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村级民主选举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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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村民自治中的民主选举制度

浅议我国村民自治中的民主选举制度

浅议我国村民自治中的民主选举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把“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作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下来,赋予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的历史使命。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在取得基本成效的基础上,不断解决我国农村在村民自治制度建设进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把我国的村民自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民主选举作为村民自治活动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如何在选举过程中做到规范、合法,最大限度的体现民意?更加值得我们去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村民自治民主选举一、我国村民民主选举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看到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取得喜人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村民自治在我国农村仍处于初期的示范、推广阶段,距离其制度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农村村民民主选举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

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完全可能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甚至可能名存实亡。

(一)村民选举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规范村民选举的的根本依据,但是,在村民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实际问题,证实了这一规章制度存在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标准难把握。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都可以作为候选人。

这样,一些家族和社会势力就会乘机钻空子,进入村委会,从而破坏了选举的最终目的。

《村委会选举办法》第十三条对候选人的推选条件作了细化,如果选举委员会资格审定时,认为虽有被选举权但不符合推选条件的人被海选推为候选人后,他可否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就比较难把握,尤其是在选举委员会与选民有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2)选举结果的有效性难认定。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自上而下的管理制度,长时间以来乡村干部都是有上级乡镇政府任命的,上级乡镇政府领导在一定时间内不认同村民自己选出来的村官,害怕选举产生的村官不受控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不愿意承认和接受村民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

浅论我国农村基础选举状况 及对策建议

浅论我国农村基础选举状况 及对策建议

论文题目:浅论我国农村基础选举状况及对策建议摘要农村基层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民主的具体化,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扩大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使农民在所在村真正当家作主,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问题。

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大农民在不断地实践探索中找到的适应当前中国国情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依靠村民自治组织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民主的原则是人人平等,而选举中的“一人一票”正是这种民主原则的体现。

但在具体的运作上,在民主选举的过程中,却存在许多人为的因素和值得改革或思索的问题关键字:民主意识、制度保障、现状问题、解决对策前言农村历来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起点。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正是在广大的农村发动土地革命,并带领农民赢得了革命的胜利。

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监督机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但目前在农村基层选举过程中还还存在着不足,竞争缺位、公开性不足和缺少监督机制。

为什么村委会选举会如此激烈?甚至有不少人冒着违法的风险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行贿、买票来参选,更为严重的是,选举中的违法活动, 违背选举程序,包庇、纵容了一批腐败分子,使得他们借此登上各级权力的宝座。

继之,他们春风得意,更加蔑视人民群众,互相勾结,沆瀣一气,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更大的私利,在吏治和司法方面,搞更可怕的腐败活动,侵害党和国家的健全肌体。

一、农村民主选举概念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农村选举主要是指农村人民代表选举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及委员选举。

目前,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适用的法律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省的地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没有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和产生程序作出详细的规定,只规定了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劝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农村民主选举问题探析

农村民主选举问题探析

农村民主选举问题探析一、依法治理与选举制度在农村民主选举中,依法治理是落实选举制度的重要前提。

在一些地方,由于各种原因,选举制度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法治保障,导致选举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违规现象。

一些地方存在着选举工作不公开、不透明、不公平的问题,甚至有的地方出现了选举干扰和操纵等现象。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选举结果失去了公正性和民主性,严重影响了选举制度的实施效果。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对农村民主选举的法治建设。

要加强对选举制度的立法工作,完善选举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选举的程序和原则,为选举提供更加明确的法治保障。

加强选举监督和法律责任的落实,对于那些违法违规的选举行为,要依法进行惩处,以起到震慑作用。

要加强对选举的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通过法治手段来推动选举的公平公正。

二、选举程序与民主参与农村民主选举的程序规范和民主参与程度,直接关系到选举的公正和民主性。

由于一些地方的基层政治制度建设不够健全,选举程序过于简单粗糙,导致选举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受到了质疑。

由于一些原因,农村民众对于选举的民主参与程度并不高,导致选举往往变成了少数人的游戏。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动选举程序的规范化和公开化。

要对选举程序进行严格规范,明确选举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选举的公正进行。

要加强对选举程序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村居民对于选举的认识和参与程度,使得选举真正成为农村居民共同参与的民主活动。

要加强对选举的监督和评价,引导各方共同推动选举的规范和公开进行。

在农村民主选举中,选举管理是保障选举公正和民主进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一些地方的选举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导致选举管理不力,出现了一些明显的问题。

一些地方的选举管理存在权力过于集中、程序不够规范、人员素质不足等问题,使得选举管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动选举管理体制的民主化和专业化。

要优化选举管理机构设置,建立健全选举管理的体制机制,明确各级选举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确保选举管理的公正和专业进行。

