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工程服务费及规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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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ຫໍສະໝຸດ 估算价或评估价1.3
1.0
0.7
0.5
0.4
概算价
1.7
1.5
1.3
0.8
0.5
工程造价(定额计价)
3.1
2.8
2.3
1.5
1.0
工程造价(清单计价)
5.8
5.2
4.4
2.5
2.0
建筑工程造价
4.2
3.2
3.0
1.8
1.3
安装工程造价
4.5
3.8
3.3
2.0
1.5
建筑工程造价
2.4
2.0
1.6
1.0
0.7
安装工程造价
2.5
2.2
2.0
1.2
1.0
工程造价
2.7
2.5
1.7
1.0
0.8
送审建筑工程造价
4.0
3.3
2.9
1.7
1.4
送审安装工程造价
4.7
4.0
3.5
2.1
1.7
核减(增)额
4%-7%
建筑工程造价
13.4
12.0
9.5
6.8
5.0
安装工程造价
14.6
13.0
10.5
7.8
6.0
争议金额
8 审核工程结算
9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10 工程造价争议咨询 11 钢筋抽筋及预埋铁件计算 12 计时收费
基本收费 追加费用
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12年5月10日起执行)
收费基数(C:万元)
收费费率(‰) C≤500 500<C≤1000 1000<C≤5000 5000<C≤10000 10000<C

贵州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贵州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贵州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贵州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贵州省建筑工程取费标准》,建筑工程取费按照建筑工程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具体费用包括建筑工程所需的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其中,设计费根据设计工作内容和投资额的比例来计算;施工图审查费则按照投资额的百分之一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则根据土地性质、面积和用途来确定。

在施工过程中,还会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费、施工组织设计费、工程质量监督费等费用需要支付。

这些费用是根据工程的不同性质和规模来收取的。

此外,根据建筑工程的专业分工,还会涉及到各个专业的设计、施工、监理等费用。

例如,建筑设计费、结构设计费、给排水设计费、电气设计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取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费用还需根据实际工程情况来确定。

对于特殊情况或特殊类型的建筑工程,还可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具体调整。

总之,贵州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是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具体费用根据工程的不同性质、规模和专业分工来确定。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4.27•【字号】黔价房[2011]69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各市(州、地)、县物价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和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精神,结合贵州实际,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黔党(2010)14号)中关于环境建设年的要求,经商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在新建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由于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均未按规定完整的提供交易服务,决定在我省降低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3元/平方米降为2元/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按降低后收费标准的50%执行;新建非住宅类房屋转让手续费,商业用房的由24元/平方米降为16元/平方米,办公用房的由16元/平方米降为12元/平方米,其他用房的由12元/平方米降为8元/平方米,降低后新建非住宅类房屋转让手续费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各地收取的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应确保用于商品房交易有形市场的建设和运营。

贵州道路工程施工收费标准

贵州道路工程施工收费标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贵州省作为我国西南地区的重要省份,道路工程项目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规范道路工程施工收费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贵州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道路工程施工收费标准。

一、工程勘察费1. 工程勘察费按照送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钻孔数为基准计费,收费标准为80元/孔。

2. 对于复杂地质条件、特殊地质条件的工程勘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1.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修改)收费按照建筑面积(修改部分面积)计费。

对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工程设计规模划分表,大型项目收费标准为0.8元/平方米,中型项目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小型项目收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

2. 对于采用新型建筑材料、新型结构形式或特殊工艺的建筑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三、市政工程及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1. 市政工程及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

其中:(1)市政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1.5%。

(2)建筑基坑边坡支护、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建筑智能化、加固设计、建筑节能、消防设施、环境工程等专项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

2. 对于采用新型建筑材料、新型结构形式或特殊工艺的市政工程及专项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四、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费1. 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费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根据工程规模、监理内容和监理周期等因素确定。

2. 监理费计算公式:监理费=监理服务费×监理周期×监理人员数量。

3. 监理服务费标准根据工程规模、监理内容和监理周期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道路工程施工检验检测费1. 道路工程施工检验检测费按照检测项目、检测内容、检测方法等因素确定。

2. 检验检测费计算公式:检验检测费=检测项目数量×检测单价。

(完整版)贵州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完整版)贵州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贵州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贵州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一、说明:1.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收费计算:如编制工程预算为1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100 万元X 3.5 总(500-100)万元X 3.1 烙(1000-500)万元X 2.8 %o =万元。

