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手房交易税政策-任
二手房买卖交易中房屋交易税费新政有什么规定?
二手房买卖交易中房屋交易税费新政有什么规定?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不仅要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确定房屋的所属权,之后买房还需要在房屋的过户过程中缴纳各种的税费。
而对于那些买了二手房的人来说,这些税费也是不能免的。
那么,在二手房房屋买卖交易中房屋交易税费新政有什么规定呢?小编这就为大家进行解答。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不仅要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确定房屋的所属权,之后买房还需要在房屋的过户过程中缴纳各种的税费。
而对于那些买了二手房的人来说,这些税费也是不能免的。
那么,在二手房房屋买卖交易中房屋交易税费新政有什么规定呢?小编这就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交易中房屋交易税费新政有什么规定?(一) 正常过户1、营业税(税率5.55%,卖方缴纳)(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发布了有关2016年二手房营业税的最新政策,《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如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是否满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在这里有两个条件:1、家庭唯一住宅。
2013房产税如何征收
2013房产税如何征收摘要:2013年国务院颁布了新的房地产政策——新国五条。
为此,房产税问题⼜成为了中国的热点问题,不管是年轻⼈还是中年⼈、⽼年⼈都很关⼼2013房产税如何征收?下⾯是店铺⼩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房产证征收的问题,希望能解决⼤家⼼⾥的疑惑!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收⼊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收⼊×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时间:将原有房产⽤于⽣产经营,从⽣产经营之⽉起,缴纳房产税。
其余均从次⽉起缴纳。
房产税的税率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收⼊计征的,税率为12%。
但对个⼈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房产税如何征收:⼀.个⼈房产税征收对象个⼈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所谓房产,是指有屋⾯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可供⼈们在其中⽣产、学习、⼯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但独⽴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个⼈房产税征收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三.个⼈房产税如何计算1.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定⽐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收⼊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收⼊×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时间:将原有房产⽤于⽣产经营,从⽣产经营之⽉起,缴纳个⼈房产税。
其余均从次⽉起缴纳。
四.个⼈房产税征收税率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收⼊计征的,税率为12%。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3年)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1978-1983年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政策内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
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1984年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政策内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1985-1987年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1988年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1989年政策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内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1990年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内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紧缩银根;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1992年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1993年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
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1994年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发布《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入调控、消化、稳定的发展阶段;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整顿金融秩序;1995年政策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政策内容: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颁布《房地产管理法》、《增值税法》;整顿金融秩序;开始实施安居工程;1996年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租金改革和公有住房出售有了新的进展;政策性贷款制度开始建立;安居工程顺利推进;1997年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998年政策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内容:发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从1998年下半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房地产开发资金结构得到调整;1999年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启动住房消费,深化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免个人所得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政策;启动房地产市场,免征产易营业税,契税减半;2000年启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二手房买卖中的房屋交易税费计算
二手房买卖中的房屋交易税费计算在二手房买卖中,房屋交易税费是需要买卖双方承担的一项费用。
为了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买卖双方都需要了解各种税费,并进行正确计算。
