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规定的说明

合集下载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为切实加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分布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一)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二)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三、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划分如下:纯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混合经济投资主体120 集体企业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30 股份合作企业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42 集体联营企业160 股份有限公司149 其他联营企业210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170 私营企业220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190 其他企业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企业410 个体户290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20 个人合伙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90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注:混合经济投资主体是否属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填报的控股情况确定。

四、本规定适用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发布活动。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规定的说明一、规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范围的必要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

据统计部门内部标准测算,该比重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微乎其微发展到超过50%,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已经成为投资的主要力量,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正逐步加强。

国家统计局等下达《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口径的几项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等下达《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口径的几项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等下达《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径的⼏项暂⾏规定》的通知颁布⽇期:1983-09-07执⾏⽇期:1983-09-07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后勤部、国防科⼯委,中直管理局,各省、市、⾃治区统计局、计委、经委: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精神,我们制定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径的⼏项暂⾏规定》,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径的⼏项暂⾏规定为了贯彻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集中⼒量加强重点建设的精神,如实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计划执⾏情况,根据国发〔1982〕153号⽂件《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补充规定》,以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民建设银⾏《对<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补充规定>中有关基本建设若⼲问题的说明》(计资〔1983〕626号⽂),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下达<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规定>的通知》(计资〔1983〕869号⽂和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技术改造管理的通知》(经技〔1983〕66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径问题,作如下具体规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问题国务院153号⽂件指出的⼗⼀种不纳⼊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程,均按⼯程性质划分,不按资⾦来源划分。

凡属于⼤修理、养护、维护性质的⼯程(如设备⼤修,建筑物的翻修和加固,农⽥⽔利⼯程和堤防、⽔库的岁修,铁路⼤修等),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凡属于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不论是否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也不论资⾦来源如何或⽤何种名义,均应纳⼊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范围,但在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时,应将与计划管理范围不可⽐的因素予以扣除。

现就其中的⼏类建设⼯程的统计问题规定如下:1.⽤油⽥维护费和煤炭、铁矿、森⼯等开拓延伸费(即按产量提取的维简费或更改资⾦),按国家规定的使⽤范围安排的建设⼯程,不纳⼊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措施统计报表(这部分投资由有关部门单独统计报送)。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是指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用于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连续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价值较大的各种生产资料和财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确定对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企业战略规划和经营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界定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投资方向的确定至关重要。

固定资产投资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经济增长、提高生产效率和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

通过统计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内的投资额和结构,可以了解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投资状况,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地区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确定对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要综合考虑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结构和效益,以及未来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

通过统计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内的各类资产的投资额和回报情况,企业可以及时调整投资策略,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确定还对于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决策时,需要评估借款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抵押物价值等因素。

通过统计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内的资产情况,金融机构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借款企业的信用风险,制定合理的信贷政策,确保资金安全和借款风险可控。

总的来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确定对于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企业经营决策和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统计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内的投资情况,可以更好地了解经济运行的状况,促进投资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增长。

同时,也可以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更准确的信息,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因此,在统计固定资产投资范围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界定和统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各方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国家计委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行业经济体制改革【发文字号】计投资[2001]2653号【失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1.12.11【实施日期】2001.12.1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计投资[2001]26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民间投资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制定和实施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努力做好民间投资的促进和引导工作。

国家计委2001年12月11日国家计委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增长迅速,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和增加出口等方面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些年来,由于受政策、体制和市场环境以及民间投资者自身因素的制约,民间投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民间投资者的积极性,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现对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促进民间投资的发展。

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加就业和繁荣市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利于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有利于推动所有制结构调整,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为切实加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分布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一)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二)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三、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划分如下:注:混合经济投资主体是否属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填报的控股情况确定。

四、本规定适用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发布活动。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规定的说明一、规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范围的必要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

据统计部门内部标准测算,该比重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微乎其微发展到超过50%,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已经成为投资的主要力量,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正逐步加强。

尽管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受媒体和学界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但当前社会各界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还存在不同的认识。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概念从内涵、外延到投资额的计算方法均不统一。

