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公路自行车比赛期间对部分道路

合集下载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政发[2008]2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6.19
【实施日期】2008.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
管理措施的通告
(京政发[2008]28号)
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和空气质量良好,履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市政府决定,在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月1日0时至9月20日24时,禁止货运机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
汽车、摩托车及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但以下车辆除外:
(一)“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邮政专用货车;
(二)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
(三)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
(四)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运输管理。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6•【字号】京政办发[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公安局二〇〇八年六月)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综治办〔2007〕79号)和《公安部关于加强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8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下同)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本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成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现就本市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示范建设更加规范,二手交易更加便捷,打击整治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

2008年是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解决自行车丢失被盗问题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工作,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二、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一)市公安局要依据《公安部关于加强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82号)要求,研究制定派出所备案登记自行车购销台帐具体办法;完善被盗自行车及其涉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严格的案件受理、登记、统计制度,如实将自行车被盗案件纳入治安、刑事案件统计范畴;要提高统计数据的使用效率,建立盗窃自行车警情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取缔非法自行车交易市场,重点打击盗窃和收赃、销赃自行车团伙,重点整治非法自行车旧货交易市场,废旧收购站(点)和收赃、销赃、窝赃的自行车维修点、出租房屋。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机动车环保措施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机动车环保措施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机动车环保措施作者:来源:《驾驶园》2008年第08期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确保第29届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发出通知,在奥运会举办期间对全国进京机动车实施统一环保标志管理,凡没有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外地机动车将禁止进京。

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的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凡在上述时间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的非北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需按要求取得环保合格标志。

6月19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2 0 0 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7月20日起至9月20日,本市机动车将分单双号行驶。

限行期间公车将停驶七成。

尽管实行单双号的车辆停驶时间实际仅为1个月,但仍然减征3个月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

环境保护部关于第2 9届奥运会期间进京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的几点说明:一、环保标志管理的实施时间和对象● 实施时间: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

● 实施对象:凡在上述时间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的非北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须按要求取得环保合格标志。

环保合格标志的发放对象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省际间客运汽车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二、环保合格标志式样环保合格标志包括环保合格标志和环保检验合格证。

奥运环保标志外省进京车辆奥运环保标志,由环境保护部统一规定样式,凡进京机动车须到省级环保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年检机构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保达标车型公告》核对车辆的型号、发动机号、车辆注册日期等内容,并达到相关的排放标准,经检验合格后,由当地环保部门发放环保合格标志。

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式样● 标志尺寸:外部压缩膜长9cm宽9cm,标志主体长宽各8.5cm;● 文字字体: 中文是“大宋”,阿拉伯数字是“Arial Black”;● 标志颜色:白色文字R-255 G-255B - 2 5 5 ,绿色背景R - 2 2 G - 1 5 3B-86。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期间竞赛场馆周边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期间竞赛场馆周边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期间竞赛场馆周边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8.08.26•【字号】北京市公安局通告2008年第21号•【施行日期】2008.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期间竞赛场馆周边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北京市公安局通告二○○八年第21号)为保障2008年北京残奥会各项赛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及竞赛场馆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8月30日起至9月17日止,对竞赛场馆周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奥林匹克中心区内国家体育场、国家体育馆、国家游泳中心、国家会议中心击剑馆、奥林匹克公园射箭场、奥林匹克公园网球场、奥林匹克公园曲棍球场赛时场馆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时间和范围按奥林匹克中心区交通管制通告执行。

