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对纳税筹划误区的指正 精品
纳税筹划八大误区及其指正(一)
纳税筹划八大误区及其指正(一)【摘要】本文提出并分析了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八大误区及其纠正措施,旨在从理论上澄清对纳税筹划的相关认识,避免企业走入纳税筹划误区,引导企业纳税筹划业务的健康开展。
【关键词】纳税筹划;八大误区;误区指正一、纳税筹划的八大误区纳税筹划在我国公开研究、实行不足十年时间,尚处于成长发育期,很多人对纳税筹划尚未形成系统认识,加之一些书籍报刊相关文章各抒己见,实际操作中的不规范现象屡屡发生等,使当前纳税筹划产生种种误区。
目前,纳税筹划主要有以下八大误区,即纳税筹划主体误区、目标误区、概念误区、内容误区、作用误区、方法误区、认定误区和风险误区。
(一)纳税筹划主体误区有的纳税人认为:税收法规的执行最终都要落实到核算上,只要有一个好会计,通过会计账目间的相互运作,就能够进行纳税筹划。
这是对纳税筹划主体的错误认识。
事实上纳税筹划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它的筹划性和过程性,即在应税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和对经营活动过程的规划、设计、安排和选择,包括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对纳税筹划方案作适时的调整。
如果应税经济活动已经发生或完成,则应纳税款就已经确定,会计因为承担的税负较重,利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去改变业已产生的纳税结果,最终会演变成偷逃国家税款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税收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如为改善我国的地区经济布局,国家对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倾斜不一样。
由此企业会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企业的经营方针,把经营项目放在国家鼓励的产业上,既有利于企业的微观发展,又达到了降低税负的目的,这才是纳税筹划的根本所在。
这些都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相关,并非会计人员做账就能解决的事情。
(二)纳税筹划目标误区目前,很多企业在探讨纳税筹划时,基本上都是税款方面的筹划,即把纳税筹划简单地看成是税款的多与少的选择,认为纳税筹划的目标就是最低纳税,根本不考虑税款之外的其他事情。
其实这是一种不正确、不全面的纳税筹划观,出现这种认识误区的原因,主要是这些企业对纳税筹划的目标缺乏正确的认识。
对纳税筹划误区的指正
对纳税筹划误区的指正纳税筹划误区是人们对纳税筹划的错误熟悉,这种错误熟悉的直截了当后果会导致企业错误行为的发生。
因此,纳税筹划误区应该得到及时指正,使纳税筹划实践在正确的熟悉指导下进行,落低税务风险。
一、正确熟悉纳税筹划主体纳税筹划的主体应该是专门的纳税筹划人员,既能够由企业培养,也能够聘请社会上的专业筹划员,但不能由会计通过调整账目来完成。
纳税筹划涉及筹资、投资、经营等各个方面,不仅对筹划人员的专业知识要求高,需要筹划人员精通税法、会计、财务,而且还要求筹划人员了解企业经营的全部,具有纳税筹划的经验和技巧。
下面还有几个方面筹划内容会计做不到,只能由专职筹划人员进行:1.每个纳税筹划方案需要放到整体经营决策中加以考虑。
首先,纳税企业内部不同产品、不同部门、不同税种的税收筹划要相互衔接,不能顾此失彼。
有些方案可能会使某些产品、某些部门、某些税种的税负减轻,但从总体上来讲,可能会因为碍事其他产品、其他部门、其他税种的税负变化而实际上使税负加重。
因此,纳税筹划人员进行纳税筹划,不能仅盯住个不产品、个不部门、个不税种的税负上下,更不能只盯着会计账目,应精心筹划,应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
其次,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应注重税收和非税收因素。
纳税筹划要紧分析涉税利益,但也不可无视非税利益,因为政治利益、环境利益等非税利益对企业的碍事也特不明显。
通常情况下,对涉税利益和非税利益都较大的税收筹划方案要多用、快用,如此能够取得一举两得的效果。
再次,在选择纳税筹划方案时,不能仅把眼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企业的长远开展目标,考虑资金时刻价值,把不同的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比立选择。
2.减少纳税人损失,增加纳税人经济利益与纳税有关的业务安排都应当视为纳税筹划。
权利与义务从来根基上对等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但同时也应当依法享受法定的权利。
纳税筹划的目的是增加税收方面的利益。
[税务筹划精品文档]当前纳税筹划中存在的误区及辨析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
[税务筹划精品文档]当前纳税筹划中存在的误区及辨析
误区一:对什么是纳税筹划的理解含混不清
