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70文快速解读-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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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70文快速解读

2015-06-24来源:药招信息网发布者:admin打印本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解读

郭新峰

6月18日,由江苏省卫计委承办,国家卫计委药政司主办的药品采购政策培训班,一份落实和细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以下简称7号文)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提前公诸于众,大白于天下,而卫计委网站上公布则是1天之后的6月19日。

那么70号文到底有哪些落实措施呢?联系到呼声很高却一直按兵不动的江苏招标,对江苏又将带来哪些影响呢?

70号文主要从11个方面进行了细化,下面一一呈现,若各位看官不嫌笔者啰嗦,我顺便把7号文也做个回顾:

一、发出了启动招标的最后通牒:截止到2015年12月31号

卫计委药政司大领导在本次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省抓紧时间明确时间进度表和技术路线图,尽快上报国务院医改办,确保2015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看到这,笔者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盼星星盼月亮,江苏省招标终于要来了!点赞!

二、采购目录限制多

刚刚吃了颗定心丸,看到这里,笔者淡定的心又悬了起来。因为招标目录的生成非常

苛刻,限制很多。主要表现在:

1、1品3剂型2规格:以前是一品两规(一个品种最多2个品规),现在放宽到一品三规(一个品种最多可以达到3个品规),这里增加儿童、妇女、老年人剂型。这是对儿童、

妇科专科药品的支持,对增加儿童适应症的药品利好。以头孢克肟为例,以前是2个规格,头孢克肟片、头孢克肟胶囊,以后还可以增加一个儿童剂型,如头孢克肟颗粒或者干混悬剂。

2、药品占比再次做出限制:注意此处不是药占比(关于药占比,笔者有专门文章解读,敬请关注),70号文换了个新提法,“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要将药品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和年度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逐步实现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医院的业务支出(掏钱出去)有2大块:药品、器械耗材。由此看出药

品不加成后,药品已经从公立医院创收的摇钱树(业务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15%加成)+器械收入(30%左右的加成),转而变为沉重成本负担(业务支出=药品支出+器械支出+耗材支出)。卫计委着手限制公立医院药品开支,从以药养医到以医养医,彻底走出带着镣铐跳舞的怪圈。

本条再次为沉迷于处方药营销一条腿走路的药企推广模式敲响了警钟!随着医药分家

力度的加大,单纯靠医院医生处方驱动就能实现高速增长的模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残酷的现实是过五关斩六将,进了医院也没量。除了医院,确实要该干点别的什么了。

3、扶持以下品种:优先选择符合临床路径、纳入重大疾病保障、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药品,兼顾妇女、老年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需要。建议大家好好复习

下相关的文件吧。

4、从目录就限制奇异规格和剂型:充分吸收国家基本药物遴选中规范剂型、规格的

方法,参考国外主流的规格和剂型,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基

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等,推进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标准化。标准化剂型规格在

70号文内被提到多次。以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为例,国外只有0.75g和1.5g两个规格,而

国产仿制品存在12个规格:0.25g、0.5g、0.75g、1.0g、1.25g、1.5g、1.75g、2.0g、

2.25g、2.5g、2.75g、

3.0g,多出来的10个非标准规格,将很可能无法进入招标目录(或

许列入直接挂网)。

三、细化药品分类采购措施

药品集中采购按7号文要求分为5大类进行招标采购或集中采购:

1、金额排名前80%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进行招标或集中采购:上一年度药品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且有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

2、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进行价格谈判,谈判采购药品国家统一谈判前,地方可

积极探索:2015年,国家将启动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谈判试点。不纳入谈判试点

的药品,继续鼓励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量价挂钩、价格合理的集中采购实现路径和方式,并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省际跨区域联合谈判,结合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探索形成适

应医保支付政策的区域采购价格。本条是外企原研新产品降价的狗头铡!降价保市场也许是唯一的选择。

3、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

药品以及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各省市自行确定目录,国家卫计委不再制定统一目录。

(飞鸟注:除了低价药品,本鸟认为其他药品直接挂网还是有限价的,很可能限价要

求还会很严苛。)

4、国家定点生产药品,要按照全国统一采购价格直接网上采购,不再议价。

5、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维持现状。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四、质量优先的双信封

1、通过新版GMP认证、企业规模限制经济技术标书入围的企业数量。遥想安徽招标

非新版GMP认证不能报名而引发的拉横幅,结果依然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而在这份文件里

被设置成门槛,把未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企业彻底拒之门外,笔者也为中小企业捏了一把汗。

2、双信封价格由低到高成交:强调合理控制通过技术标企业数量,通过经济技术标

书评审的企业不再排序,按照商务标书报价由低到高选择中标企业和候选中标企业。这有

点类似原来基药的安徽双信封模式,只是同竞价组成交企业在2家左右,同时强调了质量

因素,而不是最低价成交。个人判断技术标成交企业将比以往要少,淘汰率更高。

3、中标产品仅保留2个:很大可能将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与原研企业作为同

一质量层次,每组中标企业数量不超过2家。看到此,笔者倒吸了一口冷气!2个,太狠了!原研药的冬天真的来了!但此条并未明确提及此前呼声很高而又争议不断的首仿品种及欧美国家认证、注册、出口的药品的质量评价方式,仅仅是提到合理设定竞价分组,减少议价

产品数量,或许国家卫计委有意将此权限下放到各个省市卫计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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