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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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陈永刚(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山东淄博255000)【摘要】构建法治政府是我国建设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法治化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建立法治政府,在分析法治政府的特征与目标的基础上,总结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法治政府;目标;途径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2010年11月8日,国务院授权新华社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

在“十二五”规划中指出、经济社会发展处在社会转型期,国务院发布该意见,其意义非同寻常。

早在6年前党中央国务院就提出,要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如何推动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值得思考和研究。

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国务院发布的《意见》提出实现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有以下几点具体要求: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通过国务院公布的这8点要求及其已经颁布施行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可具体概括为建设一个责任、阳光、服务、效能、诚信和有限的政府。

1.法治政府是责任政府。

强调政府责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同时也是对政府公共管理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

人民委托政府行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作为受委托人委托的政府,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必须以坚持对人民负责为原则。

权力与责任是辩证统一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并且政府职权本身就是一种职责和义务,政府的权力必须依法积极行使而不能放弃,否则就是失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责任政府意味着政府行为必须接受监督。

因此,政府机关必须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主体的监督。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一、工作目标和任务法治政府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手段。

作为工作负责人,我所在单位在去年初确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其中包括: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政府工作的法制化水平;推行“法治政府”责任制,加强预防和化解政务纠纷;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人员岗位调整,优化政府职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干部队伍。

今年,我们依然延续了去年的工作目标,并增加了一些新的任务。

二、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在全局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积极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具体来说,我们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文件,包括关于政务公开、政府采购、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法规和规定,为政府行政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我们在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一些进展,如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增设法制办公室,为政府法制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政府法制干部培训,引进和选拔一批优秀的法治干部,提高了政府法制建设的水平。

三、工作难点及问题尽管我们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少的难点和问题。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1.法制宣传不足。

部分公务员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理解还存在偏差,法制宣传还需要加强,提高公务员的法制素养和意识。

2.工作落实不到位。

虽然我们做了很多制度建设和文件制定的工作,但有些文件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实到位,相关部门和人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配合,才能取得更好的实效。

3. 面临风险挑战。

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变化,给法治政府建设带来了一些风险挑战,如如何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危机性事件,如何保障政府信息安全等,都需要我们加强建设。

四、工作质量和压力总体而言,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质量还不错,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市场矛盾和政务矛盾不断增加,管理和运营难度也不断提高,我们还要承受更大的工作压力,加强学习和掌握新技术和新知识,才能更好地应对挑战和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好的办法。

工作研究:我市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工作研究:我市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市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党中央国务院于201X年12月23日又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新任务。

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硬指标对法治政府建设形成了倒逼效应,时间紧、要求高。

我针对近年来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对策建议,以期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明晰方向。

一、存在的问题(一)部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仍待提升。

反映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上,“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尤其是基层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和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意识仍较淡薄。

在推进“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时,存在以单纯追求行政效率为目的,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现象。

(二)各级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力量仍显不足。

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均处于全省最低,与承担的日渐繁重的法制工作不相匹配。

其中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基本只有2-4名专职人员,乡镇(街道)大多连1名兼职法制员都难以保证。

市级部门只有为数不多的执法部门设有独立法制机构,大部分部门没有专职法制机构,仅配备1名兼职法制员。

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力量不足,直接影响到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推进。

(三)政府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途径仍需拓宽。

如在政府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有效的公众参与较少。

虽然政府及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或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为主起草的部门基本能做到征求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但一般只在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较少采用专家论证、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征求意见,且很少收到群众反馈,公众参与有效性不足。

另外,虽然目前市县乡三级政府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市政府工作部门也有半数聘请了社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但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工作中的参与度不深,基本只限于代理复议应诉等少量工作内容,很少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论证、法律评估、审核政府合同协议、非诉法律事务、涉法信访等其他法律事务。

试论我国在建设法治政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论我国在建设法治政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论我国在建设法治政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任浩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05期摘要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对“法治”理解不准确,部门主义比较严重,行政监督体制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本文指出要破解这些难题,要提高执法者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培养公众法律信仰,规范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关键词法治政府法治意识行政监督作者简介:任浩,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2-159-02对于如何治理国家,自古以来人们一直在努力探索,人治和法治的争辩贯穿着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历史,通过实践证明,法治是治理国家的最好模式。