笔者认为,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涉税事项的事先筹划和安排,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活动的总称。
现在,理论界对纳税筹划概念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纳税筹划=税收筹划。
这是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比较流行的观点,也是国内外文献资料中常见的观点。
荷兰国际文献局《国际税收辞汇》指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唐腾翔、唐向所著的《税收筹划》,其主要观点就是纳税人进行的纳税筹划。
这一认识如长期存在,会直接导致税收主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对立,使税收征收机关对纳税筹划造成一种偏见,认为纳税人搞纳税筹划不利于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尤其在当前税收任务较重的情况下,不利于征收任务的完成,因此对纳税筹划另眼相看,甚至以各种形式进行刁难。
笔者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对纳税筹划的主体认识不清造成的,是对纳税筹划的曲解,有必要加以澄清。
税收筹划按筹划主体的不同包括征税筹划和纳税筹划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从国家税务机关的角度看,税收筹划是指税务机关所进行的一系列旨在有效调控经济和取得最大税收收入所进行的征收管理活动,称之为征税筹。
注意!企业税务筹划中的误区避让【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3)税务筹划要具备自我保护意识 纳税人开展税收筹划,需要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既然税收筹划要在不 违法或非违法的前提下进行,那么筹划行为离不合法的距离越远越好, 这就是纳税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意识。纳税人为了更好地实现自我保护, 需要注意以下 4 点: 1.增强法治观念; 2.熟练掌握税收法律和法规; 3.熟练掌握有关的会计处理技巧; 4.熟练掌握有关税收筹划技巧。 所谓税收筹划技巧,不仅仅是书本上讲的几种或多种税收筹划方法, 更重要的是纳税人应结合自己经营的实际业务,运用好所掌握的税收政 策,通过恰当的会计处理技巧达到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目的。 从根本上讲,纳税人只有确保自己的行为不违法,才能较好地保护自 身的合法权益。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要开展财务税收筹划,纳税人就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准确把握 从事的这项业务都有哪些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涉及我国现行的哪些税 种?有哪些税收优惠?所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中存在着哪些可以利用的 立法空间?掌握以上情况后,纳税人便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目 的,也可以利用税收立法空间达到节税目的。由于纳税人的上述筹划行 为是在具体的业务发生之前进行的,因而这些活动或行为就属于超前行 为,需要具备超前意识才能进行。如果某项业务已经发生,相应的纳税 结果也就产生了。当纳税结果产生后,纳税人如果因为承担的税负比较 重,利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去改变结果,最终会演变成偷逃国 家税款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纳税筹划存在的误区及对策研究
果 造 成 了 不 必要 的 损 失 。所 以 , 必
筹 划 同 企业 其 他 财 务 活动 一 样 , 要 遵循 成 本效 益原 则。若 税 收筹 划成
本超 过 或接 近筹 划收益 ,就 不能体 现税 收筹 划 的经济 意义 。从理 论 上 讲 ,税 收 筹划 可 以针 对 一 切税 种 、 针 对 所 有 经 济活 动 进 行 , 实 际上 但 搞 税 收 筹 划 要 进 行 “ 本一 效 益 ” 成 分 析 ,判断 经济 上 的可行 性。 这里 所 说 的 税 收 筹 划 成 本 不 仅 包 括 实 际 货 币支 出的 显性 成 本 , 且 包 括 而
整 企 业 的 经 营 方 向 ,把 企 业 的经 济
需要 实施 费用 ,产 生成本 ,并 且会 带来 其他 的与 之 相 关 的成 本 费用 。
纳 税 筹 划 在 可 能给 纳 税 人 减 轻 税 收 负担 ,带 来 税 收 经 济 利 益 的 同 时 ,也 需要付 出相 应 的成 本。如 果 纳 税 人 的纳 税 筹 划 费 用 大 于 筹 划 收益 ,即使 税 收 负担降 低 了 ,该纳
业 的重视 。 由于 税 收筹 划能够 带来
可观 的经济 效 益 ,有些企 业 出现 了 超 越 税 收 筹划 特 性 的 过 头筹 划 , 结
要不 断修 改 ,因而 变化 频繁 。企 业
纳 税 筹 划 要 了 解 各 种 已 有 的 使 用
自己的法律 政 策 ,还 必须 注 意税 法
的变动 , 时调 整纳 税 方案 。 适 4 不考虑 纳税 筹 划风 险。目前 , .
