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考前如何排除杂念调整心态每日一练(6月14日)
2015年司法考试考前如何排除杂念调整心态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故意与违法性的认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
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B.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
甲对《刑法》规定存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窃罪C.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
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
甲有犯罪故意,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D.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
但事实上《刑法》禁止该行为。
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2、围绕吴某的行为,下列论述正确的是: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应由收费站收取的费用,成立贪污罪B.贪污数额为30万元C.收取甲3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甲谋利益,成立受贿罪D.贪污罪与受贿罪成立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断3、菜贩刘某将蔬菜装入袋中,放在居民小区路旁长条桌上,写明“每袋20元,请将钱放在铁盒内”。
然后,刘某去3公里外的市场卖菜。
小区理发店的店员经常好奇地出来看看是否有人偷菜。
甲数次公开拿走蔬菜时假装往铁盒里放钱。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乘人不备,公然拿走刘某所有的蔬菜,构成抢夺罪B.蔬菜为经常出来查看的店员占有,甲构成盗窃罪C.甲假装放钱而实际未放钱,属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D.刘某虽距现场3公里,但仍占有蔬菜,甲构成盗窃罪4、3万元5、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
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
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A.黄某B.袁某C.袁某的儿子D.小付的父亲6、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积极参加者,不适用缓刑B.对累犯,如假释后对所居住的社区无不良影响的,法院可决定假释C.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累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法院可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D.犯恐怖活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第12年又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成立累犯7、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司法考试考前如何排除杂念调整心态每日一练(2015.9.9)
司法考试考前如何排除杂念调整心态每日一练(2015.9.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B.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C.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司法部答案】BC【考点】级别管辖【答案解析】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7条规定,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法院发现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管辖权转移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个别调整。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协议管辖中,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2、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司法部答案】C【考点】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法律行为的效力;重大误解【答案解析】并非任何“误”都属于民法上的“误解”。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首先应当注意,重大误解适用于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B选项中甲的行为系事实行为,构成添附,不应选。
其次,误解不适用于无权处分行为,A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不应选。
2015年司法考试通关宝典——学习方法是生命
2015年司法考试通关宝典——学习方法是生命2015年司法考试——学习方法是生命。
许多考生也已踏上了备战2015年司法考试的征程,我把自己的备考经验拿出来晒晒,希望能给兄弟姐妹们些许帮助。
一、端正态度1、首先我们必须端正态度,明白司法考试是什么,他不过是我国应试教育体系中的一种,既然是考试,就要以考试的态度去对待它——我们就是我了拿那个证,而不是进行法学研究,所以不要针对某一个问题钻牛角尖,很多科班法本生多年过不了司考,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认死理,经常听到有考友这样说:某某讲的不对,我的导师不是这样说的!你的导师、教授说的对(还真有可能是正确的),你听他的,你过的了司考吗?过不了司考,你还大谈法学研究,是不是有点……2、司考很难,难到什么程度?只要你努力了且方法正确就一定通过的程度。
上小学时记得有一篇叫做《小马过河》的课文(现在课本改革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大龄考友应该都有印象,小马过河后的感觉是:河水既不像大象说的那样浅,也不像松树说的那样深。
