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科技成果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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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科技成果奖励措施
1. 引言
为了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学生的科技创
新能力,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
励措施。
2. 奖励对象
凡是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毕业不满三年的校友,均可参加学校学生科技成果奖励的评选。
3. 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学生在科技竞赛、科研项目、专利发明、学术论
文等方面的成果。
4. 奖励标准
4.1 科技竞赛
参加国际、国家、省(部)级科技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
按照竞赛级别的不同,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4.2 科研项目
学生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可根据项目级别和成果水平,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4.3 专利发明
学生发明创造并取得专利证书的,每项专利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4.4 学术论文
学生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根据刊物级别和论
文质量,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5. 申请流程
学生科技成果奖励的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
2. 相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证明材料;
3. 科技成果工作总结报告。
申请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6. 评审与公示
学校科研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奖励。
评审过程保持公开、公平、公正,结果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7. 奖励发放
奖励资金在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发放方式为转账至获奖者本人银行账户。
8. 附则
本奖励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措施不符的,以本措施为准。
本措施的解释权归学校科研处所有。
9. 更新历史
- 2023-01-01:初始版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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