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历程(凤凰网)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直至今日,仍然是持续发展和优化的过程,从早期的部门管制机制,逐渐向政府监管以及市场驱动机制方向转型。
总体而言,中国电力行业发展有利于推动市场化和促进可持续经济发展。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电力行业仍处于部门管制机制下,行业结构十分简单,发电企业主要由国家电网和地方供电公司构成。
系统整体治理机制结构比较庞杂,电力运行不佳,效率低下。
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电力行业把行业结构改革作为改变行业管理方式和体制重要一步。
1995年,国家发改委作出《关于发展我国电力市场的指导意见》,出台了营销性电价制度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传导式改革方案迅速在全国推广,使得企业间电力购买更加自由选择,电价也下降了很多。
同时,除了市场化的价格调节外,中国的电力改革还因其改革方向而延伸到了计划配置,即政府根据经济结构、生态安全等指标,对电力资源进行配置和调整。
有针对性地改革分离了系统投资、电力运行、发电调度、价格调控等,以此来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经过这一波动荡过后,中国电力行业出现了由政府调控驱动向市场化转型的过渡性改革格局。
今天,中国电力市场正加速发展,成为推进市场化的重要驱动力。
新型营销机制的推出,促进了电力发展的激励。
通过不断深入改革,紧紧把握电力市场发展的机遇,中国正努力将电力行业的竞争力提升到全球领先水平。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历程凤凰网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历程2007年05月25日 22:39凤凰网财经【大中小】【打印】已有评论0条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大体上经历了四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1985年之前政企合一国家独家垄断经营阶段。
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是体制性问题造成电力供应严重短缺。
二是1985年至1997年,为了解决电力供应严重短缺的问题,实行了发电市场的部分开放,以鼓励社会投资。
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是存在着政企合一和垂直一体化垄断两大问题。
三是1997年至2000年,以解决政企合一问题作为改革的重点,成立了国家电力公司,同时将政府的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到经济综合部门。
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演变成垂直一体化垄断的问题。
从这一改革的历史轨迹可以清晰地发现,改革的主线是市场化取向改革的逐步深化、政企关系的逐步确立,以及集中解决不同时期存在的突出矛盾。
四是从2002年4月开始。
2002年4月12日,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简称“5号文”),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开端的标志。
新方案的三个核心部分是:实施厂网分开,竞价上网;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从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公司。
“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
为此,原国家电力公司按“厂网分开”原则组建了五大发电集团、两大电网公司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
2002年12月2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十二家涉及电力改革的相关企业和单位正式成立。
此次同时挂牌的十二家电改单位,包括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和南方二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辅业集团。
五大发电集团为华能集团、华电集团、龙源集团、电力投资集团和大唐集团,四大辅业集团为水电规划设计院和电力规划设计院两个设计单位,以及葛洲坝[1.16%资金研报]集团和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二个施工单位。
南方电网公司由广西、贵州、云南、海南和广东五省电网组合而成。
国家电网公司下设华北(含山东)、东北(含内蒙古东部)、华东(含福建)、华中(含四川、重庆)和西北5个区域电网公司。
中国电力改革发展史
中国电力改革发展史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性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
中国电力改革发展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我国电力供应体制已经面临着严重的问题,如供需矛盾、资源浪费和行业垄断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开始了一系列的电力改革措施。
中国电力改革的第一步是建立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框架。
1996年,中国国务院发布了《电力法》,这是我国电力改革的里程碑。
电力法明确了国家电力行业的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鼓励发展非国有电力企业,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推动电力行业的发展。
中国电力改革的另一个重要举措是分拆发电、输配电和售电业务。
1997年,中国电力公司(即国家电力公司)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将自身分拆为发电公司、输配电公司和售电公司三个独立经营的子公司。
这一分拆措施打破了原来的垄断格局,促进了电力市场的竞争和发展。
随后,中国电力改革进一步推动了电力市场化和电力交易的发展。
2002年,中国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开始进行电力市场的建设和运营。
电力交易中心通过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之间的电力交易,实现了电力供需的有效匹配,提高了电力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
在电力改革的过程中,中国还加强了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2005年,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可再生能源法》,明确了对可再生能源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
这一法律的实施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提高了我国电力结构的可持续性和清洁能源比例。
中国电力改革还注重了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和监管机制的建立。
2003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成立,负责电力市场的监管和管理。
电力监管委员会通过制定监管政策和规章制度,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国电力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大幅提高,电力市场逐渐完善,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例不断增加。
