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体系监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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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体系监控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AAA测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监视和测量装置状态及其标识管理、检测证书计量确认、关键测量过程控制、监视和测量装置计量确认校准等工作相关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各环节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3.1监视和测量装置
附属于相关生产或监视和测量装置上的所有计量功能的一般指示用仪表,包括电流表、卡尺、数显扭力扳手、电压表和压力表等。
4 职责
4.1生产准备部
4.1.1 负责公司计量管理体系运行与维护。
4.1.2 负责校准/检测证书领取、发放登记和计量确认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4.1.3 负责测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记录的管理。
4.1.4 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非固定资产)年度预算、采购、封存、备用、报废审批管理工作。
4.1.5 负责组织策划AAA测量体系监督检查管理年度策划、实施。
4.1.6负责MSA测量系统分析策划和运行管理工作。
4.1.7负责公司计量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和台账管理。
4.2各使用单位
4.2.1 负责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日常管理,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计量确认。
4.2.2 负责本单位测量要求的识别。
4.2.3 负责本单位测量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2.4 负责本单位MSA测量系统分析组织和实施工作。
4.2.5 负责本单位各类监视和测量装置采购、封存、备用、报废管理。
4.2.6 负责本单位各类监视和测量装置、器具周期检定管理工作。
4.3综合管理部
4.3.1 负责组织计量管理人员必要的培训及资格鉴定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监视和测量装置状态及对应标识管理
5.1.1 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有表明当前状态的标识:
a) 合格证——经检定合格并处在检定周期范围内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b) 准用证——使用性能正常仅用于显示不需进行量值传递的仪表/仪器;
c) 封存——暂未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不得用于生产及检验过程;
d) 停用——偏离校准状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不得用于生产及检验过程;
e) 报废——经检定不合格,且经维修人员修理后,由检定人员确认仍无法满足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不得用于生产及检验过程。
5.1.2 使用部门应保护上述标识的完整性;
5.1.3 对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隔离、标识并保存,且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中备注说明;
5.1.4 因设备封存或因转产而长期不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人员登入监视和测量装置台账,并在监视和测量设备明显位置张贴封存标志。
凡封存/停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集中保管或存放于原使用部门,封存期间不安排周期检定,但应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5.1.5 监视和测量装置状态发生变化时,使用单位应立即通过计量管理信息系统(或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变更申请,同时及时维护监视和测量装置登记表,并向生产准备部申请变更其标识,防止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非预期使用。
5.2 校准、检测证书确认
5.2.1 校准、检测证书的确认应该依据相应的国家标准、监视和测量装置以及被测对象等相关技术要求。
5.2.2 委外检定/校准的实验室要具有资质(开展校准的实验室经过实验室认可,校准
证书封面要有CNAS标识,开展检定的实验室经过计量确认,检定证书封面要有CMA 标识),且在授权范围内。
5.2.3 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部门对校准后设备应该识别其测量要求,及时、准确地与校准、检测数据进行比对,填写委外校准监视和测量装置计量确认记录表,并对检测对象的技术要求符合性进行确认。
5.2.4 生产准备部定期(原则上为半年)对根据使用单位提供委外校准监视和测量装置计量确认记录表检查。
5.2.5 对于符合测量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生产准备部出具“合格”标识。
5.2.6 对于测量数据可以修正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生产装备部出具“准用”标识。
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部门利用该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测量时,测量结果按修正数据进行修正。
5.2.7 对于部分功能失效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生产准备部出具“停用”标识,停止使用。
5.2.8 对于测量数据可以修正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检测证书由生产准备部上传至计量管理信息系统,供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单位使用。
5.3 设备维护管理
5.3.1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申领
使用部门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确定所需添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填写《申购单》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5.3.2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购置
生产准备部依据《申购单》进行采购,并提供《检验报告》开具送货单交由仓库入库。
5.3.3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入库
仓库依据《送货单》、《检验报告》经生产准备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具入库单进行入库。
5.3.4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领用与台账建立
申购部门开具《领用单》到仓库领用并建立计量台账交由生产准备部进行整合
归档并确定检定周期。
5.3.5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与维护
使用部门应规定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者、管理者、按期进行维护,到期送生产准备部进行检定。
5.3.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
生产准备部组织送计量所或自主开展检定。
检验合格后贴上合格标签,并登记返还送检部门。
5.4 计量监督
5.4.1生产准备部每年年初制定公司测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年度计划。
按计划对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主要监督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测量过程控制情况、测量体系文件执行情况等。
5.4.2 检查单位应安排专人配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确认。
5.4.3 生产准备部将检查发现问题反馈给责任单位,并组织编制纠正预防措施计划,到期跟踪计划完成情况。
5.5 监视和测量装置计量确认
5.5.1 由各单位计量管理人员每年对所有计量功能的设备(如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等)的外观是否完好、指针指示是否正常进行简单的确认,各设备使用人配合实施。
5.5.2 确认满足使用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计量管理员出具标识粘贴于该监视和测量装置上,对于不能在设备上有效粘贴标识的,可采用挂牌的方式。
监视和测量装置由各单位自行编号,并需确保其编号在本单位是唯一性的,确认合格后填写监视和测量装置确认记录表。
5.6 测量体系技术文件、记录表格管理
测量体系的技术文件(操作过程、试验规范、点检规范等)由生产准备部统一编号,并建立测量体系技术文件、测量体系记录一览表供各单位选用。
6 相关文件
6.1《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6.2 《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