2.工程标底、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均不包含钢筋抽筋计算。

钢筋抽筋计算按第7 项另计算费用。

3.编制工程量清单含编制控制价时,其收费乘系数1. 30。

4.复核竣工结算时,可按审减(增)额度另加收5〜8%, 具体幅度由委托双方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具体约定.审减(增)费用由受益方支付。

5.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咨询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学会)或具有工程造价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

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5%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二、服务内容:1 .编制可行性经济评价、投资估算:调查、收集资料,完成编制经济效果评价,包括各种有关技术经济因素及方案投入与产出的财务、经济资料数据的分析比较,确定和推荐最佳方案,出具可行性研究文件;完成编制项目投资总额、资金筹措和投资使用计划,包括投资预测、投资效益分析及确定工程造价等,出具投资估算文件。

2.编制设计概算:收集资料,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图纸及说明,利用现行的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计算拟建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出具概算书。

3.编制工程预算(标底):收集资料,根据设计施工图及现行的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计算工程量并完成计价,出具工程预算书。

4.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计价规范”及设计施工图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出具明细清单.5.编制招标控制价:根据“计价规范”和设计施工图,依据现行的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完成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出具招标控制价文件6.编制竣工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及有关条款、竣工图纸、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及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调整的工程造价等编制工程结算,出具竣工结算书.7.钢筋抽筋及予埋铁件计算:按要求对拟建工程的钢筋(铁件)用量精细算量,出具计算书。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号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号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各市(州)物价局,安顺市发改委,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经过两年多试行,现结合试行中的情况和我省实际,制定正式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按附件1所列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费率,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具体收费可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下浮执行标准。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2。

三、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关资质、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省外入黔备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从事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费行为,均按本通知执行。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必须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按规定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和收费标准等。

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得强制压价,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

五、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依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并持相关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质证书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做到持证收费。

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七、本通知自2012年5月10日起执行。

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附件:1.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贵州省物价局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附件1: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12年5月10日起执行)注(表格说明):1.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收费计算举例:如编制工程预算为1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500万元×3.1‰+(1000-500)万元×2.8‰=2.95万元,应加上钢筋抽筋及预埋铁件计算服务费用。

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及规费收费标准

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及规费收费标准
1.3‰
1.3‰
建筑工程集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项目造价
保险
费率
1000万以下
1.1‰
3000万(含)-5000万
0.95‰
1000万(含)-3000万
1.0‰
5000万(含)以上
0.90‰
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及规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计费标准
交费单位
备注
1
信息费
项(次)
100元
2
场地设施租凭费

600元
甲方
3
网络会员服务费

700元
4
席位费

5
交易服务费

计算方法
交易额档次
甲方
每宗交易服务费标准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每宗750元
50-500万元(含500万元)
基数为每宗750元,交易额每增加50万元,加收750元
(交易额尾数不足50万元的,忽略不计;)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按100万元计
2000万元
以上
基数为每宗17500元,交易额每增加500万元,加收2000元
(交易额尾数不足300万元的,忽略不计;)300-800万元(不含800万元)按500万元计;8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
规费
序号
收费
项目
计费
基数
计费标准
1
工程
质量
监督费
中标价
毕节、铜仁、都匀、凯里市、兴义市
遵义、安顺、六盘水
贵阳
2‰
1.5‰
1.2‰
住宅
2.5‰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1.08.31•【字号】黔价房调[2001]254号•【施行日期】200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调[2001]254号2001年8月31日)各地(州、市)物价局、建设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加快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建立建筑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复函》(黔府办函[2001]23号)文件精神,现就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服务内容我省境内依法设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向建设工程招投标方提供服务可收取交易服务费,具体服务内容为:1、收集、存贮、发布各类工程招标、投标、中标信息;材料、设备价格信息,政策法规信息,各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有关信息,建立投标企业信息库等。

2、为招投标方提供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洽谈、合同签署、经济技术、政策法规咨询等交易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服务。

3、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收费等有关法规、规章和相关咨询。

4、为建设、物价、监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统一的办公场地。

二、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1、信息服务费。

对进入交易服务机构获取信息的招投标方,每项信息收取100元的信息服务费。

2、交易服务费。

为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活动提供服务,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招标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中标额500万(含本数)以下的,按0.15%收取;501万至1000万(含本数),按0.1%收取;1001万以上的,按0.08%收取。