形 成 的隐 性成 本。
纳税 筹划 的最 终 目的是使企 业
价值 最 大化 ,所 以任何 脱 离企业 整
税务筹划存在的误区
税务筹划存在的误区来源:网络作者:编辑部| 中瀚石林-您值得信赖的中国业务顾问引言:税收筹划的一个先决条件是,不违反我国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否则将会导致税务筹划走上偷税漏税的歧途,结果是节税不成,损失惨重。
一、利用变更会计政策的方法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是可以随意而为的吗在关于税收筹划的一些书籍中,曾多次教导纳税人企业使用会计政策方法的变化,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
例如,提供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平均年限法改为加速折旧法,折旧费用在做生意的成本增加,从而带动销售收入增加的全部费用相同的情况下,成本上升意味着利润降低,较低的利润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使企业增加现金流期间,公司获得的税收少。
然而,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可以自由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呢?回答是否定的。
必须有充分理由,中国的相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改变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它必须取得税务部门同意,或偷税漏税处理。
例1:某生产护肤霜的企业,固定资产12700万元,服务年限为20年,净残值5000元,按平均年限法应确认的折旧每年6349800元。
后来,根据法律规定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授意下更改总数年折旧,当年年折旧金额为25400000元,当年增加的金额为19050200元。
即:在今年的销售收入与当年相同的情况下,成本费用同比增长19050200元,利润同比减少19050200元,少支付的所得税金额为6286600元,最终受到税务机关调查,结果是,这样的行为使企业弊大于利。
纳税人需要提高警惕:会计政策变更必须寻求税务机关的批准,否则是非法的。
因此,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脱离税收征管和法律控制,更不要盲目追求与税务部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而忘记了作为纳税人应遵循的底线。
事实上,选择折旧方法进行税务筹划对企业的影响原因在于,折旧的提取时间和每年提取的金额不同。
如果用加速折旧法,在开始年度多提取,以后年度少提取,那么企业开始本年度利润小,需缴纳的所得税也相应减少;后续年度利润大,需缴纳的所得税也相应增加。
纳税筹划八大误区及其指正
纳税筹划八大误区及其指正引言纳税筹划是一种合法的手段,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人的纳税负担。
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复杂性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纳税筹划往往容易陷入误区。
本文将介绍纳税筹划的八大误区,并提供相应的指正,以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和实施纳税筹划。
一、误区一:过度依赖税收优惠政策许多纳税人将纳税筹划等同于寻找税收优惠政策,过度依赖这些政策来减轻纳税负担。
然而,税收优惠政策往往具有时效性和限制条件,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
过度依赖税收优惠政策容易导致纳税人无法及时调整筹划方案,从而错失减税机会。
指正:在纳税筹划过程中,纳税人应该以合理遵循税法为前提,通过合理的操作方式降低纳税负担。
不应过度依赖税收优惠政策,而是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税法规定,寻找合适的筹划方案。
二、误区二:贪图小利避税有些纳税人为了追求小额的税收减免,不惜冒险采取一些贪图小利的避税手段。
这包括虚报成本、虚构交易、避税套利等。
然而,这些违法行为往往被税务机关识别和查处,不仅会导致罚款和滞纳金的增加,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和信誉。
指正:纳税人应该坚决遵守税法,合理合法地开展纳税筹划。
避免采取一些违法手段,以小利益为代价,损害公司长远的利益。
只有避开法律法规的红线,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误区三:忽视税务风险管理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些纳税人往往忽视了税务风险的存在。
他们认为只要符合税法,就不存在风险。
然而,税法的解释和适用存在灰色地带,税务机关的执法风格和重点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
忽视税务风险管理可能导致纳税人在筹划实施后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罚款或处以其他行政处罚。
指正: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注重税务风险管理。
通过了解税法法规的最新动态,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对筹划方案进行合理评估和控制,避免因忽视税务风险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误区四:盲目模仿他人筹划方案一些纳税人看到别人成功地实施了某种筹划方案,就盲目地进行模仿,希望也能获得类似的纳税效益。
会计实务:税务筹划要避免走入“误区”
税务筹划要避免走入“误区”误区一:避税过头成偷税税务筹划不是偷税漏税,在实际操作中要把握好分寸,避免踩到“雷区”。
如有时纳税人避税的力度过大,就成了不正当避税,在法律上就可认定为是偷税。
例如,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有些企业为了享受这条税收优惠,在社会上广招残疾人员,但这些残疾人员被企业招募为职工后又被遣散回家,每月只领取少量的生活费。
这种行为就属于偷税而非税务筹划,因为税法规定,真正有资格享受税收优惠的福利企业,其招募的每个残疾职工必须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误区二:只考虑节税不考虑利润有的企业在做方案时,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如何最大限度地节省税收上,而忽视了这种方式可能会损失一定的利润,到头来省下的税还没有损失的利润多,得不偿失。
税务筹划专家表示,税收筹划仅仅是纳税人进行经营的一种手段,是一种生产经营活动方式,其根本目的应当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目的一致,即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误区三:只顾筹划忽视风险纳税人普遍认为,税收筹划就意味着减轻税收负担,增加自身收益,而忽视了税收筹划的风险性。
首先,税收筹划具有主观性,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完全取决于其对税收政策、企业条件的认识与判断,判断的正确与否导致税收筹划的成败。
其次,税收筹划具有条件性。