国发〔2010〕13号文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1]”,国办函〔2010〕120号文明确了国家统计局的工作职责:“加强民间投资的统计工作,准确反映民间投资进展和分布情况”,“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和分析工作,把握民间投资动态,合理引导民间投资”。

会计实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定义与分类 (2)

会计实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定义与分类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定义与分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定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就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的项目,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

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涉及的范围广泛,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身也具有过程不同等差别,为了统计和管理上的方便,人们从多个角度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分类。

(一)按建设项目的市场性能分类1.公益性建设项目,主要指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建设项目,包括国防、科学研究、教育、文化设施、医疗卫生、体育运动、生态和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

2.竞争性建设项目(又称经营性项目),主要指投资收益好、对市场反应灵敏,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建设项目,如加工工业项目、商业及服务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3.基础性建设项目,主要指具有自然垄断性、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收益低的基础设施和部分基础工业建设项目,如能源项目、交通项目、水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等。

(二)按政府管理权限分类划分为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项目。

(三)按建设性质一般分类1.按行业分类:能源项目、交通项目、原材料工业项目、装备工业项目、农业项目、林业项目、水利项目、生态和环境保护项目、商业和服务业项目、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2.按投资主体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又分为中央项目、地方项目)、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合资项目、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社会团体投资项目)、个人投资项目。

3.按项目建设性质分类: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

4.按项目建设阶段分类:筹建项目、开工项目、在建项目、建成投产项目、收尾工程项目。

2016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2016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2016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7-01-20 10:002016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365219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3.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增速比1-11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61.2%,比1-11月份降低0.3个百分点,比上年降低3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64674亿元,比上年增长6.8%,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107881亿元,增长5.9%,增速回落0.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71056亿元,增长2.4%,增速回落0.5个百分点;东北地区21608亿元,下降24.4%,降幅收窄1.6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5039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182507亿元,增长3.2%,增速提高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167673亿元,增长2%,增速与1-11月份持平。

第二产业中,工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80970亿元,比上年增长3.4%,比1-11月份提高0.3个百分点。

其中,制造业163852亿元,增长3.6%,提高0.5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956亿元,增长11.8%,回落3.3个百分点;采矿业6162亿元,下降13%,降幅扩大0.9个百分点。

2016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数据卫生和社会工作2455 19.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059 4.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608 -25.6 注: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1、指标解释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2、统计范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1)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2)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认定、入库流程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认定、入库流程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认定、入库流程内容一、固定资产投资概念、统计原则和范围二、项目认定三、项目入库01固定资产投资概念、统计原则和范围概念: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变化情况,包括房产、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企业用于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等。

并非投入了资金就属于固定资产投资。

特别注意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投入再建设的项目,必须有新增固定资产,同时要改变原项目的使用价值和用途,才能入库统计。

统计原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在地”原则申报入库,区级收集、整理辖区范围内除跨地区投资项目及中央、省属国防军工、铁路、大型电站、移动、联通、电信、铁塔等省级直报单位建设项目、以及保密项目外的全部投资项目数据。

统计范围: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不包括军工和国防项目、农户投资。

02项目认定(一)项目认定基本要求1.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达到上报起点(500万元)。

2.以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核准、备案为依据,一般一个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报送依据。

不得人为拆分或合并项目报送。

3.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项目(住宅、公寓、商业、综合体、旅游地产等)入房地产项目库。

(二)开工认定一是有土建工程的项目永久性主体工程正式破土开槽或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工程正式打桩认定为正式开工;二是水利、交通、铁路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项目,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可认定为正式开工;三是没有土建工程的设备安装项目,设备开始安装可认定为正式开工。

(三)注意事项1.不被认定为正式开工的情况。

一是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搭建临时建筑、实施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能被认定为正式开工。

二是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认定为正式开工。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各个单位或个人购置、建设或改造固定资产所投入的资金总额。

固定资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使用的、价值较高的资产,如房屋、设备、机器等。

固定资产投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衡量一个单位或个人投资规模和活力的重要标志。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涵盖了各个行业的投资情况。

不同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同,也反映了各行业的发展态势。

比如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都会在统计范围内。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还包括了各个地区的投资情况。

不同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水平不同,也反映了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投资热点。

通过对各地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可以了解各地区的发展情况,为地方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还包括了不同所有制单位的投资情况。