“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依法治国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而建设法治政府乃是其重点和核心。

法律的实施无疑是所有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共同任务,但最主要的承担任务者是行政机关。

在我国,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担负着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繁重任务,是国家权力中最活跃、最普遍的权力,并且拥有很大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行政权力的广泛性和经常性,决定了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

法治政府是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各级政府及其组成单位根据宪法和法律的产生和建立,其职权和职责由法律来规定,其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由法律来确定,其是否越权和滥用权力由法律来评价,其权力的行使过程及其结果受到法律的监督和控制。

法治政府是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性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更是依法治理的政府和法律之下的政府。

在现代法治国家,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

法律的至上性意味着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都受到法律的规制和调控,任何社会主体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法治政 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哪里

法治政 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哪里

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哪里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然而,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中,面临着诸多重点和难点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积极应对。

一、依法行政理念的真正树立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核心要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尚未完全树立。

一些人习惯于依靠行政命令和个人意志行事,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首先需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学习,让他们深刻理解法治的内涵和重要性,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在工作中自觉遵循法律规定。

其次,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政府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对不依法办事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二、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科学合理的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但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有些制度缺乏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导致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不足;有些制度之间存在冲突和矛盾,影响了制度的执行效果。

为了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制定前的调研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制度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另一方面,要建立制度的审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已出台的制度进行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对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制度进行修订或废止。

三、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但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例如,执法程序不严格,存在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执法手段不恰当,过度使用强制手段或者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监督不到位,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执法不公、执法腐败等问题。

规范执法行为,需要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建设,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同时,要严格执行执法程序,明确执法的步骤、方式和时限,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存在形式主义倾向。一些政府对依法行政的组织推进工作呈现模式化、套路化,停留于口头承诺,缺乏实质举措;部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过于简略、粗糙,多宏观和原则性规定,少可操作举措,对行政权力刚性约束不足;一些制度,如行政问责等,有规定无落实,实际中运用非常有限;部分制度如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投诉举报处理,调查员实际体验效果低于其形式规定。部分建设举措停留于应付上级要求、显示“政绩”,不能有效提升行政权活动的规范程度。这同时也导致,本次评估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评价普遍偏低。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行政决策的程序规范不足。就规范性文件制定而言,条文设计合法性审查不足,行政机关通过红头文件违反法律自我授权、自我扩权现象普遍;透明度不足,大量文件的制定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未向社会公布即实施;部分政府依法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未按规定及时报送备案;大量文件实施后缺乏及时评估清理,出现规定僵化或与新上位法冲突情况。就行政决策而言,相当一部分城市不重视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未出台相应规定;部分城市即便出台了规定,但形式大于实质,不少是照抄国务院文件;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对决策刚性约束不足;专家论证缺乏独立性,易被操纵;重大决策民主程度低,人大监督与公众参与明显不足。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政府。制定统一的政务公开法,将政府工作流程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全面重构,政府活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全面公开公共服务项目的政府信息,确保公众的平等使用权;细化公共财政、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的公开项目,遏制腐败;推进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督促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建设。放宽申请资格限制,简化申请程序,统一答复流程,确保应当公开的一律依法公开。
本次评估主要针对机构职能及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行政争议解决以及公众满意度等7个方面进行评估,评估满分为300分。根据评估结果,被评估的53个城市的平均得分为188.87分,得分情况呈正态分布。若以总分的60%为及格线,有36个城市得分及格。排名前十的城市依次为广州、上海、北京、南昌、成都、苏州、哈尔滨、贵阳、宁波、南京。

法治政 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哪里

法治政 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哪里

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哪里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在新时代背景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这一进程中,仍面临着诸多重点和难点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积极应对。

其一,观念转变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也是难点。

长期以来,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习惯于依靠行政命令和个人经验来进行管理,“人治”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要建设法治政府,就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这种观念,树立起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意识。

