品铭牌上可查看产品 CMIIT ID 核准代码信息。
支持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能力说明(NFC)
本产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能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2号”的要求,现注明如下:
(一)
产品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第一条通用微功率设备第 3 款 C类设备的规定,内置环形 NFC 天线,通过负载调制方式实现一碰连通信,不具备主动发射场景,用户可根据产品说明书来使用此功能;
(二)
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场景或使用条件、扩大发射频率范围、加大发射功率(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不得擅自更改发射天线;
(三)
不得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也不得提出免受有害干扰保护;(四)
应当承受辐射射频能量的工业、科学及医疗(ISM)应用设备的干扰或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干扰;
(五)
如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
在航空器内和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划设的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地球站(含测控、测距、接收、导航站)等军民用无线电台(站)、机场等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使用微功率设备,应当遵守电磁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七)
禁止在以机场跑道中心点为圆心、半径5000米的区域内使用各类模型遥控器;
(八)
本产品 NFC 工作电压为 1.5V,工作环境温度为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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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通訊產品驗證一、前言近年來,由於無線產品之發展日新月異,產品不斷普及,市場需求大幅增加,應用市場亦隨之蓬勃發展,雖然從設計、研發以至於製造技術不斷創新,然而市場之競爭日益激烈,產品之生命週期一再縮短,早日上市已成為製造商追求之利基,因此,縮短認證之時程,已是不可或缺之一環。
個人僅就低功率無線產品交通部電信總局(DGT),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及歐洲Radio & Telecommunication Terminal Equipment(R&TTE)認證之工作經驗,提供廠商及測試工程人員參考,以期能縮短申請認證之時程,達到產品早日上市之目的。
二、電信總局低功率射頻電機型式認證(一)申請作業流程(二)應準備文件資料1.申請書2.產品型錄申請認證註: 接獲補件通知, 應於一個月內補正, 逾期駁回其申請。
3.使用手冊(或說明書)4.規格資料5.電路方塊圖6.電路圖7.測試報告8.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9.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執照影本※書面資料均需蓋公司大小章(三)申請應注意事項1.收發信機成套銷售者,收發信機應一併送審,或提出經DGT型式認證合格之對應收、發信機之證書影本(蓋公司大、小章)。
2.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其型號、設計、射頻性能或功能如有變更,應重新申請型式認證。
3.無線網路卡內鍵於筆記型電腦,允許以無線網路卡名稱申請認證,申請書應註明置於何廠牌、型號之筆記型電腦,並標示天線廠牌、型號;申請者相同,無線網路卡已通過認證,使用不同天線或裝置在不同筆記型電腦上,只要追加測試Transmitter Spurious Emissions、Transmitter OutputPower及Out-of-band Emissions三項即可。
申請者不同,雖然申請認證之產品相同,仍應重新申請認證。
4.廠商於申請文件上應註明送審物品之廠牌、型號。
5.發射機或收發信機所使用之天線,除規範章節中另有規定外,應為全固定、半固定式或以獨特之耦合方式連接機體。
製造者可設計供使用者因損壞而替換之天線,但不得設計或使用原認證以外之天線或可供引接各類電纜之標準天線插座或電氣連接頭。
(標準接頭如SMA N type之反牙設計則可被接受)6.聽覺輔助器材,係指用於傳送聲音以輔佐殘障人士之電波收發信器材,故72-73MHz及216-217MHz頻帶不適用家用音響之無線傳輸。
7.待測物之輸出功率可由軟體控制,則測試時應將功率調至最高或其出廠之預設值。
8.申請認證之產品,其工作頻率較高(如76-77GHz),國內通過電信總局認可之實驗室無法測試,電信總局可接受國外實驗室之報告,相關文件亦應備齊。
9.工作在5.25-5.35GHz之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應在說明書上註明“限於室內使用”。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輻射電場強度, 除另有規定, 均不得超過下表之限值, 且不必要之發射皆不得大於主波發射強度。
特別規格(依頻率範圍)● 1.705 ~ 10 MHz (FCC 15.223)●13.553 ~ 13.567 MHz (FCC 15.225)●26.29 ~ 27.28 MHz (FCC 15.227, 26.96 ~ 27.28 MHz)●40.66 ~ 40.70 MHz及大於70 MHz (FCC 15.231)防盜器40.66 ~ 40.70 MHz 非間歇性發射。
週期性發射器材40.66 ~ 40.70 MHz及大於70 MHz以上。
其他任何發射型式40.66 ~ 40.70 MHz●49.82 ~ 49.90 MHz (FCC 15.235)●72.0 ~ 73.0 MHz (FCC 15.237, 亦包含74.6〜74.8MHz、75.2〜76.0MHz)適用聽覺輔助器材,亦可供教育機構用於視聽訓練或戲院、音樂廳等供聽覺輔助。
其他任何發射型式:應符合2.8節。
●88 ~ 108 MHz (FCC 15.239)●174 ~ 216 MHz (FCC 15.241)限用醫學遙測。
其他任何發射型式:應符合2.8節。
