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成都工益化工装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建
探伤室环评报告表(报批版)
探伤室环评报告表(报批版)
编号:BF—2013—4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
项目名称: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日期: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一、项目概况
三、项目周围地区环境现状
四、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图5 X 射线探伤机结构组成
⑵X 射线产生原理
在工业探伤上,X 射线的产生是利用X 射线管中高速度电子去撞击阳极靶,从而产生X 射线。
X 射线管是用来产生X 射线的一种真空二极管。
其阴极(灯丝)用来产生热电子。
在阳极与阴极间加高电压,电子由于阳极高电位的吸引,即以高速度向阳极靶撞击。
X 射线管两极的高电压是由高压发生器(主要由高压变压器等组成)供给的。
图6 X 射线管示意图
⑶探伤原理
X 射线探伤机在工作过程中,通过X 射线对受检工件进行照射,当射线在穿过裂缝时其衰减明显减少,胶片接受的辐射增大,根据曝光强度的差异判断焊接的质量。
如有焊接质量问题,在显影后的胶片上产生较强的图像显示裂缝所在的位置,X 射线探伤机据此实现探伤的目的。
⑷X 射线探伤机主要技术参数见表4
表4 X 射线探伤机主要技术参数表
型号及指标
XXH-2505
XXQ-2505 XXGH-2005Z
X 射线柜 X 射线管 高压变压器 低压变压器 灯丝变压器 冷却装置 温度保护
控制柜
调压器 继电器 电压表 电流表 计时表
保护装置
控制按钮
低压电源
电源
五、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
六、项目营运对环境的影响预测
七、辐射安全分析与评价
八、结论与建议。
四川省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四川省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正文:---------------------------------------------------------------------------------------------------------------------------------------------------- 四川省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1992年9月10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污染源监测的管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和《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污染源,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产生其他公害的工矿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业污染源监测,包括企业根据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对本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实施的定期监测,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对工业污染源实施的监督性监测。
第四条工业污染源定期监测,由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承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业污染源监测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范围与职责第六条工业污染源监测范围,包括对工业废水、废气(含粉尘、烟尘)、物理污染(工业噪声、振动、辐射、电磁波等)和有害固体废弃物的监测,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净化效率的监测。
第七条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年度频次为工业废水2-4次,废气、物理污染、固体废弃物和净化设施效率1-2次;定期监测不得低于上述频次。
一般工业污染源监测可参照上述频次进行。
第八条排污企业单位及其监测机构的职责:按照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的监测项目、采样点位、年度频次及每次的频率,组织对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和净化设施效率进行定期监测。
本企业设有环境监测机构并通过资质审查的,由其监测机构承担;未设有监测机构的,或虽设有监测机构但未通过资质审查的,委托其他通过资质审查的监测机构承担。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0.04.19•【字号】川环办发[2010]62号•【施行日期】2010.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办发[2010]62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依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罗秀兵联系电话:************传真:************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康宇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scepi@附件: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附件: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是是加强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积极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
依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3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一)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处置及救援资源,周边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化学品生产和贮存的种类、数量等情况,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档案及数据库,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二)为研究制定环境风险源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环境风险源评估制度,实现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奠定数据基础。
(三)为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能力,提供基础信息。
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第九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7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第九批)的公告正文:----------------------------------------------------------------------------------------------------------------------------------------------------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7号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第九批)的公告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已获得各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活动或活动中的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第九批)予以公告(见附件1、2)。
经我部公告的活动或活动中的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其豁免备案证明文件在全国有效,可不再逐一办理豁免备案证明文件。
附件:1.第九批已获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放射性同位素汇总表2.第九批已获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射线装置汇总表生态环境部2021年3月4日附件1第九批已获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放射性同位素汇总表序号申请备案单位申请备案单位类型备案明细豁免单位类型备案文号1哈里伯顿(中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的型号为L2-472的Cs-137放射源(活度为9.435E+3Bq)和型号为L2-990的Cs-137放射源(活度为9.916E+3Bq)最终用户津辐豁备[2020]0004号2武汉德锶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单位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浓度测定仪的C-14放射源(活度9.25E+5Bq)最终用户鄂辐豁备[2020]5065号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FM-2000系列相分率检测仪中含有一枚型号为XBa3.06的Ba-133放射源(活度为9.25E+5Bq)最终用户甘豁辐备[2021]001号4赛默飞世尔(上海)仪器有限公司销售单位Thermo Scientific 5014i系列β射线颗粒物连续监测仪、Thermo Scientific Model 5028i连续颗粒物监测仪、Thermo Scientific 