这意味着政府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摒弃特权思想,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但观念的转变并非一蹴而就,需要通过长期的教育、培训和实践来逐步实现。

其二,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存在难点。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但在一些领域仍存在法律空白或法律法规不够细化、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比如,在新兴的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难以有效规范和约束相关行为。

同时,在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中,也存在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法治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其三,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难点。

当前,一些政府部门仍然存在职能不清、权责不明、越位、缺位和错位等问题。

例如,在市场监管方面,政府有时干预过多,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而在公共服务领域,又存在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的情况。

要实现政府职能的科学转变,就需要明确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该管的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要坚决放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其四,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难点。

有效的监督是确保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但目前的监督机制还存在一些不足。

内部监督可能存在“自己监督自己”的困境,导致监督力度不够;外部监督如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虽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通等原因,其监督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梳理与问题对策

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梳理与问题对策

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梳理与问题对策作者:龚廷泰来源:《唯实》2017年第02期江苏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直位于全国前列,被国家媒体誉为“法治江苏样本”。

在建设工作中,江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总结法治建设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对进一步推进江苏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经验以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为坚实基础。

法治政府建设无法脱离经济社会发展而孤立进行,它是建设新江苏、再上新台阶的系统性工程之一。

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证明,经济与社会的率先发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基础,而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则为江苏经济增長、社会进步不断提供法治引领、制度规范和保障作用。

数据显示,江苏GDP突破7万亿,在全国占比达1/10,与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形成的良性互动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化能力提升与文化建设为精神动力。

据观察,法治政府的制度建设必须与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提升以及整个社会的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方能取得成效。

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在于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其中,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律素养、法治能力至为重要,这就需要注重法治文化建设,使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共同推进。

把法治惠民和人民满意作为价值追求。

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江苏始终坚持把法治惠民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推进法治实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全省各地通过实施法治实事工程,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涉及环境保护、教育经费、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公正规范执法、社会保障、食品安全以及征地拆迁等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

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努力维护群众利益,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据统计,全省公众安全感达到95%,群众法治建设满意率达到92%以上。

把制度完善与机制优化作为重要保障。

法制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法制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法制政府建设调研报告完善行政法制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行政法制的完善行政立法是根本。

下面店铺给大家分享几篇法制政府建设调研报告,一起看一下吧!法制政府建设调研报告篇1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一)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

区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

20xx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研究重大事项5项。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

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20xx年以来,全区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区政府出台2件,乡镇、部门出台1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0件。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和同级人大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

对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

法治政 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哪里

法治政 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哪里

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哪里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在新时代背景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这一进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之一在于依法行政。

这要求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行政权力的行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摒弃“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将法治思维贯穿于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各个环节。

例如,在制定政策时,要进行充分的合法性审查,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

另一个重点是规范政府职能。

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这意味着政府要简政放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

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在社会治理方面,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政务公开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内容。

政府应当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通过公开透明的政务运行,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例如,及时公布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然而,法治政府建设并非一帆风顺,存在着诸多难点。

首先,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一个突出问题。

尽管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但在一些领域仍存在法律空白或法律法规之间相互冲突的情况。

这给政府依法行政带来了一定的困惑和挑战。

比如,在新兴产业、互联网领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滞后于行业发展,导致监管缺乏依据。

其次,执法体制的不顺畅也是一个难点。

宿迁法治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宿迁法治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宿迁法治品牌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宿迁市是江苏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江苏省北部,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南翼,是淮河流域的重要城市之一。

近年来,宿迁市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因此,制定并实施宿迁法治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对于提升宿迁市的法治形象,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任务。

1. 目标,建设宿迁法治品牌,提高市民的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打造宿迁市的法治形象。

2. 任务:(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2)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法治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3)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4)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三、重点措施。

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法治知识讲座、法治宣传片放映等活动,提高市民的法治意识;(2)加强法治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律素养;(3)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打造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法治教育示范活动,提高市民的法治观念。

2. 完善法治建设机制。

(1)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法治建设职责,加强协调配合;(2)加强法治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估,制定法治建设规划,建立法治建设考核评估机制,推动法治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3.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管理;(2)建立法治宣传队伍,组建法治宣传队伍,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4. 加强法治宣传力度。

