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表填表说明教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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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申请单位:(填写申请投资的企业全称)一、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填写投资项目的名称)2.项目所在地:(填写项目所在地)3.项目概况:(简要描述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规模和预期经济效益)4.项目总投资额:(填写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以人民币或外币表示)5.技术引进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简要描述技术引进的情况以及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6.投资方信息:(填写投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7.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填写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名称)二、备案审查材料请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和提交备案审查材料: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2.投资方资质证明材料:(包括投资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等)3.投资方信用状况证明材料:(包括投资方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信用证明等)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投资效益分析、市场前景分析等)5.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合同等)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涉及环境保护的投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7.技术引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合同、技术转让协议等)8.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三、提交备案申请请将备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递交至以下地址:(填写备案申请递交地址)传真:四、申请材料真实性确认本单位充分了解并承诺所提供的备案申请材料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并愿意接受备案审查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申请单位(盖章):日期:备注:申请单位在备案申请表上可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但必须确保完整、正确、真实,同时要保留盖章和日期。

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和操作流程

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和操作流程

深圳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深圳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注册后资金要变更怎么操作?答:准备:1、电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电子副本2、电脑安装过电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电子副本2、打开深圳市科工贸信委网站” 进入:在线办事——按业务类型进行划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上申报——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网上申请变更——组织机构代码登录——主机机构编码、企业名称——登陆后进行变更——把资料打印来——盖章签名——交到办事地点(见下表)(一)对外贸易经营者成立的备案登记程序1、对于拟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或个人,可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向工商部门申请“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经营范围;对于已经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须向工商部门申请增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经营范围;对已经工商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资),须增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经营范围;2、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工贸信委网站(网址为),进入“网上政务”栏目中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在线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登记表》;3、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应将网上填写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打印下来(包括正面和反面,打在同一张A4纸上),认真阅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4、申请人可以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中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理情况查询”栏,输入经营者名称关键字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为“有效企业”,即可持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申请材料到深圳市科工贸信委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1号窗口)领取正式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变更时的备案登记程序1、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工贸信委()网页,进入“网上政务”栏目中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下载并填写《深圳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2、申请人向深圳市科工贸信委提交符合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申请材料;3、5个工作日后换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4、申请人凭变更后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申请表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申请表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申请表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制表单位:郑州市商务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报批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郑州市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向市商务局申请有关变更事宜。

一、经营范围变更:1、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表(原件)及备案表;2、董事会关于修改合同、章程的决议(原件);3、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书(原件);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5、原企业设立批复及变更文件、批准证书(正、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6、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二、总投资/注册资本变更:1、企业调整资本(包含增资、减资)的申请表(原件)及备案表;2、董事会关于调整资本,修改合同、章程的决议(原件);3、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书(原件);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5、申请减资的,经审批部门原则同意,在本省要紧报纸公告3次;6、原企业设立批复及变更文件、批准证书(正、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7、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三、投资者股权转让:1、企业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书(原件)及备案表;2、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转让的决议(原件);3、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原件);4、新投资方资格文件及证照(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与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5、新投资方资信证明(原件);6、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7、公司其他投资方签字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意股权转让的证明(原件);8、验资报告;9、原企业设立批复及变更文件、批准证书(正、副本)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0、新投资方委派的企业董事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及董事会董事成员表;11、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需提供企业中方主管部门意见(原件),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证明或者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国资评估中心确认书;12、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变更登记申请书表格

外商投资变更登记申请书表格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我公司原登记注册的事项有变更,现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请予审核批准。

企业名称公司类别合资( ) 合作( ) 独资( )注册号码:工商企浙温字号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变更日期:年月日公司印章:公司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变更登记项目变更登记项目※凡不涉及变更的栏目,一律空白不必填写(此页由企业填写)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事项※此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写。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意见外商投资企业变理登记须知一、变更公司名称应提交的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份;2、名称登记表一份;3、董事会决议一份;4、验资报告一份;5、申请报告一份。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我局不受理名称登记。

二、变更公司住所应提交的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份;2、申请报告一份;3、董事会决议一份;4、住所使用证明一份;5、验资报告一份。

三、变更公司类别应提交的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份;2、审批机关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一份,正本复印件一份、批复一份;3、董事会决议一份;4、修改合同、章程的协议书(独资公司提交新的章程)一份;5、验资报告一份;6、申请报告一份。

四、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应提交的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二份;2、董事会决议一份;3、验资报告一份;4、涉及增资和改变产品类别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同三款第2项);5、申请报告一份。