5030i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SHARP)、DM5018室外颗粒物连续监测仪各含有一枚C-14放射源(活度为3.7E+6Bq)最终用户沪辐豁备[2020]8号5南京愚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单位用于环保型密度计的型号为DPRO-66的Na-22放射源(活度9.25E+5Bq)最终用户苏辐豁备[2020]0014号6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底层密度仪计数器校准的型号为H6-09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K1-260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25号7成都原子高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用于仪器校准的1g的Ba-13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固态,总活度为4E+5Bq,活度浓度4E+5Bq/g)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27号8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47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30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29号9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39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2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35号10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4-07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M2-70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39号11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4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2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0号12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37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M2-732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3号13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1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6号14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13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M2-725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7号15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31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25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9号16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2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M3-729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52号17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3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56号18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3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49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57号19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3-89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2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59号20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4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5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0号21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50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29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1号22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1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4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2号23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2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1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3号24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5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6号25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单位用于大气颗粒物在线分析仪生产线的C-14放射源(活度为3.7E+6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73号附件2第九批已获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射线装置汇总表序号申请备案单位申请备案单位类型备案明细备案文号1厦门市未来亚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WLAT-MXR02001型X射线机(最大管电压100kV,最大管电流5mA)闽环辐豁[2020]0020号2通化耀程光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GF-T3030-G型高速成像分拣系统(最大管电压60kV,最大管电流0.5mA)、XGF-T2005-P型高速成像分拣系统(最大管电压30kV,最大管电流0.3mA)吉辐豁备[2020]002号3广州思肯德电子测量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TiLe型X射线测厚装置(最大管电压5kV,最大管电流0.5mA)粤辐豁备[2020]0042号4深圳市西凡谨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F-A3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EXF820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EXF960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EXF990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F-A5/A5SDD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F-A6/XF-A6SDD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W7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W8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T6/XRF-T6SDD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T9V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M700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W9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W1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粤辐豁备[2020]0051号5深圳市禾苗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生产单位E8-P型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2mA)、E8-S型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2mA)粤辐豁备[2020]0063号6深圳市智诚精展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S70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90kV,最大管电流0.2mA)、S72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90kV,最大管电流0.2mA)、S92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130kV,最大管电流0.3mA)、DS30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90kV,最大管电流0.2mA)、DS32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90kV,最大管电流0.2mA)粤辐豁备[2020]0072号7深圳市善时仪器有限公司生产单位iEDX-150T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iEDX-150WT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iEDX-150μT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iEDX-150μWT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EDX-1200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粤辐豁备[2020]0087号8伟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Quik II型X射线点料机(最大管电压80kV,最大管电流1mA)苏辐豁备[2020]0002号9南京德茂赛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位PHI 5000VersaProbe3型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最大管电压20kV,最大管电流10mA)、PHI QuanteraII型X 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最大管电压20kV,最大管电流10mA)、PHI X-tool型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最大管电压20kV,最大管电流10mA)、PHI Quantes型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最大管电压20kV,最大管电流10mA)苏辐豁备[2020]0006号10江苏一六仪器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AU型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0.8mA)、XTD型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0.8mA)苏辐豁备[2020]0026号11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生产单位MXF-N3 