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活动提供交易服务,向招标方收取中标额的1%的交易服务费。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省建设工程服务费及规费收费标准

贵州省建设工程服务费及规费收费标准
(交易额尾数不足30万元的忽略不计;)30-80万元(不含80万元)按50万元计;8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按100万元计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基数为每宗7500元,交易额每增加50万元,加收400元
1000-2000万元(含2000万元)
基数为每宗11500元,交易额每增加100万元,加收600元
服务费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计费标准
交费单位
备注
1
信息费
项(次)
100元
2
场地设施租凭费

600元
甲方
3
网络会员服务费

700元
4
席位费

5
交易服务费

计算方法
交易额档次
甲方
每宗交易服务费标准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每宗750元
50-500万元(含500万元)
基数为每宗750元,交易额每增加50万元,加收750元
规费
序号
收费
项目
计费
基数
计费标准
1
工程
质量
监督费
中标价
毕节、铜仁、都匀、凯里市、兴义市
遵义、安顺、六盘水
贵阳
2‰
1.5‰
1.2‰
住宅
2.5‰
2‰
1.5‰
非住宅
2
建安工程劳动保险费
中标价
3.6%
代乙方交
3
劳动
定额
测定费
中标价
贵阳
其它地区
1‰×65%
1.45‰×65%
4
定额
编制
管理费
中标价
贵阳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是指按照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规范》,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编制的一套计价定额标准和计算规则。

它是进行建筑工程投资预算、招标报价和施工结算的依据,对于合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一、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分类1.按工程性质划分: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

2.按规模划分:包括细项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总价控制价等。

3.按工序划分:包括土石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等。

二、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原则1.合理性原则: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和经济效益,制定合理的材料消耗量、工时定额和施工组织费用等。

2.统一性原则: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计价定额编制规范,保持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与国家标准的一致性。

3.公开透明原则:计价定额的内容应该公开,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确保计价定额的透明度和可验证性。

4.实用可行原则:制定的计价定额要与实际工程施工相适应,并具有较大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三、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内容1.工程量清单:包括各项材料的数量及用量、工序的工作量及工时定额等。

2.经费项目:包括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劳务费、机械使用费、税金等。

3.施工组织费用:包括施工员工工资、安全防护费用、管理费用、备品备件费等。

4.技术措施费用:包括现场技术人员工资、技术方案费用、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检测和监理费用等。

四、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计算规则1.计价单位:按照规定的计价单位进行计算,例如:工程量按照立方米、平方米、米等来计算。

2.材料消耗量计算:根据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按照各种材料的消耗标准进行计算。

3.工时定额计算:根据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序的特点,结合实际工作效率和操作难度,确定各个工作步骤的工时定额。

4.施工组织费用计算:根据施工过程中的人工、材料、设备投入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施工组织费用。

贵州省建设工程服务费及规费收费标准

贵州省建设工程服务费及规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计费标准
交费单位
备注
1
信息费
项(次)
100元
2
场地设施租凭费

600元
甲方
3
网络会员服务费

700元
4
席位费

5
交易服务费

计算方法
交易额档次
甲方
每宗交易服务费标准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每宗750元
50-500万元(含500万元)
基数为每宗750元,交易额每增加50万元,加收750元
(交易额尾数不足30万元的忽略不计;)30-80万元(不含80万元)按50万元计;8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按100万元计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基数为每宗7500元,交易额每增加50万元,加收400元
1000-2000万元(含2000万元)
基数为每宗11500元,交易额每增加100万元,加收600元
(交易额尾数不足50万元的,忽略不计;)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按100万元计
2000万元
以上
基数为每宗17500元,交易额每增加500万元,加收2000元
(交易额尾数不足300万元的,忽略不计;)300-800万元(不含800万元)按500万元计;8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
规费
序号
收费
项目
计费
基数
计费标准
1
工程
质量
监督费
中标价
毕节、铜仁、都匀、凯里市、兴义市
遵义、安顺、六盘水
贵阳
2‰
1.5‰
1.2‰
住宅

贵州省造价收费标准

贵州省造价收费标准

贵州省造价收费标准贵州省造价收费标准是指在贵州省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师注册等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

