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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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评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评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1.08.30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8.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
书、微视频)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厅于2021年3月—7月面向全省组织开展了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征集和评选工作。

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专家评审论证和公示等程序,评选出获奖科普图书、微视频作品共25件。

其中,图书类作品评选一等奖2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8件,微视频类作品评选一等奖2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5件。

请各地方、各部门积极宣传,并向全社会推荐阅读观看。

各获奖作品将在河南日报等省内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在“河南科技网”等其他网络平台展示播出,望各获奖者今后再接再厉,积极创作出更多大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并积极参与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普活动,不断提升新时代科普工作能力和水
平,助力我省国家创新高地建设。

附件:2021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获奖名单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30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1.14•【字号】豫科项〔2023〕49号•【施行日期】2023.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豫科项〔2023〕49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河南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特殊要求除外)。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对一流大学(科研机构)郑州研究院实行绿色通道制度。

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3.10•【字号】教科技〔2021〕80号•【施行日期】202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准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类别及范围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

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推荐项目要求(一)科技进步奖1.推荐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涉及多个单位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

如遇第一完成人调动等特殊情况,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但必须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签署的书面意见。

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不得直接推荐。

4.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以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可以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5.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6.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教科技〔2020〕348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教科技〔2020〕348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开展原始性创新与前沿探索,培养科研学术骨干,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现将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下称“重点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重点项目计划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应按照一定比例匹配经费。

其中,A类项目省财政资助标准为5万元,B类项目资助标准为3万元。

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承担学校可统筹使用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及事业收入给予支持。

学校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提供科研条件支持。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1年度项目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与学校自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于每年年底前向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下称“管理办公室”)报送专题总结材料。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4.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于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学校管理员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审核。

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月13日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持续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科技资源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按照“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统筹整合、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注重绩效,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1.支持省实验室建设。

对省级层面布局的嵩山、神农种业、黄河等省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开办费和建设期研发经费支持;对各地政府主导创建的省实验室,根据各地政府投入情况给予一定研发补助。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2.支持创建(重组入列)国家级创新平台。

对新创建(重组入列)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并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一流项目等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持续支持。

将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最高限额由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3.支持改造提升现有省级创新平台。

建立稳定支持机制,对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建设的省级研发平台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稳定支持。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4.支持凝练一流课题。

深入实施“揭榜挂帅”项目_助力企业攻克“卡脖子”难题

深入实施“揭榜挂帅”项目_助力企业攻克“卡脖子”难题

㤃修眜奋斗纪实深入实施“揭榜挂帅”项目 助力企业攻克“卡脖子”难题文/林世爵为进一步吸引全国优质科技资源,聚集优秀创新人才,攻克关键领域技术难关,进一步提升惠州“2+1”现代产业体系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21年起,惠州市科技局创新市级重点领域研发项目组织方式,首次探索实施“揭榜挂帅”制,面向企业技术需求吸引全国大院大所揭榜答题,攻克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

企业出题悬赏 能者揭榜破题为提升出题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惠州市科技局重点在广东省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惠州市“2+1”重点产业领域征集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技术难题,组织论证后面向全国发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创新联合体揭榜并提交解决方案。

惠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和发榜企业技术代表对揭榜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给予200万元~400万元的经费支持。

据了解,2021年惠州市科技局公布首批8个发榜项目,涉及超高清视频和新型显示、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等领域,共吸引了上海大学、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等11个单位参与揭榜。

经惠州市政府批准,最终确定8个项目全部立项,共安排市财政扶持资金2500万元,带动企业和科研机构总投入约1.8亿元。

优化组织方式 提升实施绩效2022年,惠州市科技局在2021年“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一是将项目按投入力度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技术难题,有一些凭自身力量短期内难以解决,而另一方面,高校、科研机构却有一大批技术成果“束之高阁”。

如何利用好现有技术来解决企业难题,成为了产学研合作的关键。

2021年以来,为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惠州市推出了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为解决科技经济“两张皮”问题找到了破解之道。

[导语]28Copyright ©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大小分为两类,发榜单位营收条件由5亿元以上降低到1亿元以上,有利于中小企业争取获得项目支持;二是试行项目评审“主审制”,并明确各科室分工职责,进一步完善项目评审流程,提高项目实施绩效。