不同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结构不同,反映了各类所有制单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

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不同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都会在统计范围内。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扩大和完善,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固定资产投资的情况,为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持。

同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精细化也有助于监测和引导固定资产投资的合理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总的来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确定对于经济发展和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精准的统计数据,才能更好地把握经济形势,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未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完善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本知识讲解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本知识讲解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本知识讲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本知识讲解2014年04⽉22⽇第⼀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概念和原则⼀、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概念固定资产是指为⽣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使⽤期限在⼀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具以及其他与⽣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具等。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取消了固定资产单价的标准,只要满⾜以下两个条件的有形资产即为固定资产:⼀是为⽣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是使⽤寿命超过⼀个会计年度。

具体应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具以及其他与⽣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具等。

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产活动。

固定资产再⽣产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

它的承担物表现为机器、设备、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属于实物投资的⼀部分,区别于资本和证券(⾦融)投资。

包括各种经济组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从建设准备开始,经过建筑施⼯、设备安装、建成投产,到投产后投资回收的全过程。

当前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不包括:流动资产、单纯装修、村容整治、道路⽇常养护、单纯购置旧房屋和旧设备、单纯⼟地平整等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的总称。

按构成可分为建筑⼯程、安装⼯程、设备⼯器具购置和其他费⽤。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原则(1)实事求是的原则:为了全⾯反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情况不论列⼊何种计划,也不论使⽤何种资⾦,只要是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项⽬或⼯程,都要纳⼊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2)建设项⽬不可分割的原则:在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资资⾦来源多元化的情况下,为了观察⼀个建设项⽬的全貌并反映其投资效果必须坚持项⽬不可分割的原则,即把⼀个建设项⽬完整地放在⼀类投资统计报表中。

如跨市州的公路、铁路、⽔利、电⼒等项⽬必须作为⼀个项⽬整体由项⽬单位直接向省统计局投资处直接报送。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所涉及的所有固定资产项目的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力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设备、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设施、环保设施等各种固定资产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是国民经济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增长至关重要。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为了生产和经营而购置的物质资产,它们具备长期使用价值,通常在一年以上,其投资额度相对较大。

因此,固定资产投资的范围比较广泛,涉及到各个领域的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具体划分是根据固定资产项目的性质、用途和所属行业来确定的。

例如,建筑物包括工业、民用、商业等各类建筑物;机器设备包括生产用机器设备、运输用机器设备、农业机械等;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设施包括博物馆、图书馆、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

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项目的统计范围也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确定对于经济发展和政策制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统计,可以了解各个行业和领域的投资状况,为政府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此外,对于企业来说,了解各个固定资产项目的投资情况,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划分需要根据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新的固定资产项目不断涌现,因此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同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结构和发展阶段也有所不同,对于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应。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和行业,对于经济发展和政策制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实际统计过程中,需要根据固定资产项目的性质、用途和所属行业来确定统计范围,同时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为切实加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分布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一)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二)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三、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划分如下:注:混合经济投资主体是否属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填报的控股情况确定。

四、本规定适用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发布活动。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规定的说明一、规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范围的必要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

据统计部门内部标准测算,该比重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微乎其微发展到超过50%,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已经成为投资的主要力量,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正逐步加强。

尽管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受媒体和学界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但当前社会各界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还存在不同的认识。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概念从内涵、外延到投资额的计算方法均不统一。

国发…2010‟13号文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1]”,国办函…2010‟120号文明确了国家统计局的工作职责:“加强民间投资的统计工作,准确反映民间投资进展和分布情况”,“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和分析工作,把握民间投资动态,合理引导民间投资”。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规定的说明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规定的说明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规定的说明一、规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范围的必要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

据统计部门内部标准测算,该比重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微乎其微发展到超过50%,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已经成为投资的主要力量,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正逐步加强。

尽管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受媒体和学界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但当前社会各界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还存在不同的认识。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概念从内涵、外延到投资额的计算方法均不统一。

国发〔2010〕13号文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1”,国办函〔2010〕120号文明确了国家统计局的工作职责:“加强民间投资的统计工作,准确反映民间投资进展和分布情况”,“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和分析工作,把握民间投资动态,合理引导民间投资”。