五、公司增加注册资要及投资总额应提交的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二份;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同三款第2项);3、验资报告一份;4、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协议书一份;5、董事会决议一份;6、申请报告一份。

六、变更董事会成员及正、副总经理应提交的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份;2、新任正、副董事长(含董事)由投资方出具的委派文件一份;3、变更正副总经理的董事会决议一份;4、上述中方人员的身份证明表一份;5、上述外籍人员应提交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一份;6、验资报告一份;7、新的董事会成员名单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申请、、、、、等事项变更(备案)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印章)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http://兹委托(代理)办理本企业变更登记事宜。

委托人注:委托人为法定代表人。

申报人员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董事会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应与在登记机关备案的董事会人员相一致,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名称变更与其他事项同时变更,且其他事项涉及到需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应提交审批部门的批文和批准证书;名称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董事会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应与在登记机关备案的董事会人员相一致,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章程明确规定董事长委派产生的,毋需提交董事会决议。

6、第3项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依据章程中有关选举、委派、指定、任命或聘用等产生方式的规定。

7、法定代表人变更与其他事项同时变更,且其他事项涉及到需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应提交审批部门的批文和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表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表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一方不履行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其他情形:)
七、外资企业财产或权益对外抵押转让
□外资企业财产或权益对外抵押转让
(描述)
八、履行公告程序有关情况的说明
(仅限合并、分立、减资的情形,其他情形无需填写)
九、备注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勾选需变更的事项请修改[变更后企业基本信息]页面的相应内容)
(□姓名/名称□国籍或地址/注册地或注册地址□证照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资金来源地□投资者类型□投资者最终实际控制人信息)
三、□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勾选需变更的事项后进入系统修改设立报告表中的相应内容)
因分立而存续或新设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终止
□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企业通过修改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最高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未达经营目的,又无发展前途□其它原因:)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终止
(一)合并(根据变更的情况,同时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栏、“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栏、“投资者股权变更”栏)
被合并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并后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分立(根据变更的情况,同时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栏“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栏、“投资者股权变更”栏)
被分立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并购支付对价□并购支付方式□被并购股权/资产评估值
四、□战略投资备案信息变更(勾选需变更的事项后进入系统修改设立报告表中的相应内容)

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申报表

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申报表
□投资性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股权投资企业 □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境内居民返程投资 □投资性公司投资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
□不涉及以上各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的
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是否属于国
□是:□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勾选条目)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 (勾选条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分立(根 据变更的情 况,同时填写 “外商投资企
被分立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因分立而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基本信息变 更”栏“投资 者基本信息变 更”栏、“投资 者股权变更” 栏)
续或新设的
企业
(三)终止
□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但企业通过 修改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附件2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
备案编号:
一、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中文)
(英文)
注册地址
省 市 区
是否位于自贸试
验区内
□是 ( 勾选片区)
□否
是否位于国家级 经济技术开发区 内
□是(勾选经开 区) □否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已领取营业执照:
□未领取营业执照,待补充
企业类型
□合资
□合作
□独资
□股份制: □上市□非上市(□公众公司□其他)
□境内投资者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存在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情况
□不存在前述情况
投资者最终
实文) (英文)
国籍(或地区)
/注册地
证照号码
类别
从以下类型中勾选: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规范要求(以国家工商总局的规范要求为准):1、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4、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5、第 4 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住所变更后,需到原审批机关换发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 1 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7、第 6 项外商投资企业迁移(跨原企业登记机关管辖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申请迁移的企业凭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迁移证明(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批准证书)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欢迎使用“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申报登记。

软件下载地址:http://61.144.44.7:88/index.aspx该系统具有①办理流程简捷方便,②界面简单易于操作、③申报方式快捷、④专人全程跟踪服务、⑤办结时间短、⑥指引帮助信息丰富等优点,获得了使用该系统的企业用户的一致好评,具体内容请参阅:http://61.144.44.7:88/008_05.htm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规范要求(以国家工商总局的规范要求为准)::1、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4、第 5 项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外商投资的公司备案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外商投资的公司备案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提交工商部门)注:①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②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3、公司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决议(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①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②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4、公司投资各方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原件提交商务部门)注:①外商独资企业无需提交合同修改协议;但两个以上境外投资者申办的外资企业应提交投资各方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