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纳税人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
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与税收政策等条件一旦发生变化,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可能就不适用了。
再次,税收筹划存在着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企业纳税筹划的常见误区及改进
企业纳税筹划的常见误区及改进企业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合法合规的手段,优化企业税务负担,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一种管理技术。
企业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也存在常见的误区和不合理的做法,需要企业加以改进。
本文将介绍企业纳税筹划的常见误区及改进方法。
一、常见误区1. 不注重合规性企业纳税筹划应当是合法合规的,但是一些企业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会采取不合规的方式,如隐瞒收入、虚假开票、假装划拨、不合理资金调剂等等。
这种做法不仅会导致企业被税务机关查处,还会影响企业的信誉度,甚至面临法律风险。
2. 不重视风险管理企业纳税筹划需要综合考虑税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等多种因素,但一些企业经常只考虑到税务风险,往往忽视了其他风险。
如果没有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企业的纳税筹划很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甚至导致严重的损失。
3. 忽视战略规划企业纳税筹划不应是短期行为,而应是与企业战略规划相结合的长期行为。
一些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只注重眼前的利益,缺乏长远的战略规划,导致纳税筹划难以实现持续性,最终影响企业的发展。
4. 不重视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鼓励企业发展而设立的,但一些企业却不重视税收优惠政策,甚至不知道有哪些优惠政策。
这导致企业财务成本增高,经营效益降低,无法享受政府推出的优惠政策。
二、改进方法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注重合规性,遵循相关税法法规的规定,不得采取不合规手段。
可以通过合理的财务结算、精准的申报以及保持良好的纳税记录等方式,优化纳税筹划效果,同时也是企业的法定责任。
企业纳税筹划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如进行经济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和市场风险评估等,尽可能避免税务风险和商业风险的影响。
同时,企业需要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可能导致风险的行为和事项进行及时监控和管理,确保企业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和稳健性。
企业纳税筹划应该与企业战略规划相结合,制定长远的纳税筹划规划,充分考虑市场趋势、企业业务规模、财务状况等因素,确保纳税筹划不仅考虑当前的利益,更要兼顾长远的战略目标。
企业在税务筹划中的误区避让
企业在税务筹划中的误区避让税务筹划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旨在合法地减少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
然而,由于税收法律的复杂性以及监管机构的不断加强管理,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往往存在一些误区。
本文将针对这些误区进行探讨,并给出一些建议,以帮助企业避免这些误区。
误区一:逃避税收一些企业可能会试图通过逃避税收来减少税负,但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逃避税收涉及欺骗税务机构,通过虚假账目和偷漏税项等手段来减少纳税责任。
然而,这种做法往往是风险高昂的,不仅会影响企业的信誉,还可能面临罚款和刑事责任。
避免误区: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税收法律,积极履行纳税义务。
合法的税收规划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减税,降低税务风险。
与税务专业人士合作,了解适用于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法规,制定合规的税收策略,以确保企业在合法范围内减少税负。
误区二:情感驱使的决策某些企业主可能会受到情感因素的影响,而在税务筹划中做出不理性的决策。
比如,为了保护职工利益而不合理地增加工资、福利等,从而导致企业的税负过高。
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会面临经济困境,难以持续发展。
避免误区: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既能满足员工的合理需求,又可以避免过高的税务负担。
与专业税务团队合作,评估并选择适用的员工福利政策,以确保企业在最佳利益下实现税务优化。
误区三:忽略税收政策变动税收政策是不断变化的,政府可能根据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企业如果忽略了税收政策的变动,可能会使之前的计划失效,错失减税的机会。
例如,某些政府可能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特定产业的发展,而企业若未及时了解并应用这些政策,将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减税效益。
避免误区:企业应保持与政府和税务机构的紧密联系,及时了解有关税收政策的最新动态。
与专业税务咨询团队合作,定期审查企业的税务计划,并及时调整,以确保与政府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误区四:缺乏风险评估税务筹划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对税务筹划误区的几点分析
对税务筹划误区的几点分析【摘要】随着我国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税务筹划也变得日益重要,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税务筹划的误区。
笔者通过一些案例分析,说明这些误区,以引起财会人员及企业高级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税务筹划是企业经营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选,从而有限度地节约税务成本,最大限度地获取税后效益。
税务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不能违反我国税法及有关法律,否则将会走进税务筹划的误区,误入偷税漏税的歧途,结果是节税不成,损失惨重。