然而,电力改革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如电力市场竞争不充分、电力价格调控不合理等。
因此,中国电力改革仍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电力行业规制改革是指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政策等方式对电力行业进行监管和管理,通过改革来完善电力市场的竞争机制,提高电力行业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下面我们来系统地回顾一下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的历程。
一、改革开放初期的电力行业规制改革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就成为了中国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这一时期的电力行业是由国家垄断的电力行政部门统一规划、联合经营的行业模式。
1990年代初,中国政府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明确了电力行业的市场准入机制和价格管理制度,并将电力行业纳入了市场化改革的范畴。
这一时期的电力行业规制改革主要是在电力工业的市场准入、价格调控和竞争机制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和措施。
二、2002年以前的电力行业规制改革2002年以前的电力行业规制改革是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起始阶段。
这一时期,中国政府通过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强了对电力市场的监管和管理,推动了电力市场的逐步市场化,提高了市场准入的门槛,保护了国家利益,推动了国有电力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动了电力市场的竞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使得电力市场的竞争机制得以建立和完善,电力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市场化,电力市场的竞争效率得到了提高,电力企业的创新创业能力得到了提升,电力市场的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电力市场的效益得到了提升,电力市场得以加快发展。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的新一轮改革,将继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电力市场的全面市场化,提高市场准入的门槛,促进国有电力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动电力市场的竞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电力市场的国际化,加快实现电力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力市场的节能降耗,推动电力市场的绿色发展。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第一阶段:1980年代至1990年代初,中国电力行业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垄断状态。
国家电力公司(State Power Corporation)是唯一的国有电力企业,负责全国电力系统的管理和运营。
在这一时期,电力行业的规制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计划来实施,电力价格由政府制定。
第二阶段:1997年至2003年,中国电力行业开始进行市场化改革。
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被分为南方电网和北方电网两个公司。
电力市场逐渐向分区域竞争的方向发展。
2002年,国家电力公司被进一步拆分为发电和电网两个公司,发电和电网的竞争逐渐出现。
第三阶段:2003年至2014年,中国电力行业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
2003年,国家电力公司被分拆为五大发电集团,即华电集团、大唐集团、神华集团、国电集团和华能集团。
继续推进竞争式电力市场建设,发电和电网分开运营。
第四阶段:2014年至今,中国电力行业进行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建立了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电力市场逐渐形成。
电网改革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实现了全面放开电力销售市场,鼓励发电企业多投资建设并自由选择用户。
通过以上的改革,中国电力行业的规制逐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化体制转变。
电力市场的竞争程度不断提高,电力企业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政府对电力行业的监管作用也得到了加强,确保了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稳定运行。
未来,中国电力行业的规制改革还将继续推进。
电力市场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政府将加强对电力行业的监管,加强对发电和电网的统筹规划,推动电力行业向更加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
中国电力改革发展史
中国电力改革发展史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电力行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电力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中国电力行业发展的关键节点。
本文将从中国电力改革的起源、发展过程和取得的成就三个方面,对中国电力改革发展史进行探讨。
一、中国电力改革的起源中国电力改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末期。
当时,中国电力行业普遍存在着供需矛盾、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开始推动电力行业的改革。
1986年,中国国家电力公司成立,实行垂直一体化的电力体制,电力行业的生产、供应和输配环节由国家电力公司垄断经营。
然而,这种垂直一体化的体制在发展中暴露出许多不足之处,如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服务能力有限等问题,亟需进行改革。
二、中国电力改革的发展过程1. 分拆国家电力公司为了引入市场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电力行业的问题,中国政府决定分拆国家电力公司,实行发电、输配分离。
这一改革措施于2002年开始实施。
通过分拆国家电力公司,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推动电力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2. 建立电力市场化体制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逐渐深入。
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电力交易市场、电力交易机构等相继建立,电力价格也逐步放开。
这一改革措施促进了电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了电力行业的竞争力和效率。