(1)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2)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举办法治宣传展览、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2.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法治品牌建设的顺利推进;3. 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问题研究——以宿迁市某区为例

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问题研究——以宿迁市某区为例

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问题研究——以宿迁市某区为例摘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化的市场、政务、司法环境,随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出台,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必将更加规范有序。

但就宿迁某区的营商环境而言,如何从市场环境法治化、政务环境法治化、司法环境法治化等三方面进行有效完善,提出了几点对策建议。

关键词:营商环境;市场环境法治化;政务环境法治化;司法环境法治化基金项目:宿迁市社科应用研究课题“宿迁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模式与效能评估研究”(项目编号:20SYC-06)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21-02-22作者简介:钟金仟,宿迁学院法学系,兼职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夏长宝,宿迁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社会学。

(江苏宿迁,223800)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79(2021)02-0071-04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深刻阐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

而如何构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体系,关键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形成“诚信政府”印象,树立崇尚法治权威意识。

宿迁市某区聚力聚焦推进“工业强区、电商名城、幸福家园”三大建设进程中,一直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目标,奋力向前,对各级机关进行了多重考核管理,如优化考核体系、创新考核手段、建立积分制考核管理平台等。

然而,宿迁某区政府及有关机关并未就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建设出台相关操作细则,对营商环境的市场环境法治化、政务环境法治化、司法环境法治化亦未进行操作层面的“对症下药”,营商不和谐的各种问题频现。

值2019年10月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通过之机,就“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推进宿迁某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问题展开研究。

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14•【字号】•【施行日期】2022.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2021年,我市以全省第一的成绩获评全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先进地区”,并获省级推荐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我市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综合满意度达93.77%,跃居全省第一。

现将2021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化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改革,赋予开发区行使县级经济管理权限100余项,聚焦“6+3+X”产业链,首批公布24类法人和自然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服务模型,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基本具备工业企业全周期审批服务能力,实现“区事区办”。

全力打造“宿迁速办”品牌,开设79个“市长账号”,首批公布90种申办材料以超级管理员共享方式提供,免于申请人提交,材料精简率达到35%。

就业创业登记“一件事”改革相关经验做法获得国家“放管服”改革协调办肯定,在全国宣传推广;超级管理员改革荣获国家2021政府信息化大会创新奖,入选2021政府信息化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选编;宿迁速办、超级管理员等创新做法被省政府专报采用。

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以准立法的方式将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经验积累固化为制度建设。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宿政发〔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深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宿迁实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生动实践“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行政立法、每一个行政决定、每一宗执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统筹推进。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主体工程,示范带动法治宿迁、法治社会建设,努力把法治打造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1.25•【字号】•【施行日期】2019.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江苏省人民政府: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主动融入法治建设新常态,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围绕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一)注重目标引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以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为目标,积极构建高效的依法行政实施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更紧步伐更快。

制定出台《2018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7个方面27项指标,精准固化量化全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按照“制发一份清单、举办一次专家解读、开设一个电视栏目、研究一套考核体系、开展一次履职督导、形成一份年度报告”的“六个一”标准,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领导与各县区、各部门签订《依法治市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二)注重“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能力提升。

以增加干事创业“法治含量”、彰显以上带下“法治力量”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出发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学法,持续推进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化常态化。

先后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辅导学习《宪法》、建设法治政府重点难点等内容,3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集体学习。

针对2017年度全市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居高不下问题,分别联合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和行政复议应诉专题培训班,全市200余名分管行政执法的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形成“以法为镜”审视调整本地本部门执法思路的工作新格局。

法治政府建设的调研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的调研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的调研报告法治政府作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为了深入了解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本次调研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展开,主要包括法治政府的定义、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一、法治政府的定义法治政府是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政府。

它通过法律的制定与执行、法规的规范与约束,保障各种权益的有序运行,并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和安全。

法治政府是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是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目前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来说,一是法律的制定与执行不够严格,特别是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的执行力度还不够,一些违法行为仍然存在。

二是政府机关内部的法治化程度不够高,决策过程不透明,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不够有保障。