因此,建立明确、统一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概念,规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

二、民间投资2概念的提出民间投资的概念,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1特别说明:一般讲民间投资是一个较大的概念,集体、私营和个人性质的单位进行的投资活动均可称民间投资,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甚至还包括债券、股票、期货等的投资。

根据国发〔2010〕13号文件主要精神,考虑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民间投资的主体,是保障民间企、事业单位进行生产经营的重要物质基础,结合统计部门职责和工作基础,本划分规定研究的只是其中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部分。

2此处在使用“民间投资”概念时,是使用过去的习惯用法,主要是指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下文均直接使用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概念。

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体现,也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中国市场经济特有的经济概念。

(一)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程孕育了“民间投资”的发展,同时也逐步形成了这一新的概念。

民间投资是与政府投资、公有制投资、国有投资、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相对应的一种投资形式。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本知识讲解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本知识讲解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本知识讲解2014年04月22日第一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概念和原则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概念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取消了固定资产单价的标准,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有形资产即为固定资产:一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具体应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

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

它的承担物表现为机器、设备、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属于实物投资的一部分,区别于资本和证券(金融)投资。

包括各种经济组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从建设准备开始,经过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建成投产,到投产后投资回收的全过程。

当前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不包括:流动资产、单纯装修、村容整治、道路日常养护、单纯购置旧房屋和旧设备、单纯土地平整等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按构成可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

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原则(1)实事求是的原则:为了全面反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情况不论列入何种计划,也不论使用何种资金,只要是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项目或工程,都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2)建设项目不可分割的原则:在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资资金来源多元化的情况下,为了观察一个建设项目的全貌并反映其投资效果必须坚持项目不可分割的原则,即把一个建设项目完整地放在一类投资统计报表中。

如跨市州的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项目必须作为一个项目整体由项目单位直接向省统计局投资处直接报送。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是反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本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根据国家统计局拟定的内容,按照全国统一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填报。

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和月报、季报等定期统计报表。

各项报表的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按规定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向国家统计局报送。

现行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统计范围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及其他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城镇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和国防、人防基本建设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统计,用不同的标志表明建设项目的登记注册类型、行业类别、隶属关系、报表种类、建设性质、项目规模、建设阶段、开工时间和全部投产时间等属性,以统计建设项目个数和用各项主要指标反映每个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投资额统计是建设工程各种实物量的价值表现,从投资的构成、用途等方面来反映建设情况,通过不同时期投资额的对比及投资额与相关指标的对比,说明建设规模的发展变化、投资规模是否合理以及建设进度情况和投资效果等。

资金来源统计是通过建设单位实际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及构成,观察分析投入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

新增固定资产统计是用价值量反映建设成果,主要指标有自开始建设至报告期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本年新增固定资产等。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统计是用实物量反映建设成果,主要指标有建设规模、施工规模、自开始建设至报告期累计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本年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等。

房屋建筑面积统计是从实物形态反映建设规模、速度和建设成果,主要有施工房屋建筑面积、竣工房屋建筑面积等指标。

投资效果统计,其指标在表中未列出,是利用上述部分相关指标计算求得。

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购买、修建和改建固定资产,以及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方式增加固定资产存量的行为。

固定资产投资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主要统计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等。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用于购买、修建和改建固定资产的总金额。

它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重要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是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不同时期的增长速度,反映了固定资产投资的发展动态。

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可以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程度。

该比重越高,表明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越大,经济发展水平较高。

固定资产投资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生产力水平、增加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完善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指标,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的监测与分析,对于科学制定经济政策、引导投资方向、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浅析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浅析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浅析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作者:韩有兵来源:《魅力中国》2016年第06期【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强国。

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方面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关注。

然而,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固定资产投资在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同时,投资统计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探讨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对象、范围及方法1.1固定资产投资的意义固定资产投资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通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国民经济不断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建立新兴部门,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和生产力的地区分布,增强经济实力,为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创造物质条件。

1.2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对象、范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整个社会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统计对象是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的数量,即以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的经济现象为统计对象,包括各种经济组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从建设准备开始,经过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建成投产,直至投产后投资回收的全过程。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通过对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数量方面的统计,反映一定时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规模和速度、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的结构和比例关系及固定资产投资的经济效果;通过对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数量的研究,揭示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发展规律。