3. 推动清洁能源发展中国电力改革过程中,清洁能源的发展也成为重要的方向之一。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增强,中国政府大力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
通过引进先进的清洁能源技术和政策扶持,中国电力行业逐渐实现了煤炭替代、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目标,为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三、中国电力改革取得的成就中国电力改革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1. 电力供应能力大幅提升中国电力改革使得电力供应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
过去经常出现的供电不足、电力短缺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为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50年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50年1、燃料工业部时间(1949-1955年)。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国成立,在中央人民政府领下,组建了燃料工业部对全国煤炭工业,石油业和电力工业实行统管理。
当时电力工业方面直接导的仅有华北电业公司及所属的北京、天津、唐山察中分公司,以及家庄电灯公司和太原力公司,其他各地的电工业均由各地军事管制委员领导的管理。
在国民经济恢时期,自1949年1952年逐步将各地军事管制委会领导和管理的电力单集中到燃料工业部管理。
1950年燃料工业部为管电力工业,专门成立了电管理总局,负责火电厂和输变电程建设,发电、输电、配电、电的全部生产运营;为发展水,成立了水力发电工程局。
并后组建了东北、华北、华东、中、西南和西北六个大区电管理局,归电业管理局统一领导,形成了垂直断、政企合一的电力工业理体系。
2、力工业部时期(1955年-1958年)。
1955年7月,第一届第二次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撤销燃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部和石油工业部。
电力工业成立后,继承了燃料工业对全国电力工业的管职能,为加强专业管理,相成立了电力设计局、基建工程管理,并将水电发电工程局改为水力电建设总局,分别管理火电和输电工程设计、火电和输变工程施工和水电勘设计和施工。
水活电的运行管理和输变电的运行一由各电业局负责与此同时,撤销了业管理总局和六大区电业管理局,省(市、自治区)的电力业均由电力工业部直接领和管理,这是由部接领导省(市、自治区电力工业惟一的一个时期从1956年开始逐调整和充实了省(市、治区)电业工作的管理机构,从形成中央和地方领导相结合、以中领导为主的电力工业管理体。
3、利电力部时期(1958-1966年)。
1958年初党中央召开宁会议,决定在电力工建设中实行“水主辅”的长期建设方针,为快水电建设,决定水利部和力工业部合并。
1958年2月二届五次全国人民表大会通过决议,将水利部和力工业部合并成立水利电力部。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也是我国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起点。
以下是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的历程:1. 制定电力体制改革方案(1986年至1991年):在此期间,我国电力工业开始出现供需矛盾,电力调度难题凸显。
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国家电力公司组织了一系列研究,于1986年至1991年期间制定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了发电企业分配电、输电企业经营电、供电企业售电等制度框架。
2. 试点“分开发电、输送和供电”(1992年至1994年):在1992年,中国电力公司在重庆、广东、广西三个地区试点实施“分开发电、输送和供电”,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探索市场化改革的可行性。
3.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1995年至2002年):随着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成功,中国政府决定全面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在1995年至2002年期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电力体制改革文件,包括《电力法》、《发电企业分开发电和输电的试行办法》等,逐步建立了以电力公司为主体,分权分属的市场化电力体制。
4. 分电源、输配电两个层面的改革(2002年至2004年):在此期间,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搞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完善电力市场制度、优化电力供应结构的方向。
为应对不同电力资源分散储藏的挑战,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开始在分电源和输配电两个层面展开。
5. 建立电力市场交易制度(2005年至2008年):在这一阶段,中国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关于建立电力市场交易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开始建立电力市场交易制度,引入定价机制和竞争机制。
我国电力监管机构也成立了电力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市场竞争和保障市场公平。
6. 建立电力市场监管体系(2009年至今):在2009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成立了国家电力市场监管机构,加强电力市场监管。
我国还出台了一系列细则和政策,进一步完善电力体制改革,加强行业监管,推动电力市场化。
电力体制改革回顾
我国历次电力体制改革回顾回顾历史,我国相关的电力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5年实施集资办电政策——九十年代初期80年代以来我国电力严重缺乏的瓶颈问题日益突出。
为解决这一问题,1985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决定“鼓励地方、部门和企业投资建设电厂”,随后又制定了《关于多种电价实施办法》,这些政策措施揭开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推动了多家办电与多渠道集资办电格局的形成。
“集资办电”政策对解决严重缺电的矛盾功不可没,“还本付息电价”政策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投资办电的积极性,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各类合资电厂纷纷建立,多家办电的格局很快形成。
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初期至1998年撤销电力工业部之前90年代中期党的十四次代表大会确定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电力市场也包含在内。
所谓电力体制改革是指以政企分开、公司化改组、建立市场竞争机制为主要特征,对传统电力体制进行整体配套改革的总称。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1、政企分开、网厂分开、输供分离,实施公司化改组。
2、统一开放、竞价上网,建立电力交易市场。
3、依法管理、竞争有序,建立健全电力市场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
1993年,电力部会同国家计委、经贸委颁发了《全民所有制电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