本文将介绍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税费,并提供详细的计算方法。
1.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根据房屋的成交总价计算的,税率为7%。
计算方法如下:城市维护建设税 = 房屋成交总价 × 7%2. 契税契税也是根据房屋的成交总价计算的,税率为1%至3%不等,根据不同省市政策而定。
计算方法如下:契税 = 房屋成交总价 ×税率3. 工本费工本费是指办理产权登记、证明书等相关手续所需的费用,一般为1000元至2000元不等,具体金额根据不同省市而有所不同。
4. 中介费中介费是指买卖双方委托中介公司进行房屋交易时,需要支付给中介公司的费用。
一般为房屋成交总价的1%至3%,具体比例根据双方协商而定。
5. 增值税增值税适用于卖方为企事业单位,出售具备一定条件的住房时。
税率为5%,计算方法如下:增值税 = (房屋成交总价 - 原购买价) × 5%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适用条件和计算方法因地区而异,具体还需要参考当地政策。
6.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卖方为个人,出售非自住房时。
税率为20%,计算方法如下:个人所得税 = (房屋成交总价 - 原购买价) × 20%同样地,个人所得税规定也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具体还需要查阅当地政策。
以上是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税费项目及其计算方法。
需要提醒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差异,具体的税费标准和计算方法应以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规定为准。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税务师,以确保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税费问题引发纠纷。
通过了解二手房买卖中的房屋交易税费计算方法,买卖双方可以提前做好预算,规避潜在的风险。
同时,在签署买卖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二手房交易税计算方法
二手房交易税计算方法一、契税契税是购买二手房时产生的一项重要税费,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房屋价格,所需要缴纳的契税也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契税的计算公式如下:契税=房屋总价*契税税率在计算契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契税税率可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规进行查询,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契税税率,并且可能随着房屋价格的不同而变化。
2.房屋总价指的是购房者购买二手房的总价,包括购房款、税费等。
具体的房屋总价需要根据购房合同或者购房发票进行确认。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指购买二手房时产生的一项重要税费,一般适用于购买时距离上次交易时间超过二年的房屋。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如下:增值税=(购房款-购房发票票面金额)*增值税税率在计算增值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购房款指的是购买二手房时实际支付的房屋款项,不包括税费等其他费用。
2.购房发票票面金额是开具给购房者的发票上的金额,通常是购房款的一部分,需要根据实际的购房发票进行确认。
3.增值税税率可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规进行查询,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增值税税率,并且可能随着房屋价格的不同而变化。
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适用于购买时距离上次交易时间不满两年的房屋,计算方法如下:个人所得税=(购房款-房屋评估价值)*个人所得税税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购房款指的是购买二手房时实际支付的房屋款项,不包括税费等其他费用。
2.房屋评估价值是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规进行评估的房屋价值,可能与实际购房款有所不同。
3.个人所得税税率可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规进行查询,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并且可能随着房屋价格的不同而变化。
综上所述,二手房交易税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契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和法规,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也有所不同。
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规进行计算,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所需缴纳的税费金额。
二手房交易税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 费用。
税种
税种
(一)契税。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 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 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新政策下的契税: 普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非普宅:3%、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 (二)城建税。 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三)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 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程恩富表示:对二手房交易课重税可能打击投机,有助于抑制房价 的上涨,但此举会波及“改善需求”,同时可能推高新楼盘和房租的价格。他强调,交易环节20%的税率偏高, 未来需要适度下调。
房产转让税费
房产转让税费
根据国家税法有关政策规定,个人转让房地产涉及的有关税费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大致涉及到以下几种税 费,包括:契税、手续费、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中介服务费、房屋所 有权登记费、房产税等。
济源二手房买卖要交哪些税
济源二手房买卖要交哪些税二手房市场一直都很热闹,很多年轻人都喜欢买二手房,不仅便宜还可以适当省略装修环节。
购买二手房除了需要缴纳费用之外,还需要缴纳一些税费。
不同的税费缴纳的对象也不同。
接下来就由我为您解答有关济源二手房买卖要交哪些税的问题。
一、济源二手房买卖要交哪些税1、二手房交易税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卖方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交易差额的20%。
如果同时满足家庭唯一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则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二手房交易税费:营业税纳税人:卖方政策:根据规定,营业税的税率为5.6%(城八区以外是5.5%)。
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如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3、二手房交易税费:契税纳税人:买方政策:按规定契税应由买方缴纳。