等你通过了司考就会有那匹小马的感觉了。
他不是想象的这么难,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通过的。
法律教育网二、学习方法是生命有很多考友很用功,几年如一日孜孜不倦的复习,但年年饮恨,为什么?方法不对头,做了太多的无用功。
那到底什么样的学习方法好呢?对于这个问题,各有各的高招,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作为一个在职没什么基础的考生说说自己的方法:1、先刑、民、法理。
刑法、民法距离我们的生活最近,容易熟悉,很快能够上手;法理的学习可以让我们初步建立一个法学体系的框架,对法学本身有一个比较明晰的认识。
书籍只要一套就好,能真正领悟了就可以了。
2、听课件。
我听的是法律教育网网校的实验班的课程,如果没有这套课件,应该过不了200分。
课件要反复听,至少听两遍,并根据讲义作详细的笔记。
这些课件和讲义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的精华,是你通往司考成功之路脚下的金砖!3、复习时间,因人而异。
对于底子比较薄的考友来说,动手要早,笨鸟先飞嘛。
2015年司法考试考前如何排除杂念调整心态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8、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答案】D
7、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3、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2015年司法考试增强信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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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增强信心方法
2015年司法考试增强信心方法。
法律教育网小编整理有关司法考试考场应对经验,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1、走路挺胸抬头
人外部的姿势和步伐是和人的内心体验有着密切关系的,人在充满信心时挺胸抬头,走起路来步伐坚强有力,速度也稍快。
人在丧失信心时会低头哈腰,走起路来无精打采,步伐软绵,速度缓慢。
考生经常挺胸抬头,走路步伐坚强有力。
速度稍快,有助于增强考生的信心。
法律教育网
2、不打疲劳战术
很多考生搞疲劳战术,学习时间很长,特别是晚上搞到12点,甚至是一点、二点。
这样使考生精疲力竭,使考生第二天无精打采,这种疲劳烦躁的心情会使人信心减弱。
而考生安排好作息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既重视学习时间又重视学习效率,这样考生就有一种生物节奏感与心理节奏感,就有利于增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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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成功过关的三大关键部分
2015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复习的四大特点。
司法考试心理调适减压方法与情绪管理
司法考试心理调适减压方法与情绪管理在司法考试过程中,经常伴随着巨大的压力和紧张情绪。
面对如此重要的考试,合理的心理调适和情绪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司法考试心理调适减压方法和情绪管理技巧,以帮助考生有效应对考试。
1. 了解考试内容和形式在开始复习之前,要详细研究考试内容和形式,了解考试的要求和分值分布。
此举可以帮助考生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让自己对考试有清晰的认识,减少不必要的焦虑和紧张。
2. 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司法考试无法一蹴而就,需要通过长期高效的学习来积累知识和提高技巧。
考生应该合理规划学习时间,将任务划分为小的阶段性目标,有条不紊地进行。
这样做可以避免学习过程中的被动和无效,减轻心理压力。
3. 合理安排休息和睡眠休息和睡眠是保持良好心理状态的重要因素。
合理的休息可以帮助身心恢复,保持精力充沛。
每天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进行放松和娱乐活动,以减轻压力。
此外,保持足够的睡眠时间,提高身体的抵抗力和大脑的工作效率。
4. 运动放松身心运动是减压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缓解焦虑和紧张情绪,提高身体素质。
考生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如慢跑、瑜伽、太极等,每天坚持一定的运动时间,让身心得到放松和舒缓。
5. 规律饮食合理的饮食习惯可以促进身体健康,对心理状态也有一定的影响。
考生应该尽量选择均衡的饮食,适量摄入各种营养物质,避免暴饮暴食或饮食不当。
此外,注意保持饮食规律,避免因饥饿或过饱而影响情绪和注意力。
6. 积极应对压力司法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考试,难免会伴随着一定的压力。
考生可以通过一些积极的应对方法来减轻压力。
例如,与他人交流经验,共同面对考试的挑战;跟家人或朋友分享心理感受,获得理解和支持;进行放松训练,如深呼吸、冥想等。
7. 心理暗示和自我鼓励心理暗示和自我鼓励是提升自信心和调整心理状态的有效方法。
考生应该积极向自己传递积极的心理暗示,相信自己的能力和准备情况。
在复习过程中,可以多次给自己正面的鼓励和肯定,增强自信心,减轻紧张情绪。
法考备考如何调整心态
法考备考如何调整心态法考备考是每位法学专业学生都要面对的一场考试,备考期间往往会遇到各种压力和挑战。
在备考阶段,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非常关键,能够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考试并取得好的成绩。
本文将介绍一些备考法考时如何调整心态的方法和技巧。
一、认识考试的重要性首先,要认识到法考的重要性。
法考是评价一个法学专业毕业生是否具备执业资格的重要考试,成绩直接关系到考生日后的职业发展。
因此,要对考试有足够的重视和认识。
同时,也要清楚备考阶段的困难和挑战,不抱有侥幸心理,而是树立积极的备考态度。
二、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在备考法考时,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要明确备考的时间节点和目标,将备考时间合理分配给各个科目和知识点。
其次,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每天的学习时间和内容。