贵州省造价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造价服务市场,保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1. 项目咨询费用。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和工作量确定项目咨询费用,一般以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2. 咨询报酬。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后,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实际工作量和质量确定咨询报酬,一般以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3. 其他费用。

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出差费、资料费等,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 招标代理费用。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的内容和工作量确定招标代理费用,一般以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2. 代理报酬。

招标代理服务完成后,根据实际工作量和质量确定代理报酬,一般以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3. 其他费用。

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出差费、资料费等,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1. 咨询费用。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和工作量确定咨询费用,一般以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2. 咨询报酬。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后,根据实际工作量和质量确定咨询报酬,一般以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3. 其他费用。

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出差费、资料费等,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四、工程造价咨询师注册收费标准。

1. 注册费用。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师注册需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费用。

2. 年费。

工程造价咨询师注册后,每年需要缴纳一定的年费。

以上是贵州省造价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从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师注册等相关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共同维护建筑工程造价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推动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建筑工程规费的收取

关于建筑工程规费的收取

关于建筑工程规费的收取建设工程收费项目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3、墙改基金4、务工人员工资与支付保障金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上第1、第2项为收费项目,其余三项收费为监管项目(根据规定在建设期间到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相关文件规定逐步全额退返)。

收费依据1、基础设施配套费执行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市府办发〔2007〕33号,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收费标准:经营性用房50元/平方米;生产性设施、行政办公用房40元/平方米;民用、公益性建筑30元/平方米.2、墙改基金执行黔财综〔2009〕79号。

收费标准按照房屋建筑、构筑物10元/平方米;返还条件是工业建筑按文件一次性返还结算、民用建筑按本文件第十六条规定分两次返还。

2017年3月15日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中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3、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执行黔建施通〔2005〕424号、黔建施通〔2006〕250号;《关于停止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的通知》黔建建通[2015]416号,2016年1月1日起新开工项目不再收取。

以开工令或施工许可办理时间为准。

4、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执行黔府办发正〔2006〕10号;2014年3月1日起执行《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

收费标准是施工单位应当按工程造价的2%向工资保障金专户存储工资保障金。

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黔建施通〔2007〕278号、建办〔2005〕89号、黔建施发〔2005〕163号。

2012年起执行财企[2012]16号、建质[2012]32号。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贵州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贵州建筑工程取费标准贵州省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和规定。

合理的取费标准,不仅可以保障工程质量,还能够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贵州建筑工程取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贵州省建筑工程取费标准主要包括工程造价的构成和计算方法。

工程造价的构成一般包括施工单位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利润。

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间接费用包括施工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

这些费用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或固定额进行计算,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法规进行制定。

其次,贵州省建筑工程取费标准还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

工程量清单是指对工程项目中各项工程量进行详细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的依据之一。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按照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其计价方法和标准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另外,贵州省建筑工程取费标准还涉及到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处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工程变更或者施工方面的索赔。

对于这些情况,贵州省也有相应的规定和标准,以便于合理地处理这些事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贵州省建筑工程取费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取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和检查。

同时,对于违反取费标准的行为,也需要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总的来说,贵州省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是建筑行业的重要管理制度,它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成本。

因此,各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取费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工程的质量和成本控制。

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对取费标准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各市(州)物价局,安顺市发改委,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经过两年多试行,现结合试行中的情况和我省实际,制定正式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按附件1所列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费率,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具体收费可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下浮执行标准。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2。

三、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关资质、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省外入黔备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从事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费行为,均按本通知执行。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必须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按规定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和收费标准等。

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得强制压价,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

五、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依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并持相关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质证书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做到持证收费。