二、海淀区比赛场馆周边道路交通管制时间、范围和措施:(一)9月9日至9月16日举重比赛期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馆周边道路,每日赛前2小时至结束后1小时,采取下列交通管控措施:1.学院路西侧辅路由学院桥(不含)至学知桥下(不含),除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残奥会专用车证的机动车(以下简称“残奥会专用车辆”)、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交通管控区内小区居民和单位车证的机动车(以下简称“管控区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2.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门向西至田径场西侧路北口向南,经田径场西侧路至田径场西侧路南口向东,经田径场南侧路至篮球场南侧路路口向南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门,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门向东,经校园南侧围栏、东侧围栏至校园东门,该区域内除残奥会专用车辆和管控区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园区内(不含交通管制区域)除持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卫部门核发的校园内部通行证的机动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和空气质量良好,履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北京市政府、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环境保护部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北京交通特征和空气质量状况,借鉴奥运会举办城市在奥运会期间保障交通的做法,共同组织制订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以下简称《交通保障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按照“保奥运、保环境、保交通、少影响、可操作”五统一的思路和“环保优先、交通可靠、政府带头、公众参与、体现公平”的原则,倡导“绿色出行,绿色奥运”,实现赛事交通和城市交通的和谐运转。

总体目标:削减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总量,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安全畅通,同时为市民出行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尽量减少对市民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影响,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设置与运行管理按照奥运会惯例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在连接奥运场馆、赛会人员住地等相关设施的道路内侧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供奥运专用车辆行驶。

(一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使用时间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根据赛会人员抵离、训练、比赛交通运行需求,分阶段逐步启用和停止使用奥林匹克专用车道。

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主线为24小时全天运行,支线为每日6时至24时运行。

(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管理政策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主要用于保证参赛选手、裁判、记者、相关官员、国际宾客、保障物资和特种车辆的通行。

持奥林匹克专用车证的客运车辆,在奥运期间,按照证件标明的权限,可以通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

持奥林匹克专用车证,为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运输行李、器材设备的车辆,执行场馆运行保障的通信、电力、兴奋剂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车辆以及承担比赛转播任务的卫星转播车等,可以通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

持证的重要国事活动和国际贵宾车队,可以通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运动会闭幕式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运动会闭幕式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运动会闭幕式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9.13•【字号】北京市公安局通告2008年第24号•【施行日期】2008.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运动会闭幕式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北京市公安局通告2008年第24号)2008年北京残奥运动会闭幕式定于2008年9月17日(星期三)20时在国家体育场举行。

届时,将有14万余中外宾客出席闭幕式。

为保障闭幕式顺利进行,确保与会人员安全、有序集结和疏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于闭幕式当天,对奥林匹克中心区周边及相关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9月17日14时30分起至闭幕式结束,采取下列交通管制措施:(一)由安立路小关路口(不含)向西,经北土城路至北辰西路南口双向,除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残奥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以下简称“残奥会专用车辆”)、闭幕式专用车证的车辆,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交通管控区内小区居民和单位车证的车辆(以下简称“管控区车辆”),残奥会公交专线车辆、公共汽车及持闭幕式入场券的残疾人乘坐的出租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地图(略)(二)由北辰路北土城路口至北辰桥主辅路,除残奥会专用车辆、残奥会公交专线车辆和持有闭幕式专用车证的车辆,以及持有组委会核发的有效工作证件(以下简称“残奥会专用证件”)、闭幕式入场券的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地图(略)(三)由北辰西路南口向北至民族园路口(不含辅路),由民族园路口向东至北辰路,除残奥会专用车辆、残奥会公交专线车辆、管控区车辆和持有闭幕式专用车证的车辆及持闭幕式入场券的残疾人乘坐的出租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危险物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危险物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危险物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9•【字号】京政办发[2007]45号•【施行日期】2007.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危险物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危险物品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关于加强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危险物品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公安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筹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以加强基础工作和落实规章制度、技术保障有机整合为重点,把技术手段防范、人员值守、物理防护、看护犬看护和区域协助防范综合运用于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从依靠阶段性的集中整治向日常安全监管转变,努力建立健全符合首都特点,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管理相适应,设防、发现、延缓、处置、追踪相衔接的高效、务实的危险物品整体防控体系,努力探索建立危险物品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危险物品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服务生产需要。