这样可以避免学习过程中的压力和困惑,有条不紊地进行备考。
三、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在备考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于调整心态起到重要的作用。
首先,要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避免熬夜。
良好的作息时间可以保持精力充沛,有利于学习效果的提升。
其次,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和训练,做到记忆的巩固和知识的熟练掌握。
定期进行模拟考试,熟悉考试形式和规则,增加备考的自信心。
四、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备考法考需要面对较高的压力和竞争,因此,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对于备考非常重要。
首先,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相信自己能够顺利度过备考阶段并取得好成绩。
其次,要保持乐观的心情,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气馁,而是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同时,要与同学和朋友保持良好的关系,相互鼓励和支持,共同度过备考的难关。
五、合理调节心情、放松身心在备考期间,适当调节心情、放松身心也是非常重要的。
备考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保持良好的心态能够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
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放松身心,如听音乐、运动、读书、与朋友聚会等,从而调节自己的情绪,缓解备考带来的压力。
司法考试复习中的心态调整
司法考试复习中的心态调整随着司考复习的日趋白热化,大家复习的紧张度也在不断加温,这时的你是否还能平和的处理自己的情绪呢,现在就来进行你的心理调试。
1、转移注意力,尽可能躲开导致心理不舒服的外部刺激。
比如已经复习的很累了,就站起来出去活动一下,跟朋友探讨或者自己去想一些考试之外的东西。
注意力转移了,也就淡化了累的感觉。
2、变通,使自己搞的事情合理化。
就是通过打听一些理由劝服自己,以减轻恐惧的情绪,并使内心赢得均衡的办法。
通常存有两种方式:一就是期望达至的目的没达至,心理便驳斥该目的的价值或意义;二是未达至原订的希望或目标,便提升目前现状的价值或意义。
比如说因为想要收紧心情而太少看看了书,可以这样想要,我就是为了更有效率的看电视。
3、换脑,换一种想法去解释事物,更新观念,重新解释外部环境信息,也就是相当于换一个脑袋思考、解释问题。
如果自己依然解释不通,可以找个既上进又乐观的朋友开导自己。
5、升华为积极主动的心理心智,把挫折变为财富。
任何事物都具备消极和积极主动两个方面,挑选一种代莱、高层次的、积极主动的、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心理心智替代旧有的心理心智,比如说总是做错某一类题时,反应给我们的就是必须著手弄清楚这个题目,而不该驳斥自己的能力。
6、补偿。
由于一些障碍导致最佳目标动机受挫,我们往往会采取种种方法来进行弥补,以减轻、消除心理上的困扰。
就是通过更替原来的行动方式,求得长远的一种心理平静。
7、求真务实——切合实际调整目标。
当实现目标过程中失利时,就可以产生心理紧绷,这就要及时切合实际调整自我,并转换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法。
告诉所有的考生,现在正式开始复习仍然不晚,放平你的心情,着力拓宽自己的知识。
2、相同类型学员复习方法求解面对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虽然我们的目标一致,但是因个人的情况各异,所以注定我们每个人努力的方向不尽相同。
你是在职学习,我是脱产学习,你是法律工作者,我是学生……正如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各人眼中有各理解。
司法考试考前如何调整好心态
时光飞逝,转眼间距离司考的最后时刻只剩下了半个月了。
到了此时,大多考生都已感觉身心疲惫。
为什么大多数人都会在越临近考试的时候反而越来越没有自信呢?分析原因,无非以下几点:
首先,应试心理的条件反射。
在考前,大家觉得仿佛什么都会考,什么都有可能考,而内容又那么多,时间越来越有限,于是也就对于考试越来越失去信心了。
等到考完之后才发现,原来考察的也不过就是那些东西!
其次,司考复习中极强的自主性。
在临近之前,相信大多数人没有这样
的越到最后越缺乏信心的感觉。
因为到了这时,大大小小的月考、模考、测试已经进行了不知多少次。
老师自始自终全程指导,一轮又一轮的复习,身边也全部是跟自己一样挑灯奋战的同道人。
所以,对于高考的内容你已经很熟悉了,于是充满了自信,然而司考就不同了。
尽管为了更有效的备战,很多人会参加培训,但是培训一来时间紧凑,二来根本没法如高考前那样一而再的测试、训练,三来整个过程中的复习最大程度上还是的靠自己。
因此,较短暂的复习时间、个人单独、自主的`学习、没有大量而繁多的训练,这便导致了越临近考试之时,觉得自己没掌握的东西越多,也就反而愈加的没有自信了。
所以,到了这时候,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便是调整自己的心态。
如何调整呢?最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自己眼下并非是特例,而是大家都会经历的过程,是一种可谓普遍心态,再正常不过了。
原因就是上面几点。
之后,便能正确的调整好自己的复习状态,不用再无谓的去想自己能不能过,把这些天的宝贵时间放在抓紧记忆与巩固上。
然后便能信心十足地走进考场了!。
司法考试复习后期心态如何调整
/ 司法考试复习后期心态如何调整
司法考试复习后期心态如何调整?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来谈谈这个问题:
1、这个时候谁都急躁,或多或少而已。
不急躁的那是压根就没把司考放心上的。
所以不要把急躁和通过与否建立起任何联系。
2、集体浮躁的时候就是拉开差距的时候。
说得再明确点,这个时候谁能冷静下来稳住,一天一天严格完成的,谁就能过。
谁顶不住压力去放松而且一松两周拉不回来的,谁不过的概率就大增。
当然这种稳不是说绝对死板地按照原定计划来,根据自己的复习情况有微调甚至大调都没问题,关键是不管计划怎样了你都要去完成,执行力!这是最要紧的东西。
3、急躁的时候经常会从心底里觉得自己过不了。
这很正常,不要当真。
不怕大家笑话,去年我复习时绝望过好几次,也哭过两次。
尤其是看刑诉的时候。
去年刑诉已经麻烦了,今年据说更甚。
如果你不是天才,那就老老实实去执行,最后分数出来,你真的会觉得一切都值得。
4、不要去考虑所谓的买答案。
07年以后这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不要等到临考前一天才等到人家发来的上一年的答案。