浅论农村基础选举状况及对策建议

浅论农村基础选举状况及对策建议

浅论农村基础选举状况及对策建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新成果,农村基层选举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然而,现实情况表明,农村基层选举的状况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对此,我们希望探讨其现状及对策建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当前农村基层选举的状况。

一、现状分析1.参与率低在不少村庄,村民大会或村委会选举的参与率不高,很多村民对选举过程缺乏兴趣,甚至有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参与选举。

有时,选举的结果只反映了少数人的意愿,失去代表真正意愿的价值。

2.候选人质量参差不齐在一些地方,由于候选人能力普遍较低或无业可从,有些干部任期达数年或数十年,没有新鲜血液参与竞选,导致问题长期存在,受质疑。

3.选举过程不透明有些村民自治组织选举不透明,机构一些出现违法违规选举、贿选等现象,导致选举结果失去公信力,影响社会建设和民主建设。

二、对策建议1.提高选民参与度政府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选民普及选举知识,让他们了解到参与选举的必要性和意义。

此外,还可以将选举日期确定为休息日,为选民提供方便,积极扩大选民参与范围和数量。

2.加强候选人管理政府应鼓励一批新人承担村民集体和村委会工作,加大招募优秀人才的力度。

同时,应采取措施,实现候选人的平等竞争,确保候选人的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

此外,对于违法违规竞选现象,应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惩罚或取消其参选资格。

3.完善选举监督制度应完善选举监督制度,加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在选举过程中,可以设置选举观察员等组织,及时发现、防范和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选举过程公正公开。

4.强化选举水平管理政府应该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加强村干部的专业化培训,加强乡村民主意识和行政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建设,提高整个村庄的民主水平和行政能力。

结论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农村基层选举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出来。

希望从政府角度出发,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对农村基层选举问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完善,推动村庄发展。

浅析我国农村选举现状及对策建议

浅析我国农村选举现状及对策建议

目录一、绪论 (1)二、我国农村选举现状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5)(一)村民自治和农村民主选举概念简述 (5)1、村民自治概念简述 (5)2、农村民主选举概念简述 (6)(二)农村选举现状 (6)1、农村民主选举,让农民实现了当家作主的夙愿 (6)2、农村民主选举,农村社会矛盾有所激化 (7)3、农村民主选举,使农村基层干部与群众关系紧张 (7)(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8)(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9)1、上级组织干预过多。

(9)2、制度不够规范。

(9)3、两种体制的冲突。

(10)4、选举精英与利益团体对选举的影响 (10)5、选举公开性和透明度不足。

(10)6、选举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

(11)三、对策建议 (12)(一)加强对村民自治、农村民主选举重要性的宣传教育。

(12)(二)尽快规范相应的村级选举的法律法规,规范选举行为,提高选举质量。

(12)(三)提高直接提名、确定候选人的民主公开程度。

(14)(四)加强“五个文明”建设,消除宗族观念、家族势力的消极影响。

(14)(五)对选举过程全程实施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

(16)(六)加强党的领导和纪律约束,杜绝违法选举的现象发生。

(17)四、结论 (20)摘要为了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让地域广阔的农村的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我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提出了建设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

新农村的落脚点就是如何通过村民自治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

简言之就是实现村民当家作主,村里的大小事务由村民自己做决定。

在农村是否实现村民自治就要看是否做到了民主选举。

本文以大量翔实的材料,运用实证分析法,分析了现阶段农村选举的重要意义、选举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对全面指导村民选举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选举,现状问题,解决对策2浅析我国农村选举现状及对策建议一、绪论农村历来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起点。

刍议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状况及其完善(胡思华)

刍议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状况及其完善(胡思华)

刍议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状况及其完善作者:胡思华(江西广播电视大学)谢洁茹(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内容摘要】我国选举制度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选举制度包括选举代表机关代表和特定公职人员:而狭义的选举制度则仅指选民依据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代表机关代表的制度,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本文就当前我国选举制度的现状,对我国选举制度的特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指出了我国选举制度的缺陷,并进一步提出得以完善的措施。

【关键词】选举民主基本制度完善选举制度,是有关选举国家各级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其他公职人员的原则和制度的总称。

选举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民主制度,与其对应的是封建专制。

选举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选举建立在公民选举权的基础上,是公民行使选举权的行为,公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是选举制度的基础。

(2)选举首先是选民选举意志的表达,按照少数服从大多数的原则决定代表和公职人员的当选,是选举制度最基本的原则。

(3)从形式上,选举制度主要是通过法律予以表现的,选举法是集中规定选举制度的法律。

(4)选举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当今世界,民主有两种最基本的类型,即资本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同样,选举制度也可以分为资本主义性质的选举制度和社会主义性质的选举制度两种基本类型。

资本主义的选举制度为整个资本主义民主服务,社会主义的选举制度为社会主义民主服务。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选举制度,是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服务,是更高层次的选举制度。