Plus型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00mA)苏辐豁备[2020]0016号12日立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销售单位EA8000A型X射线异物分析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35mA)、FT160型X射线荧光镀层厚度测量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1mA)沪辐豁备[2020]6号13奥林巴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销售单位BTXIII型X射线衍射仪(最大管电压30kV,最大管电流0.33mA)沪辐豁备[2020]7号上海精谱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EDX-6800PLUS型X荧光分析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0.9mA)、ELITE600PLUS型X荧光分析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0.9mA)、WISDOM-9800PLUS型X荧光分析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0.9mA)沪辐豁备[2020]11号15上海核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SYD17040A型X荧光油品硫分析仪(最大管电压10kV,最大管电流0.5mA)、HY2300型X荧光多元素分析仪(最大管电压10kV,最大管电流0.5mA)沪辐豁备[2020]12号16杭州千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ZCD-XSXJC型X射线液位检测装置(最大管电压23kV,最大管电流0.02mA)浙环辐备[2020]1003号17宁波岛津真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单位SMX-800型岛津微焦X射线透射装置(最大管电压80kV,最大管电流166μA)浙环辐备[2020]1005号18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位S8 TIGER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60kV,最大管电流170mA)京辐豁备[2021]2号——结束——。
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指南
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指南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指南(试行)为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辐射工作场所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程序与方法,严格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管理及辐射防护措施,保障公众、辐射工作人员以及环境安全,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市(州)、县(区、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实施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五)《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七)环境保护部《对γ辐照装置运营单位的安全要求》(八)环境保护部《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环发[2007]8号)(九)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辐照装置卡源故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9]1277号)(十)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X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川环发[2007]42号)(十一)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的通知》(川环办发[2010]49号)三、职责分工(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对辖区内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二)对环境保护部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环保厅)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由省环保厅负责发证前的监督检查,并接受环境保护部的督察。
(三)对省环保厅直接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由省环保厅负责发证前的监督检查,市、县级环保局协同省环保厅实施监督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1.12•【字号】川办发〔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6〕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刻汲取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监管“盲区”和“真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1〕20号)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加强领导,制定和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确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年度目标。
2.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
3.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问责。
4.完善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以及相关的环境保护各个环节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发[2014]213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发〔2014〕213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为规范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2014〕43号),我厅制定了《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10月21日附件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2014〕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各级财政投资建设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监测质量管理。
第三条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主要包括水质自动监测和空气自动监测,具体包括水质自动监测子站和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中心计算机房、质量管理实验室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省环境保护厅对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根据国家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和完善本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考核与培训;对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管理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五条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监测质量技术监督。
设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制定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的运行维护、人员上岗、信息传输、数据处理与审核、监督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和规范,编制自动监测运行作业手册;受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对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人员进行上岗考核;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控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的量质溯源与传递、手工比对、质控考核以及质量检查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平台和监测数据实时发布平台。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川环发[2006]1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川环发[2006]1号)各市(州)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就依法加强我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凡在以下区域进行开发建设,新布设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建设项目的园区、基地,必须进行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包括:江河湖沿岸,特别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附近区域;人口集中居住区域附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中确定的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及其附近。
(二)对在上述区域已经建成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建设项目的园区、基地,必须结合开发建设规划的调整和后续开发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对上述园区、基地的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可行性与风险性论证。
除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论证外,还应包括:环境容量分析、生态状况评价和环境安全分析;产业布局、产品结构、生产规模以及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因素及风险几率分析;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方案。
