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思考——以隆务寺为例切吉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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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思考——以隆务寺为例切吉俄日
发布时间:2021-11-05T08:25:30.367Z 来源:《学习与科普》2021年12期作者:切吉俄日[导读] 研究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模式,对于实现宗教工作法治化和开展藏区综治维稳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藏传佛教格鲁派三大寺院之一的隆务寺为个案,研究和总结藏传佛教寺院现行管理模式的先进之处,指出不足之处并给出建议。
——以隆务寺为例
切吉俄日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西安市 710061摘要:研究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模式,对于实现宗教工作法治化和开展藏区综治维稳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藏传佛教格鲁派三大寺院之一的隆务寺为个案,研究和总结藏传佛教寺院现行管理模式的先进之处,指出不足之处并给出建议。
关键词:寺院管理模式;驻寺干部;宗教工作法治化纵观藏区综治维稳工作,我们不难发现利用宗教是藏独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的重要手段,故有效教育、管理、服务寺院,于藏区稳定、
维护祖国统一而言至关重要。
国家为了规范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和更好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据《宗教事务条例》(旧版),于2010年9月29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并发布了《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藏区地方相关部门在落实贯彻时,在该规章规定基础上结合藏区实际情况创新建立有自主管理、协助管理、共同管理等三种寺庙管理模式,并根据寺院管理和稳定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该文章所选取的田野点——隆务寺,其规模较大,在安多藏区宗教影响力较深,是藏传佛教格鲁派三大寺院之一,且其所在地区曾多次发生过扰乱社会稳定的事件,以隆务寺为例去研究和探讨寺庙管理模式的实践情况具有一定典型性。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隆务寺所在地政府——同仁县人民政府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较高,如配套制定有多个规范性文件保障《宗教事务条例》、《藏出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的有效贯彻落实。
然在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等个别方面尚有不足之处。
笔者结合所学内容,一方面针对其先进之处进行总结,另一方面指出问题并提出建议,以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和维护国家统战维稳成果。
一、浅谈隆务寺现行寺院管理模式
整个藏区的寺院管理模式现有三种,分别是共同管理、协助管理和自主管理等三种模式。
其中,共同管理模式和协助管理模式主要区别在于寺院管理委员会在寺院管理中发挥作用程度大小不同,前者相比后者程度要更深一些。
各寺院具体实行何种寺院管理模式,则是由当地政府考虑其辖区内各寺院的规模、影响等因素综合评估而决定。
隆务寺所在地同仁县,全县共有38座寺院,其中藏传佛教寺院36座,汉传佛教和清真寺各1座。
在36座藏传佛教寺院中,实行自主管理模式的寺院有瓜什则寺等24座,实行协助管理模式的寺院有叶雄寺等10座,实行共同管理模式的寺院有隆务寺等2座。
具体来讲,隆务寺实行共同管理模式,即寺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寺管会)与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民管会)共同开展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寺管会与民管会具体职责不同:寺管会扮演督促检查的角色,主导寺院管理工作大局,保障寺院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民管会则扮演僧人和寺管会沟通的桥梁,负责配合寺管会工作,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内容。
隆务寺寺管会由统战部门归口管理,民宗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其班子成员严格根据《寺管干部管理办法》选调产生,现有7名驻寺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干事4名。
驻寺干部到岗前应对其进行民族宗教政策等主题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驻寺干部的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水平。
寺院民管会班子成员是由县级统战部门牵头组成寺院民管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小组具体负责民管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实施、监督等工作。
隆务寺民管会现有成员11名,其中主任1名,下设副主任3名,委员7名。
主任是由夏日仓活佛担任,负责全寺内外全部事务,其它成员分管教务、财物、文物维修等工作。
民管会成员实行任期制,除主任以外每3年通过僧侣大会进行换任选举,可连选连任,这与传统寺院组织架构较为相似,不过其民主性相对更强一些。
寺管会的主导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寺院佛事活动的申报。
寺院的佛事活动按其举办的频次大致可分为传统佛事活动和非传统佛事活动两类,二者申报举办佛事活动的程序流程是有所差异的。
具体来讲,传统佛事活动(即每年都需要举行且已经形成了一定惯例的佛事活动)需要在当年12月份向当地统战部门申报下一年进行的佛事活动,统一申报,一次性审批。