一、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状况及发展我国的选举制度主要是关于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53年颁发了新中国的第一部选举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又于1979年制定了新的选举法,并于1982年、1986年、1995年和2004年四次进行了修改。

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修改选举法若干规定的决议》规定了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的程序,并对每个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做了有利于少数民族的调整。

农村民主选举问题探析

农村民主选举问题探析

农村民主选举问题探析农村民主选举一直是中国国家治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关系到农村的政治稳定和农民的民主权利。

近年来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影响了农村民主选举的健康发展。

有必要对农村民主选举问题进行深入探析,找出根本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以推动农村民主选举的进一步发展。

1. 选举程序不规范在一些地方,农村民主选举的程序不规范,存在违反制度、程序、法律规定的情况。

一些选举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甚至出现了买票、售票、暴力干预等问题,导致选举结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

一些地方政府也往往在选举中干预过多,导致选民在选举中的自由意志受到侵犯。

2. 选举管理不到位在一些地方,农村民主选举的管理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选举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和处罚。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选举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损害了选民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选举参与度低在一些地方,农村民主选举的参与度较低,缺乏广泛的民意参与和民主讨论。

一些选民对于选举活动缺乏兴趣,缺乏政治觉醒,容易被一些宣传策动和政治势力所左右,导致选举结果的真实性和公信力受到质疑。

二、农村民主选举问题的根本原因1. 制度与法治不完善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完善。

在农村民主选举中,一些不法分子往往能够抓住制度和法治漏洞,进行违规操作,导致选举结果的不公正。

2. 宣传教育不到位3. 监督机制不健全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和民主意识普及相对滞后,监督机制不健全。

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析,找出解决方案,推动农村民主选举的健康发展。

三、解决方案要解决农村民主选举问题,首先要完善法治建设,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堵塞法治漏洞,加大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使违规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

要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政治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民主选举相关知识,提高农村居民的政治觉醒和民主意识。

只有让农村居民真正了解民主选举的意义和价值,才能够真正做到自主选举、自愿选举。

农村选举情况汇报

农村选举情况汇报

农村选举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农村选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选举制度
逐步完善,选举程序更加规范,选举活动更加民主,选举结果更加公正。

下面就农村选举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农村选举工作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
明确了选举的程序和规范,保障了选举的公正和公平。

同时,对选举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有效维护了选举秩序。

其次,选举宣传工作扎实开展。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栏、宣传车、宣传片等,向农村群众普及选举知识,提高了选民的参与意识和选举的公信力。

再次,选举程序更加规范。

各项选举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举人、选
民代表的产生更加公开透明,选举活动更加民主,选举结果更加公正。

此外,选举工作的监督机制不断健全。

各级监督部门对选举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选举中的问题,保障了选举的公正和公平。

最后,选举结果更加符合农村实际。

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村民代表大都是受到
群众信任和支持的人士,他们更加贴近群众,更加关心农村建设和发展,为农村治理提供了更多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综上所述,农村选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要看到,农村选举工作中还存
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选举程序不够规范、选举宣传工作不够到位等。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选举程序,加大选举宣传力度,不断提升选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农村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浅谈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第一篇:浅谈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浅谈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内容摘要】村民委员会选举是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具体表现。

从现实情况来看.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早已生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仍然问题多多,不容乐观,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农民对自己权利的运用首先体现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上。

但就目前农村的实际来看,农民要真正地通过民主选举。

选出自己的“当家人。

却并非一件易事。

【关键词】村民委员会选举问题对策一、农民无法左右选举有人埋怨甚至指责农民不珍惜手中的选举权利。

可能这些人从没有农村生活的经历,不了解农村的现状。

其实.农民比谁都渴望能有一个贴心人。

替自己说话,为自己办事。

但是,他们更清楚田问行使劳动的权利是有回报的。

而选举的权利是虚的,农民本身根本无法左右选举,没有人尊重那神圣的一票,在选举中是不能选出称心如意的。

带头人的,选举过程的不规范甚至舞弊行为极大地伤害了农民参选的热情。

从选民登记开始的整个选举始末,农民只是在现场投票中才显示了自己的存在。

由乡政府一手操办的选举中,其实选票的多少是没有说服力的。

很大程度上,选举只是个必不可少的程序。

只具象征意义。

毫不夸张地说,权力在农村是支配一切资源的绝对力量。

虽然.在我国家村还算不上行政单位,但村干部确实拥有实质性的权力。

他们本身的行为就代表着政府。

村干部也是“官!自古以来的官本位思想深深扎根于国人的灵魂,自然,农民也不例外。

对于权力的渴望和热衷,在农村也表现的尤为突出。

因而在以小农经济为支撑的农村社会里,也就逐渐形成了一支“离土不离乡的村官阶层。

目前,这一阶层逐渐固定化,形成了一个特权群体,自然这些人就可以在“有油水可捞的职位上一千就是多年,也不用担心垮台。

由于村干部手中的权力足以影响村子里的一切,可以动用村子里所有资源,村委会换届则意味着某些人要丧失赖以生存的权力,恋权的村官是不会将手中的权力拱手相送的。

健全和完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健全和完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健全和完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进程中还存在哪些不足?应如何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是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来实现的,其中,民主选举又是第一位的。

