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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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晋升、降职与辞退注意要点
晋升、降职与辞退是企业处理在职人员的三种不同手段,也是经常遇到的普遍问题,处理得好会对企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处理不好会滋生矛盾,影响生产。
1.处理三类问题应有法可依
企业应该对于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晋升,违犯什么条款应该降职或辞退有明确的规定,不可随心所欲,要法治不要人治,不能某个人说了算。
2.要按公司的程序办事
对于申请、复核、审批,必须依照公司规定,不得越级、越权或违背工作程序。
3.要做到公平、公正
对待晋升、降职或辞退要有统一的标准和尺度,不可因人而宽松不一,更不得带有亲属与感情色彩。
4.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对于辞退的问题,要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关于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的问题、补偿问题等。
5.注意策略与方式方法
方式方法不当,好事也会变坏事,更容易造成矛盾,引发事外事件,所以要正确处理晋升、降职,特别是辞退问题。
6.要搞好人员的交接
除极特殊的情况下,都要先落实接替人员,并且认真搞好交接工作。一般不宜在某项工作尚在进行的中途进行人员变动。
7.把握人员变更的时间
一般的人员变更应选在生产的淡季或工作不太繁忙的时候。
二、怎样进行人才储备
1.人才储备的意义
人才储备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有利于企业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事情,适当的人才储备,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企业增加后劲的需要,它可以使之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充满力量和朝气。
2.管理人才储备
企业的管理人员一般都采取定员、定岗,这当然是从职责与成本的角度考虑,但也有一个最大的不足,就是往往因压力小使得管理队伍缺乏应有的活力,采取适当的管理人才的储备(储备干部)可以更好地改变这一状况。
(1)储备人才的来源
储备人才有两种渠道来源:
◆通过外部的人才招聘获得;
◆从内部的优秀员工中提拔。
(2)储备方式
不任命具体职务,注意对他们的培养,创造机会让他们去学习,将其放在企业大课堂中,去学习,去锻炼,去研究问题、发现问题,进而自己去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
(3)储备人才的要求
这类人员一般多为从事管理工作不久,或尚未从事过管理工作的人员,经验丰富的高层管理者一般不易接受这一方式;储备人员的工资一般不易过高,储备时间不易过长,对于一段时间没有作为的要及时解除储备。
3.技术人才储备
主要指重要岗位技术工人储备,比如排钻工人、立铣工人、油漆工人等。这类人员的储备可以防止该岗位的人员突然流失,以及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可
以应付临时生产任务的加大而采取的增加两班作业问题;可以防止小团体借自己的技术对企业提出过分要求;可以使工资制度的制定更为合理。
4.副手与学徒工的储备
安排适当的人员做机械操作工人或工木师傅的副手及学徒,有利于为企业培养后续人才。因为副手与学徒工的工资不高,一方面,可以降低工资成本,另一方面,由副手与学徒工做一些接料、搬运等工作,也可以提高技术工人的有效作业率,提高设备利用率,在赶货的情况下,可以加快交货时间。
三、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能够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a.本公司均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b.上下班时间为:上午7:25~12:00,下午12:00~18:30。
c.因生产需要加班的但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18:30~22:00。
d.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人员可算作上班一天或补休一天,计件人员无补休,但第二日休息不算请假或旷工,若因公司抽调通宵加班者按时间计算,凡通宵工作者均有10元夜宵补助。
e.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f.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迟到每分钟扣罚1元。
g.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时却为早退,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
h.工作时间未经领导同意而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擅离职守每分钟扣罚1元。
i.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超过2个小时不足半天按旷工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均以扣除100相应工资。