1994年,电力部提出公司制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的战略取向。
1995年底召开的国家电力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电力体制重大调整的基本模式:政府职能移交政府综合经济部门,企业职能转移到拟组建的国家电力公司,行业职能转移到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1996年4月,《电力法》正式实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日臻完善。
第三阶段:1998年撤销电力工业部至目前实行“网厂分开、竞价上网”试点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简称国电公司)正式挂牌,并与电力部双轨运行。
1998年3月,电力工业部撤销,国家电力公司开始独立运作。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近年来,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不断深化,从垄断性质向市场化、多元化、公平竞争的方向发展。
这一变化是中国电力行业改革的必然结果,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三个方面,分析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的历程。
一、历史发展1. 电力行业垄断时期(1949-2000)新中国成立初期,电力行业全面实行国家垄断,由国家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供应。
在这一时期,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产业,承担了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任务。
电力企业的生产、配电和销售环节均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形成了独角兽式的垄断格局。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电力行业面临着新的改革挑战。
2000年,国家电网公司成立,标志着中国电力行业进行了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通过分拆、重组状态电网企业和电力企业,逐步推进电力市场的市场化进程。
2015年,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相继实行了股份制改革,实现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这意味着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国家电力投资主体,通过发展非主业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扩大了市场参与度,提升了整体竞争力。
二、现状分析1. 电力行业市场化程度提升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行业市场化程度得到显著提升。
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已经实现了完全的市场化运营模式,电力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
电力行业各环节的竞争格局也逐渐形成,市场公平竞争的程度有所提高。
2. 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为了适应电力市场化发展,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治理机制不断完善。
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加大了对电力行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了市场秩序,保障了电力市场的正常运转。
3. 新能源发展迅猛在电力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新能源发展迅猛成为一个突出的特点。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新能源发展,包括风能、光能、水能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不断壮大了电力市场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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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历程2007年05月25日22:39凤凰网财经【大?中?小】?【打印】?已有评论0条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大体上经历了四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1985年之前政企合一国家独家垄断经营阶段。
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是体制性问题造成电力供应严重短缺。
二是1985年至1997年,为了解决电力供应严重短缺的问题,实行了发电市场的部分开放,以鼓励社会投资。
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是存在着政企合一和垂直一体化垄断两大问题。
三是1997年至2000年,以解决政企合一问题作为改革的重点,成立了国家电力公司,同时将政府的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到经济综合部门。
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演变成垂直一体化垄断的问题。
从这一改革的历史轨迹可以清晰地发现,改革的主线是市场化取向改革的逐步深化、政企关系的逐步确立,以及集中解决不同时期存在的突出矛盾。
四是从2002年4月开始。
2002年4月12日,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简称“5号文”),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开端的标志。
新方案的三个核心部分是:实施厂网分开,竞价上网;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从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公司。
“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
为此,原国家电力公司按“厂网分开”原则组建了五大发电集团、两大电网公司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
2002年12月2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十二家涉及电力改革的相关企业和单位正式成立。
此次同时挂牌的十二家电改单位,包括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和南方二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辅业集团。
五大发电集团为华能集团、华电集团、龙源集团、电力投资集团和大唐集团,四大辅业集团为水电规划设计院和电力规划设计院两个设计单位,以及葛洲坝[1.16%?资金?研报]集团和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二个施工单位。
南方电网公司由广西、贵州、云南、海南和广东五省电网组合而成。
国家电网公司下设华北(含山东)、东北(含内蒙古东部)、华东(含福建)、华中(含四川、重庆)和西北5个区域电网公司。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电力行业主要由国家垄断企业统一管理,电力生产、传输和分销都由国家电力公司负责。