按照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5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村农户投资。

月度发布“ 固定资产投资” 数据,内容包括城镇和非农户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度发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内容包括城镇和非农户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户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培训资料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培训资料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培训资料引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指标,对于评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结构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次培训将着重介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基本概念、方法和技巧,帮助学员提高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面的业务素养和能力。

一、固定资产投资的定义和分类(200字)-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时期内用于购置和构建固定资产的行为。

- 固定资产投资可分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制造业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等。

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法(400字)1. 调查法:- 利用问卷调查、直接询问等方式收集固定资产投资数据。

- 优点:能够覆盖广泛的样本,准确反映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 缺点:数据收集周期较长,成本较高。

2. 样本法:- 通过抽样调查代表性样本,推算出整个群体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

- 优点:数据收集快速,成本相对较低。

- 缺点:样本选择可能带来不准确的统计结果。

3. 统计报表法:- 利用政府或企业统计报表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统计。

- 优点:数据收集方便快捷。

- 缺点:依赖于报表准确性,可能存在不准确的统计结果。

三、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基本原则(300字)1. 统一性原则:- 遵循国家和地区的统一统计标准和分类方法。

- 保证统计数据能够与其他经济指标相匹配,实现统计数据的协调。

2. 全面性原则:- 尽可能涵盖所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和活动。

- 保证统计数据能够全面反映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3. 准确性原则:- 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采用合理的调查方法和数据处理技术,避免统计错误。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600字)1. 数据缺失问题:- 缺失原因可能包括调查方法不准确、样本选择问题等。

- 解决方法包括增加调查样本数量、改进调查方法、完善数据采集流程等。

2. 数据非准确问题:- 数据可能存在篡改、漏报等情况。

- 解决方法包括加强现场检查、建立监督机制、加强数据验证等。

什么是固定资产投资及对企业的意义

什么是固定资产投资及对企业的意义

什么是固定资产投资及对企业的意义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

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

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

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

定义新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局部更新的大修理作为日常生产活动的一部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直接在成本中列支。

按照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凡属于大修理、养护、维护性质的工程(如设备大修、建筑物的翻修和加固、农田水利工程和堤防、水库、铁路大修等)都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也不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通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国民经济不断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建立新兴部门,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和生产力的地区分布,增强经济实力,为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创造物质条件。

这对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本段划分?1967年以前,所有固定资产统称基本建设。

?1967年以后,从国家计划、统计上将其进行划分。

基本建设投资?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拨款 ?自筹资金 ?国外基本建设贷款 ?专项基金扩大再生产?利用企业折旧基金 ?国家更新改造措施拨款 ?企业自筹资金 ?国内外技术改造贷款编辑本段统计的对象和范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以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的经济现象为统计对象,包括建设准备、设备安装、建成投产的全过程。

国家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范围是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按照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国有单位其他投资、城镇集体经济单位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零星固定资产投资,城镇私营、个体经济投资,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

在统计工作中,统计范围往往与统计报表范围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仅仅是收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的一种形式,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一部分,为了取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在现有的统计方法制度的基础上,还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来共同完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规定的说明
一、规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范围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

据统计部门内部标准测算,该比重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微乎其微发展到超过50%,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已经成为投资的主要力量,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正逐步加强。

尽管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受媒体和学界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但当前社会各界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还存在不同的认识。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概念从内涵、外延到投资额的计算方法均不统一。

国发…2010‟13号文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1”,国办函…2010‟120号文明确了国家统计局的工作职责:“加强民间投资的统计工作,准确反映民间投资进展和分布情况”,“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和分析工作,把握民间投资动态,合理引导民间投资”。

因此,建立明确、统一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概念,规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

二、民间投资2概念的提出
民间投资的概念,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
1特别说明:一般讲民间投资是一个较大的概念,集体、私营和个人性质的单位进行的投资活动均可称民间投资,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甚至还包括债券、股票、期货等的投资。

根据国发〔2010〕13号文件主要精神,考虑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民间投资的主体,是保障民间企、事业单位进行生产经营的重要物质基础,结合统计部门职责和工作基础,本划分规定研究的只是其中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部分。

