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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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规范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对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起重要导向作用的常规工作。加强和规范考试管理工作,有利于实现依法治考,保障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保证高级中等学校公平、公正录取新生。为促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规范化,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一、试卷的包装、分发、运送和保管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试卷和外语听力考试磁带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在运送、交接、保管等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手续和制度,做到绝对保密和安全,严防泄密或其他事故发生。

1.包装:试卷分科分袋包装,每袋试卷为30份(英语试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英语学科《答题卡》单独装袋,每袋卡30份。试卷袋上注明学科名称,并认真查对,严防差错。试卷袋密封后加盖密封专用章。

外语听力考试磁带用塑封纸密封。

2.分发: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根据各市(县)、各考区上报的所需试卷数分发试卷。

3.运送:领取试卷(卡)必须派专车运送,车辆要具有密封性能,车况良好,必须要有考试负责人和公安人员参加。运送途中,任何情况下,试卷押运现场不得少于两人。除押运人员外不得带任何人乘车。

4.保管:保管试(答)卷(卡)的保密室必须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防盗门窗。单间式试卷保密室须配备密码锁铁柜或双锁。试卷存放期间,必须每班二人以上昼夜值班。任何情况下,试(答)卷(卡)现场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试卷启用前,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考区(点)领取试卷,必须两人以上共同领取,并严格履行试卷的分发、交接手续。如发生泄密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并迅速查明原因。对违反纪律或徇私舞弊者,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5.答卷的运送、保管、交接手续也要按照上述办法办理。

二、考前准备工作

1.考点设置、布置

(1)考点应选择有利于安全保卫,外界干扰少,设施条件较好的学校。

(2)在考点门口悬挂醒目的“XXXX年无锡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XX考点”横幅以及标语、彩旗等,营造严肃、庄重的考试气氛。

(3)在考点内醒目处,张贴《考点平面示意图》、《考场安排示意图》、《考生守则》、《无锡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公布考试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等。

(4)设置警戒线。在距考场四周三米以外处划定警戒线。考试期间,严禁一切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5)检查设备。所有用于考试的设备,如广播、录(放)音机、电话、电铃、车

辆等,在考前要逐一检查,确保考试期间正常运行。

(6)考点内要设立“卫生室”、“送考人员休息处”等,并贴出醒目的示意标志。通往厕所处也要有指示标志。

2.考场设置、布置

(1)考场应设置在环境安静、采光通风和桌椅条件良好的教室,有阳光直射的考场要采取遮阳措施。

(2)考场内课桌要按规定排列顺序放置,要做到单人、单桌(有条件的考点考桌一律背向考生)、单行,前后左右尽可能拉开距离(课桌间的间距80公分以上),考桌标记张贴在课桌的左上角。

考场座位排列要求如下(任选一种):

(3)清除考场内墙壁和黑板上凡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资料,室内、考桌内整洁无纸屑。

(4)每个考场门外应摆放课桌,供考生存放携带的书包资料等物品。

(5)考场门口要张贴考场编号和准考证号起讫号。

3.考前指导

(1)各考区和中学应对考生加强考前指导,组织适应性训练(特别是英语学科标准化(分卷)考试),使考生熟悉和掌握考试规则和要求,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考试前一天,要指导考生熟悉去考点的路径,了解考点环境以及自己所在的考场。

(3)各考区和中学应切实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公布考试监督电话,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4)切实安排好考生考试期间的生活,搞好饮食卫生,安排好交通工具,注意交通安全。各考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4.考点组织机构

每个考点配置正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考务组、保密保卫组(含监察)、宣传组、后勤医疗组等若干职能小组。考点按考生及考场数量配备考点工作人员,每个考场配监考员两名,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场外监考。

考区主任由各级考试机构委聘;考点副主考及工作人员由考点主任选聘。考点正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纪律性强,师德良好,遵纪守法,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2)熟悉并能掌握考试的工作程序与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认真负责;

(4)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且身体健康;

(5)当年无子女及直系亲属参加中考;

(6)原则上不是当年毕业班教师,如确需毕业班教师担任监考,只能监考本学科以外学科的考试。同一考场中监考必须来自两个以上不同的中学(学生异地参加考试的除外)。

5.考试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的专(兼)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接触试(答)卷及从事成绩管理工作;属回避对象的本人不声明,经查实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分;本人已声明,负责人仍决定安排考试工作的,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相关负责人处分。

考试工作人员及各职能组分工如下:

A.考点主任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副主任根据主任的安排负责有关方面的工作。(其工作职责见附件一)。

B.监考员根据规定和要求,按照考试工作程序全面负责本考场的工作。(其工作职责见附件二)。

C.考务组负责本考点试卷清点、分发、答卷的回收、验收及配合监考人员装订试卷等具体的考务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见附件五、六)。

D.保卫保密组负责本考点安全保卫工作和试(答)卷(卡)保管、运送、交接工作及安全保密检查工作(其工作职责分别见附件七、八)。

E.宣传组负责本考点的环境布置和宣传工作(其工作职责见附件九)。

F.后勤医疗组负责本考点的后勤保障和医疗保健工作(其工作职责见附件十、十一)。

G.场外监考员负责所指定的几个考场考试管理和场外联络工作(其工作职责见附件十二)。

各考点要统一按照《考试工作人员培训实施办法》(见附件十三)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考试实施

1.考试应掌握事项:

(1)监考员必须严格遵守监考守则(附件二),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程序主持本考场考试,并在考试期间正确使用《考试规范化用语》(见附件四,有广播条件的,考试规范化用语可由考点统一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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