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七、本通知自2012年5月10日起执行。

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附件:1.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贵州省物价局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附件1: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12年5月10日起执行)序号收费项目收费基数(C:万元)收费费率(‰)C≤500 500<C≤1000 1000<C≤5000 5000<C≤10000 10000<C1 编制投资估算、可行性经济评价估算价或评估价 1.3 1.0 0.7 0.5 0.42 编制设计概算概算价 1.7 1.5 1.3 0.8 0.53 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造价(定额计价)3.1 2.8 2.3 1.5 1.04 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工程造价(清单计价)5.8 5.2 4.4 2.5 2.05 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建筑工程造价 4.2 3.2 3.0 1.8 1.3 安装工程造价 4.5 3.8 3.3 2.0 1.56 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建筑工程造价 2.4 2.0 1.6 1.0 0.7安装工程造价 2.5 2.2 2.0 1.2 1.07 编制工程结算工程造价 2.7 2.5 1.7 1.0 0.88 审核工程结算基本收费送审建筑工程造价 4.0 3.3 2.9 1.7 1.4送审安装工程造价 4.7 4.0 3.5 2.1 1.7 追加费用核减(增)额4%~7%9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建筑工程造价13.4 12.0 9.5 6.8 5.0安装工程造价14.6 13.0 10.5 7.8 6.010 工程造价争议咨询争议金额1%~3%11 钢筋抽筋及预埋铁件计算元/吨5~712 计时收费元/小时注册造价师为:200元/小时;一级造价员为:100元/小时;二级造价员为:50元/小时3注(表格说明):1.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收费计算举例:如编制工程预算为1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500万元×3.1‰+(1000-500)万元×2.8‰=2.95万元,应加上钢筋抽筋及预埋铁件计算服务费用。

关于建筑工程规费的收取

关于建筑工程规费的收取

关于建筑工程规费的收取建设工程收费项目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3、墙改基金4、务工人员工资与支付保障金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上第1、第2项为收费项目,其余三项收费为监管项目(根据规定在建设期间到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相关文件规定逐步全额退返)。

收费依据1、基础设施配套费执行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市府办发〔2007〕33号,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收费标准:经营性用房50元/平方米;生产性设施、行政办公用房40元/平方米;民用、公益性建筑30元/平方米.2、墙改基金执行黔财综〔2009〕79号。

收费标准按照房屋建筑、构筑物10元/平方米;返还条件是工业建筑按文件一次性返还结算、民用建筑按本文件第十六条规定分两次返还。

2017年3月15日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中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3、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执行黔建施通〔2005〕424号、黔建施通〔2006〕250号;《关于停止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的通知》黔建建通[2015]416号,2016年1月1日起新开工项目不再收取。

以开工令或施工许可办理时间为准。

4、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执行黔府办发正〔2006〕10号;2014年3月1日起执行《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

收费标准是施工单位应当按工程造价的2%向工资保障金专户存储工资保障金。

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黔建施通〔2007〕278号、建办〔2005〕89号、黔建施发〔2005〕163号。

2012年起执行财企[2012]16号、建质[2012]32号。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间接费、利润、税金取费基数和取费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间接费、利润、税金取费基数和取费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间接费、利润、税金取费基数和取费费率一、规费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

1、工程排污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0.74%3、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障费。

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2.21%4、工伤保险: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按今后新出台的规定计算。

5、住房公积金: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3.23%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0.41%二、管理费(含企业管理费及检验试验费)1、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休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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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计费标准
交费单位
备注
1
信息费
项(次)
100元
2
场地设施租凭费

600元
甲方
3
网络会员服务费

700元
4
席位费

5
交易服务费

计算方法
交易额档次
甲方
每宗交易服务费标准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每宗750元
50-500万元(含500万元)
基数为每宗750元,交易额每增加50万元,加收750元
(交易额尾数不足50万元的,忽略不计;)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按100万元计
2000万元
以上
基数为每宗17500元,交易额每增加500万元,加收2000元
(交易额尾数不足300万元的,忽略不计;)300-800万元(不含800万元)按500万元计;8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
(交易额尾数不足30万元的忽略不计;)30-80万元(不含80万元)按50万元计;8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按100万元计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基数为每宗7500元,交易额每增加50万元,加收400元
1000-2000万元(含2000万元)
基数为每宗11500元,交易额每增加100万元,加收600元
1.3‰
1.3‰
建筑工程集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项目造价
保险
费率
建筑工程项目造价
保险
费率
1000万以下
1.1‰
3000万(含)-5000万
0.95‰
1000万(含)-3000万
1.0‰
5000万(含)以收费
项目
计费
基数
计费标准
1
工程
质量
监督费
中标价
毕节、铜仁、都匀、凯里市、兴义市
遵义、安顺、六盘水
贵阳
2‰
1.5‰
1.2‰
住宅
2.5‰
2‰
1.5‰
非住宅
2
建安工程劳动保险费
中标价
3.6%
代乙方交
3
劳动
定额
测定费
中标价
贵阳
其它地区
1‰×65%
1.45‰×65%
4
定额
编制
管理费
中标价
贵阳
其它地区
暂按中标价预算(非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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