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合集下载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一、总则。

为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保障档案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收集范围。

1.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考核评价、奖惩情况、培训情况、个人申报材料等。

2. 收集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虚假记录或隐瞒事实。

三、收集方式。

1.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应当由相关部门负责,采取书面、电子等方式进行收集,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或传播。

四、归档管理。

1. 收集到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归档管理,建立档案库,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 归档管理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标准进行,便于查阅和利用,做到信息的便捷和高效。

3. 对于重要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当加强备份和保护措施,防止意外损坏或丢失。

五、档案利用。

1.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利用应当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不得随意泄露或篡改档案信息。

2. 在档案利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

六、监督检查。

1. 对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应当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当及时整改和改进,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七、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告。

以上就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内容,希望各部门和同事们能够严格遵守,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

收集制度一、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收集范围,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

二、了解和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不失时机地向材料形成部门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

三、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

四、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收进材料的时间顺序,登记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登记薄》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内。

五、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订正或补送、补办,限期报送。

六、统一布置填写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间,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催收。

七、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记在《索取所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簿》上,主动向有关部门查询索取。

八、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部门归档。

形成的档案材料纸张规格宽19CM,长26CM。

九、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布置填写《干部履历表》和《自传》等,及时充实档案内容。

鉴别制度一、以中央有关文件为依据和准绳,认真鉴别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做到:鉴别准确,取舍得当,手续完备。

二、鉴别中,应对收集归档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有关情况的确认,坚持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慎重对待材料取舍,以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精炼和实用。

三、从干部人事档案中剔除的材料,必须由专人审核把关,重要材料的取舍,应请示分管领导。

四、经鉴别后,确定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1、近期形成的不符合要求,但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应退回材料形成部门,提出意见,进行订正,限期返回。

2、不属于归档范围,但须退还本人保管的材料,应开列详细清单,经领导批准,个人签名(或盖章)后,退还本人;对不宜直接退还本人的材料,应由分管领导批准,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7月16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1.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收集范围,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2.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地索要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归档;4.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对,对缺少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及时催要,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3.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的签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需经____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4.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纸(19____26.5厘米),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的装订边,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计算机打印签名;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____党员,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查阅单位负责人签字,档案馆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3.查(借)阅档案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是确定提供材料的范围,凡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材料,不得翻阅,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6.查阅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圈划、批注、抽取、增添、撤换、损坏档案;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犯《____档案法》处理;7.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____天,并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与归档方法

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与归档方法

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与归档方法在组织管理中,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与归档方法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它不仅关系到组织内部信息的整理和利用,也关乎着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本文将介绍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与归档方法,并探讨其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方法1. 按照职务层次分类干部人事档案的首要分类方法是按照职务层次进行划分。

一般可以分为高、中、低层次,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分。

这样的分类方式有助于实现档案的整体管理和资料的快速检索,减少了信息的重复存储。

2. 按照职能分类除了按照职务层次分类外,还可以根据不同职能将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分类。

比如按照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绩效评估等职能进行划分。

这种分类方式可以更好地反映干部工作的专业性和多样性。

3. 按照时间分类时间分类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的重要方法。

可以按照干部工作时间的先后顺序,将档案划分为不同的时间段。

例如,按照年份或任职时间将档案进行分类存储。

这样的分类方式有利于干部工作经历的回顾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研究。

二、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方法1. 电子归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归档成为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一种主要方式。

可以将干部档案数字化存储并建立数据库,实现档案信息的在线查询和共享。

但同时也需要注意信息安全的问题,确保档案不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2. 纸质归档纸质归档是传统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式,仍然被广泛应用。

在归档过程中,应采用统一的编号和标识,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同时要定期检查保存环境,确保纸质档案的保存质量。

三、干部人事档案分类与归档的注意事项1.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与归档过程中,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管理的准确性。

可以使用专门的档案管理软件和数据库,实现档案信息的快速录入和检索。

2. 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与归档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来负责。

因此,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档案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

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建议

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建议

认真贯彻《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干部档案内容,中组部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进行了修订。