●216 ~ 217 MHz可發射語音或數據(例如聽覺輔助、語言翻譯器材或看護相關通信等),但禁止用於雙向語音通信。
●2400 ~ 2483.5 MHz,5725 ~ 5875 MHz,24 ~ 24.25 MHz(FCC 15.247, 亦包含902〜928MHz, 但不含24〜24.25MHz) 使用跳頻(Frequency hopping)或直接序列展頻(DirectSequence Spread Spectrum)(1)使用頻率:2400〜2483.5 MHz5725〜5875 MHz其他任何發射型式:應符合2.8節。
●2435 ~ 2465 MHz,5785 ~ 5815 MHz,10500 ~ 10550 MHz,24075 ~ 24175 MHz (FCC 15.245)電場擾動偵測器(不含防盜器)其他任何發射型式:應符合2.8節●2.9 ~ 3.26 GHz,3.267 ~ 3.332 GHz,3.339 ~ 3.3458 GHz,3.358 ~ 3.6 GHz車輛識別系統其他任何發射型式:應符合2.8節特殊器材規格●隧道無線電系統-頻率無限制●管線尋跡定位設備使用頻率:9 ~ 490 KHz●無線電遙控器模型玩具無線電遙控器(1) 使用頻率(1.1) 下列頻段可供任何型式之遙控器26.995、27.045、27.095、27.120、27.136、27.145、27.195、27.245MHz(1.2) 航空模型飛機遙控72.0〜72.99 MHz(1.3) 地表模型遙控75.41〜75.99 MHz工業用無線電遙控器:限於廠房內使用,以電波傳送數據無線數據傳送器:限於建築物內使用,以電波傳送語音、●民用無線電對講機●低功率無線對講機(Family Radio Service)● 低功率無線電麥克風227.1 ~ 227.4 MHz ,229.4 ~ 230.0 MHz ,230.1 ~ 231.9 MHz ,794.0 ~ 806.0 MHz三、美國FCC 無線產品之型式認證 (一) 申請作業流程申請認證……Grantee Code 14碼註: 資料補正應於一個月內完成, 逾期駁回申請。
(二)申請FCC ID需備妥文件(電子檔)1. 授權書(Authorized Letter) 5. 說明書(User Manual)2. 電路圖(Schematics) 6. 標籤格式及其位置(FCC IDLabel & Location)3. 方塊圖(Block Diagram)7.工作原理說明(PrincipleDescription)4. 產品規格(Specification)(三)貼於產品本體之FCC標籤圖解範例註: 1. 如果產品太小而無法製作如此多文字的標籤, 可不印聲明文字, 但此聲明文字一定必須印在使用手冊上。
2. 標籤之尺寸大小應標示。
(四)製作文件有何應注意事項?1. 廠商除了在標籤上應註明FCC ID:XXXOOOO,產品名稱、型號與製造地點,如果產品本身亦應符合FCC DOC(如NotebookPC內鍵無線網路卡),則應標上 mark,此外,下列文字應標註在標籤上,如果標籤位置大小,亦允許放在說明書上。
“This device complies with part 15 of FCC Rules.Operation is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two conditions:(1) This device may not cause harmful interference, and(2) This device must accept any interference received,including interference that may cause undesiredoperation.“同時,亦應標明標籤黏貼於產品之位置。
2. 在FCC Part 15 C某些章節(如Part 15.247),天線允許使用可更換之標準接頭,則在說明書中應標示下列文字:“To comply with FCC RF exposure requirement, this deviceand its antenna must no be co-located or operating inconjunction with any other antenna or transmitter.”3. “The FCC require the user to be notified that any changesor modification made to this device that are notexpressly approved by (company). May avoid the user’sauthority to operate the equipment.”應載明在說明書中。
(五)產品已取得FCC ID證書,如果型號變更是否需重新申請?FCC對於已通過認證之產品,採取較為寬鬆之態度,若申請廠商改變原來之型號,不需作任何報備或重新申請,有任何疑義,申請廠商只要能證明兩者為同一產品即可。
(六)取得證書之文件顯示,申請者與製造者為“甲廠商”,“乙廠商”是否可使用此一ID number,並做販售行為?FCC只管制ID number,對於申請者與販售者之間的關係,採取開放之態度,允許此一行為存在。
(我國交通部電信總局(DGT)於92年7月8日頒布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亦同意採授權之方式,唯被授權者應擁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執照”)(七)已通過認證之產品,如果結構或線路做了修正,應如何處理?依據FCC Part 2.1043規定:如果產品之基本頻率,穩定線路(包含clock, data rates)調變器、輸出功率及場強做了改變,則其產品視同新產品,應重新申請,否則,可採取下列兩者方式:1. Class I permissive change:產品如外型改變,功能減少或其改變不足以影響其產品之無線特性等,均不需填寫任何表格,亦不需報備。
2. Class II permissive change:產品之特性已經做了改變,如線路結構或layout等,且其特性已較原樣品差,但仍然符合規範,則採取此一方式,需經TCB重新審核,但可沿用原有之ID number。
(八)如何決定無線產品是否需做SAR測試?1.在正常使用下,待測物之天線距離人體(不包含手部) 20公分以上,則輸出功率或EIRP可以忽略,如同FCC Part 2.1091節中之移動式設備,SAR可不用測試,唯應在說明書中作以下之陳述:“To comply with FCC RF exposure compliancerequirements, a separation distance of at least 20cmmust be maintained between the antenna of this deviceand all persons. Do not altert the antenna(s) whichis equipped with this device.”另一方面,待測物之天線距離人體在20公分以內,則應將之視同FCC Part 2.1093節中所提及之手持式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