由于供需矛盾加剧、电力公司经营效益不佳以及国家财政负担加重,中国政府开始意识到需要进行电力行业的改革。
1994年,中国政府颁布了《电力法》,明确规定了电力市场准入机制和发电、传输和供电的分开运营。
这一法律为电力行业的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
之后,在1995年至2002年期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进入了试点阶段。
国家电力公司按地理区域进行了分割,并建立了多个地方电力公司。
随后,国家电力公司开始推行向电力供应分开的方向发展,逐步实现了电力发电、传输和供应的分离。
2002年,中国政府推出了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电力市场体制改革试点。
这一试点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旨在建立电力市场化运营机制。
在试点期间,电力市场逐步竞争化,实施了电价市场化、电力资产市场化和电力企业经营市场化等措施。
此后,中国电力市场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2004年,中国政府颁布了《电力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市场主体身份、市场监管和政府的角色。
2005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了电力改革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电力资产的改革和重组。
随着电力市场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国电力行业也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果。
电力市场逐渐竞争化,市场主体多样化,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电力价格也逐步市场化。
中国电力行业的规制改革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和困难。
电力市场竞争程度不够充分、电力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以及电力企业垄断程度较高等问题。
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国电力行业需要进一步深化规制改革,促进市场竞争,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并提高电力体制的透明度和效能。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
对中国电力改革的展望
• 加强对垄断电网企业的监管
• 抓紧建设和完善区域发电侧电力市场 • 逐步打破电网企业单一买卖电格局,建立多种 交易模式并存的区域电力市场
制作:第二小组
组长: 组员: 资料收集:
The end
幻灯片制作:
市场经济时期的电力管理体制
自1997年至今,逐步实行政企分开、市场化管理的新体 制。除设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外,原有大型电力企业通过资 产重组和市场整合,构建成11 家集团公司,包括:两大电网公 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 网下设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和西北5个区域电网公司;南方 电网则由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及海南的电网资产重组而成。 五大发电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 司;两大辅业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能 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形成当前中国电力行业格局。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历程
第二小组
从1882年中国有电以来,我国电力工业至今 已经走过了126年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 十分重视电力工业的改革和发展,电力管理体制 先后经历了军事管制、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部、 水利电力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等九次 变革(其中先后两次成立水利电力部、三次成立 电力工业部),目前正酝酿着第十次变革。
电力体制改革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体制(1949-1978)
• 二、改革探索时期的电力管理体制(1979-1997) • 三、市场经济时期的电力管理体制(1997至今)
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体制
从1949年到1978年,电力工业管理实行政 企合一、垂直垄断的管理体制。在这30年中, 中国的电力工业经历了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 部和水利电力部三个时期,在燃料部和电力工 业部时期,对全国电力工业实行集中管理的体 制;进入水利电力部时期,经历了两次分散、 两次集中管理,多年来始终未能摆脱“一分就 乱,一收就危”的怪圈。
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历程、意义和特点
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历程、意义和特点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自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开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我国经济发展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产生了强劲的电力需求,但也造成了持续而严重的电力短缺。
当时的解决办法无非是增加___电力建设投入,但是资金缺口非常大,___实际上不可能独立和集中解决资金投入问题。
因此,1985年国家出台《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提出了集资办电政策,期望地方政府、个人和国(境)外企业投资建设电厂。
这种以“集资办电”形式体现的电力市场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坚定了政府在电力工业中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决心和信心。
为了在整个电力工业中建立市场经济体系,政府开始了政企分开改革,塑造市场竞争和政府管制的市场主体,然后实施“厂网分开”等,为发电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奠定基础。
政企分开改革的时间集中在1988~200年华东等五大区域联合电力公司成立,由能源部直接管理;同时在各省成立了省电力公司,由能源部和省政府管理。
1991年五大区域联合电力公司改组为五大区域电力集团,负责各区域电力的生产、建设与经营。
1993年国务院撤消能源部,重组电力工业部。
1997年成立___,与电力工业部同时运行,电力工业从形式上实现了政企分开。
1998年电力工业部被撤销,___承接了电力工业部所管的全部资产,作为国务院出资的企业独立运营,电力工业正式从中央层面实现了政企分开。
各省电力工业政企分开改革试点工作也在1998年开始,2001年全国大部分省份完成了电力工业政企分开改革,电力企业基本具备了接受政府管制的主体条件。
200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5号文件,按照确定“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原则,将原国家电力公司一分为十一,成立___、南方电网两家电网公司和___、大唐、___、___、___和四家辅业集团公司,为发电侧市场塑造了市场主体。