2此处在使用“民间投资”概念时,是使用过去的习惯用法,主要是指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下文均直接使用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概念。

- 1 -
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体现,也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中国市场经济特有的经济概念。

(一)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程孕育了“民间投资”的发展,同时也逐步形成了这一新的概念。

民间投资是与政府投资、公有制投资、国有投资、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相对应的一种投资形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国有经济从一些行业中逐步退出,国家鼓励民营经济组织进入相关行业,逐步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出现时,国家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提高了民间投资的意愿,调动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

发展民间投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发展民间投资的同时也提出了“民间投资”的概念。

(二)国务院正式提出民间投资的概念。

为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其中:国发…2010‟13号文中提出:“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该文正式提出了“民间投资”的概念。

从国发…2010‟13号文件的内容来看,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主要政策措施均是针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而言的。

(三)为规范民间投资统计,国家统计局曾经制定过民间投资内部划分标准。

根据投资主体的所有制形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可分为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和民间固定资产
- 2 -
投资。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公民个人及个人集团的投资。

具体包括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及其他内资中非国有控股部分。

三、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几种不同概念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目前经济学界尚无统一定义,国家也无统一规定。

(一)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根据投资主体所有制性质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进行的分类。

根据投资主体所有制性质,全部投资可以分为三大投资主体:国有(或公有)固定资产投资主体、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以及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主体。

(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几种概念和范围。

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国家统计局内部标准以及相关研究,我们归纳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四种概念:
概念一: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换句话说即非国有及国有控股、非外商及港澳台商及其控股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还包括: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
- 3 -
中由集体、私营和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即集体、私营和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均视为民间固定资产的投资主体,其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全部纳入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纯国有投资主体和国有控股投资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也不包括纯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主体和外商及港澳台商控股的投资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

概念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私营和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换句话说即非公有及公有控股、非外商及港澳台商及其控股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工商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还包括: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即私营和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均视为民间固定资产的投资主体,其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全部纳入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纯公有投资主体和公有控股投资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也不包括纯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主体和外商及港澳台商控股的投资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

概念三: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集体、私营和个人性质的投资,
- 4 -
或者说是纯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构成中出资人的所有制性质对投资进行分类,来自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的投资,称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来自其他主体的投资分别称为国有投资、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

这种按出资人所有制性质划分得出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可称为纯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概念四: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集体、私营和个人性质的投资,或者说是投资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自身实际出资部分的投资。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进行划分,来自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的自有资金计入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来自政府的资金计入政府投资,来自银行的资金计入银行投资,来自国有投资主体的自有资金计入国有投资,来自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主体的自有资金计入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

这种划分有三点不足:一是把产权进行了分离,把政府和银行也视为了投资主体;二是混合经济中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自有资金无法准确分离;三是自筹和其他资金无法判断其资金性质。

上述概念中,概念二从划分来看没有困难,考虑集体投资与国有投资的不同,集体投资在性质特点上更加接近私人投资,市场化程度也与私人投资更加接近,因此不建议按照概念二来划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概念三对于纯投资主体划分没有困难,对于混合经济,目前从工商、统计等方面均没有手段进行区分,因此不建议按此概念划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概念四在统计上,资金
- 5 -
来源中的自有资金比较清楚,但自筹和其他资金却无法划分清楚,而且将项目产权进行了分割,将政府和银行也纳入了投资主体,因此也不建议按此概念划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四、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划分方法
从当前工商和统计的工作基础来看,有两个分组可用于划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一是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二是按控股情况分组。

我们确定使用概念一进行划分,具体方法如下: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结合控股情况划分出国有投资主体、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主体。

在登记注册类型中能够明确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的。

如私营企业等可直接归入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对于不能以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确定的,按控股情况确定投资主体。

如混合经济类型的企业,应根据该企业的控股情况划分,由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控股的属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划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

- 6 -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划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概念一)
(二)按控股情况分组划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

按控股情况划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概念一)
- 7 -
附表1:
按照概念一方法测算的2010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单位:亿元
- 8 -
附表2:
2006年以来按照概念一方法测算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 9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