就这些了,大家加油,顶住。
坚持住每一天很难,确实难,但坚持就是胜利。
夏天的汗水,会在十一月化作最美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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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司法考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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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为什么要参加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前冲刺必看之心理法宝
司法考试前冲刺必看之心理法宝每个人都会有时候信心十足,有时候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心态调整很重要,尤其是临近司考。
“考而不死是为神”,嬉笑之间贬低了考试,抬高了心理健康。
司法考试在考察知识的同时,也是一次如此重大的“心理考试”,你可以通过知识的考试,心理的考试又如何呢?特此奉献6条让司考考不倒你的“心理法宝”,与众“家”分享分享法宝一、加强自我肯定,减少不良暗示自我肯定用一些积极的思想和态度来替代陈旧的、否定性的思维模式。
这是一种强有力的技巧,一种能在短时间内改变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期望的技巧。
你可以选择在每日睡前或起床前的十分钟来暗示自己:“我是最棒的”,“我一定能通过考试”等。
你可以默不做声地进行,也可以大声的说出来,还可以在纸上写下来每天只要几分钟有效的肯定练习,就能抵消我们许多年的自卑,和觉得自己会考不好的不良暗示。
自然,我们越经常性地意识到我们可以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就越容易在考试时创造出一个积极的心态。
法宝二、养成规律的“考试生物钟”有些考生非常刻苦,复习时经常开夜车,上午再睡觉。
其实这很容易造成考试时的失误。
因为我们大脑的兴奋,是有一定时间规律的。
如果每天你都让它在子夜或凌晨兴奋,在上午抑制,到了考试的时候,如果时间是上午,就很难让大脑自如发挥。
所以至少提前一个月起,就要根据考试时间来规律自己的生物钟,养成“考试生物钟”。
比如正式考试的时间是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6:00看,那你就需要让自己每天在这两个时段进入学习状态,让大脑充分的兴奋,在晚上23点后好好的休息,放松神经系统。
法宝三、注重基础重点的复习不要总以为“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其实能不能考好,已经早在平时的学习和复习中决定了。
考前短期的准备和临场发挥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就不会把太多的希望寄托在临考的准备和临场的发挥上。
在最后的冲刺阶段,要注重“复习成就感”就好比侠客决斗前,都是先把马步扎稳一样……基础的知识的难度不大,但非常重要。
三招帮你调出司考好状态
三招帮你调出司考好状态每每到了国家司法考试最后的冲刺阶段,很多朋友都会感到手足无措、无所适从。
为了让大家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小弟为就为大家支几招,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一、调整心态很重要你会更加烦躁,更加不安,更加觉得时间不够用,更加觉得自己好多没有看,有这些想法正常,但是每当这种时候,想象下自己通过后的情形,要学会自我激励,自我调节,一个压抑的心情是学不进去的!二、学习效率需提高为了适应司法考试的要求,争取时间,提高复习效率,最好是限时练习,以使大脑在短时间内投入工作。
另据科学研究与论证,人们发现大脑需要和身体经常交流。
如果身体很懒散,大脑就不会重视你所做的事情。
所以,在学习的时候,尽量采取端坐、身体稍微前倾的姿势,使大脑保持警觉,保证学习效率。
我当时复习主要是跟随独角兽司考网校V I P 班课程的进度,每个课时都有大量的信息,所以每次听课都要全神贯注,丝毫懈怠不得。
经过一段时间,慢慢形成了习惯,学习效率也就随之提高了。
1.卷一需注重细节。
因为卷一内容很死板,不会和你绕弯子,但是唯一你要做的就是注重细节,学会区分,司法考试考到现在,知识点已经考的差不多了,现在卷一能考的就是往细了考,所以在背诵的时候要注意细节。
但是最好是每天早上7点背到9点左右,不要花过多的时间,但是要持之以恒,每天坚持背,开始背书前把昨天的内容回忆下,背完后,比如中午吃饭,回宿舍的时候可以一边走一边想,今天背了什么,看了什么,唯一的方法就是重复和反复;2.卷二、卷三要取舍。
这两卷的内容每个人因人而异,但是现阶段要做的是注重弥补,能放弃的就先放弃,容易能拿分的知识点一定要掌握;我们是去考360的,不是500分,有所取舍!注重时间分配。
3.卷四还需下笔练。
卷四的内容不用说,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最后一大题有类似答题模板,可以借鉴。
但最好能提一下独角兽的老师关于这部分的讲解,非常实用!当然,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亲自动笔练习一下!三、保重身体有必要长时间“剥夺”睡眠,使大脑在疲劳状态下学习,大脑就不会百分之百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某些部位在学习时就有可能已经“睡着了”,这样势必影响学习效率,本来已经掌握的内容就难以在短时间内提取出来。
考友司考计划:忌杂念丛生 要保持冷静
考友司考计划:忌杂念丛生要保持冷静司法考试是法律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的一项考试,而考试的过程并不容易,其中包含了大量的内容,需要认真学习、复习和总结才能过关。
在考试期间,很多人都会因为自己心态出现了问题,而导致考试成绩大打折扣。
因此,在备考过程中,我们需要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同时保持冷静,克服杂念,才能在考试中发挥出最好的水平。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大家介绍考友司考计划。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在考试期间,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是非常关键的。
这个计划应当以考试内容为基础进行建立,应当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进度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在考试前的复习和巩固工作。
按照学习计划执行,不仅能够保障学生们的学习时间,还帮助他们免于一些心理负担,让他们可以更加切实地认识到自己的学习进步,进而鼓舞士气,更好地备考。