严格控制危险物品实际存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生产提供服务。

(二)狠抓基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抓好危险物品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危险物品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抓好硬件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抓好安全技防设施建设。

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6〕17号)的要求,规范整合现有图像信息资源,落实建设经费,加大建设、改造和维护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危险物品生产、销售、储存场所的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第一篇: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和空气质量良好,履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北京市政府、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环境保护部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北京交通特征和空气质量状况,借鉴奥运会举办城市在奥运会期间保障交通的做法,共同组织制订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以下简称《交通保障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按照“保奥运、保环境、保交通、少影响、可操作”五统一的思路和“环保优先、交通可靠、政府带头、公众参与、体现公平”的原则,倡导“绿色出行,绿色奥运”,实现赛事交通和城市交通的和谐运转。

总体目标:削减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总量,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安全畅通,同时为市民出行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尽量减少对市民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影响,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设置与运行管理按照奥运会惯例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在连接奥运场馆、赛会人员住地等相关设施的道路内侧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供奥运专用车辆行驶。

(一)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使用时间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根据赛会人员抵离、训练、比赛交通运行需求,分阶段逐步启用和停止使用奥林匹克专用车道。

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主线为24小时全天运行,支线为每日6时至24时运行。

(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管理政策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主要用于保证参赛选手、裁判、记者、相关官员、国际宾客、保障物资和特种车辆的通行。

持奥林匹克专用车证的客运车辆,在奥运期间,按照证件标明的权限,可以通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

持奥林匹克专用车证,为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运输行李、器材设备的车辆,执行场馆运行保障的通信、电力、兴奋剂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车辆以及承担比赛转播任务的卫星转播车等,可以通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男子马拉松比赛期间对部分道路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男子马拉松比赛期间对部分道路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男子马拉松比赛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北京市公安局通告2008年第1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08.08.09
【实施日期】2008.08.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男子马拉松比赛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通告二○○八年第17号)
2008年北京奥运会男子马拉松比赛,将于8月24日举行。

比赛的起、终点分别设在天安门广场东侧路和国家体育场。

比赛路线为:由天安门广场东侧路出发,经天安门广场东侧路、东长安街、台基厂大街、祈年大街进入天坛公园北门,沿公园内祈年殿、月季园西侧路、三座门出天坛公园南门,经永定门东大街、永定门桥、永定门内大街、前门大街、天安门广场东侧路、西长安街、闹市口、太平桥大街、赵登禹路、平安里西大街、车公庄西路、首体南路、中关村南大街、中关村大街、中关村1号桥、北四环路北侧辅路、海淀桥、颐和园路进入
北京大学西南门,沿校内求知路出北京大学东门、经中关村北大街进入清华大学西门向东,经校内二校门至清华主楼向南出清华大学东门,经中关村东路、知春路、北土城西路、北辰路至国家体育场西门。

全程42.195公里。

比赛路线全程按国际规定施划蓝色标线,设置计时计分点35处。

为保障比赛的顺利进行及比赛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于比赛期间对部分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公安部奥运安保工作组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

公安部奥运安保工作组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

公安部奥运安保工作组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交通指挥疏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公奥运办[2008]425号【发布部门】公安部【发布日期】2008.06.20【实施日期】2008.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公安部奥运安保工作组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交通指挥疏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奥运办[2008]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现将《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交通指挥疏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公安部奥运安保工作组二00八年六月二十日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交通指挥疏导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8]26号)的要求,为做好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交通指挥疏导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有效实施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的绕行、分流措施,确保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绕行路线交通秩序良好,不发生严重交通拥堵,不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时间安排7月1日至9月20日,除运送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及持通行证件为北京运送其他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外,其他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112国道等北京周边道路。

三、绕行措施本着远距离分流与近距离控制相结合、强制绕行与引导分流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绕行交通指挥疏导。