契税应纳税额根据房屋成交价格和税率计算征收。
税率具体规定为: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4%税率征收。
个人首次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0平方米按3%税率减半征收;大于140平方米的,按3%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
名下已有住房,再次购买按照3%征收。
二、二手房买卖流程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房屋的基本状况、房屋的权属状况、房屋产权有无查封、有无抵押质押、有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是否同意出售房屋、房屋出租情况及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等。
2013年二手房过户税费如何缴纳
2013年二手房过户税费如何缴纳制作:找法网分类:房产纠纷百科时间:2013-03-042013年二手房过户税费如何缴纳,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国二手房的交易税费种类,主要分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
其中常见且额度较大的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三大类。
2013年二手房过户税费如何缴纳,主要内容如下:1、营业税:(税率5.6% 卖方缴纳)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1)购买时间超过5年这里首先看产权证,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房改房看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
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房改房中时间最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据。
(2)所售房产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另: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5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在这里有两个条件(1) 家庭唯一住宅(2)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
注: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
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3房地产政策(各地实施细则)详细内容整理
2013年“国五条”各地实施细则,及政策变化(整理)京沪出台“国五条”实施细则(2013.3.31,人民日报)一.严格限购,确保价格稳定北京:有望挤出5%―10%购房需求上海:市场和房价或将迎来稳定期北京调控细则规定,从3月31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而此前的政策是,无论单身还是已婚,北京户籍可以购买二套房,外地户籍则只能购买一套房。
业内人士称,这一政策可防止京籍家庭离婚后再分别购买二套房。
据初步测算,北京新限购政策实施后,可挤出5%―10%的购房需求。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结合本市人口、资源、环境现状,考虑到单身人士拥有一套住房基本能够满足自住需求,对其购买二套房进行适当限制,有利于满足更多的刚性自住需求。
另一方面,可抑制部分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缓解市场供求矛盾,稳定房价。
上海实施意见指出,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金融管理部门要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据上海社科院的计算,上海2012年12月和2013年1―2月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25%、0.20%、0.53%,2013年2月同比价格上升4.23%。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张泓铭认为,上海实施意见的颁布,对平抑市场和房价具有积极作用,市场和房价将迎来一个稳定期。
上海的实施意见是在过去3年坚定调控下的延续,并不是一个新的调控周期或轮次,所以不需重起炉灶、重搞一套,而是做某些补充和完善。
二.个税计征,抑制投机购房北京:3月31日后适用个税新政策上海: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3月31日起,北京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征两成个税难抑房价 中介称可将差价做平
二手房征两成个税难抑房价中介称可将差价做平2013年03月06日 07:38来源:法治周末作者:李飞资料图。
转自法治周末“售房征20%个税”伤了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点,不光是加大个税,而是需要房产税、加大保障房力度、保障供给等配套措施多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达到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目的“调控比想象中还强。
”3月1日过后,不论是地产商还是房产中介,几乎口中都在念叨着这句话。
而让他们如此苦恼的正是当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对新“国五条”的细化举措可谓强硬,进一步彰显中央严控房价的决心。
然而,以“个人售房将按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为首的调控重拳着实让房地产市场一时间晕头转向。
但看似强力的“狠招”能否从根本上抑制住房价的过快上涨,不少专家认为还有待市场考证。
短期市场冲击明显之所以有这种顾虑,是因为市场给出的反应太过迅速。
3月3日,记者从链家、我爱我家等房产中介处了解到,自通知面世以来,二手房市场的需求不减反增,催促签约,过户的二手房主比比皆是,与“新国五条”的细化铁则看似背道而驰。
这是为何?“其实大家都在抢占末班车。
”链家地产中介陈静对法治周末记者透露。
根据以往经验,新规在各地正式实施会有一个过渡期,在出台具体办法之前,各地仍会按原有办法执行,这就留下了短暂的“偷渡”时期。
为了节省这20%的交易税费,已经谈妥或即将谈妥的二手房买卖双方,都想尽快完成交易。
面对市场灵活的反应,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主任赵庆祥告诉记者,这是由于通知发布的宣示效应和拐点性质造成的,预计短期内对预期和消费者行为将产生较大影响。
在赵庆祥看来,通知的发布将现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严厉程度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与现有调控措施相比,通知以比以往更严厉的措辞来督促政策的执行,才是最大的亮点。
因此楼市需求,尤其是改善性需求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楼市也会产生结构性差异,即市中心由于税费较高而变得冷清,而郊区楼盘则大多以首套需求为主而相对活跃。
2013年二手房过户相关费用
应该怎么去进行房屋过户费用计算?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
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
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12月17日,新的二手房购买政策颁布。
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
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二手房交易过户的流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二手房交易相关税收政策