在具体贯彻执行中,我们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狠抓《规定》培训学习。

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比照1996年下发的《规定》在很多地方进行了更改,新增了许多更加符合现在实际情况的材料(如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等等),有些内容更加明确(如学历学位材料),有些对内容进行了调整。

对于这些变化,要加强对新《规定》的培训学习,首先要使具体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新《规定》,要学精、学透,成为“明白人”。

同时,要将新《规定》普及到全区干部职工,使每名干部职工了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和要求,平时注意个人应归档材料的收集和保管,做到及时归档,增强档案材料归档的主动性。

二是健全档案材料收集网络。

各单位均确定一名领导干部主抓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报送经常性工作,落实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传递报送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领导到位,人员有力,工作有效。

三是严格对照认真自查。

按照新《规定》确定的归档范围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将《规定》新增加的收集范围内应上报的材料,随时收集,及时归档。

四是严格材料报送标准。

对需要入档的材料统一纸张规格、书写用材、内容格式等标准。

特别是工资表、奖励审批表、培训等材料的用纸,最好从源头上做进一步规范,避免出现无法裁剪和粘贴后不美观的现象(96年《规定》纸张规格为16开,新《规定》进行了明确)。

同时,从源头上提高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质量,在材料报送前,要求各单位对干部基本信息2。

浅谈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浅谈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浅谈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摘要】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信息载体,对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等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整理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档案内容不完整、整理不规范等。

为了更好地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需要提出一些建议,如加强对档案整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的档案整理制度等。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质量,从而为干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重视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质量和规范性。

【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整理,问题,建议,重要性,背景介绍,总结1. 引言1.1 背景介绍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记录了干部的任职、晋升、考核、培训等重要信息,是评价干部工作业绩和能力的重要依据。

而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则是保障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干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实际工作中,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档案材料不全、整理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等,影响了档案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对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整理建议,对于提高档案整理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重要性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是组织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个人和工作情况的重要记录,是对干部绩效和潜力的客观评价依据。

通过对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可以及时了解干部的工作经历、专业技能、能力素质等信息,为干部选拔、使用和培训提供依据。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是对组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可以发现组织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也是对组织管理工作的一种自我检查和评估,有利于推动组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新修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新修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浅析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摘要] 2009年7月1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发了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

新《规定》是在1996年4月10日中组部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以下简称96年《规定》)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它较中组部1996年的文件归档范围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原则、范围、要求、纪律和监督都做了更为全面、明确的规定。

新《规定》已于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作为一名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者,自己对新《规定》和96年《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对比,反复的学习和理解,对新《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指导意义、新《规定》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科学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关键词]新修订干部档案材料收集一、新《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基础,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任务,顺利完成这些任务,关键是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把真正优秀的干部选拔出来,担当重任。

近些年来,各级组织在干部考察的方式方法上有了很大改进,但要全面地、历史地考察和了解干部,坚持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始终是一条重要途径。

而96年《规定》颁布已有十多年,该《规定》中的一些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管理的要求。

因此,新《规定》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干部档案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是新时期新阶段为促进干部档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作为指导新时期新阶段干部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党内重要法规性文献,新《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于人事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是我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文献。

二、新《规定》的适用范围扩大,权威性增强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文件适用范围,扩大了规定的适用领域,如新《规定》第一章第四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几点思考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几点思考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几点思考人事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社会活动、思想品德、能力素养的记实材料,也是个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重要基础。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历经不同年代时期现状及个人原因,造成有些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前后不一致、缺失、造假等情况。

根据现阶段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对人事档案管理实际工作谈谈几点体会。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按规定人事档案根据内容分十类,保证全面规范、真实准确、鲜活及时收集。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是干部人事档案完整、真实的重要基础。

尤其是“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材料,由于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及情况参差不齐,有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身兼多职,比较繁忙,分配用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时间少;有的单位领导对人事档案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缺少专业培训,人事档案材料未及时收集归档、归档材料不准确或被遗漏,待上级组织部门检查复核时才发现材料缺失,有些材料如《干部履历表》《工资变动审批表》可以后补,但大部分材料必须要原始材料才能入档。