非传统佛事活动(即非发展成惯例性的佛事活动)需要先向寺管会申报,由寺管会进行安全排查后,再上报统战部门审查,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但因为目前非传统佛事活动审批困难,一般都不予批准。
2.寺院僧人建档管理。
考虑到该寺僧人众多,民族成分较为复杂,且部分僧人非本地户籍,该寺寺管会为了方便管理,于2018年投入30万建立了数据库,实行“一僧一档”制。
一方面,有利于及时了解寺院僧人的动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及时查询僧人相关信息或摸排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该寺针对境外遣返和回流的僧人建立有另外更加详细的档案资料,并且会不定期地对该部分僧人进行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引导他们尽快回归正常的轨迹。
此外,寺管会对于外来僧人的管控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如外来僧人长期求学,则需要向寺管会等相关单位进行汇报。
3.僧人的请销假管理。
该寺对于僧人外出的请销假实行双层管理制度,即3天内的请假外出需要在民管会的总僧管处办理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除了在总僧管处办理请假手续,还需要在寺管会报备审批。
除此之外,如果僧人要去西藏地区则需要多层审批。
4.落实“以寺养寺”制度。
为减轻信教群众的宗教负担,青海省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印发《青海省“精神扶贫”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隆务寺寺管会把减轻信教群众宗教负担,提高信教群众生活质量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以寺养寺”的创新产业举措,灵活地结合相关扶贫项目来提高自养能力。
隆务寺现已形成藏香工厂、藏医院、酥油灯工厂、印经院、旅游大酒店等产业,其收益将用于寺院日常开销或将其剩余均分给僧侣。
二、可取之处
(一)数据库:动态化管理寺院之钥
推进寺院管理模式的规范运行,必须要有扎实可靠的信息数据等来支撑和实现。
隆务寺寺管会为实现动态化管理寺院,于2018年投入30万元资金用于数据库的设计和建立 。
该数据库中具体包括寺院构造、(非)传统佛事活动、精神脱贫、学经及考试制度、阿卡信息、囊谦管理等多项内容。
通过数据库建设和后续完善,隆务寺寺管会现已基本能够实现动态化管理寺院。
同时,这也有利于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性地研究对策,从而巩固现有寺院管理成果。
然而,在座谈中笔者了解到,同仁县38座寺院中,目前仅有隆务寺建立有数据库。
考虑到当地宗教事务管理和综治维稳工作的现实需求,该数据库应加以推广。
(二)以寺养寺:精神脱贫之需为减轻信教群众宗教负担和提高信教群众生活质量,青海省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印发《青海省“精神脱贫”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在调研过程中,笔者了解到隆务寺对于该项工作的落实较为到位,现已基本具备造血功能,实现以寺养寺。
第一,寺院现已建立有纯手工藏乡厂、藏医院(具备研制藏药能力)、印经院、大酒店、酥油灯等贡品加工厂等产业,所有产业所得收入均用于寺院日常开支,多于部分分给寺内僧人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第二,寺院将“百僧连百户”主题活动与精准扶贫工作嵌合起来,助力减轻当地群众宗教负担;第三,寺院积极开展“我为精准扶贫献爱心”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寺院和宗教界人士承诺活动,签订承诺书。
寺院承诺未经批准不随意建设宗教类建筑物,不增加群众负担。
宗教界人士承诺为信教群众诵经不收取高额供奉,到信教群众家中诵经不搞接送,不攀比诵经费用;第四,寺院活佛和阿卡每年都会捐资、帮扶每个乡镇所选出的五个贫困户。
(三)规章制度健全:宗教工作法治化之基础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黄南州政府从宏观上制定了14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各寺院管理局(组)以此为模板具体制定符合其所在寺院具体情况的规章制度。
以此次田野地隆务寺为例,主管的寺院管理局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了《同仁县隆务寺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同仁县隆务寺管理局领导班子分工责任制度》、《同仁县隆务寺管理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同仁县隆务寺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涉及到了管人、管活动、管财务、管文物等内容,使寺院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值得借鉴和推广。
(四)基建完善:优化服务保障之举寺院基础设施的改善,一方面有利于让广大僧侣深切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感恩党的扶贫攻坚政策所带来的成果。
近些年,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领导下,伴随着寺院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比过去:第一,隆务寺寺内僧舍、佛堂、道路等基础建设有所改善,为寺院僧人提供了良好的修佛和居住环境;第二,将宗教界人士纳入农村低保、五保、养老、新型合作医疗和危房改造等基本社会保障范围,从根本上解决僧人后顾之之忧;第三,寺管会会根据寺院实际情况,申请上级单位拨款用于修缮行宫、晒佛台等宗教场所的修缮事宜。
三、现存问题及对策
(一)驻寺干部问题
驻寺干部流动性强、人手紧张问题亟待解决。
笔者了解到,同仁县起初共有64名驻寺干部,但由于工作变动或家庭原因,现仅剩余16名驻寺干部,人手的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势必会导致寺院管理盲区的存在。
我们需要建立驻寺干部补充长效机制,稳定工作队伍,同时也需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业务知识能力,建立一支合格的寺院管理队伍。
驻寺干部岗位要求较高,待遇与之不相匹配。
民族宗教工作具有复杂性,这对要求驻寺干部不仅需要通晓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藏传佛教相关知识,还要具备寺院管理服务和应急能力。