二、注意保持冷静司法考试中,很多学生都会陷入紧张、焦虑、害怕等情绪中。
当人们处于紧张的状态时,就很难顾及到自己自身需要,很容易忽略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方面的问题。
此时,如何保持冷静就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了。
因此,大家不仅要保持冷静,还要善于释放自己的压力,如可选择听音乐、看电影等方式来缓解压力。
当然,如果真的出现了控制不住的纠结,也可以向别人寻求帮助。
三、克服杂念备考考试时,还要保持高度的集中精力,不受外界的影响,避免杂念影响考试。
例如,减少活动频率、避免不必要的社交等,避免感到过度焦虑和放松状态下过度自信,让自己保持在一个稳定的心智状态中,不受外界影响,提高自己的成绩。
四、总结复习很多考试在考试前几天可能无法彻底掌握,因此很多时候,要靠总结归纳来辅助自己的学习。
学习计划要做到既考虑到基础知识的掌握,同时兼顾实际能力的锻炼,吸收前人的经验,提高成功率。
司法考试,是一次严肃的考试,要面对的问题和要学习的知识非常多,因此,考生需要有条不紊地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克服紧张情绪,保持冷静、积极心态,克服杂念,提高自己的成绩。
司法考试备考要有良好的心态
司法考试备考要有良好的心态法律专业考生应如何备战司法考试?作为一名通过考试的法律专业考生,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树立良好的心态法律专业考生可能认为自己已经学习了数年的法律,心理上往往会有轻敌的情绪,这对备战司法考试是千万要不得的。
树立良好的心态,就是要克服盲目的乐观自信,这是复习备考的一个前提条件。
如果法律专业考生经常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样样都懂、什么都会,那么,复习时就容易浅尝辄止、深入不下来、钻研不下去,就会留下知识的死角。
二、扬长避短“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法律专业考生的长处在于经过了正规的法学教育,所以在复习备考看辅导用书时,法律专业考生在理解法律概念上不存在问题,这一点不是非法律专业考生所能比的。
一个从未接触过法律的人备战司法考试,将法学的许多基本概念理解透彻,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而法律专业考生则完全可以节省下这些时间和精力,去做别的更重要、更有效的备考工作。
法律专业考生的短处也非常明显,即重理论而轻实践,这是我国目前法学教育的模式决定的。
我国的法学教育过多地关注了理论,而不是从实际出发进行教学。
而司法考试的试题重在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复习方案1.浏览教材重构法律框架选择备考教材有两个标准:一是知名的专业出版社出版;二是要有作者,如果作者连名字都不敢署,那么书的质量就很难有保证。
法律专业考生通过学习教材,重新构建自己的法律框架。
法律专业考生要明确参加司法考试的首要目的,是要通过考试而不是搞研究。
有的同学将市面上各种版本的关于司法考试的书都买了,然后回家细细钻研、比较,找出差距。
如果是搞研究做学问,这未尝不是一种方式,但要对付司法考试,则是浪费时间、效果不好。
我用的主要是独角兽司考网校全程旗舰班的讲义材料,很简练,很实用,没有连篇累牍的废话,还可以配合老师的授课加强学习。
很重要的一点是,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课件,都是有同步字幕的,从而使复习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政法干警考试考前缓解情绪重要战略
即使在备考期间,日常生活也要有序化,每天要保证相对固定的起床、睡觉、吃饭、运动、娱乐、工作的时间以及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从而形成人体的生理节奏感与心理节奏感,以期心态平和,情绪稳定。
有些考生为了能考出好成绩,往往连续“开夜车”,不注意必要的休息,结果常常适得其反。由于睡眠严重不足,大脑负荷超载,致使兴奋和抑制失调,考生出现头昏耳鸣,记忆减退,情绪波动等状况,从而影响了考试成绩。因此,考生一定要注意保证睡眠时间,这样才能在临考中,保持大脑清醒灵活,并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政法系统公务员考试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步一点点靠近,马上就要为这场旷日持久的战斗画上一个句号。而在最后的这几天很多考生出现焦虑、失眠、信心不足等情况,这对于即将走上政法干警考试考场的考生相当不利。如何在考前将这种心态调整过来,以自信、从容、平常的心态走进考场,甚至超常发挥呢?中公教育专家认为,可以利用以下策略缓解紧张情绪、调整心理状态。
专家提醒,学习计划要留有余地,不要满打满算,否则易引起紧张甚至慌乱情绪。每段时间制定相应的学习内容,如遇到难题等障碍导致没有完成学习计划,要学会放弃,并进入下一段时间的复习,否则不仅信心受挫,而且打乱了学习计划。只要学习有计划,又学会放弃,就能基本保证每天学习计划圆满完成,从而在心态上保持充实感与满意感。
此外也可以运用自我暗示法,调整人的情绪状态。这一方法是通过语言这个第二信号系统来调节中枢神经系统的兴奋性,从而使交感神经与副交感神经的机能得到改善。如感到自己紧张不安时,可反复地暗示自己:“我很平静”“我对考试充满了信心”“紧张算不了什么,我能克服”等。
四、适当放松
进行必要的运动、文娱活动也能帮助考生调节心情,适当运动,可消除疲劳,愉悦精神;适当的娱乐活动,如唱歌,听音乐,看轻快的电视节目等对调节生活、缓解紧张情绪都有意义。但建议考生最好不要选取耗时耗力的排遣活动,如网络游戏等,往往适得其反。
司法考试备考前夕应如何把握心态
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前夕如何把握心态?2015年司法考试已经过去,2016年司法考试的序幕也早已拉开。
回想当初,本人通过近一年的系统准备,终于一次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喜悦之情自不待言。
在此,我想谈一点儿自己准备司考的感悟和体会,希望能对备考2016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准备司法考试,心态是首当其冲的必备要件,一次成功的应试,心态的把握几乎起到了一举定乾坤的作用,它是你的精神寄托,是你备考行动的核心灵魂。
所以,在备战司考的前夕一定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状态。
首先,必须要有一个崇尚法律,热爱法学的信念。
我作为法本生,学习了四年法学,在这个过程当中,我有一种想要一次通过司法考试的冲动,因为它不仅是证明你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更是对你大学四年研习法学的总体评价。