河南揭榜挂帅实施方案

河南揭榜挂帅实施方案

河南揭榜挂帅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挂帅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以挂帅带动全面振兴发展。

为了更好地推动挂帅工作的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挂帅工作,加快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重点。

1. 挂帅对象的确定。

根据河南省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需求,确定挂帅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

重点关注产业挂帅、科技挂帅、品牌挂帅等方面。

2. 挂帅工作的具体措施。

(1)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给予挂帅对象更多的支持和激励,包括财政资金、税收优惠、人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2)推动技术创新。

加大对挂帅对象的技术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3)加强人才培养。

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加强对挂帅对象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企业的人才队伍素质。

(4)加强品牌建设。

支持挂帅对象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和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品牌挂帅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挂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挂帅工作,加强对挂帅工作的组织领导。

2. 完善政策体系。

不断完善挂帅相关政策,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挂帅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3.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对挂帅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挂帅工作的合力。

4.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挂帅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挂帅工作的落实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实施,预计将在挂帅领域取得明显成效,带动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河南经济社会的全面振兴。

六、结语。

本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推动河南省挂帅工作的实施,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挂帅对象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共同努力,推动挂帅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为河南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的
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豫科[2014]142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4.09.30
【实施日期】2014.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
(豫科[2014]142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06年全省科学技术大会召开以后,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省科技厅按照“规划纲要”设立“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目的是通过全社会科技资源集成,力争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突破,着力解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制约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并加快实现产业化,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

重大科技专项设立以来,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大科技支撑作用。

《中共。

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第三批合作银行的通知-

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第三批合作银行的通知-

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第
三批合作银行的通知
正文:
---------------------------------------------------------------------------------------------------------------------------------------------------- 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第三批合作银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银行、专业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关于〈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补充调整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科技贷”业务合作银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组织遴选,研究确定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华夏银行郑州分行、恒丰银行郑州分行、渤海银行郑州分行等6家银行作为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第三批合作银行。

请各合作银行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修改完善“科技贷”业务服务方案,制定“科技贷”业务管理办法,并报省科研生产试验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签订《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合作协议书》,积极推进“科技贷”业务,加大对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破解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做好与相关银行的业务对接工作。

2020年7月1日
——结束——。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1.27•【字号】豫科〔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豫科〔2022〕15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豫政〔2019〕8号)有关精神,发展壮大我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队伍,提升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服务效能,提高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决定开展对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范围(一)申报单位:经科技部或省科技厅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0年和2021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技术合同。

二、补助标准对促成先进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财政按其2021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给予最高2%的后补助;对在技术合同登记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后补助。

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技术成果输出方,应与技术成果需求方签订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需在2020年度和2021年度内完成认定登记。

(二)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第三方,促成并参与签订的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需显示机构名称和工作内容);合同需在2020年度和2021年度内完成认定登记。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9.18•【字号】豫科〔2024〕126号•【施行日期】2024.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豫科〔2024〕126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关于对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择优开展滚动支持的工作方案》(豫科〔2024〕118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学科领域和项目类别(一)申报学科领域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科学等7个学科领域。

(二)申报项目类别卓越青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滚动支持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滚动支持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卓青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杰青滚动支持项目、优青滚动支持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一)申报程序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 用户注册。

个人(申请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应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2. 单位信息填报。

依托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

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请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 项目信息填报。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请书(卓青创新群体项目还需同时填写经费预算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提交至非依托单位如高校附属医院等,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12.21•【字号】豫科〔2021〕182号•【施行日期】2021.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2021〕18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2022年计划围绕农业科技园区和脱贫地区优势主导产业关键技术的研发、示范推广与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一批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支撑县(市)主导产业发展,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战效果,助推乡村振兴。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实施原则(一)需求导向,突出重点。

紧密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科技需求,以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引领带动和科技特派员建设为重点,提升县(市)产业发展水平。

(二)绩效为先,强化考核。

强化目标管理,项目申报时即明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机制。

县域创新绩效评价和科技特派员优秀受援县(市),优先予以支持。

(三)政府引导,多元投入。

发挥“政产学研用”联合机制作用,坚持经费来源多元化原则,以省级财政投入鼓励地方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四)责任明确,协同推进。

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机制,发挥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组织机制,各方权责清晰,协同推进。