加之,藏传佛教因其避世性,多建立在偏远山区,路程较远。
如若没有较高的福利待遇或者额外的交通补助,就会使得报考该岗位考生数量过少或者难以充分调动驻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相关部门应全面落实驻寺干部的政策待遇,研究制定干部交流转任的具体办法,通畅进退流转渠道,探索建立驻寺干部表彰机制,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驻寺干部招考困难大。
目前驻寺干部均以公务员招考方式招录,考察方式与普通公务员没有区别。
但事实上驻寺干部的选取应当有特殊要求。
比如由于寺院的特殊环境,需要被招考者掌握藏语,以便与当地僧人沟通。
加之由于寺院传统,驻寺干部只能限定为男性等种种原因,驻寺干部招考人员的选择范围极为狭窄,为后续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僧人养老、社保问题
据《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之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笔者通过调研了解到,当地政府虽然已将将宗教界人士纳入农村低保、五保、养老、新型合作医疗和危房改造等基本社会保障范围内,但相比较寺院周围村社而言,比例较低。
其次,由于寺院经济产业收入有限,基本无法负担众多僧侣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以这部分仍然需要僧人个人缴纳。
但依据现行《宗教事务条例》第39条之规定:“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障并享有相关权利。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为宗教教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故,由僧人个人缴纳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三)文物保护单位单位的窘境
此次调研地隆务寺属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若对其进行修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根据其级别报请国家文物局批准,其具体审批流程包括: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通过国家文物局网报网审平台上传修缮计划及相关申请材料——受理修缮计划及申请材料——组织专业机构或者专家评审(必要时组织实地核查)——审核修缮计划及申请材料——提出审查意见及理由——局内审核——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委托评估、专家评审时间除外)。
由于其程序较为繁琐,导致房屋修缮周期长、难度大。
例如2004年维修与隆务寺同样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年都乎寺经堂时发现虫蛀现象,大量的木构件内部已被蛀成蜂窝状,然至今尚未得到修缮。
寺院管理局应当根据《关于切实加强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局(管理处)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殿堂维修的申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为寺院提供公共服务。
四、结语
研究现行寺院管理模式,对于实现宗教工作法治化和开展综治维稳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看来,现行的寺院管理模式成效较为明显,但仍存在些许瑕疵之处。
笔者通过调研,有以下思考:
上层建筑的构建完善与否,于寺院管理工作开展成效的高低是紧密相关的。
现行的寺院管理模式中职能划分不明确、驻寺干部福利待遇较低、招录人员不适应现实需求、培训机制不成体系等问题仍较为突出,这就造成相关职能部门可能相互推诿责任、不履行职责,驻寺干部工作成本和强度大,工作热情较低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会使得宗教工作法治化和综治维稳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
故需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按地方实际需求规定招录条件,提高驻寺干部工作福利待遇、完善驻寺干部培训机制。
如何平衡寺管会工作与寺院自主办寺之间的关系,对于双方关系和谐、宗教自身发展和藏区社会稳定十分重要。
教育为先、服务引领、依法管理、民主理事、和谐建寺是寺院管理的工作方针。
但在走访过程,笔者从个别僧人的交谈中了解到,驻寺干部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开展,有时会影响寺院以及僧人的正常秩序,从而造成寺院僧人的不理解甚至排斥。
比如请销假流程的繁琐导致出行难,佛事活动审批难导致无法开展等问题。
故需简化程序,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极大地实现寺院自主办寺。
教育、服务、管理是寺管会三项主要工作内容,它们彼此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
驻寺干部要深入寺院,了解寺院、僧人需求,将其诉求及时反馈上级部门,尽己所能地去帮助解决困难,如此才能够得到寺院僧人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够让驻寺干部及时了解寺院僧人的思想动态,科学有效地做好寺院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党措.藏传佛教寺院管理“融入模式”的实践探索与经验启示——以青海省果洛州民创工作进寺院为个案[J].青海社会科学,2020,(03).
[2]当增吉.隆务寺传统管理模式及其特点[J].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4(02).
[3]当增吉.青海热贡隆务寺管理模式研究[J].青藏高原论坛,2018,6(02).
[4]张遥.西藏驻寺工作机制实践及思考[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7,29(05).
[5]何启林.青海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新模式思考[J].攀登,2017,36(02).
作者简介:切吉俄日(1998-),男,藏族,青海海北,西北政法大学民族宗教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