这些改革措施为电力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历程
我国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历程一、中国电力管理体制改革30年1979年2月,水利电力部撤销,电力工业部成立。
1982年3月,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再度合并为水利电力部。
1984年12月,中央、国务院领导就组建"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利用外资办电、加快电力建设作出批示。
1985年5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等部门《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集资办电政策正式推出。
1987年9月,国务院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电力改革与发展"二十字方针"。
1988年4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水利电力部撤销,组建能源部。
1988年10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成立。
1991年,中国南方电力联营公司组建。
1999年11月,该公司实行厂网分开,其电网部分资产重组后,改制为国家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国电南方公司。
1993年1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成立,同月,东北、华北、华中、西北、华东五大跨省电网组建电力企业集团。
1993年3月,能源部等7个部委撤销,组建电力工业部等6个部委。
1994年1月,国务院批准山东华能发电、华能国际电力、山东国际电源和北京大唐4家电力企业作为首批到海外上市的预选企业。
8月起,4家公司陆续在纽约和香港上市。
1995年12月,八届人大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并自1996年4月1日正式施行。
1996年6月,国家电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
1997年1月16日,国家电力公司正式成立。
1998年3月,电力工业部撤销,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国家经贸委。
1998年9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停止执行买用电权等有关规定的意见》,这标志长达20年的电力短缺局面基本结束。
199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两改一同价"正式启动。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一览
2005年2月全国《电力监管条例》颁布。
主要内容包括:电力监管机构的设置,监管机构的职责,监管措施,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005 新定价机制实施2005年3月全国制定与《电价改革方案》相配套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三个实施办法。
标志着我国电价将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2006 煤电二次联动2006年6月全国第二次煤电联动,火力电企电价调整,各区域上调幅度不同,在1.5%-5%之间。
2007 19号文件颁布国务院又于2007年颁布《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7)19号〕,强调电改需根据5号文精神,责令各部委着力推进。
2008 7-8月电价两次上调2008年7月和8月全国电价两次上调,上网电价平均涨4.14分,销售电价平均涨2.61分,缓解了煤价大幅上涨导致的电企亏损。
2009 电改首入政府工作报告2009年3月全国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继续深化电价改革。
“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
”2009 电价执行报告发布2009年9月14日全国电监会发布《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
我国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良好,但政策执行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
2009 交易价格管理通知出台2009年10月全国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 中电建、中能建成立2011年9月29日,两大电力辅业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挂牌成立,并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签订了分离企业整体划转移交协议。
历时近9年的电力行业主辅分离告一段落。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
在此之前,中国的电力行业完全由国有企业垄断经营,存在着由于资源配置不合理、企业效率低下、供电不足等问题。
中国政府决定进行电力行业规制改革,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以提高电力行业的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一阶段是在1984年至1997年之间,政府开始实施电力结构调整政策,计划建立一个全新的电力产业结构。
根据这个政策,国家电力公司(SEPC)和地方电力公司(LEPC)被建立起来,国家电力公司负责中央发电厂的管理和电力市场的监管,地方电力公司负责地方电网的建设和运营。
政府鼓励私人资本进入电力行业,从1985年开始陆续引入外资和引进台商投资。
在第二阶段中,1998年至2002年,政府进一步加强了电力产业的市场化改革。
在此期间,政府分离了电力的生产与供应环节,实行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分家。
国家电力公司改名为国家电投集团和中国电力公司,负责水电和火电资源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允许电力企业之间通过竞争的方式进行电力交易,在电力市场中形成供需平衡。
2002年,中国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为全国范围内的电力交易提供服务。
第三阶段是从2003年开始的政府推行的电力市场化和电力体制改革政策。
政府重点推动了电力市场的发展,包括建设和发展电力交易市场、促进分布式发电和能源服务公司的发展、推动电力企业的上市改革等。
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成立,并被授权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能源规划和能源管理政策。
第四阶段是在2015年以后,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的重点逐渐转向深化改革和完善机制。
政府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的开放,引入竞争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加快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
政府鼓励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大力推动电力行业的绿色转型。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发展,从最初的电力结构调整,到电力市场化改革,再到深化改革和完善机制。