一、利用变更会计政策的方法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是可以随意而为的吗在一些有关纳税筹划的书籍中,曾反复教导纳税人利用变更企业会计政策的方法,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
例如,在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问题上,可以将平均年限法改为加速折旧法,使企业成本中的折旧费用增加,由此带动整个成本费用的增加,在销售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成本费用上升意味着利润下降,利润下降就会减少纳税所得额,使企业本期现金流量增加,企业得到少纳税的收益。
那么,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是否可以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呢?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有关税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要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必须有充分的正当理由,还必须征得税务部门的同意,否则按偷漏税处理。
例1:某生产啤酒的企业,固定资产原值12700万元,使用寿命20年,净残值5000元,按平均年限法每年计提折旧额634.98万元。
后来在企业高级管理层的授意之下,改为以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当年的年折旧额为2540万元,当年增加1905.02万元。
即:在当年销售收入和上年相同的情况下,成本费用增加了1905.02万元,利润减少了1905.02万元,由此少缴所得税628.66万元,受到了税务机关的查处,使企业得不偿失。
需要向纳税人提出警示的是: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必须征得税务机关的批准,否则是违法的。
由此可见,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不能脱离税收征管部门和法律的控制,更不能一味地追求和税务机关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而忘记了作为纳税人应该遵守的法律底线。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误区及指正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误区及指正夏仕平(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武汉 430079)[摘要]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一直以来是税收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以现行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基础,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六大误区进行了逐一辨析和指正。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误区指正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该税种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对纳税人的税负影响直接,与流转税相比,纳税筹划更具有现实意义。
但在其纳税筹划的研究过程中存在六大误区。
误区一、滥用会计准则在我国,“会、税”关系被称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
实务中,我国“会、税”关系经历了一个由统一到分离再到协调的过程。
会计准则与税收法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不难看出其中前三个会计要素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是资产负债表的构成要素,三者关系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后三个会计要素反映企业经营成果,是利润表的构成要素,三者关系是:收入-费用=利润,这里的“利润”是指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会计所得,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
且《中花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主席令【2001】第049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因此,纳税筹划必须以会计制度为基础,以税法为约束。
但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过程中,往往单纯从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的角度出发讨论纳税筹划问题,而忽视税法的约束,走进了纳税筹划的误区。
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纳税筹划八大误区及其指正
一、 纳税菊划的八大误区 纳税筹划在我国公开研究、 实行不 足十年时间 , 尚处于成长发育期 , 很多 人对纳税筹划尚未形成系统认识, 加之 一些书籍报刊相关文章各抒己见 , 实际 操作中的不规范现象屡屡发生等, 使当 前纳税筹划产生种种误区。目前 , 纳税 筹划主要有以下八大误区, 即纳税筹划 主体误区、 标误区、 目 概念误区、 内容误 区、 作用误区、 方法误区、 认定误区和风
手段去改变业已产生的纳税结果, 最终 会演变成偷逃国家税款行为, 会受到相 应的处罚。 同时, 税收是国家调节经济的 重要杠杆, 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如 为改善我国的地区经济布局,国家对不 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倾斜不一样。由此企 业会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企业 的经营方针, 把经营项目放在国家鼓励 的产业上, 既有利于企业的微观发展, 又 达到了降低税负的目的,这才是纳税筹 划的根本所在。这些都与企业的经营活 动相关, 并非会计人员做账就能解决的
1 .纳税筹划等于避税筹划。 这一观 点认为纳税筹划就是纳税人利用税法上
的漏洞、 缺陷、 模糊和矛盾, 在不违反税 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能够减轻或解除 税收负担的目的。 实质上, 这是避税筹划 的定义, 它混淆了纳税筹划与避税筹划 的关系。 如果纳税筹划等于避税筹划, 那 么节税筹划、 税负转嫁、 涉税零风险又是 什么筹划呢, 2 .纳税筹划等于节税筹划。 这种观 点认为: 纳税筹划是根据税收法规中明 确列出的优惠条款,对应税经济行为进 行适当安排, 以减轻企业税负的活动。 这 是节税筹划的定义,而非纳税筹划的定 义。 纳税筹划不仅仅包括节税筹划, 节税 筹划是纳税筹划的一个方面。 ( 纳税筹划内容误区 四) 节税筹划、 税负转嫁和涉税零风险 属于纳税筹划的内容, 这已是不争的定 论。但避税筹划属不属于纳税筹划有很
纳税筹划八大误区及其指正
和完善。 ●
蔡昌 税 收筹划方法与 案例 [ ]广州 : M
广东经济出版社 ,f 3 2) c6 )
f1谈 多娇 税务筹 划的经济效应 研究[ ] 4 M .