二、管理职责(一)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专项的总体协调、立项批复、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指导服务等。

(二)省辖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咨询论证、审核推荐、实施管理;负责协调落实本级的资金、政策等保障条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8.31•【字号】教科技〔2020〕348号•【施行日期】2020.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开展原始性创新与前沿探索,培养科研学术骨干,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现将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下称“重点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重点项目计划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应按照一定比例匹配经费。

其中,A类项目省财政资助标准为5万元,B类项目资助标准为3万元。

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承担学校可统筹使用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及事业收入给予支持。

学校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提供科研条件支持。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1年度项目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与学校自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于每年年底前向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下称“管理办公室”)报送专题总结材料。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4.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于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学校管理员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审核。

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10.20•【字号】豫工信联科〔2021〕129号•【施行日期】2021.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豫工信联科〔2021〕129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省政府确定的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省属企业: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了2021年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在企业自愿申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共同推荐的基础上,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现认定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等47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为2021年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评价一次,对合格的示范企业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销称号。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要继续加强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坚持高强度研发投入,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员的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发挥好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做好技术创新工作方法、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宣传,为我省工业行业技术创新水平的全面提升做出贡献。

附件:2021年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2021年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pdf2021年10月20日。

关于安排揭榜挂帅项目科技查新工作经费的函

关于安排揭榜挂帅项目科技查新工作经费的函

关于安排揭榜挂帅项目科技查新工作经费的函尊敬的领导:我是XXX科技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特来函申请工作经费,用于安排揭榜挂帅项目的科技查新工作。

揭榜挂帅项目是我公司近期的重点项目之一,旨在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突破。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我们计划开展科技查新工作,以获取最新的科技信息和技术动态,并为项目的研发和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为了完成这项工作,我们需要相应的经费来支持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研究与分析:我们将组建专业的研究团队,对相关领域的科技信息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以获取最新的科技动态和前沿技术。

这将包括查阅各种学术期刊、技术论文、专利数据库以及相关行业报告等。

2. 数据采集与整理:我们将投入一定的经费来购买科技数据库和信息服务,以保证我们能够获取到全面、准确的科技信息。

同时,我们还将招聘专业的数据分析师,负责采集和整理相关数据,为项目提供有力的支持。

3. 专家咨询与合作:为了获取更专业的科技信息和技术指导,我们计划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和合作。

这将涉及到专家的出场费用、差旅费用以及专家咨询的费用等。

4. 设备与软件支持:为了进行科技查新工作,我们还需要购买相关的设备和软件支持。

这将包括高性能计算机、数据分析软件、文献检索工具等。

基于以上工作内容,我们初步估算了所需经费为XXX万元。

具体的经费使用细则和预算将在项目立项后进一步细化和报备,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我们相信,通过科技查新工作的开展,可以为揭榜挂帅项目的研发和创新提供重要支撑,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突破的实现。

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以及取得可观的科技成果和经济效益。

在此,我诚挚申请相关工作经费,并请领导批准。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与我联系。

谢谢!此致XXX科技公司项目负责人。

河南省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揭榜攻关项目任务书(模板)

河南省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揭榜攻关项目任务书(模板)

项目编号:河南省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揭榜攻关项目任务书项目名称:项目委托方(甲方):河南省科学技术厅项目承担单位(乙方):项目主管单位(丙方):项目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任务书说明一、根据《中国?河南开放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重大关键技术需求国内外揭榜攻关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揭榜攻关专项计划任务下达后,必须签订《河南省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揭榜攻关项目任务书》。

二、项目任务书是项目经费拨付和检查评估、验收评价的依据。

三、项目任务书由发榜方企业与揭榜单位共同填写,主要由发榜方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任务书的内容必须与《揭榜攻关重大关键技术需求发榜资料》、《揭榜攻关重大关键技术需求发榜承诺书》、《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揭榜方案》、双方签署的合同或者协议、《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等资料内容衔接一致,主要技术指标包括合同金额部分不得随意更改。

四、任务书用中文填写,内容涉及到外文名称,首次出现时要写全称和缩写字母。

五、任务书各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就未尽事宜协商订立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与任务书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六、任务书课题如涉及多家(包含两家)单位参加,乙方应在签定任务书前与有关揭榜单位就合作任务和知识产权分配等问题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常规试验、提供社会化科技服务和少量辅助科研工作的情况除外),作为本任务书的附件。