二手房交易相关税收政策私房交易,买卖双方都发生了纳税义务,买卖双方应分别就自己的(买卖)行为按如下规定申报纳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一般住房对外销售应缴哪些税(费)1、营业税=(销售收入-购买房屋的价款)×5%;2、都市爱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7%;3、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3%;4、堤防爱护费=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2%;5、地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1.5%6、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7、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8、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屋转让收入总额-房屋原值-合理费用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运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一般住房对外销售应缴哪些税(费)1、免征营业税;2、都市爱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堤防爱护费、地点教育附加随营业税免征;3、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4、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5、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屋转让收入总额-房屋原值-合理费用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运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同时是唯独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一般住房对外销售应缴哪些税(费)1、营业税=销售收入×5%;2、都市爱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7%;3、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3%;4、堤防爱护费=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2%;5、地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1.5%6、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7、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8、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屋转让收入总额-房屋原值-合理费用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运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卖房交20%个税2013卖房个税新规定全文
卖房交20%个税2013卖房个税新规定全⽂国务院调整⼆套房购房政策,2013卖房交20%个税了吗?店铺⼩编整理了最新的卖房交税有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50万房价个税多缴24万来京⼯作6年的吴先⽣刚缴纳购房定⾦,但因⼆⼿房购房政策的调整,他可能要⾯临多缴纳20多万个税的情况。
在北京,购买⼆⼿房所有税费均由购房者承担。
近⽇,吴先⽣在朝阳区购买了⼀套价值150万的⼩户型⼆类经济适⽤房,该房已满五年可上市交易,但并⾮业主的唯⼀住房。
按现⾏政策,吴先⽣需替业主缴纳总房价1%的个⼈所得税,即150×1%=1.5万元;但是,如果按照新政策,因该经济适⽤房最初价值仅为20万元,如果按照差额缴税即(150-20)×20%=26万。
这多出的24万多元的税收,让吴先⽣很头疼。
他说,他购买的这套⼩户型⽤于⾃住,但现在,多出的20万限制住了他这种⾮投资者。
吴先⽣希望,政策应该进⾏细化,对于⾮投资性的住房,应给予个⼈所得税减免或返还。
本次调控时间表●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标,并于⼀季度向社会公布。
●市、县⼈民政府应于⼀季度公布年度住房⽤地供应计划。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员纳⼊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推进城镇个⼈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到“⼗⼆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
■北京落地北京将尽快出细化政策新京报讯北京何时公布和实施落地政策是⼈们最关注的问题。
记者昨⽇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北京市涉及房地产调控的相关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抓紧研究北京落实国务院通知的具体政策,并尽快公布和实施。
陈志认为,预计在各地出台的调控政策中,会着⼒在加强市场监管这个⾓度,提出⼀些具体的细化措施和强有⼒地政策。
陈志称,此次调控细则公布后,北京可能会研究制定更为具体的房价调控⽬标。
天津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的内容
天津⼆⼿房交易税费规定的内容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房屋建筑⾯积;⾮住宅11元/平⽅⽶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住宅550元/户⼟地登记费:35元/套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在中会涉及到相关税费,⽽天津作为⼀个⼆⼿房交易的⼤市场,⼆⼿房交易税费就成了税务部门管理的重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税务部门对天津⼆⼿房交易税费做了相关规定,关于天津⼆⼿房交易税费规定,律图⼩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家进⾏了解。
⼀、天津⼆⼿房交易税费规定未满五年的,并且⾯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5%;⾯积在144以下的需要缴纳差价的5.5%;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5%;⾯积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
⼆⼿就是业主从开发商⼿中按照市场价直接购买后上市出售的房产类型,但是不属此类。
对住房转让的个⼈,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对纳税⼈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凡是房产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税票)填发时间不⾜2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满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属于⾮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5.5%的标准交纳营业税⼆、天津⼆⼿房交易税费1、契税:天津⼆⼿房交易契税收取标准为:(⼀)⾸次购买建筑⾯积在90平⽶以下的按成交价的1%征收;(⼆)⾸次购买建筑⾯积在90平⽶到144平⽶之间的按成交价的1.5%征收;(三)购买144平⽶以上的天津⼆⼿房契税按照成交价的3%征收 ;(四)购买第⼆套住房契税按成交价的3%征收。
备注:成交价低于房管局⽹签协议评估系统的评估价格的纳税依据以房管局评估系统的评估价格为准,此种情况下不以实际成交价和评估报告为准。
2、:⽹签协议价格的1%。
(⼟地来源为国有出让的不征收此项费⽤)3、产权登记费:⼆⼿房产权转移登记费为80元/套,⾮住宅按评估价格的千分之四收取。
现行契税减免政策汇总2013-1