(一)农村基层民主选举面临的现实困境1、村两委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不能真正发挥。

有的村领导班子没能履行好“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的职能,有的村领导班子在选举过程中成为帮忙的服务机构,有的放松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对一些歪风邪气不敢管,不会管,也管不了,削弱了村支两委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2、候选人提名不规范。

一般情况下,村委会的候选人主要从三个渠道产生:上届村干部为当然人选、上级领导直接提名和各村民小组推荐。

这些不同渠道产生的候选人的竞争能力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上级指定候选人和原村干部人选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组织或手中的权力控制选举过程。

村民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则明显不具有竞争力。

3、村民代表参与意识不强烈,村民代表队伍素质较低。

一是科技知识、文化水平却往往相对较低,不符合主流要求。

二是政治思想觉悟低。

村民代表的产生没有年龄、文化等方面的条件限制,加之农村较落后的经济条件和长期封建思想的影响,村民代表的思想觉悟和法制观念与依法治国的要求存在着落差。

三是参政议政能力差。

一些代表由于政治意识淡薄,在决定村里重大事项、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等问题时,往往是盲目地举举手、表表态、投投票,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

4、家族势力影响较大。

农民自身的民主意识十分有限,往往都在区分“自家人”和“局外人”这两个概念,因而在选举中,一般的村民都会把选票投向同族候选人。

在选举过程中,各个家族之间的竞争取代了个人的竞争。

有些人利用地痞、职业游民势力贿选、拉选票,操纵选举,败坏了社会的道德秩序。

有些先富起来或掌握更多经济资源的人通过贿赂、送礼、请客等方式“买”选票,这种“钱权交易”现象的出现,严重损害了民主选举的神圣和庄严。

(二)措施与对策1、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引。

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现状及改善办法

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现状及改善办法

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现状及改善办法作者:王金钰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05期摘要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我国实现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途径,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国情的变化和国际环境的变化,我国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进行了不断的完善与发展,形成了科学的、有秩序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

台州市在此基础上,对乡村基层民主建设进行了有效的实践与探索,真正发挥民主政治。

在未来,台州市在进一步发展村民选举制度的同时,需要结合当前已经出现的问题,从问题中总结经验,不断改善发展村民选举制度。

关键词村民选举基层民主民主政治作者简介:王金钰,天台县外国语学校。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2.214谈及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离不开村民自治制度。

1998年,我国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由此明确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制度相关内容。

在多年的基层实践中,我国逐步形成了完善的基层民主机制,从法律和思想上都保证了这一机制的有效实施。

然而在目前的具体实践中,从全国范围来看,仍旧存在不少问题,例如背后操纵选举等现象,这些不仅是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破坏,同样是对我国基层民主实践的破坏。

如果从法律层面上来看,这就是独立性、自由性和公正性受到了挑战。

台州市近年来在增强基层民主建设,保证人民切实利益上做出了很多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证基层民主实践的权威性。

居安思危,虽然目前台州市在基层民主实践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了保证村民选举制度出台很多有效措施,但仍需结合村民选举制度运行过程中常出现的一些问题,不断整改,促进发展。

一、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概述村民委员会是基层民主实践的重要产物,是一种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村民通过村民委员会来完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目的,同时村民委员会也具有教育功能,对于我国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追溯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当时在广西省的宜州市,何寨村通过无记名的方式举行投票,选出的基层自治组织,这是我国最早的村民委员会的雏形。

2024对当前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情况的分析

2024对当前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情况的分析

2024对当前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情况的分析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农村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实现农民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村委会选举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也制约了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

本文将从选举制度、选举参与情况、选举程序、选举监督机制和选举结果等方面对当前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情况进行分析。

一、选举制度分析中国的村委会选举制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该法规定了村委会的选举程序和组织方式。

根据该法,村委会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即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候选人的产生方式、竞选方式、投票方式等具体事项。

从制度上看,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历史、地理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一些地区的村委会选举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在一些地方,选举程序和组织方式存在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这导致了一些候选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

其次,村委会选举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虽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村委会选举的监督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

二、选举参与情况分析村委会选举的参与情况是衡量一个地区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从总体上看,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的参与程度是比较高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在一些地区,由于村民对选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参与程度不高。