由于未及时收集归档,遗失时间太久、无法追补,将影响干部录用、选拔任用、调配,影响干部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人事档案材料及时准确收集归档,是日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甄别工作(一)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档案中最早材料与最新材料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由于早期年代对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低,对待出生日期登记不够严谨,有些个人为达到某种利益目的,将出生日期改大或改小,有关部门把关不严,未经查实就盖章通过,使虚假材料顺利进入档案,造成人事档案存疑,给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正确的出生时间、退休时间带来困难。

情况五花八门,有为了入伍、招工年龄不够填大的,有招录运动员年龄填小的,有填阴历的,有因为超生或其他家庭原因填小或填大的等等。

例如,在审核档案过程中发现档案最早与最新材料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经推算该同志的学历,显示其3岁读小学,15岁读大学的情况,经与本人及其父亲沟通了解到,该同志当前身份证的出生日期确实不是其真实的出生年月。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一、概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是组织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对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展开讨论,以帮助各级干部机关和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档案材料收集的目的1.了解干部的基本情况:通过收集干部的个人资料、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可以全面了解干部的基本情况,为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

2.形成干部发展的历史记录:收集干部的档案材料可以形成干部发展的历史记录,为干部的考核评价和职务晋升提供依据。

3.保障干部队伍的稳定性:通过收集干部的档案材料,可以及时掌握干部队伍的情况,为干部的调整、调配和培养提供依据,保障干部队伍的稳定性。

三、档案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1.材料真实准确:收集的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夸大、隐瞒等情况。

应通过多种渠道核实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材料的可靠性。

2.材料全面完整: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全面完整,涵盖干部的个人资料、学历背景、工作经历、培训情况、考核评价等方面。

不得有遗漏或缺失的情况。

3.材料规范整理:收集的档案材料应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整理,确保材料的可读性和易查性。

可以采用文件夹、袋子等形式进行分类存放,同时在材料上注明干部的姓名、单位和时间等信息。

4.材料保密安全:收集的档案材料应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干部的个人隐私和单位机密不受泄露。

5.材料及时更新:干部的档案材料应及时更新,保持与干部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在干部有重大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和更新相关材料。

6.材料合理利用: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合理利用,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职务晋升提供依据。

同时,可以通过分析档案材料,总结干部的成长经验和问题,为干部的培养和发展提供参考。

四、档案材料收集的工作流程1.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档案材料收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2.收集档案材料: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干部填写个人信息表、工作经历表等材料,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新思考

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新思考

一 没 调 转 到单 位 。而 到 “ 资 ” 业 、 份 制企 业 、 营企 业 等 织 人事 政 审工 作相 对 减 少 , 些 人就 认 为人 事 档 案 “ 什 三 企 股 私
自2 0 0 6年 事业 单位 工 资改 革 执 行 以来 ,笔 者 已经 致 在政 审 、 资 、 调 出据 证 明 、 晋升 职 称 等 方面 需 要 档 案 材 愈 来 愈深地 体 会 到人 事 档案 的完整 性 与工 龄 乃 至工 资 之 料时找不到人事档案。 虽然近两年 , 社会新闻偶有提示公

请保险金发放时, 社保部 门需要严格审核存档人档案 , 个
人档 案 记 录 的 工龄 、 资待 遇 、 务 、 保 时 间 等都 是 主 工 职 受
要依 据 。 ( 对 存档 人职 业 发 展 的影 响 四) 干部 档 案 管理 的 目的是 为单 位 组织 和 社 会提 供 档 案