属(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向工商部门提交公司合同修改协议。

②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提交商务部门)注:企业住所、企业名称、投资者名称、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变更(备案)审批的无需提交。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样表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样表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企业名称: XXXXXXX公司本人作为(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1.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先行取得商务部门批准,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3.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4.本企业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5.本企业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企业名称□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注册资本(出资数额)□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合伙期限)□集团名称/简称□投资者(合伙人)□投资者(合伙人、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企业类型以下事项仅限外资合伙企业办理:□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含股东内部转让部分股权)□董事□经理□监事□外国投资者(授权人)变更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名称、地址等事项变更□清算组负责人、清算组成员(清算人)□其他法定代表人签字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②)(清算组负责人签字③)年月日注:①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②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委派代表签字。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doc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doc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申请、、、、、等事项变更(备案)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印章)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http://兹委托(代理)办理本企业变更登记事宜。

委托人注:委托人为法定代表人。

申报人员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董事会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应与在登记机关备案的董事会人员相一致,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名称变更与其他事项同时变更,且其他事项涉及到需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应提交审批部门的批文和批准证书;名称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董事会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应与在登记机关备案的董事会人员相一致,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第3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7、住所变更与其他事项同时变更,且其他事项涉及到需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应提交审批部门的批文和批准证书;住所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申请、、、、、等事项变更(备案)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印章)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兹指定/委托办理本企业变更(备案)登记事宜。

指定/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年月日注:委托人为法定代表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领照清单注:领照人应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归档情况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申请撤销变更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兹指定/委托办理本公司撤销变更登记事宜。

指定/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年月日注:委托人为法定代表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撤销变更登记核准后,涉及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5、本表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申请撤销的变更登记情况领照清单注:领照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归档情况外商投资的公司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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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表填表说明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流程(一)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勾选需变更的事项后进入系统修改设立申报表中填写的相应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经营期限、投资行业、业务类型、经营范围、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进口设备减免税范围、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组织机构构成、法定代表人、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1.注册资本计价币种的变化需进行备案。

2.企业类型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勾选“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栏”的“企业类型(转内资)”事项,将企业类型申请变更为内资。

(不需要勾选“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和“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填报投资者股权变更情况,股权变更情况可在备注栏中说明。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勾选需变更的事项后进入系统修改设立申报表中填写的相应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名称、国籍(地区)或地址/注册地或注册地址、证照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并购交易对价、并购方式、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资金来源地、投资者类型。

(三)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勾选“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栏,填写变更信息,包括“变更原因及方式”、“原投资者列表”和“变更后投资者列表”。

因股权变更导致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等发生变更的,或因合并、分立导致股权变更的,应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合并事项、分立事项、终止事项的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1.如股权受让或增资交易对价含溢折价,应填写“股权受让/增资溢折价”一栏。

股权受让/增资溢折价=股权受让/增资交易对价- 认缴出资额。

2.因投资者股权发生变更不涉及增加注册资本的,在勾选填写“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栏后,填写变更原因及方式,并填报新增投资者的基本信息、修改原投资者的基本信息或删除已丧失投资者身份者的投资者基本信息。

3.因投资者股权发生变更涉及企业新增注册资本,在勾选填写“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栏后,填写变更原因及方式,并填报新增投资者的基本信息、修改原投资者的基本信息或删除已丧失投资者身份者的投资者基本信息。

同时,还应勾选“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填写相应的信息。

(四)合并:勾选“合并”栏,填写变更内容。

因合并导致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投资者股权等发生变动的,还应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勾选并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或“投资者股权变更”栏。

注意事项:1.新设合并的,被合并方(此处各方仅指适用备案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下同)需勾选“新设合并”项,填写变更信息,并勾选“终止”项填写相应的信息。

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相应的设立备案或审批手续。

2.吸收合并的,合并各方需分别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吸收方应勾选“合并”栏中的“吸收合并”及“合并后存续”项后填写变更内容;被吸收方应勾选“合并”栏中的“吸收合并”- “合并后被解散”项后填写变更内容,同时还应勾选“终止”栏填写相应的信息。

吸收方是内资企业,因吸收合并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吸收方需办理设立备案手续而非变更备案手续。

(五)分立:勾选“分立”栏,填写变更内容。

因分立导致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投资者股权等发生变动的,还应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勾选并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或“投资者股权变更”栏。

注意事项:1.存续分立的,存续方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勾选“分立”栏中“存续分立”项;新设方应办理相应的设立备案或审批手续。

2.解散分立的,被分立方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勾选“分立”栏中“解散分立”项。

同时,勾选“终止”栏,填写相应的信息。

分立后新设的公司应分别办理相应的设立备案或审批手续。

(六)终止:根据解散的原因,勾选填写“终止”栏中的相应选项。

(七)外资企业财产权益对外抵押转让:勾选“外资企业财产权益对外抵押转让”,并描述相关情况。

(八)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先行收回投资:勾选“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先行收回投资”,并描述相关情况。