此外,一些村民对候选人的了解程度有限,往往受到家族、亲友等关系的影响而做出选择。

其次,在一些地方,存在竞选不正当的情况。

一些候选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竞选活动,如行贿、威胁、许诺等,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三、选举程序分析村委会选举程序是保障选举公正性和公平性的重要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程序包括候选人产生、竞选宣传、投票选举等环节。

浅谈农村选举制度

浅谈农村选举制度

浅谈农村选举制度摘要:农村选举制度,是不断推进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一项重要制度。

对于农村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对研究我国民主选举制度的过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着深刻的意义。

现实的社会现状和发展,这个政策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农村普选制度的宣传不到位;农民民主意识缺乏;农村存在着村民不能亲自行使选举权的现象;农村文化背景的复杂特殊性制约着选举民主化公平化;农村选举过程缺乏有效监督;与选举相关的监督制度仍需加强等一系列问题。

通过分析,认为农村选举应从增强宣传力度,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方面知识的学习,对村民进行政治启蒙,扫除农民落后的封建思想,加强选举过程的监督力度,完善相关的监督法律,提高村委会素质,加强对在任的村委会的监督等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关键词:农村选举制度;问题;建议一、农村民主选举的内涵农村民主选举,就是按照宪法、村委会组织法、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由村民直接选举或罢免村委会干部。

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到7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选举实行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愿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

也就是说,选出一个群众信赖、能够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村委会领导班子。

二、农村选举制度的现状1、群众民主意识问题部分村民对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不高,参与的积极性不强,一些村民漠视村委会民主选举的重要意义,往往是一包烟、一瓶油就可以改变他们的初衷,对选谁当自己的村主任关心不够,持无所谓的态度,致使很多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有能力、素质高的干部落选。

就是由于部分村民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大局意识,直接影响到了换届选举的质量和效果。

有四成左右的村民对农村的选举政策是陌生的,村民获取选举知识的渠道少、形式单一。

[试论,村民,委员会,其他论文文档]试论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完善

[试论,村民,委员会,其他论文文档]试论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完善

试论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完善”论文关键词: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完善论文摘要: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完善民主选举制度是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现村民自治制度和建构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本文从民主选举的制度建设、候选人的提名、选举方式、罢免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选举的监督等面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完善作了初步探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关于村民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它明确规定了村民实行直接民主的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确立了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制度框架。

进一步充实、完善这一框架体系.建立健全有关村级民主的各项规章制度,是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活动的制度保证。

其中。

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作为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加强有关问题的研究,对于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现村民自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试就村民民主选举的制度建设及选举活动中的一些重要环节作一简要探讨。

一、村民民主选举的制度建设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明确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这种制度问题。

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隅十多年之后.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这些论述极其鲜明、深刻地阐明了制度建设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正是基于对于制度问题的这种深刻认识。

我们才一直强调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和看法的改变而改变;也正是基于这种深刻认识.我国的法制建设才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自村民自治实行以来。

民主选举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现行宪法第 111条规定.农村按居住地区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选举产生。

试论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完善

试论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完善

论文关键词: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完善论文摘要: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完善民主选举制度是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现村民自治制度和建构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本文从民主选举的制度建设、候选人的提名、选举方式、罢免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选举的监督等面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完善作了初步探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关于村民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它明确规定了村民实行直接民主的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确立了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制度框架。

进一步充实、完善这一框架体系.建立健全有关村级民主的各项规章制度,是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活动的制度保证。

其中。

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作为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加强有关问题的研究,对于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现村民自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试就村民民主选举的制度建设及选举活动中的一些重要环节作一简要探讨。

一、村民民主选举的制度建设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明确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这种制度问题。

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隅十多年之后.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这些论述极其鲜明、深刻地阐明了制度建设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正是基于对于制度问题的这种深刻认识。

我们才一直强调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和看法的改变而改变;也正是基于这种深刻认识.我国的法制建设才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自村民自治实行以来。

民主选举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现行宪法第 111条规定.农村按居住地区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选举产生。

该规定奠定了村民民主选举制度的宪法基础。

浅析当前我国农村换届选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当前我国农村换届选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当前我国农村换届选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村委会选举是整个村民自治活动的起点、前提和基础。

现今在村委会选举中出现很多不正常现象,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约束着村民参与选举,贿选、宗教势力更是损害村民的政治权益。

选举中出现的“两委”矛盾及村民的素质也真接影响着选举的结果。

这些问题导致农村出现一些不稳定因素。

本文就农村换届选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如何完善选举规范、加强选举监督,如何减少宗族势力影响、建立村级班子考核机制,以及协调农村利益团体关系等谈一谈肤浅的看法,并且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

【关键词】村委会选举对策一、村委会选举的基本情况(一)村委会选举的社会基础我国村委会的直接选举,始于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