以112国道为主绕行路线,在容易引发拥堵的重点路段周边合理安排应急分流路线,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路网资源,以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为远距离分流路。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庆祝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00天群众马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庆祝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00天群众马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庆祝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00天群众马拉松接力活动暨三星杯2008年北京国际长跑节交通
管制通告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04.25
【实施日期】2008.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庆祝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00天群众马拉松接力活动暨
三星杯2008年北京国际长跑节交通管制通告
经北京奥组委和市政府批准,庆祝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00天群众马拉松接力活动暨三星杯2008年北京国际长跑节定于4月30日(星期三)9时10分举行。

起、终点均设在国家体育场西侧景观大道,全民健身群众方队终点设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中路。

具体路线是:由国家体育场西侧景观大道出发,经北辰桥、北辰路(西侧)、北土城西路、知春路、海淀南路、巴沟路、火器营桥、北四环路主路、学院路、学清路、石板房南路、科荟路、林萃路、林萃桥下南侧辅路、奥林西桥、奥林西路、北辰西路、民族园路、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西门路口、北辰路(东侧)、北辰桥到达比赛终点,全程约33公里(全民健身群众方队长跑路线:由国家体育场西侧景观大道出发,经北辰桥、北辰
路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西门路口向东进入奥体中路)。

群众马拉松接力活动分别在稻香园桥西侧(10公里处)、北四环路主路学院桥出口(17公里处)、林萃桥下南侧辅路(23公里处)分别设置三处接力点。

为保障庆祝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活动期间将对。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公路自行车比赛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公路自行车比赛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公路自行车比赛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8.08.29•【字号】北京市公安局通告2008年第23号•【施行日期】2008.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公路自行车比赛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北京市公安局通告二○○八年第23号)2008年北京残奥会公路自行车训练和比赛,将于9月6日至9月17日在昌平区进行。

训练及比赛涉及坝下防汛路、环湖北路、二道坝、环湖南路、水库路、东沙河右堤路、矿山路等十三陵水库周边道路。

为保证赛事活动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运动员训练和比赛期间,将对十三陵水库周边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9月6日8时至9月17日24时,东沙河右堤路,除持有赛事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9月7日8时至9月17日24时,环湖南路九龙游乐园西坝内停车场入口至水库管理处,除持有赛事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9月8日至9月10日,每日9时至12时30分;9月11日12时至16时30分;9月12日7时至18时;9月13日7时至17时;9月14日7时至18时,环湖南路胡庄路口至水库路军都北口、环湖北路北新村路口至矿山路蟒山公园售票处西口、二道坝、坝下路防汛路,除持有赛事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禁止行人进入和穿越训练及比赛路线。

四、请交通管制沿线单位和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好绕行路线。

请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1月份好运北京体育赛事期间场馆周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1月份好运北京体育赛事期间场馆周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1月份好运北京体育赛事期间场馆周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1月份好运北京体育赛事期间场馆周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08年1月5日至2月5日,将在北京举行4项“好运北京”体育赛事。

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及比赛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比赛期间将对场馆周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现通告如下:一、1月5日至8日、9日至11日,将分别在奥体中心体育馆、国家体育馆举行“好运北京”2008手球邀请赛。

在此期间,将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一)每日7时至23时,奥体中心院内除持有奥组委核发的“好运北京”体育赛事专用车证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临时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二)1月9日、11日7时至23时景观路[成府路与景观路交叉路口(不含)至规划四路与景观路交叉路口以内路段]、中一路[北辰西路与中一路交叉路口(不含)至中一路与景观路交叉路口以内路段]、景观西路[规划四路与景观西路交叉路口至成府路与景观西路交叉路口(不含)以内路段],除持有奥组委核发的“好运北京”体育赛事专用车证的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奥林匹克中心区施工车辆,分别由北辰东路,科荟路进入施工现场。

二、1月22日至23日,将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馆举行“好运北京”2008国际举重邀请赛。