档 案对存 档人 切身 利益 的影 响
明、 历证 明 、 遣 证 、 正 定 级表 等 重 要手 续 , 存档 人 学 派 转 给 造 成 了难 以估 量 的精 神 和物 质 损 失。 四是 对 未 落 实 就 业 单 位 而 被 学 校 转 回 原 籍 的 毕 业 生 , 及 时到 户 籍地 人 事部 门报 到 , 在派 遣 期 限 内办妥 应 并 人 事 代理 手 续 , 而 发 挥人 事档 案 的有 效功 能 , 量 避 免 从 尽 ( ) 力推 行 全 国 网络化 人 事档 案 信 息管 理 系统 三 大 目前 档 案 管理 部 门的管 理 手段 还 是手 工 操作 ,即使 利 用 计 算机 管 理 , 仅 限于 将 名 字与档 案号 输 入 、 出与 也 输
有低 , 把握 的标 ; 有 紧 有 松 , 作 的流 程 上 有 详 有简 , 隹上 操 上 文 所谈 到 的 “ 部 身份 ” 我 国干部 人 事档 案 管 理 干 是 这就 必 然造 成调 动 档 案 的衔 接 上 遇到 阻碍 。 当发 生地 区 中形 成 的 历史 概 念 , 得给 予 深刻 反 思 。我们 深知 , 值 随着 间 的档 案 转递 时 矛 盾更 加 凸现 ,倘若 一 名 存档 人 因工作 社 会 主 义市 场 经济 的深 入 发展 ,干部 人事 档 案 管理 制 度 调 动 、 口迁 移 等 原 因需 要调 转 档 案 时 , 述 的执 行 差 异 面临着改革 , 户 上 传统中的“ 身份 ” 终将被打破 , 实现人才的自 正好 发 生 在 这样 的 两所 人 才流 动 服 务 机构 之 间 ,那 么 接 收地 人 才流 动 服 务机 构 档 案管 理 的标 准 较 为严 格 ,转 出 地 人 才流 动 服 务 机 构 对档 案 的 管理 标 准 执 行 较 为松 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28•【文号】•【施行日期】2018.11.20•【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第五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三)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四)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

收集制度一、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收集范围,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

二、了解和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不失时机地向材料形成部门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

三、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

四、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收进材料的时间顺序,登记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登记薄》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内。

五、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订正或补送、补办,限期报送。

六、统一布置填写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间,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催收。

七、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记在《索取所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簿》上,主动向有关部门查询索取。

八、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部门归档。

形成的档案材料纸张规格宽19CM,长26CM。

九、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布置填写《干部履历表》和《自传》等,及时充实档案内容。

鉴别制度一、以中央有关文件为依据和准绳,认真鉴别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做到:鉴别准确,取舍得当,手续完备。

二、鉴别中,应对收集归档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有关情况的确认,坚持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慎重对待材料取舍,以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精炼和实用。

三、从干部人事档案中剔除的材料,必须由专人审核把关,重要材料的取舍,应请示分管领导。

四、经鉴别后,确定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1、近期形成的不符合要求,但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应退回材料形成部门,提出意见,进行订正,限期返回。

2、不属于归档范围,但须退还本人保管的材料,应开列详细清单,经领导批准,个人签名(或盖章)后,退还本人;对不宜直接退还本人的材料,应由分管领导批准,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干部档案管理规定(2篇)

干部档案管理规定(2篇)

干部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干部档案管理范围1、区委管理的干部,区委、人大、政协、人民团体各工作部门的干部、职工以及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由本部集中统一管理。

2、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股、所以下干部、职工档案,由区人事局集中统一管理。

3、区教育系统股、所级以下干部、职工的档案,由区教育局集中统一管理。

4、区公安分局科、所队长以及股、所级以下干部、职工的档案由区公安分局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条部干部监督科负责管理属于本部管理范围内的干部、职工档案,并在业务上对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1、严密保管。

(1)干部档案是党的机密,必须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卫、保密制度,对干部档案应严密进行保管;(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适用,库房内应保持清洁。

要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晒、防潮、防蛀的设施和安全措施;(3)对保管的干部档案都应在登记册或卡片上逐个进行登记;(4)每半年要核对一次档案顺序号,发现编错号或放错位置的要求及时纠正;(5)每年要按登记册或卡片全面检查一次档案,发现缺少,及时查找。

2、材料的收集与补充。

(1)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的任免、审查、考核、考绩、晋升技术职称、学位、学衔、调整工次级别等材料;(2)通过党团组织和政府机关收集入党入团材料和对干部的奖励材料;(3)通过党的纪律检查和有关部门收集干部违纪违法处理情况的材料。

3、材料的鉴别和归档。

(1)凡归档的材料,均应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材料完整无缺,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干部档案;(2)凡是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办法》进行整理。

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得归入档案。

不应归入档案的材料,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销毁的材料,要详细登记报请负责同志批准后处理。