根据这部法律,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其任期为三年。

这一法律规定,在中国选举历史上无疑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

但是,在毫无以直接选举为民主手段的历史传统国度里,何以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发起并领导了这样一场民主运动呢?不过,如果没有漠视中国农村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那么,就会比较容易地发现,中国体制改革,具体讲就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刻地改变了农村的经济关系和社会结构,从而为村委会的选举奠定了坚实了经济、社会、和政治基础。

(二)村委会选举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起步阶段,即1982年-1988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以前。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

第二个阶段是发展阶段,即1988年-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的十年。

1987年11月24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村委会组织法于1988年6月1日颁布试行,它标志着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和民主选举村委会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论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论文题目:我国选举制度完善的路径和建议摘要:本文旨在分析和探讨我国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完善选举制度,保障公平、开放和公正的选举环境。

我们将回顾我国选举制度的历史,然后分析当前选举制度中的问题。

接着,我们将提出完善选举制度的路径和建议,包括倡导政治透明、加强选民教育、扩大竞选参与等方面。

我们将总结全文,并展望未来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1. 引言选举是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反映了民意和人民的诉求。

我国选举制度自1978年以来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促进选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本文提出建议并探讨可行的路径。

2. 我国现行选举制度的问题2.1 选举程序不够透明当前我国的选举程序存在缺乏透明度的问题。

选举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公开度不高,导致选民对候选人的真实情况和主张了解不足,影响了选民的选择权。

2.2 选民教育不够普及我国选民教育相对滞后,许多选民对候选人及其主张缺乏充分了解,这使得选民对选举结果的满意度有限。

缺乏选民教育也会导致选民容易受到个别候选人的误导和宣传,从而影响选举的公正性。

2.3 竞选参与度有待提高我国选举中的竞选参与度相对较低。

候选人和组织机构之间缺乏充分的沟通和联系,致使少数候选人难以获得足够的关注度和竞选资源。

这不利于选举结果真实反映选民意愿,且容易导致少数候选人获得主导地位。

3. 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路径和建议3.1 倡导政治透明政治透明是完善选举制度的关键所在。

领导应该加强选举信息的公开,确保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主张和背景资料。

领导应当加强对候选人的政治资金来源的监管,杜绝候选人通过不当手段获取竞选资源。

3.2 加强选民教育加强选民教育是提高选举公正性的重要途径。

领导可以通过开展选民教育活动,如组织候选人的说明会、讨论会等,让选民更好地了解候选人和他们的主张。

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向广大选民普及选举知识和选民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对我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存在问题的思考

对我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存在问题的思考

对我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存在问题的思考【摘要】我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存在诸多问题,如选举程序不够公开透明、选民意识水平有待提高、选举管理不规范、选举中存在腐败现象以及选举制度不够健全完善。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加强选举程序监督、提升选民参与意识、加强选举管理规范化、加大打击选举腐败力度,最终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只有通过这些举措,才能确保农村基层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参与到决策中来,推动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

【关键词】农村基层民主选举、问题意识、透明、选民参与、规范管理、腐败现象、监督、选举制度、完善、提升意识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作为我国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旨在促进基层民主决策、维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些地方选举程序不够公开透明,选举结果存在质疑;选民意识水平不高,部分选民被动参与选举;选举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机制;选举中出现腐败现象,损害选举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选举制度存在漏洞和不完善之处。

深入研究和解决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存在的问题,提升选举质量和效果,对于推动我国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探讨如何加强选举程序监督、提升选民参与意识、加强选举管理规范化、加大打击选举腐败力度、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等措施,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改进与完善提供可行建议和思路。

1.2 问题意识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是我国乡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决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

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的选举程序不够公开透明。

一些选举过程中存在着幕后操纵、提前设定候选人等问题,缺乏公开公正的选举程序,导致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受到质疑。

选民意识水平有待提高。

村民自治民主选举中的主要问题及完善建议

村民自治民主选举中的主要问题及完善建议

村民自治民主选举中的主要问题及完善建议一、村民自治选举现状从1982年《宪法》指出了由部分农村地区自主发起组建村民委员会,确认了村民民主自治选举的法律地位,到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确定了村民委员会组织功能和选举方式,再到1998年正式颁布了《村委会组织法》,村民民主自治经历了将近20年的探索和实践,农村村民选举制度已经成为当今中国农村扩大基层民主和提高农村治理水平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在全国各个农村,村委会选举制度成为整个村落最为重要的政治活动,村民们也逐渐重视这个可以自己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基层村民选举己经对中国农村的政治经济格局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村民自治选举中主要存在的问题1.“贿选”现象严重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普及,农村民主化进程迅速的发展以及村民参与基层民主活动意识的增强,村民对于参与村委会选举越来越积极和热情。