(九)中外合作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勾选“中外合作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并描述相关情况。

(十)备注:合并、分立、减资等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告的,应当在此说明依法办理公告手续的情况。

二、相关名词说明(一)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

1.注册地址:填写注册地址后,需勾选是否位于自贸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指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类型:按外商投资企业性质分别填写“合资”、“合作”、“独资”、“股份制”。

“股份制”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其中非上市公司中的“公众公司”是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

4.投资行业: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划分的小类行业类别代码勾选填写涉及的行业,再从中勾选确认一个行业作为企业的主营行业。

5.业务类型:需勾选填写其中的一项或多项,不涉及各特殊类型的,勾选“不涉及以上各类型”。

(1)高新技术企业:系指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2)独立法人研发中心:系指依据《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国投资者以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等方式设立的研发中心。

(3)非独立法人研发中心:系指依据《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独立部门或分公司形式在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设立的研发中心。

(4)功能性机构:系指依照有关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销售中心、分拨中心和其他功能性机构,以及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地区总部。

(5)投资性公司:系指依据《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

(6)创业投资企业:系指依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7)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系指依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设立从事创业投资管理服务的企业。

(8)股权投资企业:系指依据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股权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

(9)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系指依据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股权投资管理服务的企业。

(10)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系指外商投资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11)境内居民返程投资:系指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开展经营活动。

(12)投资性公司投资:系指由已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

(13)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系指由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设立的企业。

6.经营范围:按企业合同、章程载明的经营范围进行填写,并勾选承诺该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7. 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进口设备减免税范围:按照《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勾选“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及其具体条目。

8.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按申请企业合同、章程中的币种填写。

股份公司填写股本总额。

9.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系指通过股份、合同、信托或其他方式最终直接或间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现控制的自然人、企业、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

实际控制人是境外的,需追溯至境外上市公司、境外自然人、外国政府机构(含政府基金)或国际组织;实际控制人是境内的,需追溯至境内上市公司、境内自然人或国有/集体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

1.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含同时境外上市>):(1)中国投资者:所有中国投资者信息合并申报,仅填写“姓名/名称”与“认缴出资额”两项。

其中“姓名/名称”项应填写为“中方A股”;“认缴出资额”项应填写所有中国投资者合计持有的A股股份数量及其所占权益比例,并标明每股价格。

(2)外国投资者:a.外国投资者持有的B股、H股以及其他股份(A股除外),应分别合并申报,仅填写“姓名/名称”与“认缴出资额”两项。

其中“姓名/名称”项应填写为“B股”、“H股”或“外资其他股份(A 股除外)”;“认缴出资额”项应填写所有外国投资者合计持有的B股、H股或外资其他股份(A股除外)的股份数量及其所占权益比例,并标明每股价格。

b.外国投资者持有的A股,应按单个投资者分别申报,填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栏下的所有信息。

应在投资者“姓名/名称”项中加注“A股”,例如“XXX公司(A股)”。

2.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仅境外上市):(1)中国投资者:所有中国投资者信息合并申报,仅填写“姓名/名称”与“认缴出资额”两项。

其中“姓名/名称”项应填写为“中方股份”;“认缴出资额”项应填写所有中国投资者的合计认缴出资额。

(2)外国投资者:a.外国投资者持有的H股以及外资其他股份(A股除外),应分别合并申报,仅填写“姓名/名称”与“认缴出资额”两项。

其中“姓名/名称”项应填写为“H股”或“外资其他股份(A股除外)”;“认缴出资额”项应填写所有投资者合计持有的H股或外资其他股份(A股除外)的股份数量及其所占权益比例,并标明每股价格。

b.外国投资者持有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众股,应按单个投资者分别申报,填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栏下的所有信息。

3.外商投资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外商投资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系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公司。

(1)中国投资者:所有中国投资者信息合并申报,仅填写“姓名/名称”与“认缴出资额”两项。

其中“姓名/名称”项应填写为“中方持股”;“认缴出资额”项应填写所有中国投资者合计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其所占权益比例,并标明每股价格。

(2)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应按单个投资者分别申报,填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栏下的所有信息。

应在投资者“姓名/名称”项中加注“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例如“XXX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

4.证照号码:填写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商业登记证明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出资方式:可多选,勾选相应的出资方式并填写其对应的金额。

6.投资者类型:(1)境外投资者: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视同外国投资者,需在“投资者类型”栏的“境外投资者”项中勾选相应选项。

(2)境内投资者:存在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情况,是指该境内投资者为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或该境内投资者的股东中有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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