北京 :- q国财 政 经 济 出版 社 ,0 4 20. 7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考文献 】
f 黄学民 税务会计——税务与会计 的博 5 1
的产 品 。 业 向商 店提供 产 品 , 企 已构成 销 售 , 销 售收 入应 按 1 %缴纳 增值 税 , 其 7 但 是企 业 却按 商店 4 %征 收率 缴 纳 了税款 , 这样 从 低税 率缴 税 ,造 成 了国 家税 款 流 失 。 业 有意识 地 利用 收入 划分不 清 , 企 违 反税 收政 策 , 以达 到 少缴 税款 的 目的 , 这 种 方法不 叫纳 税筹 划 , 是偷 逃税 。 有 而 还 的企 业 为 了减 少 所 得税 而铺 张 浪 费 , 增 加不 必要 的费用 开 支 ;甚 至 有些 企 业 为 了推 迟获 利 年度 以便 调 整减 免税 纳 税期 而忽 视经 营 , 成持 续亏 损等 。 造 这些 都是 纳税 筹划 目标 错误 造成 的。 ( ) 税 筹划概 念误 区 三 纳 纳税筹 划是纳税人在 税法 规定 的
维普资讯
: 区及 其指 正 误
学 院 侯 丽平
夏 其 纠正措 施 , 及 旨在从 理论 上 澄 清对 纳税 筹 划的相 关认 识 , 免企 避
生 的纳 税结 果 ,最 终 幕 税款 行 为 ,会 受到 相 兑 收是 国家 调节经 济 的 经营 活动 密切相 关 。 如 至 济 布 局 ,国家 对 不 经 匿 斜 不一 样 。 由此 企 倾 兑 优 惠政 策调 整 企 业 收 至 项 目放 在 国 家鼓 励 营
利用纳税人身份进行纳税筹划的误区及更正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纳税筹划误区及更正一、与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相关的税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一般为17%;销售或者进口部分优惠税率货物,税率为13%。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第一条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二、纳税人身份选择纳税筹划中存在的误区(一)选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思路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只能将进项税列入成本;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可以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小规模纳税人却不可以(虽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但税率很低,仅为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因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不必由对方负担销售价格的17%或13%的增值税销项税,因此销售价格相对较低,尤其对一些不需专用发票或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货方来说,就宁愿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进货。
因此,可以通过比较两种纳税人税负的大小来作出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二)选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方法———增值率判别法假定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为S,适用的销货增值税税率为T1,不含税可抵扣购进金额为P,适用的购货增值税税率为T2,具体操作如下。
1.计算“增值率”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可抵扣购进金额)÷不含税销售额=(S-P)÷S2.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销货增值税税率-不含税可抵扣购进金额×购货增值税税率=S×T1-P×T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S×3%3.计算纳税均衡点令两种纳税人税负相等,则S×T1-P×T2=S×3%得增值率(S-P)/S=1-(T1-3%)/T2令T1=17%,T2=17%,得增值率(S-P)/S=1-(17%-3%)÷17%=17.65%。
税收筹划要走出四个误区
税收筹划要走出四个误区误区之一:税收筹划就是少缴税或不缴税提到税收筹划,不少人想到的就是纳税人运用各种手段,想方设法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以达到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的目的。
实际上税收筹划仅仅是纳税人进行经营的一种手段,是一种生产经营活动方式,其根本目的应当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目的一致,即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对纳税人来说,如果从某一经营方案中可以获得最大化的利润,即使该经营方案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该经营方案仍然是纳税人的最佳经营方案。
误区之二:税收筹划只与税款的多少有关目前,我们在探讨税收筹划时,基本上都是税款方面的筹划,即将税收筹划简单地看成是税款的多与少的选择,而很少去考虑税款之外的其他事情。
这是一种不正确、不全面的税收筹划观。
税收筹划并不是单纯为了节税,而是履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全面履行纳税义务,最大的利益是可以使纳税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从而避免因为纳税义务的不履行而被税务机关处罚,进而减少和避免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的损失。
在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应当依法享受法定的权利。
因此,依法维护纳税人权利是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事实上,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的纳税人在纳税权利方面的筹划还很少。
不仅如此,有的甚至连最起码的纳税人权利都不知道如何维护,对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常常是轻易放弃。
从某种意义上讲,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就会使自己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
误区之三:税收筹划无风险从当前我国税收筹划的实践情况看,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都普遍地认为,只要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增加自身收益,而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