当然由于农民自主选举自己信得过的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为了使自己可以成为竞选成功,就有一些村民踏上了“贿选”的道路,贿选是指竞选人为了收买选民给自己投出宝贵的一票,会采取施与财物或者允诺办理重要的事情等一系列小恩小惠笼络人心。

还有一些人对不认识字的选民利用其弱点,蒙蔽其填选票的机会,要求指定自己人代笔,违背选民意愿,填自己的名字;或者乘人不备时擅自拆开票箱改写或更换选票。

诸如此类的贿选现象,严重干扰了选举,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农村的稳定与发展。

2.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困难村民不但有选举村委会成员的权利,也有罢免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的权利。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 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因此村民可以利用村民会议来讨论村委会成员是否是合格的当选人,是否有为村民做好事干实事,做到可以胜任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同样也可以讨论出哪些村委会成员和干部班子是通过贿选的途径加入的村委会的,村民会议讨论的结果可以有罢免无法胜任工作的村委会成员,贿选的干部也可以不考虑是否届满。

村委会选举制度

村委会选举制度

村委会选举制度一、引言村委会选举制度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农村居民直接参与基层民主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促进了村级事务的公正、公平和有效管理。

本文将从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意义、现状和挑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意义1. 推动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村委会选举制度使得基层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有助于推动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

通过选举产生的村委会,能够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农民,解决农村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2. 促进基层民主意识的增强:村委会选举制度可以提高农民对基层民主的参与度和认同感,促进农民的民主意识的增强。

通过选举,农民可以自主选择和监督村委会成员,促进了农村居民对基层社会事务的积极参与。

3. 扩大农民权益保障的渠道:村委会选举制度为农民权益保障提供了重要的渠道。

通过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可以有效地代表农民的利益,推动农民在决策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实现。

三、村委会选举制度的现状1. 选举程序逐步规范:随着村委会选举制度的不断完善,选举程序逐步规范化。

选举的公告、候选人提名、选民资格验证等环节都在逐步的法定化和民主化的过程中。

2. 候选人素质提升有待加强:尽管村委会选举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候选人的素质提升仍然有待加强。

一些地方选举中存在贿选、串供等不正当行为,并且一些村委会成员的能力和素质还不够高。

3. 选民参与度有待增加:尽管选民有权利选择和监督村委会成员,但是一些选民的参与度相对较低。

一方面,一些农民对选举程序和政策了解不够;另一方面,一些选民缺乏充分的时间和资源来参与选举活动。

四、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挑战1. 村干部的任期限制问题:一些地方存在村干部长期连任的情况,破坏了选举制度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对于村干部任期的限制需要进一步明确,以促进更多合适的候选人参与竞选。

2. 农民参与的机制不完善:村委会选举中,一些农民在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中的参与程度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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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村级民主选举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
摘要:发展农村经济需要农村民主制度作为保障,因此建立健全村级民主制度
十分必要。

本文分析了我国村级民主运行的不足,提出我国农村民主选举制度的
完善设想,对继续推进我国农村民主政治的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完善
一、当前我国村级民主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
村级民主选举作为一种80年代产生于我国的一种崭新的乡村选举模式,尽管其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由于我国农村自身的内在原因和外部行政机关及其
他原因,造成了我国村级民主选举存在诸多弊端,下面对此做了四个方面的分析。

(一)乡村宗族势力、“贿选”等现象存在。

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礼治社会,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传统
的中国是一个宗法社会。

由于长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和自然环境等
因素,造成了我国广大农村的闭塞与贫困,农民与外界缺少经济联系,相对封闭
的环境使得农民之间的结成各种姻亲关系。

同时与城市相比农村的人口相对固定,流动速度相对缓慢,因此,在农村形成了一个血缘和地缘相结合的社会,各种宗
族和姻亲关系交织在一起。

在农村的交往中最看重的是情面,而不是法律与规则,情面大于法律的效力的农村社会现实也就造成了在选举村委会成员时,人们并不
是选举可以胜任管理农村的人。

而是以血缘或人情为标准,以这个人和自己熟不熟
作为选举时的判断标准。

“看面子”“讲关系”而不依从制度程序从而导致了选举出
来的村委会成员不能代表农民的意志。

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许多乡村都拥
有了部分企业一些人为了某种利益靠拉选票上台,造成了在选举村委会成员时不
能按照规则程序去办事,造成了权力的非程序化运作,也造成了一些基层干部的
腐败,严重的破坏了干群关系。

(二)乡镇政府行政权威的干扰。

传统乡村治理中的国家权威远离乡村本土,一般依靠乡绅来实施其影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权威开始深入乡村,乡村直接依靠国家权威来治理。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的确立促使了村民自治的产生,村委会开始成为治理乡村的主
要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是我国是我国的基
层群众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委会的
由村民自己投票产生。