j.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按时上下制度(总经理核准免予者除外)。
k.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自觉自律,不许迟到、早退,违反者给予处罚。
n.下班人员应听到铃响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等候打铃,违者记警告一次(警告:30元/次)。
p.迟到、早退人员不论时间长短均应扣除绩效积分20分,此条款由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若监督不严格者给予警告处罚。
q.因公出差应事先出具由属主管签批的出差证明,交人事部备案方可,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相关手续的,在回公司后最迟不超过次日凭单办理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r.若本月的绩效积分扣除不足,因其他原因已被全部扣除者,那么因违纪需扣除的金额应在当月的薪资中扣除。
s.上班时间:早晨上班点名:7:25~7:30
中午下班:12:00~13:00
下午下班打卡:13:00~18:30
t.公司的考勤事务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及行政部负责,其他人员签字将视为无效,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处罚。
u.计时人员
(月薪资者)旷工1天扣除100元薪资,旷工半天扣除50元薪资,计件人员旷工1天按当月平均工资3天扣除,以此类推。
v.如发现在考勤当中有弄虚做假者,视情节将事双方给予警告处罚。
w.请假1天以内的由车间主任批准,2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2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要在上班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x.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行政部保留修改、删增和解释权。
人事管理制度文件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惩类别
a.表扬:工作中有值得称赞行为者。
b.嘉奖:对公司或社会做有益之事值得表扬者。
c.小功:对公司或社会有突出功绩者。
d.大功:对公司或社会有特别贡献者。
e.晋升:工作成绩特别优秀,对公司或社会有重大贡献,且能适应新职务者。
f.批评:在工作中有被批评行为者。
g.警告:有轻微工作过失或表现较差者。
h.小过:有工作失职表现或屡教不改致公司受损者。
i.大过:有严重工作过失给公司经济声誉造成严重损失者。
j.开除: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使公司经济声誉受重大损害者。
第二条:奖惩金额
a.表扬:张榜表扬无奖金
b.嘉奖:30元/次
c.小功:50元/次
d.大功:100元/次
e.晋升:升职加薪
f.批评:张榜批评不罚款
g.警告:30元/次
h.小过:50元/次
i.大过:100元/次
j.开除:受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惩处计算方法
a.批评三次,记警告一次。
b.警告三次,记小过一次。
c.记小过三次,记大过一次。
d.记大过三次,开除或降职。
e.表扬三次,嘉奖一次。
f.嘉奖三次,记小功一次。
g.小功三次,记大功一次。
h.大功三次,晋升或加薪。
第四条:奖惩相抵标准
a.表扬抵批评。
b.嘉奖功抵警告。
c.小功抵小过。
d.大功抵大过。
第五条:表扬
a.做错事情能主动承认错误者。
b.拾金不昧者。
c.团结同事,宽容待人者。
d.对公司各项活动能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表现突出者。
e.坚持真理,抵制不正之风气者。
f.其他类似行为值得表扬者。
第六条:嘉奖
a.对本厂或社会有公益之行为给公司荣获声誉者。
b.能主动协助非职务内工作有成效者。
c.对工作勤奋努力、奉公守法、品德端正表现优异者。
d.在艰苦条件下工作默默无怨足为楷模者。
e.严守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f.其他类似行为足以表扬者。
第七条:小功
a.对公司经营、生产、管理、设备有良好建议经采纳实行确有成效者。
b.领导有方使工作拓展有相当成绩者。
c.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采取措施得当者。
d.举报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之事者。
e.一年内有三次嘉奖者。
f.其他类似特殊
功绩者。
第八条:大功
a.在遇有意外事件或突变时能奋不顾身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b.在工作中能改革、创新给公司降低成本增加效益者。
c.对公司或社会有特别公益行为,给公司带来声誉者。
d.一年内有三次小功者。
e.其他类似功绩者。
第九条:晋升
a.工作考绩优秀未受过记过以上处分,且有重大贡献者。
b.能研究发明,改革作业流程和管理模式,经录用对公司声誉和经济效益有得大贡献者。
c.对社会有公益行为且贡献重大受到政府表彰给公司带来良好声誉者。
d.一年内有三次大功者。
e.具有其他类似特殊功绩者。
第十条:批评
a.因工作原因或个人锁事与他人发生口角者。
b.排队打饭时有拥挤、推攘动作者。
c.在办公室无故大声喧哗者。
d.工作区域卫生较差者。
e.区域内物品胡乱摆放者。
f.公共场合乱丢垃圾者。
g.其他类似行为需要批评者。
第十一条:警告