有人说,司法考试很苦,很累,我却要说,对于我而言,甚至对于所有法本生而言,就如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所言,“司考不过是一场考试而已!”我们更应该认识到到,司法考试的准备过程就是一次研习法律的过程,就是对我们大学四年的学习的总结,我们在备考的过程中,应该感到的是充实和满足,读法学的朋友都应该听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在备考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要信仰法律,崇尚法律,只有发自内心的喜爱,你才不觉得备考是一种痛苦,而是遨游于法学海洋的一次旅行。
其次,必须要有一种不言放弃的信念。
纵然你崇尚法律,热爱法学,有学习法律的兴趣,但是,在备考的过程当中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生活上的不用多讲,学习上,如知识点看到后面不记得前面;书本一看就懂,做题一做就错;对于知识点长时间难以建立起体系等等,这种种的困难与挫折是每一个司考过来人的共同瓶颈,很多学友,在备考的过程中,难以坚持,自暴自弃,导致中途放弃,其实,这是十分可惜的,因为放弃实在太容易,当你有放弃的念头时,请你想想你的目的。
在备考的过程中,纵使前进的道路上荆棘密布,但是我们心中依然可以看见胜利的曙光,而你一旦放弃,你就注定已经失败,那么当初的任何雄心壮志都将灰飞烟灭,只剩唏嘘叹气。
改善复习司法考试的心态
改善复习司法考试的心态
改善复习司法考试的心态:
既要战略上藐视敌人,也要战术上重视敌人。
司法考试不是一种智力游戏,而是一场时间竞争。
因为既然参加司法考试的最低学历起点都是大本,说明大家的学习能力和智慧水平都不存在问题。
“最牛保安过司考”事件告诉我们一个实例——在司法考试面前,学历并不能说明一切!那些硕博并没有显现出优势,那些具有实践经验的人也时而触壁。
现行司考近两年难度一般,原则上不会存在因为某位考生的智力水平低而通不过司考的情况,所以通不过者,主要原因在于当年投入的有效时间不够充分。
这里我们可以算笔账,以去年的复习对象为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三大本”辅导用书297 万字,《必读法律法规汇编》有180 万字。
若你不做任何题,将以上四本书精读两遍,共计477 万字左右的阅读量,以每天8 小时的复习时间,每分钟读100 字计算,共约需196 天才能完成。
所以,除了极少数法学基础极好又极聪明的考生外,大多数的考生要通过司考,是必须以充足且有效的复习时间为保证的。
可见,法律教育网老师所说的800小时已经近乎是底线要求了。
没有这一保证,任何好的复习方法、技巧都是纸上谈兵。
精彩链接:
司法考试复习对象的选择及其比例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的“七大准备”
高分通过司法考试的三大经验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如何充分利用时间。
2015年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行测备考:考试心态调整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地 址:淮北市古城路与孟山北路交汇处和协大厦15层1508 (二马路原美味宫) 1 由于政法干警的招考对象范围相对较小,主要是以15年应届生为主,既然政法干警考试是应届生之间的比拼,那么就不再仅仅是对内容的考察了,更是每个考生心态的较量。
要想在高手云集的政法干警考试中脱颖而出,除了扎实的学习,还需要对自己的心理进行一定的调试。
首先,要正确对待政法干警考试。
应届毕业的考生,在对待政法干警考试通常分为两种心态。
第一种是不在意,来打酱油,会有种这次不过还有其他国考公务员、各其他省份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等的机会;再有一种就是恐惧,特别担心不过怎么办啊,这次的机会这么好,下次就没有考政法干警的机会了,对待考不上之后的种种恐惧。
其实,应届毕业的考生,多少都存在想的多,做的少的现象。
政法干警考试,是即将参加工作的应届生的机会,考生一定要用成熟理智的想法和做法来对待,面对任何一次机会,都应该在过程中去用尽所有力量去准备,但是不要十分在意结果,任何结果都是一次成长,也确实真的还有很多机会。
要在过程中加油,最后笑对任何结果。
其次,学习要找准方法,不要盲目努力。
吉林政法干警考试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题型和难易程度相似,在学习的时候要结合来学,真题是必须要做的。
多做题是必须的,但不要盲目的进行题海战略,要在学习掌握一定理论的基础上,去做一类题型,而不仅仅是一套题,政法干警的题型设置基本稳定,哪种题型不擅长,建议专项练习,磨刀不误砍柴工,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哪种题型都会,哪种题型都做不准的现象,最后在进行真题整体模拟考试训练,这样的备考才会既轻松又高效。
最后,好好的吃饭,正常的睡觉。
老话说,成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也就是上面说的,努力尽到就不要胡思乱想,可以稍微紧张,但不能影响正常的吃饭睡觉,坐到考场的那一刻,就什么都不要想,只需要认真即可。
始终要坚信“天道酬勤”,不要怠慢,也不要恐惧,努力的考生定会有所成绩。
司法考试备考经验:如何调节情绪?
司法考试备考经验:如何调节情绪?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已经开始。
在未来近一年的司法考试备考路上,很多考生难免会感觉心情烦躁,影响复习的效果。
那么,如何调整心态,调节情绪,提高复习效率呢?下面我就跟朋友们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希望能对大家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有所帮助。
在漫长的司法考试复习备考过程中,大家应该学习自我暗示,这需要平时练就刚毅顽强的意志,要对自我及自我暗示有坚定不移的信心,并在实践中进行锻炼。
下面介绍几种具体的方法:1.深呼吸身心放松法古代有一高僧卧云曾说过:“静神养气”,静神养气对人的身心十分有益,学会身心放松对紧张、焦虑、抑郁、情绪不稳定有相当好的调适作用,当你静下心来,站或坐着,闭上眼睛,心里默念静神养气四个字,然后做深呼吸,吸气要缓慢,节奏感顺畅,然后慢慢呼气,呼气要细、长,速度比吸气还要慢,反复几十个深呼吸,会使人感到身心放松,收到比较满意的效果。
2.多想自己开心的事每个人都有成功或失败的一面,都有开心或不开心的事,多想开心的事,就是你做得最成功的事,那是你信心的保证,坚定自已的信心,就是力量的源泉。
心理上美好的回忆能抹去心灵上的创伤。
3.学会微笑微笑是一种无形资产,对于身心健康均有裨益。
人的面部表情与人的内心体验是一致的、没有信心的人,经常愁眉苦脸、无精打采、眼神呆板。
一个有自信心的人,眼睛炯炯有神,满面春风,充满朝气。
微笑是人快乐的表现,能使人心情舒畅,振奋精神,能使人忘却忧愁、摆脱烦恼,学会微笑,体验微笑这种美好的心理感受。
这个办法既简便又十分有效,当你长年累月逐渐养成微笑的好习惯,你就会觉得内心充满力量、充满信心。
4.语言调节法语言是人类思想沟通的工具,也是人的情绪与表现的强有力的影响工具。