《村组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
事项。

”很明显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村委会与乡镇以及以上的国家机行政机关并无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但是由于指导与被指导并没有
明显的界限,这样就就给上级乡政府越权创造了空间,乡政府通过国家行政权力
干预村级民主选举的正常进行。

在许多地方村委会俨然成为了乡镇府的附属机构
或派出机构,村委会成员不是通过选举产生而是由上级任命。

某些地方的村民选举、村委会的工作都是在乡镇政府的控制下进行的。

同时国家权威的过分介入也
使村委会为了自身的利益拒绝承担国家任务,增加了民与官之间不和谐的因素。

这些行为造成了广大农民认为村委会不是为他服务而是为乡政府服务选不选村委
会都无所谓的认识误区,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政治参与的积极性,背离了村级民
主选举的本质。

(三)村党党支部与村委会职责不清。

在农村基层组织中一直存在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二元权力结构。

但是由
于两者之间长期的职责不清与职责不明,往往导致了两方争权现象的出现。

村党
支部主要是领导作用和支持保障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照宪法法律开展
自治工作,行使职权。

但在一些地方却是村党委下达命令,村委会去执行,干涉
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选举形同虚设,村党支部俨然成为了村委会的上级领导,党组织本应是民主进程的推动者,而在基层中许多党组织却在成为基层民主进程
的羁绊。

同时在一些发达地方也存在村委会不尊重村党支部意见,忽视了党支部
的重要作用。

两者的职责不清给村级民主选举带来了诸多障碍如村党支部否定村
长候选人、村委会“踢开党委”等现象,这些不仅给村民的利益造成了很大的消极
影响,同时也阻碍了农村的民主化进程。

(四)农民政治参与意识淡薄。

近年来大量的在农村务工人员涌入城市,村里的选举与其自身利益相隔太远,不能使其感受到村级民主选举带来的好处。

农民政治参与热情不高,使农民认为
民主选举只是“走过场”,抱着反正候选人也没有自己,谁上都是一个样子和自己无关的态度,即使参加选举的人也是带着随意的态度,一个人填写了其家庭成员所有的
选票或者故意写无效票。

这些由于农民政治参与热情不高造成的后果严重放缓了
村级民主选举在农村发展的步伐,不利于村级民主选举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党的十七大指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
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所以我们要不断地寻找解决完善村级民主选举的措施与途径。

二、我国农村民主选举制度的完善设想
发展村级民主选举必须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构建服务型乡政府,理
清村党委与村委会的关系,大力提高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为村民民主选举的发
展创造良好的内部与外部环境。

(一)完善法律法规,规范选举的程序。

选举程序是村级民主选举的关键,程序的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选举的结果。

农村是熟人社会,熟人社会注重的是情而非法,因此加强对村级选举的监督,进
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村委会的选举程序,要做到选民有效登记、提名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等程序进一步减少和遏制选举中的贿选、宗族势力干预选举
等丑恶现象十分有必要。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农民选出来的村委会是乡村的“精英人物”可以为农民服务,而非是为自己为家族服务。

(二)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转换政府角色。

服务乡政府应该把自身定位为服务者的角色,提高自身作为服务者而应该具
备的素质,应在选举村委会的过程中扮演指导者和监督者的角色,承担相应的政
府职责。

乡政府是村级民主选举的监督者而非决策者,不应运用政府行政权力去
破坏村级民主选举,而是坚决制止破坏村级民主选举的行为。

乡镇府自身应该把
握好监督者与决策者两者的区别,做好自身角色的转换。

(三)加强村党支部建设,协调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

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村级党组织应发挥党的
先锋模范和堡垒作用,积极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照宪法法律开展自治工作,
行使职权,充分调动村民参政热情,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

村党委与村委会应对
职权进行划分,明确职权界限,不越权去干涉村民自治,而是积极的监督村级民
主的各个环节。

同时,村委会要尊重村党支部意见,而不是“踢开党委闹革命”,
必须正确认识村党支部在村级民主选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四)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度,提升农民的民主法制理念。

提高农民政治参与热情的关键在利益激励。

利益激励无非是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而在农村物质激励往往要比精神激励更具有效性。

事实上存在私心是人的本性,只要个人私心的满足不会对他人合法的利益造成影响都不应该否定,因此每个人参与选举抱有个人的目的都是可以理解的,对于人的这种“私心”我们不应否定而是应该鼓励。

另一方面,民主作为一种“舶来品”在我国农村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因此提高农民的法制意识显得尤为重要,但是观念意识不可能通过激进的方式转变,只能通过循序渐进的教育方式,通过加大农村的普法力度等方式来提高农民的法律观念,使农民意识到参与选举是自己的权利,同时不仅参与而且要监督村级民主的进行。

作者简介:落志凤,女,1982年生,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乡干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2级在职研究生,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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