1月22日至23日,每日8时至22时,将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一)由北航东门向西至田径场西侧路北口向南,经田径场西侧路至田径场西侧路南口向东,经田径场南侧路至篮球场南侧路路口向南至北航南门,由北航南门向东经校园南侧围栏至校园东南门,由校园东南门向北经校园东侧围栏至北航新主楼西南侧路口,由新主楼西南侧路口向东经新主楼南侧、东侧围栏至校园东门。

公安部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的通告-

公安部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的通告-

公安部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的通

正文:
---------------------------------------------------------------------------------------------------------------------------------------------------- 公安部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的通告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8]26号)的要求,公安部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112国道。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08年7月1日0时起至9月20日24时止,除运送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和持有北京市核发的进京通行证件的车辆外,其他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含载货汽车及挂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绕行112国道。

二、112国道全线禁止核定总质量40吨(不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

上述车辆需过境北京的,可选择其他路线绕行。

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具体情况,应制定对绕行112国道的货运机动车的管理措施并予公告。

特此通告。

公安部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结束——。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和空气质量良好,履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北京市政府、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环境保护部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北京交通特征和空气质量状况,借鉴奥运会举办城市在奥运会期间保障交通的做法,共同组织制订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以下简称《交通保障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按照“保奥运、保环境、保交通、少影响、可操作”五统一的思路和“环保优先、交通可靠、政府带头、公众参与、体现公平”的原则,倡导“绿色出行,绿色奥运”,实现赛事交通和城市交通的和谐运转。

总体目标:削减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总量,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安全畅通,同时为市民出行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尽量减少对市民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影响,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设置与运行管理按照奥运会惯例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在连接奥运场馆、赛会人员住地等相关设施的道路内侧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供奥运专用车辆行驶。

(一)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使用时间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根据赛会人员抵离、训练、比赛交通运行需求,分阶段逐步启用和停止使用奥林匹克专用车道。

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主线为24小时全天运行,支线为每日6时至24时运行。

(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管理政策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主要用于保证参赛选手、裁判、记者、相关官员、国际宾客、保障物资和特种车辆的通行。

持奥林匹克专用车证的客运车辆,在奥运期间,按照证件标明的权限,可以通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

持奥林匹克专用车证,为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运输行李、器材设备的车辆,执行场馆运行保障的通信、电力、兴奋剂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车辆以及承担比赛转播任务的卫星转播车等,可以通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

持证的重要国事活动和国际贵宾车队,可以通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8]160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8]160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8]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为确保奥运会期间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开展运行安全隐患排查。

要对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交警队信息平台等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及其数据库的运行状态、安全备份、数据传输交换、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器等硬件进行一次全面的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并于7月25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二、强化应用安全管理措施。

要对信息系统的登录用户进行一次审查,对长期未使用的用户、被盗用的用户予以撤销;要对系统登录用户口令和密码强度进行一次检查,必要时更换口令和密码;要做好数字证书的管理,专人专用,禁止外借他人。

三、完善和落实应急处理预案。

要做好应对信息系统运行突发故障的准备,对因硬件设备和应用系统突发故障可能造成的系统运行中断、业务暂停、数据丢失等突发事件,要有对应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四、加强运行维护工作。

各总队应当建立信息系统运行应急保障队伍,充实运行维护人员,加强对设备运行、系统使用、数据传输交换等的运行监测和日常维护。

要加强对下指导,对系统运行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我局将组织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技术人员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和服务。

五、加强信息上报。

要建立信息系统运行值班制度,明确专人值班值守,负责系统运行情况的掌握和汇总。

公安部奥运安保工作组关于印发《2...

公安部奥运安保工作组关于印发《2...