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机关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四是法治观念还不够牢固,一些政府官员缺乏法治意识,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还不够强。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治文化建设不够,部分官员对法律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法治意识不强,法律风气不纯。

二是决策和执行过程不够规范,有的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办理事务时流于形式,违反程序规定,导致决策和执行效果不佳。

三是权力运行不够透明,部分政府事务的公开和透明度有待提高。

四是监督机制不完善,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不够力度,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罚和制约。

四、法治政府建设的对策和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一是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加强对政府官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能力。

二是加强决策和执行的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决策的程序和制度,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法治政府调研报告2021

法治政府调研报告2021

法治政府调研报告2021《法治政府调研报告2021》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经过调研和分析,我们向大家汇报“法治政府”的相关情况。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意见,以推动法治政府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我们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情况进行了概括。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推进,法治政府不断加强。

政府机关越来越重视依法行政,积极营造法治环境,提高法治意识。

法治政府的建设已经在理念、机构和制度上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

其次,我们关注了法治政府在实践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是法律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

尽管各级政府普遍注重法治建设,但还存在个别部门和地方法治意识薄弱现象。

二是政府行政效能有待提升。

在行政审批、干部选拔任用等环节,仍存在一些不合规范、不公正的现象。

三是部分地区法治资源不足。

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法治资源相对匮乏,需要进一步加强资源配置。

四是执法监督机制亟待完善。

法治政府的有效实施需要更加规范和强化执法监督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改进意见。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法治意识。

通过加强对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法律运用能力。

二是推行依法负责原则,强化政府行政效能。

政府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合理行使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众权益。

三是加大法治资源投入,深化基层法治建设。

政府应加大对法治建设的投入力度,特别是着力加强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法治支持,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全面推进。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纠错,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公正和透明。

最后,我们相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借助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法治政府建设将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果。

我们期待“法治政府调研报告2021”能对法治政府的进一步推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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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作者:周鑫涛来源:《青年时代》2017年第14期摘要:近年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宿迁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落实,通过启动“三部曲”改革,在政府职能转变、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但目前,宿迁的依法行政依然面临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就必须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关键词:依法行政;职能转变;权力制约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勾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而在现代法治国家,政府作为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代表国家进行行政管理的国家政权组织,必须遵循依法行政这一基本法治原则。

建设法治国家的核心是法治政府建设,用法律规范国家和政府的权力。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全面部署,并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等六个方面系统地论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清晰地勾画出了一个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的框架。

一、现阶段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法治政府建设成就斐然。

主要表现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与健全,法治政府的基础得到夯实;政府职能转变及政府的依法治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法律从业人员的培养与普法工作成绩显著等方面。

就宿迁来说,通过持续不断地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加快,科学决策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权力监督约束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意识不断加强。

在取得突出成就的同时,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依然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既有立法和制度层面的,有执法层面的,有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问题,还有公务员素质和社会文化的影响,而这些问题在宿迁也同样突出地得以反映。

(一)法律法规制度上的不完善组织和活动的制度化是各级政府的行政机构管理法制化水平提升的关键。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目前正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规范的总量远远不能适应复杂的行政管理活动的需要,因此,法律供给相对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导致政府行为无法可依。

(二)政府法治化程度有待提高在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方面,已经有一些法治化的进步,但从整体上看,更多的领域内还存在严重的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和私人化的现象,管理就是扩大权力、管理就是罚款的思维依然没有根本转变。

在政府自身行为的治理上,我国现在尚无统一的、基本的行政程序法。

与政府组织相关的法律过于粗疏简单,缺乏严格的规范,编制不是靠法律管,而是靠人管,无法实现依法治理政府和公务员的作用。

在公共财政和預算方面的法律也存在明显的不足,财政开支缺乏必要的法律监督,预算的公开性和法定化的法制化程度和水平均较低,已有的法律法规也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三)人治因素严重扭曲了行政执法我国特定的历史文化因素决定了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动力来自政府本身,但地方政府在进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仍面临着重重困难,长期的官本位传统、公民权利意识的淡薄、地方政府人治现象严重的问题严重阻碍着政府法治化进程。