4、查阅和借用。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干部人事档案的具体管理和干部档案工作的领导与指导,仍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为主,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干部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

第四条干部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干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在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干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县以上(含县)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统一管理;县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实行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等单位相对集中管理。

不具备保管条件或档案很少的单位,其干部档案由上一级单位管理。

干部档案被纳入综合档案室管理的单位,其干部档案要固定专人管理,业务工作要接受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七条县以上(含县)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 : II豈匹:WT88 Y・ W8BBGB-B W YTT・19998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1•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收集范围,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2.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地索要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归档;4.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对,对缺少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及时催要,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3.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的签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4.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纸(19x厘米),材料左边应留出2—厘米的装订边,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计算机打印签名;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查阅单位负责人签字,档案馆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3.查(借)阅档案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是确定提供材料的范围,凡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材料,不得翻阅,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6.查阅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圈划、批注、抽取、增添、撤换、损坏档案;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7.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并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细则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细则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很多,既有综合性的,又有单项的;既有全国统一制定、普遍适用的,又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的。

主要有:(1)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1990年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于1991年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联名颁发。

《条例》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性质、任务、特点、体制,并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作了统一的规定。

它是一个法规性的文件,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最根本的规章制度,是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的依据。

《条例》有两个附件,即:①“干部人事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卷皮的规格、式样、制作材料、颜色、项目设置。

②“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式样,规定了转递干部人事档案的统一办法。

(2)《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是全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统一遵循的制度。

它对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要求、标准、档案材料内容的鉴别、分类、整理过程、注意事项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3)《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归档材料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收集档案的方法作了具体的规定。

除以上几种统一的制度外,还有一些基本的工作制度,如:借阅利用制度。

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了做好利用工作,根据各自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范围和干部管理权限,都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制度。

这项制度对借阅范围、借阅手续、借阅人、借阅方式以及是否可以抄录、复制作了规定。

登记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了防止档案材料的遗失,便于查找、统计,建立了收档、借阅、摘抄档案材料、档案底帐和销毁材料等各项登记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不仅保证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档案的安全,而且还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心中有数,随时了解并掌握“家底”情况,有利于研究、安排工作。

保密制度。

这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安全的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新旧版本比较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新旧版本比较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新旧版本比较人事档案是在组织人事工作管理活动中形成,并经组织审查或认可的,记录、反映人员经历和德才表现等原貌,以个人为单位立卷归档保存的文字、声音、图像、照片等形式的原始记录。

它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等同属专门档案性质。

建国以后,人事档案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人事调动、人员聘用、转正定级、干部提拔、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以及离退休、养老、医疗保险手续办理等工作提供了很多便利和帮助。

是发现人才、使用人才、管理人才的重要依据,在人力资源开发、人才预测和人才政策制订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标签:人事档案;归档;分析2009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较之1996年下发的规定,修改了很多条款。

这也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时代不断进步,根据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制订的法规性文件。

本次修改后的规定,摒弃了旧糟粕,增加了新理念。

以下就依条款之序,对两份文件做一一比较。

1 第一章,总则(1)2009版新规定(以下简称09版)第一条加入了“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这一点是对干部人事档案作用的诠释。

某些时候,人事档案中的材料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2)09版规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较96版有所扩充。

新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3)09版规定中,归档工作的原则是“真实、全面、及时、规范”。

这比96版中提到的“实事求是”更进了一个层次。

对档案收集归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09版中增加了第四条,明确了本规定的适用范围。

而96版中未提及这一点。

从本条款可以看出,因为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工作人员和管理依据不同,单位性质可以分为三大类。

这三大类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都要参照此规定执行。

2 第二章,归档范围09版规定中所提及的归档范围,显然更具有可操作性。

并且摒弃了以前带有明显时代特色的文件,增加了更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文件材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摘要] 2009年7月1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发了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
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

新《规定》是在1996年4月10日中组部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以下简称96年《规定》)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它较中组部1996年的文件归档范围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原则、范围、要求、纪律和监督都做了更为全面、明确的规定。