其实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计划决策方法,本身也是有风险的。
首先,税收筹划具有主观性。
纳税人选择什么样的税收筹划方案,又如何实施,这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认识与判断,对税收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等。
主观性判断的正确与错误就必然导致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与实施的成功与失败,失败的税收筹划对于纳税人来说就意味着风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纳税筹划误区的指正纳税筹划误区是人们对纳税筹划的错误认识,这种错误认识的直接后果会导致企业错误行为的发生。
所以,纳税筹划误区应该得到及时指正,使纳税筹划实践在正确的认识指导下进行,降低税务风险。
一、正确认识纳税筹划主体纳税筹划的主体应该是专门的纳税筹划人员,既可以由企业培养,也可以聘请社会上的专业筹划员,但不能由会计通过调整账目来完成。
纳税筹划涉及筹资、投资、经营等各个方面,不仅对筹划人员的专业知识要求高,需要筹划人员精通税法、会计、财务,而且还要求筹划人员了解企业经营的全部,具有纳税筹划的经验和技巧。
下面还有几个方面筹划内容会计做不到,只能由专职筹划人员进行:1. 每个纳税筹划方案需要放到整体经营决策中加以考虑。
首先,纳税企业内部不同产品、不同部门、不同税种的税收筹划要相互衔接,不能顾此失彼。
有些方案可能会使某些产品、某些部门、某些税种的税负减轻,但从总体上来说,可能会因为影响其他产品、其他部门、其他税种的税负变化而实际上使税负加重。
因此,纳税筹划人员进行纳税筹划,不能仅盯住个别产品、个别部门、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更不能只盯着会计账目,应精心筹划,应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
其次,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应注意税收和非税收因素。
纳税筹划主要分析涉税利益,但也不可忽视非税利益,因为政治利益、环境利益等非税利益对企业的影响也非常明显。
通常情况下,对涉税利益和非税利益都较大的税收筹划方案要多用、快用,这样可以取得一举两得的效果。
再次,在选择纳税筹划方案时,不能仅把眼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考虑资金时间价值,把不同的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比较选择。
2. 减少纳税人损失,增加纳税人经济利益与纳税有关的业务安排都应当视为纳税筹划。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对等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但同时也应当依法享受法定的权利。
纳税筹划的目的是增加税收方面的利益。
但是对纳税人来说,税收方面的利益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减少或降低纳税方面的义务,二是增加税收方面的权利,比如应该享受的减免税等。
因此,依法维护纳税权利也是纳税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3. 筹划方案的每个环节都应有可操作性。
从广义上讲,纳税筹划决策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营销、管理等所有活动,具有整体影响作用;从狭义上讲,纳税筹划决策可以只具体到某一个产品、某一个税种及某一项政策的合理运用。
纳税筹划要注意把握宏观,着眼微观,不管大小,只要有理,都应该认真研究分析,因此,不管是新建企业还是老企业进行产品的生产、开发,都可以及早着手,尽可能把纳税筹划决策列入企业总筹划的重要内容之中。
二、正确认识纳税筹划目标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应该是企业价值最大化。
应当承认,纳税筹划是纳税人进行财务管理的手段,其最终目标应当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相一致,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不考虑减轻税负应该说是不现实的,但税负降低只是相对的概念。
首先,它要服从于纳税人的整体利益和长期战略目标,如果税负降低影响了纳税人的整体利益和长期战略目标,那就不能追求最低税负;其次,当税负降低影响了企业税后利益最大化,税负降低就要让位于税后利益最大化,如有的筹划方案虽然可以节省不少税款,但是却增加了很多非税支出,如企业注册费、机构设置费、运费、政府规费,结果会造成税后利益减少;最后,当税后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发生冲突时,税后利益最大化就要满足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有些财务政策尽管能节税,但影响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我们不能采用;而有些财务政策尽管不能节税,但有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就必须采用。
因此,纳税筹划实质是经济主体为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自己的纳税事务进行的系统安排。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从企业的整体和长远来看,而不仅是某个税种或眼前的一笔业务。
如果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仅定位在少缴税款上,那么该纳税人最好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因为只有这样其应负担的税款数额才会最少,甚至没有。
可见,不能完全以节税额为标准进行决策,而必须关注财务管理目标。
三、正确认识纳税筹划概念1.纳税筹划不等于避税筹划。
避税筹划分默认合法避税筹划和不合法避税筹划,而纳税筹划只包括默认合法避税筹划。
默认合法避税筹划主要内容有:利用税法的选择性条款进行避税;利用税法的伸缩性条款进行避税;利用税法中的一些不明确条款进行避税;利用税法中一些矛盾性条款进行避税。
默认合法避税筹划的最基本的特征是符合税法或者不违反税法,这是区别于偷、逃、欠、抗、骗税的关键。
不合法避税筹划主要是在“度”把握上做得过火,或者很明显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或者理解本身存在错误。
2.纳税筹划不等于节税筹划。
虽然纳税筹划的结果也会形成纳税人税收成本的节约,获得减少税负的税收利益,但这只是纳税筹划的一个方面。
就另一个方面来说,纳税筹划不是单纯为了节税,还包括履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另外纳税的具体筹划往往要通过税法之外的因素来实现,如通过调整合同条款内容进行筹划,通过企业的分立与合并进行筹划,通过设立不同形式的从属机构进行筹划,通过某些政府职能部门的认定,获得高新企业称号进行筹划等。
有的时候,出于纳税人整体利益的需要,甚至会筹划某一税负的增加,但这一筹划的结果却会使得纳税人整体利益的最终增加。