这些改革的目的是提高电力行业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监管力度,推动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电力体制改革回顾
我国历次电力体制改革回顾回顾历史,我国相关的电力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5年实施集资办电政策——九十年代初期80年代以来我国电力严重缺乏的瓶颈问题日益突出。
为解决这一问题,1985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决定“鼓励地方、部门和企业投资建设电厂”,随后又制定了《关于多种电价实施办法》,这些政策措施揭开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推动了多家办电与多渠道集资办电格局的形成。
“集资办电”政策对解决严重缺电的矛盾功不可没,“还本付息电价”政策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投资办电的积极性,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各类合资电厂纷纷建立,多家办电的格局很快形成。
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初期至1998年撤销电力工业部之前90年代中期党的十四次代表大会确定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电力市场也包含在内。
所谓电力体制改革是指以政企分开、公司化改组、建立市场竞争机制为主要特征,对传统电力体制进行整体配套改革的总称。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1、政企分开、网厂分开、输供分离,实施公司化改组。
2、统一开放、竞价上网,建立电力交易市场。
3、依法管理、竞争有序,建立健全电力市场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
1993年,电力部会同国家计委、经贸委颁发了《全民所有制电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
1994年,电力部提出公司制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的战略取向。
1995年底召开的国家电力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电力体制重大调整的基本模式:政府职能移交政府综合经济部门,企业职能转移到拟组建的国家电力公司,行业职能转移到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1996年4月,《电力法》正式实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日臻完善。
第三阶段:1998年撤销电力工业部至目前实行“网厂分开、竞价上网”试点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简称国电公司)正式挂牌,并与电力部双轨运行。
1998年3月,电力工业部撤销,国家电力公司开始独立运作。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历程 凤凰网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历程2007年05月25日22:39凤凰网财经【大?中?小】?【打印】?已有评论0条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大体上经历了四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1985年之前政企合一国家独家垄断经营阶段。
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是体制性问题造成电力供应严重短缺。
二是1985年至1997年,为了解决电力供应严重短缺的问题,实行了发电市场的部分开放,以鼓励社会投资。
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是存在着政企合一和垂直一体化垄断两大问题。
三是1997年至2000年,以解决政企合一问题作为改革的重点,成立了国家电力公司,同时将政府的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到经济综合部门。
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演变成垂直一体化垄断的问题。
从这一改革的历史轨迹可以清晰地发现,改革的主线是市场化取向改革的逐步深化、政企关系的逐步确立,以及集中解决不同时期存在的突出矛盾。
四是从2002年4月开始。
2002年4月12日,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简称“5号文”),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开端的标志。
新方案的三个核心部分是:实施厂网分开,竞价上网;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从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公司。
“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
为此,原国家电力公司按“厂网分开”原则组建了五大发电集团、两大电网公司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
2002年12月2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十二家涉及电力改革的相关企业和单位正式成立。
此次同时挂牌的十二家电改单位,包括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和南方二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辅业集团。
五大发电集团为华能集团、华电集团、龙源集团、电力投资集团和大唐集团,四大辅业集团为水电规划设计院和电力规划设计院两个设计单位,以及葛洲坝[1.16%?资金?研报]集团和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二个施工单位。
南方电网公司由广西、贵州、云南、海南和广东五省电网组合而成。
国家电网公司下设华北(含山东)、东北(含内蒙古东部)、华东(含福建)、华中(含四川、重庆)和西北5个区域电网公司。
电力改革历程
第二小题历史:50多年来,中国电力体制的变革,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78年,电力工业管理实行政企合一、垂直垄断的管理体制,虽然发电量和装机容量都增长迅猛,但电力供需矛盾十分严重。
第二阶段,从1978年到1997年,电力工业对政企分开、市场化管理体制进行了探索,虽然发电环节引入有限竞争,但投资主体还是国有为主第三阶段自1997年至今,逐步实行政企分开、市场化管理的新体制。
目的:形成规范高效竞争和公正的电力体系,逐步向市场化管理体制过度当前,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展缓慢,电力资源市场配置机制不能确立的关键原因,就是缺乏必要的市场交易主体,更确切地说是没有形成合格的购电主体。
而没有形成合格购电主体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赋予购电人购电选择权,没有在开放发电侧市场的基础上,开放购电侧市场,因而无法形成多买多卖、自主交易的市场机制。
不放开购电侧市场,限制购电人对电力产品的自由选择权,即使开放了发电侧市场,最多只能形成多对一的买方垄断的市场交易格局。
由于没有形成真正的市场交易机制,在这种市场结构下,政府对电力工业在电量、电价、投资等诸多方面采取现行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关键环节:打破垄断电力垄断的几种表现形式1.行业垄断。
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水力、煤炭、石油等资源是公共资源,它的开发能给社会以外部效益,而市场交易不可能把一个项目的外部效益考虑进去。
因此,为了避免市场交易造成对资源的不适当分配,要求对能产生外部效益的活动由政府用公共资金来承担和控制。