七、用纸采用标准A4 纸,计算机双面打印填写,左侧装订。

八、任务书填写要字迹清晰,内容简明扼要、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量化。

河南省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揭榜攻关项目任务书委托单位 ( 甲方 )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法定代表人:马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二十七号邮政编码:450008甲方联系人:陈昊电话:0371-********电子邮件:承担单位(乙方):法定代表人:专项负责人: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主管单位(丙方):法定代表人:丙方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一、项目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创新点)预期主要 1.研究(咨询)报告 2.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 3.新装置()成果形式 4.新材料 5.新工艺(或新方法、新模式) 6.计算机软件7.其它试验基地(个)中试线(条)生产线(种)示范点(个)二、项目实施方案三、项目实施的分阶段目标和年度进展计划四、项目发榜方企业提供的技术和资金等保障(现有技术基础和能提供的支撑条件,合同金额等)五、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类别任务产出指标(30 分)技术产出指标(10 分)成果产出指标(10 分)效益指标(20 分)序号指标名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方法考核指备注标分值1新产品开发开发 xx 产品 xx 个(套)用户评价,专家评价突破 xx 项关键技术,达到国际2关键共性技术攻领先(国内一流、国内一般)/专家评价关解决卡脖子问题 / 国(省)内首创⋯⋯1指标 1形成新工艺、新技术xx 项第三方评测2指标 2形成行业或地方、企业标准xx第三方评测项3指标 3产品性能优化提升xx%第三方评测4指标 4节能降耗 xx%专家评价⋯⋯1专利授权发明专利 xx 件专家评价2代表性著作研究(咨询)报告或论文xx 篇专家评价⋯⋯1实现产能xx 台(套) / 年专家评价2新增年销售收入xxxx 万元第三方评测3年新增利税xxxx 万元第三方评测4社会效益新增就业、减污节能等第三方评测5社会影响力社会或客户满意度xx%以上第三方评测⋯⋯1项目总投入xxxx 万元第三方评测(专审报告)2项目研发投入xxxx 万元第三方评测项目管理(专审报告)指标3项目管理管理规范,专账核算;未出现严专家评价(30 分)重违规违纪及质量、安全等问题4项目执行管理按年度计划实施,按时结项专家评价⋯⋯⋯⋯合计100备注: 1. 请结合实际分项填列具体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和验收方式方法。

我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的实施进展、存在问题及建议

我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的实施进展、存在问题及建议

我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的实施进展、存在问题及建议林淑娟
【期刊名称】《知识经济》
【年(卷),期】2024()16
【摘要】文章简述了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的发展历程,对比了“揭榜挂帅”制与传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制的差异,认为“揭榜挂帅”制主要适用于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公共安全技术攻关和应急技术攻关三种类型,梳理了我国各地探索“揭榜挂帅”制的进展,指出当前推进“揭榜挂帅”制存在“揭榜”门槛限制较多、“挂帅”权利下放不足、“悬赏”激励不强,以及出资渠道不够多元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提升建议。

【总页数】4页(P159-162)
【作者】林淑娟
【作者单位】广州国家实验室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相关文献】
1.关于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的思考与建议
——以中国农业科学院探索推行"揭榜挂帅"制度为例2.国外科技悬赏制与我国"揭榜挂帅"制3.甘肃省加大对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支持力度4.都匀市鼠害防治“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措施、成效与建议5.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科规[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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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2.02.16
•【字号】豫科项〔2022〕6号
•【施行日期】2022.0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揭榜挂
帅”科技项目立项的通知
豫科项〔2022〕6号各有关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揭榜挂帅”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有关要求,省科技厅、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省“揭榜挂帅”科技项目需求征集、张榜发布、专家论证、立项公示等工作,现对“新一代锂电池全自动干燥线的研发及生产”等35个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参照《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96号)、《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120号)、《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财科〔2019〕91号)管理,请各单位对照项目目标任务,集中精力、协同攻关,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实施过程管理、经费监管和绩效管理。

省财政支持经费将根据项
目实施进度,按照合作协议金额实际到位情况分期拨付。

项目完成后,省科技厅、财政厅对项目验收实施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

附件:2021年河南省“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立项清单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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