我国行政活动中采取首长负责制,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首长常常起到决定性作用,这使得行政首长意志往往高于法律规范。

行政人员在行政活动中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依据法律法规,而是请示行政首长。

这使得日常行政活动带有浓厚的人治色彩,行政活动进行得科学与否、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首长的个人风格。

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考核实绩也多来自行政首长的主观判断,缺少可量化、客观性强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效果。

这种效绩考核方式易使担任地方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产生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考虑更多的是管理方便、政局稳定,追求更多的是能被上级领导看到、甚至是华而不实的政绩,而少有人能本着立足长远的精神谋求地方发展和群众福利。

(四)政府职能错位严重制约法治政府建设以往多年来以GDP增长率为主的考核导向,致使政府普遍存在功能“缺位”和“错位”问题,政府紧盯GDP的增长,大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过多地干预企业的微观决策和对稀缺资源的配置,专注于招商引资,投资于见效快的私人产品领域;而对于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公益事业却因为投资大、见效慢而不愿过多问津,政府对企业与公民迫切需要的公共服务的提供相对被动。

在提供良好法律环境和公正执法、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与客观需求相比,依然存在不小的差距。

至于一些政府官员违法行政甚至暴力行政,以及的“权力寻租”、灰色交易现象更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五)基层执法人员的能力与素质很不均衡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基层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中。

因此,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就必须解决好基层政府依法执政的难题。

尽管基层政府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具备了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现代意识,但也存在许多与现代法治理念相悖的思想观念。

主要表现为:一是把改革发展与依法行政完全对立起来,认为法律程序会导致办事繁琐、效率低,而发展就要放开手脚,必须冲破法律的束缚,往往根据情况和需求决定是否依法行政;二是行政人员法律素养不足,依法行政的能力不高,无法适应行政执法工作对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的要求;三是社会的执法环境不佳,尽管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全民的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法律权威在公民心中尚未确立,遵法守法的观念仍未得到普遍认同,致使法治政府建设缺乏社会土壤。

二、宿迁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着力点近年来,宿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结合宿迁实际,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文件。

特别是2013年以来,宿迁市按照市场化导向,坚持“减权、去利、公开、制衡”原则,启动实施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资格资质去行政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三部曲”改革,从而在实践领域,在政府职能转变、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走在了全省甚至是全国的前列。

总的来说,宿迁市的法治政府建设,无论在政府法制建设方面,还是在依法行政方面,都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客观地说,上文所列举的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宿迁市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标准,这也给宿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出了方向。

(一)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点和落实。

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法治建设要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的要求,将其纳入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

确保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树立法治建设“一盘棋”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配合人大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支持法、检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接受人大监督和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要实现行政培训的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定期的法律学习和法律教育培训,来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尚法、守法的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水平。

(二)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要科学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优化部门职责配置;继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该放的权要坚决放开、放到位,该管的事坚决管住、管好;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切实当好法律的执行者,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健全依法行政机制,提高程序化水平程序化是构成法治秩序的基础,也是衡量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

在衡平行政效率和行政程序方面,必须坚持程序、秩序优先的原则,要求政府行政必须遵循法律设定的程序。

要本着“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原则,逐步建立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防止“拍脑袋”决策现象的发生,提高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要认真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优化法律顾问团队,保证法律顾问在政府进行重大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各部门执法权,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大幅减少执法种类,积极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的问题。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市政务信息中心、市长热线等政务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六)强化社会监督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政府的权利;要加强行政复议,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要严格行政问责,督促、约束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参考文献:[1]刘丹,杨启敬.法治政府:基本理念与框架[M].北京:中国法制版社,2008:8.[2]肖北庚.法治政府之理论解读[J].湖南師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2).[3]俞可平.中国治理变迁30年[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166.[4]王宝明.法治政府[M].北京:研究出版社,2009:13.[5]王作全.对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08(3).[6]常飞云.关于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相关问题的思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3).[7]杨文圣.构建法治政府之路径探讨[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5).[8]马怀德.法治政府特征及建设途径[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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