政府承认电力市场中的垄断公司,把电力工业看成是在长期发展中能“自我完善”、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允许其独家垄断市场,并由政府发给执照作为一定供电区内特许的垄断经营者。
同时,要求电力公司为供电区内所有的用户服务,且电价应受政府的审查,使其获取的利润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以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等等。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不但其它部门的参与受到限制,就是电力工业自身的发展也是受到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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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历程
2007年05月25日22:39 凤凰网财经【??】?【】?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大体上经历了四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1985年之前政企合
一国家独家垄断经营阶段。
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是体制性问题造成电力供应严重短缺。
二是1985年至1997年,为了解决电力供应严重短缺的问题,实行了发电市场的部分幵放,以鼓励社会投资。
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是存在着政企合一和垂直一体化垄断两大问题。
三是1997年至2000年,以解决政企合一问题作为改革的重点,成立了国家电力公司,同时将政府的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到经济综合部门。
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演变成垂直一体化垄断的问题。
从这一改革的历史轨迹可以清晰地发现,改革的主线是市场化取向改革的逐步深化、政企关系的逐步确立,以及集中解决不同时期存在的突出矛盾。
四是从2002年4月幵始。
2002年4月12日,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简称“ 5号文”),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幵端的标志。
新方案的三个核心部分是:实施厂网分幵,竞价上网;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从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公司。
“初步建立竞争、幵放的区域电力市场”。
为此,原国家电力公司按“厂网分幵”原则组建了五大发电集团、两大电网公司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
2002年12月2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十二家涉及电力改革的相关企业和单位正式成立。
此次同时挂牌的十二家电改单位,包括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和南方二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辅业集团。
五大发电集团为华能集团、华电集团、龙源集团、电力投资集团和大唐集团,四大辅业集团为水电规划设计院和电力规划设计院两个设计单位,
以及[1.16%??]集团和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二个施工单位。
南方电网公司由广西、贵州、云南、海南和广东五省电网组合而成。
国
家电网公司下设华北(含山东)、东北(含内蒙古东部)、华东(含
福建)、华中(含四川、重庆)和西北5个区域电网公司。
新成立的五大发电集团资产占内地电力资产总额33.8 %。
据了解,国家有关
部门对5大发电集团制订了较明确的资产重组方案。
华能集团将增加部分水电资产和西部地区发电资产,可控容量将达到3627万千瓦,权益容量1938万千瓦。
中电投资集团将拥有原国家电力公司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的
资产,可控容量将达2889万千瓦,权益容量为2196万千瓦。
大唐电力拥有北京[-1.00%??]股份有限公司,可控容量3225万千瓦,权益容
量2035万千瓦;
华电集团拥有山东国际电源幵发股份有限公司,可控容量3109万千瓦,权益容量2092万千瓦;
龙源集团拥有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控容量3043万千瓦,权益容量2035万千瓦。
在整个国电系统2万多万千瓦的发电资产中,没有进入重组的发电可控容量达
4053.51万千瓦,权益容量达3384.05万千瓦,占全部国电资产约20%。
对于重组中设立的辅业集团公司(包括区域公司、省公司设立的辅业集团公司)划拔的参股发电资产权益容量920.01万千瓦,用于支持主辅业分离改革;为南方电网公司预留用于保留或转让的发电资产可控容量276万千瓦(权益容量219万
千瓦);国家电网公司保留并转让的发电资产870万千瓦。
在五大发电集团之外,隶属于国家发改委的国华电力、隶属于国家幵发投资公
司的国投电力以及正在寻求上市的长江电力,这些公司将组成仅次于五大发电集团的第二梯队。
国华电力、国投电力的装机容量均在1000万千瓦以上,电源布点
比较均衡合理,在争夺新建电源项目上也有实力和影响力强大的大股东做其后盾,在发电市场中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长江电力总股本为55.3亿股(原称为三峡电力,考虑到幵发长江的深远意义,后确认名称为长江电力)由三峡总公司(占总股本的89.5 %)以电厂经营性资产形式出资,连同华能国际集团(3%)、[-0.14%??]
天然气集团(3%)、中国核工业集团(3%),葛洲坝集团(1%)、长江水利委员会设计院(0.5 %)联合发起设立。
所包含的三峡水电厂属于国家重点项目,其市场份额有一定的保证,而且水电是今后我国电力发展的重点,因此可以说长江电力在发电市场新格局中的重要地位是难以动摇的。
相比之下,地方性的发电企业在新市场格局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除了一些已经有较大规模的地方性发电集团,如粤电资产管理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1.37%?]集团等,或者一些地方发电企业组织起来形成的发电集团,其它的小规模发电企业在新格局中将很难寻找到自己的位置。
尽管均衡是此次分拆的原则,但综合各集团的容量、资产情况、人员情况,以及各集团的电力资产质量、市场份额及增长潜力、运营成本和电源结构情况来看, 中电投(中电国
际)和华能集团总体状况较好,未来发展潜力和竞争力较强,位
居前茅;龙源集团居中;大唐集团、华电集团次之。
四年多来,发电逐已形成投资多元化的竞争格局。
目前全国约有六七十家独立
发电企业已进入市场,期间电力装机容量近乎翻番。
国家电力公司也由电改前的年毛利润不足200亿元,净利润几十亿元,增至现在的逾千亿元的毛利润,500
多亿元的净利润。
并且,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在近三年,电力设备价格大约上涨了15% ;而电厂基础建设所使用的水泥、等建筑材料的价格也上涨了大约40%等情况下取得的。
但是,在“十五”期间电改,毕竟只是漫漫电力改革长路上的第一步,却没有触动电力垄断等根源性问题,还存在有“没有完成的改革任务”。
这主要指2002年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5号文件中提及的电力资产的分清划拨和主辅分离。
而以上两项内容,则正是“十一五”期间需要继续推进、深化进行的。
除进行输配分幵的研究和推行试点以外,处理厂网分幵的遗留问题、加快建设
区域电力市场、深化农村电力改革、电力法和配套法规修订、电力企业重组、输配电价改革、政府监管体制和对电力行业规划体制的完善等,都是留待“十一五” 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和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