(四)各级环保部门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及时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有关方案、预案组织论证,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2018年 第4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正文:----------------------------------------------------------------------------------------------------------------------------------------------------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2018年第4号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明确环评审批权责,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际,我厅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予以公告。
一、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我省将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进步、污染防治技术发展和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适时调整该目录。
二、已经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建设项目,其调整、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按本公告分级审批规定执行。
三、除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厅审批的项目外,市(州)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二)除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厅审批的项目外,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铁路、水运、油库和气库、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煤炭洗选和配煤、型煤和水煤浆生产、有化学处理或喷漆工艺的轻工类制品、屠宰、机场导航台站等配套工程、规模2万吨/天及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220千伏及以下的输变电工程。
案例-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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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下午,简阳市、资中县、内江市政府紧急召开会议,迅速作出应急方 案。由于不知道污染源究竟来自何处,简阳市环境监测站随即将沱江严重污 染的情况紧急上报四川省环保局。经过四川省环保局初步认定,位于沱江上 游的成都市青白江区境内的川化集团公司为这次污染的“真凶”。 川化集团曾是四川化工行业的“龙头老大”,现仍居全省前5名之列,化 肥产品占全省10%的市场份额。 四川省环保局随即派出3个调查小组开始沿沱江进行调查。调查组在川化 集团第二化肥厂排污口进行了抽样取水。经检测,氨氮含量严重超标,当即 认定川化集团违规排污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川省环保局采取果断措施 关掉了川化集团第二化肥厂的相关设备,使得污染源被切断。 3月6日,四川省环保局事故调查组得出结论:川化集团第二化肥厂于 2003年11月20日停车进行技改,2004年2月14日,该公司违背“三同时”制 度,违反环保程序,擅自开车试运行。试运行中该化肥厂水解、解析装置的 两台给料泵出现故障,致使尿素工艺冷凝液氨氮指标过高,不能进入锅炉回 用,直接向毗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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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下旬到3月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骤然降临在流经四川省中 南部的沱江下游两岸,50万公斤鱼类被毒死,百万人断水,上千家企业、 餐饮业等被迫停产关门,造成经济损失达3亿元。环保部门监测表明,这次 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亚硝酸盐,在上述江段形成了在实施技改 调试过程中,相关设备出现异常故障,导致氨氮严重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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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的一个早晨,在四川简阳市,周某披衣起床,循声来到 沱江边,他吃惊地看见,江面上处处漂着水花,一群一群的鱼像喝醉 了酒似地乱蹦乱跳,一些大鱼甚至还跳到了岸上。周长春是简阳市星 光村的村民,他做梦都没有见过那么多鱼会自己跳上岸来。 接下来的几天,江水的颜色越来越浑浊,气味也越来越难闻,漂 到江边的死鱼也越来越多。 3月1日,很多市民发现,水龙头流出来的水呈褐黑色,刺鼻的味 道也比先前更为浓烈。这时,一些警觉的市民开始怀疑自来水出了问 题。 3月2日下午3时,简阳市政府向市民发布了“暂时停止饮用自来 水”的通告。 暂时停止饮用自来水后,简阳市民的饮用水开始告急。紧接着, 沿沱江约62公里的污染带上的两座城市资中和内江也停止了在沱江取 水和向市民供水。
放射科医用射线装置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川辐环验字(2014)第RM0280号(公示版)项目名称:放射科医用射线装置迁建项目(1期)委托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二O一五年三月1 前言1.1 项目和验收监测的由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2003年与原川化集团职工医院合并,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治疗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
2013年8月,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正式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实施合作与委托管理。
为适应青白江区不断发展医疗需求,提升青白江区卫生服务水平,逐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区委、区政府迁址新建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院址由青白江区青江南路87号迁至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15号。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医疗服务需求,提升该区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医院迁建放射科医用射线装置项目,其建设内容主要为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以下简称DS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和10台Ⅲ类射线装置。
医院于2014年6月委托四川省辐射环境评价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放射科医用射线装置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该项目包括1台Ⅱ类射线装置、10台Ⅲ类射线装置),并取得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川环审批[2014]509号)。
项目建成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
医院按照要求委托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负责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我站接受委托后,经过收集资料,现场监测,于2015年2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2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程内容本次验收监测项目的范围是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1台GEInnovative 3100-IQ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1台A CphaRT 医用乳腺钼靶X光机,1台TH-600数字胃肠机,1台light speed VCT CT机,1台DEFinium6000DR,1台Angell-DR-A-L数字化X光机,1台SIREMOBIL COMPACT L移动式C臂X光机(均为Ⅲ类射线装置)。
四川省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川府发〔1981〕4号
四川省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四川省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1981年1月10日川府发〔1981〕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六条、十八条、三十二条的规定,为促使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在进行建设和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做到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
凡新建、改建、扩建款项和技措、挖潜、革新、改造项目,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各生产、建设、设计、施工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
各种有害物质的排放,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计划各主管部门在编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计划任务书时,必须同时将防止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和综合利用项目列入计划;凡与改建、扩建项目相联系的原有污染问题,应采取措施一并解决。
计划任务书中应有防止污染,保护环境的内容,其内容是:1.指明有无污染物及其种类的数量;2.要有污染物的处理方法或综合利用的意见,以及如何达到排放标准的措施;3.防治污染的投资要列入计划;4.保护环境生态应有措施规划。
在下达计划任务书时,应抄送同级环保局(办);凡没有防治污染设施的项目,不得下达计划任务书,各级计委、建委严格把关;各级环保局(办)认真检查监督。