新《规定》已于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作为一名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者,自己对新《规定》和96年《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对比,反复的学习和理解,对新《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指导意义、新《规定》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科学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关键词]新修订干部档案材料收集
一、新《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基础,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任务,顺利完成这些任务,关键是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把真正优秀的干部选拔出来,担当重任。

近些年来,各级组织在干部考察的方式方法上有了很大改进,但要全面地、历史地考察和了解干部,坚持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始终是一条重要途径。

而96年《规定》颁布已有十多年,该《规定》中的一些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管理的要求。

因此,新《规定》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干部档案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是新时期新阶段为促进干部档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作为指导新时期新阶段干部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党内重要法规性文献,新《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于人事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是我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文献。

二、新《规定》的适用范围扩大,权威性增强
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文件适用范围,扩大了规定的适用领域,如新《规定》第一章第四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这些都体现了新《规定》作为党内重要法规性文献的强制性特点,更具有权威性。

同时,新《规定》对行业规范标准的进一步发展、统一极为有益,也更为科学合理。

而96年《规定》则没有做如上一些表述。

三、新《规定》体例安排更为合理,内容整合趋于精练
新《规定》包括总则、归档范围、收集归档要求、纪律和监督、附则五章,共42条,而96年《规定》包括总则、收集范围、收集方法、归档要求、监督检查、附则六章,共36条。

新《规定》较96年《规定》减少了一章,增加了6条,在补充部分内容的同时,新《规定》对96年《规定》中某些条款进行整合并重新归类。

如新《规定》将96年《规定》的第二章“收集范围”更改为“归档范围”作为新的第二章;将96年《规定》的第三章“收集方法”和第四章“归档要求”合二为一,形成新的第三章“收集归档要求”;在96年《规定》的第五章“监督检查”中增添了“纪律”条款,形成新的第四章“纪律和监督”。

经过修改,《新规定》内容更为丰富、体例安排更为合理,层次严谨、分明,结构更为科学,反映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特点,更好地符合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规律,更易于在实践中贯彻执行。

四、新《规定》拓展了干部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
与96年《规定》相比,新《规定》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归档范围中增加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第十一条“培训材料”归档范围中增加了“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第十二条“职业资格材料”归档范围中增加了“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第十四条“反应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归档范围中增加了“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在新《规定》的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中也有相关增加的材料等。

这些新增内容,于时俱进地拓展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满足了当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为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法规依据。

另外,将96年《规定》的第十七条一分为二扩展为新《规定》的第二十条“招录、聘用材料”和第二十二条“辞职、辞退、罢免材料”。

这些调整是对人事档案相对人的尊重,保障了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待遇,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干部档案工作中的生动体现和具体落实,有利于调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各环节参与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承担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的责任人范围扩大,进一步明确了收集归档工作各环节的职责
新《规定》将96年《规定》中的第二章“收集范围”改为“归档范围”, “收集”一词由“归档”取代,这既有“名”的变化,又有“实”的变化。

这一变化改变了过去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仅仅是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的被动工作状态,变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各环节参与主体都应按照本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

针对当前部分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归档质量不高的现状,新《规定》在第三章“收集归档要求”部分做了具体要求。

如第三十条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
档机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

重点提出了“规范”制作、建立归档机制、主动送交、时间要求、办理移交手续的具体要求。

第三十一至第三十七条则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强调了“必须严格审核”、“重点审核”的方面,具体且可操作性强。

总体来看,新《规定》赋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权限较96年《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各环节的责权进一步明晰。

六、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的纪律,细化了惩罚规定
在工作纪律方面,96年《规定》过于笼统、模糊,可操作性不强,惩罚范围较为狭窄,致使惩罚达不到目的。

新《规定》第三十八条则明确了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富有组织领导责任。

第三十九条则以五个“不准”列出了给予处罚的各种行为,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和干部本人应遵守的纪律,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各环节参与主体、职责的首次明确,是重大的进步,有利于新《规定》的真正贯彻执行。

总之,新《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它是指导新时期新阶段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法规性文献,它适应时代的要求,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事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体现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理念环境下人事档案工作的发展动向,可以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新形势下能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中组发(2009)12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2009-07-16
[2] 组通字(1996)14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1996-04-1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