因此,纳税筹划并不仅仅是节税筹划。
纳税筹划既不等于避税筹划,更不等于节税筹划,那么到底纳税筹划是什么呢?笔者认为,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代理人在合法或不违法的前提下,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自觉运用税法、财务、会计等综合知识,对企业涉税活动进行的合理安排。
四、正确认识纳税筹划内容对于避税属不属于纳税筹划,世界各国的法律界定存在较大分歧。
有的国家认为,避税属于纳税筹划,因为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要求负担其法定的纳税义务,如果税法没有要求,例如税法的漏洞和空白,纳税人可以不交税。
有的国家则把避税分为正当避税和不正当避税两种,将其中的正当避税称之为纳税筹划,在法律上不予反对。
我国对避税的概念在法律上未作表述,只散见于税收的政策文件和人们的理论研讨文章之中,普遍的看法是反对非法避税(不正当避税)和默认合法避税(正当避税)。
笔者认为,避税从形式上来说都是非违法的,区别在于避税的内容是否实质性违法了,如果其内容实质性违法了,而且非常不合理,仍属于非法避税,或不正当避税;如果其内容实质性没有违法,既使找不到合法的依据,也属于默认合法避税,或正当避税,也叫合理避税。
五、正确认识纳税筹划积极作用纳税人应该认识到,目前纳税筹划是阳光下的事业,对国家、对企业都有许多好处,企业应该充分重视,精心筹划。
第一,纳税筹划有助于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
纳税人通过纳税筹划把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落实在纳税人的具体投资、经营业务中,从而使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各项国家经济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
第二,纳税筹划有利于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纳税筹划,尤其其中的避税筹划,是针对税法、税制制定和执行中的漏洞、空白、交叉、模糊、矛盾进行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与政府的立法意图相违背。
随着纳税人纳税筹划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纳税筹划水平的不断提高,势必要求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的制定者进一步完善现行税收法制,改进税收征收管理措施,提高征收管理水平。
第三,从长远来说,纳税筹划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
纳税人的纳税筹划在一定程度上受国家经济政策的指引和调控,这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减轻了税收负担或增加了企业盈利,这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也起到了涵养税源的作用,有利于长远的经济发展和国家税收收入的增加。
第四,纳税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经营管理水平。
企业要进行纳税筹划,必然要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从而促使纳税人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五,纳税筹划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由于纳税筹划必须在符合法律规范的范畴内或不违法的情况下进行,因而要求纳税人有较强的法制意识。
而纳税人如果要提高纳税筹划的经济效益,也要更进一步研究和熟练掌握税法。
这在无形中培养和增强了纳税人的法制观念,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减少偷、漏税现象的发生。
六、正确认识纳税筹划方法纳税筹划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营销、管理等所有活动,具有整体影响作用。
因此,纳税筹划不仅需要对税种进行筹划,还需要对企业从创立、融资、投资、采购、内部核算、销售、到产权重组的一系列环节进行纳税筹划。
在纳税筹划方法上,一方面应该注意把握宏观,着眼微观,不管大小,只要有理,都应该认真研究分析;另一方面不管是新建企业还是老企业进行产品的生产、开发,都应该及早着手,尽可能把纳税筹划决策列入企业总筹划的重要内容之中。
总之,进行纳税筹划对企业经营来说,肯定是大有裨益的,可以说只要用心去做,筹划得当,任何企业都可以从中获益。
七、正确认识纳税筹划认定纳税筹划方案能否成功最终取决于税务部门的认定,这是不争的事实。
但税务部门的认定依据的是税法,不是税务人员随心所欲进行的。
实际上纳税筹划的成功,更多的是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准确把握、税法中漏洞或缺陷存在的深入研究以及可选择性会计政策的灵活运用,而不是和税务部门兜圈子的结果。
纳税筹划不成功,责任在筹划人、在企业,并不是税务部门的认定责任。
实务中,没有哪个企业纳税筹划明显正确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将其认定为错误,即使有这种情况,企业也会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更正这种错误。
有时,纳税筹划方案没有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纳税人便想方设法托熟人、找关系与税务机关“沟通”,最后蒙混过关,这只是社会暂时的不正常的现象,随着法制的日趋健全和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这些不正常的现象最终会消失。
企业有必要充分了解税务机关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与税务机关勾通,消除彼此在税收政策上的理解偏差,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
八、正确认识纳税筹划风险纳税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到,一方面应尽可能地规避风险,在无法规避的情况下,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风险的管理,绝不能忽视风险,不重视风险。
纳税筹划本质上是一种合法或不违法行为,理论上本不存在违法可能性。
问题是,理论与实践毕竟存在一定距离,实践中却存在纳税筹划违法的可能性。
为了防止此种现象发生,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时在主观上必须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
首先,纳税人的纳税筹划要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征纳关系是税收的基本关系,税收法律是规范征纳双方关系的共同准绳,纳税人有义务依法纳税,也有权利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
其次,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