a.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做一些与工作无关之事宜者。
b.工作不努力,屡教不改者。
c.因过失致使出现工作错误,但情节较轻者。
d.未按工作程序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则但没有造成后果者。
e.不服从组长的合理指导,情节较轻者。
f.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者。
g.未经许可携带物品进出厂区拒绝主管人员查询者。
h.未尽职务,积压或延传文件、资料告成后果较轻者。
i.上下班时不按规定时间迟到早退者。
j.当月因个人原因迟到超过三次者(公差除外)。
k.在上班时穿拖鞋、赤脚、赤膊及衣冠不整者。
l.上班不着装,不佩戴胸卡者,有其他类似违规行为者。
第十二条:小过
a.对上级批示未能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导致公司受损者。
b.因工作疏忽造成浪费较轻者。
c.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d.在公司禁烟区抽烟者。
e.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f.未经许可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
g.有故意涂改、损毁、伪造工卡者。
h.不服从组长指挥或工作调动者。
j.故意撕毁公司通知、通告及其他宣传内容者。
k.有其他类似过失行为者。
第十三条:大过
a.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b.私自使用公司印信或涂改上级批示模仿主管笔迹批示动作者。
c.拒绝听从主管及经理人员的合理指挥监督,有以下犯上行为者。
d.一年内有三次小过者。
e.有其他类似违纪行为者。
第十四条:开除
a.未经许可私自到其他公司或个人处兼职者。
b.传播有损公司之谣言或挑拔劳资双方感情,煽动工人罢工、怠工者。
c.遗失或泄露公司机密文件、资料、信息者。
d.给公司声誉或经济造成严重损害者。
e.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f.一年内有三次大过者。
g.其他类似违规行为者。
二、入厂要求
欢迎你来本公司面试,祝你尽快成为北京奥德瑞家具有限公司中的一员,让我们一起共创未来,为了你能了解公司的章程,请阅读下列“入厂须知”:
a.凡应聘人员请出示你的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就业证等相关有效证件配合我们工作。
b.如果你面试合格,请交1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入职手续,并将身份证复印件交行政部办理档案。
c.新员工进厂试工期为七天,试工期内因个人原因而离职者无薪资结算。
d.新进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含试工期),试用合格者即转为正式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最短期限为一年)。
e.试用期表现不佳者可辞退或延长试用期(但不超过两个月),表现优秀者可获嘉奖或缩短试用期。
f.生手或学徒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未签订劳动合同者原则上不予辞工,若获批准而辞职人员要扣除培训费300元,技术人员及组长级以上人员扣除500元,即辞即走人员要加扣经济损失费。
g.合同期内辞工者:员工要提前一个月,技术人员及组长级以上干部须提前两个月,否则按违约金方式扣除相应工资。
h.一经录用,应按时上班并配合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连续三天无故不到班者属自动离厂,无薪资结算。
i.新员工进厂工作满两个月发放第一个月薪资,工作满三个月发放第二个月薪资,以此类推,年终也是一样。
j.新进员工若确有一些实际困难,可在进厂后工作满20个工作日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一式两份,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一份留部门主管备查,一份交财务领取现金),可预支人民币100元。
k.领取过工资的员工不可借款,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l.上下班时间为:早上7:25~12:00,下午:13:00~18:30,因生产需要加班时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为18:30至实际下班时间。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上班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m.所有员工均须按时出勤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行为,违者依照厂规处理。
o.因私人事情或有病需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组长同意后,将工卡和请假条一联交人事部备存。
p.请假一天以内的由车间组长批准,二天以内的由行政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要在上班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q.此须知因版面有限不能全面详细说明,若有疑问请参阅员工手册,不便之处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