三、厂址选择选厂定点要注意保护环境,合理布局,全面规划;凡有危害环境的工厂和设施,原则上不得建设在城市上风向、水源上游、居民稠密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历史文物保护区、温泉、疗养区和自然保护区。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和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和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0.06.21•【字号】川环办发[2010]96号•【施行日期】2010.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和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环办发[2010]96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为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和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环工治发〔2010〕13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同时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一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对前一阶段环境保护部排查和重点抽查的工程建设项目务必认真清理,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做到对本辖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环境违法事实底数清、情况明。
二、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重大变动、“三同时”不落实、久拖不验、越权审批、拆分环评、降低环评等级、违反环保准入规定审批等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落实措施予以整改。
三、对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已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限期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
对未经环保验收或环保验收不合格且投入试生产超过一年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四、对违规审批、使用环保资金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对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环保效益难以正常发挥的,要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环保资金审批和使用中发现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违法违纪问题的,要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法及时予以处罚,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按程序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处理。
六、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管职责和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和环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关于发布2024年辐射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关于发布2024年辐射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4.07.01•【文号】核设函〔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正文关于发布2024年辐射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核设函〔2024〕16号各相关单位:为加快完善辐射监测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效率,现将《环境γ辐射剂量率累积监测法》等27项标准纳入2024年辐射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一批)(见附件)。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试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等要求开展预研究工作,编制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二、项目周期为12个月,项目承担单位须在12个月内开展文献调研、条件试验、实验室间验证等工作,完成标准制修订过程全部实验研究和材料编制工作,于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未按时完成的,终止该单位的预研究工作。
三、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对标准预研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调度。
四、我司将对完成预研究的项目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对达到立项要求的项目按程序申请立项。
立项后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由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承担。
五、请各单位认真开展专家研讨,广泛听取意见,严谨科学、扎实高效地推进标准预研究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预研究任务。
联系人:核设施安全监管司监测应急处陆建峰、马磊电话:(010)65646036、65646035附件:辐射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一批)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2024年7月1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报告格式(试行版)的通知-川环办发[2008]209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报告格式(试行版)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报告格式(试行版)的通知(川环办发[2008]209号)各市(州)环保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环境监测管理,省环保局开展了我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格式统一工作。
今年3月,省环保局将监测报告格式讨论稿印发各地,并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有关业务室和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绵阳、南充、宜宾、眉山市监测站就监测报告格式开会进行了研究讨论。
根据各地的返回意见,省环保局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四川省环境监测报告(试行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环境监测报告(试行版)试行期一年,在试行期内,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各地环保局、监测站以书面形式向省局科标处反映。
本试行版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四川省环保系统所属2级和3级环境监测站均按此要求执行。
四川省环境监测报告(试行版)电子文档模板上传于四川省环保网,请自行下载。
附件: 1、监测报告编制要求2、监测报告格式3、监测报告审查记录表4、监测报告示例15、监测报告示例2二○○八年九月九日附件1:监测报告编制要求:本监测报告编制原则和编写内容的各项要求适用于四川省环保系统所属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
新建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表)、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报表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表不在此要求之列。
一、报告封面1.项目名称、监测单位及委托单位名称要规范书写,不能用简称。
2、监测报告按年度编号,包含年号和序列号,必要时在序列号前注明监测因子(如:水、气、声、固废等)3、监测类别分为: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委托监测、其它等。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辐射安全管理相关问题的复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辐射安全管理相关问题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0.10•【文号】环办辐射函[2016]1797号•【施行日期】2016.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正文关于对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辐射安全管理相关问题的复函环办辐射函[2016]1797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你厅《关于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辐射安全管理相关问题的函》(川环函〔2016〕1476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根据我国《射线装置分类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第26号),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属“其它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范畴,为Ⅲ类射线装置。
二、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的相关要求,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辐射工作单位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取得省级环保部门(或其委托的市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纳入辐射安全监管。
三、根据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的相关要求和国际辐射防护实践,不得采用电离辐射设备进行大规模人体相关普查性质的检测,因此使用单位应确定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正当性并严格限定其使用范围和对象,不得在公共场所对公众大规模使用。
四、你厅应严格执法,对未经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公众安全。
特此函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0月10日。
成都辐射安全许可证办事指南
