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绿色通道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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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绿色通道建设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
为了提高急诊患者的就医效率,缩短等待时间,拟定本制度以建设急诊绿色通道,并明确相关管理措施。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急诊科的工作人员和急诊患者。
第二章急诊绿色通道建设原则
第三条便捷通行原则
急诊绿色通道应建设为患者便捷通行的通道,为急诊患者供应快速就医服务。
第四条公平公正原则
急诊绿色通道对全部符合急诊就医条件的患者都应公平公正开放,不得对任何人员进行鄙视或特殊待遇。
第五条安全稳定原则
急诊绿色通道的建设应注意安全稳定,避开对其他患者正常就医产生不良影响。
第六条顺畅管理原则
急诊绿色通道应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通道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急诊绿色通道建设内容
第七条识别标识
急诊绿色通道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如指示牌、标牌、地面标记等,以便急诊患者快速识别通道。
医院应设置合理的急诊绿色通道,通道的宽度、长度、位置等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并确保畅通无阻。
第九条候诊区域
急诊绿色通道应配备相应的候诊区域,确保急诊患者在等待就医过程中能得到适当的休息和舒适。
第十条就医流程优化
医院应对急诊绿色通道的就医流程进行优化,包含医生、护士、辅佑襄助人员的配备、检查、诊断、治疗等环节的衔接,以提高急诊患者的就医效率。
第十一条专项培训
医院应定期对急诊绿色通道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包含医务人员的急诊知识、急救技能、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监督和督促
医院应加强对急诊绿色通道的监督和督促,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有效运行。
第四章急诊绿色通道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引导人员配备
医院应配备特地的引导人员,负责指引急诊患者顺利进入急诊绿色通道,帮助患者完成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急诊优先评估
医院急诊科应设立特地的急诊优先评估区域,对急诊患者进行临床评估,快速推断患者病情,为患者供应及时就医服务。
第十五条资源保障
医院应保障急诊绿色通道所需的人员、设备、药品等资源,确保急诊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有效治疗。
急诊工作人员应对急诊患者进行信息登记,记录急诊患者的基本信息和病情,以便医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患者情形。
第十七条信息通报
医院应建立起急诊绿色通道的信息通报机制,通过电话、短信、呼叫器等方式向患者通报就医情况和等待时间,及时向患者供应必需的信息。
第十八条整体协作
医院各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急诊绿色通道建设的整体合力,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顺畅运行。
第五章急诊绿色通道与其他通道的关系
第十九条其他通道的设置
医院应充分考虑急诊绿色通道与其他通道的关系,如门诊通道、住院通道等,合理设置并明确其功能和使用条件。
第二十条急诊绿色通道的优先权
急诊绿色通道应享有相对优先权,其他通道的就医流程不得影响急诊患者的就医次序。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全部,并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法律责任
急诊绿色通道建设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启动与实施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