公安部奥运安保⼯作组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交通指挥疏导⼯作实施⽅案》的通知⽂号:公奥运办[2008]425号颁布⽇期:2008-06-20执⾏⽇期:2008-07-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现将《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交通指挥疏导⼯作实施⽅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公安部奥运安保⼯作组⼆00⼋年六⽉⼆⼗⽇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交通指挥疏导⼯作实施⽅案根据北京市⼈民政府、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案的通知》(京政发[2008]26号)的要求,为做好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交通指挥疏导⼯作,制定本⽅案。

⼀、⼯作⽬标有效实施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的绕⾏、分流措施,确保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绕⾏路线交通秩序良好,不发⽣严重交通拥堵,不发⽣群死群伤特⼤道路交通事故,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时间安排7⽉1⽇⾄9⽉20⽇,除运送鲜活农产品的“绿⾊通道”车辆及持通⾏证件为北京运送其他⽣产⽣活物资车辆外,其他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112国道等北京周边道路。

三、绕⾏措施本着远距离分流与近距离控制相结合、强制绕⾏与引导分流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绕⾏交通指挥疏导。

以112国道为主绕⾏路线,在容易引发拥堵的重点路段周边合理安排应急分流路线,同时充分利⽤现有路⽹资源,以天津、河北、⼭西、内蒙古等地⾼速公路、国道、省道为远距离分流路线,削减进京货运机动车流量,确保实现预期⽬标。

具体措施如下:(⼀)112国道主绕⾏路线进⼊河北需过境北京的核定总质量40吨(含)以下货运机动车绕⾏路线:承德沿251省道(承德出海通道)-承德县-⼤杖⼦沿255省道-迁西沿355省道-半壁⼭沿112国道-遵化市-丰润-唐⼭沿112国道-天津沿112国道-霸州-⾼碑店-涞⽔-易县-涞源-蔚县-张家⼝宣化沿112国道-⾚城-丰宁-承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佚名
【期刊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8(000)013
【摘要】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和空气质量良好,履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市政府决定。

【总页数】2页(P39-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1.5
【相关文献】
1.北京市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J],
2.北京市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J],
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J], ;
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北京国际田联世界田径锦标赛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J], ;
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公路自行车比赛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布部门】北京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08.08.04
【实施日期】2008.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公路自行车比赛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的通告
经2008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和市政府批准,2008年北京奥运会公路自行车比赛将于8月7日至8月13日期间在北京举行。

根据比赛安排,8月7日、8月11日为赛道开放日,起、终点均设在昌平区居庸关;8月9日、8月10日为男、女公路自行车比赛日,起、终点分别设在崇文区永定门和昌平区居庸关;8月13日为男、女个人计时赛,起、终点均设在昌平区居庸关。

为保障比赛顺利进行和比赛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部分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8月7日、8月11日,开放路线和交通管理措施如下:
(一)开放路线:由居庸关出发,经八达岭老路至岔道城口,沿八达岭高速公路出京方向主路逆行至居庸关长城结束。

(二)交通管理措施:
1.8月7日9时30分起至训练活动结束、8月11日8时30分起至训练活动结束,110国道旧线进京方向自延庆县莲花滩收费站起,禁止4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2.8月7日11时起至训练活动结束、8月11日10时起至训练活动结束,八达岭老路由南口东大街路口至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出口(不含)双向,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3.8月7日11时起、8月11日10时起,由八达岭高速公路主路出京方向前往八达岭地区,除持有公路自行车比赛专用车证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途经此路段车辆可提前在昌平西关环岛绕行110国道。

二、8月9日、8月10日比赛路线和交通管理措施如下:
(一)比赛路线:
由永定门城楼北广场起点出发,经永定门北广场、天桥南大街、天坛路、祈年大街、前门东大街、天安门广场西侧路、东长安街、南北河沿大街、平安大街、雍和宫大街、和平里西街、樱花园西街、惠新西街、安苑路、安定路、北四环路北侧主路、学院桥、北四环路北侧辅路、保福寺桥、北四环路北侧主路、海淀桥、颐和园路、芙蓉北路、万泉河路、北五环路南侧主路、八达岭高速公路、小营出口、八达岭高速公路东侧辅路、昌平西关环岛、八达岭高速公路北侧辅路、陈庄桥、南口东大街路口、八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