成都辐射安全许可证办事指南一、成都辐射安全许可证概述辐射安全许可证是指在我国对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处理、处置等活动的单位进行许可的一种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及《四川省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成都市各企事业单位需在开展相关活动前,向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以下是关于成都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办事指南。
二、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条件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组织;2. 具备与所从事的辐射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 具备与所从事的辐射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设备;4. 具备与所从事的辐射活动相适应的辐射防护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所需材料1. 成都市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2. 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4. 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及审查批准文件;5. 辐射防护设施验收报告;6. 辐射防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7. 辐射事故应急措施;8.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9. 场所、设施和设备的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10.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流程1.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条件和所需材料,提前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成都市生态环境局;3. 受理申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4. 技术审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等进行技术审查;5. 审批: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技术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审批;6. 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通过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向申请单位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
工业X射线探伤室设计简述
工业X射线探伤室设计简述贾鹏军;王联国【摘要】为满足对X射线探伤辐射防护越来越严格的要求,本文介绍了X射线探伤室的一般设计过程及部分设计经验,同时阐述了在屏蔽计算、防护铅门、土建、通风、水电暖、暗室、采光等设计方面应注意的技术问题,并简述了X射线探伤室在后期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期刊名称】《内蒙古石油化工》【年(卷),期】2013(000)019【总页数】3页(P65-67)【关键词】X射线探伤室;屏蔽;设计【作者】贾鹏军;王联国【作者单位】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陕西西安 710077;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陕西西安 71007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G115.281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X射线探伤技术在压力容器、特殊板材、石油管等行业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已成为无损检测的重要方法之一,X射线的应用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利益,但同时给X射线探伤辐射防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X射线探伤从业人员的不断增加,X射线探伤的安全防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对工业探伤用X射线的防护有3种方法:屏蔽防护、距离防护、时间防护。
车间内使用的探伤室各墙体与射线源的距离改变有限,而时间上又受到工艺操作的限制和工作效率的影响,要降低工作人员的受照射剂量水平,只有进行屏蔽防护,在对X射线的屏蔽防护中,以混凝土墙进行屏蔽防护造价最低,应用最为广泛[1]。
本文介绍了工业X射线探伤室的一般设计过程,同时简述了在屏蔽计算、土建、门机连锁、实时监视、通风、采光、水电暖布置、暗室设计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供同行参考。
下面以某研究所探伤室设计过程为例,简述工业X射线探伤室的设计过程。
图1 X射线探伤机辐射示意图1 设计依据本探伤室按300kV、5mA定向X射线探伤机进行设计(如图1)。
探伤机型号XXQ-300。
5D(定向),技术参数为:输入功率3.0kW;管电压调节范围170~300kV;管电流5mA;焦点尺寸2.3×2.3mm2;有效角度40°±5°;最大穿透(A3钢·mm)45mm;灵敏度1.5%。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废旧金属入炉冶炼前进行放射性检测的通知-环监[1997]415号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废旧金属入炉冶炼前进行放射性检测的通知
正文:
----------------------------------------------------------------------------------------------------------------------------------------------------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废旧金属入炉冶炼
前进行放射性检测的通知
(环监[1997]415号)
各有关部委、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最近收到青海省环保局的报告,称西宁特殊钢集团公司在废料场发现放射性污染,经检测表明,是回收的废旧钢料中夹带放射性物质(放射源)所致。
因发现和处理及时,未造成新的钢产品和冶炼炉的污染。
在回收的废旧金属部件(材料)中夹带放射源的事故,在国内、外都有发生,有的甚至将放射源与废金属一同火炉冶炼,产生大量的放射性污染钢材,在当地社会造成很大影响。
为了杜绝这类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保护公众健康,要求你们加强对废旧金属的管理。
所有回收废旧金属进行冶炼的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放射性检测仪器,进行严格检测。
如发现放射性污染物,及时报环保部门及其他相关部,并追踪调查污染途径,找出并消除污染隐患。
国家环境保护局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结束——。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单位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环函[2014]470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4.04.15
【实施日期】2014.04.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安全专项检查
的通知
(川环函〔2014〕470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科学城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作业活动,切实将辐射安全与防护落实到操作层面,确保核技术利用安全,按照2014年四川省“环保执法年”活动方案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安排,我厅决定开展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省内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从事野外(室外)工业X、γ射线探伤作业活动的单
位。
2.省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开展同位素示踪、放射性测井、放射性物探等作业的单位。
3.省外(境外)来川从事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作业活动的单位。
4.省内从事室外(移动)放射诊疗作业单位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5.省内从事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射线装置进行教学、科研的单位。
6.其他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辐射工作单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成都工益化工装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环建函[2006]332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6.06.27
【实施日期】2006.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成都工益化工装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批复
(川环建函[2006]332号)
成都工益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成都工益化工装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成都市环保局关于对该报告表的初步审查意见收悉。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对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都市环保局审查意见。
该项目位于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晋义村3组,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主体工程包括建设1个X射线探伤室(50㎡),新购2套X射线探伤机及其他辅助工程。
项目系核技术在工业探伤领域内的具体应用,属高新技术产业,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建设理由正当。
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及辐射防护措施后,X射线探伤机产生的X射线及其他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职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