通过语言既可引起人的愉快情绪。
也可以引起人的消极情绪,既可以引起也可以抑制,即使内部不出声的内部语言同样也能使人调节自己的情绪。
当你遇到紧急情况下,心里反复默念“镇静”二字,当你遇到大喜的事情、心里应默念“不要激动”,当你遇到愤怒或刺激时,应默念“息怒”二字,当你要发脾气时,心里应默念着“忍!忍!”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受到外界环境影响,总会产生一些消极情绪,为了尽快消除消极情绪,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语言来调节自己情绪。
司法考试心理调适指南如何应对考试压力和焦虑情绪
司法考试心理调适指南如何应对考试压力和焦虑情绪在追求司法职业的道路上,司法考试是一道必经之关。
然而,考试的压力和焦虑情绪往往成为许多考生面临的难题。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司法考试心理调适指南,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考试压力和焦虑情绪。
一、了解考试内容和流程考试压力往往来源于对未知的恐惧,因此,对于司法考试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充分了解考试的内容和流程。
熟悉考试科目、题型和考试时间分配,可以帮助考生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减少不必要的焦虑情绪。
二、合理规划备考时间规划备考时间是应对考试压力的重要步骤。
根据个人情况和考试内容的难易程度,制定一份详细备考计划。
合理分配每天的学习时间,确保每个科目都能得到充分的复习和巩固。
同时,要留出适当的休息和娱乐时间来缓解紧张的学习氛围,调整好学习和放松的平衡,减轻考试压力。
三、建立良好的学习习惯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于减轻考试压力和焦虑情绪非常重要。
首先,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节奏和方式。
有的人喜欢早起学习,有的人喜欢晚上学习,关键是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时间段。
其次,要注意饮食和睡眠的规律。
合理的饮食和充足的睡眠能够提高身体的抵抗力和应对能力,帮助考生更好地面对考试挑战。
四、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备考期间,很多考生往往会出现焦虑、紧张和自卑等负面情绪。
因此,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非常重要。
首先,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
相信自己的能力,坚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其次,要学会自我调节和放松。
可以通过阅读、运动、冥想等方式来缓解压力和焦虑情绪,保持良好的心境。
最后,建议考生与家人、朋友和同学们多交流,分享自己的困惑和压力,得到鼓励和支持。
社交活动可以提供情感支持,并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有利于调整心理状态。
五、合理安排时间和策略考试当天要合理安排时间和策略。
早起,吃好早餐,确保充足的睡眠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考试过程中,要合理分配时间,先做易题,再做难题,并注意控制答题速度。
遇到难题,可以先跳过,不要过多耽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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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考前如何排除杂念调整心态每日一练(6月14日)一、单选题(每题1分,以下备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1、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 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正确答案】:C2、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B. 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C. 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D.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正确答案】:A,C,D3、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
甲死后,在遗产分割上乙寺院与丙之间发生争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房产虽然登记在甲名下,但甲并非事实上所有权人,其房产应归寺院所有B. 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目的是为推广佛法理念,其微博账号应归寺院所有C. 甲撰写的《金刚经解说》属于职务作品,为保护寺院的利益,其发表权应归寺院所有D. 甲既已出家,四大皆空,个人存款应属寺院财产,为维护宗教事业发展,其个人存款应归寺院所有【正确答案】:A4、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正确答案】:C5、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
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
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B. 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 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D. 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正确答案】:B,C7、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
乙一直细心照料甲。
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
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遗赠抚养协议有效B. 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C. 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D. 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正确答案】:A8、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 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D.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正确答案】:D9、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 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 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 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正确答案】:D10、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B. 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C. 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D. 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正确答案】:A,B11、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
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A. 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B. 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C. 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D. 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正确答案】:A,B,C1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代理?A. 甲请乙从国外代购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买2套,故乙共买3套一并结账B. 甲请乙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C. 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D. 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正确答案】:A,B,C13、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A. 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B. 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C. 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D. 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正确答案】:A,B,D14、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 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 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 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D15、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
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B. 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C.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正确答案】:A16、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B.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C.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D.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正确答案】:A,C,D17、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 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正确答案】:C18、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 公益诉讼制度B. 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正确答案】:A,B19、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正确答案】:C20、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
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A. 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B. 乙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C. 丙学生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后用于个人欣赏D. 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正确答案】:A,B,D21、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
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B. 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C. 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D. 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正确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