现行契税减免政策汇总2013-1-7 10:20:25来源:网络作者:【大中小】受财税[2012]年82号文的提醒,大致整理了一下当前我国契税的有关条文,对其中涉及减免的条款整理如下:1、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财税〔2008〕62号;财税〔2008〕104号)2、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3、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在本市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因原住房未达到本市规定标准面积而重新购买公有住房的,视为第一次购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办公室(楼)、档案室、职工食堂,教学的教室(教学楼)、实验室(楼)、操场、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医疗的门诊部、化验室、住院部、药房,科研的试验场、试验楼,以及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其他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等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5、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地上和地下的军事指挥工程,军用的机场、库房、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和通信、导航、观测台站,以及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其他用于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6、共同占有的土地、房屋权属分析,免征契税。
(《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国税函〔1999〕391号)7、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2013房地产政策解读
2013新国五条内容解读自2009年12月份开始楼市调控以来,政策经历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2013年出台的“国五条”则是第五次调控升级。
一、2013控房价的新国五条内容解读1、“国五条”中稳定房价的新政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五项内容。
解读: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这无疑是扭转市场预期的及时举措。
此次重申,是因为有些城市区域市场发生了变化。
所以目前应该是对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管理,有针对性地稳定市场。
2、“国五条”还要求,已实行限购城市按统一要求完善措施,未实行限购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应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解读:这是政策从严的表现。
既是继续严格执行既有限购政策,也是意味着限购范围有可能扩大。
3、继2011年之后,中央时隔两年再次提出要求地方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解读:公布房价控制目标更强调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更严格的要求。
4、中央提出要增加普通商品房、保障房及用地供应。
权威解读:商品房和土地供应量的增加,能够稳定市场预期,但是保障房的供应对抑制房价上涨其作用不大,主要是一项民生工程。
商品房和保障房的需求对象不同,尽管有某些重叠,但是比例不大。
二、新国五条关于房产税内容1、“国五条”房产税改革内容会议确定,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会议提出,支持自主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
会议确定,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财税[2008]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
财税[2008]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
节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条款失效]财税[2008]137号 2008-10-22
税屋提示——依据财税[2010]94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本法规第一条自2010.1.1起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条失效]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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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手房交易税政策
今年,国家对二手房交易税费做了调整,这也成了本月最热门的一个话题,关于二手房税费也一直是大家较为关注的问题,然而随着如今的二手房交易税费的调整,也让很多购房者把矛头指向了一手房。
到底2013年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新政策呢?
国务院出台的“二手房交易差额征20%个税”政策引起了各方关注。
按照我国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出售价与房屋原值的差额),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部分房屋并不能核实房屋原值,例如此前并非购买商品房所得的福利分房,无法准确计算出差额,即通过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因此无法按照20%来征收。
对待这类房屋,国家政策为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
也就是说,2013年二手房交易税费中的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两种标准,能提供房屋原值的按照出售前后差额20%征收;未能提供房源原值的,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
只有二手房交易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的才能免征个税。
由于中介往往能帮助售房者压低真实价格进行网签,因此,按照1%的总价征收的税额,往往远低于按照差额的20%征收,因此,很多能够核实原值的房屋,也被当成不能核实原值的房屋,从而按照低于真实交易价格的总价的1%征收,以此达到避税的目的。
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在通知中,要求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也就是说,这一通知将堵死将能够核实原值的房屋,按照不能核实原值的房屋来征个税的路子,从而增加卖房者的税负。
通知中强调,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以堵死这一避税的道路。
通知还要求,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和个人所得税,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这些税种,事实上都由买房者来承担。
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在二手房交易中,虽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买方得缴纳契税,卖方则要承担营业税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2013年二手房交易税费政策一旦严格实施,对二手房交易影响巨大,且不排除税费会转嫁到买房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